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制度(精选4篇)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办理各项业务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二、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管好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三、自学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须告知负责人并上报办公室。
四、工作时间要高度集中精力,切忌三心二意,没有责任心,行走、坐立要讲究仪表风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工作时间穿戴要整洁,切忌衣冠不正,邋遢散曼,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化妆轻淡相宜,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穿戴装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六、接待来客,办事人员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许在楼道内长时间停留,大声商议交谈;不许在楼前台阶闲坐、相聚闲聊,影响机关形象及办公。
七、接待来客,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如遇有咨询者应诚恳做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不甭,无法做答时,也应领咨询者到有关部门,尽力做到使咨询者满意。
八、咨询问话要诚恳耐心,要根据部门职能及业务分管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答,不得以个意见代替部门意见或领导意见,禁止对他人做出自己职务、业务不相称的承诺,注意内外有别。
九、大力提倡干部职工团结互助、互尊互谅,积极参与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禁止使用粗俗污秽言语,禁止嘲弄、侮辱以及损害他人,禁止酗酒、赌博、吵架,维护好公务员良好形象。
十、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禁止聚众聊天,禁止在办公时间内下象棋、打扑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大声喧哗。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一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两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一天,经分管jú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经jú长批准。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
外出开会、办事、出差要提前或回来及时补办缺勤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
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请事假:
(1)在完成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及其全局性的公差、勤务期间;
(2)遇有天灾、人祸,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期间;
(3)执法检查、粮食收购期间;
(4)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期间。
(二)工伤假。凡工伤事故不能上班者,须持有关目击者和医疗单位的休假证明,并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三、去留言制度
为了便于联系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需与科室同志打招呼,或在签到簿上写明原因及去向,凡离岗外出而未留言者,一经发现作无故缺勤处理。
四、年休假制度
(一)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年休假15天。
(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不定期抽查制度
上班时间,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具体由办公室牵头,局领导参加。并由参加抽查人员填写<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抽查表>。上班时间电脑游戏或炒股的,每发现一次,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
六、奖惩制度
(一)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人员要服从科室负责人分配,各科室服从全局部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有代签等违规现象,经查实将加倍处罚。
(二)事假。事假超过本人年休假期限的,每天扣除年终奖300元。
(三)病假。按劳动部门规定办理。
(四)缺勤。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缺勤每天扣除年终奖1000元。
以前本局制定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20xx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二、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办公时间穿着整洁,注意仪表仪容,禁止穿背心、拖鞋上班,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做到讲文明、讲礼貌。
三、工作时间不准串岗闲聊、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需要外出办事,一天以内报部门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向副总经理声明,未经同意,不得离岗。
四、工作时间不准用电话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收费信息台电话。会议期间严禁接打电话。
五、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履行职责,加强防盗、防火等平安工作。
六、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与非公务人员长时间在办公室内交谈私事,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办公。
七、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事前须提交书面申请,按有关程序和规定报批,报综合科登记。请工休假、婚假、产假和探亲假的,报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请病假和事假一天内的`,报部门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须报副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事前向副总经理电话报告,事后须补写请假报告。职工应按假期规定安排休假时间。
八、增强为民效劳意识,服从领导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不推诿、不扯皮,对来访的单位和群众做到耐心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效劳。
九、注意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下班后注意关灯、关电、关门、关窗、关电脑等办公室内务工作。
十、遵守保密制度,涉及不该对外发布的信息不乱说,未确定的事项不能随意承诺。
(一)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意见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大厅实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大厅实行领导(主任、副主任)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日制度。
2、值带班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大厅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带班领导早上7:40到岗开门,组织值日人员清扫大厅内外卫生,下班后,检查机房、保险柜、电脑、门窗、水管、电源,确认安全后上好门锁,最后离开大厅。
3、值日人员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岗,负责柜台及办公桌灰尘擦拭、大厅内外地板清洁,下班后把大厅内外、微机房、更衣室、档案室、卫生间、盆花、装饰瓶、防盗门、墙壁等擦拭干净,并将垃圾放到指定点,做到地板干净,柜台干净,拖布、抹布干净,用品存放整齐。
4、每周星期一早上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浇、剪花草,整理个人办公桌、抽屉内外资料等。
5、每月初进行一次大清洗,包括擦洗玻璃、卫生间,整理机房、档案室、更衣室,清洗窗帘、床单等。
6、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值日制度,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创造和维护干净整洁、和谐愉快的办公环境。
(三)计算机操作规程
1、大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大厅计算机统一编号,工作人员固定使用并设置个人操作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
3、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计算机,按操作权限进出和使用财务软件系统,不得登录与本核算组无关的其他账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拷贝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系统。
4、财务数据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定期备份,定点保存。
5、计算机发生故障,由系统维护员检查处理,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纠正。
6、服务器工作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严禁擅自更改数据库数据。
(四)违反工作纪律处理规定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统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工作纪律。
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反大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一、社区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为方便效劳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就不能担任社区工作人员。
2、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3、禁止社区工作人员迁往其他地方居住,办事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经发现社区工作人员有跑通勤、两头跑行为,按迁出本社区居住处理。
二、社区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社区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2、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3、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效劳,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到达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方案,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重心下移,深入社区,与居民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建好居民小组网络,选好居民小组长,进行登记造册。
2、社区定期对入户情况进行检查,对入户不到位,调查结果不实,弄虚作假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五、社区工作人员奖惩方法
1、社区工作人员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的,享受全年补贴、年终奖励和专项奖励。
2、遵守社区各项制度,做到按时出勤,有事请假。每事(病)假一天,扣除本人月补贴20元,全年累计15天,不予发给年终奖,累计30天的,按照不能胜任社区工作处理,不予任用。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发年终奖10%。在社区和镇政府以上造成影响的,扣除全部年终奖励,并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六、本方法由石湖社区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检查监督。
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jú长批准。凡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良好形象。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坚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bàn zhèng、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加油或维修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须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实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查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屡教不改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担。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