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的规章制度(精选32篇)
1、当天值日的同学要负责好卫生,如不服从,违反者罚扫2天;
2、每次上学前叠好被子,将挂在床上的(如:衣架、衣服、毛巾、镜子等)东西取下放置整齐,床下物品按从高到低摆放整齐,违者在宿舍作公开检讨;
3、不能乱扔垃圾,违者罚扫地1——2天;
4、热水按量使用,不能铺张浪费,如用来洗衣服等,超量自己给钱;
5、每次上学前,最后一名同学要检查灯、阳台门、风扇、水龙头;
6、不能在休息期间影响他人,违者罚扫地1—5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给公司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同时提高公司宿舍的使用效益,优化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宿舍”是指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提供给员工居住,并由公司统一管理的住宅。行政部负责公司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人员作为宿舍管理员。
第二章 分配对象及申请流程
第三条 公司宿舍分配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申请宿舍的流程:申请人填写《员工宿舍分配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批总经理审批交由行政部分配宿舍。
第五条 申请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到行政部领取钥匙并于7天内入住,逾期未入住视为弃权。
第三章 宿舍管理
第六条 公司宿舍定位为单身宿舍,限一人一床位,住宿人员未经行政部主管书面许可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不允许擅自带入外来人员,若因外来人员过错引发任何赔偿事项,带入外来人员的员工应负连带责任,公司有权视情况向其追偿。
第七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或其它原因搬出宿舍时,应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后随即迁出宿舍。
第八条 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宿舍内的公司财产物品,调换房间必须到行政部申请。
第九条 宿舍的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入住人员按单套入住人数平摊缴纳。每套宿舍指定一名宿舍长组织收取费用及缴费工作。员工拒绝缴纳应缴费用的,公司有权直接在该员工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十条 宿舍内提供的热水器、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设备在交房时已确定都能正常使用。若员工故意损毁家具、设施的,由员工个人赔偿,若不能查出是谁损坏的,由所住宿舍人员平摊维修费。
第十一条 房租费用由员工平摊,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公司按月给予员工住房补贴:试用期员工300元;转正员工500-1000元具体按转正级别补贴(不住不补贴)。
第十二条 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宿舍的清洁工作由宿舍长制订计划,每天安排值日人员轮流打扫,并在值日表上签名确认,以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行政部将不定期检查。
(三)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四)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五)宿舍内不得出现任何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入住人员离开宿舍时,务必关窗锁门,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行政部将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若涉及违法行为,公司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①因入住员工或外来人员的过错(如未及时报告更换门锁或家具、电器、地板湿滑等人为因素),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②因员工在宿舍发生违法行为,导致任何赔偿责任的;
③因入室盗窃、员工财物遗失等,导致财产损失的;
④其他非因公司过错导致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十五条 为有效执行本制度,每一套宿舍人员,须通过互相推选,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日常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宿舍长应到行政部进行登记,并保持与行政部的沟通。
第十六条 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谨慎对待、妥善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请及时报告行政部及公安机关。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本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及公司《员工守则》的附件,适用人员应遵照实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宿舍。 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宣传执行。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如下:
1、 卫生规定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保障员工健康和生活环境,预防疾病的传播。 内容:
宿舍内保持整洁,定期清扫卫生。 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酒。
每位员工负责清洁和卫生整理,宿舍管理员进行协调与指导。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员工。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者根据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卫生费用。
2、 安全规定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内容: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电器。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将宿舍门锁改变。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员工。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和追究刑事责任。
3、 财产管理规定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维护员工个人财产安全。 内容:
严禁盗窃行为。
不得私自交换和借用宿舍内物品。 不得在宿舍内存储贵重物品。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经常检查宿舍内物品,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员工。
责任追究:发现盗窃行为的.,将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私自交换、借用、存储贵重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相应的经济费用。
4、 宿舍值班制度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保障员工生活和安全。
内容:
值班时要及时响应员工的需求。
值班期间禁止离岗,不能喝酒或者吃大蒜等味道重的食物。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制定值班表,对值班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责任追究:值班人员离岗或不按规定行动的,扣除相应的补偿费用。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执行,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反映。
为了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三、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四、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六、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七、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九、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十、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二、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四、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五、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八、附则
1、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否则处以30元/次的.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参加;
4、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5.根据每月评分总和之平均值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扣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为做好xx校区临住教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结合xx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xx校区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六、本办法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室内卫生由各入住人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
2、个人使用的宿舍衣柜均由使用者自行整理干净。
3、床上被子、枕头、应定期清洗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行政部会不定期对各宿舍检查督导。如发现有个别特不注意个人卫生的床位,将在用相片形式在公布栏中公栏,被行政部公布2次以上的人员,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处以30元/次罚款,以示警告。
2、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面盆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违者视情节严重扣罚20~50元/次。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违者视情节扣罚5~10元/次。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风扇,严禁昼夜长明灯、长风扇现象。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开窗通风。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8、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不得乱泼污水等。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9、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10、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2天内自行处理。
11、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2、各宿舍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倒入指定的走廊垃圾筒里,随意朝楼下丢垃圾每次罚款30元。
三、卫生检查及评比管理
1、行政部每周不少于两次对宿舍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及卫生管理制度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做日常巡查做通报。
2、公司每月将评选出最佳宿舍与最差宿舍,具体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规定组织安排:
(1)工作程序
①确定每月集中评比时间及检查人员名单
②准备各类检查所需的评分表、宿舍分布表等资料
③到宿舍检查
⑤汇总评分表,组织专人进行统计
⑤报公司审核统计结果及奖惩事宜
⑥通报评比结果及奖惩纪录
⑦档案整理
(2)评比方法
按照卫生评比细则,根据本次全面性宿舍检查结果(分值比重80%),结合日常巡查记录(分值比重20%)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月度优秀宿舍”。
(3)宿舍卫生评分标准:
①总观:布局合理,无搬动公司物品原有摆放位置,毛巾、牙具、盆、缸集中统一放置;无乱挂衣物,乱扯绳或铁丝现象。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②地面:室内地面打扫干净,无垃圾、纸屑、积水,鞋子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后凳子一律放在桌下且摆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③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乱画乱贴、不钉钉子,墙面墙角无蜘蛛网。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④铺面:被子折叠规范,摆放统一,枕巾、床单平整;床上无杂物,衣服统一放于衣柜内或晾晒阳台上。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⑤书桌:常用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放整齐。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⑥卫生间:物品挂放整齐;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无泡放过久的衣物。单项不合格扣1~3分。
⑦其他: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单项不合格扣1~3分。
四、宿舍奖惩办法
1、在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宿舍,对该宿舍公告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2、惩罚
(1)在每次评比中最后一名的宿舍将公布于全公司。
(2)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于限期内完成整改。
(3)对于2次及以上检查不合格者,对其成员名单通报批评,并宿舍人员每人处与20元/人处罚以示警告!
