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通知实用5篇

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通知(通用5篇)

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通知 篇1

各幼儿园:

根据络报道,5月11日、12日,短短两天时间内全国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学生溺亡,令人十分痛心。这再次给中小学安全敲响了警钟。需要注意的是:这5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农村地区;都发生在周末;都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都发生在自行结伴下水游泳时,有的是手拉手施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教育部针对近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雨季和汛期来临,各学校务必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一要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

结合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出一期墙报或黑板报、开一次班会、搞一次主题宣传,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有条件的学校要普及游泳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二要把防溺水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家长。

给家长写一封《告家长书》、发一则短信、开一次家长会、做一次家访,向所有学生家长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特别要提醒家长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教育。

三要把防溺水联控落实到每一个镇区。

要提请当地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重点水域纳入格化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要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所有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

以上通知,希即落实。

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通知 篇2

尊敬的各位家长:

当前,气温迅速回升,已进入汛期,降雨较为频繁,河道、池塘、渠道、坑槽等低凹地逐渐存蓄大量积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特告知如下:

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并严格做到: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

2、教育学生不准入在上学、放学必经的江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区逗留、玩耍或做其它事情。

3、教育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等。对其他同学的危险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家长、学校反映、报告

4、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三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

5、上课期间,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假私自外出。

6、学生回到家中,应服从家长监护和管理,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沼等可能造成危险的地方玩耍。

各位家长,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特恳请各位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特此告知!

xx幼儿园

年x月xx日

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通知 篇3

疫情来袭,全园幼儿及家长在做好共同抗击疫情的时候,也要确保我们的宝贝在居家期间的其他安全。特别是家庭临近水源的家长,一定要看管好孩子,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为了确保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爱儿坊幼儿园倡议小朋友必须做到以下“六个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溺水常见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游泳时抽筋或在水中打闹。

3、到井边打水不慎落入井中。

4、雨天掉入沟坑。

5、暴雨来临时无躲避处所。

野外水域的危险不言而喻,但依旧有很多野外溺水事故的发生!这些溺水悲剧,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安全警钟,也提醒我们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让孩子认识并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只有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大家都提高防范意识,才能减隐患!注重安全教育,让孩子珍爱生命,严防溺水。

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通知 篇4

各教办,浒山、古塘、白沙路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各市属学校(幼儿园),局管民办学校(幼儿园):

溺水事故是近年来造成广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意外溺水事件进入易发、多发期。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慈溪”,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全市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宣传教育率100%;校园及周边危险水域排查率100%;防范措施落实率100%。进一步完善防溺水安全工作联动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年5月至9月底。

三、工作措施

(一) 制定,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各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预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学生、幼儿园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1.各学校要认真完成“六有”规定项目。“六有”即:校园醒目处有张贴防溺水宣传标语(或电子显示屏有宣传防溺水警示语);校园安全宣传栏(橱窗)有刊载图文并茂的防溺水宣传内容;每日放学前有播放安全提示教育音频;校园及周边河流、池塘边上有设置警示牌及防护设施;有防溺水专项台账;有防溺水安全教育的校讯通(微信)发送记录。

2.各学校要认真完成“八个一” 活动。“八个一” 活动具体安排为:

(1)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水域隐患排查活动;

(2)召开一场以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为内容的动员大会;

(3)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

(4)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校联系活动;

(5)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6)印发一份家长告知书;

(7)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

(8)布置一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3. 各学校要教育全体学生做到“六不一会”。“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4.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年宁波市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见附件)文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平台中的“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各教办(城区社区学院)、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研究,对“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的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确保活动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位家长。本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6月30日前要完成本次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局将对平台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二)加强联动,建立防溺水工作的长效机制。

1.要强化学生在校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在校期间外出游泳。加强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避免课外到河边玩耍或下河游泳。加强学生午间休息时间段的监管,建立午间教师值班制度,不得动员学生提前离校。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如有开展此类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2.要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各校要主动与镇(街道)、办事处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争取当地政府、社区(村)委会和成员单位的支持,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聘请义务监管员(志愿者)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

3.要强化家校沟通协调。建立本校(园)学生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警示制度,在午休、周末、节假日、考试结束后、暑假等重点时段,利用校讯通、班级QQ群、微信平台等有效途径密切家校联系。要及时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家长手中,要求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字后交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切实做好建档备案。切实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和新居民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孩子外出要“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各校要尽早召开一次预防溺水家校联系活动,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在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要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暑期教师家访”活动,学校分片包干,带领教师开展一次暑期家访活动,向学生和家长通报溺水事件,借用惨痛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家访反馈材料留存学校建档。

4.要组建家长志愿者 “护苗队”。全市各校要积极发动家长,组织一支由责任心、有爱心的家长组成的防溺水“护苗队”。要完善家长志愿者制度建设,加强家长志愿者培训。全市小学的家长志愿者防溺水“护苗队”人数不得少于全校学生数的10%。

5.要强化假期活动场所建设。要充分利用“春泥计划”、“彩虹课堂”、“小候鸟夏令营”等资源组建 “假日学校”。暑假期间,由于新居民子女居住条件简陋,高温难耐结伴到野外嬉戏,而又水性不好,极易发生事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广泛动员新居民子女和留守儿童参与“假日学校”或暑期快乐营等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安全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迅速行动,明确责任。要立即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现状进行一次研究分析,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活动。各校校长、安全干部、班主任等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教育到位、有效。要以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人群、时段为重点,将防溺水安全教育有效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学校因防溺水专项整治六有”、“八个一”、“专题教育”项目落实不到位,警示短信发送不及时,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取消该校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同时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督查,严格报送。各学校(幼儿园)每周一次对班级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教办(城区社区学院)每月至少一次对辖区学校进行检查指导,市教育局将联合部门组织力量就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会、团委、小学少先队大队部安全干部,班级安全委员,协助做好信息搜集报告。

各教办(城区社区学院)和学校(幼儿园)要对防溺水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并于6月底、9月底分两次将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凡学生发生溺亡事故的,学校应迅速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在上报事故信息的同时必须附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家长签字回执单扫描件或复印件。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教育局。

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通知 篇5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酷暑在即,天气炎热,时有学生因下水消暑或玩耍导致溺水死亡事故发生、近期,全国多地连续发生数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园部建立防溺水安全教育制度,并要求各班对幼儿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也在此提醒各位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要在不会游泳的家长、朋友、亲戚带领下游泳;

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6、不到海滩、山塘、水库等水域边玩耍;

7、遇有同伴落水时,不要贸然施救,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更大伤亡;

8、要相互提醒、劝阻,遇到情况要及时报告;

9、要掌握一定的防溺水自救自护知识。

“预防溺水,珍爱生命”、请各位家长切实担负起您的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让您的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xx幼儿园

20xx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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