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设备管理制度(精选35篇)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第四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经济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保值,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电气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电气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将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列入经理(厂长)任期责任目标,制订年度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据其职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各单位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监督贯彻执行。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查公司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负责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五)组织开展公司电气设备创完好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各单位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厂长)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依据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细则,制定本单位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主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协调生产与检维修、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的“三定”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五)编制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
(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气设备的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七)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条 电厂(变电所)的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改扩建、更新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主要设备进厂验收等。
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购置要坚持
1、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试验
(1)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2)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3)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4)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2、绝缘油试验
(1)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2)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3、接地检查
(1)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2)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4、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1)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2)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4)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全员参与,全员管理”的设备管理的全新理念,执行“养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设备管理工作。
意义: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设备的故障率和减少故障时间,提高设备的可开动率,树立“为生产服务、为工艺服务”的原则,全力保障生产节奏的有序进行。减少非计划检修时间,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定义:零故障是指在计划检修和生产准备时间以外,设备不发生故障,不需要停机检查、检修,设备运行一切正常,不造成生产中断。
措施:
1、计划检修时间以内,要求各检修单位优化检修方案,合理安排检修项目,狠抓检修质量,保障检修后的设备无故障运行,直到下次计划检修时间以前不发生任何故障、造成停机现象。
2、要求各车间充分利用好生产准备的间隙时间(并要形成自觉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加强设备维护和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力抢修,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3、要求各车间在平时认真搞好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全员参与、人人点检、各负其责”的`点检制度,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如有任何停产时间,各车间可借用此宝贵时间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5、今后将逐步取消各类故障时间,不再分解各车间的指标时间。
管理方面:根据公司领导贯彻执行“设备(生产)零故障管理”的指示精神,强化全员参与设备管理的主导思想,加大“奖优罚劣”的考核力度,今后将故障时间分解到各车间,根据内容对各车间进行考核。详细考核表附后。
以下对本制度解释如下
1、设备故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属于小型设备事故条件,或者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造成生产的短暂中断,或由于各类设备运行不正常,虽能勉强运行,但对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故障。
2、生产故障是指除设备故障以外的,由于工艺操作不当造成生产短暂中断,或生产辅助设备损坏后,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
3、故障具体分类:
3.1、设备故障:
3.1.1、进行检修后发生的设备问题,因检修装配质量发生的设备问题等。
3.1.2、烧结机机头星轮移位,烧结台车、u型板松动造成的卡车现象,台车轮损坏不能动作;单辊掉锤头、剪切条移脱落等;环冷机台车卡住不能动作,关节轴承损坏等。开口机、凿岩机损坏;泥炮主动部位因缺油造成的损坏;仓上跑车烧接触器、减速机损坏不能上料等。
3.1.3、各设备的联轴器异常损坏,设备传动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动作;风机振动超标、轴承损坏、叶轮不平。
3.1.4、环冷机主被动摩擦轮部位损坏;振动筛螺栓松动;筛板开裂、激振器轴承损坏、传动轴断裂、变形;链板机掉斗、脱轨、机架损坏等。
3.1.5、天车大小车轮轴承损坏,导轨松动;减速机壳体开裂;轴承、齿轮轴的异常损坏等。
3.1.6、由于设备基础松动造成的设备损坏;天车绳轮开裂,轴承、轴损坏;液压系统油管崩裂、阀台动作失常等。
3.1.7、水泵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电机接地、烧线包、轴承损坏;仪表控制系统失修,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动作或造成设备损坏等。
3.1.8、点检不到位造成的电缆短路、断路、接地,维护不力造成的电机烧毁、减速机损坏,油缸串液或高压胶管漏油等。
3.1.9、保护装置失灵,变频器报警,电气元器件损坏,传动装置损坏,衬(护)板掉,能源介质管道漏水跑气等。
3.1.10、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丢失或严重感染病毒的,发生电脑黑屏和通讯故障,影响生产的等。
3.1.11、维修工人,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点检维护,不能发现问题作出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等。
3.1.12、违反《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规定,因润滑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的。
3.1.13、生产过程中由于岗位操作失误或岗位工人点检不到位等生产原因而引发的造成设备损坏,虽属设备故障,但其责任划定为生产车间。
3.2、生产故障:
3.2.1、天车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钢丝绳断裂、脱槽、超限位等,钩组浸入钢水,扭坏龙门钩,大小车轮掉道,违反“十不吊”造成天车故障等。
3.2.2、堵料咀、卡料;高炉风口小套损坏;上料皮带跑偏撕裂,各种车辆(合金车、拆炉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的故障。
3.2.3、高炉炉顶人孔密封不严跑风,送风装置跑风,炉前跑大流,冲渣时夹铁爆炸,堵渣槽,水池缺水不能冲渣,皮带堵料咀,烧结台车掉篦条等。
3.2.4、设备维修工人点检不到位,检修质量不合格、设备失修、下料咀破损、堵料引发皮带跑偏撕裂或堵料咀等原因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生产节奏不正常,影响到产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直至引起停产,虽属生产故障,但责任划分为设备车间。
3.3、不属于故障范围:
3.3.1、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受到影响或造成中断,但未造成其它设备损坏。
3.3.2、不可抗拒的自然危害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断者。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一、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正常。对轴承运转磨擦生电的部位要勤检查、勤清扫,电机设备上不许有药尘、纸屑、油污、布等易燃物积存;
二、外来工匠来厂修理,有关车间主任应先介绍有关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再进行修理;
三、危险工房内的'机械设备需要修理,首先必须切断电源,搬至安全地区进行修理,确实不便拆卸的设备,要在消除危险因素后进行修理;
四、维修上药台、筑药台、压药台等生产工具,必须远离危险区。修理前必须清扫工作台上的余药,清扫后用水冲洗干净再进行修理;
五、机械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人负责。
1.《设备电气管理制度》是在企业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电气工作的特点,做为设备管理工作在电气方面的专业补充。适用于各水厂设备电气管理工作。在从事设备电气管理工作中,同时要遵循企业设备管理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2.人员管理
2.1.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2) 持有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证》、《入网证》;
(3) 学会触电急救方法。
2.2 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学习和熟悉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 电厂和变电所电气、电力线路、热力和机械三个部分)的有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2.3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2.4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2.5对外单位派来支持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2.6 连续生产的班次中,至少应有一名具备2..1条所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值班或操作。
