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设施管理制度(精选3篇)
1.租赁、承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应当与租赁、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在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企业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4.对租赁、承包单位各类人员应接受本企业入厂安全教育,遵守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厂纪厂规,以及危害因素和预防、急救措施等。
5.查明租赁、承包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无资质证书和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两个单位以上在本单位承包设施、厂房的,对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7.租赁、承包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本单位应按应急援预案方案进行抢救,并积极配合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1、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2、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3、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4、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5、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6、单位不得将室内消火栓箱封闭,并应定期对消火栓进行试压、试水,凡发现箱门无手动紧急开启装置、栓体锈蚀、水管霉烂或漏水,水带及水枪缺少或消火栓无水等问题,要限期整改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和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应记录齐全。
7、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在学校内开展消防法的宣传,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及宣传工作。
2、保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灭火器、消防栓的检查工作,工程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应及时,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确实因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不了必须及时将特殊情况上报校方处理。
4、在各班级成立消防小组,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5、任何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消防设施前堆物品或设置障碍而影响临警状态下的使用。
6、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一年检查一次灭火器的药效,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7、经常深入楼层巡视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况,随时发现纠正火灾隐患。
8、制订消防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内人员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