3、其他
任何宿舍成员若打架、斗殴及有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等行为,将取消"月度优秀宿舍"评比的资格。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修订、废止时亦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最终解释。
2、本制度自公司颁发之日起执行。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舍环境清洁,制定轮值表,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员至少要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使用和保管好电器,严禁昼夜长明灯,出门前要及时关灯。周一至周五晚上10:30前关电灯、电视。周六、周日晚上11:00前关电灯、电视。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空调就关掉。违者扣罚20元。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及时倒在垃圾桶里,由各宿舍当日值日生执行。
4、每天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5、床上用品需摆放整洁,枕头置于床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6、宿舍整体干净、清洁、整齐,宿舍内外无垃圾、蜘蛛网,桌面、地面、墙面干净清洁;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7、门、玻璃、暖气片等擦洗干净,不积尘土;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8、桌子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合格宿舍值日生罚款10元。
9、个人用品、洗漱用品等要摆放整齐,清洁干净;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0、各自的箱子整齐摆放在柜子上、床下或其他不干扰大家活动的地方,鞋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床下,有鞋架的鞋摆放在鞋架上;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1、宿舍内不乱拉挂衣绳,不乱挂衣服,衣物放在衣柜中;墙上不得乱钉、乱画、乱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依次类推。
12、不乱拉电线,无酒精炉、电热壶、热的快等违章用品;违者罚款50元。
13、宿舍内物品摆放应由宿舍内员工进行整理,凡私人物品乱放者,宿舍杂物乱堆者,给予拍摄曝光,连续三次不改,罚款50元/次。
14、当天值日生应监督宿舍其他人的卫生情况,其他人床铺不干净等,值日生同罚。
以上处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宿舍制度。
保持宿舍卫生的规章制度3
为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以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1、有明显的卫生分工责任制度。
2、炊管人员个人卫生应保持良好,按时进行体检,操作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经常剪指甲,便后及操作前洗手,卖饭时用夹子,作到货炊分开。
3、饭票要每日进行熏气或高压蒸汽消毒。
4、操作间、饭厅、库房要布局合理,整齐干净,作到四壁无尘土,无落灰和蜘蛛网,门窗玻璃光亮,灯具无尘土,夏季有防蝇设备,冬季要有保温防尘设备,作到无蝇、无蛆、无鼠、无蟑螂、无虫害。
5、各种炊具、如刀、匙、墩、案板、屉、筐、盆水池、抹布、冰箱、冷库等,要严格生熟分开,洗涮干净,达到木见本色,铁不生锈,特别是盛过生鱼生肉的容器,必须用热碱水进行彻底洗涮消毒。
6、严格进行食品验收、验售制度,注意食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中卫生和容器的清洁,防止污染。一切销售的食品必须做到无毒、无病菌、无寄生虫、无腐烂霉变、清洁无变质,坚决做到不买、不做、不卖、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7、蔬菜、饭和购入直接入口的生熟食品,必须加热后再出售。
8、蔬菜必须先洗后切,作到菜内无泥沙、无虫。小卖部内严禁出售非直接入口的食品,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方能销售。
(二)职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室内布置科学合理,有明确的卫生轮流值日制度。
2、室内严禁存放或使用煤气油炉、电炉、煤气罐做饭。
3、室内四壁无尘土,无落灰和蜘蛛网,地面无痰、无纸屑、无烟头和火柴棒,门窗玻璃清亮,灯具无尘土。
4、床上被褥衣服叠放整齐,摆放一致,床单枕巾清洁。
5、床下一望到底,无死角、无杂物,鞋应放置固定地方,摆放整齐。
6、桌上无尘土,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7、牙餐具洗刷干净,餐具要放在固定的地方,有遮盖,无剩菜剩饭。
8、毛巾搭成一条线,脸盆摆放一致。
9、夏季要有防蚊蝇,无臭虫。
10、冬季凡室内生火炉的必须安装烟筒。
(三)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1、物品摆放合理,有明确的卫生轮流值日制度。
2、室内有痰盂、痰盂内外清洁干净无污垢。
3、室内四壁无尘土,无落灰和蜘蛛网,地面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和火柴棒。门窗玻璃光亮,灯具无尘土。
4、桌柜上无尘土,物品清洁整齐,书报、杂志、文件和办公用品摆放有序不凌乱。
5、室内设有值班床的,要求被褥叠放整齐一致,床单枕巾清洁,床下无堆物,无死角,达到一望到底。
(四)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生活区要搞好绿化,种植花草树木,卫生要有专人清理,达到环境整洁优美。无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的单位,要实行地段区域分片包干现任制,以保持卫生工作经常化。
2、场内堆物、堆料整齐有序,设置垃圾箱(加盖),垃圾要及时清理。
3、场地地面平整,不随意泼水和到垃圾,保持下水道畅通无积水。
4、设置痰盂,玻璃光亮,墙壁无尘土,无落灰和蜘蛛网,地面无垃圾,无痰。
5、厕所要有专人每日打扫冲刷1-2次,墙壁无落灰和蜘蛛网门窗玻璃光亮,灯无尘土,大、小便池无污垢,纸篓每日清理,地面干净,水池清洁不堵塞,夏季有防蝇设备,达到无蝇、无蛆、无味。
保持宿舍卫生的规章制度4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当前员工宿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卫生区域划分及管理
宿舍楼层中间的施工缝为分界线,分为东西两个区域。每个区域内的宿舍员工负责本区域的楼道及洗手间、厕所卫生。
2、人员职责划分
(1)每日由宿舍人员对宿舍楼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
(2)居住员工对所属区域内的卫生要做到:保持干净整洁,共同维护公共卫生。
(3)宿舍楼居住员工对自己所属区域内设施要做到爱护和及时维护,每天及时关闭走廊和卫生间照明灯。
(4)宿舍楼居住员工离开宿舍后应做到人走灯关、电器关,门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3、卫生保持要求
(1)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2)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可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4)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不向水池内倒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5)不可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公共设施
(1)宿舍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应由宿舍管理员提出,汇总至集团总裁办,由行政部联系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宿舍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维护费用由公共设施所属区域住宿员工均摊,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宿舍管理员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后及时通知集团总裁办。
(4)集团行政部确认设施损坏后,核实是否为人为损坏。若为正常使用损坏,公司行政部部提出,经领导批准后,通知集团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宿舍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巡检,一旦发现有损坏的公共设施,应及时修理,对突发故障要在第一时间抢修,严禁有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
5、处罚原则:
(1)集团行政部对宿舍卫生要进行定期检查、限期整改。
(2)公司管理员与宿舍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区域内和洗手间不干净,有积水、垃圾的,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次10元的处罚。
(3)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有长明灯或长流水现象,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每次20元的处罚。
宿舍卫生规章制度
宿舍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宿舍规章制度
宿舍规章制度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1、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
宿舍规章制度
宿舍规章制度一、宿舍卫生:主要分三大项,每项10元,共30元,(包括扫地、拖地10元,倒垃圾10元,卫生间卫生及时清理10元)。二、下水尽量不要往里面扔不该扔的东西,如果下水堵,找人疏通(多少......
