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汇编3篇)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通用3篇)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篇1

1 目的

为了做好备品备件的供应管理工作,避免与供应商或者生产厂家之间发生纠纷,要求a类的材料、备品备件在采购前签订技术协议,以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寿命,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规程所设计到的材料、备品备件的供应管理。

3 职责

1.1 本规程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由厂领导审批;

1.2 本规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和公司装备处和供应公司等有关管理部门协调执行;

1.3 本规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由设备科计划员和相关技术员负责签订相关技术协议,协议中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的技术性能和相关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我厂实际生产需要;

1.4 本规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协议由设备科长和设备厂长负责监督执行。

4 引用文件

本文件发布时,所引用文件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文件均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单位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5 内容及管理要求

5.1需要签订协议的材料备品备件明细

5.1.1炉顶设备:布料溜槽和各种耐磨衬套、均压阀、均压放散阀、上下密胶圈、数字油缸主要大型备件等;

5.1.2 热风炉设备:热风阀等各种热风系统大型阀门,大型波纹补偿器等;

5.1.3 槽下设备:筛底(包括各种梳齿筛底、棒条筛底、陶瓷筛底等)、耐磨衬板、给料机、激振器、液力偶合器、滚筒、输送带等;

5.1.4 炉前设备:泥炮油缸的修复、钻头、钻杆、膨胀器、风口小套等;

5.1.5 除尘设备:各种滤袋,dn250以上的球阀、盲板阀、蝶阀、插板阀等,除尘耐磨管道、加湿卸灰机、给料机、煤气膨胀器等;

5.1.6 原料设备:输送带、各类滚筒、各类托辊等、液力偶合器、振动筛、筛底(包括各种梳齿筛底、棒条筛底、陶瓷筛底等)等;

5.1.7 水泵设备:各类水泵、叶轮、转子等;

5.1.8 铸铁设备:铁模、链板、滚轮、减速器等;

5.1.9 行车设备:抓斗、减速器、滚筒、滑轮组等

5.1.10 对以上没有涉及到的材料备件,对于大型的、重要的、数量大的材料备件,如果是新进我厂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为了保证生产设备的稳定、有序运行,库房应协调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和我厂签订技术协议。

5.2材料备件协议的管理要求

5.2.1 以上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库房管理人员应积极协调供应公司或装备处等相关处室,督促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和厂设备科签相关订技术协议。

5.2.2 设备科计划员和技术人员在签订技术协议时,要考虑到我厂的实际生产要求,要能满足我厂的生产特性,和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要讲明白我厂的实际要求,共同协商解决碰到的问题;

5.2.3 设备科计划员和技术人员在签订技术协议时,协议中的材料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采购数量要清楚、详细明了,不能含糊其辞,要符合行业标准;

5.2.4 技术协议最少为三份,设备科留存一份、存档一份、供方一份,如要增加份数,再另外协商。

5.2.5 签订技术协议的材料备件到位后,库房管理人员必须通知设备科相关人员验货。验货时,技术人员必须遵循技术协议的`要求验货。

5.2.6 验收好的材料备件,在没有使用之前,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

5.2.7 签订技术协议的材料备件,安装到现场设备上后,使用单位应跟踪记录,备品备件的使用情况,并详细记录材料备件的使用状况,包括安装时间、安装数量、使用环境变化情况等等。在使用当中,如发生质量异议,应及时向设备科反映情况。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应立即去现场查看备件运行情况,能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联系厂家解决。

5.2.8 对于签订技术协议的材料备件的出库,库房管理人员在出库前应征询设备科管理人员的意见,对于在生产中不能满足我厂生产实际需要的产品,应和厂家或者供应商按照协议协调解决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对于无法协调解决的,应通知装备处相关处室协调解决。在协商好解决方案后,方可出库。

5.2.9 协议中的材料备件所涉及到的单位,各车间应积极配合设备科的管理,不得在实际操作中弄虚作假、互相推诿,如有发现在工作中执行不利的情况下,将按厂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单位和个人。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篇2

0引言

为规范我厂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的时效性管理,确保备品备件既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又经济合理地储备,减少积压和浪费,提高备品备件利用率,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电厂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以及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参考定额》

总厂《物资管理标准》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3职责

3.1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以及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由生技部、检修公司、供应部门等生产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生技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备品备件计划采购的审批,负责事故备品备件领用的审批,负责淘汰失效事故备品备件处置的审批。

