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合集(精选34篇)
为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载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使用必须取得有市区技监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电梯有总务处专人负责管理,运行锁钥匙专人保管,需用时有专人开启运行,使用完毕及时关闭停运。
三、电梯每月两次由专业(有资质)的.电梯公司派专人进行维保。维保有记录。
四、每年按期进行电梯年检。年检合格后再运行使用。
五、电梯机房门钥匙专人保管。非电梯专职维保人员及学校电梯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
六、电梯进行维保时,电梯门前设明显的作业指示牌告知,此时一律不得使用。
七、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行。遇到故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修。
八、电梯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运载,未经学校领导准许,不得运载。
九、使用电梯装运物品,要注意保持电梯轿厢内的整洁卫生。
十、电梯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和搭乘电梯人员都必须切实遵守本制度。
一、电梯必须在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且《合格证》必须张贴在显著位置。《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电梯司机必须统一考核后持证上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
三、制订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人手一册,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电梯的钥匙由电梯操作人员及电梯维护管理人员持有和管理。
五、为保证电梯运行安全,电梯维护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定期进行安全机构运作试验及整体性试验。
六、制定乘客须知,张贴或悬挂在电梯轿厢内,向乘客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对人为破坏电梯设备的要责令当事人赔偿。
七、电梯乘坐人员在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常或出现故障时,不得自行处理,应立即拨打报警求助电话。因乘坐人员自行处理,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及对电梯造成的损坏,由乘坐人员负责。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告示牌。
2、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电梯管理员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学习参观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4、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突然到场检查,当值人员在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
5、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打牌、睡觉、喧哗等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6、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电梯机房,未经书面批准和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防火门、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批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
8、机房的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品。
9、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的原则。
10、保证机房内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11、机房内应清洁无杂物,设备表面光洁无尘,电气控制箱内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12、保持室内温度在5℃-40℃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设备,但通风必须满足机房要求。当机房温度在≥35℃时,开启机房空调。
13、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严防机房顶、墙体渗水、漏水和鼠害。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须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在身体条件许可情况下,才能进行维修作业。操作前不能饮酒。操作时精力集中,不做与电梯维修保养无关的事。
3、进行维修操作时,维修主持人负责现场操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电梯司机和其他电梯维修人员应听从主持人的指挥。
4、维修操作前,维修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对需用的维修工具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5、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患措施,备好灭火器材。
6、禁止在井道,底坑和轿厢顶上维修操作时吸烟。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维修现场。
7、每次在井道、底坑、轿厢顶维修时,均应在相应场地设置警示牌。
8、在进行人工盘车移动轿厢前,应先断开电源总开关。
9、在打开厅门进入轿厢或轿厢顶之前,应看清轿厢所处的实际位置,不可贸然进入。
10、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一、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修单位(维保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电梯正常运行及安全负责,不能以质量保证替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每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
二、工程部负责对电梯的日常运行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讯和报警系统安全可靠,每月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录于《月维修保养记录表》,确认电梯的安全系统是否可靠,电梯巡视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电梯各部门的维修保养质量是否合格,在电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责令维保单位限期整改。
三、每年度应对电梯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维修保养的资质证明,安装改造大修的资质证明和现场维修工的各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确保其有合格资质。
四、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严防事态扩大,责成电梯维保公司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椐,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1、施工电梯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研究。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施工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3、施工电梯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4、施工电梯安装后,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施工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5、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施工电梯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坠落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6、施工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7、当施工电梯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万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末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8、施工电梯在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9、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当施工电梯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动,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有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
1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某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和《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结合本市电梯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各公司所从事的电梯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以及本办法。
2.所有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和保养的人员,必须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的方可上岗。
3.各公司工程、维保部门在电梯安装、维修施工前需由专人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告知手续应及时归档。
4.电梯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在电梯操纵盘上方设置核发的铭牌。
5.各公司工程部、维保部应提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在安装完成后应报电梯检测机构检验,并协助使用单位完成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的有关文件必须及时归档。
6.各公司工程、维保部门的电梯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商会的`安全主管领导,同时各公司主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处理故事。
7.事故处理后应向商会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商会将开专题会议对事故进行分析、通报。
8.各公司维保部应告之电梯使用单位在轿内或出入口张贴《乘梯注意事项》,乘梯注意事项可由各维保单位编写并向使用单位推荐。
9.各公司维保部门应将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方案进行全员培训,并在电梯机房张贴。
10.各公司工程部应严格电梯安装、维修的质量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允许交付用户使用。
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内容
为防止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司梯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司梯人员安全操作守则:
1)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f、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a、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b、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c、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d、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e、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f、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g、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h、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i、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一、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工作内容。