宿舍规章制度
1.晚上1:30熄灯,如在1:30以后不归者视为夜不归宿。2.11:30--1:30期间,不在宿舍者须向宿舍长汇报(如,洗衣服、向经理请假的等)3.在晚上1:30-早10:30之间不得大声喧哗,听音乐。晚班下班......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下载。
2. 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 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 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 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 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抛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面试网 )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 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1. 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 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 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 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 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 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 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 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 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 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 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 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 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催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平安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别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工程部规定的"七不"标准。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分。
5、为了平安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分。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分。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展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平安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保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指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装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需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搜集烟头。
一、就寝:
1.每晚熄灯钟敲响前2分钟,各小寝室长负责清点人数,然后由寝室长统计,并及时向老师汇报未到或请假学生名单。
2.熄灯钟响后,要做到熄灯、熄声,未洗漱完毕的由各小寝室长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灯钟响后,不得有妨碍别人休息的行为。禁止有吃东西、乱跑、乱窜、说话等现象的发生。
二、纪律:
1.在校住宿期间,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须回家者,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并且结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3.不得私调床位。
三、安全:
1.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挤扛、推拉,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时,注意将门窗关好,以防发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以免出现火灾等事故。
四、卫生:
1.寝室由寝室长负责安排所在寝室人员每天1—2名进行值日。
2.寝室内应做到常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3.每位同学应注意卫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尽量自己带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内。
4.不要将剩饭、剩馍、剩菜等乱扔、乱倒,以免影响室内整洁,或造成无谓的浪费。
一、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三、全体员工凭工号牌进入员工宿舍,违者每次扣5元。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五、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部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六、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卫生间、澡堂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八、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统一安排住宿,要求单独出外住宿者由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批准后方可迁出宿舍;
2、总经理工作部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九、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会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员应做好会客登记,员工亲属或客人进入宿舍须进行登记,由所访员工迎领方可进入,如所访员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总经理工作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二、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三、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由总经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六、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七、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八、宿舍钥匙由总经理工作部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九、宿舍设管理员两名,负责宿舍管理事务。
1、宿舍值班分两班倒,时间为每日8:30(之前)
2、按规定对宿舍来访客人进行登记,有权拒绝未登记客人进入宿舍区;
3、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
4、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
5、由于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不严导致员工违反本制度,则与员工一并处理。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工资结算前,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第四条宿舍舍监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宿舍舍监或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电热丝烧水。
(六)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七)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八)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九)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十)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十一)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三)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加班情况除外)。
(十四)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或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五)不得于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六)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七)各房间的清洁及楼梯通道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八)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二十)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公司每月免费提供每位住宿人员2方水、6度电,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并从工资里扣除。
2、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每个宿舍每月供应煤气一瓶。
4、使用热水器冲凉时,为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必须保持通风排气,否则停用热水器。
5、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室,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6、沐浴以20分钟为限。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非紧急时候,禁止使用消防用水,出现紧急情况,如匪警或火警,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呼救或通知公司。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第十五条不得擅自将公司产品带回宿舍(工程人员将产品带回研发除外)。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居住证
1、员工必须遵守《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所有员工入职住宿必须办理居住证,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非法定年龄(16周岁以下)公司不予录用;
宿舍管理员监督新入职员工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
办理未到法定年龄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人;
2、新工入职当天必须交齐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本人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楚房号、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
新入职员工监督宿舍管理员居住证是否在十五天之内办理完成,在职员工未办理、失效、过期居住证由本人备好相关证件交主管统一上交;
员工在交齐相关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好,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新员工当天未上交办理暂住证所需照片、身份证,不办理住宿手续,在职员工乐捐5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3、宿舍管理员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各部门主管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宿舍管理员未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
住宿安排
1、入职办理住宿的员工,夫妻双方在职员工必须持真实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员住集体宿舍),服从宿舍管理员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调换房间(集体宿舍调换每月1号-3号办理手续);
