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模板(精选30篇)
一、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二、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五、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7、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索赔一定的损失费。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七、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员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八、培训
1、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门和船舶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不得拒绝参加。
2、船舶应在每年底根据主管机关的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分别向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训需求,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审核后分别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轮机部、驾驶部、酒店部,及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3、岸基其余部门在每年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4、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和船舶的培训需求编制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总裁和总裁审批后由各部门和船舶实施。
5、船员适任证书和各类专业考证培训按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资的临时性培训,各需求部门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职能部门和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部门、三船、人事部均应建立健全培训台帐。
九、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十、临时工的管理
1、船舶开航期间可聘用少量的临时工,临时工的岗位、名额由酒店管理部确定,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
2、驻船经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确定的名额内提出招收临时工的报告,并注明拟安排的岗位,经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临时工。
3、驻船经理必须将所招收的临时工的个人资料、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时报船长、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备案。
4、驻船经理必须安排专人对所招收的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员工手册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以达到上岗标准。
5、公司对临时工实行定岗培训、定岗使用,原则上不予调配,以保证人员素质。
十一、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在适当时间再作补充规定。
3、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
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议。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
六、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特殊情况,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住院病人由主管医生须凭本院原始病历,证明书须有科主任签名批准,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发票处具诊断证明书。
七、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医师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本规定在下发日起执行
1、负责验收全部选购的物资、材料的质量、数量、价格、金额;并开具物资材料验收入库单,仓库保管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严防弄虚作假和缺斤短两,严禁过保质期和“三无”产品进仓库。
2、全部物资、材料必需坚持先验收入库,后发出领用,并按实情填写出库单,出库单要载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位、金额、领用部门、领料人。
3、应依据当餐厅的.营业所需,要求各部门预先报备(日领料标准)防止超领,造成不必要铺张,在领用发货时,应在领料单上载明日期、单位、金额、货物名称以及领用部门和领料人签字。仓库库存不行超过三天的量,严格掌握叫货,避开造成压货现象。
4、妥当保管好全部购进的物资、材料,做好防潮、防盗、防腐等工作。各种物资要分门别类的存放,采纳先进先出法。
5、做好仓库防疫工作,严防食品变质,严禁铺张
6、每月与选购部门协作了解,对比供应商价格差别,并通知选购部。对选购部门供应的新品种及新品牌,应先给使用部门对比质量,品质好坏和征求使用部门看法,再通知选购部门选购。
7、把握各种物资、材料的进、销、存状况,建立各种物资、材料的收、发、登记账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8、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物资、材料的每月清仓盘点工作。建立材料明细账,载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和金额,并用于月底结出材料、物资的实存余额,必需与盘存表核对相符。
酒店员工食堂作为员工用餐的场所,为了规范食堂管理,特制定以下用餐管理规定:
一、开餐时间:
午餐:10:30―12:00晚餐:16:00―17:00
二、用餐需知:
1、员工根据自己的食量打饭,杜绝浪费,发现有倒饭行为将给予罚款20元。
2、自觉排队等候取菜,非酒店人员凭餐票用餐,否则员工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用餐。
3、员工用餐正餐标准为:四菜一汤(根据当日所提供的食品而定),确定好菜肴品种后告知员工食堂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打菜。
4、用餐时应自觉维持食堂的清洁卫生,严禁乱吐、乱倒饭菜残渣,用餐过程中,饭菜残渣放于桌上,用餐完毕,应将桌面清理干净。将剩菜或残渣倒入指定的泔水桶中,其余垃圾及饮料盒放于门口垃圾桶中,餐具放于下栏框中并摆放整齐。
三、用餐纪律:
1、用餐时,严禁所有员工在食堂内吸烟。若有违者将根据规定处罚。
2、用餐时,严禁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严禁用餐具敲打餐盘,违者罚款。
3、打菜时请自觉排队,否则员工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打菜。对于没有按规定排队强行用餐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处分。
4、根据酒店员工用餐规定,用餐时间为30分钟,员工用餐完毕后,不得无故在员工食堂逗留。
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教室由美术教师负责管理。
二、学生要在教师的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教室,按次序入座,不得私自更换,不得挪用座位。
三、进入美术室后,不许大声喧哗,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注意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四、爱护室内公物,损坏赔偿。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搬动美术教学设备用品。如因违反纪律造成人为损失,视其情节按照赔偿制度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五、下课后,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好所有的'工具,确保工具齐全,并组织学生清洁教室,关好门窗。
六、室内器材一般不得外借,确须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器材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七、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美术室的安静。
美术器材管理制度
一、美术室仪器供美术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由美术组专人管理。
二、美术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入橱定位保管。
三、教师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用后要及时归还。
四、借用的仪器应正确操作并注意维护保养,不能乱拆乱装乱扔乱放。
五、美术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需报校长室批准。
六、美术器材因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和赔偿,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七、保持美术器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美术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八、美术器材室使用完毕后应做好使用登记,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九、美术器材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工作,确保物、账相符。
总则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
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
度。
第一章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