3.3生技部负责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组织和审核工作,负责定期开展备品备件过程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3.4供应部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和加工,负责事故备品备件的科学储备、保管及发放工作。

3.5检修公司负责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计划及到货验收工作,负责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的领用及科学保管工作。

4事故备品备件管理内容和办法

4.1事故备品备件含义

4.1.1事故备品备件是指在事故抢修和临时发现事故性缺陷,需紧急处理所使用的配备性备品、设备性备品以及材料备品。

4.2事故备品备件定额管理

4.2.1供应部每年4月30日前,根据年度事故备品备件领用情况、补充情况以及仓库库存情况,向生技部提交年度事故备品备件使用报告。报告中附带《当前仓库备品备件库存清单》(见附表1)。

4.2.2生技部收到供应部提交的报告后,在5月10日前,组织各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对仓库库存备品备件进行一次专项核实检查,在淘汰和失效事故备品备件处置的基础上,以正式通知形式公布《当前仓库备品备件库存清单》。

4.2.3库存清单公布后,检修公司及班组应根据事故备品备件库存情况、机组检修遗留问题、设备运行潜在问题、设备安全状况、设备易损程度、历年设备维护经验等,在5月20日前按附表2格式,完成年度事故备品备件定额计划的填报及部门汇总审核工作,报送生技部。

4.2.4生技部一周时间内,完成年度事故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审核修订,与库存事故备品备件进行对比,形成《年度事故备品备件采购计划》(见附表3),报总工程师审定,主管生产副厂长批准,5月30日前提交供应部按计划采购补充。

4.2.5事故备品备件原则上每年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定期的年度计划及采购补充管理工作。当某一类型事故备品备件最后一件库存领用或库存量少于10%之时,供应部应及时报告生技部,按上述流程办理事故备品备件动态补充采购工作。

4.2.6对事故抢修和临时发现事故性缺陷急需的而定额中没有储存的事故备品备件,由相应的维护班(队)及时汇报和计划,经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或生技部主任确认,报供应部立即采购。如生技部正、副主任确认采购的,事后应向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作口头汇报。对应急事故备品备件的采购,可视具体情况安排生技部相应专责或班组专业工程师前往协助采购,确保应急事故备品备件采购的时效性和采购质量。

4.3事故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和加工

4.3.1供应部接到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应本着及时、节约、择优、就近和高效的原则,按照总厂《物资管理标准》进行备品备件的采购、合同订货和加工。

4.3.2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和加工,必须严格按照备品备件采购计划中所列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技术要求和型号。如需变更时必须经生技部主任或相应专责的同意。

4.3.3对具有通用规范标准和区内可以直接采购的备品备件,原则上在接到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任务。

4.3.4对特殊的备品备件或采购周期比较长的备品备件,生技部应在报批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备注栏中注明“特殊”字样。供应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对标有“特殊”字样的备品备件,及时行动,组织采购订货,必要时与生技部相关专责沟通,加快特殊备品备件的订货采购步伐,原则上控制在30天至45天内完成采购任务。

4.3.5每年7月20日前,由生技部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对计划采购补充的事故备品备件进库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事故备品备件按时购置到位。

4.4事故备品备件到货验收

4.4.1备品备件一旦到货,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库验收工作。

4.4.2备品备件到货验收,严格执行《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4.4.3验收不合格的事故备品备件不准入库,并原则予以退货。

4.5事故备品备件的储备及保管

4.5.1供应部应建立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储存专用库。

4.5.2计划采购的所有事故备品备件,经验收合格后,应先分门别类地办理入库手续,由供应部统一储存和保管。

4.5.3事故备品备件的入库应填写入库验收卡,由验收人签字后连同实物及加工图纸、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一起存放。

4.5.4保管人员应根据备品备件入库情况,及时建立完善的入库及保管台帐。对入库的备品备件的型号、数量应与计划采购清单核对无误,做到帐、卡、物相符,随时掌握备品备件库存数量,随时做好动态补充购置工作。

4.5.5备品备件应保持通风干燥,物品应分门别类有序摆放,做到整齐美观。

4.5.6精密零件和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要注意温度、湿度和阳光照射影响;金属制品必须定期做好防锈蚀工作;化学制品应做好反腐蚀工作;对需要用特殊方式保管的事故备品,由供应部、生技部及检修公司相应专业班组共同提出保管措施。

