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分的决定的范文(通用3篇)
校属有关单位:
杨,机械工程学院20xx级机械电子工程专业3班学生。
20xx年6月29日,机械工程学院在学生归寝检查中,发现杨未经请假,夜不归宿。
经调查,杨违纪情况属实,本人在《拟处分(处理)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根据《燕山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未经请假,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处分。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给予杨佳爽警告处分,处分期三个月。
xx大学
年7月13日
院内各单位:
刘,女,xx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学号20xx x x x x。
20xx年4月12日,刘盗走同寝室一位同学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并于当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机城、百货商厦苏果超市等地进行消费,金额达3660元,经校保卫处调查,确定了刘盗窃事实,刘本人也衬此事供认不讳。
刘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事发后刘认错态度良好,并及时退赔,现根据《xx大学xx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
给予刘记过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据《x x大学xx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x年xx月xx日
,女/男,X族,X人,19xx年XX月出生,X年XX月参加工作,现任职单位新城区社会事务局。
20xx年XX月XX日上午点分,纪委在我单位进行作风督查时,发现看电视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六款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经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分决定后30日内向本机关提起复核。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