vip第三条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员工之家、室、办公室走道每天
由专职人员进行清扫;
第四条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员工每天自行清扫。
第三章制度内容
第五条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 保持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二)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四)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五) 办公室内电脑、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
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
(六) 办公区域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
线。
(七) 办公室植物定期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八)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
的地方。
(九)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第六条个人区域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 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矮柜中,不用的物品
要及时清理掉。
(二) 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
桌一侧,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三) 办公文具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四) 传真机或复印机使用后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及时处理,重要
文件应予以粉碎,非重要文件应回收再利用。
(五) 传真机或复印机使用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
机上。
(六) 垃圾篓摆放区域,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第八条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二) 抽烟人士请移步楼道专设吸烟处。
(三) 不得向窗外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四) 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五) 下班前要收拾好茶杯,整理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六) 下班最后离开公司的人员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并将公共电器设备关闭。
第九条员工之家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9:16: 30(一)开放时间定为周一至周五上午至下午。
(二) 橱柜及冰箱内的食品请堆放整齐。
(三) 剩饭剩菜不允许倒入办公室内垃圾桶,应倒至楼道间办公垃圾桶。
(四) 用餐请保持餐桌及地面的整洁。
(五) 离开前关闭微波炉、烤箱等电器
(五)若节假日需要值班或加班等特殊情况,员工之家开放时间将做相应的变
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即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员工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充分发挥员工潜力,不断为公司培养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内容应与员工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
第三条自学与公司有组织培训相结合,培训与考核相结合,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养、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培训形式:课堂讲座、专题讨论、播放影音、情景示范演练、案例分析、拓展训练等。
企业文化培训包括: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的发展史;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公司经营状况;
二、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职责范围;
三、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公司的各项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程序。
管理理念培训包括:
一、现代管理知识和管理理念;
二、成功企业及成功人物的先进经验;
三、当今同行业先进的管理模式。
品德修养培训包括:
一、礼仪知识(服饰、形体、待人接物);
二、心理素质(心理承受能力和观察、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品德素质(责任感、工作态度)。
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包括:
一、公司业务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
二、公司业务所涉及专业的发展前景及预测;
三、当今同行业相关的先进创新模式;
四、专业技能。
第五条培训形式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两种。
第六条岗前培训
一、被公司录取试用的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培训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两部分。
第七条在岗培训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在职员工组织不定期的培训。在岗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养、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人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培训,以拓展自身的知识面,全面提升自己。
第三章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接受公司的考核。
第十条员工的考核成绩将保存在本人的员工挡案内,并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四章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一条培训效果评估要从有效性和效益性两方面进行,有效性是指培训工作对培训目标的实现程度,效益性是指培训给公司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评估方法:采取汇报、问卷调查及绩效评估的方式进行,以此检查员工掌握的新知识、新技能和工作态度的变化,员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以利于改进今后的培训工作。
第五章员工培训合同
第十三条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合同》。
第十四条公司支付过培训费用的员工,由于本人原因,没有为公司服务满《员工培训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应按合同要求向公司支付补偿费。公司支付过多次培训费用的员工,由于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分别计算每次培训所需补偿的费用后,按累计补偿费用额度向公司支付补偿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相关实验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的建设和培训。
2、实验室参加协助的工作人员,必须有公共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并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6、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7、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如微波消解、特殊样品制备、启动激光、高频脉冲、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等),应佩戴防护手套、防护镜等安全配置。
8、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冰箱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9、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0、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1、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2、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取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总公司董事会: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职责人,同时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总公司报告信息。
