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试通知汇总汇总35篇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精选35篇)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

一.考试要求:

请各位同学务必根据个人情况,写出真实感受,严禁上网抄袭,若发现雷同试卷,试卷作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考试。

(1)以《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为题,内容如下:

1.自我分析(包括基本资料,综合素质分析,自己的梦想);

2.大一的自我盘点;

3.确立在校期间的目标;

4.具体行动计划,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考试》。

(2)请谈谈你对本学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感悟与收获。

二.格式要求:

(1)正文使用16开常规信纸,蓝黑或黑色笔书写,不得打印。要求字迹清晰,书写工整,内容完整,杜绝千篇一律。

(2)考试要求:

1.论证有据,分析到位;

2.言简意赅,结构紧凑,重点突出,逻辑严密;

3.目标名确,合理适中;

4.分析合理,组织科学,措施具体;

5.第一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第二题字数不少于500字‘

(3)封面用白纸打印,模板见附件。

三.考试成绩标准:

卷面成绩的70%与平时成绩(30分)的综合。卷面第一题80分,第二题20分。

四.提交时间:

6月25日16: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各班主任处,逾期不交按0分处理,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

20xx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和21日、22日进行。本期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 (北京自考首页),考生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报考, 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专业计划查询”栏目。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册与报考

㈠注册、报考流程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须进入北京自考首页(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

3.报考课程

网上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添加专业、报考课程。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添加及报考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1)负责,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新生须在注册时间内(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完成课程报考。

4.现场确认

报考课程完成后,考生须查看或打印“现场确认凭单”,并在9月7日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的`考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现场确认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5.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成功后、报考结束前,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进入“个人中心”,输入现场确认验证码,并在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报考结束前可增报其他课程。

6.相关说明

本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注册无效。注册、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注册无效,报考信息将被取消。注册、报考、现场确认成功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无效(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报考信息将被取消。

㈡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

1.注册时间:9月1日9时至5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时间和地点: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现场确认考区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3.缴费时间: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成功后,凭“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现场确认验证码完成验证,即可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9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考、缴费相关事项

1.报考、缴费时间:9月1日9时至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考生须登录北京自考首页( ),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已缴费的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和增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中“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

4.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报考收费标准:笔试课程30元/科次;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见附件3.

三、参加考试相关事项

1.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现场确认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查询报考密码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2.考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笔试课程打印时间为9月20日至考试结束;(2)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网上打印,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17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

3.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

四、成绩发布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9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咨询、举报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语音)、8283-7415/7416(人工)

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举报邮箱:

附件: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3

__________教师,您所带的__________班,____________课程,根据教务安排,定于___月___日,进行_________考试. 考试时间:_____________ 考试地点:_____________ 监考教师:_____________ 请安排好学生考试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年___月___日 教学管理部留存

____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4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在5月20-5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考职业及等级

1、理财规划师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3级、心理咨询师2-3级。2、20xx年参加过物流师3级、公共营养师3级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5月20日的补考,因本职业资格取消不接收新生报名。

二、报名考生范围

淮南市本地户口或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

三、特别提示

1、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20xx年5月统考考核方案》,了解鉴定方式等要求。(附件1)

2、同一职业同一等级考生报名人数不足10人,本次不安排鉴定。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网址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5:00时,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注册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标准: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写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鉴定资格。

2、报名信息资格初审

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照片格式进行初审。考生报名后应在半个工作日内查看初审情况。初审不合格者,查看原因,补充后重新提交,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而错过报名时间者,由考生本人负责。初审合格考生即可打印鉴定报名登记表。

3、现场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的考生在3月27—3月30日携带打印的鉴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1寸彩色照片一张、学生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或正规培训证明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301室(田家庵区国庆中路9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补考考生携带报名表一份和照片一张即可,报考二级的考生需携带论文一式5份。对复审不合格的考生,现场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材料。

4、缴费时间

4月1日9:00—4月6日15:00,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5月17日12:00至5月21日12:00期间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具体鉴定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xx]198号)标准执行。(附件2)

六、申报条件

七、相关咨询

地址:淮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田家庵区国庆中路9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咨询电话: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5

一、考试报名

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6∶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报名点(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市直部门、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的人员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违纪条款处理。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6

各部、城区各支行、分理处:

