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管理制度(21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1

一、为了全面细致地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工作

必须对所有参加搅拌站工作的人员进行四位一体化管理(即:机运物资部、租赁公司、管理组、施工队)。做到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扎实有效地把搅拌站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并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

明确规定各级岗位对混凝土搅拌站的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选用知识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人作为搅拌站管理者。

三、站长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秉公办事,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管理规定,合理安排搅拌站各项工作程序。

2、组织、指挥和监督机组人员正确使用、保养和维修设备,认真做好使用前检查和使用后保养。

3、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保设备安全运行。

4、合理使用、认真保养、加强检查、充分发挥设备效率、保施工质量、完成定额指标、努力降低成本。

5、检查《施工设备工作手册》填写情况,检查督促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组织机组人员学习技术,并对机组人员的技术考核,奖惩提出建议。

7、搞好机组内外的团结协作和劳动竞赛。

8、参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四、混凝土搅拌规定

1、设备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设备工作,方可上岗,无工作者严禁工作设备。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纪录和交接纪录;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做到不漏项目,交待清楚,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交班。

3、工作人员在值班时应集中精力,不得干与作业无关的事情,工作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严禁使用明火。

4、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作业前先检查:、调整、注油、传动系统和称量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5、严禁在上位机上安装游戏及来路不明的软件,否则会影响上位机程序的正常运行,导致不可估计的错误与故障。

6、对搅拌站所进行的任何检查维修都必须在所有电源开关都断开,并确保不会被随便合上的情况下进行!必须在所有气路被切断并放净余气的情况下进行!

7、作业时间内,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均不得进入工作室内以免影响工作人员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使用和工作设备。

8、拌合站负责人要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保存好各种机械技术资料,记录运转时间,工作效率。特别是拌合好的砼泥土的资料、数量、配合比、使用部位、使用单位的鉴定等手续要完善。

9、对进入拌合站的所有材料,规格、数量、性能、是否检验合格要做到心中有数。坚决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2

1、工人新进场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

2、每个参加施工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自觉遵守。

3、每个参加施工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工地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

4、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这安全“三宝”。

5、施工前先熟悉场地周围情况,弄清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6、使用振动棒必须穿胶鞋,戴胶手套,着装整齐,湿手不得接触开关,以免砼溅入。

7、电线破皮、开关和插头破损时必须立即请电工修理,开关箱必须关门,以免砼溅入。

8、工地上的安全检查防护设施不得拆除,确有必要拆除的应报告工长或安全检查员同意后进行。

9、后台人员指挥砼运输车要小心谨慎,以免发生碰撞和伤人。

10、放炮时注意相互联系,并使自已和他人避开,以免伤人,高空时向下放炮。

搅拌站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本站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设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站的环境保护工作。

2、生产现场每天安排专人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污染大气。

3、站内垃圾采用容器盛装,清理前应洒水降尘,禁止在生产区乱抛垃圾。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

5、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已整改。

6、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4

为了加强本站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设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站的环境保护工作。

2、生产现场每天安排专人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污染大气。

3、站内垃圾采用容器盛装,清理前应洒水降尘,禁止在生产区乱抛垃圾。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

5、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已整改。

6、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搅拌站安全管理制度 5

管理制度:

1.技术职能。熟悉熟知各操作盘面功能,各功能键、仪表、警示灯相对应的机械机构、执行电器及其执行顺序,熟知各操作盘面手动控制键的功能及其对应的机械机构。

2.管理职能。对调度和设备部负责,协调搅楼各工种人员完成岗位细则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时间,协调搅拌楼各工种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

3.员工考核制度员工日常考核。客观地评价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提高公司对员工奖惩的准确性,更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奖惩办法

1.管理层员工如发现并已处理下属的'违纪或工作失误,其本人不负连带责任。

2.符合公司奖励标准的,按奖励程序进行奖励。奖励分为即时奖励和每半年的固定奖励。

搅拌站管理制度 6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

1、建立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站长主抓责任到人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资格上岗证》制度,对员工进行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进入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鞋进入生产区,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岗,禁止打架斗殴。

4、严禁工作人员乘坐货运机械设备,禁止在危险地带作业、停留或休息。

5、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

6、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生产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7、经常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7

商品混凝土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材料,国家如何对商品混凝土进行管理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搅拌站安全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强本站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设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站的`环境保护工作。

2、生产现场每天安排专人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污染大气。

3、站内垃圾采用容器盛装,清理前应洒水降尘,禁止在生产区乱抛垃圾。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

5、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已整改。

6、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搅拌站管理制度 9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 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 站长(副站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 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 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 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 各个部门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3.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 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 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 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 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 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 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 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

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 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 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 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 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 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 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 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 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 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 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 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 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 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 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 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 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 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 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 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 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 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 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 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 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 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 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 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 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 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 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 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 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 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 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 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 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 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 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 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6.2 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 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 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 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 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 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 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 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 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 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 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 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 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 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 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 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 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3 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5.9.1.4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

5.9.1.5 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 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 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 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 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 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 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 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 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 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 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提高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及商品混凝土标准,参照GB/T19000—2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混凝土搅拌站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项目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二章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办法

第三条项目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合格供方,不得采购无准用证的原材料。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档案;采购合同应经审批,以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供应部门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

