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制度(精选27篇)
1、住宿员工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公共环境、室内、厨房、厕所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2、各住户门前的楼道要经常打扫,始终保持整洁,不往楼道上泼脏水、倒污物、倒垃圾和乱扔杂草、纸屑。
3、垃圾定点堆放,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楼道内无积存垃圾,严禁乱堆乱放乱倒垃圾。
4、禁止从高空向下抛洒垃圾,不得将花盆等物品放置在窗台口等地,防止坠落伤人。人人都要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好习惯,保证做到不损坏或不被别人损坏。
5、人人都有权力制止和检举乱倒污物、垃圾、乱扔杂草纸屑的违章人员,并对检举人给予通报表扬或给予奖励。
6、人人都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消灭蚊蝇害虫,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
7、生活垃圾一律按指定地点倾倒,乱倒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清除。
8、公共卫生实行分人分段负责,责任到人,楼层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清扫,保持干净,共创美好青年家园。
1、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综合性场所。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的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努力构建“室雅人和”的生活、学习环境。
2、学生必须服从学生处的统一安排,按所分配寝室、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
3、严格遵守住宿规定。不擅自留宿他人;学生除回家外,不得留宿校外;节假日回家须按时返校;男女生不互串公寓。
4、自觉遵守作息、门卫制度。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寝室,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公寓楼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晚上迟归的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
5、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的请假制度,凡因故夜间不在寝室就寝的都必须事先到寝室管理老师处办好请假手续;教学时间需回寝室的必须有老师开具的`正规请假凭据。
6、自觉遵守公寓安全保卫制度。离开寝室要随手关门;寝室钥匙不借给他人使用;柜子要及时上锁,钥匙要随手拔出。严禁偷盗或擅自拿用他人物品的行为。
7、严格遵守用水、用电管理规定。不浪费水电,严禁携带、使用电炉、热得快、充电器及其它电器设备;不乱拉电线(包括弱电线)、乱接插座。严禁携带、使用打火机、火柴、蜡烛、蚊香等明火。
8、自觉维护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张贴字画;不在墙壁上涂写、击球等;不在寝室内打扑克、玩游戏机;足球、篮球等体育器材一律放在管理老师办公室,不得带入寝室;严禁在公寓内吸烟、喝酒、搓麻将、赌博和变相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不观看和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不借阅、传播其他不健康书刊和音像制品。
9、认真执行学生公寓卫生管理规定。自觉保持公共卫生;各寝室须安排值日生认真履行每日卫生工作;积极参加每星期三的寝室大扫除。不在楼道内泼水、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物;不随地吐痰;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不得将饭菜带入公寓内食用。
10、爱护公共财物,不得任意破坏和调换、拆除公寓内设施,不私自将学校其他家具等物品搬入公寓。
11、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说话和气,待人有礼,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尊敬他人;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12、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寝室管理老师的管理和指导,不准无理取闹,甚至顶撞辱骂管理老师。
13、每学期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办理中止住校或申请住校手续。
14、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校资格、行政纪律处分的处理。
15、本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公寓是学生、部分老师、工作人员、外来参加教育、教学等活动人员居住休息的场所。为了保证在我公寓居住人员(特别是学生)有序居住、安全居住、舒适居住、健康生活、快乐生活,特定本管理制度。凡在我公寓工作人员、居住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其它外来人员、家长也应理解遵守。
一)、住宿规定1、学生、公寓职工、本校教职工、学校安排的外来公务人员都必须按公寓办公室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公寓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调换,也不得留宿他人。公寓职工、本校教职工、学校安排的外来公务人员入住和退房都要与公寓实物管理员办清相关领交实物手续。
2、室内配备的设施物品,不能擅自搬出或挪动位置。
3、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砸窗、撬锁,丢失或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要自觉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睡、午休铃响后,宿舍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准互窜寝室或窜床位睡觉,不准在宿舍内追赶打闹,不准搞危险性活动(含不准在上床嬉戏活动),保证安全。
5、晚自习后,住校学生在生活老师的带领下,排队有序安全回宿舍,有序地洗漱,熄灯铃响后立即安静入睡,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
6、若学生在家生病了,家长应及时治疗好后方能送到学校公寓住宿,并请生活教师协助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7、男士工作人员检查工作时,必须有女管理人员陪同一起。学生在洗澡、睡觉期间,男士工作人员、男士家长不准进入女生寝室,有事要找女生,只能由生活老师将要找的女生带到值班室咨询或探视。女生工作人员不得与大男生单住一室,不得在大男生洗澡、换内时接触身体。
二)、安全规定1、学生或入住公寓人员不准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过期或垃圾食品等带入公寓内;不准私拉电源、乱接电器、乱放点燃的蜡烛、灭蚊药片等。
2、学生或入住公寓人员有疾病必须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有关管理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医治,严禁隐瞒不报。“特殊学生”、有“既往病史学生”家长必须报告学校建立专档,以便生活老师特殊照顾和管理,家长一定要理解配合。
3、学生在公寓内,严禁打架斗殴;坚决不准在上铺追逐嬉戏、从上铺往下跳、站在上铺整理被子,不准在宿舍内搞危险性活动;坚决不准在楼房外窗台玩耍、在上下楼梯时制造紧张空气或推攘;不准向过道或窗外抛物或将头、手伸向窗外;洗漱时一定要在洗漱间进行,不准相互泼水、将水弄在寝室地板上。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4、非本校工作人员未经公寓办公室或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5、学生或学校安排临时团队人员在住宿时间内有事要出校门,必须在公寓办公室开据离校证明或给本团领队请假,严禁不假外出。
6、凡是贵重物品应交生活教师帮助保管,并作好记载,需用或回家时领取。学校安排临时团队人员由自己妥善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凡是有安全隐患的,人人都必须及时报告有关管理责任人,及时处置。
