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治疗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依法管理。
2. 强化责任,全员参与,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3. 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政策,保障患者权益。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传染病管理政策、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制度执行。
2. 设立传染病管理部门,负责传染病监测、报告、隔离、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 各临床科室应设立传染病防治小组,负责本科室传染病患者的诊断、报告、隔离、治疗等工作。
四、传染病监测与报告
1. 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
2. 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上报传染病管理部门。
3. 传染病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会诊,确诊后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隔离与治疗
1. 设立专门的传染病隔离病房,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
2. 严格执行传染病患者的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3. 传染病患者应接受规范治疗,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患者早日康复。
六、预防与控制
1.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
2. 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传染病的能力。
3. 加强患者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自我防护意识。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1. 传染病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传染病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传染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目的:为预防、控制传染病在医院的传播,保障职工和患者的健康,特制定此制度
Ⅱ 执行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Ⅲ 检查部门:医务部
Ⅳ 制度:
1.传染病分类
1.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1.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1.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 传染病报卡根据《疾病报卡管理制度》执行,医院获得性感染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3. 住院期间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按以下原则处理:
3.1 疑似患者为传染病者,立即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请感染性疾病科医师会诊;
3.2 医师会诊后认为必须转科治疗的病例须报告医务部,由医务部联系转科事宜;
3.3 未转科的。传染病患者在确诊或转科前按医院感染相关制度执行。
4. 不同类型的隔离患者须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不同的隔离标记。
5. 对于某些特殊时期的特定传染病,根据国家和本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Ⅴ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第一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第二条
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第三条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第四条
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检诊。
第五条
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第六条
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第七条
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第八条
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并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并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并淋并梅毒、钩端螺旋体并血吸虫并疟疾。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并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并包虫并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并手足口玻
其他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传染病管理制度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确保传染性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加强传染病的科学管理制定的专业性部门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存档。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7、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8、检验科、放射科应根据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9、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10、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11、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2、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13、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收集并存档。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保存三年。
14、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医院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传染病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高传染病防控水平。
2.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院职工和患者的传染病防控意识。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1. 成立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医院的传染病管理工作。
2. 设立传染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3. 各科室应设立传染病防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疫情报告与监测
1. 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医院传染病管理办公室和所在科室的传染病防控小组。
2. 医院传染病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传染病疫情信息,并按规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 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定期进行疫情分析,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五、防控措施
1.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传染病患者实行隔离治疗,防止交叉感染。
2. 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
3. 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控能力。
4. 加强患者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防护意识。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
1. 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将传染病管理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对传染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传染病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需调整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水平,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传染病防控形势。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电话)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六、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每月对各科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核对、自查,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疫情报告人员每月31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九、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十、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数据进行常规分析,将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AB角工作制。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一)直报人员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二)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录卡应在每日17点前完成;特殊情况应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三)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络直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
(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六)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工作日志、通讯日志、维修记录等;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3年备查。
医院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查门诊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四、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一)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每年给予科室300元奖励;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1例,当事人扣50元;漏报1例,当事人扣100元。
(三)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20元。
医院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日志
(一)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初诊或复诊、初步诊断、处理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填写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就诊患者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二、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护理部妥善保存。
医院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一、建立异常信息报告记录本,做好异常结果的登记,及时将异常结果反馈给医生或疫情报告人员,并做好反馈后的记录。
二、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三、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医院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院所有医务人员。
二、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四、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医院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
一、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二、对各种传染病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存档。
三、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四、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五、任何人员不得将传染病疫情的相关信息、资料向外泄露,要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
(一)我院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报告任务,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疫情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三)医院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疱疹和腹泻病人进行预检、登记、分诊,及时监测、分诊传染病患者。
(四)传染病专职员随时通过院内信息化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另设专人对疫苗针对传染病进行主动和被动监测。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3、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结核性胸膜炎等和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5、群体性疾病、疑似或确诊的罕见传染病及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和同一家庭发现三例以上的传染病例。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聚性的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立即向主管处室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
(四)专病报告
1、肺结核病报告
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及转诊制度》进行上报和联系转院,转院前完善相关病历资料,填写《结核病患者转诊单》,一联交传染病患者,另两联随《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
2、艾滋病报告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报告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4、性病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只报告初发病例。
(五)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疫情报告
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现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首诊医生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临床首诊医生要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防治传染病扩散。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发现当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
(六)疫苗相关法定传染病的报告与监测首诊医生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脑等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预防接种门诊(235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前往流调。 AFP监测内容:
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
(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号必填。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符合逻辑,报告及时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2、报告卡中的“发病日期”是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日期。
3、卡片上没有列入的诊断名称,填写在“其他”一栏。 4.14岁及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填写现住址、所在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及班级。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5、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三、传染病信息管理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首诊医务人员对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疾病预防控制科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并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及诊断时间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卡片时应及时与患者首诊医师联系,核对患者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其他相关登记信息后完善报告卡内容,同时应进行报告卡查重并剔除重卡,最终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3.医护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医务人员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4、责任疫情报告人迟报、漏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应督导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报,同时按照规定落实奖惩制度;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新入院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传染病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防控,依法管理。
2. 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3. 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隔离、治疗、康复和随访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防控工作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 医院设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传染病防控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传染病防控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传染病防控计划和措施,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
