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管理制度(通用24篇)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0、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专人保管剧毒药品,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12、对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3、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5、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1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
17、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5、标本编号制度:按各室要求正确编号。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符合。
6、血清分离制度:避免溶血、试管破裂、编号涂抹不清。
7、申请单信息输入制度:正确、完整输入病人信息、检测项目、标本类型。
8、检验结果复核制度: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以及标本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符合,结果之间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应记录、复查。
9、急诊、高度异常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临床科室、高度异常结果复查后,报告临床科室,并有记录。
10、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分明。调岗或离岗必须经组长或科主任同意,组长须经科主任同意。
11、检验单发送制度:及时、准确发送检验报告单。
1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发生时,必须尽快提出处理方案,以减少对病人的.伤害,记录整个过程。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学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配有兼职人员负责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报告。
3、实验室要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科研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9、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10、建立健全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或其他方面的疑难问题,要落实医院逐级负责制,层层上报。
一、内镜检查与消毒要求
1、内镜室划分为清洁区、检查区、清洗消毒区,镜柜、贮存柜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无菌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放置。
2、工作人员在操作、消毒内镜时应穿工作衣、戴手套(一人一副),对要求灭菌的内镜应按手术室要求进行穿戴与消毒。
3、检查床单、枕套应每天更换,如有污染应立即更换。
4、给患者检查时应做到一人一口圈、一治疗单、一弯盘;行活检时做到一人一钳,内镜注水瓶应每天清洗消毒一次,注水瓶内的灭菌用水应每天更换。
5、内镜检查过程中如向活检孔道内注水,必须使用消毒注射器,注射器每天更换,所注入水为无菌用水。
6、清洗消毒过程中所用的棉纱垫也应每日消毒,以防其隐藏病原微生物。
7、检查结束后及时倾倒吸引瓶内污水,吸引瓶内倒入20__mg/L含氯消毒溶液30分钟刷洗干净后瓶内倒入20__mg/L含氯消毒溶液盖上吸引瓶盖备用。吸引管用以上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备用,管子老化应及时更换。
二、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
1、消毒液应按说明书规定进向活化和稀释,保证有效浓度和有效使用时间。每天使用前应检测消毒液的浓度,浓度合格方可使用,检查例次多时,应在检查中间进行一次消毒剂浓度检测,必要时及时更换。应有消毒液的检测的记录,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2、每天检查前应先将内镜在消毒液(2%戊二醛)中浸泡消毒30分钟。为保证内窥镜管道的'消毒效果,应拔去注水注气按钮,换上清洗专用按钮,以保证管及孔道内充满消毒液。浸泡消毒结束后取出内镜,在流动性冲洗槽内用水洗净镜身及管道内的消毒液后用消毒干纱布和75%酒精纱布擦拭镜身并吹干后备用。
3、内镜清洗消毒方法:
①擦净与水洗:内镜检查结束后用纱布擦去附着的粘液,放入清洗槽内进行充分清洗。
方法为:去除活检孔阀门,在流水下清洗镜身并反复抽吸活检孔道,再用清洁刷刷洗活检孔道2-3次。为保证活检孔道能充分刷洗,洗刷中必须两头见刷头,流水洗刷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②使用酶洁液洗涤,预防有机物和蛋白凝固,避免注水注气孔堵塞和内镜表面发黄结痂。
方法为:将送水送气按钮换成清洗专用按钮,再按①的方法对内镜进行洗涤。酶洁液中见肉眼凝固物质即予更换,否则可每天更换一次。
③水洗:同样擦洗镜身和抽吸活检孔道,清除残留酶洁液。
④浸泡消毒:清洗后将内窥镜浸泡于消毒槽内,浸泡消毒10分钟,操作顺序同检查前准备。
⑤清洁水洗:用清洁水彻底清洗镜身和反复抽吸活检孔道,清除残留消毒液。如进行ERCP、EST术、治疗性内镜术(息肉摘除术、注射硬化剂等),要求活检孔道内抽吸灭菌水,每次量不少于300ml。
4、内窥镜检查结束后的终末消毒方法:清洗消毒过程同上,但消毒液内浸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内镜附件的清洗消毒:
①重复使用活检钳:每天检查结束后集中灭菌消毒处理。方法:活检钳清洗后浸泡于稀释的适酶溶液中,用小牙刷刷洗钳瓣内面和关节处,再将活检钳放入超声振荡器中,加清水振荡10分钟,清洗后挂起凉干或擦干,钳瓣处滴硅油以如润滑关节,处理完毕,将活检钳集中供应室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备用。
②一次性的活检钳使用完成后严禁重复使用并销毁。
6、其他附件:如切开刀、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重复使用的治疗附件应用过程中接触破损粘膜的机会大,均应彻底清洗后进行灭菌处理。一次性的治疗附件使用完成后严禁重复使用并销毁。
7、清洗刷:每次使用前必须在流动水中用手指揉搓刷头,以去除沾附的粘液等,使用后立即浸泡在消毒液中。全天检查结束后,置2%戊二醛内浸泡消毒30分钟后取出,悬挂凉干,减少细菌滋生。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当试剂放入试剂盘时,核对试剂名称!试剂批号!试剂位号!不得用大瓶试剂直接放入!分装试管内插入试剂盘!严格避免试剂污染!造成结果的不准确性!和试剂完全浪费!