为了孩子的人生安全、大家的人生安全、个人和学校财产安全,学生、入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家长和相关管理责任人积极配合和监督。
三)、进餐规定1、学生要按食堂指定位子,排队有序进餐,文明就餐。饭前要洗手。
2、学生就餐时要听从食堂服务员和生活老师指挥,有事举手,轻声报告,严禁在食堂内大声喧哗、打闹、带体育用品在食堂餐厅内玩耍。
3、学生就餐要吃好、吃饱,不挑食、不浪费、不乱倒饭菜,餐后应把餐具放在规定的地方,保持餐厅内的清洁卫生。
四)、环卫规定1、生活老师要组织、指导、帮助学生搞好个人卫生。根据季节落实洗澡、换衣物等。夏季:每天洗澡、换衣物;春秋季:每周换内外衣2次,洗澡至少1次,天天换袜子和鞋;冬季:每周换内衣1次、外衣2次,洗澡一次。女生每周三洗头。洗澡、洗头、换洗衣物、鞋袜——幼儿和一年级孩子由生活老师帮助做;二年级由生活老师协助做;三、四年级由生活老师指导、协助做;五、六年级由生活老师组织做。每月由生活给学生洗床单、被套1次。放假期间由家长带回家洗,上学时将干净床单、被套再带到学校。
2、扎实做好流行病、传染病控防和生病学生关心、照顾工作。学生在公寓生病或意外受伤了,或患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生活老师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家长,家长必须立即到校,生活老师配合带孩子就医、照顾,若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赶到,可委托生活老师带孩子到指定医院就医。需在家隔离治疗的必须在家隔离治疗。学生有“既往病史”,家长一定要及时如实告诉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以便特殊照顾。
3、每天整理校园公区和寝室环卫,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寝室周边环境消毒。寝室内外门窗洁净、墙壁无蛛网灰尘。人人都要爱护校园和公寓环境卫生,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准乱丢乱吐,保证墙壁干净,地上无污渍、痰迹、果皮纸屑或其它废物。
4、每天室内生活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床铺干净平整。卫生间洁净明亮,无异味、无尿垢。
5、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公寓、寝室文化悬挂物和张贴物,造就浓厚的文化育人环境。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老年公寓管理制度范文
一、外出
入住老人外出,委托人须在入住合同上写明,同意外出,公寓给老人办理出入证,未办证的老人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有人随行,需请假经公寓批准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必须按时返回。老人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一律由委托方负责,服务公寓不负任何责任。
二、会客
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准在老人房间留宿,若需留宿,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会客时间为每日上午9:00点至21:00点,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的休息。
三、财物保管
入住老人自身不允许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入住,丢失公寓不予负责。
老人应妥善保管房间配备物品和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护理级别调整
入住老人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护理级别的,由中心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护理级别调整后,公寓向老人入住委任人发出调整护理级别的通知,委托人接到通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新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享受新级别所有的一切生活护埋服务。
五、就医
老人在公寓内就诊,治疗费、药费随时结算或每月结算一次,当月结清或在押金中扣除。如享受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疗,须提前告知老年,公寓按医保或新合疗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老人患病,需要转院治疗的,公寓及时通知委托人,重危老人,公寓及时送医院就诊。老人、委托人要积极配合,否则,后果自负。若需住院治疗,相关手续由老人委托人负责办理并陪护,如需公寓护理人员在医院陪护,每天支相应陪床护理费。
六、安全防护
公寓内有求助救护系统,老人因事、因病需要帮助或遇到意外情况均可在居室按铃求助。楼道及公用部位有通向紧急出口的的标识,如发生意外情况需要疏散,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疏散。
老人不得在室内抽烟、玩火,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到垃圾;
不准酗酒闹事、打骂他人和工作人员;不准将电炉子、灶具带入公寓,违者按规定处罚。
七、公寓就餐
根据不同季节及老人身体需要提供膳食,一日三餐。
1、早餐:提供牛奶或豆浆、稀饭、面糊、鸡蛋、馍、面包、小菜;午餐:提供三菜一汤、米饭、面条、馄饨、饺子、包子等;
晚餐:提供稀饭、馒头、炒菜等。
2、周定食谱,可供老人任意选择。还可根据老人需要或医嘱提供不同的软食、流食及其它低盐等特殊饮食,并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老人生活需要点菜加菜的,应提前一天提出要求,食堂进行采购加工,费用自理。
3、统一送饭菜到房间。外来人员不允许在老人房间就餐。
八、退出公寓
1、老人需要退出公寓,委托人应向公寓提出申请。
2、经批准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配备物品。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寓管理处定期和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2、在不受外界客观情况的影响下,保证公寓的供暖、供水、供电、供气、有线收视和通讯正常运行。
3、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4、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清理公寓楼区域内的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每天定时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随时清理公寓内公共部位的废弃杂物。保持环境整洁有序。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清理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擦洗各楼层及其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柜、楼梯扶手、护栏、电梯轿箱,更换电梯轿箱地垫;定期清理门窗玻璃、天花板、暖气片、管道等部位的灰尘;雨雪天气门口放置防滑地垫,设置提示牌等。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每天定时清扫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洗浴室、开水房、洗衣房;冲洗洁具、擦拭墙壁、拖洗地面、巡视检查设施设备、放置卫生纸、清理垃圾杂物、更换垃圾袋等。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随时放置卫生纸,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四、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或临时居住人员,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并注意维护车辆安全。
3、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住宿人员掌握基本的安防知识和技能。
4、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5、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安防事件,作好公寓综合治理。