宿舍管理员对入职办理住宿的员工,夫妻双方在职员工真实有效身份证、结婚证进行检查监督,行政物管中心副总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安排住宿,监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员是否达到规定的住宿条件;
办理住宿的员工,无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宿舍管理员不予办理住宿,无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未达到规定住宿条件的人员,宿舍管理员办理住宿,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的员工乐捐20元/天,超过一周的40元/天。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调换房间的员工乐捐100元/次;
2、严禁男女混居(持有真实有效结婚证除外),夫妻单方辞职,请假超过30天(事假、病假、分娩生育)三天内退出夫妻房间并交出钥匙。(病假超过一个月凭医院病历卡、发票);
宿舍管理员对男女混居,已办辞职手续,请假超过30天,未办退房手续的员工进行监督。办理好辞职手续的员工整理行李必须由同宿舍的人员监督且及时搬出。最迟不超过两天。禁止行李、包裹在18:00后带出厂;
对证件虚假、隐瞒事实的员工乐捐20元/次,男女混居乐捐100元/次。对已办理辞职手续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腾出房间的员工乐捐20元/天,超过一周的40元/天;
3、综合楼7、8、9楼宿舍,公司规定人员(副总、总监、外聘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房间居住,其余房间由公司在职管理人员3人或3人以上,公司在职管理人员及夫妻居住。严禁房间内烧菜做饭、喂养宠物(辞职、请假同上第2项);
行政物管中心副总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安排住宿,监督居住单间的人员是否达到公司规定的住宿条件,员工相互监督举报。(辞职、请假同上第2项);
宿舍管理员未按规定办理住宿,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未达到公司规定住宿条件的人员,居住单间的,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腾出房间的员工乐捐20元/天,超过一周的40元/天。对烧菜做饭第一次乐捐100元/次,再次发现调离综合大楼房间住宿;
4、对员工直属亲戚来厂探亲必须在门卫处凭有效证件登记后进厂,询问是否住宿,住宿必须经宿管员和大堂客房登记住宿(按大堂制度办理),严禁未经登记擅自留宿。外来住宿必须是员工的直属亲戚,严禁来访者单独在集体宿舍房间逗留,探亲访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过22:00点。
保安、宿管员对员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检查、监督,同一宿舍员工对来访住宿者是否办理住宿手续进行监督,对未办理住宿手续,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员或保安举报,被访员工对来访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被访员工擅自将来访人员留在宿舍住宿,被访员工乐捐100元/天。同一宿舍员工知情不报、故意包庇或隐瞒来访人员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与同宿舍员工共同承担责任,被访员工需承担双倍责任。
住宿制度
1、在公司宿舍住宿员工,不得在楼道、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使用音响等设备必须调音量小、静音或使用耳机,不能影响其他人休息;
宿舍管理员、保安不定时对宿舍进行巡查、监督,同宿舍员工及邻宿舍员工对影响他人休息的员工进行劝阻、制止,并向保安或宿舍管理员举报;
宿管理员、保安如发现违规员工要立即劝阻、制止,对制止无效的来访者逐出厂外,对公司内部,制止无效的员工乐捐50元/次,并代为保管音响设备,保安与宿舍管理员接到员工举报,未在30分钟内到场处理,保安或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保安与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房间进行巡查,同一宿舍员工对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进行制止、举报。防止事情进一步恶化;
因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对责任人乐捐200元/次,损坏他人财产和公司设施,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人身伤害、发现赌博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煤油灶、电热管、电热毯等高负荷、高危险电器,维护宿舍内、外配置的公共设施;
宿管员与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同一宿舍员工对使用煤气灶、煤油灶、电热管、电热毯等高负荷、高危险电器进行监督并向宿舍管理员举报;
对使用违规电器设备将代为保管,损坏他人财产和公司设施,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造成重大损失、发生火灾等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对损坏物品隐瞒不报,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员工共同赔偿,对举报者奖励50元/次,因检查不严而造成损失,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
4、严禁将手机、现金、手饰等贵重物品随意放在房间内;
人员离开房间必须锁好门窗,宿舍管理员对宿舍物品不定期检查;
如保管不当造成财物失窃,自行承担损失;
5、宿舍内配置的物品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必须及时到门卫处登记报修(报修时需填写房间号、损坏物品及时间),维修前将房间卫生打扫干净;
宿舍员工监督维修的及时性,维修员辩别是否人为损坏;
维修员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6小时维修好,延时乐捐5元/次,对故意损坏财物按原价赔偿并乐捐20元-100元/次;
6、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险、易燃易爆等国家违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员检查擅自藏匿违禁物品,吸毒人员,同宿舍人员有权、有义务对藏匿违禁物品监督举报。
对故意损坏物品和存放违禁物品、吸毒的当事人进行举报,举报人给予奖励200元/次,发现违禁物品立即没收并对当事人乐捐100元/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由违规人员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卫生制度
1、禁止将电瓶车、自行车和杂物放置消防通道及楼梯间,禁止将垃圾倒入通道、楼梯、便池或洗脸池内;
宿舍管理员与相关部门不定期检查,住宿员工相互监督、检查,向宿舍管理员举报;
消防通道及楼梯间内停放电瓶车、自行车、堆放杂物乐捐20元/次;造成马桶堵塞,将垃圾倒在他人门口或通道责任人乐捐50元/次;对隐瞒不报,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员工各乐捐20元/人;
2、严禁高空抛物(包括高空扔垃圾、倒饭菜、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不允许将衣物挂窗外;
宿舍管理员利用监控对楼梯、通道回访检查,全体员工监督,并向宿舍管理员举报高空抛物等不良行为;
因高空抛物导致他人伤害,由责任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乐捐100元/次,随手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责任人乐捐5元/次,衣物吊挂空调外机上的乐捐5元/次;
3、搞好宿舍卫生工作,检查标准:
(1)地面无油腻,
(2)无垃圾,
(3)玻璃清透明亮,
(4)马桶无黄色迹象,
(5)台盆不脏乱,
(6)日用品摆放整齐等,衣物堆放整齐。
同一宿舍员工相互监督,是否将垃圾带到楼下放入垃圾桶内,个人物品是否摆放整齐,整洁。
对房间卫生差的员工乐捐20元/人/次;对房间卫生好的员工奖励20元/人/次,并张贴公布。
水电使用制度
住宿的员工除公司补贴,超出部分的水电费,按同一宿舍住宿员工按登记入住的日期分摊。
公司补贴每个房间电费为10度;水费5月至10月每人2吨、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吨,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记日期分摊。
每月1至5号公布上月使用水电费用,员工核对水电费用是否错误以便宿舍管理员更正,超出5号到次月调整,水电费核算错误,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宿舍。
稽核部发现以上事项弄虚作假或负责人未执行监督对负责人处以10/次乐捐,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赔偿管理制度》赔偿。
注:
1、本制度执行由行政物管中心负责,主要职责是对程序的制订、修改、解释及日常运行维护、问题点收集、回复、培训等负责;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负责稽核、处理;
3、若在运行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情况时,请及时知悉稽核部指导;
4、运行过程中若同变革前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保卫处、纪检委、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成教学院、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设备处、网络中心、校医院、后qin集团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公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栋学生公寓楼管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名额由本楼所安排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部长),部长由副部长选举产生,各宿舍宿舍长均为楼管会成员。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每个学生要在秋季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凡取得河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生或临时进修、培训生,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安排,签订入住协议后,均可在学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学生入学,凭注册证件及住宿费缴费凭证到所分配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和签订住宿协议手续;其它类型培训人员持相关学院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考研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经院系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公寓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向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凡寒暑假期间在校留宿的学生须持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公寓中心登记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再继续居住在原宿舍。可由导师出具证明,经学生处批准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另行安排住宿。
6、毕业离校时,因导师课题需要等原因,需要推迟离校的同学(仅限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由导师出具相关证明,学院副书记签字同意后,再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毕业证出现错误、为相关部门帮忙的毕业生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住宿。
7、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2或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8、毕业生正常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公寓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公寓中心办理该生离校申请。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正常办完离校手续,因未买到车票等原因仍需在原宿舍暂住的,需要到所住宿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时间不超过三天。
9、正常学期间借住学生公寓的进修生、培训生和寒暑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函授生、临时进修培训学员,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
