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撤职处分的决定【热门3篇】

给予撤职处分的决定(精选3篇)

给予撤职处分的决定 篇1

x年级班同学,据查实你于年月日此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校风,惩前毖后,现根据《顶兴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条款规定,给予处分,望你能彻底认识错误,改过自新,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表现,争取早日撤销处分。

学生意见

家长意见:

班主任意见:

政教处领导签字:

学校分管领导签字:

义龙实验学校政教处(盖章)

年月日

给予撤职处分的决定 篇2

,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瑞安锦湖街道瓦窑村人,20xx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担任局高楼水利站水政监察中队长,20xx年3月起担任马屿水利站水政监察中队长。

在担任高楼水利站水政监察中队长期间,对飞云江高楼段的非法采砂行为没有按职责要求跟踪处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有效制止,致使非法采砂行为一直持续,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经瑞安市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定,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处罚。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20xx年12月19日,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综上所述,黄小兵同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违纪。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经20xx年12月30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小兵同志行政撤职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12月30日起生效。若对本决定不服,可向本局监察室或瑞安市监察局提出申诉。

年月日

给予撤职处分的决定 篇3

经查,高二(15)班罗宁、马首、王柏林、赵赛、陆鹏,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在下午大扫除时在宿舍玩游戏。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罗宁、马首记大过处分,给予王柏林、赵赛、陆鹏三位学生警告的处分。

宿豫实验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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