6、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7、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未经允许,严禁留宿。
8、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五、绿化服务标准
公寓内绿化植物摆放位置合理、定时养护、保持叶面干净无灰尘,无病虫害、无枯死等现象;根据季节及时更换摆放花卉植物。
六、供暖服务标准
供暖期提前试水调试,按时送暖。保证室内标准达到16℃±2℃,及时处理供暖中出现的问题。
七、维修服务标准
1、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100%。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保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经用户签字确认方可离去。维修满意率100%。
2、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八、接待服务标准: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或住宿人员,及公寓居住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对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耐心地解答和帮助解决。
2、认真、全面、详细、准确地登记来访、住宿和公寓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备存登记资料,以便提供服务和查询。
3、按照公寓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住和迁出手续,保证公寓物品的及时回收,损坏处置,相关费用的收取结算;以及提示迁出人员个人物品的携带搬迁。
4、对公寓居住人员的信件报刊,及时准确地收取投递,不出现迟投、错投、漏投等差错,保护个人重要信件的安全。
一、在后勤产业处领导下,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住宿安排、寝室调整、清洁卫生、安全防范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三、制订学生公寓的有关管理制度;组织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带领职工优质、低耗、高效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定期召开公寓工作联系会,通报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五、协助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常深入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努力工作,把宿舍建成安全、规范、文明、卫生的学生之家。
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宿舍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
七、指导同学按照'文明寝室'标准,搞好寝室内务;定期组织对寝室进行生活秩序、清洁卫生、安全纪律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归档,作为评选'文明寝室'、'先进个人'的客观依据。
八、根据检查评比情况提出对'文明寝室'、'优秀学生'的表彰奖励和对较差寝室、违纪学生的处罚意见。
九、做好新生入学、实习生返校、毕业生离校时的各项组织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公寓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公寓中心和各校区公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公寓和各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寓各级部门都要层层鉴订防火安全责任状,要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分明。
二、加强宣传,要让全体员工及学生全面了解发生火灾的原因及防火安全知识。遵守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防火安全法规。
三、严禁违章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电加热器、电热杯、电褥子、电热棒、电梳子、电吹风、床头灯等电器。
四、严禁乱接电源、电线。
五、严禁超负荷用电、乱安或加粗保险丝。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炉、酒精炉等。
七、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吸烟、乱扔烟头。
八、严禁在寝室内、公寓内或走廊堆放垃圾,防止自然走火。
九、严禁在公寓内及公寓楼外附近焚烧废纸、燃放鞭炮等。
十、各公寓楼消火栓保持完好、灭火器放在方便固定位置,公寓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熟悉位置、数量、会使用。非火情不得使用灭火器。
十一、各校区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员、各公寓和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要做到日检和随时检查,校区公寓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公寓中心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对于检查出的防火隐患要及时解决。无能力解决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十二、熟悉火警及相关报警值班电话,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
一、执行《规范》(简称)不力的楼长,中心将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对于因执行《规范》不力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或给中心、学校造成较大影响、严重侵犯学生切身利益者,给予相应处罚:
1.因对本楼员工管理不善,本楼员工工作未达工作规范要求者,楼长应连带相同罚款;发生员工与学生打架、争斗,员工中有违章用电、偷摸行为及其它恶劣行为者,除对当事者予以相应处罚外,对该楼楼长予以每人次罚款20元,损失、影响尤为严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因对本楼值班员工要求、管理不严,造成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实施偷盗、骚扰、推销等,除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外,负责楼长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因未能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消防意识不强,造成本楼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动用明火等引起的火灾,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较大损失者,罚款200元,中心主任责任亦不可推卸,连同罚款200元;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罚款外,对负责楼长、中心主任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学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电话机、门锁、钥匙的收藏与发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成,以及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每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50元。
四、不服从领导、搞小团体、小帮派、因个人恩怨影响中心工作,给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使中心形象严重受损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尤为严重者,予以解聘。
