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春季招生通告(精选4篇)
尊敬的各位家长:
近期已有家长到园或打电话来咨询春季(下学期)幼儿入园预定名额事宜。为了让您的宝宝在20xx年春季能顺利进入我园就读,经新世纪教育集团研究决定,20xx年春季提前下达招生计划,春季计划招收2一6岁幼儿160名。报名工作于11月1日开始,在11月1日至27日之间报名的均有优惠!具体预定报名要求如下:
1、 凡在我园就读的幼儿,家长介绍新来幼儿来报名预交下学期预留名额费的,该幼儿家长与新来幼儿家长均享受本期预交500元,下期抵800元优惠。
2、 新报名幼儿家长能联系在园幼儿家长一起来预定下期名额的,同样享受本期预交500元,下期抵800元优惠。
3、 新报名幼儿家长两家以上相约团体报名的,也可享受交500元抵800元优惠。
特别提示:我园每学期招生名额限定,按先后顺序报满即止,家长看到通知后请相互转告。(最终解释权归翰林康郡幼儿园)
幼儿园招生办电话:罗老师18212978 蔡老师152866657
x幼儿园招生办宣
20xx年10月23日
20xx年我校新教学楼投入使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20xx年春季实验小学幼儿园扩招2个学前班,名额有限,招满即止。
1、招生时间:20xx年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入学年龄: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3、携带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顺序
①幼儿户口复印件和户口首页复印件(印在同一页)
②父亲户口复印件和母亲户口复印件(印在同一页)
③出生证复印件
备注:我校幼儿园与小学不衔接,上一年级时按招生范围重新报名。
实验小学幼儿园
20xx年1月
各位家长:
我园将在20xxf年 11 月 23 日开始进行20xx年春季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 招收对象:出生日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 招收学位:全日制托班 30 位(双语班)
• 收费标准:4500元/月
• 学位申请时间:20xx年 11 月 23 日- 11 月 30 日
• 学位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登录网站 进入入学指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资料并提交;
• 学位面试时间: 网上报名后,幼儿园统一电话通知安排面试时间;
• 面试所要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入学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
2、父母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预防接种卡
5、户口本
6、房产证
7、父母工作证明
8、父母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9、幼儿一寸照1张
• 报名咨询电话
0571-88665986
三.入学申请表请各位家长在本附件页下载后填写并打印,并请于面谈当天携带交与面试老师。
x科技城xx幼儿园
年11月22日
一、招生对象
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其中:小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中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大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为20xx年6月21日至30日(各幼儿园亦可在此期间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并对外公布)。7月1日至7月4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幼儿园应根据学龄前幼儿生理和心理特征,做好新生入园的准备工作,努力消除幼儿对幼儿园环境的陌生感。8月23日前,幼儿园要安排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填写《家园联系册》。8月25日至28日进行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确保幼儿顺利进入幼儿园生活。
三、班级学额
幼儿园班级学额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不得随意扩大班级学额。
四、报名办法
由家长带领适龄幼儿持户口及幼儿体检接种卡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报名时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
五、招生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指导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芜湖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4、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芜价行费〔20xx〕6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幼儿园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工作日7∶30~16∶30)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培养专长为由,变相办班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由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普惠性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许可制度,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合理分摊的原则确定。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xx〕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须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招生,否则为非法办学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由县区政府牵头,综治、公安、教育、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
六、具体招生工作日程
1、日—1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2、1日—20日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宣传。
3、6月21日—7月4日幼儿园招生。
4、8月23日前,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
5、8月25日—28日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