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场管理制度(精选32篇)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通用32篇)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第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六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八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九章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

一、商场服务承诺

(1)维护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 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权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 )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商场交易须知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礼貌待客。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的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库房内商品的安全,避免造成损失,特对库房制定管理办法

1、库房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放及关闭,时间为早8:00—晚20:00,其他时间将一律关闭。

2、库房内商品要码放整齐,严格按照规定码放,垛与垛间距30cm,隔墙离地便于通风,防止商品积压。

3、库房内不准吸烟或点火,凡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4、库房商品不准超高、超重,顶层商品距离灯管为50cm。

5、不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如有需要必须由电工操作。

6、班后由安保部对库房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7、严禁违章挪动灭火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

8、严禁将商品堵塞灭火器材,否则将对相应部组给予考核。

9、严禁在疏散通道前堵塞商品。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4

1、空调机房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空调机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空调值班员工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空调机房内。

2、值班人员开机前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确认机组、水泵、阀门等正常,方可按正常程序开机。

3、空调主机运行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4、值班长必须组织好空调工按照巡回检查制度,对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并定时对外界及各空调区域的温度、相对湿度进行监测,根据气象条件及用户情况将空调工况调至要求范围。

5、定期清洗系统的过滤网和过滤器,保证送风管道和水管道的畅通。

6、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7、每半年对空调主、副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确保机组的良好运行。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5

1、商场的治安管理由商场管理人员负责,各个营业柜点和商品由营业员负责,执行'谁主管、谁认负责'的原则。

2、保安部的保安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商场和营业点,一旦发生治安案件和接获报警信息及情况,要及时赶赴现场查处。

3、经营金银手饰、珠宝、古董的`营业柜,点是管理的重点,必须严格做到帐物相符,日清日盘,交接手续完善,营业结束时应将陈列的商品收保险箱内。

4、商场的管理人员和营业员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其中进行偷盗,扒窃活动,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5、销售商品收款找零要点清金额,认真验证钞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人民币及失效的信用卡。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6

一、员工管理内容

一人事调配

1、员工定编管理

2、员工上岗管理

3、员工异动管理

4、员工离职管理

二劳动管理

1、考勤管理双向考勤:检查员工到岗情况及处理员工假事。 2、劳纪管理:检查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3、劳动组织:合理组织、调配员工,以适应营业淡旺季及促销等专项经营活动对人员的不同需求。 三薪酬管理

根据公司人事部统一规定,结合员工劳绩、劳效,计算发放员工薪酬。商场管理制度。

四奖惩管理

即对员工工作、行为表现按实施奖励与惩罚。 五员工考评

即跟踪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对其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分析与评价。

六教育培训

1、上岗培训

2、在职培训

3、日常思想教育

七档案管理部门人事档案

1、人事台帐:人员设卡记录基本情况

2、工作档案:考评、出勤、奖惩、职级变更与表扬投诉信件等 二、员工管理规定试行

本规定适用于广场全体一线员工,一线员工由公司聘用员工和厂商自聘员工组成。

1、员工定编管理

1各楼层的人员定编由人事部根据公司总体计划及经营实需状况统一制定。

2由于工作需要,需进行定编调整含临时性增减人员的由现场,专柜,提前一周向人事部提出书面报告,经人事部确认后统一安排。包括厂聘员工

3员工的定编含厂商员工变更,需有主管总副总经理级审批的新增员工审批表或清退表。如属合同变更的需附合同审批单,通知信息、财会一同做变更处理。商场管理制度。 2、员工上岗管理

1公司自有员工的上岗管理:

a、经公司招聘和培训合格后的新聘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配,员工持人力部签发的.员工调配单到所分配的部门报到。报到之日为员工上岗之日。

b、各商场对新聘员工进行上岗前入职教育,安排工作内容及岗位。 c、员工报到当日由综合主管为其办理员工工牌号、工作餐卡券、工作制服,并收取缴纳制服押金。

d、综合主管引导新员工上岗,介绍给柜组长及成员,引导熟悉工作环境。

2厂聘员工的上岗管理

a、厂聘营业员工聘用条件

年龄:26周岁以下

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2米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商业零售工作。

b、上岗程序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加强本铺位经营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少请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允许歇班。凡有事必须提前打招呼,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50,二次100,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员工不得与店长发生正面冲突,上班时间不能说脏话,不能嬉戏、打闹,同事之间杜绝发生矛盾,如有问题可找店长解决。

三、未经店长同意,不得随意将商品赊欠,不得私自将商品拿出卖场,如有发现当即辞退并受罚。

四、员工在上班期间一律以普通话为准,接待顾客时,要面带微笑使用敬语,不得有厌恶的表情和不敬的言语,举止要文雅,行为得体,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别声,问有回声。

五、上班时间必须穿工服,着装干净整洁,佩戴工牌,女员工化淡妆长发挽于后脑,不得披发,不准拖拉鞋,不能穿短裤。

六、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如口香糖等等。不允许吃生葱、辣蒜、韭菜等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七、如在销售过程中因个人疏忽给铺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如拿错只、卖错价、拿错色等)。

八、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职,有事离开卖场必须签到。

九、发扬团队精神,员工之间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销售技巧,严格遵守卖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铺位的形象和利益。

十、以上如有违规者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以此类推。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本铺位的规章制度!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8

1、层间配电房门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房内每周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工程部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

4、工程部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

5、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楼层电房设备维护检查记录。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9

一、弱电系统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系统各项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保证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系统设置放于自动位置。

2、各班将各设备运行情况记录清楚。

3、根据保养计划做好各设备的保养。

4、遇故障报警及时处理并记录于运行日志。

5、对外判保养设备的承判商做好监督。

6、各设备的.元器件、参数不得随意更改。

7、严禁在系统各计算机上使用自带软件。

二、弱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弱电系统设备由弱电组负责维修保养。

2、主管工程师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保养计划并负责实施。

3、工作过程注意做好防静电措施。

4、对要抽出的部件和拆除的端子做好记录。

5、对于有一主一备的设备不可同时退出主、备设备保养,一般是先主后备。

6、对红外线、激光、微波等发射装置不能用湿式清洁剂清洗,应用吸尘器或小气泵进行清洁。

7、根据系统特点重点做好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口的工作。

8、工作结束后要测试被保养设备并填写有关表格。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0

1、严格执行公事报告处理程序(员工—主管—部门经理至公司总经理)规定,逐级上报。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工程师)

(1)、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4)、运行维修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5)、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7)、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8)、采用新的'运转方式。

(9)、重要零、部件改造、换代或加工修理。

(10)、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11)、加班、换班、补修、病假。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工程师)病、事假、补休、换班。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1

一、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凭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并经管理公司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公司咨询。

5、有权对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

1、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为划分经营区域,管理公司对物业经营区域划分为:一楼为陶瓷、板材专区,二楼为卫浴、五金、橱柜、橱电、门窗专区,三楼为灯饰、窗帘布艺、地板衣柜、天花油漆、楼梯玻璃专区。商户必须严格履行该义务,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2、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转让铺位必须遵守铺位转让管理规定。

3、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4、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5、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6、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天花、地面,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7、商户须遵守管理公司开歇业管理规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开业。

8、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②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③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中央空调和拒付空调费。

④对内外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⑤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而下之共用设施。

⑥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⑧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⑨影响市容观瞻或城形象的乱搭、乱贴、乱挂、乱放设立广告宣传品等。

⑩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⑾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菘他行为。

⑿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三)违章责任

1、违反本公约义务条款中各项规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包括警告、扣罚、停电和停业整顿。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责任和赔偿。

2、商户不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二、管理公司权利和责任

1、一般事项

①管理公司享有各项管理权力,同时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②管理公司将被视为全部业主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开展各服务与管理。(包括对外宣传推广)

2、管理公司的权利及责任

①从全体商户的利益出发,管理者有权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各项:

a、检查、视察权,必要时包括所有租赁范围的内部。

b、每一个商户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本铺位的装修。管理者有权在装修期间进入商铺进行检查、指导。

c、制定商户守则及其人必要的规章制度,共同遵守。

d、处理各项投诉协调各商户的纠纷。

e、按规定收取各项管理服务费用和代收水、电费及公共设施使用费。

f、负责保安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g、消除及拆去任何防碍环境美观的违章搭建,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占用公共地方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变更及损害,并向负责人征收因此发生的费用。

h、其他需管理公司处理的事项。

②管理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

a、保养维护化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b、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环境的美化。

c、确保供水、供电、中央空调、通讯、电梯、消防的正常动作及设备的良好性能。

d、做好环境管理。以车辆停放、保管、货物装卸的良好秩序。

e、统一安排公共地方的宣伟广告申请及制作。

3、管理者在下列情况下所造成的服务中断,无须对商户及使用者负责。

a、因各项设备、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消防测试、用电安全检查等原因。

b、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c、加外界(市电、市自来水)所造成的停水、停电。

d、管理公司无法控制的,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其他原因。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2

家居商场安全门、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安全门、安全通道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安全门、安全通道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商场内所有安全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专用于救火灾和任何人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4.2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安全门处于完好状态,禁止任何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行为发生。特殊情况下需用安全门或紧急出口搬运品的,必须事先征得安保部领班同意,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4.3安全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禁止任何部门分隔或堵塞安全通道。

4.4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物品,非消防车辆不准停在消防通道上。

4.5安全门指示标志、指示灯要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4.6安全员每天巡视检查以上各通道,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立即报内保领班,并做好详细书面记录,调查核实后为整改通知,责令违规单位整改。

5.记录

5.1友情提示

5.2进出人员登记表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3

1、促销人员的管理规定

(1)促销人员必须经商场行政事务部人事处审查合格,并办理上岗手续后方可上岗。

(2)促销人员必须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3)促销人员必须佩带公司统一印制的促销专用工牌,统一工装。