3.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倒闸操作。(紧急情况下,经工厂领导批准,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可由富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事后立即书报公司。)
4.设备电气台账管理
4.1在总设备台账基础上建立《设备电气台账》。以主机为单位,记载设备主机的主参数、抄录电器设备的铭牌、注明整定值。
4.2电力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直流系统、监控系统以及主线路开关等,分别单设台账,逐一抄录设备铭牌,注明电气参数的整定值。
4.3设备的电气现场控制柜、控制器、调节仪、指示仪表及其互感器、传感器等附属器件,将抄录铭牌附于各自主设备账页;截面积在10㎜2及10㎜2以上的电线电缆,将其型号、名称、规格同时附于各自主设备账页。
4.4《设备电气台账》与《总设备台账》同时归于工厂设备档案,并报运营总公司一份。
5.在线电器设备管理
5.1认真坚持设备日巡检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始终保持设备完好。
5.2积极主动配合供电部门做好用电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检查报告及相关情况记入设备档案,并报总公司。
5.3坚持每月设备电气技术状况检查制度。(水下设备可根据生产、工艺、检修工作相机进行,但两次检查之间间隔不得超过两个月。)检测数据逐台设备列表记录,半年作一次对比分析,分析结果记入设备台账,列入半年工作总结内容。
5.4加强对潮湿环境和露天电器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1)潮湿环境和露天电器设备指:细隔栅间、脱水机房、吸刮泥桥、提升井上方、阀门井、室外以及其它水面上方等处的电器设备。
(2)对这些电器设备应:每周进行绝缘检测;每周检查接线螺钉的紧固、锈蚀情况;每周检查电缆固定、破皮、损伤及接头等情况;每周检查限位、换向和极限行程开关的功能
可靠性。
(3)列表记入周检记录。
6.电气事故管理
6.1电气事故发生后,除按正常事故处理手续办理外,还应增加电气技术有关内容:
(1)发生及处理的当时环境条件,诸如:气候、气温、室温、湿度、周围电磁场、电焊机、
震动等等情况;
(2)事故现场和供电回路的电压、电流及其波形状况;
(3)事故对周围供用电回路和设备的影响:
(4)事故可能造成的后遗症;
(5)观察、检测和记录上述事件的人员,所用检测仪器的型号、名称、精度、量程。
6.2电气事故的分析、处理应结合历史和环境情况,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对待。
6.3事故报告完成上报、存档后,摘要记入该设备的设备档案。
7.大修
7.1设备电器的大修按产品说明书和实际情况,结合主机大修周期进行,不作专门规定。
7.2设备电器的大修在计划、采购、实施、试车、总结等各阶段均应列出和记录电气性能参数,实施人签字。
7.3电机、变压器、控制器的大修从主机中列出,专项实施。
7.4设备电器的大修计划由电气负责人起草,由设备主管和电气负责人共同提出。
8.备品备件管理
8.1备品备件在安装前必须检测,确认性能参数合格后方可使用。
8.2在线电器设备一经拆离线路,均视为非在线电器设备。
8.3非在线电器设备一律入库。入库前进行全面检测,记录参数、做好标识、按优劣分存。
8.4非在线电器设备,经检测确认性能参数合格,可视为备品备件。
8.5已失去使用价值的电气设备做报废处理,不得入备品备件库。
9.人员培训及考核
9.1新进厂的电气工作人员由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代表水厂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和用电操作培训,合格后上岗。
9.2由设备主管组织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每半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用电安全和电工技能培训考核。
9.3运营总公司技术部每年择时检查水厂对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必要时,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考核。
10.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设备电气运行的可靠性。
11.经常分析用电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12.开展电气设备重点护理月活动
12.1对于那些在某一阶段,容易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因生产需求应临时加强特别监护的电气设备、新启用的电气设备、因管理的要求应专门观测的电气设备,以及其它原因应予特别关照的电气设备开展电气设备重点护理月活动。
12.2电气设备重点护理工作列入设备月维修计划,单项运行,单项总结。可以一月多项,也可以一项多月。
12.3电气设备重点护理月活动每年11月份总结报技术部。
13.工作总结
13.1设备电气管理工作每年6月15日前完成上半年工作总结,并报技术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工作总结,报技术部。
13.2设备电气管理工作工作总结应含有以下内容:
(1) 本制度所列工作在报告周期内的实施情况;
(2) 自投运以来至本报告周期末,重大事件回顾、设备电器完安好率发展规律;
(3) 根据设备电器完安好率发展规律,结合企业发展要求,提出进一步加强设备电气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和技术措施。
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与验收: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等)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必须选用有“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厂商提供的产品,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2、防爆电气设备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证书》,并有“ma”标志。
3、新到货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和《电气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大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由检修单位出具《检修质量合格证》。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入库后,必须采取防淋雨,防潮湿措施,严禁非专业人员随意开盖,更不准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发放、入井、运输及安装:
1、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签“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证”后,方可入井。不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的严禁发放。
2、无“防爆合格证”禁止发放,由保管员把关。
3、运料队要严把机电设备的入井关,无“入井证”禁止装车下井。
4、使用单位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完好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否则不得安装使用。
5、安装质量要符合《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6、设备管理人员发放各队组所领取设备时,需要经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或机电科副科长批示,才能发放。
7、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备用设备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矿长和机电科有关领导批准后拆取。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过程的检查与维护:
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
(1)对防爆电气设备外观防爆性能的检查,使用单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覆盖率100%,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各使用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机电科检查人员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队组三定,严格执行“专人检查,专人落实”制度,对队组隐患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2)对防爆电气设备内部防爆性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机电科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开盖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覆盖率100%。
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岗位(人员)负责。
设备管理实行车间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2.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2.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2.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2.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2.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
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
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
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
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1、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认真准确抄录各种仪表读数。
3、正确执行双票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4、发生事故时应按电气负责人命令处理,并把事故详细情况和处理经过,记录于运行日志。
5、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6、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7、高压巡视检查制
8、有人值班的配电站,每班巡视检查四次即:
白班:10:00;15:00
晚班:20:00;22:00
早班:2:00;5:00
9、无人值班配变站每日巡视检查两次10:00;15:00
10、车间配变站每日巡视一次10:00
11、电气负责人每月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运行。
12、班、站长每月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次。
13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特殊巡视。
14、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薄上。
1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打开网门,不准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出配电室随手将门锁好。
16、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和非值班人员名单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1、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磨损严重或遭到意外灾害一次修复费用超过设备购置价值80%以上者,可以申请报废。
2、设备的报废,要组织机电、财务、供应、调度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工人、技术员组成的鉴定小组参加,组织鉴定、签字、提出意见,填写报废申请表,报总公司机电部、财务处批准,报废手续批回后,做财务处理并在设备台帐上注销。
3、报废设备、辅机及配件,报废前应妥善保管,对还可以使用的`辅机配件,需进行登记。
