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31篇)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一、供电
1、监测监控系统的供电,是保证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可靠运行的必要条件。监测系统分站的电源必须取自工作面总馈电开关的电压侧。
2、监测系统分站的装设地点,综采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进风巷口高压开关处,掘进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巷口总馈电开关处。
二、断电
1、机电科在搞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设计时,要考虑到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的断电执行,每个采煤工作面要在适宜地点设立总开关。采掘面所设立的总开关,都能够与瓦斯超限断电的输出执行信号——常闭或常开接点相配接,并保证总开关方便自动断电。
2、井下各点瓦斯超限时,断电范围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实施细则在生产作业规程中确定。
3、当发生瓦斯超限断电时,系统应立即报警,生产调度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4、断电方案由机电科提出,通风科实施。断电的可靠性由通风科、机电科会同安检科定期组织试验,并认真作好记录。
三、复电
复电前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室打电话询问是否由于瓦斯超限而断电,如属瓦斯超限断电的复电必须按照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由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指挥执行。
根据《公司安全规程》规定,切实搞好甲醇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装置作用,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甲醇安全生产,结合甲醇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监控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并熟悉微机及熟悉监控矩阵的操作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当班值班记录。
3、做好监控装置运行日志记录。
4、做好设备、仪表、台帐记录。
5、做好监控装置故障处理记录。
6、做好监控装置检修记录。
7、完善监控系统的缺陷并做好监控维护、维修等工作。
8、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资料一律在硬盘录像机上保存,便于查对。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切实搞好瓦斯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装置作用,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监控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并熟悉微机及熟悉通风业务的操作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当班值班记录。
3、做好监控装置运行日志记录。
4、做好设备、仪表、台帐记录。
5、做好监控装置故障处理记录。
6、做好监控装置检修记录。
7、做好监控日报、月报、季报等工作。
8、完善监控排版和监控系统图。
9、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资料一律存档保存一年以上,便于查对。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1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2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3条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4条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1)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
(3)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
第5条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2)重伤事故率;
(3) 矿井安全隐患整改率;
(4)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培训率;
(5)矿井质量标准化达级;
(6)设备完好率;
(7)遵章守纪,制止“三违”;
(8)煤矿软件管理和安全设施投入。
各项管理目标值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实际或计划水平。
第6条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区队或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2)区队或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第7条煤矿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好的区队、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第1条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第3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
第4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各副矿长、值班矿长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相关工种负责人和区队或班组长参加。对应参加会议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旷会的,除提出批评外再给予经济处罚。
第5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研究分析矿井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工种和人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5)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第6条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抓住重点,讲究实效。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与会人员。
第7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会议记录。
(1)准确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内容、会议决定事项,按发言顺序如实记录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和发言要点;
(2)会议结束,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阅签字;
(3)会议记录保存2年,不准缺页、涂改。
安全奖惩制度
第1条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和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4条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
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队、班组和个人,由矿给予奖励:
(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
(2)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3)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
(5)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
(6)其他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2)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3)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
(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
(5)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间接责任的。
第7条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
(1)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直到给予行政处罚;
(2)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常违章违纪屡教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8条玩忽职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经矿长批准,赔偿金额可酌减。
第9条建立违章登记记录。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进行登记。
第l0条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
第11条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第l条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第3条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4条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如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
第5条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6条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反风演习计划、采区水文地质探查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7条其他由矿批准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8条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第9条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10条设计、措施和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
第11条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总工程师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的人员签字。未参加传达贯彻的人员要补课。
第12条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的,要及时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第13条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第1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第3条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区队或班组及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4条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5条由矿长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
(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第6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矿每月至少进行1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7条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
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8条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值班矿长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安全检查人员要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
(3)区队长或班组长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第9条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第10条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做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
第11条安全检查人员日常监督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12条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经济处罚。
第l3条安全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年以上。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
第1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第4条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第5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区队长或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第6条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煤矿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矿长及有关部门报告;班组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向当班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第7条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l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区队或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第8条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第9条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区队或班组立即解决。