(4)促销人员若违反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将按照营业员的处罚标准给予处罚。

2、促销审批程序

(1)供应商填写广告(促销)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需在申请中注明促销方式、促销(打折)理由、促销规模、时间等内容。

(2)客务员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审批把关。

(3)客务员负责协调到营销策划部办理促销审批手续。

(4)商场管理部负责检查客务员审批工作的合理性。

(5)商场管理部组织落实并做好现场指导、监督工作。

(6)营销策划部负责检查促销工作的执行情况。

各品牌商促销必须按以上程序办理,经审批合格同意后方可进行,在促销活动中各相关部门将对其价格、质量、服务和承诺兑现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违反促销管理规定的促销行为,将按商场现场管理条例及品牌商促销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促销审批时间

(1)各品牌商的打折、促销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天,对于在核准有效促销期后确需再次进行打折或促销的品牌,应以书面形式重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品牌商不得常年以打折方式进行销售。

4、促销规模

(1)各商品部门打折商家的总量在同一时期应控制在15%以内,未经允许打折但符合促销管理规定的品牌,应在其它品牌到期后按顺序审批、执行。

(2)原则上允许各商品部门开展促销赠品活动,但所有赠品均应为正品,所标注的赠品价值应真实、合理。

5、促销商品价格的管理

(1)打折促销的品牌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品牌,合同约定之外的品牌未经核准不得进入卖场销售。

(2)打折促销的商品的价格不得有虚高标价或定位高于同城其它大、中型商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打折。

(3)过季、断码商品应统一按特价或特卖申请在特卖区进行销售,卖场内不得开展特卖活动,不得出现特卖、特价字样。各楼层扶梯口促销活动不能在特卖区进行的,经审批允许后,可在扶梯口开展不超过7天的促销活动,审批期限到期后,确需开展活动的,需重新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进行。

(4)特卖商品只能是过季、断码、换季商品等,多年积压商品、残次商品、劣质商品不得在商场进行销售。

6、促销现场广告设置管理

广告用品、宣传单、海报、pop纸、pop海报由营销策划部统一设置和绘制,特殊广告设置须经营销策划部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未经审批同意,而擅自悬挂广告品和散发广告单的,将没收广告用品,并按违规广告予以处罚。

7、统一活动要求

(1)除经核定和批准不受理vip卡业务的品牌和商品外,所有品牌的打折和促销活动仍接受vip卡使用。打折后若确实不能受理vip卡的需经过营销策划部审核同意后,做特别明示为有效。(特卖活动可不受理vip卡)。

(2)各品牌自行开展的打折、促销活动仍需接受商场开展的统一促销活动。

8、处罚办法:

(1)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广告、广告用品、宣传单、海报、pop海报等,没收其宣传物品,并每张处以20-100元罚款。

(2)未经批准,擅自以促销名义出售合同外商品的,没收其商品,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3)未经批准,出售库存超过两年的积压商品的,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

(4)在促销手续审批完备后,擅自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执行公司售假处罚规定,没收其商品并处以-10000元罚款。

(5)在促销中用劣质赠品、虚假标注价值赠品的,没收其赠品,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6)标价高于同城其它大、中型商场而进行打折的,勒令其调整价格,停止促销活动,并处以500-x元罚款。

(7)擅调价格,虚标高价进行打折活动的,处以-5000元罚款。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规范商户撤场流程及其遗留物品的管理,降低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利益。

2、适用范围

公司的所有商铺撤场管理工作。

3、定义

撤场:合同到期正常终止、商户提出撤场申请或因违反合同约定公司要求其撤柜等,按公司正常流程办理撤场手续,并终止商户在广场的经营行为。

逃场:商户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正常流程办理撤柜手续,自行终止在广场的经营行为。

4、职责

4.1招商部负责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和办理撤场手续。

4.2营运部负责商铺撤离现场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商铺撤场场地验收和商户逃场后的相关工作。

4.3物业后勤部负责对商铺撤场/逃场的现场监管,对有逃场迹象的商户进行监控,对经营场地进行拆除与验收。

4.4财务部负责费用核算与收取。

4.5行政部负责利用法律程序对逃场商户进行欠费追缴和逃场撤柜扣押物品与遗留物品入库、保存与处理。

5、程序

5.1公司百货品牌、边角租赁类和特色店类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场与未达成续约意向的商户撤场。

5.1.1商户须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无续签意向,招商经理于续约申请提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回复商户是否继续合作。招商经理将续约申请与相关资料情况和续约谈判情况汇报招商部门经理、副总及公司总经理确认。合同续约参见《招商管理制度》。

5.1.1.1招商经理与商户于合同到期前30天未达成续约意向,招商经理即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1.1.2商户未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招商经理根据商铺经营情况与洽谈情况于商户合同到期前30天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1.2招商经理于《解除合同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与商户进行撤柜洽谈并要求商户上报撤柜申请与商铺拆装施工方案。

5.1.3招商经理在确定撤场日期前两个工作日填写《撤柜审批单》(详见附表b),注明准确的撤场日期与商铺交付租金日期,后附撤柜申请,经招商经理、营运经理、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撤场日期前一个工作日连同商户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一并转物业后勤部。

5.1.4营运楼层经理在审批《撤柜审批单》后,带领商户到物业后勤部安管人员为商户办理撤场手续,保证商户正常撤场。

5.1.5物业后勤部根据《撤柜审批单》中注明具体撤场时间通知相关设备人员做能源核算与商铺撤场场地验收的准备,并审核商铺拆装施工方案防止野蛮施工。物业后勤部核算能源费后立即将《撤柜审批单》与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传至招商经理。

5.1.6招商经理接到物业后勤部传至的《撤柜审批单》后立即填写《撤柜确认单》(详见附表c),连同审批后的`《撤柜审批单》于撤柜当天一并传至财务部核算是否欠费,如欠费,商户补齐后方可撤场。《撤柜审批单》由财务部保存。

5.1.7招商经理持财务确认无欠费后的《撤柜确认单》和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传至营运楼层经理,营运楼层经理需在《撤柜确认单》上注明同意放行,并传给物业后勤部,审核后传至营运楼层经理,营运楼层经理下发至商户。相关部门各执一联,并将招商留存联转至招商经理做合同终止。

5.1.8商户持《撤柜确认单》于撤柜当天晚18点后直接撤出经营场地,并按商铺拆装施工方案现场施工,物业后勤部和营运楼层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

5.1.9营运楼层管理人员、物业后勤部各设备人员与商户在撤柜场地清空后,根据该商铺《商铺交接表》对撤柜场地进行场地验收,三方签字确认后留营运部楼层保存。撤柜场地如有损坏,商户须按公司标准赔偿,赔偿金可在装修押金中扣除。

5.1.10撤出场地后,物业后勤部清理场地。营运楼层经理将《商铺交接表》于次日早10点前交财务部保存。

5.1.11商户于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到财务部结算货款与保证金等费用。财务部根据《撤柜审批单》和《商铺交接表》给商户结算费用。

5.2公司百货品牌、边角租赁类和特色店类商户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或商户已被确定为公司经营调整目标的,公司要求其撤柜。

5.2.1招商经理与商户洽谈撤柜事宜,并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2.1.1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违约行为,招商经理须与咨询法律顾问确认,保证公司的处理意见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

5.2.1.2招商经理将商户违约事实与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财务部核算相关费用,防止欠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2.2具体撤场流程参见5.1.2至5.1.11程序。

5.3公司独立项目和主力店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场与未达成续约意向的商户撤场。

5.3.1商户须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六个月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无续签意向,招商部门经理于续约申请提出后的30个工作日内回复商户是否继续合作,并将续约申请与相关资料情况和续约谈判情况汇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及公司总经理确认。合同续约参见《招商管理制度》。

5.3.1.1招商经理与商户于合同到期前3个月未达成续约意向,招商经理即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3.1.2商户未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6个月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招商部门经理根据商铺经营情况与洽谈情况于商户合同到期前3个月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3.2招商经理于《解除合同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与商户进行撤柜洽谈并要求商户上报撤柜申请与详细的商铺拆装施工方案。

5.3.3招商经理在确定撤场日期前七个工作日填写《撤柜审批单》(详见附表b),

注明准确的撤场日期与商铺租金交付结算日期,后附撤柜申请,经营运楼层经理、经营管理中心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撤场日期前一个工作日连同商户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一并转物业后勤部。

5.3.4营运楼层经理在审批《撤柜审批单》后,带领商户到物业后勤部办理租用临时能源费的手续与到物业后勤部安管人员为商户办理撤柜手续,保证商户正常撤柜。

5.3.5具体撤场程序参见本制度5.1.5—5.1.11程序。

5.3.6营运楼层经理在确定撤场后2天内组织物业后勤部人员、公司财务人员共同对商铺内不可移动的物品与未撤走的物品进行登记与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并与公司行政物业中心人员交接现场物品入公司一级库保存。由公司财务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商铺《固定资产折旧审批表》转营运楼层经理。经物业后勤部核对后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营运部楼层经理和招商经理保存,以备在洽谈新商户时使用。

1.4公司独立项目和主力店商户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或商户已被确定为公司经营调整目标的,公司要求其撤柜。

5.4.1招商经理与商户洽谈撤柜事宜,并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4.1.1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违约行为,招商经理须与咨询法律顾问确认,保证公司的处理意见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

5.4.1.2招商经理将商户违约事实与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财务部核算相关费用,防止欠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4.2具体撤场流程参见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

