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施工管理制度(精选3篇)
1、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住宿人员应做到单人独铺,严禁在宿舍内设置通铺。
3、不准使用煤油炉、煤油灯和煤气包等明火照明和做饭。
3、宿舍内不准摆放易燃、易爆和易挥发中毒的物品。
4、宿舍内电线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铺设,线路均应套管铺设,各类插座应在墙壁上固定,禁止严禁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取暖和做饭。
5、养成良好习惯,倡导文明新风,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6、严禁在宿舍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1 概述
为规范施工现场宿舍管理,保障职工住宿安全方便,营造文明健康的宿舍环境,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包括房舍接管与分配、住宿秩序与安全、环境卫生等。
3 职责和权限
3.1 项目部有一名领导分管后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工作。
3.1.1 负责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3.1.2 负责审批宿舍分配方案,落实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必要的资源条件。
3.1.3 负责检查考核本制度实施效果,领导本项目部不断改进和完善施工现场宿舍管理。
3.1.4 组织处理本项目部的突发社会治安事件。
3.2 项目部应有具体的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宿舍管理。
3.2.1 分管部门负责制定宿舍分配方案,报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3.3 项目部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
3.3.1 安全、保卫部门,应做好施工现场宿舍防火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3.3.2 财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宿舍有关费用的收支和结算。
3.3.3 机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宿舍有关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3.3.4 项目部负责与租用宿舍的民工队和在施工现场自建宿舍的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宿舍管理责任书》和《治安防火责任书》。
4 实施要求
4.1 施工现场宿舍启用前应进行全面验收,证实符合以下安全性和适用性要求:
4.1.1 布局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与生产施工区相对分离,有分隔带和安全措施。
4.1.2 符合防台、防洪、防涝要求。
4.1.3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的配置验收合格。
4.1.4 宿舍区周围的围墙、围网等防盗设施可靠。
4.1.5 宿舍区已具备通水、通电条件。
4.1.6 厕所、冲凉房等公共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厕所应建有化粪池。
4.1.7 生活垃圾处置途径已落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4.1.8 宿舍与山坡、围墙、塔吊、高压电线、拌和楼等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无坍塌或高空坠物等危及宿舍安全和员工健康的隐患。
4.1.9每栋宿舍最多分10个房间,每间房住宿人数不得超过4人,栋与栋之间间隔不少于5米。
4.2 住宿人员入住前,应按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的宿舍分配方案分配房间,做到定编、定员,事先制作安装宿舍门牌。
4.2.1 定编:每个房间应按上述规定人数住宿,采用单人床或双层床,禁止搭“通铺”。
4.2.2 定员:每个房间住宿人员应相对固定,定员应与施工班组建制相适应,方便员工休息,有利宿舍管理。
4.2.3 制作宿舍门牌:
4.2.3.1 宿舍门牌制作材料可因地制宜,满足经济实用要求。
4.2.3.2 宿舍门牌应按规定格式制作。
4.2.3.3 宿舍门牌应标明房号、住宿人姓名及所在班组。填写内容字迹应工整,易识别。
4.2.3.4 宿舍门牌应贴在每间宿舍房门的显眼位置。
4.3 住宿人员应遵守的若干规定
4.3.1 住宿人员应按分配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房间时,由住宿人员所在班组长与宿舍管理部门研究确定。
4.3.2 房间内做到整洁、干净。家具统一布置,不随意变动。用具用品和衣物等不乱堆乱放。
4.3.3 房间无人,应关门上锁,注意提防盗贼。
4.3.4 遵守门卫制度,做到:
4.3.4.1 出入宿舍区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和询问。晚上11:00时后,不得擅自出入。
4.3.4.2 带人来访应自觉出示证件,按规定办理登记,晚上11:00时前必须离开。不得擅自留客人在宿舍住宿。确需留客住宿时,应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经项目部领导批准。
4.3.4.3 住宿人员不得无故擅自在外留宿。
4.3.5 遵守防火公约,做到:
4.3.5.1 不在宿舍区生火、烧香、燃放鞭炮。
4.3.5.2 不得擅自改动插座、开关、灯具和配备的电器,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电线。
4.3.5.3 不使用明火、电炉。
4.3.5.4 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和火种。
4.3.5.5 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4.3.6 遵纪守法,文明住宿,做到:
4.3.6.1 服从宿舍管理,自觉办理暂住有关证件。
4.3.6.2 按时就寝,晚上11:00时后及午休期间,停止娱乐活动。
4.3.6.3 不在宿舍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4.3.6.4 自觉抵制“七害”,发现宿舍区内有违法乱纪行为,主动举报。
4.3.6.5 住宿人员之间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做到举止文明,相互关照,和睦相处。不吵架,不斗殴,遇事协商解决。