第二十六条:内幕知情人员对总公司及分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应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用心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审计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重大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5、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股权转让、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七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事先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化)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6、严格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8、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料和加工助剂应备案并批准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医院院长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全院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院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医院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医院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医院不予赔偿。医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挥其高效、节时、方便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轿厢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吐痰。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
①超重不开。
②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③物体过大,门关不上不开。
④物体堆放不稳不开。
⑤物体超出轿厢内部空间不开。
⑥厅门、轿厢门关闭不好不开。
⑦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不开。
⑧轿厢运行速度不正常不开。
⑨电梯有异常声响不开。
第一章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塑造推动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规范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孙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
第二章 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协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各子公司成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并设立企业文化建设专责人。
第五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企业文化建设整体方案,
审定企业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部的职责是策划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方案以及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各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及专责人的职责是推进企业文化理念的具体落实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六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审核、指导其他各单位、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2、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3、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4、制定公司对内对外宣传规范,并监督执行;
5、组织进行对公司企业文化重要议题的相关研究;
6、开展公司对内对外企业文化宣传,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
7、公司企业文化培训的组织、考核、管理、培训效果评估;
8、审核对外宣传内容,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企业文化活动。
第七条公司将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的责任人,并设立企业文化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具体职责为:
1、制定建设计划,协助企业文化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推广、宣传。
2、协助综合管理部落实文化建设工作,合理安排,保证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文化活动时间。
第三章 企业文化理念管理
第八条公司企业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业愿景、企业使命、核心价值观、经营哲学、管理思想等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管理的执行机构,综合管理部应充分调研国内外先进企业文化,总结大通的经验和特点,研究制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在开展企业文化工作中,应深入实际调研分析,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分析公司所处产业的特点,广泛听取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炼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能够切合企业实际,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应为公司综合管理部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进行审议和确定;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将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四章 企业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企业文化制度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表达和规范,必须与企业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公司的企业文化制度系统涵盖下述三个领域:
1、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规范。该制度对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进行设计,是企业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础;
2、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该制度对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进行了设计,是企业行为文化塑造的基础;
3、企业风俗文化制度。该制度在对内工作上,对企业教育培训、礼仪仪式、服饰、体态语言、工作场所相关规范做出规定;在对外工作上,对企业营销观念、服务规范、公共关系、银企关系、公益活动、文化传统做出规定,是企业风俗文化塑造的基础。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的编制和监督机构。相应管理制度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生效后,综合管理部负责推动落实。
第五章 企业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文化器物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器物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条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包括如下内容:
1、公司 vi 系统(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2、企业象征图案;
3、企业宣传标语;
4、企业吉祥物;
5、企业之歌;
6、企业容貌。
第十八条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应用范围包括:
1、办公用品、事务用品;2、企业证照、文件类;3、交通运输工具类;4、指示、标识类;5、广告展示陈列类;6、商品及包装类;7、服饰类;8、公司出版物;9、公司礼品;10、公司网页;11、其他。
第十九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的设计管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后,组织设计单位对企业文化器物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认可,综合管理部负责推动落实。
第六章 企业文化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综合管理部负责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实施,组织开展公司对内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规定。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开展对外宣传时,必须将宣传内容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并会同综合管理部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综合管理部应协助各单位做好企业形象推广工作和企业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业文化,综合管理部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提议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由综合管理部研究并提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综合管理部组织开展活动,或协助分公司开展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七条公司下属各单位遵照本制度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自颁布之日起,其他同类条款同时废止。
