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除名批复格式范文【汇编三篇】

党内除名批复格式范文(精选3篇)

党内除名批复格式范文 篇1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新建三门峡至禹州铁路项目申请报告请示》(豫发改基础[20xx]5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建三门峡至禹州铁路有利于优化区域路网布局,完善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集疏运系统,促进秦巴山区脱贫攻坚,同意建设三门峡至禹州铁路。

项目法人单位为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二、功能定位:本项目是客货兼顾的区域性铁路,是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的重要疏运线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自三门峡市陕州区,经洛阳市洛宁、伊川、汝阳和平顶山市汝州,终至许昌市禹州,全长264公里,其中新建三门峡至黄道段227公里,改建黄道至禹州段线路37公里。近期设21座车站。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米,困难地段800米。限制坡度:13‰(双机)。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牵引质量:5000吨。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20xx)。

(三)规划运输能力:客车8对/日、货运4000万吨/年。

四、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179.23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71.23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8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计44.8亿元,由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贷款解决。

建设工期3.5年。

五、下阶段工作

(一)深化黄道至禹州段改造方案,最大限度利用既有工程。

(二)进一步落实项目资本金,拓宽融资渠道,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四)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铁路三门峡至洋口港铁路三门峡至禹州段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xx]44号)、河南省环保厅《关于新建铁路三门峡至洋口港铁路三门峡至禹州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xx]183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000020xx000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新建铁路三门峡至洋口港铁路三门峡至禹州段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xx]1013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铁路三门峡至洋口港铁路(三门峡至禹州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报告》(豫发改基础[20xx]389号)。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等手续。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保证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信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xx年6月30日

党内除名批复格式范文 篇2

机关党总支:

《关于对陆道强同志给予党内除名的请示》已收悉,陆道强同志从20xx年1月起至今未缴纳党费,也未参加组织活动,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经20xx年1月23日党委会审议表决,同意对陆道强同志给予党内除名处理。

请在大会上宣布。

特此通知

中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xx年1月23日

党内除名批复格式范文 篇3

根据嵩湖村等11个村党支部“两推一选”的得票结果以及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嵩湖村等11个村党支部成员批复如下:

谢文科同志任嵩湖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聂冬华、丁玉花(女)俩同志任嵩湖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聂平奇同志任上聂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车荣兰(女)、聂国高俩同志任上聂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官万明同志任官家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谢小华、叶阳明俩同志任官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范斌科同志任曹家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曹子荣、危润秀俩同志任曹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张享莲(女)同志任下泽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饶华龙、饶泉昌俩同志任下泽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董平荣同志任陈油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付金龙、张长荣俩同志任陈油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邓建锋同志任廖家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肖毅君(女、大学生村官)同志任廖家村党支部委员、副书记职务,廖清荣同志任廖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李后龙同志任加升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颜炳圣、付志兵俩同志任加升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范福仁同志任范家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丁木荣、郑胜恒俩同志任范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黄小根同志任江下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章苗苗(女、大学生村官)同志任江下村党支部委员、副书记职务,丁雪荣同志任江下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阮珍田、谢秋华、陈建江三同志任付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由于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嵩湖村等11个村原任党支部成员未获任命的,其职务自然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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