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一.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厂车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使车辆保持
良好状况;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内容:
3.1司机行车及管理规定:
3.1.1公司所有司机由总务课负责管理;
3.1.2司机为其负责车辆之保管人,负责所分配车辆之一切安全,保管,维修,证照与使用记录之责任;
3.1.3司机人员上班时一律穿着厂服,皮鞋,并保持仪容仪表清洁,每日点名时检查服装;
3.1.4司机每日作息时间7:30-12:00;13:00-17:00.值班时间为:18:00-21:00;
3.1.5就餐时间(中午:11:20-12:00,下午16:20-17:00)饭堂开饭时可以先就餐,就餐时间每次20分钟,就餐完毕后继续在指定地点待命,到下班时间方可下班;
3.1.6上班时间内若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指定的地点(警卫室)等待,车辆应停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在厂区待命时必须服从总务临时安排的.勤务工作;
3.1.7司机在接送来宾及客人时,应具备基本礼仪礼貌;在接送来宾和客人时不得将车辆未驶入目的地而让客人步行,违者小过处分;
3.1.8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准插话,且不得谈论公司内之状况,违者记过处分;
3.1.9司机接送客人不能按时到达时,须主动与客人联系,并及时向公司上级报备,违者记过处分;
3.1.10司机不得在车内吸烟,违者记大过处分;
3.1.11司机在厂内接到用车通知时,即行备车,备车时可根据车内温度打开空调,但司机必须下车在警卫室等候,违者记大过处分;
3.1.12司机在停车待命时不得开空调,违者记大过处分;
3.1.13严禁在本厂或客户处厂内乱呜喇叭,违者记过处分;
3.1.14司机不论在什么时间都必须佩带手机,并何持畅通与堪用,要及时应对公司领导和管理人的联络,若一个月内出现1次不能连络现象者扣补助话费1/2,2次以上扣除当月话费补助并记过处分;
3.1.15司机每日17:00下班后,18:00-21:00和节假日须轮流值班(参照司机值班安排表),未按规定执行按旷工论处;
3.1.16车辆出厂前和返回后,司机应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以确保车辆正常进行;
3.1.17外出行车时,车辆若在签核时间内无法返回,行车司机需通知主管人员,以利调度;
3.1.18车辆锁匙统一放置门卫室,出车时领取;
3.1.19所保管的工具物品若不慎丢失,须照价赔偿;
3.1.20公司如指派司机并指定时间接送人员时,如司机无法准时到达,须于约定时间前10分钟主动打电话给等待接送的人员或通知总务课,如违反者记大过一次处分,并扣除当月话费补助.
3.2车辆保养,审验,费用的办法:
3.2.1车辆保养:
3.2.1.1对于车辆操控若出异常应立即检查;
3.2.1.2随时注意行车里数,于固定里程补充机油和例行车辆保养;
3.2.1.3随时防备车辆备件遗失或损坏,违者照价赔偿;
3.2.1.4车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置零乱杂物;
3.2.1.5每日清洗车辆,应随时保持清洁;
3.2.1.6所有车辆随附的保养手册应熟读详记;
3.2.1.7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确实遵守车辆保养规范;
(1)日保养:
a.每日检查胎压是否正常(含备胎);
b.每日检查冷却水,刹车油,机油是否正常;
c.每日检查刹车,空调是否工作正常;
d.每日检查雨刷,大灯,方向灯是否正常;
e.每日检查油表,里程表,汽油存量是否正常;
f.每日清洗车辆,检查随车证件是否齐全;
g.检查轮胎固定螺丝是否松动;
(2)周保养(周六)
a.除日保养项目外,检查随车工具;
b.打开前车盖,检查是否有螺丝松动;
c.检查电瓶水存量;
3.2.1.8违反以上规定一律记过一次处分;
3.2.2车辆维修:
司机需利用平时在厂内的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若需要外维护和保养,必须提前3天向上级报告,经管理部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与保养;
3.2.3车辆审验.年检费用:
车辆各司机应于规定年检期内提前一周向主管人员申请前往车管所年审和办法养路费,如逾期未报告受罚款,其费用司机本人负担;
3.3违章和肇事处理:
3.3.1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自理;
3.3.2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一个月以上者,开除处理;
3.3.3肇事发生后要迅速知会保险公司和总务,若车辆有重大损失或人员严重受伤时,由总协助处理;
3.3.4肇事责任经判定其全部或部分属公司司机责任,司机需负担超过保险理赔余额部分,并视情节轻重处分;
3.3.5肇事责任经判定非公司司机之责任时,相关后继事项由总务课办理;
3.3.6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末注意者,至使肇责任事故无法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司机负责负担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之部分;
一、目的:
为了维护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及时处理和应对各类生产异常与突发事件。明确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进一步规范工厂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值班管理工作。
三、值班人员安排:
(1)工厂值班人员:
1、值班人员由各部门课长、专员、主任和厂办文员轮岗值班;
2、每月1号由厂办文员发布当月日常值班表。
3、如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值班时,必须找好相同级别的值班代理人员并上报领导同意后方可替代值班。
(2)部门值班人员:
由本部门人员轮岗值班(不含生厂部)。
四、值班时间:
(1)工厂值班人员值班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为工厂下午下班时开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当日工厂所有人员最后下班为止。
2、周六、周日与节假日值班人员为工厂早上上班时开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当日工厂所有人员最后下班为止。
(2)部门值班人员值班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为工厂下午下班时开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当日工厂所有产线最后下班为止。