考核目的为了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员工职务的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不妨看看年终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以绩效为导向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考核、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4、实事求是、改进提高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1、部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机关全体员工。
3、项目部生产经理以上领导。
4、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年终绩效考核总领导。
(1)负责批准年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监督和检查年终绩效考核过程。
(3)确定年终绩效考核结果。
2、行政管理部是年终绩效考核组织部门。
(1)制定年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指导各部门实施年终绩效考核。
(3)汇总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等工作。
3、各部门总经理及项目经理是本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第一责任人。
(1)组织领导本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全面工作。
(2)成立由2—3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与部门内部全体员工进行面谈,并如实填写《年终绩效考核评价表》,汇总后转交行政管理部。
(3)组织召开本部门年终工作总结会议。
四、考核等级分布考核结果汇总后确定B+B—C+
考核分数
90分以上
70—8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考核等级
A、B、C、D
权重比例
10%、40%、40%、10%
1、考核分数85—89分的,考核等级确定为B+,B+不超过本部门员工20%。
2、考核分数75—79分的,考核等级确定为C+,C+不超过本部门员工20%。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考核等级不得评为A级
(1)无故旷工或每月迟到2次以上或早退的。
(2)请婚、丧、病、事假超过15天的。
(3)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的。
(4)个人收受好处,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各部门评定考核等级不得超出上述比例,超出上述比例应重评。特殊情况超出上述比例,必须说明充分理由。
5、领导并组织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作为考核被考核人的重要政绩之一。
1、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学生进入宿舍区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晨按时起床,晚上按时就寝。晚上熄灯铃响后应立即关灯并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从事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3、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早晨或中午休息结束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宿舍内务,按照要求(见《评分细则》)认真进行宿舍内外的卫生打扫。
4、学生应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不乱抛乱扔,不乱涂乱画。宿舍内可进行适当的文化布置,要求文明、高雅,能体现团结友爱、励志向上的精神,坚决摒弃粗俗、鄙陋。
5、注重创设良好的居室环境,勤开窗通风。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晒被褥。
一、时间要求
(1)早读课7:10之前,必须到教室,拿出语文(英语)书先默读。
(2)下课期间尽量别走远,预备铃响起,立刻回到教室,保持安静,拿出课本、草稿纸、文具,准备上课。
(3)中午2:15之前应返回教室,安静下来准备上课,要求同第(2)条。
(4)晚自习应6:20之前到校,要求同第(2)条。
【如有迟到者应向班委会或班主任禀明情况】
二、课堂秩序
(1)上课时应认真听老师讲授每一节课,不许说话、睡觉、玩手机等。
(2)各小组长应作为组员的模范并管理好自己的组员。
(3)课堂上不许瞎起哄,影响老师及其他同学学习。
(4)当教师组织同学讨论时,要积极参与讨论,小组内讨论时,音量尽量小;若个别同学回答问题、展示讨论成果,则发言声音要响亮、流利,不得磨磨叽叽,拖延时间。在个别同学发言时,其它同学保持安静,认真倾听。
三、自习规则
(1)早自习应拿出相应的教材,读背老师所要求的内容。
(2)晚自习不许交头接耳,保持绝对的'安静。
四、具体执行
(1)早读纪律:单周一,语文;双周一:英语;周二、周四、周六:英语;周三、周五、周日:语文。
7:20,相应学科课代表,一方面要维护好早读课堂纪律;另一方面带领大家早读。
其中,若个别同学早读课有闲谈、打闹等不良行为,则以提醒小组方式给予警告。例如:请第×小组注意早读纪律。为了方便值日纪律员或纪律委员记录,请耐心地多次提醒。
(2)课前预备纪律:相应课代表务必听清预备铃声,铃声响起站到讲台上,提醒同学们准备上课,指令语:请大家保持安静,拿出课本,准备上课了;请第×小组刚快入座;请第×小组保持安静。为了方便值日纪律员或纪律委员记录,请耐心地依据指令多次提醒。
(3)晚自习纪律:由值日纪律员维护好自习课纪律,若个别同学以任何理由发出声音,都以小组的名义提醒警告,为了方便自己或纪律委员记录,请耐心地多次提醒,指令语是:请第×小组保持安静。
注:
(1)提醒语务必铿锵有力,但不必携带过多的抱怨、不解、厌烦等不良情绪;
(2)若需多次提醒,两次提醒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0秒,不超过30秒。
(3)每次提醒既是对违纪小组和违纪个人的提醒,也是对全班同学的提醒。例如,第一次提醒了第1小组,那么接下来第2小组“初次”违纪属于第二次提醒,以此类推。
五、值日纪律员、纪律委员工作职责
(1)值日纪律员工作职责
当课代表或自己第二次提醒时,且相应小组组长或纪律员未帮助轻声提醒本组违纪成员时,以小组的名义记录违纪;若相应小组组长或纪律员帮助轻声提醒后,违纪成员继续违纪行为,则记录违纪同学名字。记录结果,务必当场告知相应小组或违纪个人,一方面让违纪小组和个人知晓记录结果,另一方面方便纪律委员做留档记录。告知语:请纪律委员记录第×小组违纪结果;,你违纪行为已被记录。
(2)纪律委员工作职责
纪律委员把值日纪律员“告知语”情况填入违纪档案表中;值日纪律员未履行职责时,请代替其履行职责,并把纪律员失职情况做记录。
早上、下午、晚上迟到同学、以及旷课同学,纪律委员要及时记录;其中有旷课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给班主任。
(注:课代表可以查看纪律委员的违纪记录结果,督促纪律员或纪律委员履行职责。)
六、违纪评分(另见评分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行管文件发文,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类文件建设的科学性及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行管文件,是指公司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制度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制度中的行管文件分为通知、规定、办法、制度四种文件。
(一)通知是指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在本公司通知用于受文对象在单个部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二)规定指针对某一具体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要求;在本公司规定受文对象在单个部门内部的范围
(三)办法指针对某一项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办法可以包含规定,但规定不能包含办法,规定及办法可以是临时性的,如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在本公司办法用于受文对象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四)制度指长期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标准或行为准则。制度可以包含办法,但办法不能包含制度。在本公司制度用于受文对象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四、行管文件正式发布前需经过:起草、审核、会签、合法性审查、修订、审批等程序。
第二章起草
一、公司行管文件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通过公司法务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公司行管文件建设应当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体现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向科学、规范、高效转变。
三、行管文件撰写人应按如下规范起草文件送审稿:
(一)行管文件抬头标题下方应填写送审稿抬头信息;
(二)行管文件编号规则为:公司及部门字母简写-年号-XG/文件序号-文件版本修订号。
(三)字体规定:
3、文件正文:宋体黑色五号字;条目章节序号需加粗;
4、文件页眉:左上角统一高0.5厘米企业LOGO,右侧行管文件编号黑体黑色小五号字
5、文件页脚:黑体黑色小五号字;
四、行管文件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明确、具体、无歧义,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具有可操作性。
五、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行管文件,由相应职能委员会或部门负责起草或修订。起草或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起草委员会或部门组织。尤其有关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文件,应当充分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后,再写入文件条款。
第三章审核
一、部门起草的文件,须撰写人须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附样表一)提交给所在二级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委员会起草的文件,须撰写人须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提交给所在委员会组长审核;审核流程如下:
(一)是否与有关规定、办法、制度相协调衔接;
(二)是否目的明确,各条款切实可行;
(三)是否深入征求有关部门或员工意见;
(四)对送审稿无异议且符合本制度第二章的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同意”意见;
(五)对送审稿有异议或不符合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修改意见;
(六)部门起草的送审稿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撰写人需将送审稿送至相关二级部门负责人会签;并将所有会签人姓名填入送审稿抬头档案信息中的审核人一栏;
二、二级部门负责人经审阅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撰写人反馈审核意见;撰写人应按照二级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对行管文件送审稿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送交所在二级部门负责人审核,直至通过。
三、通过审核的行管文件,由撰写人或审核人送交公司法务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合法性审查后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的通知、规定,可在部门内部直接发布。
第四章审批
一、部门起草的文件发文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在通过审核及合法性审查后,由撰写人或审核人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样表一)提交给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委员会起草的文件通过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后,由撰写人或审核人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样表一)提交给委员会主任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一)对送审稿无异议且送审稿符合本制度中第三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批意见一栏中提出“同意”意见。
(二)对送审稿有异议或送审稿不符合本制度中第三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批意见一栏中提出修改意见;
(三)对于相关人员对主要内容存在较大争议或没有征求主要相关人员审核意见的,提出补办意见;
(四)有关内容涉及重大事宜的,需通过审议会研究审批的,应邀请相关人员参与审议会决定审批意见或将送审稿发送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再次征求意见。
二、审批人经审阅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撰写人反馈审批意见;撰写人应按照审批意见,对文件送审稿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按本制度第三章及本章条款提交审核、审批,直至通过才可发布。
第五章发文
一、对于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的通知、规定,通过审核及法务合法性审查后,可在该部门内部发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通过审批后,由起草部门或委员会将送审稿抬头档案信息填写完
二、发文可直接用送审稿格式发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也可选用红色文头发文格式发布,红色文头格式规范如下(详见附样表六):
(一)红色文头:公司全称黑体红色小初号字加粗。
(二)发文号:红头文头标题下方居中,黑体黑色五号字,格式:()号
1、格式中,为发文部门规范简称;
2、格式中,()为所发文件的年份号。
3、格式中,号为年度该部门所发文件的流水号,其中-1为通知流水号, -2为制度
流水号, -3为办法流水号,-4为规定流水号
(三)文件正文:宋体黑色四号字;条目章节序号需加粗
(四)发文纸张一般采用A4纸;面页设置:上页边距2.0CM、下页边距1.5CM、左页边距2.0CM、右页边距1.5CM。电子发文统一以PDF文件格式发送。
三、发文部门或发文委员会要指定专人做好文件归档工作,对于电子文档应分年度建立文件夹,并按所发文件的文件编号建立电子文档;对于所有发放文件应保存一份书面文档,于每个年度结束时按顺序装订存档。
四、行管文件发布后,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馈执行效果。
五、行管文件发布后由起草部门或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第六章修改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对相关规定、办法、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实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提出修改建议。
二、相应人员接到修改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修改,修改后按本制度第三章、第四章条款提交审核、审批。
三、修改后的送审稿,须发布部门更新发布日期、版本、修订号等信息,并注明废止所替代的原文件名称、版本、修订号及发布日期。
第七章废止
一、规定、办法、制度发布注明废止的文件为废止文件,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二、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发布的规定可由所在二级部门负责人自行决定是否废止,如废止通过发布通知予以废止。
三、办法、制度在公司实际运营中超过两年以上未执行的,由起草部门或委员会向行政办提出申请废止,行政办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意见后决定是否废止,如废止通过发布通知予以废止。
第八章附则
一、公司各委员会、各部门行管文件建设程序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格式可参照本制度附样表二、三、四、五、六,由各委员会、各部门内部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二、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在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废止。
一、机房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安全、卫生及总体管理工作。
二、加强机房硬件和软件管理,维护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做好保养工作,确保计算机及设备正常运转。适时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或提出购置(更新)报告,以保证打证工作不因设备故障而间断。
三、如程序出现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外经贸部计算机中心报告。
四、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非现职打证人员不得上机房操作。门口明显位置张贴告示:“机房重地,非请莫入”。
五、严禁在发证计算机上玩游戏、上公众网、处理其它文字,不准拷贝任何外单位的.软盘,切实做到打证专用。
六、必须保持机房整齐清洁,不准在机房内存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周大扫除一次。
七、如发现机房有失窃情况或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要妥善保管专用设备的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以及备用件、消耗材料。
九、机房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向接任的负责人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十、本规定从20__年八月起实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 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 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 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 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 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 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__)执行。
为进一步深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要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的要求,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并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榷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榷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2)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3)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4)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二十四条“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所有在机关院内工作的人员。
二、镇组织部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提报、存档和结果运用。镇监察科负责考勤纪律的监督、检査。各科室负责所属工作人员考勤记录的督导和查验。
三、机关上下班时间(8:30-11:30,13:30-17:00)。上班前1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正点准时开始工作,严禁迟到早退。各主管领导要对分管部门进行随时监督、检查。
