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通告范文(汇总6篇)

取缔通告范文(通用6篇)

取缔通告范文 篇1

取缔通知

_______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文《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之规定,你园因不具备举办条件,现责令停止办园,请于5月24日之前做好后续事宜,非法办园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巨野县凤凰街道办事处

20xx.4.24

取缔通告范文 篇2

取缔通告

为深入推进“‘六城’同创、精细化建设管理、人性化服务”活动,确保道路畅通有序,缓解城区车辆拥堵现象,经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取缔航空大道及体育馆路两侧现有停车泊位。现通告如下:

一、取缔航空大道及体育馆路两侧原施划的停车泊位,请广大驾驶员及道路两侧商户,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禁乱停乱靠。

二、为缓解停车压力,沿线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按标准收费,需停放的车辆必须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有停车位的院内。

三、该路段将实行全程电子监控抓拍,违停车辆将录入处理平台。

四、市城管监察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及时处理道路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将对车辆实施强制拖走措施,并依法查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x年x月xx日实施。

201x年x月xx日

取缔通告范文 篇3

关于取缔上道路行驶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取缔上道路行驶的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现通告如下:

一、凡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牌证的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一律不得在全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20xx年2月16日起,市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取缔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违规上路活动。 (举报电话110)

二、对违法销售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经营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三、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各类电动车。已购买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和司法途径等,开展相关维权活动。(举报电话12315)

四、请广大市民选择乘坐正规合法营运车辆,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的三、四轮载人电动车,市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强制取缔。(举报电话96333)

五、对取缔过程中出现的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xx年1月26日

取缔通告范文 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管理,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非法载客营运行为,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枝江城区范围内依法取缔三轮车非法营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对象

凡在枝江城区行驶运营的正三轮客运机动车均属取缔对象。从20xx年12月1日起,枝江城区东起金山大道、西至东干渠、南起沿江大道、北至沪渝高速公路范围内禁止正三轮客运机动车通行。

二、补偿和安置办法

枝江城区范围内禁止正三轮客运机动车通行后,对城区20xx年10月1日前购买车辆并登记在册且在20xx年11月30日前停运交车的残疾人自驾三轮车车主,实行补偿和就业安置。具体政策为:

(一)回购车辆。凡属马家店街道办事处户籍、办有本人牌证的残疾人三轮客运机动车车主,统一按购车发票原价回购其车辆。对不属马家店街道办事处户籍的,一律劝返回各自所在镇按相关政策予以安置。

(二)转岗安置和补助。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车主,由市政府统一安排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合适的工作岗位后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工资待遇(20xx年为每月1020元),男至60周岁、女至55周岁。同时,在转岗安置期间,对重度残疾人车主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中轻度残疾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三)社会保险。为切实解决残疾车车主的后顾之忧,鼓励残疾人车主积极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原已参加各类保险的,不重复参保。没有参保的,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要求参保。对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残疾车车主,给予每位车主5000元的参保补助。上述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车车主家庭,镇、街道及时将其纳入低保范围。

(四)凡被取缔残疾人三轮车车主已购置新型助残车的,一律不得从事载客营运并签订承诺书。否则,取消转岗安置、安置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

三、实施时间

凡属本通告范围内的残疾人三轮车车主,应于20xx年11月30日前主动交车回购,逾期未交车的,取消补偿和安置。禁行范围内利用三轮车和助残车非法载客营运的,一律由公安、交通部门暂扣其车辆60日,并依法给予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市公交客运管理处。办公电话:45011。

特此通告

年11月19日

取缔通告范文 篇5

为配合城市东扩战略,加强市城区交通管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减少城市噪声和尾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城区部分路段禁止三轮摩托车(军警、消防和工程抢险应急车辆除外)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9月xx日起,绿榕南路、南堤路、环城东路、北堤路、银槐北路、外环北路、潮洲大道北端至绿榕北路交界处、规划中的绿榕西路所环绕的市城区,以及东兴路、东山路、金山大桥和韩江大桥,禁止三轮摩托车行驶。具体禁行范围参见《三轮摩托车禁止通行示意图》,以公安交警部门现场交通禁行标志为准。

二、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所有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轮摩托车,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扣留,对有关人员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xx市公安局

20xx年9月11日

取缔通告范文 篇6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改善市容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将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客运三轮车全部予以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客运三轮车。

二、取缔时间:自20xx年4月26日起,全区范围内所有客运三轮车全部退出营运市场,持有营运证照的客运三轮车由有关部门撤回行政许可、核销相关手续;对无证营运的非法客运三轮车,由各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三、补偿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范围内持有营运证照的客运三轮车实施补偿。

1、补偿对象。隶属于唐山市通达客运公司古冶分公司管理、营运证照齐全的客运三轮车。

2、补偿标准。由唐山市通达客运公司古冶分公司参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

3、补偿安置程序。客运三轮车车主持本人身份证及唐山市城建管理监查大队古冶中队发放的客运三轮车营运证照,经公示无异议和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到指定地点交回车辆申领补偿。

四、申领补偿时间:20xx年4月26日至5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超过规定时限,视同自动放弃补偿。

五、公示及申领补偿地点:唐山市通达客运公司古冶分公司。地址:古冶区永盛路12号。联系电话。

六、20xx年5月6日以后全区范围内禁止所有客运三轮车营运,一经发现,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扣、没收。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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