2、普通检验一般当天发报告,急诊应注明“急字”随采随检,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存。标本不合乎要求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检验登记,双签后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有检验项目以外的结果,或有传染性疾病!应主动的向临床医生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回原处。污物及时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污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仪器和设备。建立完善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7、建立完善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学习临床检验杂志新的科学知识,排除干扰因素,不断的学习,进取,更新、进步,给临床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
9、血标本保留一周,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10、每天工作完成后要做好检查设备仪器登记,和仪器周围的卫生,保持实验室清洁干净!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1.目的
规范实验的消毒工作,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范围
适用于从事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消毒。
3.职责
3.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消毒和生物安全事故后污染环境消毒效果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3.2质量监督员负责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生物安全事故后污染环境消毒效果评价工作。
3.3专职消毒部门或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集中消毒和一重大生物安全事故的环境消毒工作。
3.4实验室人员负责责任范围的常规消毒和意外事件、生物安全事故的紧急消毒工作。
4.规定
4.1实验室整体消毒:实验室每天使用前用紫外线照射60min,实验操作完成后用规定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全屋擦拭,并且紫外照射60min。
4.2实验器材的分类灭菌
4.2.1实验室用过的枪头,及损伤性器械应浸泡在消毒液内消毒过夜,再经高压灭菌消毒后洗涤。其他实验物品如培养物、标本,均应经高压灭菌后转至医疗废物暂存区,等待转运。利器盒内容物达到其容量三分之二后,将其盖上旋钮旋转改好,121度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按生物废弃物处置。
4.2.2每天对使用过的移液器用75%酒精进行擦拭。每周1次对移液器嘴进行75%酒精浸泡15分钟左右,若使用过程中发生污染应随时浸泡处理。
4.2.3实验室对需要使用的.无菌工器具和器皿能正确实施灭菌措施,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应有明显标识,以与非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加以区别,以防误用。
4.3工作台等物体表面消毒:工作完毕,用含有效氯400-7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然后用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
4.4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实验结束,将防护服、口罩、帽子、手套、鞋套等121℃高压消毒30分钟。防护镜浸泡在75%乙醇或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作用30-60分钟。
4.5手的消毒:用75%的乙醇擦拭,作用1-3分钟。
4.6空气消毒:每日用紫外灯照射消毒,每日至少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立方米空间安装紫外灯强度≥1.5W。
4.7地面消毒:工作结束,用含有效氯400-700mg/L的消毒液或采用1000mg/L—20xx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
4.8在使用过程中遇有遗撒,应及时清理,并用消毒液对可能被污染的部位进行消毒处理。
4.9带有传染性的污物污染工作台或地面时,应以消毒液浸泡半小时后,再擦拭干净。污染的工作服也应经消毒液浸泡或高压消毒后再洗涤。
4.10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样品或试剂外溅,应立即用3%双氧水滴上,滤纸盖上半小时,然后用酒精擦洗,并用移动紫外灯消毒。
4.11每天实验前开启各区的通风系统,各区实验结束后,分别打开传递窗紫外灯、移动紫外灯(对实验台面消毒)、天花板紫外灯消毒实验室,每次开启30~60分钟。
4.12待紫外灯消毒时间足够后,依次关闭各区紫外灯并记录。
4.13定期将工作服洗涤消毒,不同实验区的工作服隔开洗涤。
4.14实验室制定日常清洁(包括消毒灭菌)计划和清场消毒灭菌计划,包括对实验室设备和工作表面的消毒灭菌和清洁。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四、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五、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签字(全名)和签发日期,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
4、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科室分好,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分送各科室。
六、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检验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采购试剂。
2、检验科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字。
4、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验冰箱温度。剧毒要按要求保管。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
七、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 ,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八、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建立检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医院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九、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
2、精密仪器,设专柜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正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
4、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
5、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仪器室内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
十、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十一、检验科登记制度
1、建立健全登记制度以保证各种检验结果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便以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
2、设立以下登记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凝、穿刺液常规、血型、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不合格标本拒检记录本。
3、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十二、检验科卫生制度
1、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2、不在检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3、注意个人卫生。
十三、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征询改进意见,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
