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耗材管理规定(精选30篇)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运策网全体员工
三、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 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手指放置中间位置。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不可有水。
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事行政负责人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同事可到人事行政处审核领取个人密码,每天实行密码考勤,直到指纹可用时终止。
8、常用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采集指纹。
四、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刷指纹时间 (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A.每日早上9:00上班前; B.下午下班6:00后
2、指纹机全天候固定位置长期待机,无论是否公私事迟到都必须刷指纹。
公事刷后,到人事行政处领取《补签条》并写明详细情况,经上级主管确认后,交人事行政处存挡;无《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3、迟早早退问题:上班9:00以后到岗视为迟到;下班前30分钟内未经批准离开视为早退。因公情况:迟到者需递交《补签条》,早退者须递交《早退条》来说明情况,可不作处罚。除此之外,均视为无故缺勤。
4、所有参与考勤的人员,若当日出现漏刷一次或者2次,必须递交请假条、补签条、早退条等文字证明,指纹机凡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无故缺勤处理。
5、惩罚:
迟到:中午自行觅食(雨雪天气除外);
无故按指纹者,一周超过2次者,自剁;
无任何理由无故旷工者,祝你一路顺风~~
累计每月超过1天以上的请假,需要COO批准;
累计每月一天以内的直属leader批准即可 。
6、奖励
全勤奖:每月全勤并准时到岗,奖励100元 !
五、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2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 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 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
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
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且于日后报销时,按报销单所填金额90%予以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
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 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第十一条 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第十三条 本制度(暂行)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考勤,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董事长、总经理、顾问除外,以下类同)
三、打卡要求
1.公司统一实行电子打卡考勤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上
状态:
分发号:
下班必须按规定打卡(含早、午、晚,每日四次)。未打卡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2.新员工入职当日须办理磁卡并注册,打卡考勤。
3.打卡时间规定: 制造本部:
上午上班打卡时间8:00前,下班打卡时间11:30-12:00,
下午上班打卡时间12:10-13:30(五一至十一期间12:10-13:00),下班打卡时间17:00后
后勤部门:
上午上班打卡时间8:00前,下班打卡时间12:00-12:20
下午上班打卡时间12:30-13:30(五一至十一期间12:30-13:00),下班打卡时间17:30后(五一至十一期间17:00后)
请各部门遵守中午打卡时间,两次打卡时间间隔不得少于规定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以免数据丢失。
4. 考勤打卡机安装在门卫,由保安负责监督打卡。
5.员工考勤以手工记录和打卡并行。如因停电或其它异常情况无法打卡,以各部门手工记录为准。
6.一线部门延时加班及管理部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加班审批为准,无需加班打卡。
7.员工请休假或出差须事前审批,经权限批准人批准后,转交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以便做考勤单据录入。
8. 凡异常情况未打卡的(外出办事,卡未带、丢失、损坏等)须于当日或次日内填写刷卡异常记录表,经直接上级(课长以上)核准交人力资源部。
9.严禁月底一次性提交出差审批单、请假单或异常打卡记录表。
10.上班期间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出入证》经总监批准后转交门卫,门卫将记录出入时间,每天下班前转交人力资源部。
11.员工应妥善保管考勤卡,如有遗失、损坏补办新卡,制卡费本人承担。
12.人力资源部定期下载、汇总考勤刷卡数据,并将刷卡异常情况(含漏刷、迟到、早退和旷工等违纪行为)通报各部门,由各部门做异常处理,作为月度考勤依据。
13.考勤卡应随身佩戴,严禁请人代打卡、替人打卡或打卡后未到岗上班。
四、打卡纪律
1.员工考勤以系统数据和手工考勤记录并行,经核对一致无误后为其最终考勤数据。
2.员工违规、违纪严格按《员工禁忌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门卫有权监督员工考勤代打卡、被代打卡(每人仅限一次有效打卡,且只打一张卡)
4.如有代打卡,发生一次,对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同时处理。
5.员工未及时办理磁卡或随意不打卡考勤,除不计算其考勤外,属严重无视纪律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7月1日起正式执行。
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3.本规定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六、附件
1. 刷卡异常记录表 2.请假单 3.出差单
一、公章的制发
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项须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公章: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项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盖公章:
1、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2、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3、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三)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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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禁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禁烟领导小组,对禁烟工作常抓不懈。
(二)利用座谈会、健康讲座、宣传栏、创卫宣传等形式对医护人员、病员、来访人员进行禁烟宣传,提高禁烟思想认识。
(三)每个医护人员都要履行劝阻职责,劝阻同事、病员及外来人员不吸烟。
(四)各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带头不吸烟,做禁烟工作表率。
(五)办公室、会议室、诊室、输液室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统一设置禁烟标志。(由此全面禁烟)
(六)保证医疗工作场所环境整洁,地面无烟蒂、烟灰。
(七)医院内部及房屋权属区域无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八)医院室内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九)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创建“禁烟控烟”活动。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小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安全及道路畅通,经公司研究并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决定从20xx年元月1日起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费,具体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场地及停车管理服务,凡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并随卡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一车一卡,凭卡放行。
二、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服从当班保安人员指挥,驶停入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区停放3吨以上货车。
三、收费标准:
1、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60元,年票每辆每年60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80元,年票每辆每年800元。
3、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累计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2小时至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至24小时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每天(连续24小时)收费。
4、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收费标准待小区内建好固定停车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费标准为20xx年度标准。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夜间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值班员工和司机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山房地产公司及所属各公司。
2 值班人员安排
2.1 值班人员范围包括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领导及以下的在岗正式男性员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产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在岗员工名单给总裁办公室;各公司办公室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办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证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自觉值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有变化,办公室人员负责提前一天通知该值班人员。
2.4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经董事长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员工夜间值班要求
3.1 值班时间:从每晚7:00开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点:房地产公司总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一名(以下称值班长),司机一名(以下称值班司机)。
3.4 值班长职责
3.4.1 以公司值班长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间一切事务,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有权检查值班长值班情况,各公司总经理有权检查本公司值班长值班情况;
3.4.2 负责值班长所在公司办公设施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定时巡视、检查,确保门窗、电灯、水龙头、空调等已关闭,无外单位人员留宿,保安在岗值班;
3.4.3 负责客户投诉事务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3.4.4 负责公司事务的上呈下达;
3.4.5 负责值班期间来客的登记、接待工作,来电的接听、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解答工作,对解答不清的须及时向对方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或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解答;
3.4.6 负责管理好值班司机和值班用车;
3.4.7 填写值班记录表(见附件);
3.4.8 负责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3.5 值班司机职责
3.5.1 按照值班长的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随同公司人员夜间外出办理公司事务;
