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处分决定范文推荐三篇

大学生处分决定范文(精选3篇)

大学生处分决定范文 篇1

张三,男,秘书系20xx级xx班学生(学号:),张三入学以来不认真学习,经常旷课,多次打架斗殴。12月5日,张三喝醉酒回宿舍开门时,被正要出门的同宿舍黄四同学不小心撞了一下,张三竟大打出手,将黄四打成重伤。

张三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校规。鉴于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态度恶劣。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根据《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xx条的规定,经校学生处研究决定,给予张三同学记过处分。

张三同学身为在校大学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学机会,不注意个人品德的修养,不约束自己的行为,违反校规,情节严重。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团结同学,提高个人修养,做一个文明大学生,出色地完成大学学业任务。

xx大学

二20xx年x月x日

大学生处分决定范文 篇2

根据《新疆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大校字〔20xx〕113号)第八章第四十九条:“考试作弊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记过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的规定,经20xx年5月2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袁等7名考试作弊学生记过处分,具体名单和违纪违规行为如下:

1.袁(学号:20xx0602068),女,汉族,人文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方向)专业20xx~5班学生。该生于20xx年4月19日参加《教育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2.麦尔旦(学号:20xx1003430),男,维吾尔族,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2班在读预科学生。该生于20xx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四级(MHK4)笔试》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3.葛*(学号:20xx1210203),男,汉族,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20xx~1班学生。该生于20xx年4月19日参加《心理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4.布阿依(学号:20xx2101724),女,柯尔克孜族,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xx~5班(直升本)学生。该生于20xx年5月10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口试》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

5.祖里(学号:20xx20xx428),男,维吾尔族,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20xx~2班学生。该生于20xx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笔试》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6.买尔孜(学号:20xx220xx25),女,维吾尔族,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专业20xx~2班在读预科学生。该生于20xx年5月11日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MHK3)笔试》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

7.张(学号:20xx2501037),女,汉族,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xx~3班学生。该生于20xx年4月19日参加《教育学》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年月日

大学生处分决定范文 篇3

王某,男,1967年2月出生,汉族,松溪县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11月入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任县粮食局综合业务股股长、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任渭田镇党委统战委员,20xx年12月至今任渭田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经查实,其主要违纪事实是:

1、20xx年12月,王某在征得时任粮食局局长叶风健同意后,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虚假购销的方式完成省级储备粮订单任务786.108吨,套取省级订单直补款15.72216万元。

2、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王某在征得叶风健的同意后,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两次以虚列“粮食收购费用”和“订单粮-优质稻价格补价”等名义,从公司账户套取现金26.3万元进行私分,其中王某分得3.8万元。

综上所述,王某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县储粮公司于 20xx年期间,以“虚假购销”方式套取粮食直补款15.72216万元,造成国家财产较大损失,已构成滥用职权违纪行为;王某伙同杨代如等人,以虚列支出的名义从储粮公司账户套取资金26.3万元用于私分,其中王某分得3.8万元,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违纪行为,王某身为储粮公司经理,应负主要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某开除公职处分。

本监察决定自20xx年1月11日起生效。若对本监察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监察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申请复审。

xx县监察局

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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