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一、学生营养餐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运输车辆做到专人专用运输食品,严禁装运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食品与非食品,与易于吸附气味的食品和有特别气味的食品同时运输。
三、食品车辆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送餐车状况良好,选择最佳路线,合理运行,缩短运输时间。
五、运输直接入口食品的车辆密闭防尘,运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洁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洁的保温箱盛装。
六、装卸押运食品,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运输工作。装卸运输食品过程中,不得品尝食品,不得脚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讲究职业道德。
货物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篇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一、公司所属驾驶员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从到公司驾车之日起准确地记录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违章、肇事及表彰、奖励等情况,作为参加各项评比的有效依据和奖励制度
二、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一年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积极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和各项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给安全综合奖励。
三、任何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评定资格。
四、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及时维修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容整洁和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在行车中若车辆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评定资格
五、私自动用公司车辆并交给他人驾驶的,按公司驾驶员管理细则处罚,造成事故的,其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取消其评定资格。
六、对动用公司车辆私运货物和盗卖公司油料和货物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评定资格。
七、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不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处理,牵涉到公司派人处理的,其事故赔偿不涉及驾驶员的公司不追究,若涉及驾驶员负有责任和经济赔偿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评定资格。
八、驾驶员在行车中因违反规章制度或无故携带相关证件,被交通管理管门查获的'违章罚款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取消其评定资格。
九、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凡因违犯规章制度,受到公司任何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员工,取消其评定资格。
一、公司第一责任人(或第一责任人委托第二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1~5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培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二、各科室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布置任务、查找不足、排除隐患、防范未然。
三、公司安全学习员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能与会的要补学,每月至少下乡一次,对乡下驾驶员学习。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学习,并做好学习通话记录。
四、不按期组织学习的管理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进行,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处理,造成后果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学习期间,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否则每次处以20元罚款,擅自缺席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连续三次缺席的职工将无条件解除劳务合同,驾驶员将停车反省、待班处理。
六、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或代签字。否则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
七、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范围,每月的学习面必须达到10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统计核算规程,提高统计核算效率,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调度管理部、榆炼站、永炼站、石脑油卸油班、液化气站、聚丙烯站等承担调运任务等部门。
第三章调度管理部操作细则
第三条负责统计每天调运量完成情况,若出现未完成情况,须立即实行补救措施。
第四条负责每月收集各站调运票据,并在次月20日至28日根据票据与各炼厂及承运商进行核实。
第五条负责统计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调运量完成情况,是否达标,如果没有达标,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调运量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章各工作站操作细则
第六条收集整理有关调运凭证及统计资料。
第七条严格认真做好各类油品报表的填写工作,并对各类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八条对报送公司调度管理部的报表,月报封皮必须由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第九条报表凭据不得随意填写及涂改。
第十条对1#渣油报表要准确填写单车的单日的。调出、调入量,并对其含水百分比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一条对石脑油的填报,对不合格卸车车辆的卸车地在统计表“备注”栏里加以注明,在各车队月统计表封皮上必须写明该车队不合格总车次数及不合格总调出、调入量。
第十二条原料液化气填报,对按不合格、民用气卸车车辆要在其统计表“含水化验”延炼栏里填写其调入化验丙烯含量,“备注”一栏填写不合格或民用气,最后要在后面填写登记人员姓名。在装订不合格单车票据时把“原料液化气承运质量告知单”装订到其单车最后一页。
第十三条设立调运日记,分别将各类油品单日的装车总车次,调出总吨位,单月总车次,总量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四条每月调运票据都必须在次月2日之前收回
第十五条每月的统计台帐都必须在次月的五号前整理完毕,公司将派专人取票,如有特出情况,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知公司财务资产部。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