为了巩固城区员工周六例行学习成果,提高相关业务水平,提升业务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员工自主学习意识,特对合行城区员工20xx年培训学习进行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xx年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二、考试科目:内勤、安全保卫、信贷

三、考试范围:20xx年培训学习相关知识和文件四、考试人员:除机关领导外,参加学习的城区所有员工

五、监考人员:机关领导

六、考试地点:八楼会议室

七、考试形式:限时、闭卷(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八、阅卷人员:机关领导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考试人员较多、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及时安排组织好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报名,于十月二十日上报综合部统一编号;

(二)各部人员在内勤和信贷科目中任择其一报考;

(三)请参加考试人员于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

(四)本次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一周内通报全辖,优异者将优先考虑年度评优,不及格者年度评优不予考虑,补考不及格者,自动失去20xx年评优资格,并将考试成绩计入档案;

(五)考试前,如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六)请加强考前复习,考试期间,严禁作弊,发现后先警告,警告后继续作弊者,当场撤卷。

xx年xx月xx日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7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旅游局:

20xx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省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2.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3.培训时间、地点:

(1)白 班:10月9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8:30-11:30 14:30-17:30

(2)夜 班:9月22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18:30-21:00

(3)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4.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旅游院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普通话、其他语种考生可在青海省旅游局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4 科: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同中文类考试科目。

(3)考试教材为青海省旅游局20xx年修订出版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导游考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11月1日

时 间

科 目

10月31日

(星期六)

9:00—11:30

导游基础

14:00—16:00

导游业务

11月1日

(星期日)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14:00—16:00

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考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西校区。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考试时间:11月11日--13日;

考试地点:西宁宾馆。

五、考试费用

1.考试费用:每门65元,五门共计325元/人。

2.考前培训费:480元/人(自愿参加)。

考前培训委托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报名不足30人不予开班,费用退还。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16日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旅游局人事处申请查询。

1.导游员考试成绩通过青海省旅游局旅游网查询。

2.省旅游局人事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张红云、郭 平

咨询电话:0971--6163905、6156259

传 真:0971--6163905

附件:青海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8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xx年考生

(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

(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xx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xx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xx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xx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7、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9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xx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5月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全市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市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

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7个职业(工种)。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全省统考:秘书、健康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等23个职业(工种)。

全市统考:保育员、汽车驾驶员、电工、中式烹调师、花卉园艺工等5个职业(工种)。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3月20日—4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考试时间:20xx年5月20日—5月21日(见附件1、2、3、4、5、6)

领取准考证时间:20xx年5月16日—5月18日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鉴定所统一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后由县区人社部门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其他社会人员报考的职业(工种)属全国统考的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属省、市统考的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

(二)报考条件

各职业(工种)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具体条件请登陆安徽省技能鉴定工作网()“申报条件”中查询;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还应符合《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及我市有关规定。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填写:《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附件7);其它申报人员填写:《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8);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凭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9)各一份;

4、4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后注明报考职业、等级、姓名、身份证号);

5、论文:由市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申报人员于4月30日前按报名机构要求提交(一式三份),其中国考职业(工种)还需提交电子档,具体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0);由省中心或其它机构组织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将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统考的`职业(工种)由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初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

(五)报名地点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

联系人:边老师

地址:六安市新河东路2号(国防学院实训楼二楼)。

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 王老师 余老师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汽车东站西侧(技师学院实训楼二楼)。

四、相关要求

1、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鉴定工作,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统一鉴定,统一鉴定报名数据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2、报名机构不得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不得委托或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不得降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

3、20xx年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未列入今年统考安排的,且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在今年5月份统考日组织实施,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报名材料等按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4、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在4月6日前将整理好的报名纸质材料和报名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市鉴定指导中心(见附件11)。

5、申报人员的工作年限、年龄,截止到20xx年5月31日;

6、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报名人数未达到5人的不开考。

7、全国统考成绩于考试结束30日后,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查询;省考(职业)工种成绩将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中查询。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报名机构按规定申请复核成绩,并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申报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

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其他相关事项请关注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1.20xx年5月全国统考时间安排

2.20xx年5月全国统考考核方案

3.20xx年5月劳动保障协理员技能鉴定有关事项

4.20xx年5月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5.20xx年5月全市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6.20xx年5月全省统考考核方案