4.5.7保管人员应定期开展备品备件的清点、保养和测试工作,对一些机电设备或贵重精密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常规性检测试验,检测其测试范围、功能、精度、性能指标等是否满足要求,确保备品备件质量合格,无变质,无性能指标下降,无丢失。

4.5.8对保管员没有专业检测资格的备品定期检测项目,保管员应提前一周时间和生技部相应专责联系,确保定期检测项目按时有序安排和组织开展。

4.6事故备品备件领用

4.6.1事故备品备件的`领用,实行“何时急需使用随时领用”制度。事故备品备件的领用,仓库保管员应做到随叫随到,确保事故备品备件领用渠道畅通无阻。

4.6.2事故备品备件领用程序

4.6.2.1使用部门或班组填写《事故备品备件领料单》(见附表4);

4.6.2.2使用部门或使用班组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4.6.2.3生技部(正、副)主任审定;

4.6.2.4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4.6.3事故备品备件非正常领用程序

4.6.3.1生产应急事故处理需立即领用事故备品备件,只要是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口头通知的,经供应部主任和保管员确认,即可提取相应的事故备品备件,但事后必须补全相关手续。

4.6.3.2如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均不在厂内,由生技部(正、副)主任与他们之中一人联系沟通,并获得口头同意,然后经供应部主任确认,即可办理事故备品的领用,但事后必须补全相关手续。

4.6.3.3如生技部正副主任、总工程师和生产副厂长均不在厂内,由生技部相应专责与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联系沟通,并获得口头同意,然后经供应部主任确认,即可办理事故备品的领用,同样但事后必须补全相关手续。

4.6.4事故备品备件每次领用,保管员都应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确保帐、卡、物相符,随时跟踪掌握备品备件库存数量。

4.7淘汰、失效事故备品备件的处置

4.7.1生技部每年5月10日前,组织各生产管理有关人员,对仓库事故备品备件库存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实检查,目的是认真核对事故备品备件使用情况及库存情况,对库存备品进行认真求实地评估,对变质、霉烂、失去原有性能以及淘汰的事故备品备件予以报废处理。

4.7.2对评估组确认予以报废的事故备品备件,供应部及时提取出来或隔离,保管员应根据提取的备品备件数量、规格型号等及时填写好台帐记录和《事故备品备件报废清单》(见附表5)

4.7.3供应部根据评估组予以报废的事故备品备件形成报告,报生技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生产副厂长批准,及时予以公布,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4.7.4对报废的事故备品备件,应收集到物供仓库大院或指定地点,按《事故备品备件报废清单》逐一清点数量,在地面摆放整齐,在生技部、安监部、检修公司、发电部、供应部、工会、财务部、审计室、纪检室等部门的监督下,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主持,用压路机进行碾压后,再用汽油等明火进行焚烧,避免淘汰、失效事故备品备件重新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线。焚烧现场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爆安全隔离及保卫工作。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篇3

一、为规范本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工作,满足抢维修的需要,保证各加气站安全顺利运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备品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备品备件的出入库由加气站站长负责管理。

三、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管理

(1)每月备品备件采购计划以加气站需求上报,应提报紧急需求。

(2)加气站管理人员根据加气站需求信息填写《物资采购单》,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由采购人员负责实施。

四、备品备件验收与出入库

(1)备品备件入库前应由加气站管理人员会同采购人员对备件名称,规格、合格证书、数量等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备品备件不得入库。

(2)备品备件出库时加气站站长应到场并核对备品备件名称、规格、数量和外观质量的准确性与完好性。

(3)建立统一的备品备件出入库台账,台账上涵盖的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出库时间、出库数量、用途、领用人、库存量。

(4)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的将领料内容录入管理台账,确保库存信息与实际库存变化的一致性。

五、备品备件的保管与使用管理

(1)备品备件保管应按不同规格、性能、使用要求等分区、分架、分层管理,便于查找、清理、核查。

(2)不合格或回收的物料应单独存放,做好表识。

(3)库存备件要注意防潮、防锈、防变形、磕碰和破损,并定期检查。

(4)领用备件由使用部门领导批准后保管人处办理领料手续,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领取备件。

(3)更换下来的备品备件,维修人员应尽量修复并重新利用,杜绝一切浪费。

六、备品备件库定期盘点

库存的备件要定期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或损坏报废等问题,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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