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厕所是传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点之一,加强厕所卫生管理,是卫生环境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职工厕所设专人负责管理,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一、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每天进行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二次,达到无臭、无蝇、无大便、无污水停积。
二、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项目部负责发放,每天彻底消毒一次。
三、项目部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每天早、中、晚各清扫一次,全天必须每隔1小时用流水冲洗一次。
2、厕所内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定时清扫垃圾,并及时将其运至垃圾场。
3、禁止将易塞物等垃圾扔进下水道中,必须扔在纸篓中,每天有清扫人员及时倒掉,地面打扫干净。
五、处罚方法:
1、凡发现把垃圾乱扔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由厕所管理员监督。
2、凡在墙上乱写乱画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
3、厕所管理员应将纸篓全部放到墙角,凡将垃圾桶放到路中央者罚款50元。
学校环境教育以人为本,提倡自由、民主、和谐与平等,不仅要达到校园的自然环境美,更重要的是要达到生活环境乐。为了加强学校校园、教室、办公室卫生的管理工作,让大家都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教师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一)学校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责任人与分工:
校园:
办公室:
实验楼:
实训楼:
体育馆:
教学楼:
宿舍楼:
餐厅:
班级及分担区:(值周教师)
值周教师每周对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时分片、分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中。
(二)班级组织机构
各班级设劳动委员和卫生监督员一名,劳动委员负责班级值日轮流表的制定和各值日小组的值日监督,卫生监督员对每天室内外分担区的卫生保持进行监督,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如有不合格的及时通知劳动委员告知值日生进行处理。
二、实施办法
(一)责任区制度
全校卫生实行分时段、分片包干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我校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体育场等)的清扫与保洁日常由生产实习处划分班级分担区进行清扫。分担区小垃圾箱由分担区班级及时清倒到垃圾车内,如果已满及时通知门卫,告知环卫及时清走。学生宿舍内卫生由舍务处分配宿舍值日生处理,并按照宿舍相关管理条例执行,行政楼厕所由保洁员负责清扫,办公室由教师自行清扫。教学楼班级及走廊由班级分担区负责清扫,实验楼实训楼的实验实训室的卫生由实验班级进行打扫。餐厅卫生由餐厅工作人员负责清扫。
(二)环境保持保持制度
1.禁止在我校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2.公共区域的卫生至少每日早中晚各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飞扬,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3.公共区域的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公共厕所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对于公共厕所和垃圾堆放处要定期实施药物喷洒,灭杀蝇蛆。
4.任何个人不得在窗外搁置、悬挂物品,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悬挂各种海报、条幅、标语及广告宣传品(我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5.车辆停放必须按照规定区域和位置停车,严禁乱停乱放。
6.我校内的树木、花草要定期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任何人不得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洒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7.有毒、有害的危险品及可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严禁随意丢弃。
(三)检查制度
1.值周教师分片分时段每天对学校室内外及校园卫生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通告给班主任,并将结果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2.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内外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只好检查4次以上。
3.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人员到宿舍和餐厅至少检查一次。
4.每个班级每天要对本班级的室内外分担区至少上下午各自检一次。
5.每个责任人及实验实训室及办公室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区域每天至少自检一次。
6.政教处定期组织人员对班级卫生每周至少抽检3次以上。
7.教务处每周对办公室卫生每周至少要抽检一次。
(四)卫生检查标准
1.教室
(1)地板无果皮、无纸屑、无积水、无痰迹、无灰尘、无印迹、无脚印。
(2)墙壁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3)一米墙无幼儿手迹、无足印、无画痕、无划痕。
(4)踢角线无印迹、无灰尘。
(5)墙上附属物(如开关等)无印迹、无灰尘、无污点。
(6)门脸、门框、门把手、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
(7)窗台、窗棱、窗护栏、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
(8)玻璃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
(9)灯管、灯架干净,无灰尘、无污点。
(10)顶棚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11)主题板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挂帖物无灰尘、无污点。
(12)课桌椅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桌下、桌腿无粉尘、无污点、无印痕,桌面玩教具排放整齐。
(13)室内装饰挂贴物无破落、无挂尘、无污染、无污物。
(14)物品柜无与主题无关杂物、无落尘、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
(15)被褥整洁干净、叠放整齐、无污迹。