7.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

8.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9.工作年限证明

10.论文撰写要求

11.20xx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汇总表(一)、(二)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0

北京市中小学日前陆续结束期末考试。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北京小学一二年级期末考试的方式彻底改变了,从“埋头答卷”改为“智力游戏”。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有关减负文件的通知》,我们区全体65所小学,近两万名一、二年级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纸笔统一测试全部取消了。”北京市东城区教委副主任尤娜介绍,取而代之的考察方式是“乐考”。

尤娜介绍,“乐考”是把要考察的知识点融入丰富多彩的智力游戏中,让学生能够寓教于乐。例如,崇文小学把体育馆布置成一个缤纷的.“游乐场”。学生拿着小篮子,在语文、数学、英语的“商品架”上自由选择。答完题目后根据“简单、中等、提高”等不同难度值获得不同数量的“星币戳”,还可以兑换奖品。

据了解,北京市教委去年11月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小学阶段禁止统考统测”,今年是这一要求提出后的首次期末考试。自20xx年起,北京多所学校陆续开始试点这种转变学生评价方式的实践,今年起将逐渐成为主流。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1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单位注册已完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完成个人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注册

考试人员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站,进入“全省卫生系统__普法学习考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个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无法参加考试,也无法打印合格证书和申请学分证书。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序号”,请务必牢记。统一注册时间为20xx年1月。逾期无法注册。

二、教材领取

各区(市)卫生局订购教材将陆续快递送到,请组织好发放工作。

局直各单位教材已到,请抓紧时间到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领取。

联系人:韩卫红;联系电话:8591xx8。

全省卫生系统__普法考试注册补充说明

学习报告

1、完成个人注册是参加在线考试的前提条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注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考试期间,为保证络畅通,注册功能将关闭,个人将无法注册。

2、“人员类别”选项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如实填写,否则将影响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分的授予以及卫生监督人员的换证。

3、鉴于注册人数众多,注册时间将延长至2月20日。

4、为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将按地市分批进行注册。一旦发生拥堵情况,系统将优先保证注册时间段内地市的注册。其他地市可能无法注册。各地市的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20xx年1月20日至25日,省直、济南、青岛、淄博

20xx年1月26日至31日,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

20xx年2月8日至15日,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

20xx年2月16日至20日,聊城、滨州、菏泽、枣庄、其他

6、如遇到山东省卫生厅站无法登录情况,可以直接输入址进行登录注册。

7、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开始考试。在这期间,请加强学习。如果需要纸质教材题库,请联系山东省卫生新闻宣传中心。

通知人:

日期: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2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xx年2月20日至28日(工作日)。相关要求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各市州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工作须在20xx年2月28日17:00前完成。各市州须尽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使申请人了解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二、资格审查

根据各个考试类别考务文件的有关要求,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按照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市州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参考类别的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的情况,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结果,接受举报查实;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

3、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社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4、省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审查合格(特别提示:不要轻信非法培训机构等“考过即通过”“报考即包过”的误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的才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6、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仅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补办一次。仍不补办资格审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申请人需补充的其它辅证材料。

(二)复审材料要求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 )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xx〕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xx年至20xx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 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xx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4.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章,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3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外专培中发精神,现将我区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5日

上午10:00—11:00

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语)

下午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三级口译实务(英语)

11月6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14:00—17:00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不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他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翻译口译、笔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译(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3。

三、报名办法

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通知人:

日期: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4

各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考生: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

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和晋旅人字〔20xx〕20号《山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山西省20xx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精神,20xx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我中心将集中开展考试及考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1日

报名地点:

设立四个固定报名点和一个临时报名点。

(一)固定报名点

第一报名点: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亲贤北街125号依景湾商业广场五层,乘坐13、56、65、807、813、851、838、825路公交车到平阳路亲贤街口下车,往西200米路北招商银行后院山西旅游,电话:)

第二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水西关营业部(水西关街20号,乘坐 6、808、809、851路公交车到桃园北路水西关街口下车,电话:)

第三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旗舰店营业部(平阳路南中环街口向西200米,乘坐 13、55、56、807、877、72路公交车到平阳路南中环街口下车,电话:)