五、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者,中心将劝其离职或直接辞退。
六、对执行《规范》得力,主动、有效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者,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为规范校舍和财产管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环境,特制订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期初、期末对学生公寓公物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发现公物损坏、丢失者及时处理。
二、爱护公物,不准在墙壁、门窗和储柜乱贴乱钉乱画,不得损坏污染玻璃、门窗、储柜、墙壁等,损坏、污染、丢失公物的,由当事人按标准赔偿维修,情况严重的处以价值2倍的'罚款。
三、保持公寓整洁卫生。宿舍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统一,每天三餐后及时清理卫生,定期开窗通风。不准在室内和阳台上泼污水、堆放垃圾,不准直接往楼下泼污水、扔杂物。定期换洗、晾晒床单衣物。
四、加强安全管理。不准在公寓楼上追逐打闹拥挤,不准在阳台、窗台前探身观望。学生贵重财物统一寄存到班主任处。不准私自接用电器,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学生离舍前锁门,休息前闩门。节假日关锁门窗,宿舍管理员或值班人员要锁好楼梯口栅栏门。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暴、防中毒等安全防范。学生来客须在门卫和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夜不归宿。舍长、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要在学生入睡前清查宿舍住宿人数。
五、遵守校纪,按时作息。按时休息,及时起床。不准上课时间无故在宿舍滞留。不准在公寓楼上大声说话、唱歌、吵闹,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抽烟、喝酒、打架骂人,严禁乱窜宿舍。
为加强我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公寓楼的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学校每学期要开展灭火技能演练,经常对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交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四、学校要对学生宿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和巡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
五、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学校每年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不负责造成损失的予以处罚和追究。
七、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吸烟;
3、 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汽油、煤气瓶、煤油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9、不准宿舍无人不关电源;
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1、宿管员为学生公寓财产管理责任和维修故障申报人,负责对寝室财产人为损坏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维修人员的要求,落实损坏赔偿费用,督促责任人将赔偿费用交财务室。
2、宿管员应加强对学生爱护财产、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每天有2次以上对寝室的主要财产项目进行认真查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落实责任人,及时报告维修人员维修。
3、学生入住寝室应相应保持稳定,宿管员管理公寓,也应相对保持稳定,学生入住和宿管员管理发生异动时,应通知总务处,搞好财产管理交接。
4、学生公寓维修故障由宿管员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及电话申报,对学生申报的故障,宿管员应事先到现场核实后再进行申报。维修人员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对维修人员未及时处置的维修故障,尤其是安全隐患和造成水电浪费的维修故障,宿管员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及时维修到位。
5、如因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维修处置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水电浪费,要分析责任,对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直一对追究法律责任。较大项目的维修和设施设备更新,则本着安全、适应的原则,由总务处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逐步实施。
6、维修人员进入寝室维修时,宿管员应及时主动配合,开好门,与维修人员一道核定人为损坏的赔偿费用,在确定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时,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到现场鉴定。
7、学生公寓分栋安装水电表,按入住学生人数核定用电用水量,超过部分由入住学生承担,同时与宿管员工资挂钩。
8、宿管员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应参照总务处维修人员的评议意见发放。
9、开展文明寝室、文明公寓竞赛活动,对评为文明寝室发给流动红旗,对评为文明公寓的宿管员给予表彰奖励。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2、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晨:起床时间,离寝时间。中午:午休时间。下午:休息时间。晚上:熄灯时间。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6)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7)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8)宿舍内禁止赌博,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0)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6)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7、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1、职工应遵守用电管理制度;禁止私自接灯、接插座,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2、保持楼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越窗或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3、不准随地泼水、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将垃圾或剩饭菜倒入洗涮间或厕所,违者将给予处罚。
4、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楼。
5、水、电无人使用时必须关好,水、电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报修。
6、妥善保管财物、现金和贵重物品,睡觉休息和室内无人时要关好宿舍门,宿舍钥匙随身携带。
7、严禁携带反动、色情、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进入公寓楼,严禁在公寓楼内观看和播发反动、色情、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8、严禁在公寓楼内赌博、酗酒、打麻将、打架斗殴及其他违纪活动,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影响安全的其他活动;严禁私自在公寓楼内从事商业活动;严禁在公寓楼拍打皮球、大声喧闹、噪音高于影响他人休息的任何行为。
