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
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住宿费、其他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二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三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
(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第四条人员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凡发放奖金的,首先要考虑有资金来源,不得举债发奖金;其次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并将考核结果随奖金发放表报财务部门备查。
第五条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应在教育局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凡因实际情况,超出全年预算指标的,需打报告,经县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如发现不该报销的而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学校重大支出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会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2000元以上,初级中学在3000元以上。
第六条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第七条校舍维修、装璜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装璜方案,打报告送县局计财科,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管理。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所有业务招待费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业务招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第九条差旅费用管理。县内不发出差补助费,县外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费用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差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
第十条培训费用管理。凡是要报支培训费用的,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县教育局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流动资产指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贷等。第十八条学校收取的各项经费都必须在当日解缴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二条学校报帐员根据业务开支情况,及时结报,补足备用金。各学校应记好现金日记帐。
第三条各学校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按性质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分为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和建筑物(分为道路护栏、绿化景点、围墙、运动场、其他建筑物);专用设备(分为实验设备、实习设备、文体设备、其他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分为办公设备、车船、医疗设备、炊事设备、服装、其他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帐,购置车辆按支付的车辆购置费及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和县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帐务处理,对因布局调整需要撤并的学校资产的处置。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学校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第五章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各学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财务单列的学校,每学期结束,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并把招待费用、差旅费用以及一学期末的收支结余情况,向教代会做一次报告。理财小组对一学期来的收支情况作出评价。农村中小学每月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合理的支出发票和收费统计表,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再由报帐员按程序报帐。
第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结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XXX大学生社团结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结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准绳,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早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同等。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且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右上角填写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具体要求如下:
1)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XXX”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背面。
3)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划定的均不予报销。
5)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竞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竞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5)以上4点必须在一周之内交由社联财务部审核,超时一律不予报销。
6)本次活动经费未审批下来,不能申请下期活动经费。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联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日期)。费用由出纳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会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出差地区车船费报
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注
本区内裾实报销30元以内8元在城区每天报销交通费2元。
市内裾实报销50元以内10元每天报销交通费3元。
市外一般地区裾实报销70元以内15元每天报销交通费4元,火车限硬席、硬座,船三等仓以上,飞机由学校研究重严审批。
经济特区裾实报销90元以内20元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班费的管理
(1)各班班费,由学校统一在学校代管费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费。
(2)班费只能用于各班开展活动、看望生病的师生、办专栏、购买锁、清洁工具等。
(3)班费每期每人2元,由学校代管,班主任计划开支,超支者不予以报销,节余者归学校。
(4)班费开支发票,应先由该班班长签字,再由班主任签字,最后到审批者处签字报销。
4、课本费、资料费管理
(1)每学期订购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学生作业本、记录本等,由教导主任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批准,用支票汇兑,订数与支出相吻合(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2)每学期订购学生资料,由教导处负责,原则上各学科订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订,必须经学校批准)。教导处在订购资料时,先要征求学科教师或年级教研组长同意后,再交学校集体研究审批(区教科所下发的单元检测题除外)。
(3)凡订购资料,一律由学校统一在代管费中扣出(如代管费不购用,由学校决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来交学校总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资料,更不能私自向学生收取资料费。