第10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第11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
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第12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第l3条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14条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第1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煤矿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每两年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煤炭主管部门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3条煤矿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4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由煤矿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和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监控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人员必须熟知重大危险源的危害程度、特点和预防措施。对监控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第5条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6条监控人员必须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监控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矿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7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8条煤矿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第9条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详尽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1、监控对象及外接系统
1.1、监控对象为光伏电站所属:
1.1.1、逆变器
1.1.2、箱变
1.1.3、其他辅助设备
1.1.4、升压站设备
1.2、主要外接系统 :
1.2.1、上级管理部门,如省级调度系统
1.2.2、远程监控系统
2、系统构成
2.1、逆变器主控系统
并网逆变器是光伏电站中重要的电气设备,同时也是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核心设备。逆变器将光伏方阵产生的直流电(dc)逆变为三相正弦交流电(ac),输出符合电网要求的电能。逆变器是进行能量转换的关键设备,其效率指标等电气性能参数,将直接影响电站系统发电量。逆变器监控系统是将逆变器所有数据信号通过光缆传入光伏电站后台的监控系统。
2.2、升压站监控系统
变电站要求以计算机站控系统为核心,对整个变电站系统实现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功能。系统可以根据电网运行方式的要求,实现各种闭环控制功能。实现对全部的一次设备进行监视、测量、控制、记录和报警功能,并与保护设备和远方控制中心通讯,实现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光伏电站通讯层采用工业光纤以太环网结构。综合自动化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双网冗余结构。升压站通讯服务器负责与相关调度系统的信息交换。
2.3、箱变控制系统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利用形式,所建成的光伏电站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最显著的就是发电单元布置较为分散且数量众多,距离集中升压变电所位置较远,需就地经升压变电站升压后传送至集中升压变电所。因此箱式变电站作为升压输电的重要设备,其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运行维护等综合性能对提升光伏电成套装备的整体技术指标尤其重要。因此,在普通箱式变电站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智能化功能,对高低压设备配备相应的传感装置,利用稳定可靠的测控装置将电气一次、二次信息、逆变器控制信息纳入集中监控系统中,减少日常维护成本,提高光伏电站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及运行可靠性。信号可通过光纤或plc的方式传入。
2.4、系统接入(svg)
svg是一种用于动态补偿无功的新型电力电子装置,它能对大小变化的无功进行快速和连续的补偿,其应用可克服lc补偿器等传统的无功补偿器响应速度慢、补偿效果不能精确控制、容易与电网发生并联谐振和投切震荡等缺点,显著提升光伏电站接入点的电网稳定性及安全性。其基本原理是指将自换相桥式电路通过电抗器直接并联在电网上,适当地调节桥式电路交流侧输出电压的相位和幅值或者直接控制其交流侧电流,就可以使该电路吸收或者发出满足要求的无功电流,实现动态无功补偿的目的。
2.5、气象预报系统
气象预报系统,收集到的光伏电站所属区域的气象预报信息,对于可能到来的灾害性天气,制定各种气候条件下的防灾预案,以保证光伏电站的安全运行、减少灾害损失。 同时,气象预报系统还可对制定光伏电站在未来时段的生产计划,合理地安排人员调配和设备检修计划提供支持。
2.6、安防视频监控系统
图像监控系统是一种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视设施,使运行调度人员扩大观察视野,随时掌握光伏电站设备运行、安全防范等实时情况,并可同时对每个现场场景进行实时录像,以便进行事故预防与分析。为提高企业运行管理水平,适应电站“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行管理方式,图像监控系统将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监视手段,为光伏电站内各项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手段。
3、远程监控系统
3.1、系统功能
远程监控系统主要实现对所属光伏电站生产设备的数据采集、监视和控制等,并满足上级调度部门通过本系统所属各光伏电站实现四遥(遥信、遥测、遥调和遥控)的功能。
3.1.1、数据采集及处理
3.1.1.1、数据采集功能
接收各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上送的逆变器及其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数据、报警代码等信息;
接收各光伏电站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上送的升压站设备的实时运行数据;
采集各光伏电站关口电能计量表计上送的实时电能量数据;
接收操作员手动登录的数据信息。
3.1.1.2、数据处理功能
对接收的各类数据进行可用性检查 ;
生成数据库 ;
对接收的数据进行报警处理,生成各类报警记录,并能进行声光报警以及电话或短信提示 ;
生成历史数据记录 ;
生成各类运行报表 ;
生成各类曲线图表 ;
具有数据统计能力,汇总逆变器运行时间、有功、无功、可用功率、电量累计、统计与分析,设备故障报警统计与分析等。
具有事件顺序记录的处理能力 。
3.1.1.3、安全监视功能
安全监视是远程监控系统的重要功能之一。正常运行时,值班人员可通过系统的人机联系手段,对所属光伏电站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进行监视管理。安全监视对象包括:
3.1.1.3.1、逆变器及其辅助设备、升压站设备等的运行状态和参数、运行操作的实时监视。包括系统电压监视、发电监视、负荷监视、输电线潮流监视、设备运行状态监视等。
3.1.1.3.2、各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状态、运行方式及系统软、硬件运行状况监视。
3.1.1.3.3、光伏电站其它运行信息的监视
3.1.1.4、画面显示
通过远程监控系统主机显示光伏电站各种信息画面,显示内容主要包括全部逆变器的运行状态,发电量,设备的温度等参数,各测量值的实时数据,各种报警信息,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的状态信息。
3.1.1.5、报警及记录
当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变更或参数超越设定值等情况发生时,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并发出声光及语音报警,及时报告运行人员,并可通过电话向场外人员报警。
3.1.1.5.1、事件顺序记录
事件顺序记录量包括断路器状态、重要继电保护信号等。
当远程监控系统收到各光伏电站的soe记录时(主要是升压站断路器及重要的保护动作信号),系统立即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秒/毫秒)顺序予以记录。自动显示报警语句,指明事件名称及性质,启动语音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能将各光伏电站主要设备的动作情况按其发生的先后顺序分别记录下来,以便查询与分析。
3.1.1.5.2、故障及状态记录
远程监控系统采集各光伏电站的各种重要的故障及状态信号,一旦发生状态改变将记录并显示故障名称及其发生时间。
3.1.1.5.3、参数越限报警与记录
远程监控系统对运行设备的某些重要参数及计算数据进行范围监视,当这些参数量值超过预先设定的限制范围时,产生越限报警,并进行自动显示和记录。
3.1.1.5.4、语音报警、电话自动报警及查询
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值班人员可对系统数据库进行设置、定义发生哪些事故时,监控系统需要进行语音报警和电话自动报警,若需要电话自动报警时可顺序设置若干个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当发生事故时,系统能根据设置情况发出声光、语音报警信息,并自动启动电话和传呼系统进行报警;系统还提供电话查询功能,可通过电话查询当前电站设备运行情况。
3.1.1.5.5、电气主设备动作及运行记录
远程监控系统可以对各光伏电站主要电气设备的动作次数和运行时数等加以统计和记录,以便考核并合理安排运行和检修计划,包括逆变器运行时数、断路器的合闸次数、正常跳闸次数、事故跳闸次数等。
3.1.1.5.6、操作记录
远程监控系统可对各种操作进行记录,其中包括逆变器状态变化,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合、跳闸,主变中性点刀闸的分、合等操作的记录。
3.1.1.5.7、运行日志及报表
远程监控系统能按照值班人员的管理和要求生成和打印运行日志和报表,包括电气量参数报表,非电气量参数报表,发电量统计报表,综合统计表等。报表打印方式有定时自动打印、随机召唤打印等。
3.1.1.6控制功能
3.1.1.6.1、光伏电站控制系统层次
光伏电站控制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体系结构,整个控制系统分为三层:
现地控制层:布置在逆变器控制箱/柜/室内,就地控制和了解器件的运行和操作,并将有关数据传送到中央控制室。
厂站监控层:在光伏电站中央控制室内设置有计算机监控系统,在光伏电站中央控制室内,能对光伏电站所有器件及送变电设备进行集中控制。
远方监控层:根据需要布置在远方的监控中心,远方监控中心可以通过广域通讯网络与各光伏电站中央控制室主机进行通信,对光伏电站设备进行监控。
3.1.1.6.2、控制方式设置
远程监控系统的控制方式适用于对光伏电站设备的控制与操作,包括自动和操作员手动控制,分为“远程监控”和“光伏电站监控”两种方式,该控制方式的切换按各光伏电站分别进行。
当某个光伏电站处于“远程监控”方式时,由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操作员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对光伏电站设备进行远方实时控制和安全监视,光伏电站操作员只能监视本光伏电站设备的运行状况,不能进行控制操作;当某光伏电站处于“光伏电站监控”方式时,该光伏电站设备仅受本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控制,不接受远程监控系统的控制命令。
控制方式的切换由光伏电站操作员或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操作员进行,切换权限按光伏电站、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的顺序由高到低排列。
3.1.1.6.3、控制操作
当光伏电站处于“远程监控”控制方式时,光伏电站及远程监控自动化系统操作员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对光伏电站升压站设备进行远方控制,控制操作包括:断路器的投、切,隔离刀闸的合、分等。
3.1.1.7、电能计量管理
设置电能计量数据服务器,采集各光伏电站关口计量表计上送的电能量数据,并对采集的电能量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及综合分析,对电能量数据进行远程抄表及存储,以便为相关部门提供运营、电力市场交易及公司考核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
3.1.1.8操作权限管理
具有操作权限等级管理功能,当输入正确操作口令和监护口令才有权限进行操作控制,参数修改,并将信息给予记录。并具有记录操作修改人,操作内容的功能。
3.2、系统通信
远程监控系统具有与光伏电站光伏发电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功能,采集光伏电站逆变器的运行信息,并对其进行监视。
采集升压站设备的运行信息及保护装置动作信息,并可对开关设备进行远方控制操作。
远程监控系统通过正向物理隔离装置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接口,以便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传送光伏电站生产运行信息。
远程监控系统具有与gps时钟同步装置的通信功能,接收gps时钟同步装置的对时信号,实现系统内部的时钟同步。
3.3、系统诊断
为提高系统的可利用率和可维护性,远程监控系统提供完备的诊断功能。对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人机接口、通信接口及网络设备的状态,诊断软件能进行周期性诊断、请求诊断和离线诊断。系统在线诊断时,不影响系统的监控功能。
第一条 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制定“矿井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技术矿长的同意。
