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人事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4篇)
为规范考勤,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勤周期:一个月,自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
三、考勤记录:公司机关人员采用电子考勤,由综合办负责记录。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由总监指定的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由总监负责记录)负责记录。公司逐步推行电子考勤。
四、考勤人:公司机关人员的.考勤人为综合办公室主任,监理部的考勤人为项目总监。
五、考勤责任:监理现场考勤记录人应及时准确填写《考勤表》,下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和请假条上报给考勤人,由考勤人进行核实汇总后报公司财务(包括机关人员考勤)。考勤记录人对考勤的完整行、真实性负责;考勤人对所负责项目考勤表进行审查把关。
六、公休假日:员工每月公休日为4天,休假四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但请假休息应经总监代表或总监同意,并做好业主工作或临时调整人员。凡未经批准、先斩后奏以及导致业主投诉不满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请假: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申请,批假人做好记录,假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八、批假权限:4天以内(含4天),由部门负责人、项目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为总监)批准;5至15天(含15天)由考勤人批准;15天以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和总监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九、工资计算:员工日工资(元)=(工资总额÷30)元/日。
十、检查奖罚:
1.考勤记录人与考勤人串通,故意弄虚作假,虚报考勤的,处罚当事人和考勤记录人虚报天数双倍的工资,并给于通报批评。
2.考勤记录人不负责任,造成相关人员考勤错误者,考勤记录人承担公司多支付的工资;考勤人审核把关不严,每次罚款100元。
3.举报或发现考勤不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迟报考勤,导致不能按期发放工资者,延期发放工资的责任由责任人承担,每次处罚100元,并负责向相关人员作出解释。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的.管理部门:综合办办公室。
2.本制度自12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一、日常作息时间
业务部门人员(销售、实施)和研发部门人员是单双周工作制制度。10月24日不上班,月31日上班,以此类推。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08:30~11:45;下午:13:30~17:30其中:8:40-9:00为固定的碰头会时间,介绍上一工作日的工作进展和当天的工作计划,或分享情报和心得,活跃公司气氛,没有外出的人员都参加。
周六上班时间:上午:09:00~11:45;下午:13:30~17:30
后勤部门是五天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参加培训或讨论,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调休,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可以对假期安排做调整。
二、上班时间工作规范
1.遵守集团的上班工作规范;
2.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如果确有需要,一次通话的时间尽量控制在5分钟以内。私人电话请用个人的通讯工具拨打;
3.不要在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新闻、资讯;
4.大家共同维护好网络畅通,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特别是不要轻易查看附件,以免电脑中毒;
5.以下事项是公司禁止的:
影响公司正常办公的行为;玩游戏;拨打声讯台或来路不明的'特殊电话号码,通过公司电话进行充值等,如有违反,相关的电话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通告批评;在办公场所吸烟等;
以上行为屡教不改的,公司将通报批评,并影响个人的职位升迁。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能够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务必持续畅通。
二、群众活动制度
1、群众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群众活动务必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务必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务必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2、群众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必须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群众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群众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一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