3.5.2 负责值班长安排的符合公司规定的临时性工作。
4 值班要求与罚则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办公室未按时、依序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处罚负责人50元。
4.2 办公室未按时、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处罚办公室负责人50元。办公室负责人、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各公司总经理不定期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违者处罚相关负责人50-100元。 4.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
4.3.1 值班长值班时上下班必须打卡,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4.3.2 值班长要填写《值班记录表》,对未填写值班记录表的,处罚值班长20元。 4.3.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不准喝酒,违者处罚责任人50元。 4.3.4 值班长、值班司机不能按时值班时,需主动提前与次日值班人员协商替班,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替班。无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值班人员往后顺延一位。
4.3.5 值班长、值班司机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违者处罚30元。 4.2.6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值班期间脱离岗位,违者处罚50-100元。 4.3.7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在值班期间办私事,违者处罚50-100元。 4.3.8 值班长、值班司机未履行职责的,违者处罚50-100元。
4.3.9 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间公司物品如有损坏的,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无责任人的,由值班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10 值班司机必须服从值班长符合公司规定的管理、安排、指挥,经值班长同意
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出车,违者处罚50-100元。
4.3.11 值班司机值班前须将车加满油,调试好车辆,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刁难乘车人,违者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司机岗位直至辞退。 4.4 值班车辆
4.4.1 严禁值班长、值班司机利用夜间值班时间私用车辆,违者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后召开各类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提前安排好车辆,值班长要主动地提供服务,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3 由于工作原因,在晚上九点以后下班的员工,经办公室负责人与当日值班长同意后,可以用值班车辆送当事员工回家,违者处罚值班长50元。
4.4.4 在值班期间,多项工作需用车时,值班长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调度好车辆,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5 为了使值班长能在值班期间满足值班用车的需要,各部门在下午下班前确知晚上需用公司车辆工作时,该部门经理要提前报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并办理好相关车辆的交接手续,违者处罚当事部门经理50-100元。
4.4.6 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间值班期间私借公司车辆外出办事,违者处罚双方当事人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 附则
5.1 本规定由总裁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实施。
企业资质证书是建设工程行业的准入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为保证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资质等级、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质订公司资质管理规定范文。
一、资质管理工作范围
1、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
2、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
3、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
二、资质管理信息收集
1、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
2、积极主动的通过多方途径,如政府网站、上级主管单位、兄弟单位了解最新的资质、人员管理规定,及时为年检、升级、核查、注册做准备工作。
三、准确理解资质管理规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合格。
1、对收集的资质管理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2、在充分理解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着手编制年检、延期等申请资料,在准备申请资料需要的内容时应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如业绩、人员证件、学历、职称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检、延期、升级等资质管理工作设计内容较多,如年度审计报告、工程业绩等需公司财务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项资料。故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分清主次和前后顺序,提前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将所需内容的要求、时间进行告知,并对结果进行跟进。
四、各项申请资料在上报主管单位之前必须留存一份备案,如因修改而出现多份留存,则将不合格资料进行销毁,留存合格资料。
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资质主管单位各种报表,报表内容如涉及到财务相关内容必须与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力求符合资质要求的同时确保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管理,保障小区整洁、美观和夜
景照明设施完好,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应当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内容健
康、规范管理的原则,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便利店品味。
第三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应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并符合下列
要求:
(一)霓虹灯设置在建(构)筑物相应位置的应严格控制体量,与建(构)筑物相协调;
(二)在同一建(构)筑物上设置的霓虹灯、门头牌匾,其高度、媒体形式、造型、规格、色彩等应相协调;
(三)内容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和光亮显示完整、醒目;
(四)独立支撑式霓虹灯不得占压盲道、人行道;
(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六)明确开关使用时间,找相应负责人对其妥善维护看管
第四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做好维护
管理工作。设置单位应加强对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损毁的应在三日内修复。过时、过期或破损影响便利地形象的应当及时更新或维修。
开灯时间:(待定)
闭灯时间:
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早于
星期五、星期六不早于;
其他日期不早于。
第五条政府举办重大活动时,应按照上级安排调整开闭时间。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个人。由各便利店营运负责人处理,处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名单按月以顺延的方式进行编制。
2、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值班的,应提前自行做好换班,并将替班人员告知排班人员,排班人员做好记录。
3、值班时间为: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早8:00——下午17:30(夏季),早8:00——17:00(冬季)
二、值班内容
1、到岗后准备好办公楼卫生间(垃圾桶、洗手液、纸抽保证干净整洁,并摆放好)。
2、做好领导到岗的签到工作。
3、负责接转值班记录本(向前一天昼夜主值领导索要值班本,并转交给当天昼夜值班领导)
4、做好临时接待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于7:45到岗。
2、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雾、雪、雨、堵车等状态)不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一小时通知替班人员,不得发生空岗情况。
3、值班中接到上级的会议通知或重要电话、文件时,应在值班记录本中做好详细记录,如需在上班前处理时,由值班人员在当班内处理完毕,并把处理结果在值班本中详细
记录。
4、遇突发事件首先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姓名、对方电话、参与人员等),并通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决定后再做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5、交班人员如有未处理完毕的事情,或需由接班人员处理的事情,除电话告知接班人员外,应详细记录在值班本中。接班人员到岗后应首先检查值班记录,办理完毕后做好详细记录。
6、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提前离开岗位,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费用报销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以前制定的与本规定不相符合的条款一律废止,以本规定为准。
一、费用报销票据要求
1、费用报销应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2、发票抬头必须填写公司全称,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错字。若是定额发票,票面上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的也应填写完整。
3、发票日期与费用报销日期应大体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报销。
4、发票内容应与真实的业务一致,不同类型的发票应按经济业务的类型分项整理填写在费用报销单上。
5、发票所开具货物或者劳务名称应与销货单位的经营范围一致,且货物或者劳务名称一般应为具体商品名称或者劳务,不能开具概括性的商品或者劳务名称,如宣传用品、办公用品等。若具体的商品比较多,可以如上述开具,如宣传用品、办用品等。若具体的商品比较多,可以如上述开具,如“材料一批”、“办公用品一批”,但应付“明细清单”,详细罗列具体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不得出现“衣服”、“皮包”、“手表”、“礼品”等个人生活用品。
6、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数量、单位、单价必须匹配。
7、所取得的发票上的印章应为“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用票单位、收款单位、供应商单位三者应保持一致,并与相关附件的单位名称相符。
8、发票不得涂改或者在其表面乱写乱画,有实物需要验收的应由验收人在申购单上签字确认。若需要其他备注的可以再其它单据上注明。
9、除财务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外,其他收据原则上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1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据,公司财务部有权退回当事人,并要求其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11、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开、代开发票或有意取得假发票、作废发票及失效发票。
二、凭证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各部门应根据经济业务类型选择使用公司财务部统一订制的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付款单、代垫费用单等。付款单一般在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情况下使用。
2、报销单与付款单应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填写。
3、报销单或者付款单应按照项目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报销金额必须保持大小写一致,填写大写金额时应在最高位的上一位封顶(符号为“”),其余位置(包括角、分位)陆没有数字必须填写“零”。不能用“”、“——”、“0”、“另”等符号表示。