4.3.7 节约能源,做到:
4.3.7.1 冲凉洗手后,自觉关好水龙头。
4.3.7.2 洗衣不得用自来水自流漂洗。
4.3.7.3 离开房间及时关灯、关电器。不点长明灯,上班和外出不得长开通风空调设备和电热设备。
4.3.7.4 不私自配置和使用大家电。
4.3.8 爱护公物,做到:
4.3.8.1 领用宿舍用具用品应妥善保管,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4.3.8.2 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防止刮风下雨损坏。
4.3.8.3 节水节电,发生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故障,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4.3.8.4 共用物品应按功能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功能或挪用。
4.3.9 保持宿舍区公共卫生,做到:
4.3.9.1 建立公共卫生轮值制度,宿舍区公共卫生应实行责任区包干制。
4.3.9.2 清洁工应定时清除垃圾,洗刷垃圾桶和厕所,保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随时疏通下水道,污水井,化粪池,保持排放通畅。
4.3.9.3 住宿人员应每天打扫宿舍门前当然责任区卫生,保持无垃圾,无杂物。
4.3.9.4 不向门外和窗外乱丢废弃物,不在走廊过道堆放杂物。
4.3.9.5 不准在宿舍区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
4.3.10 讲究室内卫生,做到:
4.3.10.1 同宿舍人员实行轮流值日,自觉搞好房间内清洁卫生。
4.3.10.2 保持地面无烟头、无垃圾、无痰迹。
4.3.10.3 换下的衣物及时清洗,保持床上用品清洁无异味。
4.3.10.4 保持室内通风干燥。
4.3.10.5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暴和有毒物品。
4.4 宿舍检查
4.4.1 施工现场宿舍实行日常巡查与每月安全卫生大检查相结合。
4.4.2 日常巡查由宿舍管理部门派员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4.4.2.1 消防设施设备;
4.4.2.2 防火安全;
4.4.2.3 安全用电;
4.4.2.4 “三废”排放;
4.4.2.5 室内外卫生;
4.4.2.6 防盗重点部位;
4.4.2.7 其他季节性和阶段性重点事项。
4.4.3 巡查发现问题,应有记录,应在当天通知责任人和有关班组,并跟踪解决。做到处理故障不拖延、整改隐患不隔夜。
4.4.4 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卫生检查小组进行,负责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和督促整改。
4.4.4.1 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每月例行一次,可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4.4.4.2 检查内容包括宿舍管理和安全卫生各个方面。对当月宿舍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重点检查。
4.4.4.3 检查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整理公布。并在检查当天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到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落实整改不放过,不彻底解决不放过。
4.4.4.4 整改完成后,应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复查,整改情况应在每月员工大会上通报,并上墙公布。
4.5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
4.5.1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与工作考核挂钩,扣减奖金。故意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行政处罚。
4.5.2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项目部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投诉,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应从严处理。
4.5.3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企业或他人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4.5.4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构成违法的,应依法查处。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9月5日通过);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12月26日通过);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20xx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1月1日通过);
5.5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常务会议20xx年5月9日通过)。
6 记录与归档
6.1 《宿舍巡查记录》由巡查人保存一年。
6.2 《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3 《安全卫生检查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4 《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5 《住宿人员登记表》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7 附录
7.1 《宿舍巡查记录》参考格式;
7.2 《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参考格式;
7.3 《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参考格式;
7.4 《住宿人员登记表》参考格式;
7.5 《宿舍门牌》参考格式;
7.6 《宿舍财产保管卡》参考格式;