4、报废设备原值在三万元以上者,由省局批准,报部备案,原值在三万元以下者,由总公司批准,报省局备案,低值易耗设备,由总公司批准报总公司备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事故与故障,不仅损坏了设备,造成停产或减产,而且往往招致人身事故,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为了加强我矿的设备事故与故障管理,要以设备的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为手段,及早发现设备故障征兆,实行预防维修,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设备事故停机台时,提高设备可开动率和利用率,以期实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和设备效能最高的目标。
第二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正确处理生产与设备的关系,把预防设备事故做为日常生产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教育职工认真执行设备的基本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定期或专题分析设备事故动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事故重演。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对全部设备事故与故障实行管理,不论设备事故是何种原因引起的,也不论设备事故与故障大小,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
第四条我矿要对设备事故与故障实行全员管理,不仅设备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管,而且生产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也要管。全体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对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组织事故抢修;现场调查处理;主持事故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范事故与故障的措施;提出事故处理的结论意见,对事故与故障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六条职工对设备安全的权力和义务。
(一)遵守劳动纪律,学习、执行并监督执行设备的基本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二)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生产活动,提出预防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合理化建议。
(三)有责任劝阻或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不合理使用设备。
(四)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对危害设备安全的错误作法,有权提出批评或上告。
(五)设备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遇到违章作业、威胁设备安全时,有权命令当事人立即停车,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章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分类
第七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定义和范围。
(一)凡生产和辅助生产设备(包括:机械、动力、运输设备,动力及矿浆传、输管线,铁路线路、电务设备等)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损坏,丧失其规定性能的状态,致使生产或动力供应突然中断,或使自身留下隐患者,均构成设备事故与故障。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设备事故与故障:
1.生产事故,如:钻机夹钻具,掘进坑道冒顶,设备沉陷等,而未造成设备损坏时;
2.质量事故,如:电力网路电压降超限,压缩空气管道供风压力过低等;
3.铁路、公路行车事故未造成设备损坏时;
4.生产消耗备件,如:钻具、铲齿、闸瓦、运输胶带等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
5.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
6.新安装或检修后的设备,在试车期间发生的事故。
第八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分类。
(一)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特大设备事故:
1.修复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者;
2.设备发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工业建筑物倾塌,或导致人身中毒、重伤、死亡,情节重大者。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设备事故:
1.修复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关键生产系统(如:矿井提升等系统)发生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运72小时以上者;
3.主要生产设备单机设备发生事故,影响生产在120小时以上者;
4.设备发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工业建筑物倾塌,或导致人身中毒、重伤、死亡,情节严重者。
(三)较大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者。
(四)一般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者。
(五)设备故障:修复费或影响生产时间未达到一般事故以上标准且设备停机时间在5分钟以上者。
第三章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管理,要纳入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在主管设备的副矿长的领导下,由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主管生产的副矿长要重视设备安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生产部门分析研究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原因、规律和防范设备事故与故障的措施。
第十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设有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所分管区域(或专业)范围内的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管理工作,并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设备事故的综合统计、报表和台账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与故障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设备操作人员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要立即逐级向上报告,寻求解决的办法。
第十二条设备故障和一般事故,由设备所在的车间或矿设备材料科的有关人员组织抢修。如属于较大、重大、特大设备事故,主管设备的矿长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积极组织抢修和妥善处理。参加事故抢修的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互相推诿。与此同时,将设备事故情况向设备副局长和局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以利及时对设备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做好设备事故与故障的记录工作,对设备事故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拟定预防设备事故的措施,并将设备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章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统计报告
第十四条设备事故与故障发生后,为了弄清发生事故与故障的原因和机理,首先要维持和保护现场的形态,然后,对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进行调查分析。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得到处理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其目的在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
第十五条设备事故与故障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领导或生产部门调度指挥失当;
(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三)操作人员维护不周;
(四)检查、修理不及时,或修理质量差;
(五)备件质量差、或因备件缺货未及时更换;
(六)润滑不良,油脂代用不当;
(七)设备设计或制造问题;
(八)自然灾害或企业自身不能控制的原因。
一次设备事故可能由多种原因所造成,分析原因时,应区分主次,加以说明。
第十六条分析造成设备事故的责任者时,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统计。
(一)做好事故的统计,关键在于车间。而机台原始记录,是车间统计的基础。特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和设备故障的记录,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名称、编号、型号规格;
2.事故与故障部位和损坏情况;
3.事故(故障)地点;
4.发生事故(故障)和恢复运行日期、时间;
5.停止运转和影响生产时间;
6.原因、责任者;
7.修复情况及遗留问题;
8.修复费用、影响产量及损失费用;
9.预防措施。
我矿要建立设备事故与故障台账,详细记载每次事故与故障的情况。台账上所列数据、情节,必须实事求是。
(二)停止运转时间,包括待修时间、实际修理时间和恢复生产前的准备时间。影响生产时间,指事故发生至备用设备能顶替进行生产以前的一段时间。如没有或未动用备用设备,影响生产时间即为停止运转时间。
(三)修复费用系指修复设备所需的备件、材料、人工等费用的总和。备件费系指损坏零、部件的修复或更新费用,不包括结合事故修理同时更换的正常磨损件的费用,更新的零、部件一般按出库价格计算费用。
(四)减产损失费,系指因事故影响采矿等产品的减产损失费用,按下式计算:
减产损失费=影响生产小时×小时计划产量×单位产品利润
用于掘进的设备,只计掘进减产数量,而不计算损失金额。
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同时影响采矿等产品的产量时,要同时计算采矿等产品的减产损失费。
第十八条设备事故的报告。
(一)设备发生事故后,主管设备的各级领导和设备材料科,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将设备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二)发生较大、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时,我矿要立即电话报告局设备管理部门,局设备管理部门要立即报告主管副局长。设备管理部门要在设备修复后的一周内,填报设备事故报告书报局设备管理部门。
(四)我矿要对一般设备事故和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处理、统计和存查。
(五)因损坏严重,当月尚未修复的设备,可在修复后并投入运行的月份,进行统计。如设备已无修复价值需要报废者,应按设备报废的规定,填写设备报废鉴定书,随同设备事故报告书,报局审批。
(六)设备事故发生的同时,构成人身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时,应按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分别处理、上报。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奖惩
第十九条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是矿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条件之一。
对以下列人员可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一)发现设备事故预兆,主动而及时地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扩展和蔓延;
(二)防止设备事故扩大或在设备事故抢修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全年未发生特大、重大和较大责任性设备事故和连续安全运行时间最长的单位(机台、班组、工段、车间)。