第四条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项目必须按批验收质量证明材料,拒收质量证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照《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DBJ08—227)按批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项目应对进场材料实施分类管理。

第五条项目和原材料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在材料进场时共同取样封存,封存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条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样品由项目和所供材料生产方的管理代表或生产方书面委托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封存。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破损或揭换。封存样存放时间:水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砂石料不少于5天,粉煤灰、矿粉不少于7天,外加剂不少于10天。

第六条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或贮存,并标有醒目的标志,避免混杂。

(一)水泥筒仓必须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等,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仓。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水泥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二)掺合料必须设置专用筒仓,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掺合料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三)砂、石必须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有防止混用的措施或设施。堆场应采用硬地坪,有可靠排水措施。应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规格。

(四)外加剂必须按不同生产企业、品种分别存放,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外加剂生产企业、品种等。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液体外加剂更换生产企业或品种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清洗。

第七条项目应根据原材料准备的难易程度,在能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原材料贮存量。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三章商品混凝土级配管理办法

第八条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普通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商品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

(一)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

(二)生产大方量商品混凝土时;

(三)根据统计资料反映的信息,商品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时;

(四)该配合比的商品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第九条生产用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室试配,并有试配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项目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及相关资料,其中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不同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C15、C20、C30、C40;

(二)不同坍落度(mm):120、150、180;

(三)不同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

(四)不同集料粒径或细度模数,如石(毫米):5~16、5~25、5~31。5、5~40,砂:2。3~2。6、2。6~3。0;

(五)不同外加剂品种:如普通外加剂、高效外加剂等。

第十条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以及原材料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拌制商品混凝土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有关要求。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应包括生产日期、工程名称、商品混凝土强度、坍落度、商品混凝土配合比编号、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配合比和每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实际用量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化需要对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时,也应有专人负责,并重新签发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或配合比调整记录。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四章商品混凝土计量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品混凝土计量、搅拌、坍落度抽检记录应齐全。应包括日期、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编号、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每盘商品混凝土用原材料秤量的标准值、实际数量、偏差、搅拌时间、坍落度。

第十三条拌制商品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数量应符合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规定,原材料的计量允许误差符合下表规定:

注:(1)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商品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计量的混凝土搅拌站。

(2)商品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计量应按重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可按体积计。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计量误差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拌制商品混凝土所用各种原材料的实际秤量应逐盘记录。

第十五条商品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第五章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商品混凝土拌合机技术条件》(GB9142)和《商品混凝土商砼站(楼)技术条件》(GB10172)的规定。

第十七条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当计量器具经过中修、大修或搬迁后应重新检定。

第十八条计量器具应按下列规定由项目计量部门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

(一)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

(三)生产大方量商品混凝土前;

(四)发生异常情况时。

静态计量校验的加荷值应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加荷应分级进行,分级数量不少于5级。

当静态校验结果超出法定计量部门检定误差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第十九条项目计量部门应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六章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商品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50080《普通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普通商品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204《商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商品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商品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商品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预拌商品混凝土》(GB14902)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商品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有抗渗要求的商品混凝土,应进行抗渗试验。

第二十六条检验后的试件(商品混凝土、水泥)应保留三天后方可处理。

第二十七条不合格商品混凝土的处理。

(一)当对商品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商品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二)由不合格批商品混凝土制作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及时处理。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七章拌站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八条项目经理在拌站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

(三)确保实施适宜的过程以满足项目要求。

(四)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目标。

(五)确保获得质量及安全要求所必需的资源。

(六)将达到的结果与规定的目标比较,决定改进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一)贯彻实施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二)确定项目需求和期望。

(三)确定实现我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所必需的过程和职责,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产品质量要求,设计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制定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成品的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

(五)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使之处于受控状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扭转质量失控状态,并对整个过程进行评审。

(六)负责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三十条材料管理人员职责

(一)质量检验

按照项目需求和有关标准及规定,对原材料、成品商品混凝土进行送检。

(二)原材料进场和出厂产品确认、验证

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原材料进场和产品出厂进行确认,按相关标准和供需双方合同的规定进行交货验收。有原材料进场和产品出厂否决权。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八章环境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现场主要道路和砂、石堆场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第三十二条现场水泥、粉煤灰等,入库或严密覆盖;砼、砂浆搅拌台封闭;水泥、砂、灰等材料运输时封闭或严密覆盖。

第三十三条现场搅拌设备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第三十四条砼水泥搅拌运输车进出工地及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清洗轮胎。

第三十五条作业应安排在6:00—22:00间进行,若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必须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合法夜间施工手续。对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有效降噪措施。严格控制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源。

第三十六条经市政部门批准后,施工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排放的雨水、施工污水,应在出口处设二级沉淀池,沉淀池由专人清理。

搅拌站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加强本站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做好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施工环境,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站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所属各部门

三、设置管理小组:

成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扬尘污染放控工作。

组长:魏腾洋

组员:刘高健、刘基山、郭华昌、黄承桂

四、防控措施:

1、大门口安装自动洒水装置,不间断喷淋。

2、生产现场每天安排专人不定时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保持生产厂区地面湿润,防止扬尘污染大气。