4、费用报销所附票据(面积小于报销单)应从右到左粘贴在粘贴单(白纸也可)上,不得直接粘贴到费用报销单上,不得以印制的未报废报销单据作为粘贴单。
自制粘贴单大小与报销单一致,上面不得载有保密信息。票据四边不能超过粘贴单宽度,并且平铺粘贴,具备层次感,不得将大量票据重叠粘贴。票据较多时可以多使用几张粘贴单,每张粘贴单上单据数量要适度,并保持单据平整,厚度均匀。票据过大时应按费用报销单大小折叠好,个票据不得突出于粘贴单和费用报销单之外。
5、宽度、长度不一致的票据尽量分开粘贴,不同金额的票据分类粘贴,便于核实。
6、小型发票不得粘贴在票据的左上角(左上角2厘米范围内不得粘贴有实质内容的票据),一方便装订后查阅。
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重新粘贴或者填报,且不论是否通过相关审批流程。
三、报销费用时间规定
1、一般性的费用报销,原则上在业务发生后1个月内到公司财务报账。
2、原则上当月的费用应在当月报销完毕,不得无故将费用延后。所有费用用在年度终了(12月31日)前报销完毕,一般不得留待在第二个年度结算。凡是以前年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报销的,如无特殊原因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
四、费用报销所需附件
1、办公费用
(1)费用报销单
(2)正规普通发票
(3)申购单
(4)如果汇总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必须附详细清单
(5)大额采购需要附采购合同,定点采购可签订期间合同,合同应交公司财务部备案
(6)验收单或入库单
2、通讯费
(1)费用报销单
(2)通讯发票
3、差旅费
(1)差旅费报销单
(2)出差的交通发票、住宿发票、通讯费发票等
(3)出差申请单
4、车辆费用
(1)费用报销单
(2)正规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车船税等于车辆有关的发票。
(3)车辆维修需维修申请单和车辆结算单。
5、业务招待费
(1)费用报销单
(2)正规的餐饮业或者服务业普通发票。娱乐行业发票不得作
为业务招待费报销
(3)按月结算的需附消费清单(备案)
6、其他费用报销
(1)费用报销单
(2)相关业务证明
(3)与经济业务吻合的正规票据
上述费用报销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一般应附相关合同等资料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五、本规定自发行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为有效使用公司办公用品和耗材,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成本支出,建立降本增效长效机制,按照省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豫联通〔20xx〕449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公司本部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领用流程及相关管理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办公用品和耗材的分类
公司办公用品和耗材分为消耗品、控制品、管制品三种。
(一)消耗品,主要包括: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大头针、回形针、订书针、碳粉等。
(二)控制品,主要包括:胶水、标签、文件夹、文件架、计算器、电池、订书机、笔记本、会议记录本、胶带、圆珠笔、水笔、档案盒、档案袋、印台(油)、刀具(片)、刻录盘、打印纸、名片、印刷品、信封、稿纸、便签、纸杯、墨盒、U盘、硬盘、内存条、键盘、鼠标(及其他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耗材)等。
(三)管制品,主要包括:打孔机、碎纸机、饮水机、验钞机、保险柜、办公桌、书柜等。
二、领用流程及说明
领用流程为:需求部门发起申请→本部门经理、归口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及副总审核→ 库管发放→ 各单位登记
(一)需求部门发起申请
需求部门填写《月度办公用品计划申领表》(附件1),说明用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人等,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综合部。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综合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每月的实际用量进行审核,并按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办理。
(三)发放
正常情况,日常办公用品每月15日前领取一次,其余时间无特殊情况不予办理、发放。
三、办公用品和耗材的管理原则
(一)消耗品,消耗品可依据工作性质、历史纪录、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制基准。
如:笔芯,最小单元经理、客户经理,职能部室、生产班组长及相关人员月人均领取笔芯不超过1支;营业场所(红旗路营业厅除外)领取笔芯,10人及以上营业场所,月均不超过5支,10人以下月均不超过2支。
除新进应发人员,原则上不再配备整枝笔,笔芯更换需以旧换新。
(二)控制品,控制品限定人员限量使用,根据工作需要严格发放、限定总数,自第二次领用起以旧换新。
如:名片为营销一线人员提供,各单位在领用时要针对各业务工种制定不同发放标准,避免浪费。
计算器限定财务、审计、稽核、营业等数据核算人员使用;笔记本对班组长、职能管理部门以上人员发放使用。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
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更换、购置,需由使用单位提交申请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控制品必要时可依据部门或人员工作状况调整发放。
(三)管制品,管制品应列入移交项目,由综合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购置。
如:饮水机原则上营业、会议、综合等涉外接待部门给予配备,其他部门及个人需求应请示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四、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采购要求
采购需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适用、低价、优质的原则,在满足公司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指定供应商。
五、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领取要求
(一)领取原则:工作任务清楚,使用目的明确,用多少领多少,专领专用。
(二)领取要求:领取时,领取人须填写领取计划申请。应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保证办公需要。对于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领取人应做出解释。各部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外购办公用品,否则不予报销。
六、办公用品和耗材的使用要求
(一)加强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二)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
(三)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关闭电源,定期维护保养,最大限度的延长办公设备、用品使用寿命。综合部物业与领用部门应严把质量关,领用部门应及时向综合部反馈办公用品和耗材使用的服务质量情况。综合部物业对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记录备案,并据此向供应商提出改善其产品及服务质量要求。
(四)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五)办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大头针、曲别针等反复使用;纸张可双面利用,修改校对稿可先用废旧纸张打印等,充分发挥各种办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六)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要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考虑成本,并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七)对于高档及耐用办公用品,部室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八)严格履行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杜绝物品不正常流转。各单位管理员负责本部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并建立台帐、发放(附件:表2《办公用品领取、发放登记表》)。
七、其他
(一)毛巾、肥皂为劳保用品,办公费用原则上不再列支。
(二)除涉外单位接待、公司重大会议、来客来访外,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司内部培训、生产例会等,原则上不再提供一次性纸杯,提倡广大员工自备(带)水杯。
(三)专项活动或大型会务所需办公用品和耗材,不在日常办公用品开支标准以内,主办部门需提前三天编报计划,经综合部核准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采购发放。
(四)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交接或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附件:表3《办公用品交接登记表》)。
本办法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从20xx年8月17日起暂行,在暂行中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及时反映,以进一步完善本规定。
二〇xx年八月十七日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盘存、交接程序,使之管理有序,责任明确,节俭节约,避免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采购目的:
加强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和库存管理流程,更高效及合理化的加强对办公用品各项管理。
二、办公用品范围:
此规定所述办公用品包括:各种办公室所需耗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脑及配件、其他零星物品以及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大额资产等固定资产。
三、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与申请
办公室是全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1、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及公司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2、办公室根据最近三个月,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情况统计汇总,制定各部门的领用标准。
3、每月25日前各部门填写次月《办公用品及耗材申购单》报办公室,办公室依领用标准进行审核,超出标准的及新增加的办公用品种类需经所需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签字特批。
4、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申购计划数,于每月底交采购进入采购程序。
5、办公用品的采购或者领用申请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请资格人为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自己部门的办公需要,即使地提出采购申请。普通员工的办公用品需要应当向自己的主管提出,由主管统一进行申请。
四、采购
1、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耗材的品种,汇总清单填写《申购单》交总经理室审批后由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2、原则上办公用品不进行零星采购,确因业务需要临时采购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五、保管
1、办公用品与办公设备耗材购入后,部分耗材直接由各部门根据计划领回,其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2、办公室做好:原库存、进货数、发出数与结存数的统计。
3、发放出去的办公用品应当由办公室做好相应的领用登记,明确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
4、对于大件管理品实行保管责任制,实行使用人、领取人、保管责任人三合一的办法,对保管责任进行归属。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时期的现实情况合理编定纳入保管责任制的大件管理品目录。现阶段的大件管理品范围暂定为:电脑及配件、电话机、计算机、订书机。
5、对因个人工作失误、非正常使用而对办公用品造成重大异常损耗,将根据个人责任的程度,由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认定分3等,含完全责任、一般责任和轻微责任,分别对应80%,50%,20%的损失赔偿比例。)
六、领用
1、各部门根据申领计划统一领用耗材类办公用品时时,需在申领办公用品发放登记簿上登记清楚。
2、各部门下属员工领用时必须至办公室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公室审核仍在月度计划之内的才得以发放,超计划领取拒绝发放,需要部门在次月申购计划中申请。
