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陪餐制度(通用11篇)
一、学校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有计划安排家长陪餐,由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陪餐家长根据值班表按时到学校指定的位置陪餐。
二、陪餐家长可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监督。
三、每次就餐前,陪餐家长应提前10分钟进入学校,查看食品安全情况,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流程,所尝饭菜与学生吃的完全一样确认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食用,并做好记录。
四、陪餐家长对以下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饭菜未采取防蝇子措施的,饭菜受到蝇子污染的;
2。凉拌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或青皮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
3。饭菜有发霉变质、明显口味异常等感官问题的。
五、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六、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学校陪餐。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园长陪餐制度。
2、园长应在幼儿进餐之前半小时试餐,后到幼儿就餐。园长试餐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3、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③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4、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
①采购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冻食物或含有添加剂的食品;
②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③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园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6、园长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
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7、园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8、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园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9、学校校长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三乐小学幼儿园
20xx年2月24日
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后,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全区各盟市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通辽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等地已全面实施陪餐制度。
通辽市从4月1日起在全市各幼儿园、中小学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通辽市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并通过通辽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视线》设置专栏播出配餐制度落实情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4月1日起,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8所幼儿园、3所小学、2所中学共计13所学校内全部执行领导陪餐制度。陪餐人员对当日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与学校领导班子共同督促整改。
鄂尔多斯市幼儿园、中学落实领导干部陪餐制度。鄂尔多斯市准旗第一中学于3月20日正式实施校领导陪餐制度。陪餐领导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陪餐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同时做好记录,填写当天日志。杭锦旗第五幼儿园开展了别开生面的家长陪餐活动,邀请家长进班与幼儿共同午餐。
包头市实行校长、园长陪餐制,呵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包头市建立了师幼同餐、提前尝餐,值班领导、家长陪餐的用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零死角防范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学生的用餐安全,促进膳食营养管理,将各学校食品安全保卫战全面提档升级。守护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孩子们舌尖上的“营养与安全”。
确幼儿园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幼儿园陪餐制度。幼儿园每天安排一名行政陪餐。每学期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对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对学生及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与食堂负责人沟通,严格落实幼儿园陪餐制度。幼儿园陪餐制度要求:
1、幼儿园每天餐必须指定1名行政人员进行陪餐。
2、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关注孩子的.进餐情况,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及孩子对食物的喜好、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3、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4、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5、行政人员陪餐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6、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2)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3)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园长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
(1)、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2)、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8、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9、因故不能陪餐的行政人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园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幼儿园陪餐制度规定以校方为主体,陪餐人员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相信会给对幼儿们在幼儿园生活得更健康、更快乐。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
③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
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孩子的饮食健康是每位家长永远关心的话题,为了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孩子们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每月最后周的周五固定为本校的家长陪餐日,轮流邀请5-9名家长到校(园)与孩子共进午餐。
一、家长参观食堂
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引导参与陪餐的家长参观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介绍食堂基本情况,讲解食堂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就餐、留样、人员管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具体做法。陪餐家长现场观看工作人员的操作。
二、与孩子共进午餐
陪餐家长和孩子共进午餐,品尝饭菜,监督检查饭菜质量和数量。
三、监督反馈收集意见
饭后,由陪餐家长填写《家长陪餐监督检查表》,向学校提出具体意见和合理化建议。食堂管理人员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分析报告(食堂管理机构成员签字)。及时将整理好的家长意见和建议以及整改情况反馈给本次陪餐的家长。
为确幼儿园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每天陪餐人员由一名领导和当天的值日老师组成。幼儿园每学期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对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对学生及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与食堂负责人沟通,严格落实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陪餐制度要求:
1、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2、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3、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4、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5、幼儿园陪餐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进行核算后统一收取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6、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园长陪餐制度,保证幼儿园饮食的安全。
7、园长应在幼儿进餐之前半小时试餐,后到幼儿就餐。园长试餐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8、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2)、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3)、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9、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
(1)、采购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冻食物或含有添加剂的食品;
(2)、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3)、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10、园长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1、园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2、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园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3、学校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推行幼儿园陪餐制度,已成为幼儿园食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是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更为直接、快捷的有效途径,深受幼儿家长的好评。
幼儿园陪餐制度规定以校方为主体,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陪餐人员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相信会给对幼儿们在幼儿园生活得更健康、更快乐。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日,安全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每个园所每天都在执行幼儿园里的防火灾演习防地震演习,不跟陌生人走……教小朋友从小学会保护自己。
3月22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国家下令:从4月1日,开始执行!
政策一出,很多幼儿园园长、老师和家长的热议对于陪餐制园长和老师们都赞同但是也难免心存顾虑,担心陪餐制度会干扰幼儿园的正常配餐。
陪餐制国外早有先例
其实陪餐制度国外早有先例,我们的邻居日本就实施了一百多年。在日本,所有公学的校规中规定学校午餐做好之后,先准备一人份送给校长先吃然后才是孩子用餐,主要目的.是防止孩子食物中毒也提醒校长每天通过陪餐监督食物质量。
陪餐制是园长对孩子的责任与爱护教育是百年大计,孩子们的食品安全,更是牵动着所有家长和整个社会的心。每一次幼儿园出现食物安全问题总是引发社会舆论热点,影响很坏,陪餐制让幼儿园园长
和孩子们一起用餐,对食品从采购、制作等流程监管更加严格。
陪餐制让孩子学习礼仪和感恩
园长和老师的参与用餐,午餐时间也成了一堂无形的修养课,让孩子们学会礼仪和感恩,30分钟的午餐时间同样也是学习时间,了解进餐礼仪,感恩食物的来之不易,感恩许多人的付出与关爱。
陪餐制是家园共育的深入合作
幼儿园施行家长陪餐制,创造机会让家长全程参与校园食品监管,可以进一步发挥第三方独立监督的作用让幼儿园食品监管更加透明,家长更加放心。
陪餐制是一份简单的快乐
一顿简单而营养的午餐除了给孩子们一份健康、一份营养,因为有了园长和家长的陪吃,让食物里多了一份快乐和温暖。幼儿园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保护孩子的安全,就是守护国家的未来!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陪餐人数的多少应根据就餐学生人数和食堂所提供饭菜的品种适当确定,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学生的意见。幼儿园应至少每月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或每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学校从个人经费中进行抵扣。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
11、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特制定以下陪餐制度:
一、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并制定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二、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三、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四、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五、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进行核算后统一收取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家长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幼儿园行政领导或保健老师,每月邀请一次家长代表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家长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
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的。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①豆浆未充分煮熟煮透。
②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③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在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书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目及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