(16)多媒体柜无污点、无印痕、无落尘、无水痕、不放杂物,连接用电源线、数据输送线放置合理整齐。
(17)储物柜无污点、无印痕、无落尘、无水痕、不放杂物,连接用电源线、数据输送线放置合理整齐。
(18)书架图书摆放整齐,无皱折、无破损、无污点、无污迹。无水痕、无落尘、无涂迹。
(19)办公桌表无堆放私人物品、无堆放无关物品、办公用品清洁整齐、放置有序,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桌下、桌腿无粉尘、无印痕。
(20)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位置挂放。
2.环境卫生
(1)地面洁净,无果皮、纸屑,无碎砖烂瓦。
(2)建筑物无乱涂现象,门窗擦拭干净。
(3)花园无杂草、枯叶、枯枝、纸屑。
(4)打扫及时,无垃圾存留。
(5)楼梯扶手、楼道瓷砖每日擦拭保持清洁。
3.宿舍卫生
(1)地面墙壁无灰尘,无痰迹、无糖迹、无果皮、纸屑,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棱无灰尘。
(2)物品摆放整齐,被子叠放棱角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鞋子统一放在鞋架上,牙刷放在茶杯里且刷头统一朝右,毛巾折半后摆放上架。
(3)不该有的物品统一关锁在衣柜里。
4.个人卫生
勤理发、勤洗澡、勤刷牙、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纹身,不穿奇装异服,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五)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政教处每周将值周教师的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每个学期对班级卫生的等级进行汇总写入班级量化考核,并对班级进行排名。
2.教务处对办公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进行汇总,作为评选文明办公室的条件之一写入。
3.宿舍对住宿生按舍进行评比,把卫生等级作为评选优秀舍长、文明宿舍、优秀住宿生的条件之一。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校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校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等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校爱卫办,卢瑛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班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领导全校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校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校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校爱卫办牵头,街道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由校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校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校爱国卫生运动,贯彻上级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校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灭鼠工作,确保“四害”、鼠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标准:
1、班级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
2、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
由校爱卫办进行检查,定期对各班卫生状况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一、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小组,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三、经常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四、按规定对厨房、餐厅、库房进行装修、布局使其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标准。
五、食品加工过程中,一定要按要求做好清洗、消毒、摆放、防止交叉污染,并要防蝇、防尘、防鼠。
六、厨房的操作台、用具、容器保持清洁卫生。
七、食堂设置消毒柜、洗涤器、餐具存放柜、冰柜。
八、餐厅的卫生,每日清理两次,保持经常卫生干净。
九、加强采购的管理,不进过期腐烂的食品,有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的食品进入食堂。
十、做好食品的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及时处理,腐烂的食品及时的清理。
一、学校环境卫生及消毒制度。
1、学校各班级教室每日由值日生打扫卫生,办公室每一天安排工作人员值日,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办公室和教室每一天要有充足时光打开门窗,持续室内空气流通。
2、学校定期喷洒消毒液或石灰水进行喷雾消毒,防止病菌的滋生和传染。(总务处负责)
3、各班清洁卫生打扫学生每一天负责进行公共环境卫生打扫,定期做好灭“四害”工作。
4、各班饮水机每一天由专人进行保洁工作,由供水部门进行定期消毒工作。
5、如发现校外、社区有类似“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病例,全校各部门按照“防非”、防治“禽流感”时期学校消毒制度进行职责区内的消毒工作。
6、如发现班内有类似“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的现象,则班主任应及时做好监控和上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
7、星期三为学校清洁卫生大扫除时光(包括消毒)。
二、个人卫生、消毒制度。
1、饮水务必自带独用茶杯,不喝生水、凉水,不吃生菜、凉菜。
2、学生应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剪指甲,饭前便后要洗手,防止病从口入;日常生活中要勤洗澡、勤换衣服,持续清洁卫生。
3、洗手设施要放置消毒肥皂。(总务处负责)
三、厨房卫生消毒制度
1、为加强学校饮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对食堂的餐具、炊具、室内设施作如下规定:
2、食堂对炊具、餐具,坚持每次用餐后,用消毒水清洗。每一天对餐具用开水蒸煮10—20分钟。对消毒后的炊具要有保洁措施。
3、采购回来的`肉、菜必须要洗干净。菜要洗3次,做到无杂物;食物要煮熟,坚持不出不卫生食品。
4、炊事用具要经常持续清洁,每餐要清洁干净,每一天用消毒水抹熟食柜。
5、食品过夜要加盖放好,厨房人员分饭要坚持戴口罩。
6、生熟食物严格分开,盛放及使用不一样的用具,盛放要加盖,防止蚊蝇等叮、爬及污染。
7、每餐后对食堂的地板、水沟用漂消毒。消毒池不洗食品和污物,溲水桶应持续清洁,并加盖。
8、采购灭鼠、灭蚊、灭蝇的药物,加强除“四害”工作,清除有害生物的繁殖的场所。