七、办公用品领用流程和库存盘点管理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库管人员负责验收,并负责保管和发放。
2、各部门申领物品,计划内的物品在领料本子上签字,计划外的须在申购单上签字。物品领用尽量做到以旧换新,减少浪费。每个月库管人员根据领料单的领用情况,编制《当月计划内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表》,经办公室主管复核确认后,交采购员汇入物品采购计划表“当月领用”一栏。
3、每月28号,库管员需一并盘点计划内物品库存情况,由库管员编制《计划内物品库存盘点》,以真实反映在采购办公用品采购计划表的“当月库存”。计划表中当月库存数=上月库存数+当月采购数-当月领用数,此当月库存数必须和实际库存盘点数目一致。
以上仅作参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以做适当的调整。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 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 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
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绩效考评与发展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各分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
第三条 定义:
绩效是员工个人或团队的工作表现、直接成绩、最终效益的统一。
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目标为导向,以工作标准为依据,对员工行为及结果进行测定,并确认员工的工作成就的过程。
第四条 考评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有效。
第一章 内 容
第五条 职责和权限
l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对直接下属的考评,参与本部门考评复核会议;
l 部门总监: 负责组织召开本部门考评复核会议,对本部门的考评结果负责;
l 考评小组: 由公司总裁、各部门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考评主管组成,人力资源&行政部总监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召开考评小组复核会议,对整个公司的考评结果负责,并具有最终考评权;
l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评工作的布置、实施、培训和检查指导,并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六条 考评时间和方式:
考评方式 考评时间 适用范围 内容和形式 备注
统一考评 每半年一次(每年7月和12月) 全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所有员工 按照本制度的规定
月度或季度总结 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总部各部门 形式不限 作为统一考评的依据
月度考评 每月一次 分公司 形式不限 作为统一考评的依据,也是分公司绩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注:本制度以下内容中提到的考评,都是指统一考评。
第七条 考评内容和依据:
根据公司宗旨、价值观和原则,公司将从三个方面考评员工,内容和依据如下:
考评内容 占总分比例 说明 考评依据
工 作 绩 效 80% 公司对员工的考评是以工作结果为导向,侧重员工的工作绩效。 依据员工“半年度工作目标”,据实评分
纪 律 性 10% 《员工手册》的规定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是基于公司宗旨、价值观、原则的员工的行动准则,遵守纪律是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和月度总结/考评的成绩,据实评分
团队协作精神 10% 团队协作是公司一直倡导的经营原则和工作作风,团队协作精神是宝供员工的必备条件。 参考内部客户的评价,据实评分
第八条 考评结果:
(一) 考评等级:考评结果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
s――总是超过工作目标及期望,并有突出贡献者;
a――经常超过工作目标及期望;
b――达到工作目标及期望,偶尔能超过目标及期望
c――基本达到工作目标及期望,偶尔不能达到目标及期望
d――经常不能达到工作目标及期望
(二) 等级分配比率:原则上,在同一部门内、同一行政级别中,考评等级的分布都应符合以下的比例:
s级――占同部门、同一行政级别的0~5%
a级――占同部门、同一行政级别的15~20%
b级――占同部门、同一行政级别的60~65%
c级――占同部门、同一行政级别的10~15%
d级――占同部门、同一行政级别的0~5%
(三) 对考评结果的处理原则:
1、 年度总评
(一年两次考评的汇总成绩)决定员工下一考评年度的绩效工资:
s级――绩效工资上升2个薪级
a级――绩效工资上升1个薪级
b级――在公司预算内普调
c级――维持原状
d级――下浮绩效工资1个薪级,并换岗或辞退(连续两年考评为“d”级的员工将被辞退)
2、 影响年终奖的金额:年度总评成绩是计发员工当年年终奖的主要依据,计奖方法另发。
3、 职务变动的参考:根据公司人力规划和需求状况,公司将参考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决定员工职务的调配或晋升(考评结果为s、a、b级的员工才具备职务晋升的资格)。
4、 制定培训计划的参考:针对员工在考评中发现的不足,为员工设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5、 为员工制定和修改职业发展计划提供参考。
第九条 考评流程:
一、 人力资源部制定考评计划:经人力资源&行政部总监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公布计划和下发有关表格;
二、 工作总结:首先由员工填写工作总结,再由直接上司对员工上一考评期间的工作给出综合评价(见“员工工作总结和发展计划”的第
一、二项)。
三、 直接上司收集内部客户的反馈意见:
主管及主管以上员工的考评需要提供3~5位主要内部客户(与被考评员工有密切工作关系的岗位人员,其中至少有一位必须是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下属)的评价。客户的名单由员工本人提出,由直接上司最终确定并通过“内部客户评价反馈征集表” 收集反馈。
四、 考评:分两步进行:
(一) 直接上司考评:直接上司和员工一对
一、面对面直接沟通进行,程序如下:
1. 一起回顾员工半年度的工作(工作目标和计划等的完成情况);
2. 直接上司就考评表的内容逐项考评员工,评定绩效等级(这个等级是建议等级,最终成绩要待考评小组复核后确定);
3. 员工与直接上司一起制定员工下半年发展计划(见“员工工作总结和发展计划”的第
三、
四、五项);
4. 直接上司总结考评情况,重申对员工的综合评价,但不告知考评等级;
5. 如果员工对直接上司的评价有异议,可以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向上一层上司陈述异议;上一层上司依据实际情况,在比较考评中予以协调。
(二) 比较考评(被考评员工不参与):管理人员召集下属管理人员,一起对更下一层员工进行全面的、多方位的比较评估,平衡各等级分布比例,具体如下:
u 总裁召集部门总监考评二级部门经理
u 在同一部门内,部门总监召集二级部门经理考评部门主管级人员;
u 在同一部门内,部门经理召集主管级人员考评普通员工;分公司以此类推。
五、一级部门复核:
1) 总部考评表统一交给部门总监进行汇总(填写“考评成绩单”); 分公司考评表统一交给分公司经理进行汇总,然后把成绩单和s、a、d级员工的考评表一并交给营运总监;
2) 部门总监召集二级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召开部门复核会议,审核本部门s、a、d级员工的资格,平衡s、a、d级员工的分布比例。
3) 部门总监批准签署复核通过的考评表。
六、 考评小组复核:
1) 一级部门复核后,有关考评资料(总部所有考评表、分公司获得s、d级的员工的考评表、各部门“考评成绩单”)统一交到总部人力资源部,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全公司的考评情况并拟写考评报告。
2) 总部人力资源部把考评报告和获得s、d级员工的考评表呈交考评小组;
3) 考评小组召开复核会议,审核获得s、d级员工的等级资格,平衡等级分布比例;
4) 考评组长批准签署复核通过的考评表。
七、 通知考评结果:
考评小组把复核后的“考评成绩单”返还给部门总监/分公司经理保存,由其通过员工的直接上司,把结果告诉员工。
八、 备案存档:
总部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小组复核结果,修改考评报告,并把有关考评资料备案存档
第十条 考评资料的保存:
u 员工工作总结和发展计划:一式三份,分别交由员工本人、直接上司、总部/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
u 考评表:总部员工的考评表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分公司员工的考评表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u 考评成绩单:一式两份,分别由部门总监/分公司经理、总部人力资源部保存;
第二章 考评表及考评说明
第十一条 考评表 :(见附件)
第十二条 考评说明
1、 本制度的考评表用于考评员工上一考评期间(半年)的工作表现。
2、以下是对考评表内容的解释说明:
序号 内容 定义
1 工作目标 员工上一考评期间(半年)要实现的工作指标
2 分值等级及说明 将成绩按优劣进行分等,并对每个等级进行解释
3 上司评分(p) 上司就每个考评项目给员工的评价分数;
4 权数(i) 上司根据各考评项目的重要性,给各考评项目赋予的系数。
5 项目得分 是上司评分和权数的乘积
6 备注 说明一些需要补充的内容,其中得分为s、a、d级的要列举至少两件事例说明
7 总分 是所有项目得分相加得到的总分
遵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及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警车必须依照规定喷涂标准的外观标识、按警车牌证手续申办相应牌证并符合保险、年检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二、非警务活动期间,大队机关各科、中队、所及大队领导使用的警车,一律集中大队院内停放。各中队按此遵照执行,原则上达到统一管理,严禁警车私用,警车不得作为个人通勤工具。
三、严格执行外出派车单申办制度。因工作、警备需要离开本县(不含九江市辖三区)辖区的,需填写《警车派车单》报请大队领导批准,出省警车呈请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批准。回单位后,派车单交回大队政秘科存档备查。
四、全部警车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车辆机件安全状况,保持整洁的外观,使之能适应警务工作的需要和树立人民警察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形象。
五、驾驶警车必须按规定着警服、携带有效的驾驶资格证件及车辆行驶证件,不准无证驾驶。非警务人员必须持业经审核后办理下发的《警车准驾证》,方准予驾驶。
六、驾驶警用车辆执行勤务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不准超速以及其他违反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七、非警务需要,不准随意鸣警笛,使用警报器,夜间确因警务需要时,尽可能开警灯,少鸣或不鸣警报警笛,以免扰乱群众安宁生活秩序。
八、执行紧急、特殊警务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可以按规定依程序消除。警车交通违法记录消除程序:警车使用单位填报《警车免予交通违法处罚申请表》,交市局警务督察部门审核后,报交警部门予以免予处罚。
九、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的相关规定,不准酒后驾驶以及将警车停放于不得停放的场所。
十、警车规定使用人以及车辆所有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涉案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涉案车辆,是指在办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的与案件有关的机动车辆。
第二条 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措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 涉案车辆管理工作实行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就依法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及时送交大队指定的停车场所(修理厂),由专人保管,并与保管人员理移交手续,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第四条 因易宝需要,办案人员可以向保管人员调取涉案车辆,但应严格履行调取、归还手续,登记调取理由及归还时间,并签名或盖章。办案人员不得借故调取、使用涉案车辆。
第五条 依法返还涉案车辆时,应当制作发还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领取人,一份附卷。
第六条 办案人员违规借用、挪用涉案车辆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领导责任。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礼品的接收及赠送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
2 定义
礼品:外部单位或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予我公司个人或部门的物品,我公司因工作需要赠予外部单位或个人的物品。
3 管理职责
3.1 经理室是公司礼品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a) 对各部门接收的礼品进行登记、分配、处理等;
b) 监督公司各部门礼品的接收及上缴情况;
c) 对各部门购买的对外赠送礼品进行登记、保存。
3.2 经理室秘书负责公司对外赠送礼品的采购。
3.3 各部门负责将各自因工作关系而接收的礼品缴于经理室,负责本部门对外赠送礼品的采购申报。
4 管理内容
4.1 接收礼品的管理