7.7 《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参考格式。
一、人员管理
1、人员进场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平安卡复印件,无平安卡的必须办理平安卡。
(3)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桩基础施工阶段,特种作业人员即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桩机操作工、挖掘机司机、汽车吊司机、起重机械信号指挥与司索工等。
2、人员进场作业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禁止以草帽替代安全帽;严禁赤脚、穿拖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如在机架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焊工作业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防护面罩;电工必须穿绝缘鞋。
4、作业班组长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填写班前活动记录,设备维修及设备作业人员适时填写设备(机具)维修保养记录、机械设备运行记录,以备查验。
5、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是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二、设备管理
1、机械设备进场时必须报验,报验内容包括:设备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进场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项目部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作业人员应经常检查桩机各总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属装置齐全完整,安装牢固;各操作杆、制动踏板动作灵活、准确;金属构件不得有弯曲、变形、开焊、裂纹;销轴安装可靠,开口销禁止用铁丝或焊条代替;各螺栓连接紧固;传动部位和传动带配置的防护罩应齐全,安装应牢靠;操作棚有防雨措施。
3、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该机说明书的要求,并与滑轮相匹配,穿绕正确;钢丝绳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短丝、断芯、笼状畸变等变形;钢丝绳润滑应良好;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放出时应保留3圈及以上;钢丝绳端部固接应达到规定的强度。
4、钢丝绳的端部固接:
(1)当钢丝绳的端部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
(2)当钢丝绳采用绳夹固接时,18及18mm以下的,最少用三个绳夹,18~26mm的最少用四个绳夹,26~36mm的,最少用五个绳夹;钢丝绳夹压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绳一边,绳夹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的6倍,需要提醒的是,首次采用绳夹固接的,第二天应重新拧紧一次,以防绳夹松脱。
5、乙炔、氧气瓶的'使用:乙炔瓶不能平放,与氧气瓶之间的间距应为5米以上,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存放时,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
三、用电管理
1、用电必须符合tn-s系统,主电缆使用五芯电缆,所有电缆必须完好,绝缘强度符合要求,基坑内电缆专人维护整理,必须架空,不得拖地和泡在泥水里。
2、重复接地线即pe线接线正确,配电箱接地符合要求,电机外壳接地符合要求;pe线接在专用端子上。
3、电箱内元器件、闸具、插座应完好,不能使用无外壳或者外壳破损的元器件、闸具、插座。保险丝必须匹配,禁止使用铁丝或铜丝代替;严禁使用裸线直接插入插座用电;电箱内禁止存放任何杂物;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4、桩机必须使用专用开关箱,每个用电设备前必须安装与之匹配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达到“一机一闸一漏”。禁止一个漏电保护器下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用电设备。
5、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降压保护器,地线不得用钢筋代替。焊机地线端头应做搭铁件与焊体相连。钢筋加工机械与焊机必须有防雨措施。
6、移动、提拉潜水泵、泥浆泵,必须先断电。
7、电工必须每天巡视用电线路、电箱和用电设备,每天试按漏电保护器;检修时,挂设“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牌,并且两人配合作业。
8、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
四、文明施工
1、施工中,水管布设、泥浆池与加工场、土堆场要合理规划,做到文明施工;泥浆池四周做好围护。泥浆及时清理和外运,禁止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泥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应做好预防塌孔保证措施、塌孔应急处理措施;严禁破坏安全防护设施。
2、严格履行《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合法时间内施工,对建筑施工噪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把噪声污染扰民减少到最低限度。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经项目部办理《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夜间不大声喧哗,施工时轻拿轻放,严禁敲击物体。挖土机施工时,尽量减少铲斗抖动。
3、员工宿舍要勤打扫,保持卫生、整洁,物件摆放整齐;宿舍内严禁烧水做饭;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4、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场地卫生,不乱丢垃圾,烟头放入指定烟灰处;不践踏花草;爱护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