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该页是勤劳的编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最新4篇),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工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局生产经营和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目标
1、安全管理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及奖惩。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人。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工作与本项目部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b、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c、监督、指导、考核所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d、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e、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防火检查
1、项目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安质部长实行日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a、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c、消防车通道、消
防水源情况;d、灭火器材配置及是否有效;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f、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g、防火巡查情况以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h、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i、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k、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2、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责任单位应当建立灭火器材配置、维修、保养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四、火灾隐患整改
1、项目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a、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b、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c、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d、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e、消防设施失效、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f、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g、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并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有临时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施工或停业进行整改。
4、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于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公司。
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及本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2、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涉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1、制定的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b、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c、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d、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并注意做好安全工作。
第一条、各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条、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车间主任)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
第六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第七条、对于30c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dn50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第八条、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
第九条、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业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条、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消防,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林宗才主任负责领导,院消防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五、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库房、手术室、药房、病房、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
六、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七、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八、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要对各个车位,裁床以及仓库等进行规范设置,留有规定宽度的疏散通道。
二、每天上班前,由专人负责检查安全门是否上了锁,必须保证生产期间安全门处于常闭状态。
三、所有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并保证能处于有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