(4)订购资料,如有回扣费,一律归学校。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5、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6、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组织人去看望,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0元,重病住外地医院(涪陵区以为)不超过100元。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0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指派出纳员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广厦工程”(教师集资建房)公用部分,由学校统一整修,费用由所有住户承担。
6、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值宿室,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7、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xx月xx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审批制度
1、学校年初要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预算。每月要编制月份计划,报总校审批,方可实施。
2、学校根据总校安排报账时间,及时报账。报账同时,报下月支出计划,经总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3、固定资产购建和日常修理,单价在3000元以上或总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预算时要负有专项说明,执行前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
二、 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1、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
2、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
3、严禁违反规定,巧设项目向学生收取费用。如统一发动、购买练习册,按人头收取班级活动费,强制保险等。
4、不扣留、挪用各种收费,足额、及时上缴总校。
三、支出管理
1、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2、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帐、物分开,报账员不兼任档案管理、财务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过程中变通、变造现象,保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有效。
4、因总校取消了小学招待费,需要烟、饮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时,及时到总校联系购买,总校不予购买或不批准购买,则任何人来校不特殊招待。否则谁擅自购买谁付账。
5、培训费报销程序及标准:
(1)教育局文件——填培训卡——学区校长签字——会计处核销。
(2)县内培训,车费10元,住宿费20元以下(有票据);
市内70元以下车费,30元以下住宿费(有票据)。没有统一伙食安排的,市内每天补助5元,市外每天补助8元。
(3)培训回来及时到总校核销培训费,过月单据不予核销。
6、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学校领导积极向总校反映,申请小额备用金,以保证学校急需的临时性支出需要。
四、财产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学校建立明细帐,由学校保管员及时记录、存档。
2、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发生人员变更时做好交接手续,详细盘点。物品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许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时,保管员、外借人平均折款赔偿。
五、档案管理
1、报账员对文件、制度、报表、预算决算及重要合同,定期归档、审查、整理立卷。
2、档案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防止丢失或毁坏。
一、每学期制订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坚持“收支两条线”,搞好资金收支预算方案。
二、坚持收入随收随缴,先缴后支,审批使用。
三、坚持不预算不开支,学校校长和主管领导认真把好审批关,不能随意负债,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四、坚持购物验收制度,账物相符,大宗物品集体采购,不许拿回扣,购物前要与校长或主管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同意购买,500元以上要集体研究。“坚持旅差费、招待费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报销,不得超标。
五、坚持开支勤俭节约,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严格控制出关次数,做到一人次办多件事。中层干部、财务人员出差由校长签字。招待客人实行派遣单制,特殊情况可先给校长打好招呼,或事后补派遣单。旅差费按相关规定报销,招待费每人次不能超过20元。
六、坚持支出条据规范,坚持校长、主管领导审批,开支获取有效合法的条据,购物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消费发票“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字,同时经手人必须说明“招待某事某单位一行几人”
七、坚持责任追究,凡违反财务管理行为,支出不合规定、乱收费。坐收坐支、挤占专项资金,财务人员不作为,随意举债、签单,不按期结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本单位的业务收支审批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二、凡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对外收费,一律按照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如果制止和纠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求作出处理。
三、支付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填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
2、大批、大件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申报审批程序
(1)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具体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计划。
(2)预算计划报校产管理站审批(包括报局审批)。
(3)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采购部门。
五、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收支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及时予以纠正。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规范内部财务行为,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更�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中心学校成立由中心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中心校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负责财务制度建立和重大财务收支情况的决策、监督工作。中心学校设报账员、票管员各一名,负责监督、处理本单位各项收支业务,及时到上级财务部门报账,建立收支备查帐等工作。
(二)各小学设总务主任一名,负责监督、处理本单位各项收支业务,及时到上级财务部门报账,建立收支备查帐等工作。
二、资金收支管理
(一)收入的缴库及报解
1、各校开学初应根据县教育局、物价局等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得另立项目或超标准收费。各校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代管款项及借入款项一律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款)统一收据》收取,及时将发票联返给缴款人,学生自愿款项一律要家长或学生签名。所有收费一律上缴县财政局国库
科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的同一个“收入待解户”(学前班收入:教师子女交书费,其他可以减免;隔一代血亲关系,除交书费外减半收取。)
