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合集29篇)

处罚决定(通用29篇)

处罚决定 篇1

现有公司员工,于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旷工x天(周末不列入)。此员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影响。

为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李同志作出以下处理:

一、扣除当月全勤奖金¥200元;

二、扣除当月5天基本工资共xx元;

三、罚款¥100元。请全司员工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3日

处罚决定 篇2

各部门:

公司营销部经理张三、市场部经理李四、市场部王五三人于20xx年4月1日晚在公司宿舍因个人原因酒后打架斗殴,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根据公司《职员手册》《管理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以上三人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1、对张三予以离职处理;2、对李四处以记过处罚一次,并处减发6天本薪;在本处理决定发布之日起3日内对此次违纪事件作出不少于500字的深刻书面检讨。

3、王五目前处于试用期内,鉴于此严重违纪事件,其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并处以记过处分一次,减发6天本薪;在本处理决定发布之日起3日内对此次违纪事件作出不少于500字的深刻书面检讨。

此处理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希望公司其他职员引以为戒,良好处理公司团队关系,营造和谐、团结的'团队氛围。

xx有限公司行政部

xx年xx月xx日

处罚决定 篇3

刘d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年月至年月在 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 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 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 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处罚决定 篇4

( ) 当行罚〔 〕 号

被处罚单位(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经查,你(单位)有下列主要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已经违反了 之规定,责令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据 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3个月内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起诉。

当事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决定 篇5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

建筑一班在钢煤斗配制过程中,由于施工组织、施工管理以及施工人员责任心不强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不严格按设计、施工程序、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质量问题屡次出现,给我公司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施工队管理混乱,质量意识淡薄,施工人员行为不规范,不听从班组技术人员的安排,不按施工方案及要求进行,施工随心所欲;

2、对质保部、监理及业主提出的要求,施工队长不重视,施工人员更是常有理,穷对付,施工我行我素;

为严肃纪律,根据公司及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决定对建筑一班钢煤斗配制施工队罚款5000.00元。

要求建筑一班立即对施工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尤其是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做到政令畅通,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地进行整改,高标准地完成钢煤斗配制工作。

同时要求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对各级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加强施工中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要求建筑一班在通知单下发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到质量保证部,否则质保部对该项目将不予验收结算。

xx部

20xx年8月30日

处罚决定 篇6

被处罚人:赖

地 址:xx县xx镇xx村委会小组1号

经查,你作为xx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xx县“四馆一宫”建设项目工程师,该项目未按规定对钢筋进行检验,并将不合格钢筋用于文化馆3层梁的腰筋。经设计单位复核,结果满足原设计要求,未造成质量后果,东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了证明。以上违法事实有《建材抽样信息登记表》、《现场检查记录》、《广东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报告编号:GD20xx-02-06032、GD20xx-02-05901)、《调查询问笔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82501)、《东源县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东建招字第20xx-01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明》等证据为证。东源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机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B301.64、B301.65的规定,对东源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合计罚款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叁仟壹佰肆拾壹元零角贰分(¥1,673,141.02元)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于20xx年9月13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执告〔20xx〕31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建执告〔20xx〕32号),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自动放弃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现本机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B301.64、B301.65的规定,决定对你处以东源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罚款数额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叁仟壹佰肆拾壹元零角贰分(¥1,673,141.02元)百分之五,即人民币捌万叁仟陆佰伍拾柒元零角伍分(¥83657.05元)的罚款。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行政处罚)》到指定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0月8日

处罚决定 篇7

由于客厅事业部区域经理胡冲及大区总监姚健工作失误,导致产品跨区销售到其他区域,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对公司和客户后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为了以后提高各部门工作的效率,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一致决定:对客厅事业部区域经理胡冲1000元人民币处罚、大区总监姚健500元人民币处罚以示警告,将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资扣除。

特此通知!

x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处罚决定 篇8

刘,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x年x月至xx年x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每月降工资200元至xx年x月x日止。

xx市xx公司人力资源部

xx年x月x日

处罚决定 篇9

刘【人名】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人名】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人名】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处罚决定 篇10

11月19日下午,三楼车间员工梁x对韦身攻击。据查,11月18日加班期间,因工作双方发生争执并带口语(脏话),导致两人关系不和。11月19日下午梁志均多次叫韦澳,韦回应,于是梁将一块电子板扔向韦,并将凳子举起并抓起韦衣领,随后放了下来。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厂纪厂规,鉴于经教育后已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过激给公司及同事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并保证不再发生,认错态度良好,且未产生严重后果。

厂务部一致决定如下:

1.对同事过激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同事的人身安全,并影响了公司的运作及同事之间的团结,处以记大过处分(罚款100元)。

2.梁将电子板扔向同事,损坏公司财物,将以该板造价的三倍处罚。

3.俩人前一天的口角是此次事件的导火线,因此韦也有责任,予以记警告处理(罚款2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团结友爱,多点理解与包容,遇事冷静处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广州xx科技有限公司 厂务部