5.5公司强行撤场的处理办法,包含百货、独立项目、商业街花车项目和边角租赁项目。

5.5.1招商经理未与商户就撤场事宜达成一致,招商经理)起草《解除合同通知书》后附《商户违规操作单》,报公司行政部法务人员审批。审批后转营运部并下发给商户。

5.5.2营运楼层经理在接到商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知会物业后勤部,联系当班的物业后勤部安管值班人员和商户或营业员等乙方人员三方共同清点封存(若乙方无人到场,营运部楼层经理须联系相关人员做影象记录,将录象资料存公司行政物业中心保存),并填写《商品清点台帐》,三方清点人均要签字确认。并根据场地需求联系物业后勤部或物业后勤部指定的装修公司对商铺场地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验收。将商铺清点封存货品与确认后的《商品清点台帐》与商铺拆装后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点后与公司行政经理交接入库,商铺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与处理。

5.5.3营运楼层经理负责填写《撤柜审批单》与《撤柜确认单》报公司审批,审批后将《撤柜确认单》转招商部综合业务经理做合同终止。

5.6逃场商铺的撤柜处理办法:

5.6.1营运楼层经理确认商铺逃场后,营运楼层经理填写《商户违规操作单》将撤场/逃场的情况经过(包括时间、地点、见证人、确认人等)与商户欠费单做为证据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审批,审批后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他依据以公司行政部法务人员要求为准,各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确保公司利用法律程序追缴欠款。

5.6.2营运楼层经理得到商铺逃场的公司审批意见后,知会物业后勤部服务中心。物业后勤部服务中心安排具体人员协助营运楼层经理对商铺内物品进行封存和商铺装修的拆除。

5.6.3营运楼层经理负责填写《撤柜审批单》与《撤柜确认单》报公司审批,审批后将《撤柜确认单》转招商经理做合同终止。

5.6.4逃场遗留物品处理:

5.6.4.1营运楼层经理联系当班的物业后勤部安管值班人员和商户或营业员等乙方人员三方共同清点封存(若乙方无人到场,营运部楼层经理须联系相关人员做影象记录,将录象资料存公司行政部保存),并填写《商品清点台帐》,三方清点人均要签字确认。

5.6.4.2物品清点完毕后由营运楼层经理将《商品清点台帐》交公司行政部经理处入公司一级库保存,营运楼层经理做好交接工作。公司行政部做好扣押物品的出入库账簿登记,保留出入单据以便核查,公司行政部负责扣押物品的处理和利用法律程序对商户的欠款进行追缴。

5.6.4.3营运楼层经理根据场地需求联系物业后勤部或物业后勤部指定的装修公司对商铺场地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验收。将商铺清点封存货品与确认后的《商品清点台帐》与商铺拆装后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点后与公司行政部经理交接入库,商铺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与处理。

5.6.4.4营运楼层经理负责联系商户,并与之协调以尽量减少双方损失。

5.6.4.4.1如果与商户达成一致,则由营运楼层经理填写《欠款/逃款商户遗留物品处理审批表》报经营管理中心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批。按公司审批意见执行。

5.6.4.4.2如果与商户无法达成一致,公司行政部负责利用法律程序追缴欠款。

5.7商户合同未到期,商户申请撤柜包含百货类商户、边角租赁类商户和特色店类商户、临时经营商户和独立项目商户。

5.7.1商户在合同执行期向招商部提出书面撤柜申请,招商经理根据资源储备情况与商铺卖场经营情况与商户进行谈判并洽谈新商户资源。

5.7.1.1商户同意继续经营,商户撤回撤柜申请。

5.7.1.2新商户有签约意向,招商经理(部门经理)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独立项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场,按照《招商管理制度》和《进场装修管理流程》安排商户进场。撤场商户合同保证金、已交租金不予返还。

5.7.1.3商户不同意继续经营并且无新商户进场,招商经理在商户提出书面撤柜申请第六十天后,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独立项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场。撤场商户合同保证金、已交租金不予返还。

5.8临时经营商户的撤柜:

5.8.1招商经理在《临时经营合作协议》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确定本期促销到期后撤柜的商铺,并填写《撤柜审批表》经招商经理、营运经理、经营管理中心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撤场日期前两个工作日传至营运楼层经理处。营运楼层经理负责安排临时商铺撤场。

6、记录

《解除合同通知书》、《撤柜审批表》、《撤柜确认单》由招商部保存,期限一年。

《欠款/逃款商户遗留物品处理审批表》由营运部、行政部保存,期限一年。

7、参考文件

《招商管理制度》

8、附录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贯彻安全方针,做好劳动保护,使部门员工按照安全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百货商场管理区域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职责

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安全工作的贯彻、培训、实施和监督执行。

(三)、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本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消防设备、电气设备、危险品存放、火灾隐患、钥匙管理、设备机房、重要部位、来访人员登记、车辆出入管理、各部门人员值班等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各部门必须限期整改。

3、新员工上岗,必须经过本部门的岗前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或各专业人员培训介绍本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本百货设备设施情况。新员工必须在已转正的老员工带领下工作,严禁单独上岗进行操作,在熟悉各个控制部位和熟悉各种操作,并经过考核确认后才能独立开展工作。

4、人员安排应严格按照专业分工进行工作,若员工对某项操作未掌握或不熟悉,则不能单独进行此项操作。

5、在开展各项活动(如:维修、维护保养、消防演习、保洁开荒、商场文化活动等)前,必须由本部门或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策划、讨论并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规定:

(1)安全注意事项;

(2)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种工具和材料应准备齐全;

(3)具体的操作步骤,操作步骤必须考虑到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具体的细节;(4)人员安排,人员安排合理,每个人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

(5)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后果,并有各种应对措施。

如果对某项活动的实施没有一定的把握、或者对可能出现的后果没有预测、或者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或者人员力量准备不充分、或者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则不能实施此项活动。

6、在进行各项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具体操作步骤逐项实施,对重要步骤由本次活动负责人进行检查、落实和确认。

7、活动过程中若出现未曾预料到的情况和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待落实解决方案后继续进行;如果问题暂时难以解决、或可能出现难以预料后果、或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经领导同意可以取消本次活动,并恢复原状。

8、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应有整个过程的.完整的记录和总结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归纳,并在今后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9、高空作业:必须首先对所使用的工具(如梯子、绳子、保险带等)进行检查,并有人监护,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再开始实施。

10、电气操作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实行填写工作票制度,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实行工作许可制度,有触电危险的工作现场实行专人监护制度,电气操作实行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和带电作业证制度。

(2)电工作业前应穿戴防护用品,并保证使用工具的绝缘性能良好。

(3)在进行低压线路和设备的检修作业时必须停电进行,并在明显处悬挂安全警示牌(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4)在进行线路检修作业时,应在各供电回路的隔离开关上悬挂明显的标识牌。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尽量避免带电作业;如不能避免,则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6)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11、水暖操作

(1)应首先确定设备低压电气开关部分处在断开位置并悬挂标识牌后再进行设备维保工作。

(2)进行维修工作时,应在被检修设备上悬挂'暂停使用'或'正在检修'的标识牌。

(3)检修设备时,要防止水渗入设备而烧坏电机。

(4)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罩,防止烫伤,及剌伤眼睛。确保工作场所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并备有手提灭火器。工作结束后或暂离现场前,应关闭电焊机及氧气、乙炔瓶阀,检查并确保工作场所无火灾隐患。

12、电梯操作

(1)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其它安全操作规程。

(2)对检修、保养的电梯,应悬挂'检修停用'等相应告示牌。

(3)保养、检修时,应断开相应的电源开关,非必要不得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遵守带电作业有关规定,设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井道工作:经批准后使用开锁装置或钥匙;确定工作是否需要电力,如果不需要应将主电源开关断开,锁定并挂标识牌;应尽量避免在井道内上下同时工作,必须同时作业时,应戴上安全帽;完成工作后,在确认所有员工、工具及设备均已离开井道之前,不允许将电梯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在轿顶工作时:确定工作是否需要电力,如果不需要应将主电源开关断开、锁定并挂标识牌;确保电梯在专业维修人员控制下慢车运行;如存在坠落危险,必须采取坠落保护(戴安全帽、使用护栏、护网等);在移动的轿顶工作时,不准穿戴可能被钩住或缠住的任何物品,不准在口袋内携带工具。

(6)在底坑工作时:必须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的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主电源开关必须挂牌、锁闭在断开位置上;在底坑入口处

必须放置一个适当的警告标记来指明里面有人作业。

(7)在机房工作时: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防火器材应齐备;机房内必须保持干净,不得有油和杂物;所有电接触点、断路器和电接头,必须加以保护以防止电击。

(8)电梯运行时:防止有水渗入电梯或机房,如有水渗入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切断水源,在确认水浸部位完全干燥后才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6

一、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二、废旧包装物品回收管理制度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三、行业管理制度

为保证商场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商场在购、销等工作中应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行业管理。

1.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手续齐备,特别是对方应提供的准运证、调运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批文、商标注册等各种证件,应在内容-亡、时间上与实际相符并要有专人负责存档、保管。商场经理要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场经营部汇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经理及当事者的责任。

2.商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3.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国有商业的良好信誉,各柜台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量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4.如商场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专项管理的,要先向商场经营部申报,待手续完备后,方能经营,若违反制度,一经发现,追究其主管经理责任。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由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悬挂在总经理办公室墙上;专项商品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正本、主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

6.由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营证副本、许可证副本。

7.各柜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执照副本时,要向市场经营部出具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借条,借条内容包括:事由、前往单位借用人签字,用后要及时送还。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办公物品的购买

第一条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用品管理员统一负责。

第二条 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用品管理室经理报告,确定订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管理经理提出。

调整印刷制品格式,必须由使用部门以文书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企划部门审核确定大致的规格、纸张质地与数量,然后到专门商店采购,选购价格合适、格式相近的印刷制品。

第三条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者订购的方式。

第四条 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办公用品管理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五条 按订购单以及订购进度控制卡检查所订购办公用品,以及在预定日期送到与否。