2、定期向临床医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登记,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结果。对重要问题及时与临床科室协商。
3、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
4、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5、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等。
2、要做过细的工作,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七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严格执行检验标本接收制度。病房送检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及时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科主任、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十五、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作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检验报告单消毒后发放(电脑打印的除外)。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常规消毒,有记录。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各种卫生学监测达到要求。
十六、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医院垃圾分类:
(一)、生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用黑色垃圾袋装。
(二)、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装。 其中:
1、感染性废物:
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等;
⑵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⑶废弃的血液、血清;
⑷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2、损伤性废物:
⑴医用针头、缝合针;
⑵各类医用锐器;
⑶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
3、药物性废物:
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
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
⑶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化学性废物:
⑴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⑵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⑶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二、检验科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贮存房贮存,隔天交由市绿洁公司回收处置。
三、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四、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h-4h倒入厕所;痰、脓、血标本加2倍量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
十七、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控制检验科医源性感染的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检验科微生物学监控制度、保洁工作制度、消毒工作程序和感染性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及登记制度。
2、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个人操作习惯是造成锐器伤发生的决定性因素。要改变不正确的个人操作习惯,保证在任何时候进行操作时都能采用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要增强医务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感染的危险性认识,要把职业安全教育作为职业培训的一项内容,以减少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3、增强自身防护意识
检验科人员自觉遵守检验科规章制度,在实验操作中戴一次性手套、口罩,高危操作环境要求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正确配制消毒液,定期对工作环境消毒,经常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
4、加强锐器损伤的防护和处理
检验科人员被锐器意外刺伤后,应先脱去手套,再自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同时用流动净水冲洗伤口,使部分血液排出,然后用碘酊、乙醇消毒受伤部位,用无菌敷料包扎伤口。
5、加强接触部位的消毒
在配制、使用和处理污染物的过程中如发生接触,必须做到:
(1)迅速脱去手套和隔离衣;
(2)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接触部位的皮肤;
(3)眼睛接触后迅速用水或等渗洁眼液冲洗;
(4)记录接触情况,必要时就医治疗。
十八、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试剂、材料的计划和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十九、检验士职责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消毒隔离制度,保证实验室操作符合相应标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制度,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进入办公室等清洁区不得穿工作服;
二、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做好基础防护(戴帽子、口罩、手套,穿工作服、工作裤、工作鞋,必要时加穿隔离衣、防护服,传染病流行期间、严格按要求防护)。离开实验室时应脱去防护装备,并用流动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三、严格无菌操作规程,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一管,操作前应洗手或手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四、检测后的血标本和培养基经压力蒸气无害化处理,检测过程中使用过的污染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理。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内,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封扎集中处理。
五、保持实验室整洁,每日对地面、物体表面、检验操作台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进行常规擦拭消毒,有污染随时消毒。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实验室每日定时常规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60分钟,并做好记录。
六、HIV初筛实验室、微生物室、PCR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设置生物安全柜,有专人负责。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科主任同意:
①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②患发热性疾病;
③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④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⑤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到检验科、细菌室参观、学习,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科主任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教科备案。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1、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2、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3、按照感染性材料保存要求,严格无菌操作。
