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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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1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现金借用(含各小区收费员)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垫付且追究责任。

五、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七、对各类费用报销,由出纳督促,事后七日内必须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区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账,不得出现帐外资金收支。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2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进行前戴口罩。工作服及口罩要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清洁。

2、诊疗,护理操作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手消毒,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4、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后备用。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

5、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可消毒。

7、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8、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9、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凉干,定期消毒。

10、对感染性疾病患者及其用物按感染性疾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随意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就诊。

12、护理部、院感科、各科院感控制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问题提交院感员会研究解决。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3

建筑工程公司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使该工程顺利完成,为了提高工程效益,搞好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每个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个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集体观念,提高质量素质,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脚、不准酒后上班。

四、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高空作业上戏闹。

五、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各种机械设备电线安装要符合要求。

六、库房、木工房(棚)内严禁吸烟生火,夏季施工应搞好防洪工作。

七、每个工作人员对各工序的质量,都必须接受现场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每个工作人员对现场材料、机具等要爱护保管。应做到节约、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

九、严格控制三本,对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上序质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按实际情况和数据及时上报。

十、施工区域严禁赌博和酒后闹事。

以上规定如违反者,根据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5-100元。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4

1、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应有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成份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应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污染区。

2、管理要求:

1)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3)储血冰箱应每周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5)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肝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6)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后集中处理。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5

一、工作规范

1、行为准则:

尽职尽责,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爱护公共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单位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单位信誉的行为。

2、工作态度:

坚持专业知识学习,即时更新知识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郊率;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已的工作尽职尽责;所有职工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和搬弄事非;上班时间力争提高工作郊率,不拖延,不积压;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争取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执业道德:

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以优质的工作质量,取信于社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遵守职责权限,做到公正公平,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用户不能存在吃、拿、卡、要、报的现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与服务对象交流工作有理有据,态度谦和,事事遵规守章

二、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

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矿工

(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能按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职工无正当理由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职工无正当理由且未请假或脱离工作岗位或擅自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2)迟到十五分钟以内一次扣罚10元工资,迟到十五至三十分钟内扣罚半天工资,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早退同前。

(3)旷工一天者除扣除当天全部工资外,当月奖金不发;旷工三天以内(包括三天)者,除扣除旷工天数的全部工资外,另按旷工天数每天扣罚100元,季奖、年奖均不发放。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办理,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工作时间不认真工作,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脱岗),长时间串岗、聊天、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及处理私人事情,待人接物态度恶劣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职工在工作时,应积极配合单位需要,服从安排,一经领导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如有实际困难可向单位反映,由领导予以调配解决,如无故不执行工作安排,视为旷工,按旷工条款执行。

4、擅自将单位业务及文件等信息泄漏给他人,散布、造谣生事者,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以及长期工作不力,郊率低下,态度不端正,且屡教不改者,立即停职,停职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果自负。

三、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我公司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期;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在施工期内,根据工作需要星期日由总监安排调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工作的另行处理。 2、考勤办法:

(1)实行签到制,每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必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补签,违者重罚。分管经理或经理不定期抽查,违规者重罚。

(2)我公司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工作时间常驻工地,如遇工作需要加班的由总监调休处理,每日应填写考勤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考勤,考勤表每月26日汇总后交公司综合办公室,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

(3)水、电、资料人员可依据工程进度或工作需要进驻工地,并由该工地项目总监计入考勤表中,若在工地工作时间不达三小时的,总监应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入。

3、请假程序和办法:

(1)两天及两天以内正常情况下向部门领导请假,经批准方可休息。

(2)两天以上应出具书面材料由部门领导签字,经分管经理或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3)如职工离开本市到外地办事或就医的,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向分管经理或经理请假,并通知工作部门安排好工作。

4、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1)公假:指因公外出,不影响工资奖金。

(2)病假:当月因病请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工资、奖金都不影响;

当月一次或累计请病假超过三天不满十天者,应扣除请假天数,当月奖金减半,并且有指定医保医院的证明;当月请假累计超过十天,取消当月奖金;三个月以内者(指住院病休的),需持住院证、出院证以及医院医生建议暂时不能从事本单位工作需休息的证明,且经本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确认病情属实的,按劳动部颁发(1994)479号文件执行,病假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否则,不予按病假制度相关待遇执行,并套用相应的事假或旷工制度中的条款执行。