第六条 所订购办公用品送到后,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后,在送货单上加盖印章,表示收到。然后,在订购进度控制卡—上做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等。

第七条 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与订购进度控制卡,开具支付传票,经主管签字盖章,作好登记,转交出纳室负责支付或结算。

第八条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总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

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购买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月把审核结果连同申请书一起交付监督检查部门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

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九条 各部门的申请书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领用用品台账登记。在申请书上要写明所要物品、数量与单价金额。

第十条

1.接到各部门的申请书(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在申请受理册上做好登记,写上申请日期、申请部门、用品规格与名称,以及数量,然后再填写一份用品分发传票给发送室。

2.发送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的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3.用品分发后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用品发出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空记账存档;另一份作为用品分发通知,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

第十一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现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办公物品的保管

第十二条 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台账(卡片)。

第十三条 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采取防虫等到保全措施。

第十四条 办公用品仓库一年盘点两次(6月与12月)。盘点工作由管理室主任负责。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台账,使两者一致。

第十五条 印刷制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以照盘存的台账为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一旦一批消耗品用完,立即写报告递交办公用品管理室主任。

第十六条 必须对商场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日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种用纸与印刷制品作出调查。调查方式是,每月5日对前一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作出统计,向上报告。办公用品管理室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统计的数据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账中的记录相一致。最后把报告分部门进行编辑保存。

第十七条 对商场各部门进行监督调查的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传票与用品台账;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台账与实际用品台账。

第十八条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台账;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

三、商场办公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商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电脑及附属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由信息管理部设专人负责。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购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三条 特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通信设备,须经主管总裁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购置,然后记入备品保管账目。

第四条 备品发放采取定期发放制度,每月的1日和15日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五条 备品仓库设专人负责。备品入库需根据《入库单》严格检查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单价是否与进货相符,按手续验收入库,登记上账。未办入库手续,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备品保管实行“三清、两齐、三一致”,即材料清、账目清、数量清,摆放整齐、库房整齐,账、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 做好出库管理。在日清月结的条件下,月末必须对所有单据按部门统计,及时转到财务部结算。

第八条 各部门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卡,由行政管理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收回商场调离人员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第十条 行政管理部建立商场固定资产总账,对每件物品要进行编号,每年进行一次普查。

四、商场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第一条 本商场为规范办公田品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四条 各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第五条 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供应。

第六条 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条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五、办公消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商场为加强对办公消耗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消耗品是指文具、纸张、账本及其他印刷物品。

第三条 办公消耗品一年的消耗限额为x万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节约使用,避免浪费。

第四条 办公消耗品的购买与管理,由总务部负责,下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第五条 总务部必须把握消耗品在正常情况下每月的平均消耗量,以及各种消耗品的市场价格、消耗品的最佳采购日期。在此基础上,确定采购量与采购时间,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事务运营对消耗品的基本需求。

第六条 对于特殊场合所用的特殊办公用品,使用部门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总务部据此进行必要的调查后决定是否准予采购。如果一次采购价格总额超过x万元时,须经该部门主管同意,必要时请示总裁。

第七条 在订制各种账票时,如果需要改动原格式或者重新设计新格式,使用部门的主管必须起草正式文件或方案,若有相关部门,则需要一式多份,然后将这些材料送至总务部,并附上委托订制或订购申请单。之后,总务部在其责权范围内。审核新格式、订购数量是否合适,以及新格式的适用性与时效性等等。通过审核后,还必须就是否由本公司自行复制或复印,还是委托外部进行印刷等问题,与申请部门作进一步协商。

第八条 向总务部领取办公消耗品时,必须填写申请书,写明申请时间,使用场所(部门名称)以及物品名称与数量。同时,申请者以及其部门主管必须加盖印章或签字。另外,特殊办公消耗品的申请,必须填写用途。

第九条 局部使用或特殊用途的账簿传票的订购与领用,统一由总务部调控与管理。使用部门或申请者必须按特殊的程序提出申请。

第十条 总务部必须在填写办公消耗品购进登记簿的基础上,对照各申请采购传票,在每月末进行统计,向总经理作出报告。

六、文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三条 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机、打码机等。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7

为维护公司信誉,保证供应商公平竞争、有序经营,对三楼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jh购物广场供应商和员工必须维护商场的'信誉,严格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不得诋毁或恶意攻击公司(包括商场的名誉、摊组、品牌、价格等),不得破坏团结、制造矛盾。各供应商和员工一律禁止相互询问或告知对方采购和销售情况,做到绝对保密,违者罚款300元。

2、jh购物广场的服装供应商同时又在ff购物租摊的摊主,严禁在jh购物服装卖场盯摊售货,送货时间每次限定20分钟,限时离店,并不得随意串摊,进行商品及价格调查,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3、各供应商进货要严格索证制度,严禁售卖三无或伪劣产品,并明码标价,不得议价。经常做好市场调查,严格加价率,保证同款、同品牌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其他商场,违者重罚。

z区jh购物广场

20xx年x月x日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8

一、仪容仪表

1、仪容

(1)员工发型端庄、文雅不染黑色以外的颜色,女员工披肩发必须用发卡或

发带系好;男员工发型要求前不遮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不留胡须、大鬓角。

(2)女员工淡妆上岗,清新、自然,禁止浓妆艳抹,且不得在卖场化妆。

(3)保持个人卫生,常洗澡,勤换内衣。

(4)保持口腔卫生,上岗前不得饮酒、不得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5)禁止涂染指甲,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2、仪表

(1)着工装上岗,要求工装整洁无污迹,衣扣对齐,裤线烫直,领带(领花)

打正;不得挽袖、卷裤脚。

(2)工号牌必须明显、端正地佩戴在左上胸,不准佩戴他人工号牌上岗。

(3)女员工着裙装时应穿接近肤色的长筒袜,男员工须穿深色袜子。

(4)上岗应穿黑色低帮皮鞋,并保持光洁;鞋跟高度男鞋不得超过3cm,女

鞋不得超过5cm;禁止穿破旧、变形的皮鞋或休闲、时装、厚底、运动鞋,严禁拖踏。

3、饰物

(1)女员工上岗时,最多只戴一枚戒指、一副耳钉(直径不能大于1cm)及

一条项链(只限于金银饰物,不可戴时装类饰物,不得露在衣领外);男员工只能戴一枚戒指(宽度不得大于1cm)。

(2)从事首饰销售的人员,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上岗。

(3)手表式样不得过于夸大、鲜艳。

(4)不得佩戴有色眼镜上岗。

(5)除公司规定外,不得佩戴与工作、身份无关的其他徽章及物品上岗。

二、服务用语

1、语调亲切,音量、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2、讲究语言艺术,根据顾客的身份、年龄、性格的不同,使用不同用语;称谓可用“女士”、“先生”、“小姐”、“小朋友”等;对年龄较大的以长辈称呼。

3、顾客光临时,应点头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华宇购物中心!”;需要顾客等候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稍等”;接待等候的顾客时,要先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4、展示商品时,应主动介绍,可以说“您看这种款式合适吗?”当顾客选定一种商品后,要说“您还需要别的吗?”;当顾客挑选后表示不买时,应说“没关系,欢迎您再来”。

5、当顾客所需商品暂时无货时,要抱歉地向顾客说“对不起,现在暂时无货,

请您留下电话号码,有货时我们及时通知您”;同时可以向顾客推荐其它同类商品,“对不起,您要的商品暂时无货,您看这种可以吗?”。

6、顾客前来退换商品,对符合退换规定的.,要热情给予退换,可以说“对不起,让您又跑了一趟”;对不符合退换规定的,应耐心解释,讲明理由,“对不起,这种情况按规定不能退换,请谅解”。

7、送别顾客可以说“您走好,再见”或“谢谢,欢迎再次光临”。

8、劝阻顾客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可以说“对不起,请不要、”。

9、遇到刁蛮顾客,应保持冷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顶撞;若不好处理,可移交楼层管理部。

10、遇到顾客撕开商品包装,应告诉顾客“对不起,影响了二次销售,希望您

能购买”。

11、顾客之间发生争吵,应出面调解,语言委婉,以免影响其他顾客购物;如

调解无效,及时通知保卫部处理。

12、当顾客所提问题不便回答时,应告诉顾客“对不起,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范

围”。

13、服务忌语

(1)有损商场信誉和形象的话不说。

(2)有损顾客人格和自尊的话不说。

(3)刺激顾客、激化矛盾的话不说。

(4)方言土语及“喂”“嘿”等代替称谓的话不说。

(5)夸大其词的话不说。

(6)在服务中,绝对禁止从语言、行为中表现出对顾客的不耐烦。

(7)在服务中,应如实说明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不得做引人误解的宣传或

做不负责任的承诺。

三、行为举止

1、标准站姿:脚跟并拢、脚尖成60度站立,挺胸、收腹、沉肩,双臂自然下垂放在身体两侧或腹前交叉(左手放在右手之上),头部端正,目光平视前方,自然轻松,保持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得兜手、叉腰、抱肩或背手;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或愣神。

2、鞠躬:分15度和30度;保持标准站姿,一般迎送客用15度;需表示特别感谢时用30度。

3、行走姿态:行走应轻快、矫健;挺胸收腹,目视前方,两肩平齐,步态自然大方;不得摇头晃脑、左顾右盼或晃首过高;不得手插口袋或打响指;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在商场随意跑动。

4、引领顾客:走在顾客前方一侧,距离不宜过大,并以余光回顾顾客是否跟上,拐弯处应回身以手势引导;对迎面而来的顾客应侧身礼让,不近身(20公分)、不超越同行的顾客;不与顾客争道抢行(因事需要超越的,要礼貌致歉)。

