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精选3篇)
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xx年11月26日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经本机关核查,现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且在本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20xx年3月29日,本机关向你公司发出《关于撤回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告知书》,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撤回你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请你公司于20xx年5月20日前,持本决定书和相应资质证书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机关将公告注销。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4月18日
祁阳县建筑规划设计院:
鉴于你公司不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条件,我厅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后仍无法满足规定要求;现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三条和《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xx〕190号)第五条第(二十七)项之规定,我厅决定撤回你公司取得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请你公司在收到本《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后,立即将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证书(一正四副)集中后交我厅政务中心。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9月26日
文号:___________
______(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本机关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的_____(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因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情形(写明依法应予撤回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对你(你单位)的行政许可决定。……(由此给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的,同时写明)
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_____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