4.1.1 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接收业务关联单位的非法酬金或礼品。对于业务关联单位给予的酬金或礼品无法推辞时,接收人一律自收受之日(出差人员回公司)起三个工作日内上缴公司经理室,并在QG/HX19.05表1《礼品收受、处理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4.1.2 对于应登记上缴的礼品、礼金,相关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上缴或不
如实登记上缴,责令退回收受礼品、礼金外,经理室将视情节给予负激励100~1000元,并通报批评,严重者可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3 公司礼品由经理室统一建立台帐,详细记录礼品名称、数量、来源、接收日期、接收部门、处理方式、处理人等,并对礼品实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登记。
4.1.4 对于各部门上缴的礼品,如果是实物(饰品、食品等),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经理室直接进行处理;价值在200元以上的,由经理室提交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处理;如果礼品是现金或相当于现金的礼券等,则交由财务部处理。
4.2 外送礼品的管理
4.2.1 礼品购买
4.2.1.1 常规礼品指如烟、酒、铜工艺品、茶叶等。常规礼品购买:当礼品需要增补时,由经理室秘书填写QG/HX19.05表2《工作联系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由经办人负责采购。经理秘书负责对礼品验收,填写QG/HX16.06表1《入库单》入库并加入存货分类账。
4.2.1.2 非常规礼品(常规礼品之外的礼品)购买:由相关部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由经理室秘书购买(特殊情况下,各部门需自行购买礼品的,也需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后交经理室统一登记、办理出入库手续、保存。
4.2.2 各部门在领用礼品时应出具相应的联系单,单次领取礼品价值在1000元以下,部门主管审核,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可直接领取;单次领取礼品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需主管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取。
4.2.3 礼品领取时,需填写领料单,经理室秘书应如数登记,并注明领用人、领用批准人及其他相关内容。
4.2.4 各部门领取的礼品发生结余时,应及时退回经理室,由经理室重新进行登记保存。
4.3 经理室需定期对礼品进行清点核查,确保礼品帐物一致。
4.4 经理室秘书每月月末对本月礼品领用填报各部门礼品费用汇总表,报财务部审核。
5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经理室组织检查及考核
6 本规定自20xx年04月01日起实施。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部门有限公司协理(不含)以下员工;
三、责任:
部门各部门主管;
四、程序内容:
1、出勤
工作时间:以部门现行工作规定时间;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需提交《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一级主管批准后至人 力资源部登记,方可实施。
打指纹: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纹(共计每日两次)。
注:忘记打指纹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指纹的时间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予以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部门行政助理处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一级主管及总经理室批准,并至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一级主管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一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50元,以考勤卡为准。(开会迟到两次者,不参加满勤考核)
迟到、早退标准:根据各岗位现行作息时间如延误到岗者则以迟到计,提前下班者则以早退计;
例:
行政人员上班9: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 18:30以前下班或离开,视为早退。
迟到细则,处理如下:
A:迟到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迟到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迟到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迟到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注:如遇特殊情况,须于上班前一小时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一级主管请假,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早退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早退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早退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2、 旷工
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两天内交“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旷工一天,扣款个人日工资的300%;
3、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奖罚单应在完成流程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由总经理室审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上级主管在批示员工请假单、休假单时,必须保证该部门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若因人员请假或者补休影响部门营运工作,则追究上级主管责任。
每月调休次数两次,包括自调和被调。
五、该制度自总经理批示之日起执行。
*部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2月1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耗材的管理,满足生产运营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礼品、纪念品等物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办公耗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
第四条 各部室和项目组负责办公耗材的申请、领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类
第五条 办公耗材分为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第六条 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纸张、笔、文件夹、各类文具等。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长期使用或价格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小型仪器设备、工具、高级墨盒等。
第四章 管 理
公司对办公耗材实行“归口管理、统一采购、按需领用、费用分摊”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计划
(一) 每月10号,由各部室、项目部申报下月办公耗材计划,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二) 工作急需或新成立项目组可适时提出申请,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三) 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室、项目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制定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再送达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下达计划。
第九条 采购
(一)综合办公室按照获得批准的办公耗材采购计划,选择产品质量好、服务及时、价格合理的供货商实行采购。
(二)综合办公室每年组织各部室、项目部对办公耗材的质量、服务和价格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向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报告更换或保留供货商的建议,由公司招投标委员会确定下一年度的供应商。
第十条 日常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室、项目部申请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请与领取,严格控制成本。
(三)各单位或项目组对U盘、移动硬盘、计算器、电话机等使用期较长的办公用品,在领取前必须明确使用和保管人员,并在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
(四)对于办公耗材使用后的有害废弃物品(如硒鼓等),应收集并在指定地点存放,统一回收处理。
(五)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规范,本着既节约开支、减少成本,又保证出差员工顺利完成公务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出差指员工离开公司办公区域,需外出办公完成公司指派工作或参加学习培训的行为。公司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转正员工、兼职会计。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照以下程序办理: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办理出差手续。其中出差当日可返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差一天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表报办公室留存,记录考勤,并由办公室根据出差申请单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没有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视为旷工,且公司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 交通费
交通费主要包括往返经济舱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公交等;员工可根据需要选择安全、有效交通方式抵达出差目的地,并遵循以下原则:
1、出差目的地距离在800公里以内,可以选择火车硬座,长途汽车;
2、出差目的地距离在800公里以上或需10小时以上交通的,可以选择飞机经济舱。
3、员工在外出差时,选择安全、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如:公共汽车、巴士、地铁、轻轨等,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原则,确因公务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可选择乘出租车,但在报账时,应注明乘车事由,乘坐人员,乘车起始点。
第五条 住宿费
1、住宿费指因住宿发生的房费,其他个人餐费、电话费、上网费、洗衣费以及其他服务类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出差员工报销住宿费时,不得将其他费用开在房费中,且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时,须将住宿费用明细单作为明细粘在报销单后。公司已为出差员工安排住宿的,则不予报销因其他原因发生的住宿费用。
2、员工出差如需预定酒店的,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办公室,由公司负责统一安排预定。
3、凡出现在同一时段,有多名员工在同一地点出差的情况,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合住。
4、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总经理级别,实报实销;科长级别,150元/日;主管级别,100元/日;主管以下其他员工,80元/日。员工出差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低于标准的,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承担。
第六条 差旅补助
差旅补助包含出差员工因公务发生的餐饮费和通讯费,出差1个月以内,补助按30元/天,单次出差超过1个月,按25元/天。如发生招待餐费,则取消当天一半补贴。出差补助天数以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如当天往返,且出差时间超过8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
第七条 出差借款与费用报销
1、出差借款
(1)员工出差可事后报销也可事前借款。员工出差需事先借款的,可在办理出差手续后,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借款时应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审批后到财务领款,其中借款金额小于1000元的,由办公室审批,借款金额大于1000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2)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在1000元以内,主管级员工及以上借款金额在20xx元以内,特殊用途超过20xx元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注明原因报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到财务部结算还帐。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2、费用报销