第二十条对于违章指挥导致设备事故的责任者;隐瞒设备事故或其情节的责任者;造成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责任者;不重视设备事故防范而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者和发生设备事故后,抢救不力,致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惩罚、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等。
第六章设备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二十二条制订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计划检修项目,严格按日历周期或工作量周期编制,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不得随意变动。
第二十五条事故件必须按定额量储备,预先做好装配和研磨工作,确保工艺质量。事故频繁的部件,要预装好合格的套件。
第二十六条对主要生产设备,要开展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逐步做好事故预警和预知维修。
第二十七条设备的保护装置和设施,以及防火、防雷等装备,必须按规定检查、调试,确保齐全、完好、有效。
饭店、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餐饮操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
2、配电室(间),电梯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全员参与,全员管理”的设备管理的全新理念,执行“养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设备管理工作。
意义: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设备的故障率和减少故障时间,提高设备的可开动率,树立“为生产服务、为工艺服务”的原则,全力保障生产节奏的有序进行。减少非计划检修时间,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定义:零故障是指在计划检修和生产准备时间以外,设备不发生故障,不需要停机检查、检修,设备运行一切正常,不造成生产中断。
措施:
1、计划检修时间以内,要求各检修单位优化检修方案,合理安排检修项目,狠抓检修质量,保障检修后的设备无故障运行,直到下次计划检修时间以前不发生任何故障、造成停机现象。
2、要求各车间充分利用好生产准备的间隙时间(并要形成自觉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加强设备维护和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力抢修,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3、要求各车间在平时认真搞好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全员参与、人人点检、各负其责”的点检制度,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如有任何停产时间,各车间可借用此宝贵时间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5、今后将逐步取消各类故障时间,不再分解各车间的指标时间。
管理方面:根据公司领导贯彻执行“设备(生产)零故障管理”的`指示精神,强化全员参与设备管理的主导思想,加大“奖优罚劣”的考核力度,今后将故障时间分解到各车间,根据内容对各车间进行考核。详细考核表附后。
以下对本制度解释如下
1、设备故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属于小型设备事故条件,或者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造成生产的短暂中断,或由于各类设备运行不正常,虽能勉强运行,但对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故障。
2、生产故障是指除设备故障以外的,由于工艺操作不当造成生产短暂中断,或生产辅助设备损坏后,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
3、故障具体分类:
3.1、设备故障:
3.1.1、进行检修后发生的设备问题,因检修装配质量发生的设备问题等。
3.1.2、烧结机机头星轮移位,烧结台车、u型板松动造成的卡车现象,台车轮损坏不能动作;单辊掉锤头、剪切条移脱落等;环冷机台车卡住不能动作,关节轴承损坏等。开口机、凿岩机损坏;泥炮主动部位因缺油造成的损坏;仓上跑车烧接触器、减速机损坏不能上料等。
3.1.3、各设备的联轴器异常损坏,设备传动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动作;风机振动超标、轴承损坏、叶轮不平衡。
3.1.4、环冷机主被动摩擦轮部位损坏;振动筛螺栓松动;筛板开裂、激振器轴承损坏、传动轴断裂、变形;链板机掉斗、脱轨、机架损坏等。
3.1.5、天车大小车轮轴承损坏,导轨松动;减速机壳体开裂;轴承、齿轮轴的异常损坏等。
3.1.6、由于设备基础松动造成的设备损坏;天车绳轮开裂,轴承、轴损坏;液压系统油管崩裂、阀台动作失常等。
3.1.7、水泵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电机接地、烧线包、轴承损坏;仪表控制系统失修,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动作或造成设备损坏等。
3.1.8、点检不到位造成的电缆短路、断路、接地,维护不力造成的电机烧毁、减速机损坏,油缸串液或高压胶管漏油等。
3.1.9、保护装置失灵,变频器报警,电气元器件损坏,传动装置损坏,衬(护)板掉,能源介质管道漏水跑气等。
3.1.10、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丢失或严重感染病毒的,发生电脑黑屏和通讯故障,影响生产的等。
3.1.11、维修工人,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点检维护,不能发现问题作出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等。
3.1.12、违反《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规定,因润滑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的。
3.1.13、生产过程中由于岗位操作失误或岗位工人点检不到位等生产原因而引发的造成设备损坏,虽属设备故障,但其责任划定为生产车间。
3.2、生产故障:
3.2.1、天车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钢丝绳断裂、脱槽、超限位等,钩组浸入钢水,扭坏龙门钩,大小车轮掉道,违反“十不吊”造成天车故障等。
3.2.2、堵料咀、卡料;高炉风口小套损坏;上料皮带跑偏撕裂,各种车辆(合金车、拆炉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的故障。
3.2.3、高炉炉顶人孔密封不严跑风,送风装置跑风,炉前跑大流,冲渣时夹铁爆炸,堵渣槽,水池缺水不能冲渣,皮带堵料咀,烧结台车掉篦条等。
3.2.4、设备维修工人点检不到位,检修质量不合格、设备失修、下料咀破损、堵料引发皮带跑偏撕裂或堵料咀等原因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生产节奏不正常,影响到产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直至引起停产,虽属生产故障,但责任划分为设备车间。
3.3、不属于故障范围:
3.3.1、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受到影响或造成中断,但未造成其它设备损坏。
3.3.2、不可抗拒的自然危害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断者。
1、建立大型设备定期探伤检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矿井大型设备定期检测档案,及时制定大型设备探伤、检测所用技术措施。
2、机电区技术组每年列出大型设备检验、探伤周期,并提前一个月将应该复检的大型设备名目报给单位主管区长和分管技术的副区长。
3、机电区主管区长、分管技术的副区长根据机电区技术组提供的将到检验的设备进行联系有检验资质的相关单位及时对进行检测和探伤工作,并及时联系设备检测和探伤所需资金,保证在用大型设备能够及时进行检测。
4、大型设备的探伤、检测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对矿井在用的大型设备进行检测、探伤。对在检测中省、地方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制定的标准高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要严格按高于《煤矿安全规程》标准的地方规定标准执行。
5、建立专用的大型设备检测、探伤资料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6、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煤矿监察部门的一般规定要求对矿用大型设备检测周期规定如下:
每6个月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副井提升绞车钢丝绳。
每年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矿井主排水泵房水泵;副井提升人车;空气压缩机;各种压力容积;主井运输强力皮带。每3年需进行一次检测的矿用设备有:副井提升绞车;矿井主扇风机。
7、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煤矿监察部门的一般规定要求对矿用大型设备探伤周期规定如下:
每年需进行一次探伤的矿用设备有:矿井主提升机的主轴、天轮主轴;主扇风机的主轴;矿车连接装置的连环;刮板输送机的链条等;对规程没有规定的大型设备主要部件需探伤的要及时探伤,一般2年进行一次探伤实验。
8、对新安装的水泵、绞车、空压机、主扇风机等矿用大型设备要先进行检测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9、对检测、探伤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写出书面处理报告;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机电矿长、矿总工、矿长,以便问题及时解决,在问题未处理之前该设备应停止运行。
10、对不能按时进行大型设备检测和探伤实验的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根据情况轻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为了组织协调指挥矿井安全生产中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和处理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执行各项措施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矿领导能够迅速、果断、正确及时下达各项生产决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实现矿井高产、高效、低耗的生产目标,特制定安全生产汇报制度。
一、由各施工队的跟班队长或班长汇报。即:接班时主要汇报当班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情况,班中主要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隐患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任务完成超欠情况和遗留下班需处理的问题,每少报一次罚款单位500元,罚款责任人200元。
二、各生产单位和外施工单位必须在召开班前会半小时内由跟班队长或班长将当日值班领导、当班出勤人数、带班队、班长姓名、生产作业计划等报矿调度室,不汇报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三、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事故影响要及时、准确、详细的汇报矿调度室,以便提高和加大生产组织协调力度,缩短事故影响时间,及时迅速的解决生产问题。如有瞒报或谎报问题,每次罚单位20__元,责任人500元。
四、各生产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特殊地质构造时除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处理方法和结果。
五、矿生产施工单位贯通时,必须清楚准确的汇报当班进度和剩余量,及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技术部提供详实的贯通措施及工程平面图。
六、通防部负责全矿瓦斯检测工作,矿井任何地点出现瓦斯超限,瓦检员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同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如不及时汇报每次对瓦检员罚款200元。
七、安全部安全员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事故要及时准确详细的汇报矿调度室,实行班中三汇报制度。每缺一次汇报对当班安全员罚款200元。
八、调度室当班调度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清楚各生产施工单位汇报情况,及时向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或相关领导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1、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1、井下设备报废权限归企业管理办公室,其他单位均无此权限。