9、使用药物消毒时,务必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物,正确的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加强我校卫生室药品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在校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我校由保健老师负责学校药品质量的管理,每季定期检查,建立学校药品管理档案。
二、人员与培训
1、学校卫生室从事药品管理人员应具有医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要通过药监部门专业培训,合格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知己接触药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及时调理工作岗位。
三、场地与设施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文件“本市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内“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的设置标准要求设定。
四、采购与验收
1、学校卫生保健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汽、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验收记录要保存期不少于2年。
五、陈列与存储
1、药品专橱存放,药橱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3、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不能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单存放,并做好相应记录。
六、药品使用
1、学校卫生保健室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使用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药品过期失效。
3、发放药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原因、药汽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 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 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装。
2、保持口腔卫生,不得吃辛辣事物上岗,不准饮酒上岗。
3、工作服干净整洁。
4、定期参加卫生培训,掌握相关的卫生知识,新员工需经岗前培训后方可岗。
5、坚持参加每年的健康体检,一线员工上岗应具备健康证。
(二)卖场卫生
1、维护、保持商场的环境卫生、商品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废包装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倒水,保持店堂整洁。
1、营业现场的卫生清理,要在营业前清理完毕,做到地洁、柜净、玻璃亮,货架、商品无尘土,过道无杂物,畅通无阻。
2、商场内所有整箱商品,一律存放到货架上,柜台内不得堆码整件商品及包装物料,保持柜台整洁。
3、机器设备、日用器具整洁卫生,定位管理,保证卖场正常运转。
4、场内货架及柜台不存放与商品无关的杂物、私人物品。
5、场内货架及柜台按商场统一指定位置存放饮水杯、暖瓶、餐具、卫生用具(扫把、抹布、脸盆、墩布等)。
6、场内具备防蝇防鼠措施,鼠盒、蝇拍实行定位存放管理。
7、场内设有封闭式垃圾箱,由专人进行定时整理;灯具、玻璃墙体、塑料门帘保持干净整洁。
8、地面干净无污迹、杂物,随脏随扫,每日营业终了后认真墩擦;墙壁、窗台、门窗、立柱无塔灰。
9、价签、物价签、pop广告宣传的悬挂、填写、张贴要有条理,达到规范,杜绝现场价签残损的现象,保持良好的现场容貌。
(三)库房卫生
1.库房要干净整洁通风,无尘土塔灰,窗明几净、无鼠无蝇无蟑螂。
2.库房商品隔墙离地,分类码放。
3.退换、报损商品要有退货标志,单独码放。
4.库房内不许更衣,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有杂物和废弃物。
5.库房内备有鼠盒,并作到定位摆放、定期更换药物。
6.通道摆放商品,应做到隔墙离地,码放整齐。
(四)环境卫生
1、人人有责维护殿堂清洁,上货'箱随人走,人走地面净'。
2、卫生清洁要在营业前完毕,保证通道畅通及安全。
3、商场柜台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卫生工具不得裸露现场;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1、搞好卫生环境
⑴教室、办公厅、环境责任区、厕所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一大扫、逢节加一扫,每周一评比制度。要求地面清洁。桌凳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
⑵教室内设有卫生角,备有脸盆、毛巾、肥皂、纸篓等卫生设施。做到放置有序。
⑶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刻乱画、乱涂桌凳、墙壁、板报。
⑷教室、办室室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2、讲究个人卫生。
⑴做到天天刷牙,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天校不操心零食,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
⑵每班每周进行个人卫生检查一次,各班要做好记录。
⑶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按时到校,吃饭要定时定量,坚持天天早锻炬,认真做广播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⑷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
⑸立如松、坐如钟(铜钟)、行如风,卧如弓。
3、注意用眼卫生
⑴要认真作准眼保健操,并注意用眼卫生,看书写安时眼离书本或本子一尺,胸离桌边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还想 在走路、阳光下、黑暗处看书或写字,看书看电视有所节制,预防眼睛近视。
⑵每班每学期调换桌位为四次。
⑶全校每学年根据年级高低,课桌凳调换配套一次。
4、做好教学卫生工作。
⑴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楚,讲课声音要符合要求,让全体学生看得见,听得清。
⑵下课不拖堂,坚持静校制度。
5、 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每天由督导队员、值周师认真检查环境卫生,并在学校日志上记分,每周由值周师汇总成绩、表扬先进。
6、健全学习评比制度。
认真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定时刊出卫生专栏,积极参加消来四害活动,积极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第学期要进行一次个人、集体单项的卫生评比工作。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防止病从口入。
⑴食堂要严格遵守制度,严格实行食具清洗、消毒、严禁出售腐烂霉烂食物。
⑵食堂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发生。
⑶生食、熟食分开,严格管理做好防腐、防霉、防蝇、最高鼠工作。
8、确保安全卫生。
⑴上学和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横穿公路,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自选车到校。
