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精选5篇)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优化农村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消费权益,3月12日上午,大杨镇宣传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集中开展“消费者维权”志愿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不仅向周边商户宣传“经营者的义务”,引导商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还现场向群众展示如何查看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防伪标志,提升其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宣讲消费维权知识以及维权途径,倡导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商户的经营行为,提升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不仅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也有助于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管局走进社区,开展“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现场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执法人员设立了服务咨询台,现场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对《食品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涉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对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金水区消费者协会刚刚发布的《重视化妆品消费安全》《科学选购牙膏》两篇《消费提示》进行了解读,提升了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素养。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我市将开展“十个一”宣传纪念活动。这是记者3月10日从市消保委获悉的。
今年“3·15”期间,我市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针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领域和行业、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一次“以案说法”活动,公布我市市场监管系统20xx年度消费维权调解处理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以及消保委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举行一次“3·15”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各单位消费维权重要举措和典型案例。开展一次“行风热线”上线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消费者咨询。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进行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提供消费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等形式,增强宣传氛围。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活动,免费进行现场检测。开展一次消费体察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走进企业,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消费指导、约谈活动,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以及消费调查评议结果,联合有关行业开展行政指导和集体约谈。开展一次示范单位授牌活动,充分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结合消费者投诉集中、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领域,开展一次重点领域消费投诉信息集中公示行动。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应急处置,畅通线上线下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受理、解决消费纠纷。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农村市场消费、老年消费、预付式消费等突出问题,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了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1日上午,学苑社区在社区中心广场举办了传递正能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不少居民驻足。
宣传活动以“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为主题,邀请了街道食监药监、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工商管理所等十多家单位参加,开展广场咨询宣传。现场气氛活跃,秩序井然,社区居民主要就食品安全、移动通讯等热点问题纷纷向相关部门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了300余份宣传资料,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生态消费及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等知识。同时,活动还进行了妇联的“健康同行.关爱女性”的康乃馨爱心捐款活动,使爱心捐款活动深入人心,从而促进大家共同关心女性健康。
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科学消费,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共筑诚信、安康、舒适的消费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进学校、进超市...守护消费安全!
3月9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务川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协会开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活动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通过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超市,走乡串寨,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警醒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据了解,活动当天,发放宣资料9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