四、考勤实行人脸识别打卡制度,工作日每天打卡两次,即上岗及离岗前需于考勤机处(政府前楼一层、政府后楼一层或社保大院一层)进行打卡,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工作日打卡签到有效时间段为6:00-8:30,签退有效时间段为17:00-22:00;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当天考勤状态记为缺勤。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进行正常考勤登记的,需报请科室负责人备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
六、每月5日前由各科室向镇组织部报上一月科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请休假等考勤异常情况说明(附件),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考勤异常的原因说明需正当、合理。
七、如因设备故障导致了多数机关工作人员均有打卡异常的情况发生,由镇组织部统一处理。仅有少数人遇设备故障、无法识别等考勤异常情形的需即刻联系镇组织部处理,由镇组织部核实情况。
八、镇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假需严格按照《xx镇关于请销假制度及相关福利待遇的实施办法》执行相关程序。
九、各级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考勤情况应严格审批,如有虚假情况通过审批,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
十、由镇组织部每月10日前对上一月的考勤进行数据整理后,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十一、本考勤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十二、本制度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归镇组织部。
一、仓库考勤:由仓库主管记录全部保管员考勤。每一天考勤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迟到:迟到1——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务必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后开除。
三、旷工:旷工1——3天,惩罚1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正常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特别状况下能够电话请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者,罚款后开除。
六、脱岗: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务必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2次者,罚款后开除。
七、严格遵守公司材料验收入库的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务必拒绝供应商请吃请喝,务必拒绝供应商礼物引诱,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违规者,每人每次惩罚200元;一年内累计违规2次的',扣罚当月工资并马上开除。
八、下列行为,每次罚款5元:
上班谈天、干私活、频繁接打电话、听音乐、玩手机、打闹戏玩、无故串岗
1、没有有效收、发料单据,仓库不得收发物料。详细参照《领(发)料作业横向掌握卡》处理;
2、按规定时间收发物料,紧急、特别状况以“服务生产”为原则处理(固定领发料时间);
3、物料进出仓时应严格计量、计数,不得以估算物料量作为收发依据;
4、未经有效批准不得超量收料(供应商送的备品除外),也不得超量发料或发货;
5、领发物料后(含领、发、退、补料等),应按规定时间完成账务、单据、登卡等处理等工作;
6、仓库备(发)料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留意于收、发料时实行措施予以保证;
7、物料的进出仓由仓管员主导,其他人不得擅自对物料进行处理,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8、仓库主管应随时对下属仓管员收发状况进行监控,发觉特别状况准时处理。
9、研发部取打样板物料时必需办理正常的领料手续,按《领发料作业横向掌握卡》执行。
10、储存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a、防火、防水、防压;b、定点、定位、定量;c、先进先出;
11、对存在色差的物料应做好标识工作,相像物料要分开区域摆放;
12、不良品与良品必需分仓或分区储存、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
13、对库存时间超过12个月未动用的物料,制定、参照《呆废料处理作业流程》进行处理。
14、仓库须按公司财务部、PMC部要求进行盘点协作,并负责呈报盘点结果。详细参照《盘点掌握卡》执行;对于盘点有误差的物料,仓管员不得私自调账;
15、仓管员在发觉库存消失特别状况时,应对特别物料实施抽查、抽盘作业;
16、仓管员每天必需自查10款以上物料的.账物卡状况,仓库主管应随时对仓库物料进行抽查盘点,作为考核下属工作绩效的一种手段。
17、仓库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严禁公物私用;仓库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
18、在仓库范围内严禁抽烟,违反者乐捐200元/次,责任仓管员乐捐50元/次;
19、对于盘点中消失的问题依详细责任划分进行处理、追究;对全部的乐捐纳入员工基金。
20、考核指标:帐物卡相符率,由财务部、PMC物控员每周统计,每月汇总。
考勤对象:
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一、课堂考勤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抽查过程中,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如有包庇,或者对工作玩忽职守的,由学工办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果多次失误并导致严重后果,则撤销该成员职务。
5、根据《工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办法(试行)》评选细则的第八条规定,班级学风建设方面,加减分细则如下:
1)班级成员不按时上课,出现早退、迟到、旷课现象减0.5分/人次。
2)班级成员不按时上早、晚自习,减0.5分/人次。
3)班级成员在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并被监考或者巡考人员当场抓获,减2分/人次。
6、学习委员统一隶属于学习部,各个班级学习委员的年终测评外加分将由学习部根据学委工作表现统一分配。
制度员工津贴管理制度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明确企业津贴给付的标准,规范津贴给付的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责权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企业的津贴标准,并负责修改、解释、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本制度正式实施。
第2章高温津贴
第3条根据工作时间长短的不同,分别设立不同的津贴给付标准,如下表所示。
高温津贴给付标准
工作环境津贴标准
高温环境下工作5~6小时/天每人每月150元
高温环境下工作3~5小时/天(包括5小时)每人每月120元
高温环境下工作3小时及以下每人每月80元
第3章住房津贴
第4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在企业住宅、宿舍及其他企业提供的设施居住的企业员工。
第5条津贴发放
津贴连同员工工资一同发放,其发放标准见表所示。
住房津贴给付标准一览表
员工类别津贴给付标准
本人是户主有抚养家属租借房屋:每月津贴40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200元
无抚养家属(单身)租借房屋:每月津贴30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150元
本人不是户主所抚养家属是户主时租借房屋:每月津贴30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150元
所抚养家属不是户主时租借房屋:每月津贴20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100元
无抚养家属租借房屋:每月津贴15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100元
购、建私房津贴本人是户主有抚养家属者:以500元为限
无抚养家属者:以300元为限
本人不是户主有抚养家属者:以400元为限
无抚养家属者:以200元为限
第6条相关资料的调查
企业在审核员工提交的有关资料时,根据需要,可要求员工进一步提交有关辅助资料(如租房契约、交房租收据等),对事实进行确认性调查。
第7条住房津贴的停止享用
员工离职的'当月,则不再享受企业提供的住房津贴。
第3章午餐补助
第8条适用范围
因工作原因而不能到企业食堂就餐的员工。
第9条午餐补助的发放
(1)每天午餐补贴10元。
(2)伙食补贴每月结算一次,按实际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伙食补助标准支付。
第4章交通津贴
第10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在企业提供的宿舍住宿,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
第11条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根据员工职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标准如下表所示。
不同人员津贴发放标准表
员工类别津贴标准(元)
高层管理者(1~3级)400
中层管理者(4~7级)200
基层管理者(8~9级)100
一般员工50
第5章其他津贴
第12条节假日补贴,每逢“五一”、“中秋”、“十一”、“春节”节日,企业为员工发放一定的过节费。其发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节假日津贴发放标准
节假日补贴标准(单位:元)
五一100
十一100
中秋100
春节500~1000元不等
第6章附则
第13条其他本制度未包括的各类补贴津贴,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再另行设置。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品质、高效、诚实”的企业文化。
5、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决议;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做无损公司形象、利益、声誉和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作的思想素质,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努力提高其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绩效考核制度、评优树先,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