二、将《电梯准用证》张贴在电梯的显著位置,在电梯轿厢明显位置张贴维修保养单位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三、加强对电梯消防、卫生的管理,请勿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极不文明的行为。
四、在能够接受警报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向有关部门及维修保养单位报告。
五、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任何意外事件,应利用轿厢内的警铃和通讯装置或拨打“安全检验合格证”上的维保电话与维修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等待援救。在此情况下,在轿厢内不动是最安全的举措。轿厢内的空气足够您的使用,切勿强行扒门逃跑。
六、运送笨重脏污物品要由专人负责,并遵守有关规定,切勿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七、电梯前设有“停用”、“检修”等字样标志时,请勿靠近或强行使用,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八、每年向主管验收部门提出申请复验报告。
九、电梯机房门钥匙和厅门三角钥匙需交专人管理。
1、一般规定
①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③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硬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④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⑤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⑥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⑦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⑧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电梯安装
①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②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剔墙、打设膨胀螺概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③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④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⑤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⑥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粱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锕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⑦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人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安装配重块应放人一端再放人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x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对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⑧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电梯调试
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限速器调整完毕。
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②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③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④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⑤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人梯井。
⑥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⑦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⑧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梯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⑩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①①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①②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①③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②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③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④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
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⑤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按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或“复工、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二、从事电梯操作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三、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
四、严禁违反安全规程。对于违反规定、规程的行为,操作者有权、有义务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禁止将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六、建立梯工作日志,实行交接班记录。
七、机房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维修人员离开时,即行锁门。
八、电梯出现异常,电梯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或维修人员。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先确认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二、每日开始工作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检查有无异常现象。检查清理厅、轿门地坎有无异物。
三、轿厢运载的物品不得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经保安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电梯出现故障,应停止运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五、运载的物品应尽可能稳妥地放在轿厢中间,避免在运行中倾倒。禁止采用开启轿厢顶部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方法装运超长物件。
六、电梯操作人员应劝告他人勿乘载货电梯。
七、当电梯使用完毕后,电梯操作工应将轿厢停于基层,并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轿门。
八、电梯检修时,应在厅门处挂“电梯检修停止运行”警示牌。
九、打扫机房设备卫生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十、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一、进行维修保养时,应由至少二名持证人员进行,确保工作安全和维修质量。
二、电梯在检修时(包括加油)应在首层厅门口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在作检修运行时,不准载客,载货。
三、经常对机房进行清扫和巡视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正常现象。
四、每次维修后应检查各种开关、按钮是否工作正常,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并将电梯上下运行一次,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是否跌入杂物,以免影响厅轿门的正常开合。
六、应注意不让雨水、灰尘侵入机房,并注意机房的温度调节。检查平层准确度有无显著变化。坑底应保持良好通风、干燥、清洁,发现有积水应及时排除。
电梯管理规定
电梯是本单位产品输送产品、物料主要工具,除特殊情况以外,严禁一切人员空载上下运行,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并做以下规定,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
二、货物运载时操作人员应爱护电梯,不得连续按动或敲击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
三、无特殊情况人员不得随意乘梯,电梯只能用作运载产品上下运行。
四、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厢内乘客应按动警铃,在发出信号后安静等待,由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开启轿门,禁止乘客打开轿厢安全窗,敲打、撬动电梯轿门及设施。
五、用电梯运载其他非生产物品需报公司主管部门派专人许可,搬运时应轻搬轻放,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施,禁止运载、超大、超宽、超重物品。
六、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监督装运。
电梯应急救援预案
一、当电梯关人或发生紧急情况时,轿内人可通过电话或轿内面板上的警铃通知他人,由他人通知维修人员和调度。
二、应急器材:机房墙壁上或曳引机上放置有松闸器。
三、至少有两名维修人员在电梯机房操作,首先切断主电源,之后一人盘动手盘轮,另一人松闸,使电梯就近的平层。用钥匙打开厅轿门放出被困人员。
四、消防器材应放置于随时可取的位置。
五、出现电梯门打不开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即时告知轿内人员不要慌乱,不要乱撬电梯门乱按电钮。
1、硬件管理
1.1机房
1)机房通风良好,温度在5~40℃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保证没有雨水浸入。
2)机房的干粉灭火器应保持正常压力。
3)机房的紧急救援操作规程、注意事项齐全,并挂在明显处。
4)轿厢平层标志清晰可见。
5)机房门锁良好,告示牌清晰挂于显眼处。
6)机房电源、插座良好。
7)机房不得住人,应保持清洁。
8)曳引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小于2、0mm,曳引轮绳槽与导向轮绳槽平行度偏差小于1、0mm。
9)限速器调节部位应有铅封,非专业人员禁止调整。
10)限速器绳槽、轴套等磨损在允许范围内(参照gb5972—86)运行时无异常声音。
11)限速器、安全开关灵活可靠。
12)限速器—安全钳—安全开关联动可靠。
13)曳引轮标出的运行方向清楚。
14)各轴承灵活,运行时无异常声音,温度不高于80℃,工作2500~3000h后更换新油。
15)导体各相间和相地之间绝缘良好,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良好。
16)供电电压波动在±7%范围内,频率波动±2%范围内。
17)制动装置制动良好,轿厢以额定速度空载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围内断电时,应能完全停止,制停距离不大于250cm。
18)电梯救援的手动松闸、手动盘车操作装置,应齐全并挂于墙上,不得他用。
19)曳引轮绳槽磨损离v型槽底4~5mm时,应更换。
1.2井道与轿厢
1)上下限位开关灵活。
2)弹性滑动导靴a、c尺寸为2mm,顶面间隙(2、5±1、5)mm。
3)绳头组合固定符合gb7588——87、923标准。
4)各钢丝的平均张力、轿厢导轨顶面距离偏差符合标准。
5)对重块压板固定坚固,不得有锈。
6)轿顶照明、急停开关、检修操纵开关正常。
7)轿厢安全窗灵活、开关动作可靠。厅门机械电气联锁可靠。
8)轿门的安全触板及光电保护灵活可靠。
9)告示牌明显清洁、报警装置正常。
10)指令、召唤、选层、定向等装置准确无误。
2、软件管理
2.1电梯日常管理要求
1)配备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及专职司机,并建立值班制度。
2)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及专职司机能够正确操作电梯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
3)建立严格的检查保养制度
3)每天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4)随时注意轿厢的停站位置,同时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杂物。轿内严禁存放杂物。
5)每月对主要安全装置仔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各润滑部位,按周期检查加油制度规定补充新油。