第三条 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验收投产。
第四条 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作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
第五条 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第六条 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门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及控制线,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七条 装备的设置标准;
1、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回风流、专用排瓦斯巷和上隅角各设一个瓦斯传感器。
(2)机尾传感器安设在回风巷距机尾10米内,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3)回风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第一贯眼10---15米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4)专用排瓦斯巷传感器安设在回风巷口栅栏以里10---15米处,瓦斯报警浓度为2.5%,断电浓度为3%,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安全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2.5%。
(5)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掘进工作面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双巷掘进工作面的正副巷口以里10—15米、距煤头5m以内、双巷掘进总回风,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均为1%,断电浓度:煤头传感器为1.5%,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为1%,断电范围:正巷瓦斯超限,切断正付巷内部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1%。
(2)单巷掘进工作面应在距煤头5米以内,巷道口以里10—15m处,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煤头传感器为1.5%,工作面回风传感器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3)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时,除按正常安设瓦斯传感器外,还需在串入回采工作面的进风巷中再增设一个传感器,位于距回采面煤壁3—5m范围,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5%,断电范围: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0.5%。
(4)掘进工作面使用串联通风时,在所串入的局扇入风前3—5m范围内,再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均为0.5%,断电范围:被串入的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小于0.5%。
(5)在大巷开口或某一采区口确需要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入的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一旦瓦斯超限,能切断被串入区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报警断电点均为0.5%。
3、回风井、回风巷独立供电运行的设备(包括水泵、绞车等)应安设瓦斯传感器,当瓦斯达到1%时,自动切断该地点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4、井下各装煤点、煤仓上方应安设断电瓦斯传感器。
5、地面抽入泵站机房内,应安设瓦斯传感器,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发出报警。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要避开淋头水,顶板条件不好的地点,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
7、凡应安设监测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采掘队根据《作业规程》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安装,否则,不许开采作业。
第八条 掘进、回采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第九条 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通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第十条 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缆线均由该地区机电工负责,改线或移设备时,必须提前与通风科联系,与监测人员现场共同处理。
第十一条 增加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第十二条 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进行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第十三条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查、更换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
第十四条 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超出限差时,监测人员应及时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运装置,否则必须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 所属巡检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所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的工作和完好情况,并将核对仪器指示瓦斯浓度记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第十六条 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时,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全部进行检修、清扫、调试、校对。
第十七条 凡与装置无关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技术矿长批准,在监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第十八条 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第十九条 监测中心站必须保持24小时连续运转,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包括分站、传感器、运行状况),断电情况,及时打印监测班报表,并送通风科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矿长审核。
第二十条 矿井必须建立维修校验室,并配备标准气样、校验台等设备,维修校验必须有记录可查。
第二十一条 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情况,遇到报警情况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通风科、矿调度室、技术矿长。
第二十二条 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2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维护使用管理人员责任制,分站、声光箱,电缆等由使用单位的电工负责日常维护,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传感器移动由巡检员负责。
第二十四条 采掘队、组不按规定移动传感器、声光箱、电缆或发生解脱,破坏监控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产后追查的制度,严肃追查处理责任者。
第二十五条 凡需停运监测装置,必须经技术矿长批准,否则追究停运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安全监测应建立报表和台帐: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
3、校验记录
4、巡检记录
5、值班日志
6、安全监测班报表
酒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程序
一、日常使用管理
1、保持闭路监控设备机房整体清洁,严禁在操作台上放置茶水及无关物品。
2、每班检查监控电脑与各显示设备、录像设备之间的通信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3、每班检查监控所有摄像头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4、每班检查所有监控器图像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5、每班检查录像设备的录像功能是否正常,录像资料是否完整。
6、每月对监控室的机柜、显示器、监控器、录像设备外壳进行清洁(用干净毛巾),保证设备清洁无尘。
二、定期维护保养
1、每周检查闭路监控设备是否整洁,对值班人员规范的操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每季安排对所有摄像头进行清洁保养,防尘罩用干湿的毛巾均匀擦净,镜头用专业的镜头纸轻轻的清洁,保证图像清晰。
3、每年一次对所有的监控设备、显示设备和录像设备进行拆卸清洁,对设备内部的器件和线路板用小毛刷配合吸尘器进行除尘处理。
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建全以下台账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设备仪表台账
监控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中心站运行日志
安全监控日报表
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等
二、监控调度室必须有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位置、断电范围,传输路线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调度室对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故障记录长期保存,归类存储。
四、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测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制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副矿长审阅签字。
一、系统设计原则
本系统设计采用当今最先进的技术和我公司多年来从事监控行业同类工程的丰富经验,系统既反应当今监控系统的水平,又具有发展潜力。充分保证了整个系统的质量、安全和现行施工及日后维护的方便,系统设计具有针对性且经济合理。
1.兼容性:所采用的设备均能与日后增加的设备进行兼容。
2.标准化:所选用的器材及设备均符合监控行业专业产品制造及设计标准。
3.实用性:所提供的器材及设备均能满足保安监控系统的实际需要。
4.灵活性:所提供的系统设计方案具有足够的灵活性。
5.扩展性:所设计的系统能很方便的增加一些新的前端设备,扩充功能强大,多数扩充设备可即插即用。为日后的系统的扩容和功能的扩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二、系统设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98-94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根据现场实际安全防范的要求。
电视监控系统必须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配置和选择合理的设备,以便达到系统的工作稳定可靠,设备档次较高,扩展功能强,且又能满足系统的实际要求。在此基础上,摄像机摄取的图像和录相回放的质量要达到较高水平,力求在最低的价格取得最好的监控效果。
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结合当前电视监控系统的行情和发展方向,本着更多、更好、更精的思想,我们设计人员特准备了实施方案,用户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三、系统设计思想
设计方案采用传统的模拟监控方式进行配置,力求在最低的价格达到最好的监控效果;在此基础上加上了画面处理、录像、校长分控,并同闭路电视网进行联接;加上了远程监控和联网的功能,在达到较好的监控效果的同时提高了整个监控系统的性能和档次。
四、系统设备设计
系统由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及终端设备及远程监控四个部分组成。
前端:包括彩色摄像机、镜头、解码器等。
传输设备:包括各种线材及放大和转接设备。
终端设备:包括彩色监视器、切换矩阵、控制软件、长延时录相机等。
远程监控设备:包括就地主机、传输系统(lan)、控制中心(多媒体计算机、打印机及远程监控系统软件)
五、系统方案设计
系统由前端、传输、控制和显示、internet网五个主要部分组成,并对图像信号具有分配、切换、记录和重放和校园网连接功能。
1、系统前端设计
系统共设置45个图像监控点:根据学校要求一 楼:设置x台彩色一体化摄像机、拾音器、并能控制方位和镜头;二楼:设置x台彩色一体化摄像机、拾音器、并能控制方位和镜头;等等。
2、控制系统设计
主控室设置12台21寸彩色收监两用机用于主画面监控, 1台主控计算机、1台矩阵控制主机及2个监控适配器、1套主控软件。系统的控制由矩阵切换控制主机、控制软件、解码器组成:
(1) 控制系统选用多媒体电脑监控主机一套,p4-1.5g/40g/17,配置相应多媒体监控软件,作为系统的管理中心,可方便地上网,具有较高的开放性和可靠性;
(2) 采用微处理器矩阵切换控制单元对视频和音频信号进行切换,并具备能遥控转动摄像机镜头的焦距、聚焦、光圈及控制云台的转动功能。
具有多路摄像机的矩阵控制功能
由微处理器控制的采用大规模音视频切换专用芯片作为视频切换矩阵电路的多路多通道中型切换设备;
具有模块化的插板结构,有视频输入、视频输出、报警输入等多种模块的插板,用户可自由地选择各种插板组合成系统所需量和功能的切换设备,配置简练,减少了主机的外配套连接设备,便于今后维修;
设置控制操作,通过键盘鼠标,用户可以进行编程,所编程的图像信号显示方式,既可以固定显示,又可以时序方式显示,既可顺时序方式又可逆时序方式,并且参与时序显示的摄像机台数和时间间隔均可进行任意预置。通过键盘还可实现如下功能:摄像机电源开、关;云台左、右、上、下转动;镜头变焦、聚焦、远、近等;
(3) 配置媒体播放机调制解调器和混合器等电视设备,实现与闭路电视教学的联网;