5、接(打)电话

电话铃响两声内接起电话并问候:“您好,华宇购物中心**部”,不得因接电话而

对顾客置之不理,不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

四、柜台纪律

1、不准在商场内扎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干私活。

2、不准在商场内会客待友、吸烟、喝水、吃东西。

3、不准使用服务忌语,严禁与顾客顶嘴吵架、辱骂顾客。

4、不准因上货、结帐、点款而冷淡顾客。

5、不准趴、蹬、靠、坐柜台或货架,不得托腮、抱肩、叉腰、兜手,不做不礼貌、不文雅的动作。

6、不准私分抢购紧俏商品。

7、不准代存私人物品。

8、不准坐岗(特殊岗位除外)、串岗、空岗。

9、不准将私人物品带入卖场。

10、不准将顾客丢失的物品据为己有。

11、不准为个人方便,使用所售商品或样品。

12、未经许可不准随身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岗。

五、柜台售货服务要求

1、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等。

2、需调试的商品,出售时要开箱验机,因未开箱验机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贵重商品在销售中,营业员要实行一对一服务,不准一人接待多位顾客,在选择比较时,台面上不宜超过两个样品;如数量较多时,应选好一件收好一件,待付款完毕,再让顾客确认。

4、不准搭配商品出售。

5、不准代卖私人物品。

6、对滞销及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应及时上报,并按批复意见进行下架返仓或削价处理。

7、对于商品的调变价,必须在变价日营业开始前完成变价工作。

8、试销品、削价品要有醒目标识,并明确告知顾客一些退换规定

第二节服务流程

一、总台人员服务流程

1、准备

按时更衣、刷卡,自检仪容仪表,做到精神饱满。

2、参加早训

清理区域卫生,检查便民服务用品是否齐全、设备性能是否完好。

3、恭候

(1)再检个人仪表:着装整洁,符合仪容仪表要求。

(2)定位站立:站姿标准,表情亲切自然,随时准备迎接顾客。

4、迎接

(1)顾客前来问询时,应微笑致意:“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2)耐心回答顾客提出的各种问题;如对顾客提及的情况不了解,应道“对

不起”,并迅速问明情况,再做解答或委婉致歉。

(3)接到问询电话,应礼貌回答,若对方问询内容不清楚时,应对顾客说:

“请您稍等,我给您咨询一下”。

(4)敬老爱幼助残,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并对有特殊需要的顾客热情服务。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19

一、商场服务承诺

1、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商场交易须知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3、经营者按时照章交费、纳税,服从工商人员管理,维护和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商场各项设施,在商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主动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秩序。

4、经营者能遵守商场道德,公平交易,礼貌服务,守法经营,无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5、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6、经营者热情接待消费者,该评选年度没有客商投诉发生及该年度没有受到商场内部的书面警告处分或者累计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四、商场管理条例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望广大商户严格遵照执行。

1、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⑴、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⑵、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⑶、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⑷、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⑸、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⑹、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⑺、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⑻、为了保护广大厂商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⑼、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赔偿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分。

⑽、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⑾、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⑿、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停业整顿等处分。

⒀、商场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文明商铺”的评比活动。

2、商场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19:00,在保证营业时间为9小时的前提下,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营业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商户须按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统一开门,统一关门。

⑵、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⑶、对于情场后仍需留在商场内加班的人员,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将予以登记,并派发“临时出入证”。值岗人员凭“临时出入证”予以放行。

⑷、正常营业时间内,商户售出的货物超过三箱(件)的须开具“出货放行单” 。商户应事先填写“出货放行单”,货物出门前,须由当值管理员凭单逐一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⑸、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⑹、经管理员凭单核查后发现有误的货物,需重办手续,确认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⑺、商场内不准停放任何车辆。需停放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商户,需自行配好车锁,在商场规定的位置存放,不收取费用。如有丢失、损坏,车主自负其责。

⑻、各商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在搬卸、堆放、摆设过程中对货物造成损坏,其损失由商户自行负担。

⑼、在营业时间内,商户个人的财物由商户自行负责、妥善保管。在非营业时间若商铺发现有被破坏或被盗迹象,应及时向商场管理人员及商场有关部门报告,商场将尽快协助处理。如需报警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⑽、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铺的防火责任人为商户。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须与商场签订并严格履行《防火责任书》,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⑵、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插座,电源插座旁禁止乱放纸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

⑶、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如有违反,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⑷、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⑸、商铺内不得加建阁楼,严禁留人住宿,各商户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⑹、各通道严禁堆放货物、纸箱、等,保证商场各通道畅通无阻。

⑺、商场为禁烟区,经营人员不得抽烟,并且有责任劝阻自己的客户不要吸烟,如有违反,本商场将对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⑻、各商户及从业人员必须爱护商场内的消防设施,如花洒头、灭火器等,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及防护措施,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杜绝火灾隐患。

⑼、商铺内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ABC干粉灭火器)。

⑽、各商户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处分。

4、卫生管理规定

⑴、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清洁公司负责,商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本商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

⑵、各商户有义务保持其铺位内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遵守商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清洁人员共同搞好商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

⑶、各商户必须负责本商场及前面区域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

⑷、商户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清洁部门帮忙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⑸、各商户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商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商场的卫生规定。

⑹、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商场管理人员、商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

⑺、商户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本商场反映,有权要求清洁部门改正。

⑻、各商户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商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将解除合同。

5、装修管理规定

1.需要装的商户必须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装修所需要材料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3.装修期间商户须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如防污染、防火、防噪音等措施,保证不影响商场和其他商铺的正常营业,必须及时自行清理因装修引起的垃圾,不得损坏商场或其他商铺的有关设施。违者,除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装修完毕,必须经商场管理部、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商户应缴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验查合格后,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6.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商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6、广告招牌、商品标识的管理规定

1.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2.为维护商场形象,未经商场书面许可,不得在商场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有违反,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任何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标识,如铺位转让等。

4.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5.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6.商户在商场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7、商品摆放及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1.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有权清理、没收、封存违章摆放商品,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屡劝不改者,商场将给予罚解除合同等处分。

2.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

3.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4.商场通道严禁摆放纸箱、杂物、桌椅,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任何物品。

8、营业员的管理规定1商场的销售人员,必须是有深圳特区合法居留的有效证件。非深圳市常住户口人员,应按深圳是暂住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合法居留的有关手续,必须严格执行《深圳市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各商铺必须委派负责人,由负责人负责配合商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商场销售人员必须由签约人填写《销售人员委托书》,方能入驻商场进行销售工作。3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有商场统一订做,各商户根据商铺的大小购置26套工作服,相关费用由商户统一缴纳)。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停止其营业。4导致商户被停业整顿的营业员,一律取消其在本商场的从业资格,其他商户不得聘用。

9、商户经营品牌更换的有关规定1商户如有新品上市,需要更换品牌名称,须到商场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商户品牌更换申请表》 。2在商场原则范围内部允许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商场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商户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一经发现,商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铺位,合同押金不退回。

10、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为保护商场经营人员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制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1.商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顾客都应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建厂,保持消防设施齐全、正常。

3.电器不用时应及时关掉电源或拔掉插头;发现电源线破皮、接口脱线或电源板破裂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

4.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经营人员和顾客要沉着冷静,不要微观,听从商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从最近的出口离开商场。五.商场管理奖惩条例为维护商场的品牌形象,扩大商场的影响力,保障商户的合法经营利益,减少和杜绝不良经营行为,以及为建立安全、整洁、文明的购物场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场管理奖惩条例,望广大商户遵照执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200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1)、不按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

(2)、擅自更改经营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商场要求的,经提醒警告、仍不纠正者,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商场形象者。除商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5)、在商场没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未经允许,私自装修商铺活在商铺内加装其他设施者。

(7)、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

(8)、违反商场有关规定,不服从商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

(9)、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户共愤的。

(10)、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

(11)、未经批准,连续3天或三个月累积9天不开门营业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12)、凡在商场内张贴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的标识,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的处理。

(1)、在商场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着装,穿背心、短裤、拖鞋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2)、在商场内大声喧哗,追客叫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营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3)、在商场内乱扔垃圾,妨碍公共清洁卫生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予以书面警告,责令其打扫卫生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未经允许或未按照要求张贴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5)、在商场内吸烟,打牌,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6)、在商场内占道经营,越线摆卖,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将按商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7)、在商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的,在商场内留宿,违反消防规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没收相关物品外,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注: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经常关心商场的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产生较好的效果的。

2、自觉维护商场形象,积极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的经营行为的。

3、见义勇为,敢于同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法行为作斗争,或主动向商场管理部揭发不法行为的。

4、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收到顾客表扬,或为商场带来良好影响的。

5、热情对待顾客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有关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答复的。

五、商户手册的解释与修订

1、本商场要求商户都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本商场及广大商户、顾客的利益。

2、各商户如对商场的管理及发展有什么意见、要求及建议的,欢迎向商场管理部提出。凡属合理要求、意见、建议,商场都将及时改正和采纳。

3、 《商户手册》在执行过程中,商场有权限根据情况修订和变更有关内容并通知商户及员工。

4、商场营运过程中,新定制和补充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本手册的补充。

5、本公司保留修订权和最终的解释权。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导购员基本制度

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之走向规范化,促使各销售专柜业绩逐步提升,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上岗制度:

1、导购员必须遵守所在商场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商场处理由导购员自负。

2、导购员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新聘导购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公司为其办理统筹。

3、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除特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提前离职外,其他作擅自离职处理。导购员离职前须做好交接等办理相关手续。

4、各导购员请假、换班须经主营业务员同意。请假、换班两天以上必须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5、导购员在工作期间因提高自身素质而考取的相应证书公司不作报销。培训费、服装费由公司承担,该员工工作满12个月后予以报销。导购员一年内离职或因违反商场规章制度而被解聘的,培训费直接在工资中扣除。