(1)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车票)到财务处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费用报销严格按照以下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填写部审批(1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审批,1000 财务部领款报销。
(2)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3)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招待费、应酬费等,应在费用发生前获得公司批准: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批准;费用在1000元以
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经事先批准的此类费用,责任人自行承担。 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
第八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出差途中生病、遇以外情况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2、员工出差后,必须于每日下午5点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
3、出差结束后,应于3天内提交出差报告。
4、本管理办法自总经理签字后实行,公示7天后正式生效。
5、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随时做出调整。
二〇xx年六月二十日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区域内标识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类标识。
3.职责
3.1技术发展部负责全公司工艺管道、管架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公司各种安全标识、设备(储槽)名称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各种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
3.3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共设施、会议接待、来访检查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制作
3.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上墙制度、标准等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各种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
3.5各车间(部室)负责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负责责标识的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标识的种类
标识包括厂区内的各种交通导向、提示标识、停车指示、安全制度、提醒牌、工艺管线流向标识、色环标识、车间(部室)名称标识、上墙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标识等。
4.2标识的制作
4.2.1 除国家(部门)有明文规定的标识外其它各种标识设计与制作必须符合公司整体基调及要求。
4.2.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按照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审批后,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制作。
4.2.3标识制作时,应要求供应商先设计出效果图或制作样本,确认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制作。
4.2.4标识制作、安装完成后,申请部门与采购人员负责对所有标识的效果、质量进行验收。
4.3标识的使用规定
4.3.1 公司各工艺管道按标准印制相应的介质名称、物料流向及物料对应色环;
4.3.2印制、粉刷的各种标识(箭头、名称)应朝向人员能够清楚看到的位置;
4.3.3管道架应设置限高标志。
4.4公司各运行设备、储罐、围堰及相关墙体、罐体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1)各运行设备应制作标准的铭牌嵌入、固定或悬挂于明显位置,便于查看和识别。
3)各类设备房,如配电室、水泵房、房、停车库等
4)厂区内道路交通标识须完整,在小区入口处须有禁鸣、限速标识,在主要路口等公共地方须有引路标识。
5)部位要有对车辆限高、限速、禁止鸣笛的标识。
6)显眼部位挂贴“消防示意图”、“如遇火警,请勿使用升降机”的标识。 消防通道出入口、地下室出入口消防标识。
7)变压器和环网柜上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告示牌。
8)所有机房出入口应悬挂 “机房重地、非请勿进”的字牌。
9)水景附近须有“请勿戏水”标识,栏杆上须有“请勿翻越”或“禁止攀爬”标识。
10)标识机电设备按各设备名称、设备责任人标识,标识牌挂贴在设备显眼部位。
11)库存物资名称应挂贴于货架或物资上,库房门口应贴上“严禁烟火”的告示牌。
12)对绿化名称、生长习性和科别以及产地进行标识。主要部位设置有与植物相符的绿化标识牌,并安装位置妥当、醒目,标识清晰、完整、干净。
4.5在服务过程中,应根据服务的内容、性质在显眼位置设立提示标识,服务完成后,撤除提示标识。
1)高空作业时,在危险区周边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域,对于区域内的财产要做好防护措施,并放置“危险勿近”告示牌。
2)配电设备维修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告示牌。
3)清洁大堂、潮湿下雨天气时,应在显眼部位放置“小心地滑”告示牌。
4)在公共场所刷油漆时,如果油膝未干而现场又无工作人员时,应在显眼部位放置“油漆未干,请勿触摸”的告示牌。
5)对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要与合格物资隔离并做“不合格物资”标识。
6)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着工装、戴工牌。
4.5.2办公区域的划分须有部门标识。
4.6标识的管理
4.6.1安装和制作好的标识由使用人员或片区保洁员负责日常清洁保养工作。
4.6.2如发现标识已经被污染、涂抹、撕毁、破损或已失去标识意义,应及时申请更换、替补或直接撤销。
4.6.3当所设置的固定标识需要更改部位或予以撤消时,须经部门负责同意后方能执行。改动影响较大时须经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4.6.4各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对各类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的,应责成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4.6.5当有追溯性要求时,应记录其唯一性标识。
4.7记录的标识
4.7.1各种记录都是有效的标识,在填写记录时,应如实的、完整的填写每一项目,责任人应签字确认。
4.7.2各部门应定期按日期顺序进行记录整理,并妥善保存。
5.附则
5.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的使用及企业名称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企业名称是指企业用以区别其他企业或组织的标志。
第三条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的同时,取得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归企业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本省实行著名字号制度,对著名字号实行保护。著名字号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认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企业名称的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纠正自己或者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登记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企业名称。
第二章企业名称的构成
第六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法组成,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是指企业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八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著名字号相同,也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的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第九条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经营业务。企业主要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在企业名称中可以反映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或者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经营业务。
第十条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或者不反映所从事的行业的企业名称,其字号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字号相同。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为反映经营特点,可以在字号和行业词语之间使用国家(地区)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第十二条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及“集团”字样依次组成。
集团规模较大,并且核心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集体名称可以不反映行业特征。
第十三条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名称应当由集团名称和企业组织形式组成。
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集团字号;符合冠以集体所冠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条件的,可以使用集团名称,但必须同时使用本企业字号。
第十四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企业的名称,也不应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第十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习俗的;
(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
(五)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
(六)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十七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名称、文字、字母、数字:
(一)国际组织名称;
(二)政党、宗教组织名称;
(三)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
(四)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第三章企业名称的登记
第十八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冠以本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企业名称中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一)字号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
第二十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必须是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不得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依申请在先原则核准。
第二十二条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应当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第二十三条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或者开办企业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资格或身份证明;