(4) 满足多点管理需要,校长室设一个分控点,分控电脑选用p4微机,加设图像采集卡、及控制软件,分控人员可在自己的电脑上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控制和监视;
3、传输部分的设计
系统视频信号传输采用同轴电缆。
系统控制信号传输采用双芯屏蔽信号线。
网络信号采用超5类双绞线。
系统采用基于tcp/ip协议的lan/wan形式构建系统网络结构。视频/ 音频传输采用图像压缩传输方式。远程图像传输方式是多样的:包括pstn电话方式、ddn方式、e1方式和基于a网络方式。这一特点使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对远程图像的不同要求和预算,选择最佳方案。
4、显示与记录部分设计
根据系统规模,另外设计一个电视监视墙屏, 12台21寸的电视机组成,对摄像机实行分组监视,在操作控制台上采用多媒体计算机监控,计算机显示器作为主监视器。这样全校45个监控点的画面都可以在监视墙上显示。
5、网络功能
监控信号通过视频采集卡和网络计算机和internet连网。
一、总则
煤矿是靠技术进行生产的,没有过硬的技术,企业难于立足于市场,不搞好新老工人之间技术上的传帮带,企业的生产技术就难于传承,企业也就难于生存和发展。没有企业的红火发展,工人就没有利益可言。因此,全厂上下都要重视“师傅带教徒弟”工作。但是,目前这一工作还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师傅不愿意带教徒弟,或者是不够真心实意的带教徒弟,二是少数学徒新工人不诚心的拜师,不积极地向老师傅学习。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责任法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每一位师傅,都有带教学徒的责任和义务,其工资中本身都含有带教学徒的酬金部分,因此,带教学徒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神圣的任务,拒绝企业安排的带教学徒任务者或不认真履行带教学徒的责任的,不仅工资中的“带徒费”不再计发,而且企业有权按规定给于处罚。
三、结对安排
总经办会同生产部负责师傅与学徒的教学组织工作,有权给师傅下达任务,师徒也可以自愿结合成教学对子,报告总经办备案;一个
师傅可以带教一名至多名学徒,具体带多少,由生产部统筹安排。每位师傅必须自觉遵照公司有关规定,无条件的接受带教学徒的工作和任务。
四、规范程序
为了规范和严肃“师傅带教徒弟”工作,师徒关系确定后,一要在所在区、队公布,接受监督,二要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签定“师傅带教徒弟”协议(附后),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条款执行,不严格执行协议者,不仅承担经济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五、师傅和学徒的资格、责任和要求
(一)师傅的基本条件
1、技术过硬,在本车间、本机组技术操作上比较精通;
2、思想作风过硬,为人和气,肯于助人为乐,敢于严格要求,善于传帮带;
3、普通话基本过关,表达能力较好,检查监督及时。
(二)师傅的主要职责
1、首要是传受技能,从基本知识、技能抓起,言传身教;
2、帮思想,带作风,把优良作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经验传给徒弟;
3、严谨的教学作风,对学徒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4、要胸怀宽广,真心待徒,切实把自己的一技之长传授给徒弟。(三)徒弟的基本要求
1、原则上新员工均视为学徒工;
2、徒弟必须有学艺的愿望,有相应的文化基础,肯学上进;
3、尊重师傅,谦虚好学,勤学好问,服从师傅教导;
4、勤奋刻苦,认真实践,不怕苦、累、脏;
5、能主动帮师傅分忧解难,帮师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务;
6、善于察观,多动脑筋,及时捕捉和琢磨透技术的关键门道,把师傅的绝活绝技学到手;
7、通过学习,达到技术进步快,思想有提高,作风转变好,安全无事故。
六、运作、考核、奖惩
1、为了保证教学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区、队领导会经常性的对学教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可以分月、季度、半年等,考核成绩张榜公布,并注名师傅和学徒名单。
2、学徒期一般为月,经过考核不合格者,该学徒一般辞退;有进一步培养价值的,需要延长学徒期的,师傅提议,报经车间领导同意和总经办批准即可。
3、学徒成绩在同类型学徒考核中名列前3名,给师傅和学徒各奖励50-100元;考核成绩在倒数后2名的,扣罚师傅30元,处罚学徒20元;
4、对连续三次所带的徒弟考核在前两名的师傅,奖励师傅200元,并作为加工资的依据记功在档。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管理规程
1.1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闭路电视系统的操作规程。
1.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柜的运作状态。
1.3从闭路电视上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前往调查处理。
1.4当电梯监控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报告当值主管通知工程部人员前往调查处理。
1.5当值人员准确、真实、清晰填写值班记录。
1.6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防监控中心。
2闭路电视监控维护制度
2.1注意保持监控室内环境干燥、整洁,每周定期对设备除尘保养。
2.2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电视监控室。
2.3发现监控线路有故障,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维修。
2.4禁止私自操作监控程序以外的电脑程序,如打字、玩游戏等。
2.5确保监控中心的电话线路畅通,使用电话时尽量简短。
2.6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严禁删减、录制资料。
1.目的:保证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
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
3.职责:电气主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监督本专业人员及设备厂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检查结果;
4.管理规定:
4.1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4.2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4.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4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4.5系统参数修改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
4.6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
4.7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
4.8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
园区消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目的:
旨在规范监控中心管理,充分发挥监控中心的监测、报警功能,确保小区的人身、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所管辖物业服务中心各消防监控中心。
3、消防监控中心岗位管理规定:
3.1熟练掌握监控中心,消防报警系统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设防设备的分布情况。
3.2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3.3做到及时发现监控上的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详细做好记录。
3.4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3.5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工程组,并协助工程部尽快排除故障,做好详细的记录。
3.6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或来访客人,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业主、商户、客人打错了或误打了报警电话接听时也要做到相互之间友善的沟通并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误会。
3.7对无故进入监控中心的员工,应立即劝其离去,并记录其工号,如有领导进入要在值班本上做好记录。
3.8做好对讲机电池充电,公共钥匙领用及记录工作。换电池,领用钥匙应通知当值领班。3.9保持岗位内的清洁卫生,交岗前应对岗位内进行整体打扫,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3.10值勤时正确使用和保管岗位内所有物品,当班者对本班组使用物品负有全部责任。
3.11对需要移交下一班组处理的工作,应做好书面记录,口头移交,每班组值勤人员应完成上班移交的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12 监控录像保留一周。
3.13 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培训,搞好团结协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4.程序
4.1消防监控中心是小区处理应急事件的指挥扭。未经准许员工不得无故进入。
4.2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设施随时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对于突发事件的区域,消防中心值班员要将摄像镜头进行跟踪拍摄,并同时注意区域周围动态。
4.4发生报警,要迅速通知附近保安员到场确保是否属于误报。如误报作消音处理并作记录,如属于报警,按报警流程执行。
4.5消防监控中心要配置室内温度计,正常室温处于25℃左右。
4.6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中心检测,必须凭工程部的签章方可有效。
4.7消防、监控中心不要有其它杂物置于其间,严禁吸烟等行为。
4.8消防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相关数量的消防应急器材,以备急需。
4.9消防监控中心必须二十四小时不能离人,如上洗手间要通知消防巡逻或领班顶值。
第一条为了能够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布置情况,各工作地点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发现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各种图纸的绘制、标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aq1029—20xx行业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各矿(公司)必须绘制煤矿安全测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第四条各矿(公司)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第五条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必须是采掘平面图做底图、断电控制图必须是以供电系统图做底图。
第六条安全监控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
第七条安全监控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第八条安全监控系统图图例必须按照下表图例标注。
名称图例名称图例名称图例甲烷传感器t风速传感器f声光报警器g粉尘传感器m一氧化碳传感器y分站fz流量传感器l开停传感器k电源dy压力传感器a馈电传感器d交换机jh温度传感器c断电控制器j中心站zx供水传感器s烟雾传感器q风筒传感器o通讯电缆————供电电缆~~光纤第九条各矿每季度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装置布置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接线图》必须于每季度末25日—30日内以cad电子图纸形式上报集团通风部。图纸监测装置布置图必须与本矿实际监测系统部署相符。
第十条为适应通风系统网络图形信息化管理,各矿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初的5日内以电子图形文件格式(mapinfo和autocad两种格式)向各矿通风区提交上月本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各矿通风区必须在每月初的8日内完整绘制本矿的通风系统图、通风立体图、通风网络图、监测监控装置布置图、瓦斯抽放布置图、防尘管路与设施布置图、防灭火布置图、瓦斯区域断电监测设置图。并将绘制完成后的上述图形文件按要求的时间和格式传回集团瓦斯监测中心。
第十一条图纸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第十二条图纸的借阅参见《某某集团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保证客运站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使用属于敏感的信息和涉密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三、监控报警存储备份责任制
1、我站的所有监控探头对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连续录像,监控信息15天全天候存储。监控室存储设备需支持20天或以上的存储量。
2、对监控过程中获得的属于案件现场或案件线索的信息资料,应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备份存储,妥善保管监控图像信息资料。凡监控范围内发生的事件,经查核,将有价值录像资料进行固定证据,及时备份单独存储。填入单位制定的《zz客运站重要视频信息录制情况登记表》,并记录时间、地点、类型、使用探头、储存位置、储存人签名等基本信息。
3、任何人不得变更、删减监控存储信息;发现有信息丢失或保存时间达不到15天(或7天)的情况,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任何人员不得人为中断录像和将录像资料删除,更不得强行将设备关闭或者中断设备电源。严禁故意隐匿、篡改和毁弃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如果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除要承但所损坏设备的经济费用外,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4、对监控工作中发现的有价值视听资料,要采取双备份的方式进行储存,即在服务器自动存储的同时要备份资料,有必要的可分类刻盘存储。
四、监控报警定期检查责任制
1、每日检查内容:
检查系统外场设备反馈到监控屏幕相应终端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视频丢失);检查监控系统各种数据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监视器等及相关的显示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录像);对监控室内的控制台、计算机等设备表面及室内地面予以清洁。
2、每周检查内容:
对监控室内的监视器屏幕、监控电脑进行除尘清洁;保安科每周安排人员对站内监控镜头状态巡检。检查监控镜头是否出现损伤和非法更换,及时清理监控镜头周围的蜘蛛网等遮挡物;及时与安装施工单位联系并签定相关协议做到每月对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3、每月的检查内容:
每月应进行一次除尘清洁;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计算机系统文档进行整理,清除系统软件的垃圾文件;检查机房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将每月检修内容和巡查情况,作好记录。
4、每季度的检查内容:
(1)除完成每月检查内容,还要对室外摄像机防护罩进行清洁,确保图像效果;每季度视情况对机柜内部做一次除尘清洁,检查各部位的紧固及电器接触是否良好,并检查机柜内及机柜外线缆有无损伤及鼠害迹象;检查机房电源柜的主要开关元件是否良好。
(2)行政办应每季检查一次站内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对不落实系统运行管理职责、发现摄像头故障不维修,系统运转不正常不报修,信息资料管理不妥和值班管理不到位的岗位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监控报警运行维护责任制
1、我站的监控设备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电子监控系统中使用的监控设备由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我站应经常检查摄像机电源电压是否正常,转动是否有跳动,视频图像是否稳定,有无丢失,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维护维修。
3、监控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的防毒和杀毒工作,并经常为服务器及其设备进行病毒检查。
4、硬盘录像机和交换机等设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关闭。
5、对监控室的监控设备派专人专管,非监控人员禁止操作,对监控设备经常擦拭保养。
6、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迅速向站领导汇报,并向维护安装单位反映设备故障的具体情况,以便安排人员到达现场抢修。
7、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异常情况。对盗窃、故意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市运管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GPS)”的有关规定。提高对运行车辆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掌握车辆运行状态,促进公司道路运输安全,规范道路运输汽车行驶记录仪(GPS)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GPS监控平台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主管部门GPS管理系统联系,对所属营运车辆的运行速度。时间进行设定,指导和监督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
2、完善落实GPS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GPS 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3、将每月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上报公司客运部,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负责检查落实、整改到位。
4、对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车载GPS系统设备完好。
5、及时处理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上报工作。
6、做好GPS道路日常监控工作,合理安排值班时间。
7、将当月GPS监控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情况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8、负责GPS监控人员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操作。
二、GPS监控人员工作职责
1、监控人员必须保证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掌握所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饿准确位置、行驶速度和方向。
2、做好车辆监控的日常记录,上、下班的交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3、监控人员严守岗位和职业道德,不得拘私舞弊、瞒报和弄虚作假,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严禁发送黄色、反动信息和从事反党宣传。
4、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并根据报警信息对当事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当地110报警中心报警。
5、监控人员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
6、监控人员在没有特别的批示不得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
7、监控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各类型车辆在不同等级路段的时速规定对车辆进行时速设置,不得随意更改或不按规定设置车辆时速。
8、监控人员接到车辆违章超速报警时,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提醒或警告信息,要求驾驶人员降低车辆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每月底将车辆违章报表送公司安全科和运管部门。
9、监控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连续行驶时间和中途停车休息时间以及超长线路营运车辆中途更换驾驶员的规定,及时给驾驶人员以提示,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车辆,做好监控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监控人员应将需要的监控信息如:定位次数、违章车辆处理情况、值班情况、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数据分析情况等上报公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控管理平台。
11、做到平台软件及时升级,认真学习软件的各项功能。
三、驾驶GPS车载终端使用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并按有关说明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不得擅自拆卸或破坏GPS终端系统,不得用水直接清洗。车载终端系统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进行维护。
2、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随时关注终端系统信息。
3、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载终端是否良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正常运行。
4、营运车辆出车前向车辆所属公司监控管理平台发送车辆和驾驶确认信息,确保监控管理中心掌握出车时的真实情况。在车辆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驾驶员应逐条阅读完车辆终端的未读信息以便及时获取相关指令和提示。
5、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系统,不得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信息和虚假的紧急报警信息。
6、营运车辆驾驶员收到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7、为保证安全,只能在车辆停驶时操作使用终端,阅读相关信息或接听、拨打车载电话,车辆在进入加油站时。禁止接听、拨打车载电话或打开液晶屏。
8、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监控平台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示。
四、GPS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GPS监控平台人员奖惩制度
1、公司GPS监控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营运中的客运车辆实施监控的,发现一次对公司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的罚款。
2、GPS监控中对运行中超速、紧急报警等未及时提出警告或未上报有关部门的,发现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或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
4、在GPS平台上发送黄色、反动宣传信息的,发现一次立即下岗。
5、在没有特别批示下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的,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立即做下岗处理。
(二)营运客车驾驶员使用GPS奖惩制度
1、凡安装了GPS的车辆,营运情况下必须24小时开启,否则一次处以200元罚款,节假日加倍。
2、擅自拆卸或破坏GPS车载设备的车主自费修好方可进行营运。
3、平台发出指令后,两分钟内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元,一日内发生两起者,罚款100元;每月发生三次者,除罚款外,公司将取消驾驶员驾驶公司籍车辆的资格。
4、营运途中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重者加倍处罚,并处以驾驶员停运学习2天。
5、每月超速行驶次数达3次,罚款100元;3次以上者,除加倍罚款外,驾驶员停运学习两天,屡教不改,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
6、假报、误报信息者,每次罚款50元,重者加倍罚款外,停运学习3天。
7、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的,按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司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8、办理了出车手续,但不按规定随车携带,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200-500元,并下车学习两天。
9、GPS监控发现未办理出团手续的车辆擅自出团的处罚500-20xx元,并停车整改,驾驶员扣2分的处罚,取消年底评估资格。
一、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及巡检管理制度
1.1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1、为了做好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门房保安负责日常对监控系统的监测、维护、管理,承担起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以保障监控系统的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
2、在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对于监控系统的各种采集设备来说,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
3、每季度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室外温度应在-20 ℃~+60℃,相对湿度应在10%~100%;室内温度应控制在+5℃~+3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10%~80%,留给机房监控设备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4、根据监控系统各部份设备的使用说明,每月检测其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处理故障隐患,协助监控中心设定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
5、对容易老化的监控设备部件每月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如视频头等。
6、对易吸尘部份每季度定期清理一次,如监视器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屏幕的静电作用,会有许多灰尘被吸附在监视器表面,影响画面的清晰度,要定期擦拭监视器,校对监视器的颜色及亮度。
7、对长时间工作的监控设备每月定期维护一次,如硬盘录像机长时间工作会产生较多的热量,一旦其电风扇有故障,会影响排热,以免硬盘录像机工作不正常。
8、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监控终端及各种终端外设。桌面系统的运行检查,网络及桌面系统的病毒防御。
9、每月定期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进行优化。
10、以上工作必须形成工作记录表格备双方签字确认方为完成以上工作。
11、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信息服务: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抢修、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核。
1.2安防监控系统检修执行标准
①控制台
a、各控制器件运行正常,能实行切换定机,扫描式监视等;
b、操作键盘灵活、可靠;
c、电源锁开关完好。
②显示屏
a、各显示屏上监视器齐全、完好、显像清晰,符合设计要求;
b、各显示器接线清楚,无随意拉接线;
c、监视器安装牢固、可靠。
③电源设备
a、交流稳压电源工作正常、稳定;
b、各输出电路熔丝配置合理,没有不规范行为;
c、电源严格分离,交、直流电源分隔明显,无随意拉接线;
d、双路电源切换可靠、正常;
e、设备接地保护,防护等安全、可靠。
④摄像机
a、各摄像机工作正常、配置数量齐全;
b、带变焦距的摄像机应调节自如、符合性能要求;
c、各摄像机防护罩应齐全(特别是户外型);