第四报名点:汉庭酒店太原下元新店(和平南路45号,乘坐 38、39、868路公交车到小井峪街口下车,电话:转0)

(二)临时报名点:晋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二楼215房间(大学城高校新区,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乘坐 903 到省高校新区下车换乘13 路假日南线到晋中学院下车,电话:)

报名时间6月29日到7月3日(上午 09:50—12:00,下午 13:00—17:00),榆次大学城周边晋中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大商务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煤炭学院等各大中院校学生均可就近报名。

为方便晋中学院报名考生,如果培训报名人数达60人以上,即可单独办班,地点:晋中学院

(三)报名材料

1.学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交验学历、身份证原件);

2.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4.考试报名表。

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报名时需核收《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共两科,考试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和山西地方知识内容),导游实务和旅游法律法规,各科满分150分。试卷均为客观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涂)。口试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知识问答、礼貌礼仪,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时 间

20xx年11月15日(星期日)

09:00—11:00

14:00—16:00

科 目

导游基础知识

导游实务

旅游法律法规

2.口试

11月16日开始口试。

(三)考试地点及要求

考试统一在太原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应试。

(四)参考教材及书籍

考试教材为:山西省旅游局组织编写并由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均为20xx年版)。参加英语导游资格考试口试的参考书籍为《山西英语导游》。

以上教材购买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三、培训

(一)培训时间

周末班:9月11日下午报到,9月12、13、19、20、26、27日、10月1、2、3、4、5、6、7、11、17、18、24日全天培训,共17天。

上课地点:太原市(培训前电话通知或从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微信获取详情)

(二)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为考试教材的编撰者及我中心的资深教师,均参与过往年命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内容权威,效果突出,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考试重点,掌握答题技巧,有效提高考试通过率,多年来受到考生的一致好评。

(三)培训方式

(1)面授

笔试培训紧密结合考试教材,突出重点、难点,对相关联、易混淆知识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记忆,并结合历年真题、模拟题,强化学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口试培训针对不同精品线路进行专题讲解、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专家点评和对受训者个人模拟讲解相结合。按线路对学员进行分组,反复训练,针对不足重点纠正,使每位学员熟练掌握口试流程,充满信心应对考试。

(2)随堂测试

根据授课情况,授课教师不定期进行随机测试,了解学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合理调整授课内容或进度。

(3)答疑解惑

学员针对所学内容的疑惑问题以纸条形式提交班主任,班主任归类汇总登记在册,每次培训结束前由授课老师统一解答。

(4)模拟考试

全部课程培训结束后,统一对学员进行笔试与口试模拟考试,使学员克服惧考心理,增强临场应变能力。

(5)题海策略

笔试采取大量练习真题、模拟题等,对重点、难点以及高出现率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扫除盲区死角,加强印象,提升记忆。

四、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xx]382号)文件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250元,加试费70元,另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

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现场模拟考试费、笔试模拟考试费等)。

20xx年参加我中心培训人员,凭培训相关证明享受五折优惠。

备注: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红底照片一张同时备注现场模拟考试所选线路。

联 系 人:王老师 亓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5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10月15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㈠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㈡

10月16日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 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6

一、总体要求

适应新时期课程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全面考查初中毕业生实验素养,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全市统一组织部署,各区具体统一安排实施。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查对象及范围

1.考查对象:全市20xx年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查范围:部颁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础实验。重点考查学生对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和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三、考查的时间及结果运用

1.考查时间:全市统一考查时间为20xx年4月5日至10日。

2.结果运用:获得“合格”及以上考查成绩认定,是学生获取初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无故不能提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初中不能毕业、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四、报名与缴费

1.各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及学籍核实工作,确保所有范围内学生都参加考查。

2.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是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的基本内容之一,根据鄂价费规〔20xx〕215号文件,中考考试费统一收取。用于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统一考查的经费,其支出项目和标准依据鄂教财〔20xx〕8号文件执行。

五、命题与制卷

1.市教育条件处负责组织学科专家,以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呈现的学生实验为基础,根据武汉市初中学校教学实际,统一制定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

2.市教育条件处组织学科专家,从“具体考查范围”中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2项,作为集中统一“考查试题”。

3.考查制卷:市教育条件处负责全市统一考查的制卷与分发。考查试卷分为A、B、C三套,每套试卷中含“考查试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项。