(四)全体出资人的法人资格或者身份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股东投资的,还须提交投资各方的共同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应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五条已设立的企业依照本规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应向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经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业申请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关证书、文件的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文件。
企业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呈报材料包括:
(一)企业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关的审查报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经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预先核准或者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正当理由在6个月内未能完成企业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在保留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八条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未进行设立登记的,不得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对申请企业的名称予以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企业名称自注销或变更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企业名称自被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使用。
第四章企业名称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预先核准或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必须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第三十四条使用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引起公众误认;
(三)仿冒他人名称;
(四)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企业名称转让后,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五章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三十七条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反映该分支机构行业特点的字样。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从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三十八条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机构与其所从属企业不在同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应当使用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条企业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使用“分公司”组织形式。
第四十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自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变更登记。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xx元以下的罚款:
(一)使用企业名称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的;
(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名称的;
(三)未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四)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未在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的;
(五)企业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的企业名称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使用预先核准或者虽经核准但未予以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假冒他人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转让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名称核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2.、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2..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 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1.人员出入管理
1.1公司员工必须佩带有效工作证件出入大门;
1.2衣冠不整(光背、穿背心、短裤、拖鞋)者和儿童不得进入厂区;
1.3抽烟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1.4来访人员要凭身份证进行登记,由门卫电话通知被访人亲自迎接方能进入;
1.5因工作需要(如建筑施工、设备维修、安装调试等)临时出入公司大门的外来人员,必须拿身份证或交纳20元押金后换取临时出入证,工作完成后交证退款;
1.6在厂内住宿的员工不得晚于22:00归厂就寝,员工非公务出厂,发生任何事故与公司无关。
2.车辆出入管理
2.1 本单位公车出门必须递交公司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填写清楚出车事由和行车路线,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2.2所有车辆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厂区;
2.3外部车辆必须由相关部门引领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后方能进入厂区;
2.4装卸货物车辆不得长时间停放在生产厂区,出门车辆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2.5员工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上下班时必须下车推行通过大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所并摆放整齐;
2.6所有车辆因随意停放而影响生产、破坏厂容厂貌的,公司将予以20元罚款;
3.物品出入管理
3.1公司的公共物品出大门必须有办公室签发的物品出门许可证并注明物品外出的事由和去向;
3.2携带物品(如行李包、工具袋等)出公司的人员,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所携带物品,配合门卫开包接受检查。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高新利华催化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八日
一、科室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指标管理、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制度。各科室年度招待费限额根据各科室业务量大小,结合各科室近三年招待费支出平均数额,并根据需要调整核定(不含大型会议费用),具体总额每年年初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总额一经确定,不得随意突破。在有上级补助业务费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科室招待费指标不足的,经局长批准,可在上级业务费补助收入的30%以内支出。超指标支出的,不得增加下年度基数;经费支出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调减科室下年度基数。
办公室根据科室招待费指标限额,逐月考核,集中报帐,定期公布。
二、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 上级财政厅、市局级主要领导、区级领导来局,由局办公室统一接待;上级财政部门处、科级领导来局,由各科室对口接待。其它区内、区外有关单位来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待的,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同意后,由对口科室负责接待;各街(镇)财政所(处)工作人员到区局从事公务活动,根据业务需要由相关科室负责接待。
区局重大会议来客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邾城召开的会议,邾城地区与会人员一般不安排食宿;属省市在我区召开的大型会议根据业务性质,以对口科室接待为主,办公室配合;科室召开的小型会议,由科室负责接待。
三、接待地点。区外来客就餐,根据情况安排在定点餐馆(原则上指定邾城宾馆)或局机关食堂。区内来客一律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因特殊情况在其它非定点餐馆招待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报告,且一律由接待者本人用现金结帐,然后在本科室业务招待费中报销。区外因公来客需要住宿的,一般安排在邾城宾馆标准间。省市领导来局,经局长批准后可安排在其它地方住宿。
四、接待标准。区内因公往来接待,原则上只能吃工作餐,其标准为早餐每人6元,每桌不超过60元;中晚餐每人20元,每桌不超过200元。区外来客,处级以下(含处级),其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每桌不超过120元;中餐每人25元,每桌不超过300元。厅局级以上领导来我局检查工作,可酌情提高20%-50%的接待标准。以上标准均不包括烟酒。
五、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科室招待来客先填写“来客招待申报表”,注明招待来客姓名、职务、事由、经办人、来客人数、招待标准等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定标准后报接待科室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能安排就餐。
六、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必须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在机关食堂就餐结算时,必须附“来客招待申报表”,否则,财务上不予报销。
七、报销程序。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的审查意见和分管领导的签批;超过指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报销还必须有局长的签批。每月各科室要将经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的报销凭证报送局办公室报帐员手中,由报帐员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报销。
八、报销时限。所有招待费支出自发生日起5日内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核签批,月末不足5日的,原则上不得逾期跨月。
九、接待纪律
1、接待客人务求节俭,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各科室招待费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未经批准,擅自超标准和范围接待客人的,超支部分由经办人、陪餐人承担。
2、严禁科室之间、局内设科室与外单位之间相互吃请。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各科要严格做到“三限”:一是限酒。对外公务接待执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规定。二是限烟。严格控制派烟,特殊情况需用烟,一条烟以上需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用烟原则上只能用汉烟。三是限陪。招待一般来客,每桌陪客一般限制在3人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4、在机关食堂和定点餐馆之外的地方招待客人,未经批准擅自招待客人的,其招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十、以前出台的制度与本制度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热毯、室内线路荷载未达到负荷要求时,禁止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
2、禁止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 安装床头灯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 宿舍内燃烧物品。
4、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笔记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录机、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5、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空调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6、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望全体员工严格要求,自觉遵守!