(3)事假:三天以内事假只扣假期当日工资;

三天以上七天以内除假期工资外,月奖减半;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扣除假期工资外,月奖不发;十五天以上三十天以内,扣除事假工资,月奖不发,季奖不发。

(4)婚假: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超过按请事假制度执行。

(5)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根据情况给予十天以内假期,超过按请假制度执行。

(6)产假(包括计划生育假):按现有国家规定执行,超过按请事假或病假制度执行。

(7)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超过经批准按事假执行。

(8)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发放季奖或年度奖时无论事假、病假,本季或本年度累计出勤不达85%,不发季奖或年奖;本季或本年度累计出勤达85%至95%的,季奖、年奖按60%发放;本季或本年度累计出勤达95%以上,季奖、年奖按正常发放。

(9)请事假超过三个月或者病假超过六个月者(必须提供住院证明及医生证明),本年度不计公司内服务工龄,不住院者视同事假办理。

(10)职工请事假三个月以内者,其本人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院,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分别由个人和单位支付;超过三个月者全部由个人支付。

四、关天停薪留职,借调,离职或辞职制度

1、对于停薪留职人员,单位可交纳各项费用,但所有费用由其自行负担,留职期间本人一切行为后果均与单位无关(应有保证书)。

2、对于借调人员,经单位同意,原则上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3、职工在工作期间离职或辞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离职或辞职申请,经经理批准,将所有工作交接清后,方可离开工作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所有手续单位都不予办理。

五、附则

本办法经经理办公会议核准后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理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日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6

1、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室内保持安静、整洁,工作人员做到四轻,病室应定期通风、换气、消毒,湿式擦拭物体表面及地面,洁具专用,每月做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监测并记录结果。

3、各种医疗用具用后必须消毒,新生儿用具每日消毒,每月食具细菌监测一次。

4、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5、新生儿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7

为使博物馆内有个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我馆不发生任何事故,特制定安全保卫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馆长任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馆内存在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3、定期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好每个职工的思想工作。

4、在重大节日期间领导干部都要轮流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5、领导在节假日亲自值班,同时定是不定时的对馆内安全保卫工作及夜勤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6、加强对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馆内专门雇佣一名夜勤人员进行看门守户,同时负责馆内中午下班后的安全工作。

7、财务部门严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室和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以防失盗。

8、展厅、库房是易燃场所,是防范的。重点,严格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

9、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电工要经常对电源电线进行检修,以防不测,造成火灾。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8

1、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2、进入病人的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手消毒,操作时必须带口罩、帽子,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4、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充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

5、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形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6、用后的敷料等感染性废物应及时清理、密闭、焚烧。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9

一、为加强机关纪律,规范考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二、秘书长请假1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主任请假1天(指病、事假),须秘书长批准;请假2—3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三、机关各委办室副主任(含正、副处级调研员)请假1—2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四、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假1—3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4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五、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销假单》,请假期满后分别到秘书长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进行销假,逾期按旷工处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10

1、工作人员进入ICU应换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2、病人的安置应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病人单安置,诊疗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两次,对室内空气应定期进行消毒监测。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带手套。

5、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6、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7、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与管理。

8、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9、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11

1、呼玛博物馆的。所有展览免费向公众开放。

2、参观时请您自觉遵守参观秩序,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观众。

3、酗酒者、衣冠不整者以及�

4、管制械具、打火机等易燃以及易爆品及宠物不允许带入场馆,请提前处理。

5、参观前可将随身包裹寄存,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6、请您不要将饮料、食品等带入展厅。

7、参观时请您不要触摸文物及展品。

8、请不要在场馆内吸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请勿丢弃杂物。

9、请不要在场馆内奔跑追逐、攀爬躺卧,并请您照顾好老人和孩子,我们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参观秩序和参观环境。

10、如遇各类突发事件,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12

1、内窥镜室诊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划分明确,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2、不同部位的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3、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4、内镜及附件的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5、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窥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消化道内窥镜、阴道镜等必须消毒;活检钳应灭菌处理。