六、考务工作

(一)考点安排

1.考点设置原则

统筹安排,相对集中,方便就近。农村地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或初中,中心城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普通高中。

2.考点基本条件

考点须具备规范化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成套实验室设备,学校实验室用水、用电、通风及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耗材能满足实验考查需要。

3.考点人员配备

(1)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

(2)副主考2人,由区实验技能考查小组成员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3)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查开始及终止信号。

(4)实验室管理人员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

(5)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

(6)检录员2名,负责考生的抽签与排队。

(7)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

(8)保卫人员若干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9)成绩登录员2人,负责考查成绩现场登录。

4.考点环境布置

(1)考点须悬挂 “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X中学考点” 醒目横幅。

(2)考点须设立专栏并醒目张贴考务信息、考室安排示意图。

(3)考点须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室安排

1.每个考点须安排专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作考室,考室内须规范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考查要求,实验操作台上贴有醒目规范的实验编组编号。

2.每个考室须安排考室负责人1名,负责维护本考室考查期间的纪律和安全,解决和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3.每个考室须安排考查评分监考老师6名,分别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考生的实验考查过程监督和考查成绩的评定。

(三)考查流程

1.各初中学校以校为单位,集中组织考生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

2.考生根据考点的统一安排,以24人为一组进行检录。

3.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通过抽签确定应考试题,并领取相对应的考查试卷。

4.考生依次进入相应考室,在抽签所对应的实验台上应考。

5.每位考生分别完成试题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项实验用时不得超过10分钟。

6.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到考场设置的成绩登录处,呈交完整的考查试卷。

(四)成绩评定

物理、化学、生物每项实验考查满分均为100分。评分监考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实验步骤要求和每个考查点相应的分值,现场评定考生实验考查分数。每项实验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成绩登录

1.考点成绩登录员负责对每名考生提交的考查试卷进行复查审核。

2.成绩登录员按照报考系统的要求,现场进行考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成绩登录。

3.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向报考系统上传考生成绩,并将不合格、缺考及未报名学生名单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六)缓考要求

1.因伤、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查的考生,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各初中学校须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签署学校意见,集中到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

3.各区须于4月20日前集中统一组织并完成缓考生的一次性考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严肃认真组织好考查工作,确保考查的信度和效度。市教育局成立由夏春胤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处、基教处、市招考办、市教科院、市教育条件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条件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考务管理等工作。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并于3月24日前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本区教育装备、教研、招考办等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组考工作。

各考点及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分监考老师的遴选工作,组织好考查前试题项目的专项培训,确保评分监考教师准确把握考查标准和评分细则。

各区初中学校要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在全市统一考查前后,认真组织本校毕业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学校自主测查”工作,测查成绩须作为每个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相应维度“关键表现”的评价依据。

(三)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各考点主考是维护考风考纪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及评分监考教师回避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管理和监督;评分监考教师要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把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每一名考生的成绩,并得到学生确认。

(四)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各考点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考生参加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交通安全和实验操作安全。

(五)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全市统一考查期间,各区须成立专项工作巡查小组,认真落实考查期间巡查工作。市教育条件处要组织专班,督促检查各区的专项巡查和考查指导工作。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7

20xx年7月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7月举办一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xx年7月14日8:00至7月20日24:00。

二、报名科数及要求

本次报名限额840科,缴费额满后系统自动截止报名,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xx年7月27日9:00至7月30日17:00。

四、考试时间

拟定于20xx年7月29日至7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时间

成绩查询时间:考试一星期后在永州人事考试网查询。

证书领取时间:考试两个月后到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证书领取窗口领取。考生也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证书(到付)选项,填写准确的邮寄地址和手机号码,成绩合格后考生证书将通过邮政(到付)邮寄到该地址。

六、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流程

考生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详情点击:

永州市人事考试院

20xx年7月10日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xx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 号),现将《上海市 20xx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xx 年 7 月 24 日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19

昨天,市教委再次下发减负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进行规范,针对目前在中小学生中流行的各种考级、考证等行为,本市将取消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同时,禁止公办中小学参与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的针对学校的各种评选排名。这是继去年2月颁布中小学减负令后的又一次减负。