d、各摄像机镜头的光圈调定正确,确保显像清晰,符合设计要求。
⑤录像机
a、所配录像机齐全,性能良好,符合性能要求;
b、各摄像监视点的信号,均能切换到录像机上进行录制(包括切换到备用录像机)。
(2)安保防盗系统
①电梯内对讲装置能与消控中心通话;
②电子防盗门
a、闭门器开关灵活,快慢二档行程明确,自动关门时确保门锁上;
b、电子密码锁好,且密码能修改;
c、键盘无损坏,不渗漏;
d、电源正常;
e、设备接地保护符合规定。
(3)楼宇监控系统
①UPS应急电源
a、输出电压数据,符合设备规定数值;
b、电源容量适中,无过载,熔丝匹配正确;
c、备用电源正常,蓄电池容量充足,能维持规定时间,切换迅速可靠;
d、接地保护符合规定;
e、各接点,可靠、无氧化现象;
f、外表无尘。
②输入/输出控制器
a、各电接点连接可靠;
b、各电板无尘、无氧化现象;
c、输入/输出信号正确;
③各执行机构(电磁阀、风阀、转换器等)
a、动作正确可靠;
b、机械部件清洁、无尘、无氧化;
c、温度、压力、流量传感器,数据信号正确等,表面无尘、无氧化现象。
1.3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注意事项
在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主要需做好防潮、防尘、防腐、防雷、防干扰的工作。
1、防潮、防尘、防腐
对于监控系统的各种采集设备来说,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如摄像机长期使用,防护罩及防尘玻璃上会很快被蒙上一层灰尘、碳灰等的混合物,又脏又黑,还具有腐蚀性,严重影响收视效果,也给设备带来损坏,因此必须做好摄像机的防尘、防腐维护工作。在某些湿气较重的地方,则必须在维护过程中就安装位置、设备的防护进行调整以提高设备本身的防潮能力,同时对高湿度地带要经常采取除湿措施来解决防潮问题。
2、防雷、防干扰
监控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防雷问题高度重视。防雷的措施主要是要做好设备接地的防雷地网,应按等电位体方案做好独立的地阻小于1欧的综合接地网,杜绝弱电系统的防雷接地与电力防雷接地网混在一起的做法,以防止电力接地网杂波对设备产生干扰。防干扰则主要做到布线时应坚持强弱电分开原则,把电力线缆跟通讯线缆和视频线缆分开,严格按通信和电力行业的布线规范施工。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浅议,提到‘安全’不论男女老少都知道这两个字,说到‘重要’似乎也都明白;再说起“安全”,有人就觉得是老生常谈,是多余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等等标语我们都能倒背如流,谁能不知道安全的重要;但普遍存在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或许是当今社会的安全意识主流;以下就几个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谈一些看法:架构定位问题: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如果安全管理部门定位在纵向坐标的上端,安全工作推广进行是没有问题的,但大多数企业都把安全管理部门放在纵向坐标的中下部,纵向向下是可以到底的,但纵向向上到顶恐怕就有难度,更不用说横向问题了。企业或多或少存在着重经营、轻安全现象;很多企业把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划在企业架构的末端,属于有责无权的地位;如果定位合理,安全管理自上而下逐级进行还是可以正常进行的,起码可以覆盖企业全部部门和员工。定位不合理就涉及一个执行力的问题,个别部门不配合工作怎么办;组织架构得不到保证,安全工作就无法有效地推广、落实、实施。众所周知,安全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确保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组织架构得到保证,职能才能得以落实;在组织架构上,政府可否仿效类似于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垂直管理,将各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直属各地安监局等政府部门管理;赋予安全人员相应的管理权利,提升安全人员的地位;让他们在企业有话语权,涉及安全的相关的文件资料须有安全管理人员签署才有效,让他们对安全工作敢说、敢做、敢管。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人员定位问题:现在很多企业对从事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的入门门槛起步要求较高;但进了门就由企业老总说了算,与其说要这些人对企业的安全负责,不如说对企业老总负责更为恰当;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执行力大打折扣的问题,被聘人员可以就安全问题对员工下达指令,但很多问题也可能是存在于领导层的问题,如果领导持否认的态度,他是否能向企业老总或其他领导下达指令,没有企业领导们的通力支持,他们说话办事就缺乏底气,他们敢说他们敢作吗,同时有些安全建议得不到重视,有些安全措施也就得不到落实。谈到安全管理就离不开人的问题,应该说做安全管理本身就是一个高危行业,很主要的原因是有些企业对于安全管理的不重视,认识不清,责任不清;安全管理人员往往既是安全管理人又是安全责任人。基于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各级政府更应该对安全管理人员做相应的保护和支持,让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里能挺起腰杆,而不是出现事故的替罪羊;让他们行使他们能够行使的权利,而不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开始便顶上了责任的大帽子,在企业效益和安全保障以及领导眼色之间权?,协调,并去推动那些他们难以推动的问题。让安全管理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安全人员得到应有的权利和待遇,才有更多的人愿意从事这个行业,热爱这个行业,才能真正的保一方平安。
管理定位问题:企业负责人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对安全的认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也就决定了企业安全工作的优与劣;企业领导层对主抓安全基层工作人员的态度,对安全工作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领导关注了、重视了,当然这不是表面上一句话的问题,需要有行动(级别待遇、工资福利、岗位津贴等),有实物(安全专用车辆、其他安全配备等),员工自然而然地就会对安全工作刮目相看,自然也会把安全工作看得比重大;如果领导对安全工作漠然视之,员工就会仿效,主管安全的就会无话语权,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难度就
3---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会加大,例行的检查及整改要求也毫无力度可言。譬如有些安全活动,企业负责人的参加,对于员工的态度、行为都产生着无形的影响,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企业负责人不参加,其部下就可能不参加或敷衍了事,员工就会效仿,久而久之安全上出现问题就不足为怪了。
以上的问题解决了并不意味着安全工作就一劳永逸,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有创新意识;安全无小事,安全是全体员工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企业员工主动的了解安全知识,按企业安全的要求去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使之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成为一种自觉心理,企业的安全目标才能得到保证。
1、为了安全监控系统保持正常运行,更好的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2、矿井监控系统的设备按制度进行维护,不得随意损坏,非专职人员不得操作。
3、各矿井监控室必须保持清洁干净,非专职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主控电脑,不准上网或玩游戏。
4、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实时监控采掘工作、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温度、水位及水速等环境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5、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矿长和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7、为确保监控系统的可靠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8、对主控电脑开关时,必须按程序进行,不得强行关闭或切断电源,导致电脑相关数据的丢失或损坏程序。
9、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10、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1)工作面甲烷报警浓度大于等于1.0%;断电浓度大于等于1.5%。
(2)工作面及回风巷一氧化碳报警浓度大于等于24ppm。
(3)回风巷甲烷报警浓度大于等于0.75%。
11、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12、风巷风速报警值不低于0.25m/s。
13、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传感器报警值大于等于26℃,断电值大于等于30℃。
14、主水仓警戒水位报警值根据本矿井水仓容积,确定警戒水位,水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为传感器报警值。
15、矿井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1)在主控电脑室干与监控无关的'事,特别是上网和玩游戏的。
(2)井下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的。
(3)台帐、记录不规范,报表不及时审阅签字。
(4)任意敷设或错误敷设传感器起不到监控作用的。
(5)监控员没有进行巡回检查,设备出现问题没有清楚的。
(6)监控室无人值班或监控员随意脱离岗位的。
一、控制室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每日做好值班记录。
二、不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监控设施。
三、监视所有摄像位置的图像,注意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即时通知班长,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四、对重点保卫区域和异常现象要做好记录和录像,以作必要时查证使用,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发生案件和突发事件时按重大案件处理方案和火灾发生处理方案处理。
六、当监视范围出现异常,如可疑人员出现等,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查看。
七、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学校保卫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或前来参观者,必须经学校或保卫处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不准在监控室内吸烟、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监控机房、设备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关闭电源,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学院保卫处领导。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1.职责
1.1保安队员负责日常监控中心的设施设备的'操作和对小区安全消防等各系统的监控,及时处理发现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2保安领班、主管和驻场经理负责指导、监管和每日检查。
2.执行细则
2.1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昼夜开通运行,设立24小时监控值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全面了解和严密监视小区的治安状况。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密切注意报警信号,严密监视电视画面,发现可疑的情况立即通知有关岗位保安和领班处理,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跟踪监视并呼叫有关岗位上的保安队员进行监控,必要时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2.2发现火警报警或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保安巡逻队员。除值班监控人员和门岗人员外其余保安队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查明情况,按照紧急事件处理预案执行。如为误报,应在设备上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2.3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监控室的安全、保密工作,电脑映像保存时间为7天,除部门主管及驻场经理外其他人员不得查看。
2.4爱护使用监控等设备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应立即汇报,通知检修,做好记录,保证设备完好有效。
2.5严禁无关人员及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如需入室参观、检查工作、维修,均应登记。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必须经本部门主管以上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
2.6保持监控中心内的环境整洁、卫生。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以及工作记录。
2.7保持与外围岗位保安联络畅通,每一小时与执勤岗位安全通报一次,确保人员安全及到岗。
2.8按照规定开启、关闭照明设备。
2.9保管物业区域的公共应急钥匙箱,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启用备用钥匙由领班启用,完成后填写突发事件处置表,并在监控记录中说明,报告主管。
2.10认真接听每一个投诉电话,语言规范,做好记录,并向领班汇报,由领班向有关部门传达做出处理。
2.11值班保安应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调试和作其他用途。
2.12图像模糊或跳跃不清时,值班保安应按正常程序重新操作,如无法消除故障,通知机电人员检查修复。
2.13如遇失去图像或失去报警功能等严重故障,工程部应通知厂方派员维修。