3、站内场地清洁时,尽量用水冲洗降尘,冲洗水可以循环利用。

4、材料场区的喷淋系统应保证正常喷淋。

5、出厂的。搅拌车应冲洗轮胎后再出厂。

6、定期组织检查洒水、清扫情况。

7、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搅拌站管理制度 12

一、搅拌站(点)的管理制度

(一)、砂浆搅拌点(站):

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划进行定位固定,应有牢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方木或撑架固定,以保持水平;并搭设牢靠的防护棚,周围环境排水应畅通,搅拌点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应有硬地坪。

由持证人员专职负责操纵搅拌机械,应严格按照砂浆搅拌机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传动机构、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是否牢靠,三角胶带松紧度是否适当,搅拌叶片和筒壁间隙在3~5mm之间,搅拌轴两端密封良好。

2、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作业。加入的砂子应过筛,以免小石粒卡住叶片。

3、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作业中,当发生故障不能继续搅拌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固定式搅拌机的上料斗应能在轨道上移动。料斗提升时,严禁斗下有人。

4、作业后,应清除机械内、外砂浆和积料,用水清冼干净。下班后应及时将闸刀拉下并将箱门上锁,如检修时应在开关箱门处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全闸'的字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代替操纵。

砂浆搅拌机操作员应做好日常保养工作。每日上班前应仔细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下班时应将斗内的残余砂浆全部清出,并用水冲刷干净。

每连续使用150小时应进行一级保养(检查传动轴、润滑油位和皮带松驰程度等);每连续使用300小时以上应进行二级保养(由专业机械师进行维修和检测)。

(二)、混凝土搅拌点(站):

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划进行定位固定,并搭设牢靠的防护棚,周围环境排水应畅通,搅拌点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应有硬地坪。由持证人员专职负责操纵搅拌机械,应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纵、使用和保养:

混凝土机械上的电动机以及电气等装置的使用,应执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2、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装有转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检修时应在开关箱门处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全闸'的字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代替操纵。

3、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枕木并找平放稳。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4、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5、对需要设置上料斗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以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⑵、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⑶、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⑷、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定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9、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

10、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11、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2、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要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断熔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监护。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13、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头、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动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并用保险链或插销锁住。

14、混凝土搅拌机操作员应做好日常保养工作。每日上班前应仔细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下班时应将斗内的残余浆全部清出,并用水冲刷干净。每连续使用100小时应进行一级保养(检查传动轴、制动杆灵敏度、润滑油位和皮带松驰程度等);每连续使用200小时以上应进行二级保养(由专业机械师进行维修和检测)。

二、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和精确度控制措施

1、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由所在地的技术监督局下设的计量所进行校验),在工地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由工地专职计量员进行),以确保衡器的精确度。

每次用完后工地专职计量员应用干净的抹布把衡器擦拭干净后加以覆盖防水罩套;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专业工长(施工员)应增加粗、细骨料

含水量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配合比(水和骨料的用量)。

2、计量精确度控制措施:

为保证砂浆配合比和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的每盘称量的精确度,坚决采用重量比,严禁采用体积比,并一律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每盘不得少于120秒。其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如下:

⑴砂浆配合比:

砂浆的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允许偏差为±3%,细骨料(砂)允许偏差为±4%,白灰膏(粉煤灰)允许偏差为±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3%。

⑵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的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掺合料允许偏差为±2%,粗、细骨料允许偏差为±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2%。

搅拌站管理制度 13

一、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员岗位持证上岗,操作员之间要做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员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操作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站长和操作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要进行安全检查,特另U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组织实验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员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虽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1、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

2、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3、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另U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xx年123号)和《关于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xx年124号)以及

安监局(20xx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文明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间,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内容,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5 — 1 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三、搅拌站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变压器的安装、接线、避雷系统、接地系统应符合规范。

2、配电房必须派专人值班。配电室经常保持清洁,无杂物,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柜的的放置、接线应符合规范。

3、动力照明线路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做到安全、经济、方便施工,线路由值班电工负责并实行交接班签认制。

4、动力、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悬挂在一定高度,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5、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电力设施、线路由专人负责维修养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乱动。

7、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器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8、电动机械的机体必须可靠接地,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应有人监护。

9、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宜为220V,隧道内工作面的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V。其他工作行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10、电器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和腐蚀性介质,不得使用火源。

11、自备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应设置连锁机构,严禁并联运行。

搅拌站管理制度 14

1. 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坚守岗位。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细心,认真负责,不损害公司利益。

2. 司磅员在岗期间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睡觉、串岗。

3. 必须遵守公司的排班制度,不得擅自调岗,擅自换岗,不得私自调班,如有事调班需向主管领导请假批准。

4. 司磅室内外必须整洁,磅秤及其所属部件区域内必须整洁,及时清理杂物

5. 每日所产生的单据必须下班前交与统计。

6. 交接班制度,交班须有交班记录,交接内容应包括未出榜单,注意事项,磅秤稳定情况等,并签字确认,如无签字确认,发生问题,2人同时承担同等责任,非1/2责任模式,而是1+1=2的模式执行。

7.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司磅操作室,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司磅员处理条列

1. 司磅员实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不睡岗,发现违规者罚款20-100元。

2. 坚持请销假制度,不私自调岗,不私下找人顶替,一经发现,双方各处20元罚款。

3. 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磅房,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过磅微机,一经发现,处以20-200元罚款。