3. 各科室应设立传染病防控专责人员,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传染病监测与报告
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传染病监测体系,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及时筛查和诊断。
2. 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时,应立即报告给科室负责人和传染病防控办公室,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治疗。
3. 传染病防控办公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隔离与消毒
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传染病隔离病区,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交叉感染。
2. 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区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消毒和隔离措施。
3. 隔离病区内的医疗设备、器具和物品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六、培训与宣传
1. 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2. 医院应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和公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
七、监督与考核
1. 医院应建立传染病防控工作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各科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对传染病防控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医院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整改措施。
八、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所有。
通过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医疗环境。全体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为医院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医院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医院传染病防控工作。
2. 设立专门的传染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3. 各科室应设立传染病防控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本科室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传染病监测与报告
1. 医院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网络,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及时筛查和诊断。
2. 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应立即报告医院传染病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治疗。
3. 医院传染病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限,将传染病疫情报告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传染病防控措施
1.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环境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达标。
2. 对传染病患者实行分区收治,避免交叉感染。
3. 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五、应急处置
1. 医院应制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
2. 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3. 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传染病疫情。
六、监督与考核
1. 医院应定期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传染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科室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科室的传染病防控实施细则,并报医院传染病管理部门备案。
通过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医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能力,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为医院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1、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2、设诊疗区和清洁消毒区,保持室内清洁。
3、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应当分室进行。
4、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灭菌程序必须遵照国家2004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6、进行内窥镜诊疗前需对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过筛检查,必要时进行抗-HBV、HCV、HIV过筛检查。对HBsAg阳性者或特殊感染和非特异结肠炎患者等应使用专用内镜或安排在每日诊疗工作的最后。
7、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75%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洁净柜内。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洁消毒。
8、每日诊疗工作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采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
9、做好内镜诊疗、清洗、消毒登记工作。
10、储存柜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11、每日监测使用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记录,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每日室内紫外线消毒。
12、每月一次对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戊二醛培养。
一、总则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有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传染病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
1. 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救治体系,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 提高医护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3.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1. 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医院的传染病管理工作。
2. 设立传染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培训医护人员、开展疫情监测和报告等工作。
3. 各科室应设立传染病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
1. 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网络,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2. 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登记、报告和隔离治疗。
3. 传染病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五、预防与控制措施
1.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水平。
2.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卫生。
3. 对传染病患者实行分类收治,防止交叉感染。
4. 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患者和家属的防范意识。
六、应急处理与救治
1. 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2. 建立健全传染病救治体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3. 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传染病疫情。
七、监督与考核
1. 传染病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院各科室的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将传染病管理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科室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传染病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治疗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 成立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传染病防控工作。
2. 设立传染病防治科(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医院传染病的预防、监测、报告、控制和治疗工作。
3. 各科室、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1. 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医院内外环境整洁,减少病原体滋生和传播的机会。
2.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医疗器械、病房、门诊等场所进行定期消毒,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3. 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控能力。
4. 加强患者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自我防护意识。
四、传染病监测与报告
1. 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网络,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及时筛查和诊断。
2. 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治疗措施。
3. 加强与疾控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获取传染病疫情信息,做好防控工作。
五、传染病应急处置
1. 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突发传染病疫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 组建传染病应急处置队伍,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在传染病疫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六、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疫情扩大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需要,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1.甲类传染病为强制管理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2.《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增减甲类和乙丙类传染病病种,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3.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
5.传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3)宣布疫区。(4)对尸体的处理。(5)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6.解答)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末满擅自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尚未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2)对除艾滋病人、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应当在两日内作出明确诊断。(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亲密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的污染场所,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应立即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5)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7.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听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政府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作出决定前,必要时可临时采取第1,4项紧急措施,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8.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行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9.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
10.检测管理的`对象:
根据《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艾滋病检测管理的对象为已确诊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
11.检测管理措施:
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艾滋病病人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其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可根据预防的需要,实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留验;(2)限制活动范围;(3)医学观察;(4)定期或不定期访视。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对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确认属个人隐私,有关部门不得泄露。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拾,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应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费用。
13.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2)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3)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4)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邮寄医疗废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14.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应当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4)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根据医院感染管理的规定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住院病人实施监控,监控率达100%,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上报,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3、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遇污染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湿式清扫,每日2次,遇污染时立即清扫和消毒。
4、病人被服应保持清洁,每周更换不少于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被褥、枕芯、床垫定期清洁、消毒,污染后及时更换消毒。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被服,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的被服放入有隔离标识的黄色袋中,送洗衣房单独消毒后再洗涤。气性坏疽、MRSA等特殊感染伤口,应严格隔离,所用的器械、器具、物品均要进行消毒液浸泡—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符合《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要求,床单位要采用床单位消毒机进行消毒,所用敷料放入专用塑料袋烧毁。病人转科、出院、死亡患者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5、病床湿式清扫,每天一次,一床一套(巾),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抹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遇有污染的`物体表面及时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6、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均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餐具、便器、痰缸等一人一用一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7、换药车或输液车上的无菌器械、罐、槽、盘等,使用后应及时盖严,定时更换和灭菌,并注明灭菌日期和开启日期及时间。
8、治疗室每日定时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地,每周大扫除一次,无菌物品抽样做细菌培养,每月一次,并有报告,结果存档。治疗室用的擦布及墩布等应有标记且专物专用。
9、餐具每餐后必须执行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工作程序。隔离的患者必须使用一次性餐具。
10、体温表一人一支,每次使用后浸泡于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溶液30分钟消毒,干式保存,每日更换酒精一次,每周清洗消毒一次,由专人负责。
11、治疗室、配餐间、办公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抹布,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使用后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12、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接触污染物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或消毒
13、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无害化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