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汇总3篇)

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精选3篇)

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职责

3.1生产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是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2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4管理内容

4.1培训

4.1.1新进厂员工在培训内容中,应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采取如下方式:

a、总经办的理论培训;

b、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和车间主任的再场操作培训。

4.1.2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颁发的操作证书,经总经办验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2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按公司“设备管理程序”及“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实施。

4.3生产现场的安全

4.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3.2对各种设备和仪器,操作者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报告

4.3.3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3.4生产现场要求: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篇2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一)设置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以企业(法人)内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注明机构人员的职务及联系电话。

2、机构管理结构图。将管理机构的人员用组织结构图表示,注明各管理人员之间的管理关系以及所管理的部门及设备。

(二)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1、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若安全生产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加盖公章的企业任命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有加盖公章特种设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任命书应注明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期,任命的管理人员应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篇3

一、作场所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安全公告栏(板):张贴本区域主要工作内容、本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

二、对本企业主要区域主要通道张贴本区域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三、工作场所主要出入口张贴本区域应急疏散线路示意图。

四、厂区内应保障消防、疏散等通道畅通。

五、车间内应在地面划了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六、主要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上张贴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姓名和注意事项。

七、生产场所工业垃圾、废油、废水吉废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八、生产场所地面应平坦、无绊脚物。

九、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具、膜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定,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十、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堆垛的支撑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流动物件应设置垫块楔牢,任何时候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十一、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挥发等对人体和周围环境有毒、有害的物质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使用手续。对购进、装运、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控监管,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操作和应急等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二、相关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标准并经过有资质机构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三、凡属危险作业,由下达任务管理人员和执行任务班组共同研究作业方案和具体的安全保护措施细节。

十四、明确现场监督作业指挥责任人。

十五、由作业现场的负责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安排专人监督指挥。

十六、凡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十七、危险作业应作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

十八、各级管理负责人对危险作业人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危险岗位作业环节和隐患进行分析排查。制订明确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所有人严格执行。

十九、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的危险作业行为,严罚违规作业人员。

附:常现的危险作业:

①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在高处有固定操作室的除外);

②在有触电危险的环境作业或带电作业;

③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明火作业;

④进行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⑤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

6.有塌方、坍塌危险的土石方或拆除工程作业。

7、设备、设施安装、检修作业。

8、起重、吊挂作业。

9、运输、装缷作业。

10、化学品保管、运输、装填料使用作业。

11、压力设备(气瓶、锅炉、管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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