依据市教委通知,本市将从教学管理、作业辅导、考试测试、评价评选4大方面做出规范。市教委规定,中小学应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切实保证学生的休息与睡眠时间。小学低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以及初中家庭作业要坚持“少留、精选、分层”原则。寄宿制学校要按照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的要求安排作息。

通知重申,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测试。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组织面向小学生的面试、测试和考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或民办机构举办的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并首次提出减少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统一测试,取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组织的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

据悉,教育部门严禁举办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已有征兆。去年7月,北京教育考试院宣布,终止“北京英语水平考试(BETS)”项目。随后,一直在小学生中颇有市场的三一口语等级考试也传了“限龄”的消息,从20xx年1月1日起,三一口语等级考试(GESE)将设置最低报名年龄门槛,12周岁以下人员禁止报名。去年12月,北京教育考试院再次发布通知,20xx年起将不再承办北京地区“剑桥少儿英语考试”。此前,这三项英语考试,一直是北京学生在小升初中重要的考核参考。

市教委表示,今后将减少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对学校的考核评比,严禁对学校进行各级各类排名。禁止公办中小学参与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的针对学校的各种评选排名。此外,将严格控制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评优、推优等活动。规范并减少学校对学生的评优、评选,不得对班级、学生进行排名。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0

1 考试时间

20xx年9月9日

2 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8月20日

3 考试科目

《期货基础知识》

《期货法律法规》

《期货投资分析》(需要考过前面两科才有资格考)

4 考试时长

单科考试时间为 100分钟

(其中前10分钟为现场采集相片时间)

5 考试方式

计算机考试,考生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

6 考试题型

1、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所有试题均为客观选择题。

2、每科试题量为140道,满分100,60分为及格。

3、每科考试多场次组织,单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4、期货基础知识科目:共140道题目

单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多项选择题:40道,每道1分,共40分;

判断是非题: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综合题:20道,每道1分,共20分

5、期货法律法规科目:共140道题目

单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多项选择题:40道,每道1分,共40分;

判断是非题: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综合题:20道,每道1分,共20分

6、“期货投资分析”科目共100道题目,其中:

(1)单选题:共30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2)多选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3)判断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4)综合题:共30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7考试地点

一般在天河区的学校考试

8报名费用

90元/科,两科165元

考过全部包拿证(期货要两科全过才可以拿证,只过一科是没有证书的)

注:证书全部采用280克彩色铜版纸彩印并用最厚的过塑膜过塑,精美制作,可永久保存(成绩合格证长期有效)

9考试成绩有效期及证书

单科成绩有效期为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后取得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合格证书长期有效,实行电子化管理,考生可上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或打印成绩合格证书。

取得成绩合格证后,考生如到从事期货业务的经营机构任职,可由所在机构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从业资格。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1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xx〕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处理。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查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新考生报名(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8月1日-8月4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8月2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已满 X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5. 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2)药店及制药企业等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报考所填单位一致。

(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6.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有关学历专业的确认,严格按照附件里的专业对照表进行确认。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工作年限可从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例如,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大专学历的考生应为20xx年前(含20xx年)毕业,以此类推。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党校学历,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毕业证书上有“脱产”表述的,或电大成人教育,如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有“独立本科段”表述的,学习时间应扣除。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网上缴费完成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考前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即可。

老考生登录填写完报考信息后,打印出报名表,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为“老考生”,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7月18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六)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严格按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下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八)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2

根据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治办发[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普治办决定组织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区各级公务员(包括区级领导干部和驻区机关公务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层和机关工作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

二、考试内容

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__普法”《年度学法用法重点法律法规汇编》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考核《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保密法》、《行政监察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基本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年11月10日—18日。提供考试人员花名册(报送纸质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考务费每人10元。

(二)领卷:各单位在11月19日上午9:00以前到区普治办领取试卷。

(三)考试:11月19日上午9:00——11:30(采取集中、限时、闭卷形式进行)。

(四)交卷:11月22日下午各考试单位务必把试卷交到区普治办。

四、组织形式:

考试办公室设在区普治办,在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下、以各考试单位为单位,统一做好报名、领卷、考试、交卷等项工作。z时间安排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取得预期效果。