6)对电梯的控制系统(包括接触器、继电器、过流、过压、欠压、过热保护、相序保护、熔断器、电阻器、各电气元件和接线端子等)及各传动部分(如曳引机、导向轮、曳引钢丝绳、轿顶反绳轮、平衡绳轮、导靴、开关门传动系统等),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7)每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设备检查鉴定工作,对电梯的`工作状况做出质量评价,制订年度保养工作计划,修复、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对电梯的专用保护地线、每年试验一次,保证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测试检查工作在每年春季进行。
8)临时性检查制度。当电梯停用时间较长或地震、火灾后,都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方能投入使用。电梯在长期停用期间,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2.2维护保养工作规程
1)季检和年检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2)电梯在检修、检验及打扫卫生时(包括加油),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开关。厅门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检修运行时,不准载货或载客。
3)进入底坑作业时,应将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以保安全。
4)进入轿顶检修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5)轿顶或底坑检修时,使用的手灯其工作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双线圈变压器。
6)严禁维修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厅门地坎探身到轿顶作业。
7)不准短接厅门门锁和轿门电气接点进行快车运行的检修。
8)轿厢内应悬挂司机'操作规程'和'乘梯须知'。
2.3机房、井道、候梯间管理制度
1)电机机房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机房应该有加锁的安全防护铁门。
3)机房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机房温度过高时,应有降温的安全措施。
4)井道内除电梯设备外,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5)候梯间不得堆放杂物,保证出入畅通。
6)因故障突然停梯时,当轿厢地坎高出厅门地坎600mm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出入轿厢,以保安全。
1、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本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电梯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电梯的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和试车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电梯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组织编制电梯维修、检验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填写有关记录。
(2)电梯管理机构(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负责收取控制电梯厅外自动开、关门锁的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移开关的钥匙(一般的载货电梯和医用病床电梯可能没有装设)、机房门锁的钥匙等。
(4)电梯司机和维护人员应符合条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电梯管理机构并应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电梯检验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5)收集和整理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布置图,产品合格证,电器控制说明书,电器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易损件图册,安装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装箱单及备品备件明细表,安装验收试验和测试记录以及安装验收时移交的资料和材料,国家有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技术条件、规范和标准等。
(6)清理、核对、收集并妥善保管电梯备件、备品、附件和专用工具。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7)建立电梯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熟悉电梯技术资料和性能,在安装、检修保养后组织电梯的试运转。
(9)组织或参加电梯事故的抢险救护、事故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2、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电梯司机、维修人员应熟悉电梯相关技术,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认真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工作纪律,
(3)对任何有害电梯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
(4)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直到停止使用。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国家对电梯实行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许可制度,企业购买的电梯必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其安装(维修、保养、改造)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相应许可的与本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
(2)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电梯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梯年度维修维护计划、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3)单位使用的电梯有司机控制的电梯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行,无司机控制的电梯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电梯的检查维护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4)电梯的.工作条件和技术状况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和有关标
准的规定。
(5)电梯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保人员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使用;电梯停用一周以上重新起用前,应全面检查和试运行后投入使用。
(6)经常检查电梯的使用、管理情况,电梯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7)编制电梯年度维修作业计划,由维修人员分解执行。经常检查维护(修)人员对电梯维护(修)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和作业质量,降低设备故障率;保证电梯维护材料、备件及工具、仪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及时审查申报维护人员提交的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8)经常检查电梯技术状况、管理情况,严格电梯安全操作规定,纠正不正确的使用电梯方法,纠正处理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维护人员各项原始记录,考核维护(修)工作质量,及时解决维护(修)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9)发生电梯事故,及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10)指导电梯维护(修)人员、电梯司机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开展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1)根据电梯使用率和设备状况,确定电梯大修理周期,编报电梯大修理计划,组织电梯大修理的实施和大修理后的验收。
4、使用的电梯基本安全检查要求
(1)电梯机房门必须紧锁;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畅通。机房不得堆放其它杂物、居住人员,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
(2)电梯机房内保持空气流通,提供足够照明,配备消防器材。
(3)电梯机房防止墙面和房顶渗水,门窗玻璃齐全。台风或暴雨时,机房门窗应关妥,防止机电设备淋雨损坏。
(4)保持电梯轿厢内外及槛槽的清洁。电梯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除电梯固定设备外,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
(5)电梯绝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检修。
(6)除特别设计的载货电梯外,轿厢内不要用机动叉车装卸货物。
(7)电梯井道底坑必须能够防止积水,井道底坑应定期清扫。
(8)电梯照明电源和动力电源应分开供电;电梯电气设备的一切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电梯停用超过一周后重新使用时,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和试运行后方可交付继续使用。
(10)井道内应有永久照明灯,轿顶和底坑应有照明灯,灯具安全可靠,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
(11)轿厢内应设有应急灯,当断电后保证轿厢内有一定的亮度。
(12)电梯应具有消防功能装置,轿厢内必须装有与外界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等通信装置。
(13)勿让幼儿单独搭乘电梯,勿用硬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发生意外。
5、电梯运行前的检查
(1)进入轿厢打开照明,检查轿厢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垃圾,轿内照明灯、电风扇、装饰吊顶、操纵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上。
(2)打开电源开头,层站召唤按钮、指示灯、检查讯响器以及层门及轿内层楼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
(3)进机房检查,曳引机、限速器、极限开关、控制屏、选层器等是否正常,机械结构有无明显松动现象和漏油状况,电器设备电
线接头有无脱落松动,接地是否可靠。
(4)进行试运行。试运行中要作单站停车,直接和紧急停车试验,并检查其操纵箱上各开关按钮动作是否正常,召唤按钮、信号指示、消号、层楼指示等功能是否正常。电梯与外部联系的通信,如电话、警铃也应正常。
(5)运行中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有无撞击声或异常声响和气味。
(6)检查层门电气联锁开关工作是否正常,门未闭合电梯不能起动,层门关闭后应不能从外面开启,层门开启关闭灵活可靠无颠动响声。
(7)运行中要检查电梯制动器工作是否正常,电梯运行速度正常,电梯停站后轿厢无滑移情况,轿厢平层准确,平层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6、电梯运行注意事项
(1)电梯司机工作中不能撤离电梯。必须离开时,应将电梯开到基站,关闭电源开关并关好层门。
(2)电梯司机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货物应放置在轿厢中间。
(3)在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前,轿厢内不准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
(4)电梯运行时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注意有无撞击声等导常声响和异味。
(5)在手动开关门的电梯行驶中,不得利用层门电气联锁开关使电梯起动或停止。
(6)轿厢尚未停稳层站,不准开启轿门与层门让乘客进出。
(7)电梯在运行中不准突然改变运行方向。
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立刻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宝货以下资料:
(一):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最新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驾驶人员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维护。
