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限行通告(精选8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安阳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
二、限行区域、路段和时间
光明路:长江大道向北至光明桥,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邺城大道:光明桥向西至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东环岛段,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运送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道路的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入市或过境,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绕行路线
根据安阳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货运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1.北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向西——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向北——S301省道向东——内黄、濮阳、河北方向
2.东来过境货车
向北:1>通过S301省道——S212省道向北——邯郸、河北方向
2>通过S301省道——S219省道向南——南林高速——文明大道向西——G107国道向北——董王度立交桥向北——G107国道向北——邯郸方向
3.西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S301省道——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S301省道——内黄、濮阳方向、
四、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年月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安阳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
二、限行区域、路段和时间
光明路:长江大道向北至光明桥,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邺城大道:光明桥向西至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东环岛段,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运送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道路的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入市或过境,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绕行路线
根据安阳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货运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1.北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向西——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向北——S301省道向东——内黄、濮阳、河北方向
2.东来过境货车
向北:1>通过S301省道——S212省道向北——邯郸、河北方向
2>通过S301省道——S219省道向南——南林高速——文明大道向西——G107国道向北——董王度立交桥向北——G107国道向北——邯郸方向
3.西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S301省道——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S301省道——内黄、濮阳方向、
四、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年月日
为进一步提升河西新城城市品质,应建邺区人民政府要求,自20xx年12月27日起,江山大街、扬子江大道、应天大街、凤台南路、绕城公路围合以内的.区域(不含合围道路),全天禁止重型货车(含黄牌专项作业车)通行,河西大街不在禁行之列。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管理。因施工等事由需要进入限行区的,请至交警四大队(金沙江东街29号)申领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特此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金华市区货运车辆的通行秩序,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和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金华市区道路通行实际,决定扩大金华市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及对象
自20xx年11月20日0时起,扩大的限行区域内全时段限制核载1.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及拖拉机、农用车通行。
二、扩大的限行区域及道路
武义江、南二环、德胜街、海棠路(原330国道)合围的区域(含海棠路);海棠路武义江大桥(含)至八达路段。
三、绕行线路及准入
对上述限行车辆,可通过二环线绕行。确因生产经营等需驶入限行区域的,可提前到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金华市八一南街1266号,电话:)办理通行证,限定驶入的时间和路线。对违反禁令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1月15日
为减少城际轨道xx大道站施工对xx大道造成的影响,在城际轨道番禺大道站施工期间,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将对番禺大道(金山大道以南至亚运大道以北)实施货车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请受限货车提前绕道行驶。
xx年xx月xx日
为确保我县城区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队决定对城区道路实施部分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中(含)型以上载货汽车、工程车、专用作业车(以下统称限行车辆)。
二、限行时间及路段:
1、人民街、西新街、滨河路、南新街(交警大队以北)全天24小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2、东环路(东关桥以南)、南新街(交警大队以南)、大店新区路段,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通行证办理
1、提供城区居民生活必须品运输的限行车辆,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2、城区建筑施工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确需通行的,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住建局审批后,持有效证件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3、黄标车、无标车,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5日起实施。
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年11月10日
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南门桥、大溪口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保障市民出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于20xx年4月21日起对由城区南岸方向通过长江大桥驶往临港方向的货车实行管制限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每日上午7:30-9:30 下午17:30-19:30
二、限行内容
禁止货运车辆在上述时间段由城区南岸方向通过长江大桥驶往临港区方向。
三、除上述交通管理措施外,相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交通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
在此期间,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凡违反上述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为确保我县城区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队决定对城区道路实施部分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中(含)型以上载货汽车、工程车、专用作业车(以下统称限行车辆)。
二、限行时间及路段:
1、人民街、西新街、滨河路、南新街(交警大队以北)全天24小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2、东环路(东关桥以南)、南新街(交警大队以南)、大店新区路段,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通行证办理
1、提供城区居民生活必须品运输的限行车辆,在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2、城区建筑施工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确需通行的,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住建局审批后,持有效证件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3、黄标车、无标车,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