4、感染性材料不得随意对外使用;确需使用者须经科主任审批。
5、感染性材料的请购与销毁须经科主任审批;销毁时必须经过彻底灭菌处理。
6、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7、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检验科、细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细菌室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①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②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科主任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③科主任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①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②检验科、细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③检验科、细菌室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④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⑤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①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②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科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主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科主任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1、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
2、科主任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科主任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
4、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5、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①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②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③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情况;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④评估暴露级别,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以及专家);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若是,则详细记录治疗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⑤根据评估结果建议育龄妇女发生职业暴露和职业暴露后和进行预防性用药期间,是否需要避免或终止妊娠。
⑥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
6、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化学污染
①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②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③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医生报告医教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①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②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③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医生报告医教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④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⑤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
⑥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
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①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②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③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医生报告医教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标本污染
①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②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__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③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1.在科主任及质控小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试验中的每一环节,减少误差;各实验室每天应认真作好室内质控,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2.质控制标定:每一个批号的质控物要求第一天连续测定20次,计算出均值,标准差。
3.每天仪器开机后,先随机做一份质控物,观察仪器各项参数是否在2SD以内,符合要求,可以继续做病人标本,不符合要求,则查找原因。
4.定期对仪器及定量容器进行校正;按规定适时更换标准曲线(如:换新试剂,应重新制作标准曲线)。
5.如果超过正负2SD,有失控,就必须查找原因,并打失控报告,纠正后由组长签字,并交主任审查。
6.室内质控图的制作:将每天的测定结果输入计算机,制作室内质控图。
7.免疫室检测各型肝炎,应有阴、阳性对照及临界血清质控,并用即刻法绘制质控图,其他血清学试验均应做阴、阳性对照。
细菌室新配制的培养基有无菌试验及已知菌株试验,每周做标准菌株药敏质控。
实验室必须认真按规定作好市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如实回报各项结果。
室间质评结果回报后,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效果评价,形成质评分析报告提交质控组。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入库做到心中有数。
2、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
3、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4、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6、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
7、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8、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为提高检验质量,规范检验新项目的建立与开展,保证新检验项目的准确度、精密度,方便临床医护部门和病人的使用,特制定该制度。
一、职责要求:
1、检验科组长负责新项目的资料收集,评估新项目开展的意义,包括本专业领域的最新学术进展、其他医院开展的检验项目情况,医患的临床需求等。
2、评估开展该检验项目所需人力、设备及空间资源。
3、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仪器、试剂的三证是否齐全,核定该项目的收费情况或在卫生与物价行政部门备案情况。
二、具体流程要求:
1、拟定新开展的检验项目
2、向临床介绍相应的临床意义
3、征求相关临床医生的意见
4、填报《检验科新项目开展申请表》,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小组委员会讨论
5、管理小组将讨论核查通过的《检验科新项目开展申请表》经医务科、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