2、学校所有款项必须入库,不得截留、隐瞒收入,不得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特别是学前班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支现金。学校违规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处,其费用全部没收,并给予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二)经费支出安排
1、大型维修、设备添置、奖金、福利、中心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等支出资金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各校平时办公及业务活动资金(如:报刊费、电话费、水费、招待费、差旅费、小型维修费等)由各小学自由支配。
2、中心学校按校分设账户,每期初,各小学对业务活动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摸底,做好预算并报中心学校。
3、各校业务活动资金支出按如下标准执行:
(1)中心学校本部20元/学期/生(在籍在校生)
(2)村小20元/学期/生(在籍在校生)+20xx元/学期/校(双河教学点纳入中心村小学管理)
(3)学前班保育费×20%
4、每期末,如小学业务活动资金有结余,中心学校将结余资金的50%部分返还该小学,以奖励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教师。
(三)支出的报销
1、办公用品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学校预算好下期需要的办公用品并及时将采购单填好上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没有及时预算上报的。由学校自行采购,资金在各校业务活动资金内支出。
2、学校业务活动支出必须及时结算,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校长签字,当期支出当期结清,没有及时结清又没有充分理由的下期结帐不予认可。
3、学校自行采购办公用品应尽可能由总务主任办理,款额在二百元以上,须有总务主任等二人签字确认,一人办理不予报销。
4、学校大型基建、维修工程各小学提出申请,中心学校审核,学校签合同,监督施工,工程完工后到中心学校结账,20xx元以上的支出必须转帐不得现金支付(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或卡号,最好是农合行开户)。如未按以上程序操作,中心学校不予报销。
5、新增固定资产必须经学校报账员签收,填入固定资产登记表。
三、政策性福利等:
1、政策性福利按上级文件规定,再根据中心学校资金结余情况由中心学校召开会议讨论出统一发放意见。
2、教学奖
每学年上学期教学奖依据《青山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执行(代课教师参照非毕业班级奖金标准发放)。下学期教学奖由中心学校安排其他资金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非毕业班
教学奖按教学效果分名次奖(以在籍学生数100%计算)和升格奖,名次奖以统考实际成绩为准,只奖前一二三名。
名次奖:各年级统考前三名者主科分别奖200元、160元、120元,综合科分别奖100元、80元、60元。
升格奖:只计主科,与上一学年末统考成绩相比,每升一格奖25元。
(2)毕业班
12语数学科:位列全县班级前名次的奖800元;前名次的奖1010345700元;前名次的奖600元;前名次的奖500元;前名次的1010101奖400元;(不重复奖励)。位列全县班级前名次,本乡排名靠前的10按100元递增发放,处在其他同一名次范围,本乡排名靠前的按30元递增发放,最高不超过上一名次段的最低标准。
12综合学科:位列全县班级前名次的奖200元;前名次的奖1010345180元;前名次的奖160元;前名次的奖140元;前名次的101010奖120元。(不重复奖励)如果县教育局未分班统计综合科成绩,则该学科教学奖按非毕业班综合科奖励办法执行。
本制度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一、财务工作指导思想、任务、基本职能
1、学校财务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为学校各项工作、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而服务。
2、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开源节支、量入为出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为提高教育质量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资财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编制和执行学校的财务计划,拟订学校财务和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措施。通过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积极参与经济决策。
二、内部财务管理责任制
(一)总务主任岗位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参谋,具体负责领导财会人员及财务往来工作,积极做好教育第一线服务工作。
2、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的管理,加强后勤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做好服务育人的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政治处、教务处密切协作,对广大师生进行“学校是我家,美化、绿化靠大家”的爱校教育。
3、负责教育、教育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按计划发放师生的课本、簿本以及教师办公、教育用品,会同有关人员购买图书、仪器、体育器材、医疗用品。
4、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课桌等校产的登记,管理、添置、维修,督促师生爱护校产。
5、管理财务:审核一切收支凭证,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账目清楚、准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贯彻民主理财精神,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搞好师生的生活福利及其它公共福利事业。做好学生杂费、代管费的收缴工作。
6、组织学校的绿化和协助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环境。
7、抓好传达室,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好校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报账人员岗位职责
1、报账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树立全局观念,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报账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处理现金日记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执行报账制度,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地全面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和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和盖章,对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报账人员填制会计凭证必须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揭露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建议。
5、协同有关后勤人员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报账凭证、账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工作。
6、报账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7、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保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本职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保管好财产、仪器、物资及各类教学用品。
2、财产、仪器、物资、教学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使学校财产,物资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充分发挥财产、仪器、物资的作用。
3、期初按时发放各类教学用品、仪器设备及教学上有关的物资,期末按时收回并查对各类物资损耗情况,精打细算,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教学仪器等固定资产,需经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方能购入,购入后必须验收入库,登记造册。领用时要填写好出库单方可使用。校产出借要通过总务处办理出借手续,管理人员无权出借。