4. 工作要严禁,细心,不得出现纰漏,经常检查过磅单据,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如交班后被发现纰漏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损失额的10%至50%罚款。

5. 过磅注意未过磅重车的流出,并登记车号,同时通知主管领导处理。否则视为工作失误,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 严禁以任何方式理由向客户伸手“拿”“要”或者借“钱、财、物”,禁止让客户带买物品,一经发现,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7. 打印票据要及时、准确,车号、品种、单位详实,开票错一次罚款20元,严禁手工开票,或者替换车号皮重,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将再安排一人监督,方可开票,并客户及监督员,开票人员三方签字,第二天交班前须报到主管领导签字,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至200元。

8. 司磅和司磅室保持整洁,司磅附近及元器件要保持清洁,如发现其中任何一项有问题的将处以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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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站的设备运行状况、设备维护的好坏、人员的组成和分工与合作,将直接影响混凝土的生产效率和混凝土质量的可靠性。因此制定有效的搅拌站管理措施,是保证混凝土质量,提高工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关键。加大项目部集中搅拌站的管理,是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不断提高搅拌站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确保满足砼生产的需要。

1、负责搅拌站的日常工作安排(包括材料进厂时间安排,搅拌站文明施工管理,资料的收集和管理,车辆调配等),并向上级汇报日常工作;2、负责搅拌站日常生产的全面工作(包括砼的搅拌质量,坍落度的准确性,申请单的数量,砼等级,砼到工地的去向和地点),总结一天的工作量;3、积累搅拌及试验数据,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理各项记录、台账、报告等技术资料,做好统计分析和总结,并及时传递到有关部门;4、在站长的组织下,积极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有关的试验及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工艺性试验;5、配合有关部门对原材料的采购、保管、检验及使用进行检查、监督;6、负责每天具体的人员工作安排,考察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对其定期进行岗位考核;7、负责与实验室紧密协作,组织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有关的试验及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工艺性试验,促进砼搅拌质量,降低砼生产成本。

1、负责搅拌记录的整理,以负责、科学和公正的态度,准确、及时的认真作好记录;2、认真做好各项技术检验和试验资料、搅拌资料的整理,健全技术检验所需的规程、标准,做好搅拌资料和试验资料的归档;3、规范准确的整理各种记录、台帐、检验报告;4、认真做好各种材料的使用跟踪台帐,定期及时向资料室移交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1、负责搅拌站质量管理工作,对砼生产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2、保证国家有关砼方面的技术标准、质量法规在搅拌站的有效实施;3、参与相关技术方案的制定,检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纠正;4、检查出厂砼质量,确保原材料进场、人员操作、设备运行、方案执行等各方面全面满足砼出厂质量的要求。

1、传达浇筑任务,针对浇筑任务进行详细分工,并监督检查各操作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杜绝迟到、早退、甚至脱岗情况发生;2、安排浇筑前设备的检查、调试,确保浇筑时设备能正常运转。发现异常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解决,同时向搅拌站值班领导汇报;3、根据浇筑任务,提前做好交接班安排或加班安排,并负责在交接班时全过程参与,确保交接班工作顺利进行完毕;4、负责班前考察砼输送线路及浇灌地点环境,班后安排人员清理站内卫生。

五)材料员岗位职责:1、负责已经确认的原材料的采购与验证工作;2、负责对进场材料的验收、储存、保管及标识管理;

3、负责对材料消耗实行有效管理;4、负责按规定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确保进场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5、负责对砼价格、材料费等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并对砼产量进行统计与核算。

1、组织实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工作,负责常用配件的采购报审单与储备,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确保搅拌站机械设备运行良好2、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及时排除设备运行中容易出现的故障。当设备需要大修时,及时提出申请并上报搅拌站领导;3、负责搅拌站配料称量仪器的定期校定,确保计量误差不超出规定范围;4、按时填写设备使用记录,5生产期间,每2小时巡视检查机械运转情况一次。每3个月例行全面检修维护一次。

1、严格按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遇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修理,并做好砼搅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2、负责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对称量装置进行检查并进行零点校核;3、搅拌中不定时监控数据,检查砼搅拌质量,严格控制搅拌时间及坍落度;

4、保持控制台、显示器及室内卫生干净,不准非操作员进入操作室。5、未经允许不准往控制电脑内拷文件,不准删除文件,不准随意玩计算机、打游戏,确保系统安全;7、在操作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泥、添加剂、粗细骨料和水的掺入量,若不慎操作失误或设备出现功能紊乱而发生配料错误时,要立即汇报当班主管紧急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或蒙混过关。

1、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收集相应的技术资料并存档。书面打印的技术资料应同时保存电子文本;2、负责将技术档案分类分卷保存,卷内按顺序编排页码,每卷内应附卷内目录,卷内目录要求打印,单位工程竣工资料为多卷时,第一卷应附总目录;3、负责将各种技术档案按照要求统一代码编号;4、负责建立专用电子文件夹,将各种资料按照相应的卷、册分类保存,并做好电子文档的备份工作。

1、原材料进场后,负责通知有关单位按照规定见证取样,并填写相关记录;2、负责委托试验室进行各项相关试验,包括原材料、砼试块强度等,并保证试验的连续、完整;3、负责对砂石含水率的现场测定,填写相关记录,并配合实验室调整设计配合比;4、负责按规定抽检砼坍落度,填写相关记录,并负责制作砼试块,拆模后送交实验室标养。