6、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用流动水清洗,再用多酶洗剂刷洗,清水冲洗清除管道中的残留组织,沥干水分后再进行消毒。

7、浸泡内窥镜的消毒液选择应符合要求,浸泡完全,时间符合要求。

8、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13

一、化学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药品库的药品要按要求存放,不能泄漏。因存放不当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后不能及时清洗试管等器材,实验室的卫生情况较差,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二、物理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触电、扎伤、砸伤等),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药品一律不外借个人使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丢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赔偿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后切断电源,搞好实验室的卫生。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触电、火灾等,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三、生物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标本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不能按要求管理好标本,不能定期消毒、清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药品一律不外借个人使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丢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赔偿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医院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控重大疫情期间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和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防控重大疫情期间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隔离人员

重大疫情期间,与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来自疫区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在指定场所接受医学观察和隔离的人员。

3.2入境人员

集中隔离酒店重大疫情期间,临时被征用为隔离人员用于医学观察和隔离的场所。

4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管理

4.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选址要求

4.1.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应相对独立,易于组织和安保管理,远离人口密集区和学校、养老院等重点防控场所。酒店应具备完善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粪便收集排放系统工作正常,必要时可在三级化粪便池第三格或排水缓冲池投放消毒剂。

4.1.2 优先选择楼层较低的建筑作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

4.1.3 应具备客房、餐饮服务,具备水、电、电视、网络信息等基本生活需要保障。优先选择客房可开窗自然通风,或使用分体空调的酒店、客房。

4.1.4 应具备单人单间条件,房内配备独立卫生间,卫生间有可正常使用的排气扇。

4.2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设施保障要求

4.2.1 分区管理 应尽可能根据隔离人员入住时间、口岸来源、宗教风俗及语言等特点,合理划分住宿区域。应合理设置区域,分为生活区、物资保障区和医学观察区,其中医学观察区按要求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4.2.2 水电管理

4.2.2.1 应建立水电供应后勤保障工作机制。

4.2.2.2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4.2.2.3 由后勤保障相关负责人及工程人员 24 小时值班,应及时处理水电供应故障。

4.2.2.4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内局部停水、电时,酒店管理方应排工程人员及时检修。酒店内大面积停水、停电或全部停水、停电时,立即查找停水、电原因,并向酒店管理方及酒店专班报告情况及事由,由酒店管理方落实措施。

4.2.3 空调通风管理

4.2.3.1 应加强场所通风。首选自然通风,外窗保持适度开度,同时保证排气扇正常运转,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4.2.3.2 原则上不使用空调。确需使用时,场所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类型和供风范围后,按规定要求开启空调。

4.2.3.3 使用空调时,空调通风系统还应满足 GB 50365 的要求。

4.2.4 网络设施建设 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的信息网络服务。完善酒店的宽带网络及相关基础设施,为隔离人员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确保网络安全稳定,提升隔离人员满意度。

4.3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消毒及垃圾处理管理

4.3.1 消毒管理

4.3.1.1 应建立消毒台账。明确消毒工作责任人,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台账,做好消毒记录。

4.3.1.2 应根据国家、省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有关要求,科学选择消毒产品,进行规范消毒。

4.3.1.3 应勤开门窗,保持通风,每日 2 次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公共区域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4.3.1.4 使用机械通风时,应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转,新风口、 新风机房、新风口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对整个供风设备、开放式冷却塔和送风管道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技术要求参照 WS/T 396 执行。

4.3.1.5 应优先使用单体空调,如无条件,使用集中空调时,关闭回风通道。风机房、回风滤网处采取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安装高强度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4.3.1.6 公共厕所的清洁消毒和日常保洁,每 2 小时定期对公厕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消毒一次,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厕所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加装排气设备,强制排气。配齐洗手液、手纸等用品,确保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清洁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公厕各厕位的巡查,确保便器内外整洁,粪便及尿液不残留,收集垃圾扎紧袋口,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4.3.1.7 对需要保持运转使用的厢式电梯,应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性消毒。电梯轿厢内不使用空调,加强通风换气,每日消毒不少于 3 次,并做好消毒标识,并配备卫生抽纸供乘坐人员按电梯按钮。