10、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出国、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腾空,剩余住宿费按整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计财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11、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负责调换全宿舍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12、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13、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阳台墙体保温层,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楼。
1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宿舍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宿舍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16、退宿或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学生公寓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公寓值班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公寓楼。
3、晚间22:30至次日6:00关闭公寓楼大门。22:3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由政治辅导员定期查看记录,加强对22:30以后出入公寓楼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公寓楼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文明宿舍及先进楼宇建设评比
“文明宿舍”建设是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寓中心将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使学生公寓文明水平大幅提高,突出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五、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用电采用全天供电,学生自己控制的方式,用电量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计量,正常作息时间内照明、电扇用电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用电和超出预定用电量部分,由学生按居民用电价格自购。具体要求如下:
(1)免费供电用电器使用
1室内屋顶照明灯具1具,42W,(春夏秋冬)日均使用6小时;
2学习用台灯(自备)6具,20W/具,日均使用2小时;
3吸顶电扇2台,55W/台,供电时间段内日均使用12小时(5月15—10月15日为电扇供电时间段);
4卫生间排气风扇和照明灯具,60W,日均使用2小时(仅限研究生宿舍);
5其它用电器(手机充电器、MP、CD机等),统筹综合考虑。
(2)免费供电量
1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寒暑假期间不提供免费用电。
2本专科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3研究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4宿舍免费供电按教学计划每学期计量一次,按天计算,开学前两天一次性输入宿舍用电计量期内。
5免费用电量在每次充电时自动将前面余存免费电量清零,不实行累加;自购电量余存予以保留。
(3)用电量超出免费供电量部分,需要由宿舍成员用一卡通到购电机上自助、自费购电,电价执行石家庄市居民用电价格。
2、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处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应按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把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服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选派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
(2)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安排。
(3)在有条件的公寓由公寓中心给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没有住宿条件的可安排轮流值班。
2、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职责
(1)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情况的掌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住宿学生中重点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负责学生在公寓发生的突发事件、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盗等违纪和同学间发生矛盾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6)组织宿舍长检查、处理学生未归、晚归问题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7)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娱乐活动;
(8)配合楼管会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工作,与公寓中心共同抓好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保卫处查处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0)完成学生处和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3、工作制度
(1)按要求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志。
(2)每周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3)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所在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加强与公寓中心的联系,协助学生公寓召开工作例会、卫生、安全检查。
(5)为人师表,搞好住宿办公地点的卫生,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4、进驻学生公寓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1)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勤和管理。
(2)学生公寓按规定做好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工作记录,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生工作部,分送各学院。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为保证有一个清洁、舒适的住宿环境,进一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严格遵守《盐百集团关于住宿员工的管理规定》,我作为宿舍长,代表我们宿舍承诺:
1、 不使用电褥子、电热器、电热锅、电炉子等电器,并作到人离关灯、关电扇、切断一切电源。
2、 不向宿舍窗外扔垃圾、泼脏水。
3、 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和秩序,做到被褥整洁,摆放美观整齐,物品存放有序。
4、 按规定打扫卫生,保持所属环境清洁干净,不留死角。
5、 搞好团结,互助友爱,有利于团结的话多说,有利于团结的事多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打架斗殴;不拉帮结伙;不玩钱赌博、不酗酒。
6、 不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7、 不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8、 上下班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三人以上列队行走。下夜班做到结伴同行。
以上各项承诺,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一经违犯,自愿接受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并取消住宿资格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
一、基本检查制度
1、由系生活卫生部定期将全系卫生成绩誊写出来,于每次宿管中心会议上把每周二和周四系各班宿舍检查的成绩交到宿管中心。
2、每月在学院系生活卫生部专栏张贴卫生检查简报,对本月卫生情况进行总结(附优秀宿舍及最具潜力宿舍照片)。
3、由系生活卫生部负责不定期抽查,每个班的寝室每周两次检查和每月抽查1~2次大型检查。
二、宿舍评比制度:
评比方式
(1)各奖项每四周评选一次。
(2)总成绩=本月四周宿舍卫生成绩平均分+学院抽查情况。
(3)参比标准:根据抽查情况,抽查情况分a、b、c三个等级,a为优秀宿舍,b为合格宿舍,c为不合格宿舍。宿舍评分过程中若被检查人员评出c过多则取消参比文明寝室资格。
(4)卫生标准,风气正派,支持学生会工作的寝室,学生会以系名义提出表扬,并参加评比文明寝室。
(5)寝室卫生一次检查不达标,唯令其整改,告知责任人(寝室长)
(6)寝室卫生两次不达标,告知责任人(楼长)
(7)寝室卫生三次不达标,直接交由学生处处理。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长明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治安保卫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治安保卫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7、本制度从三月一日起实行。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每天需要清扫,每周需要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放置。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以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型排列。
4、不准倒水或乱扔果壳、纸屑等。
5、人人都应该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地不应堆积垃圾、有纸屑、果壳、痰迹等。
6、不可在宿舍内就餐。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老师批准。
三、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照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需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证。
七、学生贵重物品(包括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在宿舍内存放,以防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点煤油灯或烧煤油炉,不准私接电源或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回家,学生需要凭家长请假单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照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其他同学。低年级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1、家长为学生取送物品需到寄宿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2、晚7点以后家长来看学生或送东西,需有各楼层生活老师随行,并登记方可进入。学生回宿舍后,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3、学生早餐时,家长送学生或送东西需要进入宿舍时,必须等学生用餐后,由生活老师开门,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4、每周五家长来校接孩子时需持接送卡到学生宿舍接学生。
5、每周一家长送孩子后需到学生宿舍找生活老师索要接送卡。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抽烟的同志注意烟头烟灰不要乱弹、乱扔,保持室内、过道整洁干净,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2、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避免浪费水电。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安全。
3、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磁炉、取暖器、油汀等,开水壶必须使用自动断电的防干烧的。
4、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5、房间所住的人员负责自家房间卫生清扫,走廊、楼道等公共卫生区每间宿舍轮流值日(当日值班宿舍必须最后离开保证楼道、走廊干净整洁,最后大门上锁)。