5、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财务人员内部牵制制度
1、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报账、实物保管员明确分工,相互牵制。出纳除登记现金日记账外,只管钱、不管帐;会计管帐不管钱;保管员只管实物及分派。
2、空白支票、现金由出纳保管。发票、学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
3、每月结账,出纳填好结报单,连同本月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原始凭证的张数,按时上报给会计,会计核准结报单及原始凭证的金额、张数并分别在出纳结报单上签字。
四、财务收支稽核制度
1、审查财务。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经费开支标准》和《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办理。
2、各项财务收出,每类收入都应开具财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的票据,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每笔支出报销单据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稽核。稽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真实、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说明用途。实物的票据,是否有保管员签名。
3、报销人员应把稽查过的原始凭证送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签字,方可到出纳处报销。
4、审批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原始凭证,出纳有权拒绝付款。情节严重的扣留原始凭证,并报告校长。但校长坚持要支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
5、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在未报出之前进行稽核,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保证质量。
五、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原始凭证的的填制日期和编号
3、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和金额及收付款方式
6、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及填制人员、经办人员的签章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记录真实
2、内容完整
3、填制及时
4、书写清楚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1、合法、合理性的审查
2、完整、正确性的审查,以合法凭证审核凭证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自制原始凭证应有经手人、填制人、负责人的签名。必须按符合规定的要求填制。
六、财务收支报销审批制度
1、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按《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范围、标准,接受监督,防止巧立项目乱收费行为。
2、学校的各项财务支出,必须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3、审批程序:学校所需购买的物品、学生应用的学习资料等,事先由各处室、班主任填写请购单,报送总务处查验后具体由总务处办理采购,其它人员不得代购。购物人员凭单据和实物交保管员,请购人员清点核实并签名交稽核人签名,方可向出纳报销,如手续不完备,出纳有权拒报。
4、其它非实物性支出,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票据范围、标准、办理。当事人写明事由签名,经校长总务主任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5、学校基本建设等与外单位有往来的经济业务,必须有事先的合同、签约。事后有验收人员、经办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预、决算等应具备的手续,经稽核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学校财产实行专管、兼管和群管相结合的方法。财产专管和学校财务人员管理的帐物与各组室兼管人员的帐物相符。对购入、自制、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人员,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字、编号入库。
2、各部门保管的财产,必须按学校规定实施保管职责。财产实物帐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总务处,接受总务处监督检查,一份自留备查。对学校的财产,每学期自查一次,每年由总务处核对一次。
3、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账面不符,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造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物,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灾、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需购教学用品及时向总务处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物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的原因,领用人的签名,杜绝假公济私。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物,如有公差要预先安排好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人为损坏均要按价赔偿。
3、教室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对爱护财产,财产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
九、银行收支管理制度
1、学校开设的`账户必须是支票收支结算账户,不得开设任何形式的存折户。
2、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3、银行账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得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4、严格管理支票。签发支票时,要注意银行存款余额,支票存根必须由领取人的签字。
5、签发的支票存根、解款单等作为会计凭证的原始凭证,不得废弃。
6、出纳人员应按月和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单,保证账款相符无差错,有差错及时追究原因。
7、汇款、信汇必须由负责人、经办人的签名,方可到银行办理手续。
十、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坚持现金专人保管,学校的现金收支业务应由出纳办理。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管理条例,每天的库存现金为1000元,超过限额应在当日下班前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严格遵守使用现金的范围,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收到现金时,应给交款单位(人)出具合法的、完整的、正确的正式收据;付出现金时,应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并加盖“现金付讫”的戳记。
5、学校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没有经过有关领导同意、审批,出纳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临时出借。
十一、财务预决算分析制度
1、按上年的财务收支决算和本年度的事业计划制定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年终编制收支决算。
2、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预决算进行分析,指出存在问题,找出原因,口头或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一年两次分析(一学期分析一次),并为校长提供决算的依据。
十二、票据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规定,由会计人员购买、保管及在规定的期限内注销票据。票据领用时,领用人要签字,遗失要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2、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保管好存根,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