2、凡需要报废的生产设备,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由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鉴定认可后填写设备报废单;或者企业管理办公室根据厂发展要求,经主管厂长批准后,通知使用单位,办理设备报废手续。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计财部、使用部门、企业管理办公室各存一份。
3、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3.1 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或不能调出者。
3.2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毁者。
3.3 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
3.4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者。
3.5 自制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调出利用者。
3.6 公司发展规范需要变更者。
物业项目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为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良好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一)巡视监控
1、工程部技工应每天巡视二次水泵房(包括机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视一次主供水管上闸阀。
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1)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2)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3)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4)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3、工程部技工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的闸阀;如果关闭主供水管上相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立即联络相关部门进行抢修;通知相关的用水单位和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b、尽快开挖出所爆部位水管;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工程部技工开水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确认一切正常,回填土方,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堵住漏水源;
b、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经理,同时尽力阻滞进水;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c、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二)水泵房管理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并在工程部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
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泵房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每星期由分管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3、水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三)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水泵房巡查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日记上签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2)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3)水泵房不干净;(4)接班人未到岗;
(5)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3、工程部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水泵房巡查记录》内,于每月的3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进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第一条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1)在合肥市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工作五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有固定施工队伍;
(3)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招聘(晋升)程序:
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录用:
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二条施工单位定级制度
1、施工单位(以项目工程部为施工单位)等级划分
(1)a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20%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35%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表彰率为20%以上者;
e、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5%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3%者。
(2)b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1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5%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20%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处罚率为"0"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15%者;
g、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5%者。
(3)c级:不符合a、b级条款之一的合格施工单位;
(4)d级:留在公司察看或试用期施工单位;
2、定级方式:
由市场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情况及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部核实后进行等级鉴定。
物业的空调冷冻机房、变配电所、水泵房等,是工程部重要设备场所,也是最容易出重大事故的地方。因此机房内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工程部应加强对各机房的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执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各设备机房、中控室值班室必须注重内部的清洁工作,保持x大厦内整齐,无卫生死角。所有规章制度、值班表、检修计划均应打印成表格,张贴于x大厦内明显位置。
1)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a)认真执行国家消法规,严格遵守物业的消防制度。x大厦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或会客,x大厦内要保持良好通风。
b)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机器运转,定期检查维修机器设备。
c)配电室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定期清扫变压、开关柜、防止生污造成短路;坚持进行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器人员下达停送电指令,严禁违章维修电器设备;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逢重大节假日要全面检修线路和设备。
d)木工房内严禁拉设临时电源线;电机电闸等设备保持干燥、清洁、各种机器设备和电机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易爆物;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扫,禁止在x大厦内堆放;不得过量存放木料、油漆、松香水等材料,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e)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f)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g)凡违反本规定者,按物业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处理。
6、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消防水泵房是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为管理好消防水泵房需制订管理规定。
a)消防泵、恒压泵的选择开头位置与自动位置,操作标志都应简单明确。
b)消防泵每月运转一次(10分钟),以保持正常运转,每半年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c)水泵房卫生每周打扫一次,及管道每半月清洁一次。
d)操作人员在2米以上检修设备(包括开关、阀门等),必须带好安全帽,扶梯要有防滑措施,要有人扶挡。
e)机房内应遵守安全防火制度,注意消防安全。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厂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2管理内容
1、1档案室由设备科负责管理,档案由设备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2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1、3档案室内档案箱柜排放整齐有序,有编号,应避光排放。
1、4档案室内要调节干湿度,做到经常通风。
1、5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存放杂物,避免灰尘、昆虫及老鼠对档案的侵害;防虫害、防霉变、防火、防水、防潮等措施完善。
1、6档案室要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备有防盗设施。
1、7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和安全。
1、8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下班前关闭一切电源,人离开时必须锁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领导。
1、9档案室不得兼作它用。
1、10凡需查阅或借用档案室资料者,必须征得厂领导或设备科长批准,按一定的范围进行查阅、借用,并办理查阅、借用登记手续。为了保证资料档案的完整,借阅者须交纳一定押金。严禁在借用的资料中进行涂写、刻划、破坏,归还时必须保持所查、所借资料的`原来状态。否则,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1对一般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三年,关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五年。
1、12遵守厂档案保密制度,严守档案纪律,不得随意向外泄露档案情况,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档案内容,违者,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各种机械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处(部门)规定)划分的场所停放,生产和专项工程,要根据生产任务的要求,对放野外的各种机械车辆要派专人看护,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不准乱停乱放,违者造成失窃和事故除按有关处罚外还要负经济赔偿的责任。