6、各导购员叫货时必须按照规范操作。

7、各导购员加强专柜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二章导购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时间:

不迟到早退,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商场规定执行。

二、形象:

上岗时必须穿着超市/商场制度上班,保持工作服整洁,发型美观大方,过肩长发须扎起,指甲必须保持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配饰,上岗时必须施淡妆。

二、纪律:

1、导购员必须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商场处理后,公司也将进行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在没有顾客时,所有导购员应该定岗定位,不与其他专柜人员扎堆聊天。

2、每天交接班时,每班必须交流虽遇到的事宜,确定上一班同事或公司有无最新信息并负责跟进各种事项,交接内容请填写与交接本上。

3、员工不得擅自更换上班时间,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批准后,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进行换班。

4、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3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如果是病假必须在上班前2小时通知部门经理,并在事后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单,无病假单的作为普通事假处理。

5、业务员留有暂时更改导购员工作时间的权利,以配合专柜营业工作(如每月导购员理会或促销)。

6、导购员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及商场上岗证,两项费用均由导购员自行承担。

四、销售:

1、每日清楚记录每一笔销售,将产品型号、数量、金额登记在日报表上。

2、尽可能留下客人正确详细的联系资料,以便日后的客户服务工作。

3、顾客要求退换货,必须及时同时业务主管确定后方可进行相关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如发生上述情况的,导购员须进行赔偿。

4、导购员需保持专柜(道具、货品、柜台、灯箱、pop等)的清洁,柜内外无灰尘,玻璃上无指纹,柜台在正常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公司有关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5、导购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正确成列道具及货品。

6、在营业过程中遇到某些顾客有过激行为,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必须先听顾客陈述再进行解释。无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与部门负责人联系。

7、每日下班后向公司业务主管以短信方式汇报销售额。

五、货品管理:

1、借调货:不允许柜台之间互相借调货品,取得到业务主管批准,方可执行借调货,并进行详细记录。

2、包装材料:专柜导购员必须保持柜台内有充足包装材料,如套件袋、礼品盒等。包装材料同样是公司财产,导购员必须按销售货品正确使用,不得浪费和损坏。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专柜人员须做出相应的赔偿。

3、每次有货品到柜时先清点货品数量、型号、价格和进货单是否相符,登记库存帐簿及签收进货单,并第一时间将新到货品上柜,确保每一件商品都有标签及价格牌,本着谁收货谁上账、谁上柜的原则进行操作。

4、公司所有促销活动的'礼品由市场部人员统一填写礼品登记单,发放到专柜并请导购员签收,活动结束后统一清点确认,按销售数进行礼品收回礼品,如有差的异,按礼品原价进行赔偿(谁遗失谁赔偿)。

5、各商场导购员每次补货必须使用标准货品代码。

6、导购员遗失或损坏产品,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六、报表管理:

每月/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各种报表。每月需盘货一次,并把盘点记录表交给业务主管进行确认,便于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对。

具体报表内容如下:

1、日销售小票、日销售报表、月盘存报表、竟品调查表、月销售分析表、加班登记表。(于当月截止日7天之内寄到公司)

2、货品账册(放于专柜,以便于公司核查)

3、调拨单(放于专柜,便于公司核查)

4、交接留言本(放于专柜,以便于公司检查)

5、礼品登记本(放于专柜,以便公司核查)

七、其它事项:

1、为了本公司人事档案精确完整,请你在下述情况发生更改时,立即通知人事部进行备案登记,内容包括:住址、联系电话、其它有效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婚姻状况等。

2、公司店铺对个人财产不负责任,在上班时间我们建议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及大量现金。

3、向业务主管及时反映客户对公司的销售产品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其他品牌的销售情况,推广形式、最新产品等。

5、不可向其他同类产品销售人员透露我司情况或专柜销售资料等。

第三章导购员做帐制度

管理目标:公司对于导购员做日报表和月盘存表有一定的规范要求,需要严格执行。并且建立好收、付、存帐,随时核对帐实相符情况。

一、日报表要求:

1、日报表做到准确、规范与书写清楚,不允许涂改。并且在两日之内上交公司,以便及时核查登记。

2、日报表的构成要素:货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折扣额、每天累计销售及累计折扣,商场活动及赠送情况都要齐全。

3、日报表上的单价要与发货单的单价一致,并且有折扣的商品在备注栏上注明折扣金额。

4、有串号情况的,金额相同可在日报表上一正一负(一红一蓝)调整,金额不相同的,不允许调整,要找出原因,汇报销售主管,差额部分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5、公司有赠送活动的,要写明因销售何产品赠送某产品的明细,并把赠送产品的金额计入当天的折扣。并且在销售小票上注明赠送情况,做到小票与日报表安全一致。

6、如果日报表发现有错需要改正时,重写一张有效的日报表,换回作废的报表。

7、日报表上必须有做帐人员的签字,如有让利金额不在公司的允许范围内的,需要得到公司的同意,并且需要经手业务员在日报表上签字方为有效。

8、如有商场办公室销售的,不计入专柜的营业额,销售金额必须在日报表上单独登记,提成另外按规定计算。

二、月盘存表要求:

1、月盘存表于当月截止日7天之内交于公司,超出7日的只发基本工资,奖金暂缓发放。

2、月盘存表要做到准确无误,本月存必须与实物相符,如有出入,奖金暂缓发放(仅指报表数据,如实物缺少,按规定赔偿)。

3、月盘存表上进货栏反映进货和退货,销售栏只反映销售和顾客退回的数据。如盘存表错误较多,则退回重做,奖金暂缓发放。

4、月盘存表上销售金额按实际销售额登记,差价栏中注明折扣。上月存、进货、销售、本月存、折扣五栏全部需要有金额合计。月盘存表上的销售总金额必须和商场的拉单额一致。

5、当月中有调价产品的,分别在报表上反映。

6、月盘存表上一定要有做帐人员在制表人栏中签字,专柜导购员全部在盘存人栏中签字确认,否则月盘存表视作无效。

7、商场办公室的团购在盘存表上单独反映。而专柜上的团购如商场收款的与零售相同,如公司收款的需要在月盘存表上单独反映。

8、月盘存表上交时,连同当月的全部销售小票一起上交,以便财务核查。

第四章导购员奖惩制度管理目标:

为了各位同事在公司有所收益而少受损失及规范公司制度、提高公司企业文化,现特别制度此制度,以便于同事掌握公司有关的规定。

一、惩罚制度:

1、上班迟到早退(以商场上下班时间为标准)或违反商场制度,接到商场有关人员投诉,除商场处罚外,公司在扣发2天工资。

2、专柜遗失货品,遗失率超过0.1%,无论何种原因,导购员必须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产品零售价的7折。

3、专柜内的礼品、礼品盒、货品袋、道具、玩具等皆为公司财产,导购员不能遗失及挪为私有,如有恶意损坏、遗失,必须按照公司成本价进行赔偿,并处于扣发一天工资的惩罚,市场部发放的礼品登记单必须严格填写,导购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

4、所有报表必须按时制作并上交公司,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按时未交者,少一份报表或报表发生一个错误的则罚1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此罚款。

5、各专柜产品脏污率为当月销售额的0.1%,超出额定率,导购员将进行赔偿,赔偿金为零售价的7折,每月脏污率不作累计,当月处理结算。

6、对于弄虚作假、虚报销售、盗窃公司财物、向外界透露公司事宜的导购员,一经公司发现立即予以除名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7、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每天没有报销售给相关业务主管的营业员,每次将扣10元进行处罚,超过3次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此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8、没有执行公司下达的促销方案及产品调价要球,出现的差额,导购员将按原额补足差额,发生2次者,公司将再进行扣发3天工资的处罚。发生3次者,除赔偿外,公司将辞退该导购员。此罚款在当月工作中扣除。

二、奖励制度:

工资的组成

基本工资+月加班费+福利统筹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1

一、水泵房管理规定

1、水泵房由工程部经理安排运行操作人员进行巡视、运行、维护保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

2、每天24小时保障百货用户用水及保证消防用水。

3、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每日定时巡视检查泵房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并作好巡检记录及保养记录。经常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水泵压力表指示,检查水泵、阀门、管道接头是否渗漏水。填写《水泵房运行记录》及《巡检记录本》。

4、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洒泵、潜水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5、生活水泵每星期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每月攀车一次,确保消防泵随时能够正常起动。

6、观察各水泵运转是否正常,定期检查水泵、电机的紧固螺丝有无松动、轴承润滑油情况是否良好等。

7、按照水泵保养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进行加润滑油,处理盘根漏水、坚固松动螺栓、更换磨损胶圈等工作。填写《维修(护)保养记录》。

8、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9、水泵房每星期由运行操作人员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无尘。并保持室内干燥,没有杂物。

10、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自动失灵等应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工程部主管。并留在现场观察。

11、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不锈钢丝网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12、保证水泵房的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二、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方案

(一)、给水系统

1、水泵

(1)发现或接报生活水泵故障,应停止故障水泵,开启备用水泵。

(2)水泵变频故障应关闭变频器,由专人手动操控水泵,根据管网压力控制启停。

(3)及时报告主管工程师安排维修。

2、气压罐

(1)发现或接报气压罐内胶膜或外置水银开关故障,不能有效控制水泵的启停,应立即关闭气压罐的进水阀。

(2)由专人负责根据故障区管网压力手动启停水泵。

(3)即刻报告主管工程师安排维修。

3、垂直管网

(1)发现或接报垂直管网漏水应立即关闭故障区水泵。

(2)排空管网积水后,更换或修补破损管道。

(3)如一时无法修复应立即报告主管工程师。

4、下水池出水管

(1)发现或接报下水池出水管漏水,应立刻关闭水池出水阀和水泵。

(2)即刻通知主管工程师,由其安排维修,并在事后作维修报告。

5、下水池进水管

(1)发现或接报下水池进水管漏水,应立刻关闭水表房进水总阀和水池进水阀。

(2)即刻报告主管工程师,由其安排维修并于事后写维修报告。

(二)、排水系统

1、污水井

(1)发现或接报污水井水位过高,应立即手动开启污水泵抽水。

(2)污水泵故障则立刻用备用潜水泵将水抽至污水井。

(3)即刻报告主管工程师,由其安排维修水泵或控制电路,并于事后作维修报告。

2、排污管道

(1)排污管道漏水应立刻用布绑紧裂口。

(2)关闭破裂管对应的用水设备。

(3)调集沙包挡住电梯口和相邻单元门口。

(4)报告主管工程师,由其安排人员修补管道裂口或更换管道。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2