2.14机电人员每周检查红外线探头及摄像头一次,对报警迟钝、转动失灵、松动、生锈等故障即时维修;每月用清洗带清洗录像机一次,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2.15故障期间,巡逻保安须加强物业周边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2.16录像带标识清楚,保存一周,无可疑情况发生的可重复录像。值班保安严格按照一天一盒带的录像顺序摄录。
2.17保安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对可疑点放大摄录,并通知巡逻保安前往查看核实,以防止事故发生。
2.18用餐时间为半小时,不得在岗位上用餐(夜班除外)。并搞好环境卫生。
2.19当值时间不得在岗位上看书、刊、报纸,不得打瞌睡、睡觉。
2.20认真做好每天之当班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清楚并签名记录。
2.21 负责保障报警电话的畅通。
2.22 若有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中心,必须登记进入人员姓名、单位、进出时间和工作内容。《监控中心进出人员登记表》(pm-d1-001))。
2.23 在岗时需及时填写《岗位工作记录表》(pm-d4-002)。
3.监控中心操作流程图
监控中心
处警监视
紧急报警 火警报警 发现情况
按火警操作流程 报告领班
通知领班通知相关岗
详细记录
4.适用表单
pm-d1-001《监控中心进出人员登记表》
pm-d1-004《总控室值班记录》
pm-d1-005《监控中心查看影像记录》
pm-d1-008《光盘录制保存记录表》
第一条为保证校区内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长室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对监控室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第三条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监控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并协调处理。
第四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第五条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校安监控室操作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第七条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八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校负责人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方可查阅。
第十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十一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二条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提高教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的熟练程度。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经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即刻生效。
一、必须保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二、配备专职网路管理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三、配备的电话应固定在机房,并保证畅通。
四、保证中心站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雷、空调系统、usp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五、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运行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他网络相接。
六、机房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七、根据需要为操作人员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八、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九、必须配备制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十、必须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十一、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1、技术资料管理实行按月整理,分类登记,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年终入档。
2、安全监控原始备份数据资料,纸张要整洁干净、完好无损,备份磁带、移动硬盘、u盘要用专盒存放。
3、瓦斯记录、台帐、报表、分析汇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煤矿安全监控工作方面的文件、通知、通报等都要复印完整保存,防止丢失。
4、所有资料存放必须采取防火、防潮、防鼠、防蛀、防盗等安全措施。每月检查不得少于2次,存放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日常资料放入资料盒内保管,资料盒应统一整齐,存放有序,月末整理保管,年终编号入档。
6、资料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所有资料不准外传外借,也不准其它单位和个人调阅。
1.0目的
通过规范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规程,确保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
3.0职责
3.1当值消防监控中心的保安员负责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与管理。
3.2当值领班负责对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3.3保安部长不定期对监督和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0工作程序
4.1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负责对闭路电视的监控、操作和一般性的保养(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并留意设备情况,发现故障,马上报修。
4.2值班员应密切留意闭路电视的情况,与各岗位保持密切配合,发现问题,马上通知机动保安员到位处理。
4.3为便于查证,保障安全,保安闭路电视应进行录像,各重要出入口和重点部位应保持24小时录像。
4.4熟悉各摄像枪的位置,大厦主要出入口共分为三十个摄像点,分别为:黄华路大门,首层南、北大堂,西侧通道,东外围、南外围、西外围、八部电梯以及负一车场。
4.5保安员负责录像的操作,并及时换带,保证录像的完整性。
4.6换带时,应检查录像带的磁带是否干净。
4.7更换带后在《录像带使用记录表》上做好登记,并将录相带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保管好。
4.8每日应对设备表面进行抹尘,每周应对录像带进行检查,确保磁带能正常录制,每季度(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录像机磁头进行清洗。
4.9为便于查证,各出入口的录像内容应保存14天时间。
4.10消防监控中心应常保存备用录像带不少于2盘,如有缺少当值班人员应报告领班并负责提出购置计划。
4.11录像带在保存期间,未经部门领导或管理处领导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行放录。
4.12消防监控中心录像机属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专用设备,禁止放录任何外借录像带。
5.0相关记录
5.1《录像带使用记录表》/gr-260
5.2《闭路监控系统运行异常记录表》/gr-255
为保证物业安全及延长监控摄像系统使用寿命,发挥其正常功能,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保安应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调试和作其他用途。
二、图像模糊或跳跃不清时,值班保安应按正常程序重新操作,如无法消除故障,通知机电班检查修复。
三、如遇失去图像或失去报警功能等严重故障,工程部应通知厂方派员维修。
四、机电班每周检查红外线探头及摄像头一次,对报警迟钝、转动失灵、松动、生锈等故障即时维修;每月用清洗带清洗录像机一次,并填写《设备保养纪录》。
五、故障期间,巡逻保安须加强物业周边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六、值班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对可疑点放大摄录,并通知巡逻保安前往查看核实,以防止事故发生。
七、告知客户爱护监控系统,对损坏行为追究责任。
深圳金风帆物业景洲大厦管理处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HSE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公司HSE培训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规范》(Q/SY1234-20xx)和《HSE培训管理办法》(人事〔20xx〕35号)等要求,结合油田公司加强员工HSE培训工作的要求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HSE培训须立足岗位、满足需求、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HSE培训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各级负责人是HSE培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培训资源,建立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培训实施计划,确保HSE培训有效实施。
第五条人事(劳资)部门作为HSE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HSE培训计划,协调培训资源,并会同HSE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六条HSE主管部门协助不同岗位HSE培训需求识别,编制HSE培训大纲,对HSE培训的实施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更新、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评价与跟踪。
第八条员工接受岗位HSE培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需求分析
第九条HSE培训首先要做好需求分析,其需求分析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岗位基本技能要求;
-岗位风险;
-HSE管理规范、程序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工艺和设备变更;
-HSE审核结果;
-业绩考核结果;
-岗位能力评估的结果;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教训;
3---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应急演练与应急响应的总结;
-HSE业绩表现分析与改进机会;
-公司HSE方针、目标、指标;
-再培训等等。
第十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维护,应就培训需求与员工进行沟通,使其清楚地了解岗位要求的HSE能力及自己的知识、能力与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根据岗位风险和任职要求,分层次编制岗位HSE培训需求矩阵。包括岗位名称、培训内容、掌握程度、培训周期、培训方式等主要内容。管理层HSE培训需求矩阵参见附件1。
第十二条每年应对岗位HSE培训需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培训需求矩阵,并与下属员工沟通。当组织机构、经营规模、经营性质和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岗位HSE培训需求,更新培训需求矩阵。
第四章计划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直线领导依据单位培训需求矩阵及对下属的期望,结合员工现有能力,负责组织制定其下属员工的个人培训计划。个人HSE培训计划及记录参见附件2。
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十四条培训计划优先考虑在岗培训,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直线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及资深员工在HSE培训中的作用。
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实施者可以是企业最高管理者、员工的直线领导、HSE专职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的员工和专职教师,还可以是聘请的外部资深专家。
第十六条HSE培训的方式应以岗位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主要包括典型课堂培训、强化课堂培训、各种会议、专题讨论、岗位实际练习、网络培训等。
第十七条培训内容以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HSE管理理念、HSE管理制度、程序文件、操作规程等为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发布建设事业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中有关“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工程施工用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
第二章系统功能
第三条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由塔机运行信息采集设备和信息处置系统构成,是塔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当塔机运行时,通过网络实现工程项目地面监控和监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远程监控。
第四条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显示塔机当前运行的位置、起重力矩、起重量、高度、幅度、转角、风速等运行参数信息。
第五条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基本的力矩报警、重量报警、高度报警、回转报警、幅度报警、风速报警、碰撞报警、禁行区域报警功能,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应性和抗干扰能力,满足我区建筑施工现场工作环境,适合环境温度为—20℃————+40℃;