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是高层住宅业主的共有财产,也是所有共有财产中最为昂贵设备之一。保护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是您我的共同责任,您应该象爱护自己家的电器一样爱护它、保护它,为此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转动或拍打显示按钮,不准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二、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铃声响起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三、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和掀动损坏轿箱内装饰物,违者罚款200—500元。
四、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物业站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有专人护送方可装运。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如装修应事先告知物业站,并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采取防护措施的指定电梯,否则,造成电梯故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并赔偿。
六、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儿童不宜无大人陪护单独乘电梯,以免发生意外。
七、电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业站或监控室:
1、门的开或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八、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强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九、不允许开启轿箱顶部安全窗和安全门来装运物品。
十、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使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一看到电梯有围挡在进行维修和保养作业时,禁止乘梯;
二请勿在电梯门区域停留,进出时注意观察轿厢位置,做到快进快出,不要低头玩手机,不要用手或身体阻挡电梯门,如需保持电梯门打开状态,应使用外召按钮或轿厢内开门按钮;
三任何情况下都禁止扒门和打开轿顶安全窗,以免坠落电梯井道;
四禁止用异物卡住电梯厅轿门中间,人为阻止电梯关门。搬运重物需长时间使用电梯时,请与使用单位管理处联系;
五禁止超载运行,超载铃响时后进者退出;
六身体请勿倚靠电梯门,以免电梯开门时摔伤;
七不得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保持门地坎和轿厢清洁,勿乱扔果皮杂物,减少电梯故障;
八学龄前儿童应在成年人陪同监护下乘用电梯;
九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对宠物进行有效控制;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拆卸和维修电梯,或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发生地震、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
1、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规章制度。
2、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程序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并由两人以上实施,确保工作安全及检查可靠性。
3、对检修、保养的电梯,应在首层(或基站)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在作检修运行时,不准载客、载货。
4、在检修时,使用的工作灯必须为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5、禁止将安全开关如急仃开关、安全钳开关、门联锁开关等,用机械方法或电气短路方法封起来运行。
6、需要在机房操纵电梯时,必须在厅门、轿门关闭,切断门机回路后方可进行。
7、用手轮盘车升降电梯时,应断开总电源开关,及停电应急柜开关。
8、当进入轿顶或底坑检修、保养电梯时,应将检修箱的运行急停开关断开。
9、维修人员严禁在井道外探身到轿顶,或处于厅门与轿门之间进行工作。
10、检修、保养完毕后,维修人员应与司机或有关人员进行交接,认真填写检修或保养记录表。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务必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持续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务必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务必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操作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工程部为电梯日常管理部门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维保企业和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各部门制定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部)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特种设备管理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程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操作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电梯维保企业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特殊天气和长期未使用及维修保养后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操作电梯人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保养与维修;
2.3.10行驶中,操作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操作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操作员首先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严禁使用电梯;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操作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包含电梯维保企业工作人员)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障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操作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
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状态;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3.8.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3.8.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8.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2.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制度落实,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公司工程部与电梯维保企业共同完成)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报安全管理部门。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包含电梯维保企业执行)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维保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电梯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工程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工程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并邀请维保企业参与,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工作,报具有资质教育机构培训,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具有资质培训机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安全责任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
根据《企业事故与事件管理程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方案执行。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工程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工程部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3.1.1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3.1.2电梯开工申报单;
3.1.3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3.1.4竣工验收报告;
3.1.5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3.1.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3.1.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1.8事故及故障记录;
3.1.9同意注册的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等。
3.2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3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允许才可进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一、电梯驾驶员要做到五要、五不要:
1.要有安全操作证方可驾驶操作电梯,不要让无证者操作电梯。
2.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不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要用手操作电梯开关按钮,不要用身体其它部位或物件去操纵。
4.要站在轿厢内或层门外等候,不要跨在轿门和层门之间停留。
5.要服从检修人员的指挥,不要听从在场的其它人员的指挥。
二、电梯驾驶员每日行驶前、行驶后和行驶中的各项检查工作:
1.电梯驾驶员在开启电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首先要看清电梯轿厢是否确实在本层站,然后才可进入轿厢,切勿盲目闯入造成踏空坠落事故。
2.进入轿厢打开照明,检查轿厢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轿内照明、电风扇、装饰吊顶、操纵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
3.打开电源开关,检查讯响器、轿门、层门楼层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
4.进入机房检查弋引机、限速器、控制屏等工作是否正常,机械结构是否有明显松动现象和漏油状况,电气设备电线接头有否脱落松动,接地是否可靠。
5.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电梯,如果必须离开时,应将电梯开到基站,关掉电源开关并关好层门方可离开。
6.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重量,运载货物时应注意重心,将货物放在轿厢中间。
7.在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前,轿厢内不准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
8.告诉乘客不要在轿厢内蹦跳,以免引起电梯安全钳误动作而发生困人事件。
9.电梯驾驶员应仪表大方礼貌礼貌,不与乘客争吵。服务时间不做私货,不与亲友闲谈。
10.电梯使用过程中停电、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关掉电源,告诉乘客坚持镇静,听从指挥,然后利用通讯工具通知管理及维修人员,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放人。
11.工作完毕,做好轿厢内、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杂物清洁工作。
12.关掉电源开关及轿内照明、电风扇、层门和轿门。13.驾驶员应将电梯回到基站停放、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顶层高度不够,对重缓冲距坚持在以下。
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门必须上锁,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通畅。