9、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加倍赔偿。
10、严格公寓楼进出口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来客来访验证登
记制度,未经值班人员许可,不得将外人带入青年家园公寓楼。
11、严格遵守住宿规定,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将外来人员带进青年家园公寓楼,更不得私自留宿。严禁非公务男性进入女工宿舍、非公务女性进入男工宿舍,执行公务按程序办理出入手续后方可出入。
12、提高警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可疑人员要盘查;发生刑事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
13、严禁辱骂、殴打、妨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14、严禁在青年家园公寓楼内豢养动物。
15、青年家园公寓楼设门卫值班室,值班员负责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作记录。
16、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做到轻拿轻放,轻起轻落,轻推门户,严禁大声喧哗、嬉戏、吹拉弹唱,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为标准员工公寓日常管理。让入住员工公寓人员有一个平安、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利共同维护员工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
一、适用范围
xx员工公寓接待部门及住宿人员。
二、管理职责
1、之江管理部门:负责来住宿人员房间调配、上下班的交通车辆接送安排、房间钥匙的收发及日常总体管理。
2、秘书室:负责来住宿人员相关信息提供〔姓名、性别、国籍、居住起止时间、特殊要求等〕及相关事项的联络协调。
3、属地行政人事课:负责来住宿人员临时户口、护照签证等相关事项办理。
4、属地车队:负责住宿人员上下班的交通接送及相关事项的协助。
5、之江总务课:全面负责公寓的设施配置、维修保养、公寓的平安、卫生管理工作,住宿登记,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妥善处理公寓各类物业事务,确保住宿人员的'平安保护和环境整洁。发现违反管理规定行为要及时阻止、记录,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6、各相关事业部和关联部门协助住宿人员管理及各类矛盾协调处理。
三、管理流程
1、秘书室得悉来住宿员工人员的相关信息,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属地管理部。
2、属地管理部接到通知,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务课、车队等关联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并将住房安排告知各外员归属部门。
3、总务课接到通知,应提前备妥相关设施配置及后勤保障工作。
4、外员归属部门收到外员需求或投诉,及时反应有关部门处理。
四、员工公寓住宿人员须知
1、住宿来宾从接待部门或接待司机处取得房门钥匙和?住宿人员须知?和?公寓介绍?后,应查核住房各类设施,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2、外籍来宾入住次日,应将护照原件交属地管理部,由该部门安排专人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
3、住宿期间如遇困难或有不详之处,请与?公寓介绍?中的有关人员联系。
4、每套居室有三间卧室,在客厅挂有?入住安排?从中可知入住人员情况。
5、在居住期间,如发现室内各类设施残缺损害或故障,急者可通过紧急联络告之;缓者可以书面形式翌日送之江总务课。
6、需打国际长途请向接待部门申请登记,前往总务课购置管理卡。
7、未经公司登记同意,不得携带他人寄宿公寓,不得将门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8、保护室内各类家具、电器及生活设施,请勿随意搬迁移位和拆卸。
9、尽量防止全部电器一起使用〔用电量超负荷易跳闸〕,离开公寓时应随手关闭空调、电灯等电器,人为造成的财物损坏,应按价赔偿。
10、需要清洗的衣物请放于各自卧室座椅上,以便清洁工分类收集及时清洗。
11、上班交通车,半山工厂7:00整;之江工厂7:18整在公寓大门外路口等候。请提前候车,过时不候。
12、居住期满离开本公寓前,请仔细检查自己的行李衣物〔特别是贵重物品〕切勿遗留。离前将全套钥匙如数交给接待部门或接待司机。
13、违反以上条例者,将通报日方所在部门,追究相应的违规责任。
五、联系方式
〔略〕
六、修改履历
本管理条例自文件公布日起施行!
xx公司总经办
x年xx月xx日
第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 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 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 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为了加强员工公寓楼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住宿员工有一个洁净、舒适、安全、文明、和谐的.宿舍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公约,望广大职工严格遵守。
1、住宿员工在行动上自觉遵守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2、不得在宿舍内聚餐、斗殴酗酒、赌博等,严禁存放一切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及书籍。
3、不得进行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标准宿舍(1-7层)。
4、提高防范意识严禁违章用电、翻越阳台、注意防火、防盗、防爆等。
5、不准随意堆放物品,杂物入筐,不准乱泼、乱倒、乱吐、乱抛、乱砸;衣服、鞋、袜等要及时清洗。
6、室内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铺张浪费,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关,杜绝长流水现象。
7、不得在宿舍内的墙面上乱写乱画、乱张贴、房间内不准进行不健康的文体活动,不得干扰他人休息、归宿。
8、室内卫生清洁及设施日常维护(如漏水、更换灯泡、上下水疏通等)由住宿本人负责维修。
9、宿舍内所有配备的设备均为公寓楼固定资产,不得搬出或转借他人,每个职工必须爱护,如有损坏、拆改或丢失,按原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若恶意破坏者按原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学公寓的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公寓生活环境,力争达到“任何时候可以接受检查、参观”的管理目标,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学生公寓实行寝室长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班级选出负责的寝室长,各寝室长对本寝室内卫生和值日卫生负责。寝室长排出寝室卫生值日表,每天督促检查本寝室的卫生工作,并负责检查,如有不良情况,应该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及时处理。
二、学生每日早饭后,将寝室内打扫并用拖把拖干净,并整理好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和寝室内。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寝室、楼梯洗澡刷牙、大小便、踢球、焚烧纸张等,不得在过道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倒水吐痰扔垃圾,不得将塑料袋、饭菜和其他垃圾向厕所倾倒,否则很容易造成堵塞,不准在走廊里刷牙、倒水、洗衣,晾衣服时待水干后再拿进寝室。一经发现便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相应的扣除班级目标管理分数。
四、学生有责任维护寝室的整洁。任何人不得有污损公物的行为(包括在墙壁上乱敲乱画、乱贴纸张、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是有以上行为一律视为违纪,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相应的扣除班级目标管理分数。