4.3.1.8 观察人员居住的客房原则上退房时清理,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应用含有效氯 500 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喷雾,作用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4.3.1.9 地面表面应用 500 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4.3.1.10 客房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应用 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1 小时,或采用煮沸 15 分钟消毒。应对耐热的物品,如食具、茶具等用远红外线消毒碗柜消毒。

4.3.1.11 应对耐热的物品,如复用食具、茶具等可煮沸 15 分钟或用 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后用清水漂洗干净。也可用远红外线消毒碗柜消毒。

4.3.1.12 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为 10000 mg/L~20000 mg/L 混合作用 2 小时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应随时消毒,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 30 分钟,同时用消毒湿巾(高效消毒剂成分)或有效氯 500 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 2 米,建议擦拭 2 遍)。

4.3.1.13 隔离人员被确定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移至医院或其他隔离场所后,应由专业人员对原隔离场所及可能被污染的区域、设施参照GB 19193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4.3.1.14 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应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符合 GB 18466 的要求。

4.3.2 垃圾处理管理

4.3.2.1 生活垃圾的处置按生活垃圾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3.2.2 每天应至少收集一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4.3.2.3 工作人员(垃圾收运人员)应按隔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每日上、下班要测量体温,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4.3.2.4 工作人员收取垃圾时,应不与被隔离人员聊天闲谈等接触。

4.3.2.5 工作人员收取垃圾时,应不直接用手或者其他部位直接接触垃圾及其他物品,包括门框、门把手等。

4.3.2.6 垃圾桶等工具和物品应每次收取垃圾后或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4.3.2.7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按医疗垃圾要求,每日定期集中回收处理。酒店所贮存垃圾可根据实际贮存量每 2~3 天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4.3.2.8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并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

4.3.2.9 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使用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对车厢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应专车专用,应不运送其他物品。

4.3.2.10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从事生活垃圾或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进行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培训。

4.4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安全及应急管理

4.4.1 安防安保管理

4.4.1.1 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4.4.1.2 应综合考虑合法性、防护距离、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

4.4.1.3 应确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尤其高楼层窗户、阳台、天井等应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

4.4.1.4 应在低楼层预留给评估存在高风险的隔离人员使用的特殊房间,监控不留安全死角。

4.4.1.5 应在酒店出入口、员工通道、各入住楼层及监控设备等重要位置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

4.4.1.6 不准许外卖、快递等无关人员随意进出集中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

4.4.2 食品安全及应急管理

4.4.2.1 应实行集中统一、非接触式配餐。餐食(含外卖)由工作人员配送至各隔离房间门口的桌椅上后,隔离人员自行取用。

4.4.2.2 应重点检查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供餐单位的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和从业人员管理、场所卫生和设备设施、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贮存、经营和使用情况。

4.4.2.3 对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优先督促餐饮单位及时落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4.4.2.4 条件允许可实行个性外卖订餐。

4.4.2.5 应加强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周边在第三方平台外卖餐饮单位的线上巡查,并组织人员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周边外卖餐饮单位的厨房卫生状况、操作加工流程、餐具消毒等情况进行排查,排除外卖供餐隐患。

4.4.2.6 应对外卖订餐做出温馨提示,告知慎使用易引起中毒的食品品种,签网购及外卖订餐免责承诺文件。

4.4.3 消防安全及应急管理

4.4.3.1 应制定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消防应急预案。

4.4.3.2 应定期开展火灾演练。

4.4.3.3 应确保酒店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

4.4.3.4 应每 2 小时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

4.4.4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4.4.4.1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应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情况准备。

4.4.4.2 发生刑事、治安案事件时,应第一时间组织现场安保力量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了解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组织力量增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后续处置工作。

4.5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人员管理

4.5.1 隔离人员管理

4.5.1.1 应对隔离人员实施单人单间管理(除特殊人员需要陪护人员同住等)。

4.5.1.2 应为隔离人员发放医用外科口罩,督促其与工作人员接触时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4.5.1.3 不准许隔离人员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

4.5.1.4 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时,应要求探视者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4.5.1.5 客房内配备必要的清洁用具(扫把、抹布等),指导隔离人员自行清洁打扫。