11.20

处罚决定 篇11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城区大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x公(交)决字【20xx】第0号被处罚人王,男,1977年8月5日出生,现住XX区XX街号,机动车驾驶证号:372301,X公司职工。现查明20xx年7月4日时许,王醉酒驾驶鲁X3号轿车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号处,追尾碰撞张驾驶的鲁X1G号轻便摩托车,造成张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实有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王陈述、证人证言、王血液酒精检测报告 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现决定 给予王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履行方式:送XX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xx年7月18日起至20xx年8月2日止。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XX市公安局或XX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XX市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清单共 份。

xx年xx月xx日

处罚决定 篇12

近日小编张因为个人事情影响心情。近日在微事平台发布信息平凡出错,未经过审稿,就发出信息。给平台和粉丝带来不好影响,微事主编杨决定,给予张停职一周,让其反省和提醒。

希望在以后信息发布中少出现失误。龙石微事并向读者表示歉意。

微事

20xx年10月8日

处罚决定 篇13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发生两起员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查,3月20日上午,供销科黄建霞因加班费一事,与生产科唐丽云发生争执,唐丽云对黄建霞骂出脏话,黄建霞就动手打了唐丽云一耳光,双方当场在供销科办公室扭打起来。4月2日上午,总装车间员工肖国民因小推车领料一事,与胡秋莲发生争执,肖国民动手将胡秋莲当场打晕,造成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文明办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肖国民等人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供销科黄建霞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扣企管科唐丽云四月份岗位工资50元,罚责任部门供销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总装车间肖国民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扣当日工资74.13元,由肖国民承担;罚责任部门总装车间10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XX公司

时间

日期

处罚决定 篇14

当事人:

(个人)姓名: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名称: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执法人员: 、 经查,你(单位) ,上述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构成了 行为,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第 项处罚:

1.警告;2.罚款 。

罚款按下列第 项规定方式缴纳:1.当场缴纳;2.自即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款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名称: 地址: 。)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日内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日(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处罚决定 篇15

李吉树(男,汉族,身份证号:,高中学历,群众,桂平市木乐镇户籍),于今年9月1日被桂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9月13日被接领到39集团军203旅(驻地辽宁营口盖州市)服役。该青年在入伍后,以部队的气候条件、生活环境以及训练上都不能适应为借口,先后10多次向部队写出书面退兵申请,并拒绝参加训练,严重影响其他新兵思想,给部队的管理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我市征兵办两次派人赴部队,会同部队有关人员,先后4次与其谈话做工作,讲明利害,但该青年拒服兵役的态度依旧坚决。鉴于该青年拒服兵役的态度坚决,影响恶劣,经陆军第39集团军政治部研究决定,对李吉树按拒服兵役原因退回原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李吉树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按照桂平市20xx年农村(或城镇)户口义务兵年优待金标准5倍给予罚款5万元,罚款上交市财政,列支民政优抚安置款项。限被处罚人在收到处罚决定30日内履行交清罚款,逾期不交,将依法申请桂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两年内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全市所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招聘和录用;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银行系统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全市所有公私企业和单位不得招聘录用此人。

3、将李吉树列入《桂平市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告,并上传公安网备案。

桂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xx年12月5日

处罚决定 篇16

各村、分场,乡属乡办各单位:

今年6月下旬以来,受强降雨影响,我乡内、外河水位均超警戒线,面对严峻防汛形势,乡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日夜奋战在抗洪第一线。可是熊汗庆同志身为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拒不执行乡防总的调度,不参加防洪。为严肃防汛纪律、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熊汗庆同志清除出农业服务中心,并取消一切待遇。

中共铁河乡委员会

铁河乡人民政府

年7月24日

处罚决定 篇17

员工姓名:黄,现任公司外联部专员,20xx年X月X日14时,经公司领导发现在公司占用工作时间浏览开心网网站,并在此网中做与公司业务无关之事,严重违反了公司纪律。

为加强公司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公司规范,根据公司制度及员工守则规定,将给予该名员工罚款处分,(罚款金额1元从当月工资扣除)以兹警告。

希望全体员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处罚决定 篇18

公司全体员工:

3月16日,x x车间员工x 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一天,将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望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相关纪律及奖惩条例

1、 迟到5分钟内罚款3元/次,5-10分钟罚款5元/次,10-30分钟罚款10元/次,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

2、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5日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3、 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门口有监控、打卡机有摄像头拍照),一经发现,重罚;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4、 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手续不完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由组长直接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内(含三天),向组长请假,组长签字后报上一级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向组长请假并报上一级领导交总经理批准。

为了塑造我们自己及公司形象,确保车间生产有序、稳定、高效进行,及车间现场整洁舒适;请各位员工务必熟读《员工守则》及《车间6S现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xx公司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处罚决定 篇19

刘,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年月至年月在 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 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 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 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处罚决定 篇20