五、检查时间:(每周以一、三、五大扫除检查时间为主,其他时间随机;方式以学生会和校团委抽查干部检查为准,具体由政教处负责。)
六、寝室评价标准:
1.门窗不清洁、玻璃不干净,室内有糊纸及粘贴物者,扣0.1分。
2.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不干净、有蜘蛛网者,扣0.1---0.2分。
3.鞋子、桶子洗漱用品(毛巾、漱口杯)等物品摆放不规范、整齐者,扣0.1---0.2分。
4铺盖叠放不整齐、不按要求统一朝规定方向摆放者,按人次扣除0.1分。
5.垃圾不及时清理,室内堆放垃圾者,一次扣0.3分。
6.寝室没有打扫,一次扣0.5分。
7.寝室内发现吸烟、赌博、放鞭炮、随地大小便者一人一次扣除1分。
8.打扫公共卫生区的班级,必须将过道、楼梯拖干净,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池,未干净者,一次扣除班级0.2分。
9.打扫公共区域的班级必须负责关好水龙头以及公用区域的电灯,违者一次扣0.1-0.3分;
10.洗漱间、厕所,必须每日冲洗,便槽内不得有淤积物,未打扫干净者,一次扣除班级0.5分;如厕所堵塞,打扫公共区域的班级的寝室长应该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
寝室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场所,全体学生必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健康、洁净优美、安全舒适的优良环境。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寝室要有清洁值日表,值日学生坚持每天对室内外进行拖地、洗擦。
2、门窗玻、天花板、墙壁保持洁净,元灰尘结网。
3、阳台、地面、水池洁净。室内外无垃圾场,无污泥积水。
4、室内备有垃圾桶,及时泼倒入灰道。
5、严禁在室外楼道大小便。大小便入池,且及时冲洗,保持便池洁净无气味。
6、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更衣,勤洗晒被衣。
二、内务整理管理制度
1、被子叠豆腐平,放成一条线,垫絮床单整平,平如镜。
2、床栏严禁搭挂衣物、袋子等。
3、毛巾、衣架等挂凉在铁丝拉绳上。
4、鞋子摆放一条线。
5、盆、桶摆放一条线(或叠放)。
6、清洁工具:撮子扫把放在卫生间角落,拖扒挂凉在卫生间或阳台上。
7、衣色、碗、濑口用具分类分层放入壁柜或水池边上。
8、其他零小用品、妥善放置,确保整洁美观。
三、日常生活管理制度
1、按时洗澡,按时就寝,不准在室内喧哗、吵闹、斗殴。
2、不准吸烟、喝酒、打牌、下棋等。
3、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泼。
4、节约用电用水,随手关电关水。
5、自觉整理床铺,按要求收拾放置好自己的物品。
6、不损害他人利益,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四、财物管理制度
1、学初进行财产登记与班主任签订责任合同,期末进行财产清理与班主任结奖赔账。
2、开展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公物和学生私人物品的.活动。
3、对门、窗、床、水管笼头、电器等损坏,视损坏程度,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4、清洁工具铁撮、垃圾埇、拖扒,每学期只发一次,损坏丢失自赔。
5、室内财物损坏要及时报告值班室。
五、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在室内吸烟、玩烧纸等。
2、严禁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严禁私接电源,使用电器。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
5、严禁携带管制刀具,铁棒等入室。
6、严禁在床边、床上、窗台上等不适室占放蚊香。
7、严禁破坏电线路,不得随便接触电源。
8、严禁在室内嘣跳、打架、斗殴等。
9、加强防范意思,严禁他人入室。管好钥匙,人走锁门。
10、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值班室,出现险境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学校配有公寓楼专管员,对学生宿舍实行量化管理,评比“文明寝室”和“满意寝室”,坚持每月量评,期终总评,奖惩挂钩,确保管理上台阶。
一、 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接好当班时的安全等情况,接班人要阅读工作日记,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待好当班时的安全等情况,接班人要阅读工作日记,交接班时间为每日早8:00,特殊情况无法正常交接班,由安保处临时调配。
二、 例行检查制度
值班人员对本楼进行检查时,先定1-2名门口固定值班岗,余人上楼检查。
(1) 早晚检查制度。负责检查公共场所设施和照明损坏情况(包括寝室,走廊的门窗、灯具是否有损坏)、门窗安全情况(每层楼窗是否关严,插牢)等。检查楼内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督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不定时检查学生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使用酒精锅(炉)、点蜡烛等违纪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违规人姓名,班主任姓名等相关内容,对检查中没收的违规物品必须及时上交安保处并登记,严重情况及时报告。
(2) 对晚归或有特殊情况出去的学生必须经学院值班领导、学生处值班领导批准并做好详细记录,一并将学生名单交安保处存档。
(3) 熟悉有关消防知识,准确掌握本楼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加强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看管,如发现挪动、丢失、损坏,立即报告保卫处。熟悉楼内安全通道,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定位保存好安全门钥匙,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疏散本楼人员。
(4) 风、雨、雪天气及时关好楼内门窗,检查是否有漏水、渗水情况。夏天做好防汛工作,冬天做好防冻工作,并注意检查楼内暖气的'跑、冒、滴、漏情况。发现楼内有异常声音或异常气味,注意检查,及时上报。
(5) 宿舍楼内有库房的,门卫要严加管理,以防物品丢失或受损。
(6) 有权制止任何威胁宿舍楼安全的行为,发现楼内有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安保处。
(7) 重点防火,防高坠事故,对3号和4号楼,确保两楼安全过道畅通,要进行疏散演练。
(8) 负责做好学生的服务性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9) 值班人员在工作中要统一着装,热爱学生、态度和谐、语言文明、行为得体。要人性化管理。
三、 出入宿舍人员管理制度
(1) 在班主任的参与和配合下,准确掌握本楼住宿学生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在短期内(上岗或新生入住一个月内),根据宿舍学生住宿名单,学生证认识学生,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
(2) 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和会客登记制度,严格检查凭证出入,非本楼人员禁止入内(执行公务除外),对于违反进出门管理规定擅自进楼的学生和院外人,门卫有责任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安保处及相关领导,家长需经过学生本人确认登记进入,离开时需填写离开时间。
(3) 禁止一切推销人员在宿舍销售物品,如发现立即阻止并要及时报告安保处。
(4) 严禁学生带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上楼,禁止学生带酒进入宿舍。
四、 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负责保管宿舍楼寝室及安全门钥匙,做到定位存放,不丢失,做好交接班登记。
(一)宿舍楼寝室钥匙管理
(1)宿舍楼房间钥匙共两套,一套为备用钥匙,由门卫做好标记,存放于各楼的值班室钥匙柜内,另一套学生日常使用,由学生自己保管。
(2)宿舍楼门卫对备用钥匙进行统一管理,每天交接班时负责核查钥匙的数量和位置,发现钥匙数量减少或窜位,应及时更正或报安保处。
(3)学生因特殊原因取用备用钥匙时,值班员问清情况,对照出入证,确认是本室学生后,方可将钥匙交予本人,并做好登记,钥匙归还后注意检查是否被更换,注意登记。
(二)宿舍楼大门钥匙、安全门钥匙由门卫妥善保管,做好标记,定位存放,对安全门钥匙每周至少试用一次,发现不好用立即报修。
五、宿舍楼开、关门,供电管理规定
