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汇总3篇)

职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精选3篇)

职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1

根据校领导指示,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教职工,规范教职工工作餐管理,保证教工餐厅稳定运行,结合实际,特拟定如下细则

一、工作餐管理

教职工工作餐的用餐人员与标准核定由人事处负责,财务处负责工作餐经费拨付与结算,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工作餐供应、餐卡结算与管理。

二、享受人员及标准

1、教工餐厅就餐对象为每个工作日正常出勤或加班的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本人。未经允许,其他人员到教工餐厅用餐,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2、教职员工就餐实行自助形式,凭卡结算,一律不收取现金。餐卡实行实名制,不得外借,未经批准不得打包外带。未携带饭卡的教职员需经签字确认后方可在教工餐厅就餐,请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节假日不供应餐。

3、就餐时间:工作日11:00—13:00点。

4、凭教职工餐卡刷卡就餐(仅限教职员工本人使用),每人每天只能刷卡消费1次。

5、教职工家属来校就餐需全额缴纳就餐成本费10元。

6、涉及公务接待工作餐的由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刷卡就餐,并填写《因(公务接待)就餐登记表》,于每月1日上交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7、各处室(系部)工作日因公需加班的,需部门负责人(系部为系主任)许可,并填写《部门加班就餐登记表》,于每月1日上交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就餐时间为:16:40—18:00点,因公加班教职工请到学生餐厅签字确认后就餐。

三、餐卡结算与管理

1、餐卡制作。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依据人事处核定后的名单制卡,一人一卡。用餐人员持卡到教工餐厅消费。第一次办卡费用由学校承担。新增人员的`办理,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制卡与发放。退休和离职人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就餐卡上交给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餐卡遗失。本人应尽快到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补卡的成本费由本人承担,补卡工本费10元/张。

3、每月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汇总当月用餐数据,就餐补贴由教职工签字确认,财务处进行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处协同后勤保障处负责对教职工餐费补助结算。

四、工作餐服务与管理

1、教工餐厅主要为教职员工服务,每个工作日不能接待学生。每个工作餐日供应不能少于6个菜品,荦素搭配,主料要足,素菜、主食不限量,并配有免费汤,教职员工可依据需求消费。

2、教工餐厅应根据学校工作性质、人群结构、民族习惯和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菜谱,积极丰富工作餐品种,尽力满足不同口味和需求。

3、餐厅服务员要热情、礼貌地接待教职工就餐,在教职工供餐期间,禁止学生及其他人员在教工餐厅用餐。

4、餐厅负责为每位教职工提供餐具,用餐完毕由教职工本人送到指定地点,由餐厅人员进行刷洗、消毒。

5、严格各项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及原材料安全。

五、教职工就餐要求

1、教职工在餐厅排队按顺序取餐,禁止徒手或自行翻选食品,不得边取食物边说笑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2、严禁浪费行为,做到吃多少打多少,践行“光盘行动”。

3、教职工用餐时不得将残渣、纸巾、果皮扔在桌面或地上,保持桌面、座椅和地面的整洁卫生。

4、用餐完毕后,自行将餐盘的剩余残渣等废弃物倒进指定的盛桶,各类餐具按指定要求放置,按次序离开餐厅。

5、就餐时必须在餐厅就餐,不经批准不得将食物带到餐厅之外,违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6、每餐必须有餐厅管理人员在餐厅现场值班,负责本规定的落实。

7、教职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时,严禁在餐厅用餐,应自觉遵守。

职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2

一、员工就餐时间:

早餐:7:00~8:00

中餐:12:00~1:00

晚餐:18:00~19:00

夜宵:9:30~10:30

请所有职工按时就餐,超过就餐时间,饭堂原则上不再提供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就餐时间的,要提前通知饭堂主管。

二、公司员工在食堂就餐时候一律要凭就餐卡打饭、打菜。

三、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要自觉排队,不准抢队插队,要服从保安人员、饭堂员工管理,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喧哗。

四、未经许可,不能随意进入厨房。

五、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六、公司按员工人数配备一批放置剩菜剩饭、骨头的小碟,员工在打饭打菜后从小碟放置位置拿取一个小碟,用餐时应把骨头等杂物放于小碟里,不能随意放置在桌面上,用餐后的要自觉清理桌面剩菜剩饭、骨头,并倒入垃圾桶内,桌面上不能剩下任何残渣剩菜。

七、员工就餐后要自觉简单清洗骨碟,然后放回规定的位置由饭堂工作人员彻底清洗。

八、保安人员在员工就餐时间内进行监督检查,在骨碟开始正式投入使用后,如还发现将骨头、剩菜剩饭倒在桌面上,保安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并报行政人事部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每次罚款5元,所有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九、食堂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十、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十一、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十二、行政人事部在饭堂醒眼位置放置意见箱,集中员工对饭堂管理的意见,行政人事部工作人员一个星期进行一次开箱收集,在每个星期六下午的饭堂例会上进行反馈,及时根据员工的合理建议对饭堂进行改造。

十三、就餐人员不准把公司购用的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四、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开除。

十五、本制度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职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3

1、教师在学校食堂就餐,与学生实行同菜同价,一学期餐费预收500元/人,(不分档次,不考虑请假或培训时期不吃的餐次)统一标准,不分餐次。学校实行卖菜制,教师先向学校购买菜票,教师就餐时请自觉用菜票购买饭菜。(早餐3元中餐7元晚餐7元)

2、本校的教师家属(教师的爱人)如在学校食堂就餐,每学期收餐费900元/人,可与教师到教师餐厅一起吃,教师子女在包厢就餐,教师家属长期在校就餐的(学期初要先向学校食堂报名),早餐150元,中餐390元,晚餐360元。家属临时来校就餐的.,请自觉做好登记,到期末时按实际就餐次数收费。

3、就餐时间:早餐:6:30—7:40(冬令:6:40—7:50)、中餐:10:50—11:40(冬令:11:00—11:50)、晚餐:5:15—5:50(冬令:4:40—5:20),不到就餐时间,不准到食堂就餐,超过就餐时间的,一般不提供饭菜。

4、就餐时自觉排队,用公用器具打饭,注意卫生;要少量多次取用,防止浪费。学校统一规定教师必须在食堂教师餐厅内用餐,饭菜等不得带出食堂。每位就餐的人员要注意形象,节约粮食,坚决杜绝随意倒饭菜的行为。

5、餐厅内空调的使用规定与办公室一致,不得私自开关空调,空调开放期间进出餐厅时要随手关门。做到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就餐完毕时,清理桌面,禁止把面巾纸或烟蒂放入餐具内,应及时丢入垃圾筒。

6、学校食堂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尽量提高用餐标准,为广大教师更好的服务。如果用餐过程中有不足之处,请及时与食堂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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