4.5.1.6 应每天早晚为隔离人员测体温 1 次,并询问其健康状况,记录在册。

4.5.1.7 观察期间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转运至属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4.5.1.8 隔离人员应在隔离房间内单独就餐。

4.5.1.9 不准许隔离人员私自购买来源不明的外卖食品。

4.5.2 工作人员管理

4.5.2.1 工作人员应当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隔离人员保持 1米以上距离。与隔离人员近距离接触,应当佩戴 N95 口罩。所有人员工作后应当注意洗手和消毒。

4.5.2.2 在打扫、清理、布草房间时,应穿工作服,佩戴 N95 口罩,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手套和长袖防水手套。清理后及时洗手和消毒。

5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服务

5.1 生活服务

5.1.1 日常服务

5.1.1.1 应提供隔离人员所用的日常物品(包括布草床品、衣物、洗漱用品、茶具、餐具等)。

5.1.1.2 应根据隔离人员数量配备足够的工勤人员,提供适当的客房服务;做好区域清洁卫生和物品消毒等工作。

5.1.2 餐饮服务

5.1.2.1 应做好隔离人员的日常餐饮保障,集中配送饮食。对外籍穆斯林等有特殊宗教信仰或饮食习惯的人员,应合理解决有关清真餐、素餐等需求。

5.1.2.2 宜体现人文关怀和城市特色,供餐品种宜多样化,可兼顾各种口味,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配餐服务。

5.1.2.3 可实行个性外卖订餐的,宜提供附近优质餐馆备选。

5.1.3 清洁卫生服务

5.1.3.1 应定期为隔离房间提供清洁服务,宜每 3~5 天 1 次。

5.1.3.2 隔离人员所用日常物品应相对固定,一客一换、污染时更换,与其他人员物品分开。

5.1.4 物品消毒服务 应做好隔离人员的物品消毒工作。

5.1.5 垃圾处理服务

5.1.5.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应各放置一个专用加盖垃圾桶,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垃圾专用袋)。

5.1.5.2 隔离房间内所产生的垃圾及其他物品,用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垃圾专用袋)装好并扎紧袋口放于房内或门口统一收集,确保无破裂、无渗漏、无垃圾外漏。

5.1.6 信息反馈服务

5.1.6.1 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应保持服务台 24 小时值守,及时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落实岗位职责,尽力满足合理的特殊生活需求。

5.1.6.2 应注重心理健康管理。应保持电视、网络、电话的畅通,及时解答关于隔离政策的疑问。应结合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境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心理辅导。

5.1.7 网购服务 外卖及网购快递到店后必须经工作人员现场开封验视,确认安全后方可送至旅客房间。如不同意开封验视或物品存在潜在危险,工作人员代签收后暂寄存在酒店前台,退房时归还给旅客带走。

5.2 医疗保障服务

5.2.1 医学观察服务 应安排医护人员24小时值守,为隔离观察人员及时提供医疗服务。

5.2.2 心理健康服务

5.2.2.1 应热情和真诚对待每位接受观察的人员,协助其适应隔离环境。

5.2.2.2 应做好思想准备,理解观察人员出现的情绪反应。

5.2.2.3 应运用内部广播、宣传手册、面谈等多种方式,向观察人员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心理健康知识。

5.2.2.4 当观察人员需要帮助的时候,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2.2.5 应协助观察人员联系家属,获得支持。

5.2.2.6 应关心医学观察人员现实需求,完善观察场所的配套设施,缓解观察人员的焦虑情绪。

5.2.2.7 当观察人员出现无助、焦虑、恐惧、抑郁等负性情绪,或者失眠问题,应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

5.2.2.8 应监督正在巩固维持治疗的精神疾病观察人员服药。当药物不足时协助提供药物。

5.2.2.9 当观察者出现悲观厌世、烦躁易怒、言行紊乱、明显睡眠问题时,应及时邀请精神科会诊,提供药物和心理危机干预。

5.2.3 精神障碍医疗干预服务

5.2.3.1 应严格按照重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隔离人员的医疗保障和心身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5.2.3.2 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医疗保障点,配置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设备。

5.2.3.3 应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场所值守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5.2.3.4 应采取定点执勤和按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各个部位巡查,发现被隔离人员异常时,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和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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