6、宿舍的水管、电路坏了,必须及时告知王建华请人维修,严禁个人自己接修,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7、每家物品摆放整齐,必须摆放在自己家中,不许占用楼梯过道摆放自家物品及堆放杂物,确保楼梯过道畅通整洁。
8、各位员工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管理好,贵重物品不得在宿舍乱放,要做好防盗防丢失工作。
9、凡本公司员工休息时间离开宿舍区必须告知杨利闯出去几个人,去哪里,回来后也必须通知他已回来。
10、所有员工必须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宿舍结构,在墙上打孔钻眼等。
1、 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师生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使师生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观念。
2、 配合有关部门和人员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指导学生会生活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经常检查评比。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和师生的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4、经常检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制度,预防肠道传染病。
5、及时采购、管好、用好药品,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器械,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清洁消毒工作和室内卫生工作。
6、改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师生的医疗工作,做到热情、体贴、仔细、耐心,高度负责。
7、严格执行医疗规程,防止医疗事故,遇有学生突患重大疾病时,要主动热情关怀,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转院治疗。
1、美容师在宿舍要养成卫生习惯,保持自己生活范围区域整洁,被检查违反以下每条每次同室全员每人扣10元:
(2)个人物品只限于本人床内或床下;
(3)换季衣物必须放置皮箱、整理箱、或者硬纸板箱等内,并且放置统一规定地方;
(4)洗涮完毕必须要做好善后卫生工作;
(5)每天早上最后离开宿舍人员,要负责拉开窗帘;
(6)大厅每人只允许摆放一双拖鞋,一双鞋子;
(7)每人只能在规定床位,不能任意占用其它床位;
(8)进入房间必须换鞋;
(9)每天轮流打扫卫生,扫一遍拖一遍。
2、要有规定的作息习惯
(1)非工作原因每天晚上10点30前必须进门,迟到一分钟第二天自动交1元,如果第二天未交别人指出后每分钟扣5元;
(2)晚上11点以后不能在住房内打电话,每次扣5元;
(3)晚上11点半要熄灯,最后休息人负责关灯,违反扣2元;
(4)早班员工下班一个半小时以后洗涮要让给晚班人员,超时扣每分钟1元;
3、每位员工进入宿舍前上交100元
(1)50元为水电押金,
(2)每月上交50元住宿费,每月如未违反规定奖励50元,每月罚款最多不超过50元,
(3)所扣钱用于宿舍公用
(4)以上规定有三分之二通过强制执行
(5)有不同意见2人以上联合提出可以讨论修改。
1、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10元罚款/次。
2、讲究集体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20元罚款/次。
3、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20元罚款/次。
1.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栋宿舍安全。
2.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煮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3.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不得在宿舍留宿,有特殊情况的'需报告,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留宿。
4. 学生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学生轮流看守;学生不得擅自留校。否则自行负责。
5. 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同意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内搞其它非法活动;禁止买卖食品、饮料。
6. 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进出要关好门窗。
7. 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8. 主任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
9. 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离校。否则,后果一切自负。
10. 住宿学生应注意饮食卫生,在校进餐,不卖零食。否则将承担违纪带来的一切责任。
1、认真执行各项物业法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校区管理秩序;
2、全面掌握辖区内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建立正确完善的基础资料档案,并及时做好变更记录;
3、熟悉管辖区域师生基本情况,建立师生综合档案,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按时检查督促责任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任何时候都能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5、做好管辖区域的各项管理内容的日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并按规定予以纠正,确保楼宇结构完好,外观整齐,公共设施不受损害。发现管道阻塞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做好巡视记录;
6、按规定时间安排好化粪池的清理,雨、污水井及管道的清理和疏通,水池的清理等维护项目;
7、督促绿化人员搞好绿化的及时浇水、松土、施肥、杀虫、补种、除杂草等工作,保护绿化地清洁,使之生长良好,并做好绿化管理和生长记录,各季、年度生长评估记录;
8、定期回访师生,征求改进服务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处理师生的投诉意见;
9、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经常性和特定委托务工作;
10、 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在事件中提出创造性建议,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师生提供舒适、愉快的居住、生活、学习环境;
11、 认真做好《宿舍管理员巡查工作记录》。
宿舍管理员工作内容
1、每天巡楼时携带对讲机,有关工作钥匙,巡查登记记录表以及对已完成的.工程维修情况报告进行巡查;
2、每天按规定时间巡查指定区域;
3、每次巡楼时必须按规定检查公用设施,发现故障在2小时内报修;
4、回访师生,征求服务意见和收集师生信息;
5、每次检查公共地方清洁和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跟进;
6、检查各楼层电房、管井房、风机房、电讯房房门有否锁闭;
7、每天参加工作例会;
8、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盘查工作。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单位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条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
3、起床后要将被褥叠放整齐;
4、个人物品、衣物等应叠放整齐;
5、使用电视、电脑、收音机等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打扫,保证宿舍整洁;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0、早上出门锁好门,晚上睡前锁好门。
第五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主任或书记进行处理:
1、不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除办公室人员外,不得随便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分配与调整,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工宿舍 。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报到通知书)、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个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住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 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见附件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必须在7日内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身宿舍楼的人员,须出示住宿卡,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楼。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吸毒、贩毒、打架、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附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严禁非单身职工、探亲家属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1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台、窗帘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1年配发1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人/间;
第三十条公司单身职工宿舍收费项目如下: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床位费
二人间:200元/人/月
三人间:150元/人/月
2
水费
可分户计量: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为依据。
不可分户计量: 2吨/月.人×单价
3
宿舍电费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4
暖气费
建筑面积/居室床位数×单价
5
天然气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收费标准按照50元/月/床执行。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QAZ/XR204A)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单身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负责开展年度“文明宿舍”、“文明床铺等评比和表彰活动,公司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单身生活管理组对评比流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子公司单身职工的住宿原则:
(一)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与公司职工同等对待。
(二)未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原则上应由其自行解决;对确实有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签订依托协议,公司可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管理并负责解释。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员工宿舍由会所统一管理,所有住宿员工必须从会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员工到办公室、行政部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员工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员工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单、空调被、枕头、蚊帐等物品)可自行购买;
5、员工离职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办公室、行政处输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员工因故停职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职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员工离职必须在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员工宿舍者,会所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员工,如有室内员工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员工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寝室长请假并由主管签字办理书面离宿手续,办好由主管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二、员工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上班,并穿好工作服,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员工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员工不得串宿舍,员工不得带非会所人员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员工的东西;