2.机房内坚持空气流通,应供给足够的照明,配备消防器材。
3.机房应防止墙壁与天花板渗水,门窗玻璃要齐全。
4.不将机房作其它用途。
5.应坚持轿厢内、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清洁。
6.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
7.轿厢内一般不得使用机动叉车装卸货物。
8.勿让幼儿单独搭乘电梯,勿用硬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发生意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施工电梯的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执行《建筑法》,完善本公司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文明施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对外租电梯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提出了规定要求,由项目部门或电梯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条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完善项目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安全,充分发挥电梯设备的生产效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第三条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任务,是使项目现场管理部门与电梯设备租赁部门之间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文明施工程序,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条范围凡进入本公司各施工现场长期参与施工的电梯设备,均应符合本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施工电梯设备
第五条租用施工电梯必须选择经市建委批准的、具有施工电梯资质单位的设备。设备的规定位置应贴有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市统一编号(统一编号应贴在驾驶内)。
第六条施工电梯司机必须具有市建委颁发的操作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应存有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施工电梯进入现场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施工电梯进场后必须由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从事安装作业。施工电梯必须按规定填写安装表格。现场安全员应保存以上表格。
第八条夜间施工且现场照明不足时应设标识灯。
第九条施工电梯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需接地。雨季施工前应遥测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雨中或雨后应检查施工电梯基础。冬季安装的施工电梯,应在结束冬施天气转暖时检查基础沉降情况。
第十条施工电梯进入现场,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必须齐全有效。并应设有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加锁。
第十一条应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各部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并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二条电梯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第十三条施工电梯基础周围应设置排水沟。
第十四条施工电梯遇有如下情况应停止作业;
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情况之一时;
2、电梯出现漏电现象;
3、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安全防护装置失效;
5、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并影响了正常作业;
6、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7、发生其他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第十五条施工电梯不允许超载作业。
第十六条当电梯结束作业后,司机应把电梯停放在底部地面位置,并锁门切断电源。
一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在电梯显著位置粘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维保质量监督卡和标明应急救援电话。
三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电梯钥匙使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四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缴纳电梯检验检测费用,并配合做好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五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保证电梯应急照明、通信网络和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使用。
七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10日内,持维保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并及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并经维护保养单位确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开展电梯使用日常巡查,加强对电梯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并做好记录。
十一对电梯轿厢内部进行装修的,装修结束后,应当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测试,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停用之日起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在重新启用前,使用单位应当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申请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十三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或者超过设计年限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估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状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状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带给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1、为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载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电梯必须经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3、电梯应由锅炉车间指定专人操作。电梯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考试合格证上岗。
4、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梯结构,性能和电气、机械工作原理,掌握电梯运行中各环节的关系,熟悉掌握电梯操作方法。
5、电梯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确保安全。
6、使用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行。搭乘电梯的`人员只允许附带少量轻便零部件。电梯装运笨重的备品备件和数量较多的工器具时,不准搭乘人员。
7、电梯内严格禁止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带有放射性物质而有可能引起人员伤害的检测仪器。
8、电梯操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如需离开时,必须将电梯门关闭,并取下钥匙。
9、电梯在运行时,禁止进行擦拭、润滑和修理工作。
10、每日工作完毕,电梯操作人员应将轿厢返回零米层,将厅门关闭,并取下钥匙。
11、当发现电梯电气线路导线有破损时,应及时通知电气人员修理。当发现电梯金属部分存在漏电时,必须停用,并通知电气人员检查处理。
12、电梯在运行中发生轿厢超位或中途停顿现象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手动处理,直到正常为止。
13、电梯使用操作规程由锅炉车间另行制定,并安保科审核后下发执行。
14、电梯操作人员和搭乘电梯人员都必须切实遵守电梯操作规程和本制度。
乘客须知
电梯作为运送乘客的运输工具,具有必须的危险性,为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体制,你和他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请认真照本须知使用。
1、使用方法:
1)本电梯的`所有开关均为轻触微动开关,请轻轻按动,灯亮后立即放开。
2)你欲乘坐电梯时,可根据你的去向在召唤盒上选取向上或向下按钮。
3)在进出电梯时,请先下后上,依次进出,不得相互拥护和在门口处逗留玩耍。
4)在进入电梯后,根据你所去楼层,在轿内操作板上选出相应数字我键,然后按一下关门按钮。在关门过程中,你因有事需开门时,可再按动开门按钮。当电梯关好门后将自动运行,按同一运行方向依次依靠各所选各所选楼层。
5)电梯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异常状况时,请乘客持续镇静,并按下操作板上方的“紧急呼叫”按钮,听到响声后放开。当有说话声时,可直接对话与你联系协作。此按钮平时不得按动。
2、注意事项:
1)电梯的额定载员数为13人,严禁电梯超载。
2)轿内严禁烟火、货物,硬件物品及危险品不得入轿内。
3)乘客随身携带物品不得超过15公斤。
4)严禁在电梯内高声喧哗、戏闹。
5)当你带有小孩乘坐电梯时,请你照看好小孩,未成年人无监护人不得乘坐电梯。
6)乘客除正常使用电梯外,不得乱动、玩弄其它设施及开关按钮,如有损坏,则加倍罚款。
附: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电梯是一种具有必须危险性的公共交通生产设备,为保证其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制度,相关操作和维修人员务必严格按制度执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管理人员职责:
1)部门班长熟悉国家对特种设备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学习。
2)电梯维修人员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控制线路。制订电梯的定期维保计划,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保和维修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2、操作人员守则:
1)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每日上下班应做书面交接。
3)上班其间不得脱岗,如确须离开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并关上厅门和电源。
4)持续轿厢清洁,禁止用清水清洗。
3、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每日投入运行前,应将电梯上下运行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启用电梯时应确认轿厢停在本层。
3)进入轿厢应先开照明,并检查各开关是否有效。
4)电梯不得装运超长、超重货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当电梯困人时,应持续镇静,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劝阻乘客不要强项扒开轿厢门等待救援。
6)当发生下列状况时,应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
(1)运行中突然停梯困人。
(2)运行中产生异响、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3)到站后不开门或越过端站继续运行。
(4)控制开关失控、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5)厅、轿门未关严电梯开始启动。
7)每日使用完毕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掉基站厅外钥匙开关,并确认厅门是否关严。
1、呼叫电梯时,乘客仅需要按所去方向的呼叫按钮,请勿同时将上行和下行方向按钮都按亮,以免造成无用的轿厢停靠,降低大楼电梯的总输出效率。同时这样也是为了避免安全装置错误动作,造成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2、电梯门开启时,一定不要将手放在门板上,防止门板缩回时挤伤手指,电梯门关闭时,切勿将手搭在门的边缘,以免影响关门动作甚至挤伤手指。带小孩时,应当用手拉紧或抱住小孩乘坐电梯。