本车(机)驾驶员必须做好零部件(油料)的安全管理工作,人不离车和入场后要关锁好门、窗箱盖,机械车辆进车间检查前应做好交接和领用的材料五金零配件的保管,由于乱丢乱放,造成丢失责任要负赔偿的责任。
动用各种车辆设备包括私人借用,要经领导和管理部门权益审批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凡擅自动用各种机械车辆设备进行非法运输、私做工程等活动,除追回台班费和没收非法所得外予以处罚,造成损坏和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机动车辆和沥青油罐车停放在“严禁明火作业”区域内使用汽、柴油擦洗沾有沥青车辆和用喷火机喷化车辆上的沥青结巴。确需清理车辆要经保卫部门同意并指定地点采取严防措施,保证安全。违者按安全防火规定处罚。
严禁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利用职便或私人用车在外过夜,造成损失、丢失和事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实验室是师生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三级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鼎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0、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1、遵守供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作业;对低压配电房实施专职电工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
2、每天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检修,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配电房整洁,防止尘物污染及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事故。除必要的配套工具外,配电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
4、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并确保在需停电检修设备的`回路上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此外,在断开点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5、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现场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事故。
变配电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后的处理规定,适用于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设备缺陷登记表》。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防止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领班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主管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10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1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入《设备缺陷登记表》。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填入设备缺陷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记录
《设备缺陷登记表》
《值班交接班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为确保机电设备充分利用于煤炭生产,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降低事故率,减少设备故障,做到科学管理,科学利用,特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
一、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组组织机构,机电副矿长吉永祥分管机电并任组长;副组长田跃生、张志兵。
1、机电设备管理方面,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充分利用,节约开支的原则,经矿委研究决定,机电组长为机电设备第一责任者,对整个机电设备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区管理人员为机电设备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2、本矿机电设备管理职能人员、电工、机工、修配工、绞车司机、风机工,都必须经县级以上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搞好业务保安。
3、本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包括:柴油发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风机室、铁、木、机、修、以及坑上下的.整条线路,电机、开关、照明灯、主局扇风机、水泵、煤电钻、变压器、坑上提升绞车、坑下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等。
4、管理人员分工:吉永祥负责坑上下的电器设备;田跃生负责柴油发电机组及修配和各种焊接保修业务。
5、根据使用设备的情况和生产需要,编制设备的购置计划和检修计划,编制配件和材料消耗计划,以利速修设备及时转入备用。
6、设备管理人员每旬检查一次设备的器率情况,督促有关人员立即处理不完善设备,限期复查。
7、如发生事故,立即分析,根据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事故;搞好设备的资料档案工作,抓好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管理网;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以保证群管设备得体合理。
二、保养制度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机电设备保养制度。
1、主绞车:每班检查关键零部件一次,确保零部件整齐、完全、坚固、可靠,齿轮咬合良好;保证减速箱不漏油、不超温、不振动并定期注油。班前认真检查钢丝绳、提升容器,保证安装的技术情况;班前检查电气设备,必须使设备动作可靠,不漏电。
2、主、局扇风机:每班检查一次主扇,每月检查一次局扇。检查内容:油量适当,不超温,运转灵活,无卡阻、无锈蚀、无异响、无变形,使之符合防爆标准,并可靠接地。
3、主水泵:每班检查一次螺丝,零部件是否坚固,保证运转部分灵活可靠,对轮无异响,及时处理漏油、漏水现象,保证电气设备齐全完整,运转良好,保护装置可靠,接地系统良好。
4、主变:每日巡检一次,特殊天气,特殊巡视,不闪络、不放电、不漏油、不超温,油不变色无异响,不冒烟,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其它设备:每班检查一次,悬挂整齐,无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线,保证所有线路不短路、不漏电,正常供电。
6、电缆线:每班检查一次,存放地点无淋水、无积水、顶板好,悬挂放置整齐、清洁,运转灵活无异响,接地好,防爆。
7、煤电钻、探水钻:每班检查一次,存放地点无淋水、无积水、顶板好,悬挂放置整齐、清洁,运转灵活无异响,接地好,防爆。
8、矿灯:经常检查保养,封闭严密不漏液,电压不低于4V,放电时间不少于11个小时,通气孔畅通无阻,零部件齐全、坚固,防爆程序好;矿灯架和充电场所清洁卫生。
9、柴油发电机组:每班进行一次班中保养,按计划进行保养,经常保证油足、水足、电足;电瓶的热备用状态。
10、运行配电:每班检查一次,设备及配电室是否清洁整齐,接线螺丝是否坚固,闸刀开关触点是否有烧伤痕迹,警报器工作是否可靠,自动部分是否释放自如、安全;电压、电流、指示灯及补偿的状况良好。通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工作部分供电正常,热备用部分一经操作,即能投运;泠备用部分接地良好,保证操作人员和设备安全无事故。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规范设备缺陷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缺陷分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及大面积停电者。
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尚能坚持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处理
1、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如停电处理困难时,则采取转移或限制负荷等措施,争取尽快处理。
2、重要缺陷:在发现后一般24小时内应对其进行处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内计划处理。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可列入计划处理。
4、所有缺陷在未处理好前,均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发生或扩大事故。
5、每周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处理计划,然后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发现缺陷后的登记与汇报
1、发现任何缺陷都应记入设备缺陷报告处理登记表。对当时已处理,如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也要作好记录。
2、发现主设备的紧急、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生产部门汇报。
3、对于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网公司调度室联系。
一.闭路电视信号
1.1操作规范
1.1.1遵守国家规定,不接收、不播放不应该看的节目。
1.1.2操作前应细心阅读产品说明书和使用手册,未经培训不得操作设备。
1.1.3仔细检查电压、电流、接地。
1.2巡视检查
每月一次设备除尘、信号传输连接是否良好,前端设备从监视器查看信号清晰度是否合格。
1.3维护保养(保修期后执行)
每年十月中旬光机、干放、电源器除尘。
二.保安监控
2.1巡视检查(日检)
2.1.1各监视点图像是否正常,监视器、录像机工作是否正常。
2.1.2各设备无异响、异味。
2.2维护保养(保修期后执行)
2.2.1每年8月份供电线路检查,监视器除尘,操作平台检测。
2.2.2探头点除尘,16分割器、录像机、矩阵器除尘。
三.消防
3.1巡视检查(日检)
3.1.1交流电压输入220v~235v,直流电压输入26v~27v。
3.1.2直流输出电流0.4a~1a。
3.1.3时钟是否准确,打印机是否正常。
3.1.4各类显示是否正常。
3.2维护保养(保修期后执行)
每年5月主机内除尘,测试消防电话(1-2个),消防广播某地下区域测试。
四.弱电维修总则
4.1维修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
4.2在维修操作时要细,防止损坏设备。
4.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整、检查、使用设备。
五.弱电机房信息通讯系统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电话机房。
5.2电话机房门保持人走关闭上锁,相关单位技术人员施工时需有值班人员陪同监护。
5.3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加强保密性、安全性的教育。
5.4做好日常记录工作,确保遇突发故障处理迅速无误。
5.5 ::无线通讯设备的维护保养:
5.5.1每日巡查设备的工作状况,观察有无异常情况,认真记录,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5.5.2设备定期除尘,加强设备电源管理、传输线路的维护,防止由此而造成的信号中断等不良状况。
5.5.3确保设备机房的卫生整洁,密切注意设备的环境温度。
5.6与设备厂家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通讯线路的通畅、稳定。
设施设备的使用年限与日常维护息息相关,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室外铁件的防锈及室外不锈钢的日常保养。小区内主要要单元门的防锈、路灯杆的防锈、监控杆的防锈、室外栏杆的防锈;
2、供水设施的'保养,抽水泵如果不是经常使用的话,每周必须开启一次,不少于30分钟;
3、游乐设施。游乐设施易磨损,日常维护中,要注意所有轴的润滑程度及铁件的防锈处理;
4、道闸。道闸必须每天清洁,每半年给轴承上一次黄油;
5、室内监控设备、电脑,要做好防潮,每年进行一次大清洁,清除内部灰尘(此项工作必须有专业人式进行);
6、室外箱变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物业公司不用管理;
1、设备的使用
1.1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经过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设备操作证后,方可凭证独立操作。