4、员工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主管请假并签名,将请假表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
5、在上班时间,员工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宿舍的要有主管同意批条;
6、严格遵守会所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7、晚上下班后,员工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会所,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员工要严格遵守公民行主规范,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员工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主管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
11、住宿员工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训,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员工和员工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明灯、长流水现象。根据季节不同将给予一定免费额度电费,超出部分住宿员工均摊;
13、员工寝室设置电表、水表,注意节水节电;
14、住宿员工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宿舍;
15、住宿员工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员,见面主动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档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为优秀个人评比结合测评;
2、员工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员工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员工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寝室长的检查;
5、全宿舍大扫除时每个住宿员工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中,便后要立即冲水;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水关;
8、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
9、住宿员工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以保持水房干净整齐;
四、员工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宿舍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节假日休息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不得外泼水、扔废弃物;
4、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员工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员工个人的钱、金银手饰、MP4、笔记本、手机等物品,一律随身带好,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与会所无关;
3、员工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宿舍;
六、员工违反纪律处理办法
1、员工违反(宜春郝莲娜姐妹美容SPA会所的管理条例),将进行批评,给予违纪告诫、警告等处分,并通报全会所;
2、不按要求做宿舍内务及卫生工作,限期改正;进行扣钱处罚,多次扣钱累计达到50元,给予待岗7天处罚。
3、故意损坏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动承担责任者,按原价5倍赔偿;
4、有打架者、偷盗员工钱物者将给与开除处理。
七、“文明员工”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员工”评比制度。
一、评比方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季度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员工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员工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卫生;
3、全会所大扫除时每个寄宿员工都必须按宿舍员工都必须按宿舍长分工参加大扫除;
4、住宿员工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卫生检查分为床铺、物品摆设、鞋子和袜子的摆放、地板及垃圾筒卫生、桌面整洁;
具体要求:
1、及时换洗衣服;
2、鞋子统一放在鞋架上,摆放整齐,干净、无异味;
3、被褥成方块(三折四叠),放在床头北端(南面宿舍靠南端)折叠整齐;
4、蚊帐挂吊整齐一致,帐门挂起的高度要一致;
5、牙刷、牙膏、口杯摆放整齐,方向一致;
6、物品无乱挂、乱放现象;
7、壁橱内物品干净、摆放整齐
(2)宿舍纪律
1、纪律实行各人扣钱,宿舍累加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计算;
2、计费情况将作为员工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升职、扣费多的员工年底均不能参与评选优秀干部和各单项先进个人;
3、具体扣分细则
A、地面不干净,床上堆放物品不整齐,被子未叠整齐,桌面杂物多不整洁,垃圾未及时倒,鞋子、热水瓶等放不整齐;每项扣1-2元;
B、擅自调换床铺、睡在他(她)他人床位,每项扣1-2元;、
C、无人时未关灯、电扇、水、门等,每项扣1-3元;
D、随意串门、嬉闹打骂、乱扔。每项扣1-3元;
E、上班未经同意留在寝室内,扣2元;
F、未请假缺席员工大会或迟到,扣1-3元;
G、对管理工作人员不尊重,扣3元;
H、追跑、打牌、喧哗、聚集起哄。每项扣2元;
J、熄灯后不安静:洗涮、讲话、听音乐、找物品、打电话等。扣2-5元;
K、欺负辱骂员工、吵架;待岗一天;
L、不服从管理,出言不逊,态度粗暴不讲理,违告一次;
T、发现违禁电器并使用,作没处处理并违告一次;
R、其它违纪将酌情扣1-5元;
W、对好人好事将酌情予以表扬并加分、奖励。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宿舍可根据员工们个性、爱好、特长来确定宿舍文化主题,突出特色;
2、可自由为宿舍命名,可将宿舍成员的照片,个人介绍等张贴于宿舍门上;
3、宿舍内可以依照员工们的文化主题布置,如张贴墙纸或海报,在桌上摆放放盆景或其它装饰物品;
4、宿舍布置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A、内容要健康向上,给人以美感;
B、主题突出、和谐优雅,符合员工特性和时代特点;
C、总体要保持整洁;
D、床、桌、椅等不可擅自移动;
E、不准破坏公共设备
宿舍文化评比每月由中层领导小组成员评比,每月对宿舍进行检查评选,对优秀员工给予奖金,表彰。
宿舍规章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1、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如遇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2、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6、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
7、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1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
8、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11:00以前应回到宿舍休息。
9、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0、宿舍里不准大声放电视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不准大声喧哗。晚10:00后手机应调为振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
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学校宿舍夜间制度10
为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增强学生公德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内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学生宿舍卫生采取日常专职卫生保洁、学生自我卫生清扫和开展卫生突击清扫三种管理方式。
三、对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按不一样区位和项目分别制定不一样规范,实行不一样检查标准和评比、奖惩办法。并定额包干,职责到人(室),量化管理。
(一)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规范
1、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由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
2、每一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和擦洗楼道、楼梯,做到地面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楼梯扶手,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4、每一天清扫和擦洗水房、厕所,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污水、墙面干净、上下水畅通、无跑冒滴漏、水池内外干净无污物、大小便池干净无便迹、无异味,水房厕所门干净。
5、每周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做到干净、完好、无积尘。
6、每两周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顶棚,做到无积尘、无蛛网。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
8、认真做好季节性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9、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所用卫生工具等要妥善保管谨慎使用,尽可能修旧利废。
(二)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规范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要勤洗澡、勤洗衣,持续个人床铺整洁、卫生。
3、门、门框、窗框、纱窗干净见本色,无污物。
4、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
5、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阳台干净无杂物。
6、床、桌、凳、书架等家具摆放整齐、干净。
7、灯具、墙壁、顶棚、暖气设备无尘土,无蛛网。
8、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无污物。
9、桌上、书架上、桌洞内行李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0、床上物品干净整洁,被子叠成方块状,枕头放在被子里侧。南面宿舍被子统一靠床南头外侧摆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头外侧摆放。
11、脸盆、暖瓶、饭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摆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13、宿舍内无床帷,无乱挂、乱拉绳线、乱张贴等现象。
14、宿舍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无赌博等违纪现象。
15、宿舍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
16、各宿舍门前三包,墙上无球印、脚印、乱写、乱画、乱贴,门口外无乱泼污水,无垃圾,三包范围以二室(对门与隔壁)的中心为界。
17、上课时刻内不准在宿舍睡觉(有证明或特殊状况除外)。
(三)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室内洁净明亮(45分)
(1)地面洁净见本色,无痰迹、杂物、污水、死角。地面不干净扣5分,发现痰迹、杂物、污水、死角一处扣2分。
(2)门口外三包区域干净,地面无垃圾、污水,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发现一处扣3分。
(3)各种用具清洁,门、床、桌子、凳子、窗台、门窗框、书架、暖气设备等显本色,无灰尘污迹。一处灰尘污迹扣2分。