⑵严禁擅自外出游泳玩水,特别是午睡时间,严防溺水。
⑶在恶劣天气里,不能随便出去。
⑷不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变质食物,不喝生水,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⑸要小心用电,不玩火,不爬高,不打架,不追逐,不做危险性游戏,谨防煤气中毒。
⑹严格注意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的安全,讲究运动卫生。
⑺注意劳动强度,遵守芝动纪委严格执行劳动操作规程。
⑻做好预防接种,勤洗澡 、讲清洁,防止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⑼严禁进入基建场地等危险性地带做游戏搞活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⑽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关好门、管管好人、机智勇敢地与坏人作斗争。
一、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作用
1、新学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做到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体检。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的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工作。
二、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要求教师做到: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准确的看书、写字的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学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的姿势,做到眼睛离书本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时间。
(7)发现近视,要积极矫治。
三、眼保健操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眼保健操,提高学生做眼保健操质量,通过做眼保健操,促进眼部周围血液循环,消除眼睛疲劳,提高学习质量,并达到预防近视。特制定本要求,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1、上午第三节课和下午第二节上课的教师一律不准拖堂,上午第四节课和下午第三节课的教师负责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
2、各班学生必须做到全班参与,闭上眼睛,保持安静,把准穴位,按节拍做。每个年级要抽出学生值日检查,由体育教师、值班领导监督指导。
3、各班学生做眼保健操要认真积极,动作要整齐规范符合标准,质量较差班级,每次扣该班量化评分2分,由值日人负责评比。
4、值日人对每天的眼保健操要认真检查督促,做好记录,值日人及时通报眼保健操情况。
5、各班班主任要认真抓好本班的眼保健操,做到多检查、多督促,切实提高眼保健操质量,实行班主任制,纳入岗位考核。
四、传染病防疫制度
1、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2、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3、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学校领导、区中心校、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4、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应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其他班隔周用TD消毒。
5、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五、学生体检制度
1、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2、经过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诊断,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告知家长。
3、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4、学校配合卫生部门给学生注射疫苗。
1、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学校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礼貌建设的重要资料。良好的学校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4、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坚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5、建立班级卫生职责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午时放学后完成。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午时放学前完成。
6、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7、实行奖惩制度
每月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对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进取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五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洼(草案)》和一九八O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1、食堂卫生管理由各校膳管组织负责实施。
2、食堂炊管人员要提高卫生意识,应知应会卫生常识。
3、食品采购膳管会应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变质、过期食品和有毒食品进入,防止食物中毒。
4、饭桶、碗筷等炊具容器定期消毒。
5、食品卫生做到三防、四隔离。三防:防尘、防蝇、防腐;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食品与药品隔离。
6、炊事员个人卫生:上班穿工作服,有健康证并验讫,操作时不吸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7、厨房餐厅卫生要求:无积尘蛛网,无残渣、剩饭,物品用具整洁,放置整齐。有消毒器具和药品。
8、食堂四周卫生包干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9、仓库管理卫生要求:室内清洁,物品存放整齐,离墙垫高,严防粮食、蔬菜和其他食物虫咬、鼠吃和腐烂变质等现象发生,做好灭鼠除虫工作。
10、膳管会要随时抽查食堂的卫生工作,学校每年为炊事员体检一次。
11、逐步改善卫生设施,添置卫生设备。
12、食堂卫生管理与炊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特制定本制度。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主管、班主任负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值周教师带领执勤学生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