2、周六、周日与节假日值班人员为工厂早上上班时开始履行值班工作,直至当日工厂所有产线最后下班为止。
五、值班职责:
(1)工厂值班人员值班职责:
1、逐一核查全工厂的人员加班出勤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2、各部门所有人员是否按时出勤或加班,是否有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等情况;
3、各部门、车间的工作与生产是否按计划有序进行;
4、所有人员是否有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5、监控各部门的工作效率;
6、确保工厂的'生产安全、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协调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生产正常运行;
8、不能及时处理的立即联系部门领导,并汇报、跟进处理结果;
9、下班检查各办公室、各车间、通道、洗手间等电源、门窗、水电、气压、空压机是否有关闭;
10、做好值班记录,次日将问题点反馈各部门主管;
11、次日早上将整理好的值班记录上交厂长审核。
(2)部门值班人员值班职责:
1、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处理同事所交办的各项工作;
3、及时处理部门内的各项突发事件;
4、不能及时处理的工作及时联系部门领导,跟进与汇报处理结果;
5、配合工厂值班人员开展工作。
六、值班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
七、制度执行:
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厂办;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适应本厂内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更好地维护厂内治安秩序,搞好保卫队伍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保卫组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现结合我保卫组实际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管理实施细则:
一、严格文明执勤
1、仪表文明:执勤组员应服装整洁、佩正上岗。标志醒目齐全,禁止留长发、穿拖鞋、打赤膊、单穿背心、单穿内裤上岗,严禁流动吸烟,违者罚款10元。
2、语言文明:门岗组员在执勤中要注意规范语言,文明礼貌用语,处理问题不能态度粗暴。
3、行为文明:执勤中严禁打人、骂人,凡发生打人、骂人者,除按厂部相关规定处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打人者承担,组内给予20—100元罚款,并通报全厂。(制止违法乱纪行为除外)
二、认真履行保卫职责
1、执勤期间组员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服从领导安排,严禁消极怠工。
2、门岗组员执勤要做到勤问、勤看、勤检查、对进出厂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要严格按本厂出入厂规章制度执行,认真检查,核实记录,符合规定者才放行。若有不符合规定放行者,将按出入厂管理规定处罚。遇到不能处理的事情,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值夜班组员要勤观察、勤巡逻,对重点部位门、窗、锁、物资勤检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工作。交接班要做到认真、仔细汇报,并作书面交班。交接班不认真、仔细,对发现问题解释不清楚,上班人员不能离开,必须继续留下至有明确结论为止。
4、在岗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者,一次罚款20元。
5、严禁酒醉上班,或在岗位上饮酒,经组长查证属实一次罚款10元。
6、保卫组员在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监守自盗者,除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组长值班不巡逻,不查哨,一次罚款20元,累计计算。
8、因疏忽大意或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火险,不及时处理汇报,按情节轻重予以20—100元处罚。
三、加强执勤纪律
1、准时上班到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佩戴出入证一次罚款5元,与工作无关遗失者罚款10元。
3、凡迟到,早退15分钟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罚款10元。
4、严禁在岗睡觉,打牌,或带无关人员到岗位聊天。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脱岗参与打牌,赌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通报全厂。连续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严格请假制度
1、病假除重、急病情外,一律以医院开具证明及病历为依据,且入院就诊前必须向组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必须有事假条,四小时内由组长批准,半天以上需经保卫分管厂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司按旷工处理。
3、未经保卫组长同意,正当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换班,未经许可换班的一次分别罚款20元。
4、保卫组长应随时保证通讯畅通,以应突发事件急调。保安组长应带头执行,以上各项,以身作则,并认真监督,若有违反或隐瞒包庇,经查实后将加倍处罚。保卫组内若有月累计处罚在三次(含三次)以上者,保卫组内部将予以50—100元罚款,年累计处罚在六次(含六次)以上者将退回劳工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五、奖励制度
1、保卫组人员能在同一周内有三次(含三次)以上发现并制止出入厂违规行为者,给予奖励10元。(从违规罚款金额中加奖)
2、对检举保卫组内部有关违反规定的检举者奖励10元/次。
3、对制止打架、斗欧一次,给予制止者奖励10元。
4、对查出偷盗行为的立功者,按罚款的比例予以奖励(以罚款金额的10%嘉奖个人,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有重大立功表现者予以重奖。
5、对在守卫、巡逻,执勤过程中现行捉获盗窃及各类案犯的当班门卫分别视情况予以奖励,案犯够治安拘留的奖励30元,够刑事拘留的奖励50元。同时在厂内部产生罚款的将按罚款金额的10%奖励捉获者,按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