6、检验科负责人跟进新项目的开展、临床使用、反馈,做好相应记录。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质量保证制度
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5、标本编号制度:按各室要求正确编号。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符合。
6、血清分离制度:避免溶血、试管破裂、编号涂抹不清。
7、申请单信息输入制度:正确、完整输入病人信息、检测项目、标本类型。
8、检验结果复核制度: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以及标本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符合,结果之间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应记录、复查。
9、急诊、高度异常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临床科室、高度异常结果复查后,报告临床科室,并有记录。
10、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分明。调岗或离岗必须经组长或科主任同意,组长须经科主任同意。
11、检验单发送制度:及时、准确发送检验报告单。
1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发生时,必须尽快提出处理方案,以减少对病人的伤害,记录整个过程。
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0、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专人保管剧毒药品,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12、对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3、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5、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1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
17、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标本管理制度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1.试剂药品贮存规则
1.1一般试剂药品
1.1.1一般试剂药品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要远离电源。
1.1.2试剂放置温度要根据试剂药品所要求,分为常温、4-8℃和4℃以下。
1.1.3在贮存试剂时,要登记试剂的效期。
1.2危险性化学药品
1.2.1危险性化学药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
1.2.2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1.2.3挥发性药品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1.2.4强氧化剂不宜受热与酸类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他物质燃烧或爆炸。
1.2.5易爆炸性的药品应放置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2.易腐蚀试剂的使用规定
2.1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性的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紧塞瓶塞。
2.2对液体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2.3取用液体试剂时,应将试剂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试剂瓶中吸取,用完剩余试剂不能倒回试剂瓶内。
2.4倾倒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不可与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可使瓶塞张冠李戴。
3.受化学药品伤害的处理
3.1皮肤受强酸或其他酸性药品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
3.2皮肤受强碱或其他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
3.3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多量甘油按摸,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
3.4碱性物质溅伤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防止感染。
3.5强酸溶液溅伤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请眼科医生处理。
1、根据施工进度,资料员及时收集整理两套齐全完整的技术资料。商务签证由技术员负责、施工员配合,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由技术员或施工员。日常巡检或月检发现资料不全或记录不及时的,罚责任人200元/次。
2、工程竣工时,技术资料必须同时整理完整,并于公司初验前3个工作日报施工技术科审查,施技科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连同资料一起交还项目部,限期补办完整,逾期罚责任人200元。
3、由甲方提供或外包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料,项目部在施工中须随时搜集,并要加强协调与管理,工程完成时,有关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否则,项目部承担一切费用。影响工程验收的,罚款1000、--3000、元。
4、竣工资料送往质监站前必须经公司施技科批准并填写《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呈批表》。
5、工程因故停工(包括工程完工未经质量监督站初验)超过一个月的,资料员必须自停工之日始35日内将现有资料整理完整报公司施技科存放,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现场核查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工程复工时再将资料取回,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工程竣工后,自质量监督站初验始20日内将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及图纸一套报公司施技科,由施技科资料核查人与资料员现场核查,不完整的限期完成。资料完整的现场进行签证,签证单一式三份,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各持一份,资料内放置一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3个工作日内将其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资料员罚款50~100元,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不按时对其存档,对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罚款100元。
7、工程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如非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不能正常验收的,自实际竣工)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公司施技科资料核查人接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现场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交接人双方各持1份,施技科资料核查人2个工作日内将该报告送往公司档案室存档,不按时存档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工程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7日内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报公司施技科一份,不按规定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经理(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对资料员罚款50元。
9、在公司月底检查或上级质量检查中,质量控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检查得分率须达到92%以上,凡得分率达不到92%的,限期补全,否则罚责任人50元。
10、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的检查指导及收集归档工作。