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每年x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主题班会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一次广播体操,不断提高学生素质。
四、对学校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实防治工作,主要对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
五、对学生的传染病的防治,要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中小学生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
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
七、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九、附学校卫生管理小组:
组长:
组员:各班级班主任
为了保持我们的校园干净、整洁,培养同学们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师生在优美的环境中学习、工作,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在校师生员工必须做到不随地吐痰.不穿不洁衣服,不留长发、怪发、长指甲,勤洗头、洗澡,按时起居,适时增减衣服。
2、进入校园后不允许乱扔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
3、室内卫尘要坚持做到“十无”:卫生无死角:墙上无脚印;地面无痰迹;地面无污痕:桌椅无刻画;门窗、墙壁洁挣,无破损,地面无积水、无粘泥:墙上无蜘蛛网、尘土;电器上无污。
4、班主文化内容要丰富、健康向上,班风、名人名言、条幅等,张贴要规范。
5、卫生工具摆放规范,外观洁净。
6、环境卫生区责任到班,每天早自习课前清扫完毕。
7、桌凳摆放整齐划一,纵横、对齐。
8、按时开关灯具,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灯具及其他电器。
9、自行车摆放要坚决做到定点、有序、整齐、上锁。
10、厕所卫尘要做到每天清洁一次,做到池内无粪便,无蝇、蛆虫,地面洁净,墙壁无污染,并定期消毒。
11、学生宿舍卫生要做到一日两打扫,地面清洁,定期消毒,不放有气味的鞋子,空气通畅。衣、被常晒常洗,并叠放整齐,坚决做到不用明火,不违规用电,不破坏公物。
12、食堂卫生;
①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后,穿戴清洁衣帽方可上岗;
②采购的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索取相关证件,杜绝劣质产品;
⑧保证饭菜质量.杜绝买生育、变质饭菜;
④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垃圾要日产日清;
⑤确保食堂内和原料要有防蝇、防鼠设施,原料存放要专项专用,分类分层,隔墙隔地存放。
一、个人卫生:
1、要求:
⑴服装干净整齐;
⑵做到五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生不留长发;
⑶做到四勤:勤洗手(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2、各班卫生委员负责协助班主任按照上述要求监督本学生的日常个人卫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学校卫生领导小组、值周员、少队委每周联合对各班级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二、教室卫生:
范围:教室内外墙壁(屋顶)、地面、门窗、桌椅、黑板、灯管、电视柜及室内设施等。
标准:按照学校卫生检查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检查考评。
要求:
①每天教室要开窗通风(冬季每天不少于三次),保持教室内空气新鲜; ②每天由值日生打扫卫生(不少于三次)。
三、环境卫生(公共场所):
要求:
责任人要在上述范围内做到:
(1)要保持本责任区内干净、整齐,地面、墙壁、黑板无污渍、无痰迹、无纸屑、无废弃物;
(2)窗明几净,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3)教室每天要定时打扫,要保持整洁;
(4)办公室及各部室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尘土、无垃圾,经常保持干净、整洁。
四、卫生检查:
每天学校管理人员、各班卫生委员、班主任、少队委员对学生的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每周对各班级教室内和清洁区的卫生进行检查或抽查,按照卫生检查考评标准进行检查和记录,根据各班级总评的`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在每周校会上对卫生好的提出表扬,颁发流动红旗。
对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随时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问题严重的在校会上点名批评,给予扣班级分的惩罚。
五、卫生宣传:
教导处、总务处、少队部积极配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做好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根据疾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流行趋势,适时采用板报、广播、校会、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建立卫生检查宣传栏,定期召开各班级卫生委员例会,贯彻教委对学校卫生工作的要求,讲评卫生情况,宣传防病知识,组织开展活动。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 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 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 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 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1、厕所设专人进行管理或排值日表进行天天冲洗打扫。
2、做到便槽侧、底等无积垢,无垃圾及明显臭味。
3、每天必须打药二至三次进行消毒,消灭蝇蛆。
4、厕所内的蹲便隔墙、蹲台地面及墙面等应干净、清洁无污点,地面无积水。
5、值日人员经常巡查水冲设施,发现有问题立即更换;如发现人为破坏,立即报项目部处理,按价赔偿,并加罚。
6、值日人员要按照项目部制定的作息时间进行定时开关水冲。(夏季4:30~22:30,冬季另定)
7、以上条款值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文明施工检查组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将受到处罚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学校*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__-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工[20__]68号文件)即行废止。
