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的请示范文(精选5篇)
市编办: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交通运输局下属330国道金华征费管理所、杭金公路金华征费管理所撤销后,现有46名在职人员和4名退休人员划转我局。为了做好整体划转工作,保持划转队伍稳定,最大化地发挥这部分人员的作用,促进今后良好的运转,我局要求成立“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中心”,机构性质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核定编制46名,其中设置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职数2名。该机构职责为:承担城市管理中的服务性工作、单项性工作和协同执法工作;承担市区停车收费和公共停车场管理等工作。
妥否,请批示。
x年六月二十五日
市环保局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宿城分局拟增设内设机构管理科,并对综合科、污染防治科和监察大队职能进行调整。
一、增设管理科(对口市局规科处、总量处、大气处)。管理科职责为:
1、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辖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2、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策应扶持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报国家、省、市和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监督实施,协助开展环保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后的绩效评估工作。
4、组织编制辖区污染治理投资计划,管理辖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
5、指导辖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6、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责任;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管理、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负责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8、牵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9、牵头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0、承担区创模办、大气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对口市局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宣教中心)职责调整为:
1、负责管理分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综合文字起草以及会议、文秘、督办、信息、保密、制度、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3、管理机关财务并编报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4、牵头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6、负责审核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分局内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负责辖区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定、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
8、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9、负责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
10、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
11、负责分局工会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定全区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范围内废水、废气、恶臭气体、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
3、参与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治理和项目管理;负责开展河流水质考核,负责开展区域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河道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5、监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划和方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相关活动;负责绿色创建工作。
7、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连片整治,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项目帮办服务工作。
10、承担区生态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察大队(对口市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监测站、固辐气中心、综禁办)职责调整为: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2、拟订辖区环境监察制度、要点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4、负责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督检查;负责废水、废气、固(危)废等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现场执法检查;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
5、负责辖区环境信访、网络舆情监控、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档案管理、一企一档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机动车管理、固(危)废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现场检查等工作。
9、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承担区综禁办日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妥否,请批复。
xx市环保局宿城分局
x年1月26日
靖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遵照省、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要求,为完善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确保森林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密切与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业务联系,加快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刑侦工作专业化进程。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在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设立“靖安县森林公安局纪检警务督察队”和“靖安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两个工作机构,级别为正股级,人员在森林公安内部调剂解决。
x年3月19日
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开展好运输管理工作,适应当前形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向县局请示设立五科一室内部机构:客运科、货运科、驾培科、维修科、法制科和办公室。
当否,请批示。
x年五月十五日
xx年省政府机构改革后,为适应职能转变,解决当时编制和岗位之间的矛盾,省政府有关厅、局相继成立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我厅也有这一设想,但由于受办公条件等客观因素制约,这一设想未能如愿。厅机关后勤工作一直挂靠在厅办公室,其结果给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不仅后勤何障工作没有管好,而且也影响了办公室主要职能的正常发挥。目前,我厅新的办公大楼已竣工,在办公楼搬迁之际,配合这次机构改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x0]21号)精神,为使机关后勤服务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分开,请求批准我厅设立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并核定事业编制25名。机关服务中心的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规格为处级建制,主要职责:1、物业管理、办公楼、住宅楼及所有地产,房产的管理;2、汽车管理;3、庭院及北山绿化;4、基本建设;5、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中心成立后即与机关脱钩,待机构运行后逐步面向社会,实行有偿服务。先期核定的编制人员实行全额拨款,待后逐步向差额及自收自支方向过渡。
妥否,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