1、负责搅拌站内一切生产用电及生活用电工作;2、负责站内的安全用电,并经常检查维护站内的用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排除。3管理配电箱的使用,保证除了自己以外,任何人不能擅自打开配电箱进行接电断电工作。4定期检查,杜绝大功率电器在站内生活区的使用。11.5负责教育及监督用电人员的基本知识,使其熟悉所用设备的电气性能和操作技术。

1、必须遵照工程机械车辆安全驾驶的规定驾驶各类工程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车,严禁无证驾驶。2、无浇筑任务时,未经站长或主管领导安排不得出站。车辆需外出维修的,必须由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放行。3、保持车辆状态良好,经常维护保养,杜绝带病运转现象,注重节能降耗。4、车辆冲洗必须到指定地点冲洗及排放污水,严禁乱停、冲、放。5、罐车、泵车每次冲洗必须把污水放净,杜绝因洗车水没放净等原因导致砼坍落度大、离析、分层等影响砼质量。6、熟细全面掌握自己所驾驶工程车性能,保持所驾驶车辆随时正常待命状。7、在工作期间严禁脱岗,必须确保对现场砼的连续供应。8、罐车、泵车到达施工现场,要服从需方施工员、技术员统一安排,不得自行放料及加水。9、若因特殊原因而致使砼内水份散失过多而导致砼坍落度过小,无法进行泵送时,必须请示站长,同意后方可适当加水。10、由于不可预料砼料供应断档,不允许砼车罐内留有大量砼料或在砼体凝固时间前必须放完余料,杜绝发生砼料罐内凝固事件。

一)原材料的质量管理:搅拌站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定点选购。在订货和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不能使用。

水泥的选用,要根据合同的技术要求和工程特点选用,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泥进场,要验明出厂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取样,对强度、安定性复试,必要时做凝结时间等试验。水泥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得受潮。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后,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

砂子的选用,以粗砂或中砂为宜,其颗粒级配、含泥量及有害物质含量均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泵送混凝土宜用中砂,其通过0.315mm筛孔的量不少于15%。

碎石和卵石的粒径根据合同技术要求选用,其颗粒级配范围、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及有害物质含量要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粒径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规定。泵送混凝土碎石粒径不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则不大于2/5。进站的砂石集料,要逐车目测验收,并按规定随机取样试验,连续生产时,每周抽试不少于一次,试验结果记入台帐,及时归档。粉煤灰的应用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的应用技术规程》(JGJ28)和有关规定。粉煤灰筒仓要设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混仓。粉煤灰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得受潮。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的规定。凡无出厂证明书者,严禁使用。外加剂进场,使用前进行试验,试验的项目有混凝土减水率、凝结时间、强度及坍落度损失等。外加剂进站须有专人验收、保管、发放、登记台帐。分类堆放,设明显标志,粉状外加剂不得受潮。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二)配合比的质量管理: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由试验室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通过试验选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GBJ5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并根据生产部门下达的混凝土生产任务单,结合本单位原材料实际情况进行。按试配结果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发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有抗渗、抗冻、抗折及其它性能要求,须做相应的试验。

生产配合比应根据试验确定的配合比,参照原材料的变化情况,由试验随时调整。试验室根据生产试块的试压结果,定期进行数理统计,做为调整配合比和考核质量控制水平的依据。每项新配合比使用前,应通过开盘鉴定,验证原材料质量及和易性。同时留取强度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当不符合合同技术要求或原材料变化时,应立即调整配合比至达到合同要求。开盘鉴定的组织工作,应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质检、试验等部门参加,达到技术要求后共同签认。

开盘前,应根据当日生产配合比和任务单,检查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设备的运转情况,并做好记录。搅拌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配合比计量,按规定顺序投料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掺入外加剂或掺合料时,搅拌时间应延长20~45s。外加剂的配制和投放工作应指定人员负责。应随时观察搅拌设备的工作状况和坍落度的变化情况,坍落度应满足浇筑地点的要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反映,严禁任意更改配合比。配合比的调整,应由试验人员负责,并做调整记录。试验人员每班抽测砂石含水率应不少于一次,含水率变化影响混凝土配合比时,应随时调整配合比。

试块制作由专人负责。标养试块的制作组数:同一配合比、每台班、每100盘,不超过100m3的混凝土应不少于一组,有抗渗、抗冻、抗折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还应做相应的性能试验,其试验结果作为考核混凝土出厂质量的依据。

搅拌运输车装运混凝土时,筒体内不得有积水。搅拌、运输的混凝土应按需要供应,保持混凝土工程连续浇筑。运输车自装料完毕的延续时间不超过90min。掺用外加剂的混凝土,其运输延续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泵送前应检查场地条件,泵车进料应设格网,防止大粒径石子或其他异物进入泵管。混凝土在搅拌、运输、泵送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加水。

混凝土季节性生产时应有加热保温或隔热降温措施,搅拌时间应酌情调整,搅拌机出口温度和入模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运输和泵送过程中,筒体和泵管也应有相应措施。

检验人员应每台班抽检每一配合比的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并应跟踪抽查原材料、搅拌、运输和泵送质量,核查施工现场的有关技术条件。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中第四章执行,并按其附录三的规定,评定生产的质量水平。