20xx年11月22日课间操时间:八年级二班学生田金祥叫刘浩然,刘浩然叫八年级九班学生刘志伟帮忙打架,群殴八年级三班学生齐高扬。对其造成人身伤害,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其严肃处理:

1、承担受伤学生全部医疗费用。

2、给予田金祥、刘浩然、刘志伟三人开除留校查 看处分。

3、由家长领回教育反思一周。

4、每人扣班级量化分2分。

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团结同学、 尊敬师长、听从管理,做合格好学生。

邹城市第五中

20xx年11月23日

处罚决定 篇21

由于客厅事业部区域经理胡冲及大区总监姚健工作失误,导致产品跨区销售到其他区域,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对公司和客户后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为了以后提高各部门工作的效率,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一致决定:对客厅事业部区域经理胡冲1000元人民币处罚、大区总监姚健500元人民币处罚以示警告,将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资扣除。

特此通知!

佛山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处罚决定 篇22

近日张小帅因为个人事情影响心情。近日在龙石微事平台发布信息平凡出错,未经过审稿,就发出信息。给平台和粉丝带来不好影响,龙石微事主编杨小帅决定,给予张小帅停职一周,让其反省和提醒。希望在以后信息发布中少出现失误。龙石微事并向读者表示歉意。

龙石微事

20xx年10月8日

处罚决定 篇23

我分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作出的(吉)煤安监白山罚字〔 〕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做出了 的行政处罚。经我分局审查,认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现决定撤销对你(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章)

年 月 日

处罚决定 篇24

( )城管( )当罚字【 】 号

被处罚人(单位): 住(地)址 ,进行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 □罚款人民币 元(大写)的行政处罚。罚款履行方式:□当场收缴 □于 年 月 日前缴至银行(账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白

银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白银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年 月 日

处罚决定 篇25

先生,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20xx年x月至xx年x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每月降工资200元至20xx年x月x日止。

xx市xx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x月x日

处罚决定 篇26

一、事件描述:

20xx年9月2日晚上18:30左右两器焊接员工、配管员工888在宿舍6号楼聚众打架。

二、事件调查:

20xx年9月1号下午,焊接线员工8888因为拖地需要胶框盛水,就到3#厂房两器成型888处借,由于胶框正在使用,888就不允许88拿走,但是888还是强行将胶框拿走,随后88就在QQ上发表辱骂888言论。9月2号早上888就拿着手机评论与888对质,当时8888不与理睬,8888先动手打架,后被同事888等人拉开,组长得知情况后进行调解,并安排8888日休息,调理心情。晚上18:30分左右8888打电话告诉在配管上班的小姨888被人辱骂的事情,相约两人下班后去888宿舍对质,路上遇到劝架员工888,并邀请一起去对质(因为888听别人说要是没有班组长在连8888一起打,听到这样的话888心里就有气),于是三个人一同去宿舍找888,在对质的过程中由于双方的言辞过于激烈,互相厮打在一起,随后宿管及部装班组

长到现在处理调解。

三、处理结果

1、双方互相道歉承认错误,并写下保证书不在相互追究;.

2、根据部装车间《员工行为规范》第xx条规定现对事故责任人考核如下:

88888 -100元 并留岗查看1个月

88888 -200元 并留岗查看1个月

88888 -100元 并留岗查看1个月

88888 -100元 并留岗查看1个月

3、留岗查看期间如再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给予开除处理、扣发未发放工资,并视情节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报!

二○xx年九月三日

处罚决定 篇27

3月16日,X X车间员工X 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一天,将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望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相关纪律及奖惩条例

1、 迟到5分钟内罚款3元/次,5-10分钟罚款5元/次,10-30分钟罚款10元/次,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

2、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5日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3、 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门口有监控、打卡机有摄像头拍照),一经发现,重罚;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4、 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手续不完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由组长直接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内(含三天),向组长请假,组长签字后报上一级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向组长请假并报上一级领导交总经理批准。

为了塑造我们自己及公司形象,确保车间生产有序、稳定、高效进行,及车间现场整洁舒适;请各位员工务必熟读《员工守则》及《车间6S现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电子生产部

日期:

处罚决定 篇28

法定代表人:张伟光

地址:xx市xx镇路308号

实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xx年10月19日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已建成橡胶加工项目,从事橡胶制品的生产,该项目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便于20xx年7月份投入正式生产。

以上事实,有20xx年10月19日的《xx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检查拍摄的照片及20xx年11月27日的《xx市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于20xx年12月30日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以上事实,有xx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鹤环罚告〔20xx〕144号)及《xx市环境保护局送达回证》为证。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你公司的橡胶加工项目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上述橡胶加工项目停止生产。在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评批复和环保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二)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xx日内,到我局领取“缴款通知书”将罚款足额缴纳至xx市国库,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复印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向xx市人民政府或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1月22日

处罚决定 篇29

王元:

经查,你作为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青岛市市南区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5.19”较大液化气爆炸事故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拾万肆仟玖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因本局青安监管罚[20xx]Z1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联系电话: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xx年五月九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