(二)各功能参数显示精度误差不得大于实际值的5%;
(三)塔机安全监控系统报警设限值必须符合塔机安全使用技术参数要求,且与塔机机械限位调整值保持一致;
(四)当实际值到达报警设限值时,或大臂、小车进入限制区域时,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能对操作人员和设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预报警,对操作人员预报警采用语音、蜂鸣等形式,对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预报警采用黄红警告色等形式,标准为:
预警———达到机械限位标定值的90%—110%;(黄色)
报警———超过机械限位标定值的110%;(红色)
(五)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能对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和统计,并对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简易诊断:
当塔机的某个方向动作值超过机械限位标定值110%时,司机未对塔机向安全区域操作,塔机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一次违章记录;
当塔机的某个方向动作值超过机械限位标定值110%时,机械限位不能及时切断对应方向的动力源,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发送机械限位的故障检修信息。
(六)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能记录保存塔机运行实时数据和预报警、故障诊断、开关机等信息。塔机实时运行参数每间隔1s记录一次,记录至少应存储最近1、6×104个工作循环及对应的时间点,保存周期为60天。
第六条地面监控部分应能实现实时报警信息显示、违规记录显示,故障诊断信息提示,历史运行数据记录和调取功能。
第七条远程监控应满足违章报警信息管理、主要包括对报警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提示和处置等功能。
第八条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有外接的标准com串口(db9)接口,能够与宁夏统一的数据接收器(数据安全卫士)进行连接,实现塔机运行数据发送。
第三章安装和调试
第九条各安全监控设备生产厂家(或产品代理机构)在组织加装塔机安全监控设备时,其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登高架设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并正确配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服从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安装过程中严禁更换塔机原机械限位装置,当确需更换时,须告知使用单位,更换具有合格证件的限位保护装置,并经型式检验合格。
第十一条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应安装牢固,且不得与塔机其他传动件发生干涉,加装时严禁在塔机主要承力杆件上施焊。
第十二条塔机安全监控信息采集设备线路应与塔机机械限位装置线路分开独立设置,当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不影响塔机机械限位保护作用的正常发挥。
第十三条塔机安全监控设备的调试必须建立在塔机机械限位装置调试的基础上,其报警信息值的设置应与塔机机械限位的调定值相对应。发现塔机机械限位未按照塔机使用规定调试时,必须先将塔机机械限位按照塔机的.安全使用技术要求进行调试。
第十四条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前须填写安装调试记录表,调试完毕后,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调试记录表对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功能和精度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不存在碰撞区域保护功能要求或塔机安装高度未达到50米以上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行选择塔机安全监控设备碰撞和风速功能;当塔机二次安装时,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将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功能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十六条对原厂已加装塔机安全监控设备的新购塔机或本办法实施前已安装塔机安全监控设备的塔机,其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也应满足本办法中第二章规定要求;不能满足的,须进行改进。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条凡在我区境内的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塔机上加装的塔机安全监控设备,须经宁夏建筑业联合会评审符合本办法中第二章系统功能的有关要求,并在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信息网公布。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选购经评审符合要求且在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信息网公布的生产厂家的设备。
第十九条塔机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单位在加装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前应领取识别标签(rfid电子标签码),对所加装的塔机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备案,配置统一数据接收器,通过“一机一卡一标签”实现工程项目、产权单位、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塔机适时运行参数系统性关联,并确保不同安全监控设备之间上传数据的统一性、兼容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如需对已加装的塔机安全监控设备进行更换,产权单位须通过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平台,提交更换申请,经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新的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在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前,应对使用的塔机加装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并将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功能验收表与使用登记审查资料一并上传至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当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对更换的塔机安全监控设备,严格按照功能验收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二条使用单位在办理塔机的使用登记时,工程项目中塔机凡未加装验收合格的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不予对工程项目安措费审核支付和参加“市级”、“自治区级”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
第二十三条使用单位应提供塔机安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网络环境,确保塔机安全监控系统与安全监督管理平台的数据进行通信,并确保塔机运行过程中网络不中断。在塔机运行期间,不得采取故意损坏设备、关闭电源等手段来逃避塔机的安全监控。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将塔机安全监控系统的报警、记录和分析指标,作为对塔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依据。对塔机安全保障应按照国家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规程中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塔机,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二十五条塔机操作人员接到塔机安全监控设备报警信息提示后,须谨慎操作设备,达到极限值时,应向安全方向操作,避免违章作业。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管理部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查阅塔机地面安全监控系统,对报警频繁的动作,及时提醒操作人员。当地面监控系统显示违章操作和故障诊断信息时,应及时制止操作人员的违章操作行为,并查看相应的安全装置,排除安全装置故障隐患。
第二十七条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定期自动对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塔机的违规操作信息进行统计和排序,并于每月30日对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平台中违章频次排序前30%的塔机信息进行公示,各单位应按时查阅信息,并在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开展针对性检查,并将检查记录提交本单位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定期自动对各辖区工程项目上违章操作的塔机信息进行统计排序,并于每个季度末对塔机违章频次靠前20%的工程项目在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平台上公示。各单位于季度末查阅各辖区工程项目塔机违规信息,凡因塔机违章频次排序靠前在网络平台上公布的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在公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对应工程项目上塔机的专项检查记录。
第二十九条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生产厂家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必要时更换塔机安全监控设备。
第三十条使用单位、租赁单位须建立塔机远程监控管理制度,随时查阅本单位塔机实际运行情况,发现违规操作行为或设备安全装置存在故障的,应及时组织检查和消除隐患,落实工程项目部塔机安全运行和违章纠正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实时监测工程项目部塔机地面监控系统,调阅塔机实时运行记录,对塔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工程项目部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在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平台上查看辖区内塔机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对精度和稳定性不符合要求的塔机安全监控设备,责令厂家限期整改。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抵触的,应从其规定,涉及的相应条款自动废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一、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20xx)及《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闽煤安监综合[20xx]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综合(20xx)3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
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
五、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中心站值班室的其他人员须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值班领导联系,批准后方可进入。被允许进入中心站的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搬运或接触网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中心站工作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ups设备的工作异常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须定期对机房空调进行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中心站监测值班员须随时观察设备监控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八、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班中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点、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交接清楚,对各系统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机身温度及环境温度、系统设备供电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格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九、故障处理完毕后,对于故障时间、故障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十、在监控系统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了解井下设备的运行状况,验证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并且作好记录。
十一、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十二、中心站所建立各种记录,监测员应认真填写,并摆放整齐,随时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符合达标工作要求。
十三、中心站操作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了解监测数据,能分析监测状况。
十四、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