(一) 门卫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关宿舍楼门,宿舍楼大门早6:00开门,晚22:00关门。
(二) 宿舍楼没晚23:00断电,断电后如发现有不断电情况,日常使用中如发现有电柜不走字、无故跳闸等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安保处并做好记录。
(三) 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电控柜,禁止私自在断电后为学生推闸供电。
六、 物品登记制度
学生携带电脑、打印机、行李等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楼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携出证”。并做好登记。禁止携带楼内公用品出宿舍楼。
七、 宿舍楼内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1) 学生受伤、生急病应据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和学生处、值班领导或班主任。如情况紧急,应边抢救边上报边联系。
(2) 学生宿舍内如有火情应快速灭火,并及时上报。
(3) 宿舍楼内学生打架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学生处值班领导。
(4) 宿舍被盗首先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安保处值班领导。
编后语:安保处恳切希望广大教职工、学生配合并监督安保,为共建美好和谐校园,我们一起努力。
一、能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二、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楼道、楼梯、水房、厕所卫生打扫三次
2、每天每次放学提前十分钟打开个宿舍房门,严禁钥匙给学生。
3、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锁门,并检查宿舍卫生进行登记,把每天检查结果上交政治处。
4、晚睡(午休)督促学生尽快入睡,并对不听劝告者进行登记,上交政治处,对严重违纪现象(打架、赌博、破坏公物、留宿他人等)应及时报告政治处。
5、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6、校领导、政治处人员、值周员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指正,若两次仍不改变的学校可以随时解聘。
7、每学期签订一次协议。
为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系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损坏严加处理。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1、凡住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的管理制度。
2、服从管理,虚心接受老师意见,正确对待老师批评,不准当面与值班老师发生顶撞。
3、宿舍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负责卫生、纪律、晚自习等制度的管理。
4、每期按时交住宿费,按时参加宿舍会议。
5、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睡觉。就寝住校生原则上不准请假,如要请假,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和寝室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离校,返校后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进行销假,(周末可以回家),如有病能坚持上课不准请假。
6、住校生晚上9:00后不准出校门,不准夜不归宿,否则责任自己负责。
7、周末、节假日无课期间不准在学校留宿,否则出现问题本校不承担责任。
8、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在寝室打架闹事、从事影响别人休息等活动。
9、不准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打球,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
10、食堂饭菜、外购食品、零食不准带入宿舍(方便面和面包除外)。
11、住校生不准以任何理由将非住校生带入寝室,更不准留宿;不准把非住校生的物品带进寝室存放;不准把寝室钥匙交给非住校生使用。
12、男女住宿生禁止在宿舍内互串,不准谈恋爱。
13、不准把小动物和自行车带入宿舍内。
14、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别人寝室,不得私自拿别人东西,未经允许不准把大型玩具带入宿舍。
15、上课期间不准擅自回寝室。
16、贵重物品、现金自己妥善保管,如在寝室丢失自己负责。
17、宿舍内有空床时,不准堆放箱、包、书等杂物。不准存放刀、铁棍等有碍安全物品,未经允许不准更换床位,不经允许不准自带箱子、凳子、桌子等物品。
18、不准在宿舍内乱涂、乱划、将水乱泼。
19、
①宿舍内电路不得乱拉,不准用蜡烛、打火机等易燃物品,不准将火种带入宿舍,不准在宿舍内烧开水
②周一至周六不准在宿舍内扯绳洗晾衣服。
20、爱护公物,损坏东西要赔,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本室人员知情不报,因而查不到责任人则有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负责赔偿。
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凡违反者,除批评教育外,按以下条例执行。
注:本学期
1、凡违反制度条例1次的,值日一周,并写出检查保证;违反制度2次,回家住宿1周;3次取消住宿资格。
2、凡违反制度条例情节严重的,一次取消住宿资格并通报校方处理。
3、凡违反以上条例的要在违纪本上登记。
4、缺勤(只中午住晚上不住的)取消住宿资格。
5、晚上按就寝时间就寝,凡迟到者除写检查保证外,责令回家住宿一周。
为加强教职工公寓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与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入住条件
距离学校2公里之外的单身未婚教职工。已婚职工确需入住需经学校研究同意。
第二条 申请入住手续
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缴纳50元押金后安排住宿,职工在入住之前要清点好室内配置物品及设施并签字存档。
第三条 办理退宿手续
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派人清点室内物品确认无损后发还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本公寓为单身未婚职工公寓,凡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需在2周内搬离该公寓。
2.本公寓为双人标准间,如有一人搬离,学校有权调配职工住宿。
3.职工必须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宿舍只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或带外来人员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严禁在房间内聚众喝酒、赌博。严禁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5.自觉爱护公物,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动和拆毁,不得私自加装或调换门锁,不得在室内墙壁上打洞、乱钉、乱写、乱画,不得乱拉乱扯电线、网线、绳索等,丢失损坏公物者应赔偿。
6.严格遵守用电制度,宿舍内禁止使用电水壶、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电暖器等电器。
7.严格落实学校的各项要求,晚8:00以前必须返校,22:00熄灯就寝。
8.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严禁向公共场所(楼道、楼梯口、窗外等处)乱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摆放灶具或做饭。
9.各楼层负责人要管辖好楼层的安全、卫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卫生值日。
10.同志之间要相敬互助,和睦相处,提高防盗防火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异常要同舟共济,一致对外,并及时报警。