1.2操作工人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见附录)。
1.3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线,必须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1.4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必须随时记录,记录的数据要准确、清楚、完整。
1.5对公司要求进行点检的设备。操作者必须要点检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点检记录。
1.6操作工人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或上级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操作工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责任。
1.7设备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凡在本班可以处理的,不得交下一班处理,本班无法完全处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给下一班,接班人员应接着处理完成,并详细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2、设备的维护
2.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2.1.1单机、独立使用的(如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设备由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
2.1.2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由机长负责组织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
2.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班级长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2..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2.2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2.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2.2.2正确地按公司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做到润滑装置齐全完整可靠,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2.2.3设备的零部件、附件完整,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工、量、夹具及工件存放整齐,不零乱。
2.2.4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2.2.5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设备运转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2.2.6操作工应按照公司计划要求,定期在维修工配合下做设备一级保养工作,并配合维修工做好设备二级保养工作,并对二级保养工作进行验收。
1.在配电室从事检修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各项停送电规定和规程。
2.凡属需要停电才能进行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停电(包括断开备用电源),并且经过验电证实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才能进行工作。
3.对于必须实行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项目,必须要指派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并且中途不得换人。
4.电容补偿装置的停电,不管有无放电回路,都要经过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5.严禁带负荷拉开或闭合供配电系统的隔离刀闸,联络刀闸,对经常断电的隔离刀闸,应悬挂“严禁送电”警示牌。
6.担任配电室检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做好停送电操作的监护工作和停送电的检查工作。
7.对于妨碍工作的带电体,要采取绝缘隔离等防护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和多回路设备,一定要详细检查,确定全部停电项目。
8.在车间内检修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对该设备所在配电室(点)的配电盘面采取可靠停电措施,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摘牌送电。
9.责任与权限お
(1)各中心检修人员负责低压配电室的停送电工作。
(2)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0.检查与考核お
(1)在停送电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停送电的,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责任部门1分。
11.在高压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并且工作中途不得换人。
12.高压配电室的停电工作必须有负责人同意才可进行。
1、目的
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设备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及时抢修,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2、事故的定义
影响瑞土公司矿山所辖车间正常生产的一切设备故障均称为设备事故。
3、事故分级
(1)设备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4、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制度。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立即自下而上逐级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①发生设备故障(含小事故)由岗位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当班班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在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当班放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迅速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严格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矿长、技术科长。矿长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矿长汇报,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或矿长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抢修。
(2)事故抢修。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或违抗抢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当班值班主任都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发生事故的单位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技术科,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备案。
(4)事故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事故的情节作虚假陈述、开脱事故责任者,要从重处罚。根据事故的级别、性质、情节、影响生产的时间和责任者的态度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款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挽救事故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事故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设备事故处理修复后48小时内向公司提交“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5、设备事故考核
(1)设备小事故:按影响生产的时间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并按2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
(2)一般设备事故:按15%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在全矿内通报。
(3)重大设备事故:按1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将事故分析报告送交公司相关部门,在全矿内通报。
(4)特大设备事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听从公司处理。
(5)一切设备事故,当班班长都必须认真组织抢修,因组织不力造成停产时间过长,当班班长则需按延长检修时间承担相应损失。
(6)设备事故责任范围的划分原则
①不可抗拒引起的事故,视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
②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损失由操作者所在责任单位承担。
③因点、巡检不认真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点、巡检单位承担。
④因备件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损失费用由作备件供货单位和备件验收员承担。
⑤因设备检修、维护不当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检修、维护单位承担。
⑥由多个单位共同造成的设备事故,损失费用按责任大小进行承担。
6、相关记录
设备事故报告。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检测和计量仪器设备正常顺利运行,使计量监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静电检测和各种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指示指标的监测工作。
三、引用文件
无
四、术语定义
无
五、职责
5.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
5.2、计量管理部负责本细则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不到位者给予考核。
六、要求
6.1、计量管理部内部分工规定
计量管理部下设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纪律管理、仪表维修、检定、司衡室。
6.2、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6.2.1、巡检或检修现场仪表时,个人工具必须整套配带齐全,检查中不配带个人工具的扣20分,每少带一件个人工具的扣2分。
6.2.2、根据维修实用性,钟表启子1套、个人成套工具配带为手钳1把、尖嘴钳1把、平口螺丝刀1把、梅花螺丝刀1把、电工刀1把、活头扳手1把(8′或12′)、电工包1个、电工腰带1条。
6.2.3、个人工具到期应及时领取,通过部门出具证明,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到设备部开领料单。
6.2.4、个人工具因没到期而丢失或损坏的,通过部门出具证明到设备管理部开取领料单,月底通过个人奖金扣除和工具等值的费用。
6.2.5、班组公用工具由班组长管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对丢失和故意损坏公用工具的,班组长应及时查出责任人,内部组织赔偿处理,否则由班组长承担和工具等值考核费用。
6.2.6、检查时发现缺少的班组公用工具,限期15日内自行解决,没有落实的班组,将考核该班组长,把班组公用工具补齐。
6.2.7、部门公用工具内部人员借用,出具借条并注明日期,不允许借出外用,使用完及时归还,逾期不还者,考核5分。借出的工具丢失或故意损坏的要按原价赔偿。
6.2.8、部门公用工具不得随便外借,特殊情况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具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后方可借出。