3、乘坐电梯时应与电梯门保持一定距离,为了安全起见,因为在电梯运行时,电梯门与井道相连,相对速度非常快,电梯门万一失灵,在门附近的乘客会相当危险。
4、不要在电梯里蹦跳。电梯轿厢上设置了很多安全保护开关。如果在轿厢内蹦跳,轿厢就会严重倾斜,有可能导致保护开关动作,使电梯进入保护状态。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电梯会紧急停车,造成乘梯人员被困或损伤。
5、进门时很多人习惯用身体挡门,虽然没有危险,但如果你挡的时间太长了,电梯控制系统会认为电梯已经出现故障了。有可能会报警,甚至停下来。所以比较得体的做法就是你进入电梯以后,按着开门按钮。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有的人整个人站在电梯门处,挡着电梯门,这样是很危险的。因为电梯里面是安全的,外面也是安全的。但是你站在这两个空间交界的地方,假如说这个时候出现了,大家俗话叫做开门走车的情况,这个人就会受到剪切。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位置,不应该在这个交界的地方停留。
6、有些单位用一台货梯作为客梯用是不允许。
货梯和客梯的区别就是它的.装潢,或者它的舒适感要差一些。对振动和噪音的指标没有提出特殊的要求。另外有一种货梯,是绝对不能作客梯用的,就是超面积的。因为有时候工厂里做的这种产品比较轻,它希望轿厢做得大一点,那么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这个轿厢面积比标准的要大。如果说这种货梯作客梯用时,就会出现超载。
一、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为了加强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制定本制度。
1、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安全负责,应至少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一名。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档案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4、坚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5、电梯《安全检验》标志应粘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梯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6、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7、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8、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景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立即整改,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禁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均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9、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10、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知手续,然后经检验部门审批资料合格后即可开工,经检验合格后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1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12、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13、电梯司机应做到①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②认真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③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使用)须知。
14、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以岗位职责制为核心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单位法人领导下,对本单位电梯的管理、运行及大修、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计划、组织、实施检验和监督职责,执行本单位与维保单位签定的电梯维保、运行协议,对电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在电梯正常运行中,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组织进行修理或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
3、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单位每月最迟15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及维保对运行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了解电梯的运行状况;
4、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6、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对在维修过程中及司机操作时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违章提出警告批评或经济处罚。
7、对定期检验后技术监督局检验人员提出的“检验意见通知书”具体资料经整改后进行检查,并监督执行;
8、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9、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10、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11、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电梯出现的故障等问题,清楚维保人员、司机安全运行工作资料;
12、代表单位与业主、维保单位等进行工作联系,听取意见与提议,不断改善工作,增强乘客满意程度;
13、定期组织参与电梯的'《紧急救援预案》演习工作;
14、定期向单位法人进行工作汇报。
(二)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李淑芹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邓小兵、郝荣海、汤潮、陈志鹏
3、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要解救困人时,由组长负责,组织、联系其他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
4、当电梯发生漏水、火灾或地震事故时,组长最迟应在30分钟赶到现场,其他小组成员应尽快赶到现场,组织维修或抢救;
5、每年至少一次由组长负责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习;
6、定期巡视检查应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的单独保存消防器材应放机房固定部位并应保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7、一旦发生事故,由本组长指挥现场,发生伤人事故时,组织人员打电话报警,救援小组成员救助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单位法人,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写出事故报告。
8、定期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的学习,组织单位人员现场演习培训及逃生方法等等。
9、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电梯的正常运行负全责;负责对救援物资的准备、管理工作。
(三)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1、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应具有与所承担的维保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本事与水平,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维保、维修工作的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2、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熟知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15日、月、季、半年、全年的保养资料进行维保工作,并及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若发生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保负责人,参与调查与分析。
4、若电梯出现故障,应尽快赶到现场,及时修理,以保证电梯尽快投入正常运行,并做好故障记录备案待查;
5、保证机房、井道、轿厢、底坑等各设备完好无损,机房内不应有各种杂物,保证主机、控制柜及其它安全设施运转良好;
6、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和执行维保、修理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中应与有关人员(司机、其他的维修人员)密切配合,做到不违章操作,严禁各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家总局及市质量技术监察局的有关规定,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具体要求,编制该操作规程。凡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保养工作;
2、凡是正式上岗人员必须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酒后操作和连续长时间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
5、电梯维修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修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维修现场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8、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间严禁载客;
9、电梯在盘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10、应熟悉自我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程及一般故障的解决办法;
11、严禁同时在机房、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部位同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在轿厢内工作时:
1、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切不可只看楼层显示即进入层门、轿门防止踏空坠落;
2、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轿内照明是否正常;
3、在轿厢内检修维护时,严禁将外层门敞开走车,如检查门锁时,检查完毕应及时将门并闭以免他人坠落;
4、因故障层门暂不能关掉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安好防护栏,挂好明显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井道。
5、在轿厢内工作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地坎以外,若必须将身体某部位伸出时,必须要断开急停开关;
6、无论何种情景严禁将身体站在轿厢与层门外之间的位置,以防“剪切”事故的发生。
在机房内工作时:
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除特殊情景外),挂好明显标记(如严禁合闸)并派专人看守;
2、在机房操纵轿厢时,必须与轿厢内或轿顶上、底坑下人员联系好,将层门、轿门关掉完好,门锁作用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层门敞开的情景下移动轿厢;
3、在机房盘车前,必须与轿厢内、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好,为防止抱闸打开时轿厢产生意外溜车,操纵盘车人员应继续工作,并做好随时刹车准备;
4、接近带电体工作时,要有防护触电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5、检查、维修控制柜内各电器元件时,必须断电工作;
6、维修用手持电动工具须由专人保管,使用时按规定做好接零保护。在轿顶上工作时:
1、在轿顶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袖口、裤口均应扣紧;
2、在轿顶上不应超过三人同时工作;
3、在轿顶上工作不准开快车,必须用检修速度运行,且应由轿顶控制开或停;
4、轿厢行驶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安全护栏杆;
5、在进入轿厢顶部之前,首先看清楚轿厢是否在本层梦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轿顶,防止踏空坠落;
6、在任何情景下,不可将身体跨于层门与轿门之间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层门口下及各种支架进行工作。若确属工作需要。应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7、在对电梯进行维护时,相邻电梯应相互呼应,以确保安全,如果确实难以到达安全要求时,应将相邻电梯关掉;