1、单位工程施工完毕后,l5日内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等竣工相应手续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初验收。
2、工程竣工后15日内,各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将本项目的竣工技术内业及竣工图等相应资料进行整理装钉成册,交公司审核后归档保存。
3、竣工图上必须标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与图纸不符的内容,并盖竣工章、签字手续齐全。
4、所有技术内业必须编制总目录,并要求每项资料必须编分目录,然后整理成2cm左右厚,采用蓝色或红色封皮。
5、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四方竣工验收材料、环境检测等相关手续。
6、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准备工作。
7、竣工核验时,应提前同质量监督站及设计部门沟通,办理报验手续。
8、竣工验收前,技术人员必须做好竣工预验及相关工程资料。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准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查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研究。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一、各类技术资料必须装订成册,由工程部内勤保管并编制详细目录。
二、资料室要有两套完整的竣工验收后的图纸和设备技术资料,其中一套存档作备用,另一套分发给工程部各主管工程师作管理之用。
三、档案室的备用图纸,如设备的规范、标准等,如要借用,必须填写资料借用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但必须限期归还。
四、工程部重要设备的运行记录,每月必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如有破损应责成班组重新抄写,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五、工程部班组值班记录,须每月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六、《报修工作单》每月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保存三年。
七、每一台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卡,详细记录设备的生产厂家,各种性能、技术参数、安装位置、调试验收记录,每次维修维护记录,每次设备事故记录等,台帐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八、设备及系统技改图纸、二次装修图纸资料等均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为规范科室管理,督促科室人员学习,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体现奖惩分明原则,现将检验科奖惩制度通告如下:
1、工作一年以上的大学本科生及中级以上人员1-2年至少完成论文一篇,其它人员3-4年至少完成论文一篇,未完成者扣800-1000元(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例外)。论文奖励办法:核心期刊1000元/篇,有中英文摘要论著800元/篇。
2、科研课题按医院规定进行奖励外,科室将根据课题级别另给予绩效奖励(省级)10分、(市级)5分、(区级)3分/月,及时间上安排;申报高新技术及开展新技术应用,主要人员奖3分/项。
3、指导大学本科实习生/规培生完成综述及毕业论文的老师,奖400元/次;承担科室业务学习讲课者奖励200元/次。
4、由于工作突出得到医院通报表扬奖励2-3分/次;得到病人、临床书信表扬,奖励2分/次。
5、参与医院或上级机构公共活动或比赛获得奖项者,按照相关级别给予奖励2-3分/次。
6、各专业组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科室交给的工作任务,扣2-3/次,造成严重后果者扣5分/次。
7、不服从科室、专业组长工作安排,造成负面影响扣5分/次。
8、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者,经科室或医院查实,每次扣当事人绩效50元/次。涉及到医院处罚科室的费用一并由当事人承担。
9、值班不到者(无人替班)按旷工论处;或虽经科主任同意调班,但替班者没有准时到岗值班,扣调班者当月绩效5分,情节严重使可视为旷工,同时承担因无值班人员引起的一切后果。
10、未履行好岗位职责,出差错,或病人或临床投诉者,一经查实,分别扣绩效1分/次;2分/次;3分/次;5分/次。(备注:投诉到科室、投诉到张弛、投诉到郑权、投诉到医院);同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后果及医院的行政处罚等责任。
11、严重差错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不推荐参与医院的各项评优和评先。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重大差错责任者,小差错频发者,损害科室荣誉较严重者,当年不能评为合格,医院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2、每年科室业务学习参加次数未达到总学习次数80%者,年终扣200元/年,科室不推荐参与医院的各项评比和评优。
13、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引起仪器故障影响工作者,或屡次加错试剂造成损失,记差错一次,扣当事人1分/次,并视影响程度确定扣相应奖金系数。如损坏零部件,按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14、违反科室规定(任何情况下不与病人争吵)与病人争吵者,每争吵一次,影响在科室范围内扣当事人5分/次,影响在医院范围内扣当事人10分/次。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当年度不得评优。
15、对工作安排有异议时,以先做好岗位工作为前提,然后找组长或科主任反映,力求协商解决;如不服从科主任或组长的安排,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上报,扣当事人10分/次。
16、凡是个人的行为所至的医疗事故或差错导致病人投诉及赔偿,根据医院相关规定,除医院承担外:个人和科室分别承担剩余赔偿金额的50%。
临床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临床、科研、预防工作。
二、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五、负责全科人员对急、危、疑难病例的诊断及治疗,及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医疗质量。
六、负责全科综合临床开展医学研究。
门诊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医生护士准时到岗,上班前护士要整理好诊室,准备好各种上班所需用品。
二、门诊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有事离开必须跟同科室人员说明去向和说明返回时间。
三、医生因病、因事不能看门诊,应预先通知分管负责人,以便派人代替。
四、临床各科应按每月排在门诊上班的人员名单交分管负责人,以便查对。
五、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检验、放射等各种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对高热重病员及持有优先看病“医疗卡”的病员,护士应提前安排门诊。
七、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实惠的治疗方法和必要的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对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八、门诊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关心体贴病人。
九、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
1、 搞好室内外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工作台、地面等每天用5g/L消毒净溶液抹擦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定期检查室内消毒效果。
2、 实验室内每晚用紫外线消毒半小时至1小时,每周用95%酒精抹擦紫外线灯以防灰尘积聚,紫外线灯使用达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
3、 及时监控各消毒用品的`有效性:消毒棉签在有效期内开包后24小时内使用,消毒液在有效期内开瓶后3天内使用,75%酒精棉球在24小时内使用。
4、 贮血冰箱每周用75%酒精抹擦消毒。 定期对贮血冰箱及实验室内空气进行细菌培养。 保持两台(抽血台及小便检测台)干净整洁,静脉抽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抽血人员及时更换手套。
5、 实验室内产生的各种垃圾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