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是追究。
二、员工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三)、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四)、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六)、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七)、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八)、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九)、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十)、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十一)、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十二)、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二章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行政人事部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兄弟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安排或代表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接待;
3、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4、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制定公司工资分配方案;
5、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6、组织安排工作例会、行政性会议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7、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具体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各时期工作建议;
8、负责传达总经理对公司各部门的指示、通知,传递各部门给总经理的报告、请示;
9、按公司领导的部署,检查各部门对公司行政决议、决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10、负责办理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公司各种证照的申报、变更、年检、注销等工作;
2、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即新员工的招聘、培训、入职手续、员工信息档案/人事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3、协助部门负责人搞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并落实。
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小学生必须完成的社会综合实践课程,将对拓宽同学们的校外活动空间,丰富同学们的校外实践活动,提升同学们的生存与生活技能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县教体局的安排与部署,学校将组织八年级部全体同学赴县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活动,对同学们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批次时间
第一批:1、2、3、4班4月8日早饭后出发——4月12日午饭后返回
第二批:5、6、9、10班4月12日早饭后出发——4月16日午饭后返回
第三批:7、8、11、12班4月16日早饭后出发——4月20日午饭后返回
二、去前准备
1、在马坡实践基地活动期间,全体学生必须穿校服。请将两套校服洗干净,穿一套,备用一套;其他替换衣物根据自己的需要携带。
2、准备携带个人洗刷卫生用品(牙具、毛巾、香皂、拖鞋等)及笔记本、笔等文体用品。
3、根据自己的体质情况,可携带常用药物备用,如感冒药、发热药、拉肚子药、晕车药、过敏药等。
4、每位同学只准携带一个包,闲杂物品不要携带,更不准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大量现金等。
三、乘车安全
1、班主任与课任教师要跟车往返,并负责监督与管理学生的往返安全。
2、往返上车前,班主任要在班级集合学生,清点人数,提醒学生带齐随身物品;按照规定的车辆乘车,人人有座;上车时,女同学优先、普通同学优先、晕着者优先坐在前排;上车后,再次清点人数,确保全体登车、坐稳后,方可开车。晕车的同学,最好提前半小时遵医服用晕车药,且不可饮食过饱,并自备塑料袋备用。
3、路程大约两小时,中途不停车。途中严禁把头、手伸出车外,严禁在车内嬉笑打闹,班主任要时刻观察同学的行为,发现违规同学,及时制止,确保安全到达。
四、活动规定
在素质教育基地学习活动期间,同学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学校的形象。我校作为全县中学教育的龙头学校,在以上几届参加基地实践活动期间,同学们都表现出优秀的个人品质和良好的风貌,受到基地领导和老师的.盛赞。为此,希望我们这一届的同学们,在基地活动期间,继续发扬我校的优良传统,在各个方面都要表现出卓越的品质和昂扬的风貌,为学校争光,为自己添彩。为此,做出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基地期间,各项常规管理,严格按照《镇夏一中西校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要做文明学生,严格遵守“六个不”: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并严格执行《镇夏一中西校德育管理条例》,对于违反纪律的同学,从重从严处理,纳入班级月考核;严重违纪行为者,随时遣返,由家长前去接回。在基地期间对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非特殊情况不得外出,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和带队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班主任或辅导员陪同方可离开。
2、爱护基地一切设备物品。基地的一切公共物品,都是循环使用的,都应爱护,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发给你使用的一切物品,要倍加爱惜,使用后要验收、要交还,丢失损坏赔偿。
3、尊敬师长,服从管理。在基地期间,举止文明得体,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尊重辅导老师,听从命令,绝对服从老师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要遵守活动课纪律,严禁大声喧哗,严禁扰乱课堂,严禁顶撞老师。否则按校纪从重处理。
4、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基地作息时间,两休不早起、不晚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晚间活动,不离场、不扰乱。
5、内务整洁,有序就餐。宿舍内务要严格按照军事化标准执行,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垃圾入篓,严禁乱丢垃圾,严禁在宿舍墙壁张贴纸张、钉钉挂物、写字画画等;在餐饮期间,遵守秩序,排队就餐,分餐均衡,要吃饱吃好;节约粮食,浪费可耻;爱惜餐具,讲究卫生,洗刷洁净。
6、服从分配,听从安排。活动班级人员、餐桌人员、宿舍人员及床号,都以分配好,严格按照分配表执行,严禁私自调换,否则按违纪处理;活动班长已指定,餐长、室长为分配表中的1号同学担任,如需调整,要经过班主任同意;成员要服从班长、餐长、室长管理,听从安排;班长、餐长、室长要有责任心,要有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班主任。
五、评优考核
按照县教体局规定,活动考核成绩纳入初中毕业考评成绩。因此,将依据同学们在基地期间的综合表现,由班主任和辅导老师共同评定等级,分ABCD四档评定,违纪行为将是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表现较差的同学可一票否决。同时,依据综合表现评选“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标兵”,基地予以表彰。
六、应急处理
1、基地和学校已建立安全应急预警制度。各班主任都要增强责任心,对安全情况全天候关注,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学生要第一时间找班主任或基地辅导老师汇报,班主任要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带队领导和学校领导,听从领导指挥与安排,妥善处理意外情况。
2、班主任老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与身体健康情况,对于不适应基地生活环境或生病的同学,请及时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上报带队领导,统一听从安排。
3、为便于联系,请班主任将手机号码告知学生,班主任与带队领导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八年级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经营与管理,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法律工作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机制,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济建设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法律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依法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四条公司应当拥有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包括法律事务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二者应紧密配合,以确保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法律顾问履行职责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二)对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公司内设法律事务顾问,由公司职员担任。法律事务顾问负责承担公司法律事务,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和报告工作。法律事务顾问应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及其决策中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法律事务顾问的职责是: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核公司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四)参与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五)协助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公证、鉴证等有关法律事务;