一、为使仓库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仓库为易燃场所,严禁任何人携带明火进入仓库,仓库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若因此造成的后果,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仓库为储藏公司商品的场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存储私人物品。

四、任何单位进入仓库提取货品时,须填写商品领用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仓储组办理,。

五、公司任何员工入库提货,须由仓储人员陪同。

六、商品进出仓库,仓储人员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存档备案。

七、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商品,商品入库时,各单位应详细填写商品内容,仓储人员有权拒绝上述商品进入仓库。

八、仓库商品应归类存放,以便随时核查、提货,服装类商品应用吊挂存放。

九、仓储人员应保持仓库的干燥、通风,仓库应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修,同时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

十、仓储人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的`。商品,如发现损坏、虫蛀、变质,应及时通知营业单位核实,同时填写报损单,经公司主管核准后,报财务部作报损处理。

十一、本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

早班——7:00~15:00点;

中班——15:00~23:00点;

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鄞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鄞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七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鄞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学习,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鄞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鄞者,获得全鄞奖金100元。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4

配电房是供电的中心,为确保百货供配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配电房是百货供电系统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

2、配电房值班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外来人员及特殊情况需经工程部经理、主管许可并进行登记,在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每名值班人员只能监护一人),但严禁靠近高压设备。

3、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区域、时段的负荷情况以及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建立运行、值班记录,每小时巡查一次,值班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素表的指示情况,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房内有否异味。查出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

5、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严禁配电室内乱拉乱接线路。每月仔细巡查一次,半年大检修维保一次。

6、经常保持配电室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保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室温控制在40℃以下。

7、送、停电操作由值班人员负责完成。因故须停某部分负荷时,应提前一天向各部门及商户发出停电通知,对于突发的停电事故应通过各种方式向各部门及商户作出解释,恢复送电时,应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8、做好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所有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室。配电房门口均应设置挡鼠板,挡鼠板表面应光滑且高度大于500mm。配电房如有窗户,应设置遮拦网,遮拦网孔应不大于20mm×20mm。

9、值班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运行记录和巡视检查记录,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10、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如一时查不清,可试送一次,若不成功则不再送,应报告主管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11、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挂上相应的警示牌,非有关人员绝不能动,严防误操作。

12、严格保持各开关状态与模拟盘相一致,不能随意更改设备和接线的运行方式及各种仪表、开关的整定值。

13、在恶劣的气候环境下,要加强对设备的`巡视,当发生事故时,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按时做好记录。

14、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5、经常保持配电室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齐备。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清洁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5

1目的

确保空调机组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及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保证商场正常供冷、供热。

2适用范围

商场各类空调设备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空调工负责空调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异常情况报告、维修保养及设备房的清洁工作。

3.2设备主管负责空调设备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督导。

3.3物业部门负责向有关商户通知空调停机情况。

4空调设备(设施)运行规程

4.1空调机房管理工作

--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需经管理处维修班批准后,由空调维修工陪同,方可进入,如有进入必须在〖设备房出入登记表〗进行登记。

--空调机房内设备由空调维修工负责操作,其它人不得擅自操作。

--运行中若出现停电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恢复供电半小时后方可开机。

--保持机房干净整洁无积灰,不得堆放杂物。消防设备完好,严禁吸烟。

--保持良好室内照明及通风,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空调维修工负责空调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应在空调设备启动时观察电流、温度、压力大小,倾听有无异声,并填写〖空调机组运行记录〗。

4.2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4.2.1工程设备领班

--应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节空调负荷,以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同时达到节能目的。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和材料的采购计划,外协维修的联系工作。

--负责编制空调设备(设施)台账、设备卡,每年按运行状况制订中、大修计划。

--对空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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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经营。如需进货,经营方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方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二、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

4、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方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广场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物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广场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广场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商品城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方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三、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以良好的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袋装、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方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方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经营方应做好围离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四、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广场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方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方并与经营方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五、经营管理

1、经营方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方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广场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方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方的营业情况,经营方应积极并真实的报告相关数据。

4、经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

六、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方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

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

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十章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一章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

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8

商场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经理要定期抽查夜间值班状况,如果查到值班不负责任,对值班人员及主管将予以重罚、降职、劝退等严厉处置。

厂商按消防规定展位内每50平米必须配备一个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厂家自带或到商场购买)。在现场根据消防规范放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挪作它用。消防设施(如;灭火箱、消火栓、安全通道)旁,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动用明火。

地下停车场要确保没有污染、没有汽油味、尾气味,不得有漏油汽车开进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半小时巡视一次,严密检查有无车辆漏油。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允许进入地下停车场。

所有电梯定时安全检查;配电房、空调油库、气阀等每年定时检修;油库逐步取消(改为用气),油库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有抽烟、电焊、车辆等明火,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商场(如常州装饰城等)旧的设备(如空调等)、电器、电路定时检测,发现隐患或不达标立即申报、更换。

商场严禁煤气罐、易燃物品进场;场内不能设仓库,一律取消角楼、隔层(原有的如灯具区角楼等要经常检查);更衣室、柜子、角落等要经常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不得乱拉电线;所有仓库里必须用防爆灯。

电瓶车不得在商场内充电,商场要安排地点集中充电,由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充电器和电瓶温度。充电场地必须排风通畅,现场摆放灭火设备。

切实加强集团各部门安全隐患的自查(包括集团公司、各区域中心办公场所、商场),办公室插头、饮水机、充电器等(指定责任人)下班时拔掉,尽可能切断总、分电源。

员工宿舍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入住人即为安全责任人。如发生安全事故,予以劝退。办公室要定期安排检查宿舍安全现状。

商场电梯设施、消防设施、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线路、高压防护工具、各类仪表、避雷设施、燃气阀门等设备物品要按国家及当地法规定期请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检测并取得相关证件。

各商场根据当地法规要求在供暖期及时开启中央空调,无法规要求的根据实际气温及商场实测温度开启中央空调供冷、供暖。商场夏季温度控制在26度,冬季温度控制在18度。

夏季避免安排员工中午室外高温时在露天工作,广场保安要缩短换班时间,为高温环境工作的员工准备防暑用品、食品、药品。

商场供水箱(池)每年进行2次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国家用水标准。

商场营业期间禁止厂商使用气味较重装修材料装修及维修,禁止对绿植喷药杀虫。夜间高场要换新风,商场春秋季要打开通道门整体换新风1一2小时,夏季2一3小时,商场装修厂商多时可根据商场实际情况延长换风时间。

商场营业时间禁止大噪音电动工具施工,装修施工噪音要控制60db以下。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29

为规范商户及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强化商场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百货商场经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所指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本规定所指的商管公司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

一、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经营。如需进货,经营方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方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二、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

4、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方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广场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物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广场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广场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商品城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方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三、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以良好的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袋装、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方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方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经营方应做好围离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四、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广场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方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方并与经营方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五、经营管理

1、经营方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方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广场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方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方的营业情况,经营方应积极并真实的报告相关数据。

4、经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六、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方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七、违反以下规定,经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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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严肃考勤、考纪程序,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三、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五、内容:

1、新进员工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满由部门经理依据个人表现,提交是否转正、延期或辞退报告,由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复

2、转正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解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3、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等(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但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4、试用期过之后,职员辞职必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5、凡无故擅自旷工七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处,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作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6、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7、胸卡与考勤卡

⑴、胸卡为公司员工之标志,必须随身佩戴,凡不按规定佩戴者,一律按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如遇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行政部补办,补办一次应收取工本费10元

⑵、考勤卡为公司员工考勤之记录凭证,打完卡后应放于卡钟旁,不得带走,如遇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行政部补办。

8、作息时间:

⑴、公司实行每天7小时制,每月可调休4天,(个别部门除外)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采购部、办公室职员、行政部,电工部,

正常班:8:30—12:00

14:30—17:30

⑵、配送、安装组员工,仓库员工,司机,、实行月休4天,全日1次(上、下班)打卡制,

早8:30上班,直至当天工作完成止。

⑶、财务部、服务台、收银组人员、自营部、商场经理、商场主管、营业员、文化部、清洁部、保安部、实行每天9小时,每月调休4日工作制,全日2次(上、下班)打卡制,特殊节假日由部门主安排上、下班时间。

店上、下班时间如下:

8:30—17:30

9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10、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请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11、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12、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13、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旷工按月工资÷21.75÷2×旷工时间(半天)×300% 予以处罚。

14、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经理请假时,须在总经理秘书室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董事长审批,总经理负责对普通员工7日(含)以上,部门主管3日(含)以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1日的请假审批。

15、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六、员工假期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除病、事假、丧假、工伤假外)其他带薪假均具备规定条件方可享受。

1、事假: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所申请的假期

⑴、事假不计发工资

⑵、员工按整月休事假的,除社会保险费用正常缴纳外,员工全月无薪

2、病假:

⑴、病假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计发

⑵、单次病假三日以上者须附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书及病假条,单次病假或一月内累计病假三日(含)以上者须二级(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及病假条

⑶、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由本人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医保政策及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公司不予报销任何或给予补偿。