2、考试成绩将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入普法登记证。普治办按照管部管理权限将考试成绩单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3、将公务员的考试成绩纳入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作为考察干部的一项内容。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4、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要取消各种表彰奖励评选资格。报名地点:治办(区政府大楼538、532房间)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3

哈佛大学:该校百名本科生期末考试涉嫌作弊

学校名称:美国哈佛大学(剑桥) Harvard University (Cambridge)

所在位置:美国,Cambridge,Boston

学校设置类型:综合性大学

创建时间:1636年

学历:预科 本科 研究生 网络课程 MBA

学校性质:私立

学生人数:20000人

院校地址:86 Brattle Street Cambridge, MA 02138

学校中文网址:/school/2139

世界知名学府美国哈佛大学校方30日证实,大约百名该校本科学生涉嫌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作弊,校方已展开调查。

据哈佛校刊报道,上学期期末有一门课程采取了可带回家完成的开卷考试模式,提交答卷的学生超过250人,结果教研人员在批卷时发现不少学生答卷有雷同内容,有交流答案或剽窃他人之嫌,参与者可能高达总人数近一半。

哈佛大学校长德鲁·福斯特30日表示,如果这些作弊行为经证明属实,将是不可接受的行为,有违哈佛大学对学术精神的坚守。一方面,校方必须公平慎重处理;另一方面,鉴于牵涉学生人数之多,校方也应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所有在校学生均能理解并恪守哈佛大学的基本准则。

该校本科生院院长杰伊·哈里斯说,所有涉嫌作弊的学生已逐个接受学校执行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问询和调查。但他强调,目前调查尚未完成,这些学生的作弊行为还未得到证实,而且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作弊行为在哈佛大学广泛存在,不能以此质疑哈佛大学学生整体声誉。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4

一、路口掉头要求

① 单车道进入路口掉头使用灯泡型掉头,或反P字型掉头。

② 多车道进入路口掉头时只能使用反P字型掉头,禁止使用借道掉头。

③ 厂区门口掉头时如压实线,虚线不作评判扣分。

④ 进入路口掉头,考试员统一发口令路口顺车掉头。

二、转向灯开关的使用及扣分情况

① 进入路口掉头时不开转向灯的(扣100分)

② 进入路口掉头时开过转向灯的因回方向时自动关闭的(不扣分)

③ 转弯、变更车道开好转向灯后,不关闭转向灯的(扣10分)

三、进入港湾式公交车站评判规定

① 路口右转弯进入慢车道时,先进入港湾式车道,过度后再进入慢车道

② 车辆靠边停车进入港湾式公交车站时压实线虚线(不扣分)

③ 车辆出港湾式公交车站时压实线虚线(不扣分)

注:此通知暂时是适用于上海的学员们

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们可以仅供参考下,顺便来说说你们这边的科三扣分标准吧~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5

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xx年9月20日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9:00—11:30

二、笔试地点

重庆市主城区内,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xx年9月17日10:00后,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除携带考试用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等必要的文具外,严禁将书籍、资料、笔记本、纸张等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手表、收录、计算、存储、记忆、扫描等设备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考试,《综合知识》采用题本和答题卡分卷方式,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区域内按要求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作答。

4.本次考试答题卡上将由监考人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不一致,请立即向本考场监考人员提出。

5.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参加笔试。凡需自驾前往考点的考生,请将车辆停放在考点周边的停车场后步行前往考点,考生不得将车辆驶入考点内停放。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6

导读:根据人事网的公告可知,20xx年贵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5日至9月4日;网上缴费时间9月6日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试时间初级:11月5日、中级:11月4日。考试一定不要错过时间了。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2.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2.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四、考场设置

全省九个市、州考区,考场设在市、州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5日至9月4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各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6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三)请考生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标准,初、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考试形式及试卷预订单上报时间

本考试中级为闭卷、笔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市、州考试院试卷预订单应在9月15日前上报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 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0xx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征订,网站售书咨询电话:。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院)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7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考试过程,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现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

考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抓手。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制度,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减少和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实施“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全体学生进行深刻的考风考纪教育,以警示学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必须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活动,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考生自觉性,在全体学生中形成“遵守考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更应严格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监考力度,落实监考责任

有监考任务的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各项内容并签名。

四、严格执行学院规定,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

各系辅导员要认真按照学院考试安排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工作,对于违反监考及考试纪律的老师,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各系应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学院进行处理,不得徇私舞弊。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x年x月x日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8