四)机械电气设备的质量管理: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机电一体化专业维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操作规程和技术岗位责任制。生产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和维修应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执行公司的设备管理条理和有关规定。

所有计量设备应由计量部门进行定期检查,精度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保持控制室仪表及各传感件的清洁,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凡接触原材料及混凝土的机械部位,严禁油料滴、渗、漏。搅拌运输车的叶片磨损情况,应定期通过混凝土的匀质性进行检查。搅拌运输车工作完毕后应将所有接触混凝土的机械设备彻底清洗干净。搅拌机、运输车、泵车、铲车等应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率。

5、技术资料和档案的管理: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按合同或单位工程分别建立档案。生产、技术、经济等有关资料应实行集中归档和统一管理。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资料、试验检测数据均应建立台帐,必须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档案应以各业务部门的管理台帐、技术资料为基础,并应按合同或单位工程集中整理,及时归档。

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定点选购。在订货和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不能使用。材料员负责按计划收料,对每批材料的进场要严格把关,车车监督,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决不能进仓,对每仓收方时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验收

对水泥、外加剂、砂、石等应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各种材料的使用跟踪台帐,确保各种材料的质量控制和合理使用。对水泥、粉煤灰等罐装物料严格按品种进仓,严防装错罐。

原材料由物设科负责采购进场,搅拌站负责验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对节、超分析原因,并对责任人进行奖、罚。水泥、粉煤灰及外加剂进场,要验明出厂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取样、复试,在储存过程中不得受潮。砂子和碎石要逐车目测验收,并按规定随机取样试验。各类材料要分类堆放,设置标识牌表明该材料状态。

保证混凝土搅拌系统称量装置符合要求,使其误差都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确保混凝土产品的质量。

1、使用与维护:称量装置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并做好定期检修、校验工作。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称量装置进行检查并进行零点校核;发现称量装置状态不明时,应立即追查、标明校准状态。称量装置必须按照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不得进行超过装置上限的称量。每次使用时,应登记使用日期、时间、设备状态及使用人姓名。称量装置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确度,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定期维护。超过使用期限或准确度达不到要求的称量装置应按时报废,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称量装置的校准:称量装置由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校准。未经校准或校准不合格的称量装置禁止使用。称量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校准:a新购的称量装置;b经过修理的称量装置;c搬运、迁移后的称量装置;d对称量装置的准确度和精密度产生怀疑;e称量装置使用时间超过校准有效期限。称量装置的校准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关检定规程所规定的周期进行。称量装置经校准后,应在器具的显著部位粘贴状态标识,注明校准日期、校准结果、有效期限、检定单位和负责人。

3、称量装置的档案:搅拌站应建立称量装置台帐、周期校准记录和称量装置的档案;为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档案随称量装置保存。

称量装置档案应包括说明书、合格证、开箱记录、使用记录和检定证书。

按计划提前一周备好拌和原材料,并委托业主或第三方实验室抽样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并做好材料标识。需方应至少提前7天向搅拌站提供砼申请单,搅拌站负责委托实验室进行砼配合比设计,出具砼设计配合比通知单。浇筑前,在料场抽取代表性粗、细骨料做含水率试验,根据设计配合比,参照原材料的变化情况,计算出施工配合比,并委托实验室检验认可。

根据规范要求对砼抽样,制作试块,然后委托实验室进行统一编号、标养及试验检测,出具试验报告。各项取样工作应按要求在相关单位见证下进行,并办理见证取样手续后向实验室进行委托。各项委托的代表数量应符合现场材料的实际进场情况,并按照规范规定进行。各项委托资料必须按照要求规范填写,签章齐全,注意编号的连续性和唯一性。

1、设专人负责搅拌记录的整理,应以负责、科学和公正的态度,准确、及时的认真作好记录;2、认真做好各项技术检验和试验资料、搅拌资料的整理,健全技术检验所需的规程、标准,做好搅拌资料和试验资料的归档;3、整理各种记录、台帐、检验报告,各项资料整理规范准确;4、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名称应严格按照项目部验评范围划分表执行并认真做好各种材料的使用跟踪台帐,定期及时向资料室移交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1、搅拌站应保证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合理;2、搅拌站水源、电源、设备及管路、线路严禁随意更动,并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废弃水泥袋集中存放处理;3、搅拌站用砼泵车、砼罐车、装载机应按照规定位置停放整齐,并保持车身清洁干净;4、各材料应分规格、分种类、分型号、分品种、分开码放整齐,标识清晰,并保持场地清洁干净;砂、石料堆放平整、标识清晰,站内每天保持清洁,定期洒水。砂、石料仓用空后应及时清理打扫干净,以便及时进料上仓,库房堆存已满场地存放做好防雨措施、杜绝水泥袋寖水。