3、婚假:员工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所享受的带薪假期

⑴、员工结婚可享受带薪假三个工作日,晚婚者(指男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女年满23岁初婚)可享受七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⑵、员工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须将结婚证原件一并交于行政部进行核验,相关审核通过后则将复印件与请假单交行政部予以备案

⑶、员工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婚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产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因生育、流产或引产而申请的休假

⑴、女员工在怀孕三个月后须主动向公司提供准生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证明登记,并由公司代为办理生育险产前备案等相关手续,员工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并予以积极配合

⑵、休产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正常生育产假时间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1个子女)可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⑶、女员工怀孕4个月(含)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⑷、发员工因未婚怀孕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或引产的,不享受产假及相关待遇,经医疗机构证明确定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⑸、产假按自然天数连续计算。

5、陪产假:男员工配偶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下生产,在分娩期间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护理假

6、哺乳假:凭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自婴儿出生到一周岁,女员工每天可享受1小时带薪哺乳假(不得累计使用)

7、丧假:员工因亲属身故需要前往料理丧事而申请的假期

⑴、员工三代内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⑵、丧假按自然天数连续计算。

8、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固定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即停工留薪期

⑴、停工留薪期及工伤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⑵、工伤员工须积极、主动进行工伤治疗和配合办理有关工伤认定、鉴定手续,因员工原因发生延误的`,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⑶、工伤假按自然天数连续计算。

9、年休假: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休假待遇

⑴、享受年休假的员工须为全日制在岗员工,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以上者

⑵、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为:累计1(含)—10年以上,年休假5天;10(含)--20年,年休假10天,20(含)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期,婚丧假、产假、工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⑷、年休假以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起满一年的次年开始起休,且须在本人第二个工龄年内申请休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休假的,当年应休年休假时将自动作废,公司不给任何补偿;如本人已申请休假,但因公司原因而导致不能休假者,公司将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⑸、公司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外,根据经营需要所安排的假期且未扣员工工资的,可以视为年休假。

⑹、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0、⑴、请假单使用实行一人一单制,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视为无效

⑵、请假单存根所在部门内勤处,并作为部门考勤依据,行政部负责进行抽查,如发现有漏报及错报,对部门考勤责任人进行20元/次罚款,部门领导进行50元/次罚款。

11、加班管理:

⑴、因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因当日计划未完成而延长工时均不视为加班)

⑵、加班时间以半小时起计

⑶、员工加班时间原则上可以安排调休或补休,一般不计算加班工资。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31

一、各业主应当及时做好人员、物资和管理等方面的营业准备,保证按时开始营业。

二、各业主在该房屋/铺位开始营业之前,应当取得所有必需的政府批准、登记或许可证明文件,并确保该等证明文件在商业合作期间内完全合法有效,否则,由各业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各业主必须在广场要求的期限内按照其营业类型提交证明文件,该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企业法人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卫生许可证

(六)治安许可证

(七)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三、营业人员

3.1该房屋/铺位的营业人员有各业主自行聘用和管理,各业主应当对营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各业主保证其聘用的营业人员服从广场管理,遵守本商场管理规定。营业人员不服从广场管理,或者违反商场其他管理规定的,视为各业主未能履行保证,公司有权追究各业主的责任。

3.2各业主指定房屋/铺位的负责人,代表各业主处理该房屋/铺位日常事务,并负责与广场联络。房屋/铺位负责人更换后,各业主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广场,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各业主自行承担。

3.3各业主应当及时将营业人员的身份证、个人履历、委派证书以及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有关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的资格证明或证书提交广场备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该等备案并不表示广场愿意或者应当对各业主营业人员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各业主营业人员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各业主承担。

3.4广场对营业人员实行识别证管理制度。各业主营业人员到岗前,各业主应当为其申请办理《营业人员识别证》。《营业人员识别证》是营业人员出入商场和上岗营业的凭证,营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营业人员离职后,各业主应当立即收回识别证并及时交回广场管理部门,各业主未及时交回识别证或者识别证被他人冒用,致使各业主遭受损失的,由各业主自行承担,致使广场或者商场内其他商家遭受损害的,由各业主负责赔偿。识别证管理由广场另行制定。

四、营业时间

4.1各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房屋/铺位装修期满后,应当立即开始在该房屋/铺位营业。

4.2该房屋/铺位日常营业作息时间为根据商场实际情况,有权对该日常营业作息时间进行调整。

4.3营业作息时间届至前半小时内,各业主营业人员必须全部到岗,营业作息时间届至后,各业主应当立即开店营业;营业作息时间结束后,各业主应立即关店休业,营业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离开商场。

4.4各业主临时申请加班的,需提前三小时向广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广场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除临时加班情况以外的其他申请延长营业时间的,应当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广场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4.5各业主应当保持该房屋/铺位的连续营业,非经广场书面同意,或者除非广场另有临时通知,不得擅自停止营业。

五、名称与标识

5.1各业主应当在广场同意的位置安装店招,标明合法有效的名称或者标识。

5.2各业主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提供真实、合法的名称和标识,不得借用或者假冒其他企业的名称或标识,也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名称,其销售产品发票上的公章应与房屋/铺位商业合作商相对应。

5.3各业主在从事经营活动和进行广告宣传时,为了说明该房屋/铺位地址的需要,各业主可以使用广场或者本商场的名称。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各业主均不得使用“百脑汇电子时代广场” 和“ 百脑汇”商标,除非各业主依法取得使用许可。

5.4各业主变更名称、标识后,应当立即书面告知广场,并提交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给广场备案。

六、商品与服务的质量

6.1各业主销售的.商品必须具有合法来源并具备法律规定的销售条件,不得销售走私 物品或者法律限制或者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

6.2各业主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商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保证商品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6.3各业主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6.4各业主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6.5各业主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的要求。各业主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各业主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6.6为维护、提升甲乙双方的形象,以达成共同健康发展之目的,各业主有义务提升自身及其雇员的整体服务质量,保障商场及商家的信誉,如有顾客投诉至广场,各业主则须根据《商业合作合同》中附件一之相关约定向广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价格管理

7.1各业主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各业主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7.2各业主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与商场内商家相互串通,操作价格,损害其他商家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损害其他商家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损害消费者利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八、宣传促销

8.1各业主应当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对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8.2各业主应积极配合广场进行商场整体促销活动,并按照事先承诺的品种、型号、价格和数量等提供促销商品或者提供其他资源。

8.3各业主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各业主的宣传、促销活动妨碍其他商家正常经营或者涉嫌不正当(包括但不限于拉客、黄牛等)竞争的,即使该等促销活动已经获得广场同意,广场也有权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

8.4各业主在本商场内进行宣传、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征得广场的书面同意,并将具体的促销方案提交广场备案。

8.5各业主进行宣传或者促销合同,需要使用广场的名称、标识、图案、包装、名册或者数据等资料的,应当事先征得广场书面同意,并且应当按照广场的规定交纳许可使用费。

九、消费者权益

9.1各业主应当遵守法律,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2各业主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9.3各业主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9.4各业主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十、售后服务

10.1各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消费者履行售后服务义务,该等约定违背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10.2各业主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自己和其他售后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3各业主应当及时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消费者因商品、服务质量或者其他原因向广场对各业主提出投诉后,各业主应当在广场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妥善处理。各业主理解并明确同意,各业主对该等投诉未予即时、妥善处理的,广场有权在不事先通知各业主的情况下自行作出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各业主承担。

10.4各业主理解并明确同意,各业主对消费者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的,由各业主独立处理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广场因此被追究责任或者商誉受损的,各业主应当向广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保证金的赔偿金,广场实际损失超过该等赔偿金的部分,各业主仍予以赔偿。

十一、商品陈列

11.1各业主有权自主决定该房屋/铺位的布局风格和商品陈列,但是如果该等布局或陈列不合理、不正当或者与商场的整体氛围明显不符,广场有权要求各业主改进。

11.2各业主在该房屋/铺位的商品陈列和物品摆放应当整齐、有序,商品陈列或者物品摆放杂乱无章,明显有碍观瞻的,广场有权要求各业主改进。

十二、资源使用

12.1各业主理解并明确同意,本合同仅授予各业主在约定期限内使用该房屋/铺位的权利,各业主需要使用该房屋/铺位以外的其他部位时,必须事先征得广场的书面同意。

12.2各业主未经广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占用该房屋/铺位以外的部位进行经营、张贴、宣传、促销等活动或者堆放物品,不得在该房屋/铺位外招揽、争抢客源。

12.3广场保留除已提供房屋/铺位外的商场内其他部位、空间的所有权利,各业主需要使用该等部位、空间的,应当与广场签订书面的商业合作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三、代理资格

13.1各业主代理销售其他企业产品的,应当取得该企业授权的合法有效的代理资格证书,并将该等证书及时提交广场备案。

13.2各业主假冒他人代理名义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广场有权要求各业主立即改正,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各业主自行承担。

十四、与《商业合作合同》的关系

14.1本规章制度与《商业合作合同》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并取代在此之前甲、乙双方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达成的任何与合同主题有关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或表示。

14.2本合同的效力从属于《商业合作合同》的效力,《商业合作合同》无效、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合同无效、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依照《商业合作合同》的约定处理;本合同与《商业合作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商业合作合同》的约定为准。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 篇32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规定。

各楼层,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楼层经理和专柜负责人为卖场仓库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1.装修规定

1.1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

1.2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2.5平方以上的电线。

1.4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

1.6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2.2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

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

2.4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

3.电源管理

3.1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4.3仓库货物需严格按照'五距'要求堆放;(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物品与灯和喷淋头的距离不少于0.5米)。

4.4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4.5仓库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4.6所有仓库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挤占,埋压,圈占,堵塞灭火器,消火栓,烟感,温感,喷淋,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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