8、在轿顶工作时,轿内操作人员必须听从轿顶操作人员指挥;
9、在轿顶维修完毕,离开轿厢时,操作人员把层门关好,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在底坑工作时:
1、在底坑内工作应戴好安全帽,将急停开关断开,禁止在电缆、绳索或导轨上滑行、摇荡或攀爬;
2、工作时需要用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3、要检查换速、限位和极限等安全开关时,维修人员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身体位置,司机配合要精神集中,听从维修人员的统一指挥,开车前必须要重复口令;
4、在底坑工作确需要开车时,维修人员必须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兜碰倒;
5、底坑在有维修人员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启动电梯上、下行时,启动之前,维修人员必须要注意站在安全位置;
6、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应恢复各开关,确认完全正常后,方可爬登出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7、工作完毕后,在爬登出底坑时,电梯轿厢至少应停靠距最低层三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二)电梯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司机在上岗之前要对其操作电梯性能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掌握各运行环节之间的关系,熟悉各种按钮和开关的功能及通讯设施的正确使用。电梯司机要有高度的职责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设备,精神集中,为乘客供给安全、优质的服务。
电梯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严禁无证上岗。电梯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技术监督局
颁发的电梯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证》;
2、凡正式上岗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工作时
谈笑打闹,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胸标志,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作业。
二、电梯行驶前的准备工作:
1、上岗前要了解一般电梯运行情景,做好交接班手续;
2、在开启层门进入轿厢前,应看清楚轿厢是否停在该层站,(一般应停靠在基站)切忌莽撞。在合上有关的开关(如照明运行电源和风扇等开关)确定运行方式后,做一次简单的试运行,包括启动、运行、换速、平层、停车,开关门等是否正常,安全触板(光幕)和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楼层显示灯和按键指示是否显示正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3、坚持轿厢、层门口卫生清洁,应异常注意层、轿门地坎槽内有无
杂物,如有杂物应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层、轿门的正常开启和关掉;
4、在层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层门,当层、轿门未完全关掉时不能启动电梯。
三、电梯行驶中注意事项:
1、严禁电梯超载运行,当客用电梯超载时要劝阻后进入的乘客自动退出轿厢,暂等下次运行。
2、客梯不允许装载货物,轿厢内不准许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轿厢内严禁吸烟,劝阻乘客不要在轿厢内打逗蹦跳;
4、货梯使用时,不允许用开启轿厢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等方法运送超长超大物件;
5、病床梯运送病人时,其他人员应礼让病人先行到达有关层站;
6、在开、关门之际,应注意乘客不要触摸或紧靠轿门,以防夹伤。学龄前儿童应由成年人陪同搭乘电梯;
7、劝告乘客勿逗留在轿厢内闲谈,影响电梯的运送效率;
8、不允许使用轿内检修开关、急停开关或电源开关做正常行驶中的信号;
9、在电梯正常行驶中,不得做突然转向,必要时应使电梯就近的层停车,然后换向;
10、电梯在正常行驶时若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等故障,司机应立即搬动急停开关,坚持镇静,并将电梯打成检修状态,劝阻乘客切勿撬门逃生,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救援和修理;
11、若基站以外某层楼发生火灾时,司机应坚持冷静,并尽快将电梯
开到基层锁梯,禁止乘客利用电梯逃生;
12、凡是操作运行的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司机本人的《特种作
业操作证》应随时携带,备有关人员检查;
13、当司机需要暂时离开轿厢时,应将电梯开至基站,锁好电梯并悬挂“稍候”告示牌,并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以免乘梯人的长时间等待;
14、电梯停用时,须将电梯轿厢停在基站,关掉操纵盘上照明、电风扇、电源开关,用电暖气时拔出电源插头,锁好电梯。
四、当电梯发生下列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并经过轿内报警装置(电话、警铃)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1、对没有揿按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当层门、轿门关掉后、没有启动行驶指令就自动行驶的电梯,应立即停机检修;
2、层、轿门打开后,按动轿厢内选目的层按钮或有呼梯信号仍能开动的电梯;
3、电梯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时;
4、电梯运行速度有明显加快或下降,行驶中有异常声响、震动或击时;
5、内选、外呼、平层和指令信号失灵、失控时;
6、预选层门不能平层或超差过大时;
7、电梯在正常行驶时,发生安全钳误动作时;
8、平层后不开门,按附近上或下一层仍不开门时;
9、接触电梯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设备元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臭味或发现井道内、井道底有烟、渗水现象时;
11、轿内照明灯突然熄灭时。
四、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及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制定日常检查制度。
1、每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对有关电梯使用、运行工作状况的抽查。发现问题填写“检验意见通知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2、每月对在进行使用的电梯进行专检和抽检,确保电梯正常使用并满足标准要求。对在次月需要进行年度检验的电梯进行年度终检验,保证年检电梯贴合检验要求规范。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一天必须对所管辖的电梯进行日常巡视,认真填写“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人员,由电梯主管人员组织人员解决。
4、电梯主管人员每月对电梯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记录的填写状况如资料、签字、日期等进行检查,如有未签字或漏交质量记录的,按相关制度处理。
5、每周要对电梯司机的工作状况、仪表、仪容、运行记录等进行检查,协调有关人员做好电梯司机的服务工作,主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有关司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主管人员每周对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布置下周工作,切实做到本周工作本周完成。常规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关人员进取的协调与配合,将电梯运行中的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检查与整改中,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五、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维修、保养工作各环节密切相连,明确职责,修保单位做到随时急修以及每15日维护保养一次,每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一年保养等特制定本维修、保养制度。
1、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贴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贴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维保单位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3、修保单位每15日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核实情景后,在“维护保养记录”上认可签字;修保单位每15日最终一周将进行的维护保养记录以及电梯的维修状况、故障及解决情景汇总,与其它质量记录等一并上交电梯使用单位主管人员;
4、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一样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5、设立24h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
6、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景,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7、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8、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9、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10、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景决定,可是不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资料,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11、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2、当电梯发生故障时,需两人进行操作(电梯司机予以配合),电梯修复后要先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再投入运行,将修复状况填入“电梯急修工作单”并要求维修人员和使用单位主管人员确认签字;
13、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六、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凡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必须在《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验。经检验、整改合格后重新换发新一年度《安全检验》标志。
1、有关部门或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检验》标志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和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和自检;
3、有关部门或人员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记录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4、新安装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第二年应到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5、电梯主管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检验》标志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6、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作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100%报检,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主管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机房设备安全及电源、层门应急开启特制定本制度。
1、电梯机房活板门、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人员集中保管,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人妥善保管;
2、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3、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作业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开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