6.2.9、各类测量设备和自控设备故障引起停车事故,当班人应尽快修复,故障处理结束后,由班组长组织相关责任人写出事故经过、处理措施。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生产部组织开事故分析会,并做好记录,报调度室、生产管理部、设备各一份、部门留存一份。
6.2.10、事故分析报告应在24小时内上报,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生产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外,部门给予该班组长10分/次的处理。
6.2.11、考核情况待生产部门下发事故处理通报暂定,视事故情况采取层层分解的方式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
6.2.12、每月20日前交材料计划,申请材料计划应有计划性,不允许盲目的追求数量,规格型号要准确、数据要详细。不能造成库存积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设备管理部处罚规定考核相应班组长。
6.2.13、每月22日之前组织一次材料计划会,由部门负责人和相应的分管领导参加,无故不到者考核5分。
6.2.14、每月25日10点前交设备总结,逾期不交者考核班组长5分。总结内容应尽量具体,不应含糊不清。
6.2.15、班组内部备用急需备件,不应出现空白,如因备用备件出现空白而延误现场故障处理的,考核班组长10分/次。
6.2.16、仪表的接线要规范,接线端子要紧固、接线不能松动,布线要整齐、美观。检查中发现上述现象的,敷衍了事造成的接线不紧,布线零乱的每处考核班组5分。
6.2.17、生产现场所有在用测量设备都必须密封处理,保证仪表不被腐蚀。检查中发现无密封或密封不严的每次扣班组5分;造成仪表损坏时,视情节每次考核班组至少50分/次。
6.2.18、仪表的可动部分都必须紧固,防止因振动损坏仪表检查中发现可动部分未紧固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次。
6.2.19、现场仪表要保证完整无缺的运行,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计量管理部。检查中发现缺少零件而没有向部门以书面形式汇报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0、控制室内、现场仪表柜、盘后线缆、管线布置应合理,保持整洁美观。检查中发现现场线缆零乱、不整齐;新安装仪表设备布局不合理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1、生产系统中备用、闲置、封存的自控设备,要做到帐物相符,并且定期维护,保证备用的自控设备随时可投入使用,检查中没按上属规定处理的或开车时不能及时开车,考核相应班组20-50分/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处罚规定执行)
6.2.22、有故障的自控设备要及时处理,要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不准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部门下达的指令无条件服从,不符合要求的考核50分/次。
6.2.23、各类仪表阀、仪表管道、现场仪表部分,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巡检过程中发现上属情况应及时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要挂停车待修标识牌,在生产记录上详细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汇报,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考核相应班组10分/次。
6.2.24、现场停用仪表的信号线、电源线,要采取适当的绝缘处理措施,并通知相关班组断开信号和电源线。没有通知的考核10分/次,通知后没有及时处理的`考核10分/次。
6.2.25、需要周期校验的仪表,检定班及时校验并做好记录,对于因联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按期校验的仪表,可调整利用大修期间进行校验,没按上述规定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6、对现场仪表设备的维护、检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仪表的使用说明、仪表维护、仪表检修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不按上述规定造成仪表损坏或其它事故的,性质轻者处罚50分/次并且通报批评(连带班组长和分管领导),性质恶劣的按原价赔偿损失或上交公司处理。
6.2.27、巡检要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好巡检记录,没做巡检记录或违反巡检制度的,按巡检制度进行考核。
6.2.28、现场仪表柜、端子柜、供电箱内要保持清洁无物。检查中发现上述地方脏、乱、差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9、在现场检修时,需要短接查线的或和dcs通道有关的线路时,应通知相关班组并取得同意,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此项操作。没按上述规定造成通道损坏或其它事故的,考核相关班组至少20分/次。
6.2.30、维护、检修现场仪表时应有始有终,离开现场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控制室布线要整齐,fta板子盖要盖好,因上述原因造成车间投诉或检查中发现的考核相关班组10分。
6.2.31、接到检修通知后5分钟赶到现场,夜间值班10分种内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问明原因尽快解决问题,不允许推诿扯皮,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车间投诉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次,(连带班组长5分/次),情节严重的加倍,生产如有考核同时落实到个人。
6.2.32、需要拆回检定的仪表,应把仪表表面卫生清理干净,再送检定室检定,否则检定室有权拒绝检定,对检定的仪表首先进行内部灰尘清理,再进行绝缘等级试验后方可检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3、班组送检仪表时,应做好送检记录,记录检定前的运行状况,经检定不合格又无修复价值的仪表,经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后方可进行报废,并做好报废记录,没按上述规定的扣班组10分。
6.2.34、对送检前仪表运行较好,检定后仪表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5、对于违反设备管理规定或没有完成设备管理规定内容要求的,依据设备管理规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以上管理规定如和设备管理部下发的《设备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依设备管理部的为准)
6.2.36、对于提前一天接到检修通知的班组,应以书面形式做好检修计划交到计量管理部,内容要详细具体,并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出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7、各班组建立一个隐患记录台帐,班组成员发现设备隐患后做好详细记录,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进行讨论处理方案,并把处理方案记录到隐患题目的下面,班组成员要进行学习并签字。班组长对巡检中没有发现隐患的可以直接进行考核,对于现场有隐患而没有进行记录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8、对于巡检中发现重要设备隐患的,并及时的向有关部门报告,且挽回了设备损坏的经济损失,计量管理部将给予50元以上的奖励.
6.2.39、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依据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小改小革的,视效果给予10-100元的奖励.
七、记录
无。
1.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恢复原有性能,延长使用寿命,发挥应有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设备的大修。
3.制度
3.1生产设备当其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工作并达到下列标志之一时进行大修,使其重新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3.1.1发动机:
3.1.1.1发动机动力性能显著下降,使用中比正常情况降低一档。
3.1.1.2严重烧机油,机油消耗量超过定额一倍。
3.1.1.3发动机走热后,测量气缸压力达不到标准的60%者。
3.1.1.4发动机走热后,运转时有严重的异响。
3.1.2电动机:
3.1.2.1在额定负荷情况下测量线圈温度超过规定者。
3.1.2.2线圈损坏、短路、断路,分绕组各接头有烧焦脱焊现象或绝缘电阻不符合规定者。
3.1.2.3转子轴有弯曲、松动、裂纹,轴头磨损到极限,滑环、整流子烧损腐蚀到极限,绝缘不良,铁芯嵌槽内绝缘有粘、焦、脱出现象,以及碳刷架破损变形需彻底整修者。
3.1.3机械部分:
3.1.3.1传动机构主要机件到极限磨损程度,运转中有偏摆和异响以及撞击、发抖现象。
3.1.3.2转向及操纵机构磨损过大,操作不灵。
3.1.3.3变速箱齿轮及轴磨损松旷,换挡困难或跳档。
3.1.3.4机架主体严重变形或开裂。
3.1.3.5行走机构严重磨损,不能正常工作。
3.2公司对起重机械、砼搅拌站、砼泵机械、运输机械、有内燃机的机械的大修实行管理和控制,计财部对起重机械、砼搅拌站、砼泵机械、运输机械、有内燃机的机械提取大修费用(柴油空压机、柴油发电机车除外),实行公司控制管理,其它机械不提取折旧费,由机械所属单位管理控制。
3.3公司直属单位的机械管理负责人在每年的12月10前根据本单位的《设备大修前技术性能鉴定表》(附表78),对本单位能够承修的设备,编制大修预算,外委大修设备确定大修市场价格,确定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修计划》(附表79)交至公司工程部。
3.4工程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设备大修计划》(附表79),对各单位的《设备大修计划》(附表79)进行鉴定,初步提出公司的《设备大修计划》(附表79),交计财部审核,公司资金领导小组批准后,计财部下发公司年度《设备大修计划》(附表79)后执行。
3.5生产设备的大修包括机械所属单位的自修和外委大修。
3.6 生产设备的大修(计划内)
3.6.1生产设备自修:工程部根据各项目部工程情况确定大修时间并下发大修单位《生产设备大修任务单》(附表80),机械所属单位接到《生产设备大修任务单》(附表80)后负责大修整个过程的管理和实施,工程部监督执行情况。其中按照"作业指导书编制规定"编制大修措施、大修措施经审核批准后,技术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填写《设备大修交底记录表》(附表81),大修过程中大修人员填写《设备大修记录》(附表82)及大修后的《设备大修验收单》(附表83)及《设备大修结算单》(附表84)一并交工程部(起重机械还需要安装、拆卸及负荷试验等相应管理记录),工程部会同计财部负责结算,工程部参加大修验收工作。
3.6.2生产设备的外委大修:外委的大修由机械所属单位确定具体大修项目及需要达到的标准,选择设备大修单位,并会同工程部对设备大修单位的能力进行核查,确定大修单位,由工程部负责合同的洽谈及条款的约定,合同签定由公司工程部办理,设备所属单位提交公司《设备大修记录》(附表82)及大修后的《设备大修验收单》(附表83)。
3.7生产设备的大修(计划外):
3.7.1由机械所属单位提出《设备大修前技术性能鉴定表》(附表78),编制大修预算,外委大修设备确定大修市场价格,申请《设备大修计划》(附表79)交到公司工程部。
3.7.2工程部根据工程情况及设备情况提出《工作请示单》(附表86)交主管经理,经批准后实施。
3.8工程部和设备所属单位按照《年度生产设备大修管理台帐》(附表85)按年整理大修记录,年底归单机档案。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车库操作员和维保人员在车库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车库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 车库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车库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车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停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所使用车库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车库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车库,不使用无安全合格证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停车设备,不使用未注册的车库。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车库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