(4)窗纱、玻璃干净明亮,无积尘。窗纱、玻璃不洁净扣8分,一处不干净扣2分。
(5)灯具干净无灰尘。一处灰尘扣2分。
(6)墙面干净,顶棚无蛛网,无积灰,无乱贴、乱挂、乱钉。发现一处蛛网或乱贴等扣3分。
2、室内物品放置和谐有序(40分)
(1)床上物品摆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乱放、床面不平整一处扣5分。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乱堆放扣5分。
(3)桌上、书架上、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乱放不齐扣5分。
(4)各种家具摆放合理规范。摆放不合理、不规范扣3分。
(5)无乱拉电线绳索,无床帷。一处乱拉扣2分。
3、其它(15分)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有异味扣3分,有苍蝇扣1~2分。
(2)室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缺一种表格扣1分。
(3)室内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齐全。缺一种洁具扣1分。
(4)向走廊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并责令清除。
4、说明
(1)单项卫生严重不合格者,该项目扣分直至扣满标准分为止。
(2)凡有下列违章项目之一,均为总分不及格:房间未清扫;门口、室内有垃圾;被子未叠;室内有床帷;查房睡觉未起(特殊状况除外);使用违章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有经商行为;留宿外人;毁坏或私拆宿舍设备;室内存放自开车;私自换锁;对检查人员不礼貌;其它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奖惩办法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采取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方式。
2、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由专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管理员负责,各系定期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公布张贴于楼内。
3、宿舍内务卫生定期普查由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汇总公告于布告栏内。
4、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一般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每两周总结、每学期和每学年总评并将结果公布于楼内和布告栏内,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6、定期进行“卫生先进系”评比。对评比结果运用摄像机、数码相机在校电视台、宣传栏上公布。
“卫生先进系”的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凡在一学期的宿舍内务检查成绩按月统计总成绩列在前三名的系,授予“卫生先进系”称号。
7、凡在上级检查中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加重处罚。
8、以上各项的评比结果,均直接影响所在班级参加优良学风班、优秀班群众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目的: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宁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定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认真阅读,仔细遵守。
一、每位员工必需遵守宿舍相关制度,听从宿舍长的安排。
二、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赐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三、爱惜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有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准时报部门主管进展安排修理。
四、节省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开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觉罚5-10元。
五、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峻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六、宿舍员工必需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其次天上交部门经理赐予。
七、不得私自带着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需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觉,私自留宿者扣5-10元/次。
八、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次。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状况、部门经理进展不定期抽查。
九、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清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示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宿舍全部垃圾必需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觉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赐予处理。
十一、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觉事故隐患准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二、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赐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肯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赐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十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觉事故隐患准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四、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赐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肯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赐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本公司供应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效劳为条件,(包括自动辞职,开除、解职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固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洁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五、住宿员工必需遵守以下规章及惩罚条款
1、听从舍监治理、派遣与监视。
2、室内制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急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积累客厅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电脑等的使用,声音不得太大,以免阻碍他人安静。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1、珍贵物品应避开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2、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便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本人清洁整理。
15、宿舍公共场所的卫生由舍监按排轮值人员清扫,未根据规定清扫的.轮值人员,每次处以5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6、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吃其他不良物品。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8、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以下规定:
(1)水、电不得铺张,顺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十六、住宿员工有以下状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治理部议处:
1、不听从舍监的监视、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人者。
5、常常阻碍宿舍安静、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值理由常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七、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洁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备注:钥匙的发放:共计6把,同时发放给6名员工,不能遗失,遗失者需赔偿换匙芯全部费用160元(壹佰陆拾元整)。
1、同学宿舍是同学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学生必需自觉做好集体平安工作,发觉担心全的状况应准时报告,乐观主动实行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觉可疑的人和事,同学都有义务报告小学有关部门,并要机灵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同学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同学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光同学宿舍采取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同学宿舍采取楼层平安值日生制,天天有一名同学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平安检查。
7、同学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1、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2、任何人不得带非本餐厅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经宿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3、入住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凡洗手、洗脸、洗澡、洗衣等用完水后,应关好水龙头,离开房间应及时关灯,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4、入住员工应维护宿舍及过道卫生,按时清扫,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废物,乱倒脏水、饭菜、垃圾,违者扣罚20元。
5、下午13:30—15:30和晚上23:00以后为休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及走廊,楼道大声喧哗,严禁大声播放音乐、电视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发现一次扣罚20元。
6、未经餐厅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7、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人,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属严重违反餐厅规章制度,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8、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9、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10、餐厅责任人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责任人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宿舍者,给予当值责任人从重处理。
11、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
12、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3、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4、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