工程部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格酒店劳动纪律,保障员工能积极有效的工作,特制定本酒店指纹考勤细则:
1、公司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公司全体员工(部门经理级以下)必需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
2、员工必须根据部门编排的班次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均需打卡:即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计四次(值班人员可只打两次,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
3、凡已到上班时间还未打卡者作迟到处理,凡未到下班时间就已打签退卡者作早退处理(30分钟以内扣1分/分钟,超过30分钟作旷工处理,当月旷工一天扣10%的月工资,累计旷工两天扣50%月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做自动离职处理)
4、上、下班必须打卡,因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应在当日填写《未打卡申请表》注明未打卡原因交由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签字再交至人事部,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扣5分,超过五次者每次扣10分
5、上、下班既不打卡又没填写《未打卡申请表》者作旷工处理
6、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原则上需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如因特殊情况需先填写《未打卡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人事部
7、凡不按时打卡或未打卡者均无全勤奖
8、指纹考勤机数据由人事部管理、统计,次月五号前将根据部门主管交上来的手工考勤表和排班表(请注明各班次的具体上班时间)抽取部分员工考勤打卡记录进行核对,并将记录汇总交至总经办
9、打卡时请将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指纹心尽量对准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窗口上,并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报打卡者的名字为成功验证指纹。
10、员工请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锐的东西接触考勤机,或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找人事部,若自己擅自摆弄弄坏机器将照价赔偿
以上制度从5月1日起开始执行,望各部门管理人员协助人事部,带领员工严格执行。
总经办
1、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大楼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和管辖区域的安全。
2、各部门要根据要求设定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房间都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通过明确分工,层层负责,确保安全。
3、各部门领导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要提醒工作人员时刻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防患于未然。
4、各种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将自行车、摩托车推上门前台阶,进入楼内。
5、禁止乱倒垃圾、茶叶渣、一次性饭盒,禁止随地吐痰、丢弃脏物果皮等,禁止在大厅、楼道内、楼梯上堆放物品。
6、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楼内。
7、严禁乱拉电源;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关闭电源、空调以及电脑设备,关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准长明灯、长流水。
8、不准私拉电线,严禁随意开启电源表箱,使用大功率电器需经批准,私自使用,从严处罚。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9、不准在大楼墙壁上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禁止践踏花草,损坏树木。
10、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禁止上班串岗、高声喧哗、谈天说笑、打牌下棋。
11、上班要衣着整齐,禁止赤膊、着短裤、穿拖鞋进入楼内。
12、加强大楼治安管理,下班期间工作人员进入楼内要严格登记,非大楼内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13、各部门在上班时间也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入室行盗,临时离开办公室及重要场所时要注意关门。
14、档案资料室及库房等地严禁吸烟;在走廊抽烟要随手熄灭烟头,不得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篓、垃圾桶。任何人不得在大楼内使用明火和电炉。
15、有现金往来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将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将大宗现金存放在办公楼内过夜。
16、节假日除门卫、加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随意到办公楼,任何人员不得在大楼内会友、娱乐。
17、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 根据《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如下。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各部门具体上班时间,以排班时间为准。(即现行的各部门上下班时间不便)
第四条 公司采用电子智能考勤系统,员工全部依排班表打卡上、下班,并以此作为出勤及薪资计算、发放的凭据。员工需亲自打卡,不能托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则,一经发现,每人每次捐款50元;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处分,不结算任何工资。对于上下班不打卡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对保安执行制度的行为进行对抗的,将视情况予以5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值班保安人员对不打卡人员不进行管制的,一经查实,予以捐款50元/次处理。
第五条 请假
1、员工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应于请假前填写书面的《考勤异常申请单》交各组长、课长、厂长(经理)审批后才可请假;如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无法先行请假的,应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二天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代办请假手续。不按上述要求办理者,视为旷工并不接受考勤异常补办。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间不需刷卡。(例如6月17日下午13:45开始至6月20日21:00请假,共计请假3.5天,那就在11:45打最后一次卡,在请假期间是不需要打卡的)。如果有提前上班的,应当再次填写书面的《考勤异常单》进行销假。如果又提前上班又不销假的按原请假天数处理。
2、员工请假应按以下规定呈请审批:
干部(上OA填写申请)、员工(填写书面《考勤异常单》)
请假3天(含3天)以内,经厂长(或部门主管)审批;
请假连续3天以上15天以下,经厂长、经理、事业部经理审批;
连续请假15天至30天,由事业部中心负责人审批;
连续请假3030天),由总经理审批;
3、病、事假:公司实行病假、事假无薪制。
4、工伤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伤的,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方可纳入工伤假别。员工工伤期间,按珠海市最低保障工资发放工资;如工伤属员工违章操作导致的,按病假论处。
5、调休假: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而未安排调休的,可凭批准的《考勤异常申请单》进行调休。
第六条 外出和直落
1、员工因公外出,即出差,必须事前填写《考勤异常申请单》,审批权限参见第五条第二款员工请假审批程序。
2、员工外出如因急事无法提前办理上述手续,需回公司的当天补办或在两天内委托他人办理,否则不计算出勤。
3、签卡程序
1)出差
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填写《考勤异常申请单》,并按考勤异常审批流程审批,将审批后的
《考勤异常申请单》交考勤专员办理相关手续。
2)中途外出
①上班后因公外出的人员,须填写《考勤异常申请单》,经组长、课长、厂长签字后,到前台保安处交单后打卡方可外出;回来后补填“回厂时间”,并在下班时按规定打下班卡。如外出时间超过该期限,须补签《考勤异常申请单》经组长、课长、厂长签字后,于次日10:00之前交考勤人员,否则以旷工处理。
②上班后因私外出的人员,须持有厂长批准的《考勤异常申请单》方可外出。《考勤异常申请单》交前台保安检查,保安必须在次日10:00前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3)直落
所有的直落均须事先书面申请(填写《考勤异常申请单》),以组为单位详细列明具体人员名单与工号,并由课长级人员签名审批后方为有效。
员工在直落工作时间内如未出厂区,则无须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上、下班卡,一律签卡,待直落结束出厂区时,则必须打下班卡。
等出现考勤异常后,再填写“直落”原因,而事实上又不是直落的,则追究组长、课长责任。
第七条 迟到、早退(按全勤奖通知执行)
第八条 自动离职
在未请假的情况下,员工连续3天未上班视为自动离职,不结算任何工资。因请假到期没有续假而无法联系的,作自动离职。
第九条 异常打卡、签卡
1、员工因私签卡(忘记打卡、忘带卡等),每次乐捐50元。(详情请看《全勤奖通知》)
2、若因公事(如开会等)导致无法打卡的,经组长、课长、经理签字后,可给予补卡,此类补卡不需捐款。
考勤出现异常后,只有因私(忘记打卡、忘带卡等)和因公(卡钟坏、卡坏、开会、直落、出差等)二种,不可能出现“正常上班”等原因的,如事实上有迟到、早退、不打卡的情况而填写“正常上班”的,追究组长、课长责任。(如有卡遗失的有当天向行政人事部报告的可作正常上班处理)。
3、考勤处理事宜
1)各部门文员每天早上9:00负责收集本部门昨天的考勤异常单据,并于10:00前将已审核的单据统一交至考勤人员处,由考勤人员核对是否符合审批流程,对不符合审批流程的,考勤人员退回部门文员处理。
2)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员按收集的《考勤异常申请单》或OA上流转的考勤申请单处理每天的异常,所有考勤异常的处理都必须在第二天内完成,从第三天开始考勤人员将有权不处理(如遇节假日则时限顺延)。
3)所有考勤异常原则上要求事前申请,事后交单有效时限为第二天上午10:30以前,超出此时限将不再受理。
*公司
二0xx年六月十五日
一、目的:
为规范集团配置移动电话的使用,明确费用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二、管理部门
集团配置的移动电话号码统一由集团行政部管理。
三、使用管理:
1、集团根据需求配置移动电话卡,公司负责提供电话卡和额定话费,不负责提供话机,配置移动电话号码的人员需保持24小时开机。
2、人员如发生变动,必须将所配置电话卡和所配置话机交接给本岗位接任者,暂无接任者,所配置电话卡及话机由集团行政部收回。
3、集团按照标准承担相应职位人员的话费,话费采取由集团行政部每月按标准集中预存,取整补齐方式(注:取整补齐是指如果每月200元话费标准,但上月有节余85元,本月单位只负责再予缴纳120元)。每月月末集中预存下月话费,未满月预存费用用完者,自行缴纳话费,以保持电话畅通。
4、对于部分原配置话机者,集团拥有所配置话机的所有权,配置话机人员享有使用权,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话机如无法正常使用,话机交集团行政部销帐,使用人自行购置手机,以保持电话畅通。
5、集团配置移动电话用于工作交流沟通使用,不得用于办理私事之用。
6、为统一管理,使用人不得擅自修改移动电话卡的服务密码,如确有必要修改时,需及时到集团行政部报备。
7、使用人不能随意变更电话卡的话费套餐,不允许使用电话卡内的话费消费购物,不允许绑定QQ会员等网络增值服务。
8、使用人员需作好手机充电等自我管理,无特殊情况月累计三次因移动电话无法接通被投诉的人员,将处以50元罚款。罚款在下月手机缴费金额内扣除。
9、手机发生故障(丢失、没电、欠费)期间,除尽快恢复电话畅通外,应及时向集团行政部或上级领导说明情况,并提供其他联络方式。
四、费用标准:
以(元/月)为单位,单位承担每月话费数额不超过标准限定,超过部分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