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缴纳党费的通知(精选5篇)

2024年缴纳党费的通知(通用5篇)

2024年缴纳党费的通知 篇1

辖区党员同志们:

接上级组织精神,全国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开展,凡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去本单位开具工资单,20xx年至今党费少交的金额需全部补交,不进行补交者,上级将追究其责任,20xx年8月23日截至,交党费地点:东苑社区二楼党建窗口。

即日起,党员需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费不再催缴。

东苑社区党委

20xx年8月18日

2024年缴纳党费的通知 篇2

营销公司各党员同志: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接公司纪委通知,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足额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按照标准收缴党费,月度应缴党费为当月税后工资的0.5%(即千分之五)。

注:各党员同志按照税后工资标准上缴党费,每季度收缴一次,且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至次月5日为党费上缴日期,(例如:20xx年第一季度党费为3月25日至4月5日上缴,以此类推)各位党员务必按照时间要求上缴党费。

党费收缴方法:

原则上直接转账上缴党费,必须备注自己的姓名,归属谁缴的党费,方便记录。

2024年缴纳党费的通知 篇3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现将20xx年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大街街道党工委是按季度收缴党费。请各支部于每年的1月份足额收缴全年党费。

二、党费收缴标准为各支部书记每月4元,普通党员每月2元。

三、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总支批准后可以少交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足额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中共周村大街街道爱国社区委员会

周村区大街街道爱国社区居民委员会

20xx年12月18日

2024年缴纳党费的通知 篇4

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各位党员同志: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义务,也是党员加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上级要求支部至少每季度上缴一次党费,所以建议每位党员这次将党费都交至20xx年12月。

交费方式一:可以现场现金交纳,同一单位的可派代表收齐后一起交纳。工作地点是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京杭路与运河路交叉口西200米)

交费方式二:网银转账至中国共产党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046190 农行济宁任城支行。没在“人才市场流动党员之家”QQ群的,请加群,发截图给任一位群管理员,相关群管理员查询核实后再将开好的收据拍照反馈。QQ群号426134479。

请各位同志尽快交纳党费。

2024年缴纳党费的通知 篇5

各位党员: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党费收缴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收缴标准:

根据上级党委有关规定要求,县人才中心流动党员本次党费暂按5元/人.月收缴。

二、缴费期限:

本次缴费期限为从转入本中心支部时党费交至时间到20xx年6月截止,请各位党员于20xx年2月22日(正月十五)前将党费交到扶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

中心地址:扶风县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917-5214337

联系人:王海燕

附:党员缴费金额花名册

扶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

20xx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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