1、搅拌站运行前,必须对各坚固件及带输送皮带清理、料斗落程挡清料等进行检查和紧固;2、搅拌站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触碰输送皮带等控制、传动装置,不得打开搅拌机罩盖,装卸料和拉铲料区内不得站人;3、搅拌机工作时,严禁中途停机,如工作时有停电情况,应立即打开卸料门,放尽拌筒内拌和物,以防凝结;4、经常性检查各种气动、电动开关、按钮、指示灯等电器设备的可靠性,所有电气的管线应妥善保护,以防工作时压坏或撞伤,系统运行过程中,严禁改变工作方式。5、搅拌站检修时,特别是搅拌主机内检修时必须将总电源断开,并有专人看察。无论是动力系统还是控制设备,对供电都有较高的要求,正常的工作电源电压波动应在380v±5%范围内。如出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断开总电源开关,待故障排除后,再重新启动。

交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到位,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必须在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或履行值班职权,交接班时,运行班长陪同检查设备,确认无问题后签字接班。设备出现故障或带病操作在交接班记录上并无反映,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对交接班双方均要追究其责任,按照劳动纪律规定进行处罚。

交接班时间规定为20~30分钟,无故不得提前或拖延交接班时间。交接班时间已到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迅速报告值班领导并坚守岗位,直到接班人员或上级指派的代理人员到现场办理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否则,按脱岗处理。接班人员不按时接班按旷工处理。

交接班主要内容:a设备运转情况;b当班操作情况;c使用小票执行情况;d缺陷发现和处理情况;e上级指示命令的内容执行情况;f当班工作计划完成情况;g整理工具、仪表;h清扫卫生、核对钟表。

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或异常,仍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要协助处理。接班后值班人员应根据生产情况,完成当班工作计划。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精神异常时,交班人员应拒绝其接班并向上级报告。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16

一、混凝土搅拌站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混凝土搅拌站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混凝土搅拌站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混凝土搅拌站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17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高效地运行。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棒、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主管副总经理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成员有各部门经理、主要生产班组长。

1.2 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由车队队长兼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公司建立以安委会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尽其责,认真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 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 根据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 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1.8 主持重、特大事故的处理,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

3.2 部门经理 (主任)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3.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同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 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 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金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 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6 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施工。

3.3 公司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 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掘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 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 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 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 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 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 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 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 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 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 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 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 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 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全体辅工要树立安金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 生产。

4.2.2 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 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 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 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 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贵

4.3.1 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 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 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 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 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 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 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 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 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 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 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 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 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 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 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 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 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 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 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 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 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 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己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

4.6.2 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 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 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 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 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 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 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 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 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 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 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 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 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 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m;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 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 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3 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5.9.1.4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 -

5.9.1.5 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 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 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 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 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 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 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 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 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 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搅拌站管理制度 18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高效地运行。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棒、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其成员有各部门经理、主要生产班组长。

公司建立以安全管理小组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尽其责,认真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根据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主持重、特大事故的处理,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

部门经理(主任)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同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施工。

公司兼职安全员职责

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掘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

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

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贵

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方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试验室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试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拖鞋。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 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月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50km/h,空车不超过60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

搅拌站管理制度 19

1、搅拌站要把混凝土配比挂牌公布,使搅拌司机知道以便掌握。

2、搅拌司机开车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问题,必须经维修人员修理后才能使用,工作前要进行空车试运转。

3、工作时搅拌司机要穿戴劳保用品,并严守工作岗位。

4、搅拌机运转时,不准用任何物件伸入搅拌筒内,严禁超负荷使用,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停电时,必须将混凝土清出后进行检修。

5、设备每次使用后,操作人员要将搅拌筒内清洗干净,切断电源,电源箱上锁。将底卸时吊桶清扫干净,将搅拌站环境卫生打扫干净。

6、设备使用后,维修人员按保养要求要给各部加油,对钢丝绳、传运齿轮、滑道要涂油,检查各开关是否灵活,水路是否畅通。检修设备要切断电源,检修料斗要有安全措施。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20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品混凝土(也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或掺合料等成份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所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和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商、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市金平、龙湖、濠江区所辖行政区域,澄海、潮阳、潮南区的城区、中心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六条 按本规定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且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砌筑、抹灰、装修装饰工程,或者混凝土使用总量十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经批准,可以在施工现场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商品混凝土专业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三十公里以内,没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的;

(三)使用特种类型混凝土等特殊原因的。

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确需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属金平、龙湖、濠江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属澄海、潮阳、潮南区的城区、中心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所在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施工企业申请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含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环保要求。

第九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后,方可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

第十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保证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并接受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配置散装水泥使用设施并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第十二条 商品混凝土供需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混凝土的供货时间、主要技术要求、质量和数量的确认办法、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向购买方公布商品混凝土的等级、类型、强度、配合比及质量标准等,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订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示范文本并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 商品混凝土运抵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验记录,并由施工企业按规范要求现场制作试块,作为混凝土强度评定依据。

第十四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第十五条 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按照有关定额标准核定的价格计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商品混凝土的参考价格。

第十六条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要求。商品混凝土的运输应当使用专用车辆,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并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沿途洒漏。禁止随地冲洗商品混凝土运输专用车辆。

第十七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运输专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视同工程特种车辆予以管理。

第十八条 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其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并按使用商品混凝土编制概算、预算和决算;属应招标的工程,其招标文件中应有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说明。建设单位不得限制、阻挠施工单位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十九条 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筑工地,应当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设置相应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为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擅自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施工现场混凝土的实际搅拌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一百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生产商品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按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使用或不完全使用散装水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可处以每立方米混凝土一百元或者每吨袋装水泥三百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南澳县可参照本规定分步实施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搅拌站管理制度 21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加强检测工作管理力度,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制定本制度。根据商品混凝土公司的盈亏状况和员工对公司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制定本制度。没有标注奖励金额的由公司根据具体事件单独制定奖励金额。一、奖励制度(可以获单项奖励也可以获多项奖励)