(六)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提供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八)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公司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九)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九条下列规章、合同、协议、洽谈纪要和意向书,应当经法律事务顾问审核:
(一)公司的规章,包括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通知或指导意见;
(二)分立、合并、改制重组协议;
(三)设立、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协议,经济补偿协议;
(四)重要投资协议、合作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
(五)公司认为应当法律审核的其他法律文书。
第十条公司应当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外聘法律顾问,公司在作出下列事项决定前,应当由外聘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书:
(一)公司的基本制度;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
(三)公司重要投资项目、合作及信托、委托贷款等;
(四)公司认为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并购、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应由法律事务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组织对目标企业展开法律尽职调查,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第十二条法律工作经费由公司拨付,进入公司预算管理。涉及公司或职能部门的事务,其费用在法律顾问经费中开支;涉及直属单位的事务,其费用由该直属单位开支。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公司与平等主体签署的协议及合同性文件均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不得以口头合同形式或事后补签合同。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推行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文本经法律事务顾问审核,凡使用公司制订的格式合同的可以不再经法律审核程序,但是需要改变格式合同文本内容的除外。
由缔约相对方提供格式合同文本的,需在法律事务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的指导下签署。
第十六条经签署的合同正式文本需保留一式两份以上,承办部门或人员应当将合同原件分别提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备案,其他需要的部门可以留存复印件;以传真形式签订的合同,原件存行政办公室,复印件存法律事务顾问和财务部。财务部凭备案合同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七条涉及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专利、注册商标申请文件,知识产权贸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应当经法律事务顾问审核,必要时可要求外聘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第十八条为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法律事务顾问应当实行事中控制制度,即对合同(项目)的执行(履行)过程实施的法律监督与审查,避免因情况的变化而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第十九条下列合同(项目)的执行过程应当实施事中法律风险控制:
(一)分立、合并、投资、担保、重要资产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
(二)重大投资、合作、信托及金融项目;
(三)公司认为应当事中控制的其他合同(项目)。
第二十条合同(项目)的承办部门和人员应当将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反馈法律事务顾问;法律顾问也应当跟踪、询问执行情况,遇有变化足以形成新的风险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情况下,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要求外聘法律顾问对专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项目)的协议,或主张事实与权利、承认事实与义务的文件应当经法律事务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审核。
第三章企业内部咨询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协调公司各部门的法律事务,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公司实行内部咨询制度;公司的内部咨询工作由法律事务顾问负责。
第二十三条法律事务顾问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回复各部门提出的咨询;但对各部门以书面形式作出的且要求书面答复的咨询,法律事务顾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复。
第二十四条法律事务顾问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对各部门提出的咨询作出回复,一般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对必须书面回复的咨询可以先行口头答复,并在事后出具书面回复意见。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的书面咨询及法律事务顾问的书面回复均应当一式两份,法律事务顾问及各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四章诉讼与仲裁管理
第二十六条涉及公司的下列案件由外聘法律顾问负责承办,由法律事务顾问负责协助和管理:
(一)民事案件;
(二)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
(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四)商业仲裁案件。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接到诉讼、仲裁的法律文件,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及时报送法律事务顾问处理。
第二十八条遇有纠纷或其他事项需要起诉、申请仲裁的,当事部门应当向法律顾问提交下列材料,并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
(一)纠纷或其他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有关证据材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抬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超过50万元的;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x谋x、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
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
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0日
为加强办公室人员工作行为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制度,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的按程序办理,不省略、不简化、不拖拉。领导交办的事务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在办公时间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尊敬同事,待人真诚。同事之间友好相处,平等对待,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4、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企业荣誉和形象。
5、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甘于吃苦,自觉奉献。
6、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当日情、当日报”。
7、工作时间内不脱岗,迅速、准确、及时地做好上情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8、请假人员须事先安排好工作,非特殊、紧急情况,不得用电话或请人代假。
9、正常工作期间,办公室人员外出要向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告知去向,并保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
10、要遵守保密条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做到办事有规距,不能破规矩。
11、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离开座位时,将椅子推进桌斗并保持桌面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