11.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出入要及时关好门窗。
12.节约用水用电,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
13. 居住朝阳面和阴面房间的职工,每年寒假开学前对调一次。
14. 不得将学生带入公寓。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由公寓服务中心负责,每年新生进校前,公寓服务中心根据男女生招生人数,按院(系)、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并建立学生宿舍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公寓服务中心签订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入住公寓安全协议。
(2)学生入校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即可住宿。宿舍内家俱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3)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学生住宿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学生要服从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与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2)毕业生将个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宿舍反馈单上签字后完成退宿。
(3)学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由该宿舍全体同学均摊。
(4)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5)为了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6)其它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转学、退学、参军、出国、国内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须在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经所在院(系)、学生处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楼开、关门时间: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员值班制度;
3、来访亲友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管理人员许可后在公寓会客室接待;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公寓;维修人员在本楼楼长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
4、在规定的上课期间,楼长要逐个对宿舍进行检查登记,每日将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登记上报;
5、宿舍内除学生个人用品、换洗衣物、洗漱用具、书籍文具外,其它财物分别存入银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 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寓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和剩饭菜。厕所使用后应随手放水冲洗并关好阀门。
2、学生宿舍每天产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扔向楼下。
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以免影响宿舍卫生,传播疾病。
4、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手间墙壁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壁纸、纸张、字画、对联、广告和启事等,宿舍只可简单装饰,不得装修。
5、公寓公共卫生由清洁员每天打扫两次,清扫卫生间时学生要主动配合。
6、保持室内清洁,自觉整理内务,不得在宿舍内挂围帘、挂吊床和铺泡沫地垫。值日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按卫生考核标准清扫室内卫生。
7、每月进行安全卫生优秀宿舍评比活动,对优秀宿舍进行挂牌表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
四、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请举报,公寓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并替举报人保密。
1、在楼内、宿舍中有异常情况,并感觉有可能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例如: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违禁物品。
2、在宿舍内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3、楼内有推销、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的。
4、宿舍内使用违章违纪用品的,如;热得快、酒精炉、电热毯等。
5、有学生在宿舍及楼道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有偷电、破坏电气、消防等公共设施行为的。
6、在宿舍内吸烟、从宿舍窗户往外扔东西、攀爬阳台的。
7、在床上安防电源插座,在台灯、电脑等电器上覆盖衣服、报纸、书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违规物品的处理程序
1、没收物品:
(1)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禁物品,如赌ju、非法宣传品等,楼管将没收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进行口头教育,
(2)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自担后果。
(3)态度恶劣、不服管理者,报请相关部门全院通报批评。
2、暂扣物品:
(1)暂扣物品包括: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违规电器包括:带电空载充电器、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棒、电热水壶、电磁炉、电热丝炉、洗衣机、小型甩干机、电饭锅、电煮锅、电熨斗、电手炉、电暖气、转换插座、暖宝宝、挂烫机、豆浆机、饮水机、蒸蛋机、煎饼机、咖啡机、迷你冰箱、电吹风、电夹板、卷发器等电器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蜡烛、酒精、液化石油气、酒精炉、液化灶等。
(2)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楼管将查扣违规物品,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3)对于想取回暂扣违规物品的学生,可在学期末按流程办理手续。先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处分,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火灾等事故,自愿承担责任。检查需由辅导员签字,辅导员签字后交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
(4)将签完字的检查交给公寓服务中心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将暂扣物品归还学生。
3、收缴动物:
查房过程中,在公寓宿舍内发现饲养动物的,对动物进行收缴,遣送放生处理;对饲养人通报相关院(系)处理。
4、处理物品:
(1)查房过程中发现经营性商品、酒精类饮品、围帘、吊床和泡沫地垫等违规物品时,限期一周内由学生自行处理,同时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如再次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2)限期未处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务中心查扣。对查扣的物品,两天内无人认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