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精选六篇)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精选6篇)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1

1、阅览室的报刊和资料是学校的公共财产,保护报刊和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应尽的义务。

2、当年的报刊和资料一般不借阅,若工作急需,办理借阅手续,有借有还。

3、凡借阅的书刊被裁割和遗失者,按赔偿制度赔偿。

4、阅览时,室内保持安静、整洁,阅后放回原处,私自拿走者,除追回原报刊图书以外,并处以该价格的5倍罚款。

5、阅览室管理人员对室内财物、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2

阅览室管理员在教导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教育服务的思想,使阅览室成为学校丰富文化生活、扩大学生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

一、每天中午和下午在规定的课余时间内为学生开放。认真做好借阅登记工作,热情为学生服务。

二、充分发挥图书刊物作用,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习兴趣与提高阅读能力。

三、及时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扩大阅读队伍,并定期进行学生阅读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四、制订阅览室的规则,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对偶发事件,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做好处理。

五、开设图书宣传专栏,经常介绍、推荐新书和优秀课外读物。主动配合语文教师,上好阅读指导课。

六、健全书刊外借、阅览、丢失、损坏、赔偿等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七、负责保管室内的书刊报纸,及时做好装订、汇编、旧书的修补、处理等工作。

八、做好“六防”工作: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散失。教育学生爱惜书刊,提高书刊使用效益。

九、完成教导主任交办的任务,保持室内的清洁、安静。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3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教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采取开架借阅办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须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学生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学生将书放回原处,并配合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或损坏,及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办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珍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肃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4

1、阅览室陈列的期刊和报纸本院教师及学生持证均可进入室内阅览;

2、师生员工一律凭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进入,其它证件无效;

3、读者应主动将借书证交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取期刊杂志;

4、每人每次限取1本期刊或1份报纸,阅完后应送还管理人员或放归原处;

5、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和报纸,不得损坏、涂污或裁剪报刊;如有违反规定要加倍赔偿。盗窃期刊、报纸或他人借书证者,按章从严处理;

6、不允许抢占阅览席位,凡抢占阅览席位的物品若有丢失,本室概不负责;

7、进入阅览室不得携带书包等;

8、读者离开阅览室,应将期刊交还值班入员换取本人借书证,方可出室;

9、不允许使用他人证件借阅期刊杂志;

10、要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11、阅览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聊天、大声喧哗;不允许有不文明行为;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纸屑;不准涂污、损坏阅览书籍和室内设施。对违纪者,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恶劣者,收缴证件并上报学院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5

1、 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同学都必须进行登记、

2、电子阅览室一般只限本校教师和学生使用,不许校外人员操作。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4、电子阅览室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6、个人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

7、学生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

8、外地参观或外借设备人员必须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

9、电子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的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查询等服务,以及上机练习计算机技能的计算机机房。

10、 以计算机机房为基础的电子阅览室仅对学生开放,教师电子阅览室为电教中心教师机房。

11、电子阅览室应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为每周一至五上午12:30—13:30下午17:00—18:50、周六下午15:30—18:30。

12、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3、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

14、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1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16、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电教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

本办法从XX年9月6日起试行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6

借阅图书规定

(1)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2)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3)借阅书刊凭借书证或学生证凭,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4)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并当场领回借书证或学生证。

(5)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6)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7)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8)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9)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10)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11)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2.管理员规定

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经馆长清点验收后入过期书刊室。

3.处罚

(1)对于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