《通知》指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 至11:30 语文;15:00至17:00 数学。

6月8日9:00 至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 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通知》表示,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应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平台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按照上述科目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部署,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高考过后就是等待成绩的煎熬,在每年参加高考出成绩刹那总会几家欢乐几家愁,金榜题名固然可喜,考砸了也切莫徒伤悲,或许你的高考成绩不能在国内上名校,但未必不能上国外名校呀。同时也会有很多学霸考上了国内名牌大学,未来更好的学习深造,也纷纷加入了留学大军,高考后出国留学深造,也是不错的选择。

通知人: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单独组织考试的副省级城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217号)要求,为促进统计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统计考试考务费由全国统考办向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考务成本支出;考试费由各省统计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省级考试单位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地方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及组织报名考试的成本从严核定。

二、按照考务费确定标准的要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标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标准。按照文件精神,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将根据前三个年度考试人数的平均数确定和调整考务费标准。

三、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30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九、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十、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食品,自带饮用水。

十一、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十二、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十三、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

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十四、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

通知人:

日期: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31

__________教师:

您所带的.__________班,____________课程,根据教务安排,定于___月___日,进行_________考试.考试时间:_____________考试地点:_____________监考教师:_____________请安排好学生考试准备工作,特此通知。

监考教师留存

_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32

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启用新系统实施网上报名工作。新系统将于20xx年8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xx年8月1日至9月3日;

新生到主考学校现场确认:20xx年9月1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8月1日起,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通过“首页-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报名,并完成网上支付。

新生须在9月1日至9月3日期间到主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主考学校通知)。主考学校不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三、支付方式

网上报名采用银联支付,具备“银联”功能的借记卡、贷记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均可完成网上支付。

四、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考生在登录页面下载使用说明,仔细阅读后再进行填报。

通知人:

日期: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33

一、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并熟知《关于做好济南市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点击打开),明确报名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于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误报,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需使用IE6.0版本以上浏览器。第二批考试报名时间:20xx年6月27日9∶00—7月13日16∶00;缴费时间:20xx年6月27日9∶00—7月13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7月17日9∶00—7月23日24∶00。

二、阅读完本页面的“网上报名须知”后,点击最下方的“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进入用户登录界面。首次登录时考生须点击“报名”。已成功保存报名信息的考生如需修改、查询信息、找回报名序号或进行网上交费,点击“查询”进入。

三、进入网上报名界面后,首先必须查看并学习三个“考试文件”,然后,点击屏幕左侧的“报名填表”,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同意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时务必注意页面中的红字提示,按提示如实填写。

报名系统中“报名点”所显示选项为济南市市直及市属各县区。为便于应试人员领取合格证书,请应试人员正确选择,原省直考区单位请按所在县区就近选择报名点。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以免选择错误而影响证书的领取。

姓名和身份证号在保存后无法修改,请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

然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保存”。

四、以上操作完成后,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填写完整。点击屏幕左侧的“详细信息”,认真检查核对各项信息。

五、考生检查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请点击左侧的“网上缴费”,按页面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操作,并确认是否交费成功。具体方法:点击“详细信息”,若交费状态栏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即报名成功;若显示“尚未交费!”,则报名不成功。

再次提醒各位考生: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并不代表本次考试的网上缴费已经成功。交费状态栏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才是交费成功的标志。若网上交费后三小时内交费状态栏显示“尚未交费”,属正常情况。三小时后,若交费状态栏仍未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请立即拨打咨询电话。因考生逾期未查询交费状态,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在济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7月17日9∶00—7月23日24∶00。

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34

护士首次体检表: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见附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见附表);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见附表);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人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确认。

有关考试通知汇总 篇35

根据《重庆20xx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时间安排》得知,重庆20xx年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科(模块)60元。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保存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等待审核或确认,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科(模块)60元,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将自动确认。未 在报名日期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考试考点和日期由报考人员报名时选择,具体的时间和场次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确定,每次考试各考 点模块报满为止。

如缴费时提示当日考试模块数已满,请报考人员选择其他的考试日期或者考点报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 定进行。缴费完成后如需修改报考信息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期间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修改,报考考点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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