学校物业环境卫生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1.公共楼宇部酸类物品由库房管理员负责保管及发放。
2.各楼宇保洁员不得超量领取酸类物品,不得囤积酸类物品。
3.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注意安全。
4.操作完成后,将剩余的酸类产品妥善保管,不得随手放在卫生间内。
5.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需高空作业使用梯子应三人配合使用,两人扶梯,一人登梯,按章操作。
7.保洁使用梯子因个人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教师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列》的有关要求和个人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又要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
2、班主任要认真按照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班主任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天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睡早起,同时应按照不同年龄时期,青少年睡眠要求,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吃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和水要用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照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到教室上课。
五、学校校园卫生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和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公区,有各班班主任为公区的责任人,明确卫生责任。
2、各班公区的卫生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打扫,每周一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
3、公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放在指定地方。
4、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通风。
5、加强垃圾管理,及时进行焚烧。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季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6、学校要配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水龙头、果皮箱等。
7、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8、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9、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六、教学楼卫生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周教师、值日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包括饮料)。
七、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2、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3、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4、学校值周教师要不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卫生,每周一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一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隔板、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进取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礼貌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俭用水。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不礼貌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7、民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理解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根据《学校卫生条例》开展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作出工作总结。
二、热情为全体教师、职工和每个学生服务;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五、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近视、沙眼、肠道蠕虫、蛔虫、营养不良、贫血、龋齿、齿龈及牙周炎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六、非医务室人员进入医务室后坚持安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及器械或药品;坚持室内整洁、整齐,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吸烟。
七、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定期购置常用药品和必备器械,以便实施简便治疗;定期检查药品,注意失效期,医用器械消毒求及时,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医务室物品,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资料的分类、统计、分析、报表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进取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职责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景,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馈给有关班级和职责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职责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校环境工作要求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坚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奇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一样季节,采取不一样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