5、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7、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8、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八、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是针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而制定的:
1、所培训人员应无妨碍从事电梯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应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应急救援》《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培训工作;
4、应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的构造、运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5、应定期对管理人员、司机等有关人员对相关电梯法规标准、检验规程及具体技术要求的培训;
6、每年至少对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一次考核,并按制度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
7、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司机参加由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取证换证工作;
8、不允许无证或《特种设备操作证》过期未复试人员上岗工作。
九、电梯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为了保障电梯在发生意外事件和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最大限度地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降低事故的损失。
1、领导及救援小组组成
(1)由本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分管电梯设备或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应有物业(或后勤)部门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司机、电梯日常检查人员等人组成。
(2)具体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或救援演习现场总指挥,对外联络,对内组织、协调及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副组长负责落实具体事故或救援演习措施,如疏散人员,照相,事故记录,或拟定救援演习参加人员,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或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实施救援。各成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救援工具准备工作。
(3)维修保养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人员均到达现场后,则由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具体实施应急救援或演习,专业应急救援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2、报告制度
(1)发生电梯设备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景向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如发生异常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时,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市质监局分管领导,逐级上报。事故
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进行困人救援演习,现场负责人应精心组织,并模拟被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拨打轿厢内的维修电话向电梯维修单位求援。
3、现场保护
(1)为了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以及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注意保护,除非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物件外,未经救援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一律不能破坏现场。必须移动的现场物件,最好事先摄相保存原始性。要妥善保护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2)困人救援演习现场也要做好秩序维护工作,以防止演习中发生不应出现的问题。
4、救援工具
救援演习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救援服、缆绳、担架、对讲机等。
5、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
(1)发生事故后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为:
1、救援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确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为。
2、设立警戒线,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通道路,引导救护车、救火车等。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摄相保存或做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作出书面记录。
3、使受伤人员尽快脱离现场,根据需要拨打120、119。
4、易燃、易爆、有毒及炽热金属等异常物件,应迅速采取对策,及时处理。
5、对抢救救灾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保证抢救人员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困人救援演习的实施办法和步骤为:
1、及时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安抚受困人员不要慌张,坚持镇定,安静等待救援,不要扒门或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指轿厢未平层且电梯门被打开的情形)。
2、迅速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取得联系,告之电梯发生困人事件。若一时无法联系,或维修保养单位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可直接拨打110,请专业救援单位的救援人员前往。
3、尽量确认被困人员所在轿厢位置,防止其他在电梯外等候的乘客对设备采取不理智的举动。在一层和故障层设好防护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若得知被困人员中有伤、病员,应做好其他救援准备。
5、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松闸盘车救援程序”进行。
6、公布联系电话
(1)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张贴单位名称与24小时召修电话。
(2)在电梯轿厢内还应张贴本单位值班电话。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
①超重不开。
②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③物体过大,门关不上不开。
④物体堆放不稳不开。
⑤物体超出轿厢内部空间不开。
⑥厅门、轿厢门关闭不好不开。
⑦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不开。
⑧轿厢运行速度不正常不开。
⑨电梯有异常声响不开。
⑩检修人员在轿顶或轿底坑内不开。
1、每天,电梯管理人员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确认后才能进入。
2、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纵,当司机需暂离轿厢时,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3、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切勿超载运行。
4、客梯不应作货梯使用;轿厢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5、轿厢的检修速度不能用作正常运行。
6、乘客不要在轿厢内打逗、蹦跳、互相拥挤、碰撞等;不要靠在门上。
7、当轿厢停靠在厅门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
8、电梯每日运行完毕,管理人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关闭厅门。
1、电梯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并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
4、做好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5、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6、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7、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8、发生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电梯速度显著变化、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等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维保单位及时进行修理。
9、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10、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1、电梯发生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12、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13、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安全管理人及时处理。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所有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庆市宜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操作员(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电梯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
1、甲方经常向乙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购置一些常用的`电梯检测工具设备,购置有关电梯操作的安全防范内容
的书籍资料。
2、甲方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适当组织安全应急救助演练。
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电梯运行质量和安全隐患检查情况汇报,及时帮助乙方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故障和安全隐患。
4、甲方每年底对乙方履行责任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后,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不合格的,甲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乙方应积极主动加强电梯操作技能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有记录。
6、乙方每天对电梯检测一次,并有记录,负责及时消除电梯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自行处理的安全隐患和技术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映,以保证最短时间内解决故障。
7、乙方应每周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保持轿厢壁整洁,并有记录。
8、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梯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违规操作致使电梯人为损坏或造成事故的,甲方应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9、乙方接有停电通知,应提前张贴告示,并做好电梯停电时的准备工作。
10、对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方应成为第一责任
人,第一时间内向甲方报告并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助。
11、本责任书有效期间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