1、个人贡献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节约成本显著或销售商品混凝土,给予奖励。

2、生产成本节约奖——公司在年末总结时所有原材料的实际出库统计数量多于入库统计数量时公司将奖励全体员工。奖励由公司领导根据各部门人员给予不同的奖励。

3、实验室科技进步奖——实验室研究的成果应用到实际生产中,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并有论文,公司将根据创造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并评出一、二、三等论文奖(题目:砂、石人工级配指导商品混凝土生产的试验研究)。

4、年度计划完成奖——公司在年初时会公布年度生产计划,到年末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公司将给予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

超出年度计划等于五万方为一个奖励单位,不到五万方不奖励。奖励金额计算公式为:管理人员奖金=全体管理人员工资÷年度计划方量×奖励单位÷管理人数。

超出年度计划等于十万方为第二个奖励单位,奖金是第一个奖励单位的双倍。

超出计划等于十五万方,奖金是第一个奖励单位的三倍。超出计划等于二十万方,奖金是第一个奖励单位的四倍。 5、负责任员工奖——凡检验出不合格原材料,并得到厂家或供应商签字认可且接受退货,奖试验员、发现原材料使用不对、生产计量装置失准,奖发现员工、交货检验员发现施工单位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浇错部位(可通过现场了解证实),并及时制止者,奖检验员、凡发现商品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未转罐(除带砂浆车),及时汇报,奖员工、发现原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者(经验证实),奖相关人员30元/次。

6、好司机模范奖——对于运输司机具有:○1全年行车无事故,○2施工单位无不良反应,○3没有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4每次车辆卫生检查都合格,○5全年无大修,○6维修费低于1000元人民币,○7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积极的`完成公司安排的任务。

7、具有高尚敬业精神的好员工奖——司机具有好司机模范奖五项就是好员工奖,非司机人员具有:○1全年本职工作无错误;

○2达到本职工作要求;

○3积极配合领导积极的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

○4全年无旷工(即没有向领导请假私自矿工)和工作需要休息日不休息。

8、合理正常剩料奖——不属于投机取巧的正常剩料,拉回公司过磅属实,每次奖励50元。

9、司机节约燃油奖——每月对司机燃油统计一次,按照小于每月单车燃油合计平均值乘以百分之二十乘以采油当月单价。计算公式:(所有车辆燃油合计平均值―单车燃油合计值)×20%×当月柴油单价=节约奖励金额。

10、工作年限升级奖——每年持续被公司聘用,每增加一年就平均每月增加100元,连续10年每月平均就增加奖励1000元。 11、集体荣誉奖——全年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完成全年计划。年终总结奖励全体员工。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扣除部分工资、其它罚款)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级、辞退(是因为工作能力达不到要求,和日常工作当中态度恶劣,公司给其所有工资)、开除)。

二、处罚制度(处罚连带责任制——处罚连带责任制是受到公司处罚的被处罚人的直接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按照级别高是级别低的一半罚款处罚。)

1、酒后上岗或工作时间喝酒扣当月工资200元;发生事故由喝酒者自己承担后果,公司概不负者。

2、在公司内打架,聚众赌博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再次发生,每次扣其一个月工资。造成伤害,构成犯罪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公司不为其做任何担保。

3、施工单位反映其工作态度不好经核实第一次,扣当月工资50元。

第二次,扣当月工作200元。

第三次,屡教不改,解除聘用合同

4、私自旷工(即旷工),扣旷工时间工资,旷工连续超过五天解除聘用合同。

5、不按照公司规定及设备说明操作设备,出现问题根据造成后果大小,给予相对性处分,发生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承担,扣其维修设备时间的全部工资,没有保险公司承担损失的,和公司共同承担损失与公司协商包赔损失金额。 6、车辆肇事处理规定

a.非机动车道行车、超速、逆行、双黄线掉头、闯红灯等被罚款和扣证由自己承担。

b.超载被交通部门处罚由公司负责。

c.交通事故按交通部门处罚决定,负百分之七十以上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费用。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停车时间每天六趟每趟三十元扣除其工资并且停发停车时间工资。

d.承担百分三十到百分之七十以下责任公司不处罚,停发停车时间工资。

e.承担百分之三十以下责任的工资正常,车辆能正常行驶工作,公司给其找趟达到趟数均等。

7、部门负责人及材料员,营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卡拿要职工、客户的钱财物品,收受贿赂如主动承认,上交非法所得,积极悔改保证再不犯同样错误,停薪留职查看一个月,并交保证金两万元,保证期限一年。如反之,解除聘用合同扣其所有工资和保证金。

8、统计员马虎记错帐,没有给公司或客户造成损失,第一次警告处分,两次以上每次五百元。给公司或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按照连带责任处罚制处罚。

9、车辆、搅拌设备、工作环境、食堂、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对直接责任人,第一次责令清理卫生,第二次警告处分,三次以上每次每人扣100元。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散布谣言,损害本站声誉或影响本站安定团结的。公司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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