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制度(精选33篇)
第一章 总则
一、班委要主动为班级服务,在工作中要对班级事务尽职尽责,不能有畏难退缩情绪,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要不骄不躁,严于律己。
二、严格要求自己,在班上起模范表率作用。
三、勇于承担,努力学习。
四、团结同学,各负其责,在严格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真正成为班级核心,辅导员、老师的好助手。
五、每月定期召开班委会,反馈本月班级的管理情况,并布置下一个月的工作重点。
六、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
七、以身作则,认真遵守班级管理制度,奖惩分明。
第二章 各班委工作职责
一、班长:总协调。协调辅导员、老师与班委,班委与班委,班委与同学以及同学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安排并监督各班委的工作,协助辅导员以及老师维持班级秩序。
二、团支书:认真领会团组织下达的精神,并传达到班级。组织开展好班团活动及其有关的活动,安排并监督团干做好各项工作。
三、学习委员:及时把学生意见反映给授课老师,积极主动与老师沟通。
四、组织委员:组织班级和团支部的各项活动及考勤。
五、宣传委员:负责班级参加的各项活动,合理分配劳动任务。
六、文艺委员:负责班级文艺活动,选拔文艺骨干,排练文艺节目。
七、生活委员:管理班费收支,并对班费做出预算和决算。合理配合班长、团支书开展工作,负责班上的日常生活。
八、体育委员:协调体育老师更好的开展体育教学,组织班内的各项体育活动。
第三章 附则
一、各班委在每次活动后及时给出书面总结。如有本职工作没有做好的班委要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批评,甚至相应惩罚。
二、各班委都要以集体利益为重,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密切联系。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落实好值班坐班制,原则上与镇政府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所有村干部正常上班时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特殊时期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坐班村干部未经准许外出不在村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3分,第二次6分,依次类推,全年超过3次的诫勉谈话。
落实好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两天以上要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书面报党建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请假一天的向包片领导请假。会议及大型活动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特殊情况除外),确需请假的(除病假外)第一次扣除绩效6分,第二次7分,第三次8分,第四次由镇纪委约谈。
对于不请假外出的,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10分,第二次扣除15分,依此类推,连续不请假外出7天以上的由镇纪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落实好工作职责。各村支部书记是落实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要按照支部书记的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每1次1项工作任务扣当月绩效3分,第2次累计翻倍扣,依此类推。如影响全镇进度的,对支部书记和责任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15分。
落实好会议制度。会议通知到村书记,由村书记安排落实。村干部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议请假的须有书面假条。迟到、早退1次扣2分,影响会场秩序1次扣3分,未做好会议笔记1次扣3分。以上情况如发生第2次扣分翻倍,第3次通报批评,第4次诫勉谈话。
对于无故缺席会议的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12分,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三次由镇纪委处理。
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安全稳定负总责,要积极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报告的同时主动想法化解矛盾;对于久拖不决的、重视不够的,年底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村干部要在巩固脱贫成效、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村至少要有一个规范运营的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每年不低于20000元,对于完不成任务的村,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支部书记负责分配补齐,补不齐的从村干部绩效工资中扣除。
做好各类迎检工作。迎接上级检查要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能拖拖沓沓,敷衍塞责,甚至逃避检查。迎接各级检查受到好评的,涉及村所有村干部按照县、市、省检查1次分别按照1分、3分、6分进行奖励;对迎检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涉及村干部1次扣5分。
在年终村级工作考核排名倒数和在省、市组织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中(如: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全域无垃圾等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影响全镇考核结果的,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进行评先选优,所有村干部扣发当月全部绩效。
村干部要积极转发镇微信微博公众号所发布内容,对于转发及时的村干部及村在年底评先选优中予以加分。
对于违反以上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的,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处理;对于在示范点建设、年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支部书记将实行末尾淘汰制。
学校领导班子是校长领导的学校工作决策集体和指挥中心。优化领导班子的工作,优化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是搞好学校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由此,特制定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一、敬业爱岗,服从整体
1、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树立校荣我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学校责任感,关心学校发展,竭力为学校工作,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2、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树立整体工作意识,爱惜岗位,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学年工作指标。
3、遵守工作制度,有整体意识、服从思想,也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有关工作。
4、保持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淡化功利思想,甘当无名英雄,不计较个人得失,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把知识、智慧、爱心、时间乃至生命奉献给教育事业。
二、意见一致,行动统一
1、个人意见服从集体意见,下级意见服从上级意见,班子成员对外意见一致。
2、对会议决议、上级决定要坚决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能在工作中消极抵抗。
3、领导成员在校长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分工合作,要互相补台,搞好学校的一切行政事务。对领导成员有意见,要通过正当方式交换,不能在教师中发牢骚、讲坏话,更不能在工作中故意生事。
4、对会议商量之事由组织安排公布,不得擅自向外透露;任何决议都要以集体的高度来处理,不得推托某个人,不能推辞自己的责任。
5、领导成员服从校长的领导,支持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6、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凡是有关人员、财务、物品的事情,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经领导班子研究做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三、办事公正,以身作则
1、坚持原则,做到办事公正,不偏向,不厚此薄彼。
2、以身作则,要求教师做到的领导必须先做到。
3、清正廉洁,不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
4、班子成员要增加亲和力,关心教师,多操心、多沟通,温暖教师的心,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一、学习培训制度
村级干部必须参加省、市、县及镇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要做到不缺席、不懈怠,同时还应自觉学习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情况和相关笔记由镇组织办定期检查。
二、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镇党委、政府年初与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支两委根据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联系本村实际,制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量化到人,责任到人,兑现奖惩,与村干部年终考核、目标奖励挂钩。镇村两级分别在每季度检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原则上,村支两委每月向镇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工作一次,坚持每季度向党员大会和村民议事会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完善相关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坚持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例会。村支两委要在例会后即刻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传达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会议应有全体村民小组长参加,并作好记录。各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好每月的村民小组议事会和村民议事会,及时上报情况,落实议决事项。
(二)进一步改进会风会纪。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打瞌睡、交头接耳、读书看报、随意走动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必须关闭或调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打电话。
四、工作日制度
(一)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各村(社区)要制作今日值班告示牌,注明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未值班人员要深入各自责任区开展工作。值班人员须负责办公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完成镇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三)上班时间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娱乐活动,严禁中午饮酒,严禁在公众场合参与带“彩头”的棋牌活动。
(四)镇村两级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镇组织办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作为村支两委和村级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查情况定期全镇通报。
五、请销假制度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因病因事须请假的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其他村干部因病因事须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请假。3天以上(含3天)请假需有书面请假条,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备案,假满后按时销假,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
六、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要由经办人签字、村主任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后入帐并进行公示。较大开支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开支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村“两委”换届前,镇政府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
七、村务公开制度
坚持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公示上季度的村务情况,(公示内容应包括:1.村民议事会召开、议决情况;2.村上财务收支情况;3.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4.村集体经济相关情况;5.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重大决策情况;6.村干部工作目标、工作进度情况等。要求版面整洁、内容真实完善。
八、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村党支部印章一般由村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一般由村文书负责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村文书须经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重大事项使用印章,应在相应会议作出决定后,经相关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查。
九、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村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档案实行分类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十、干部考评奖惩制度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的要求,从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生活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群众反映等方面对村级班子和个人进行考评。其中将落实上级组织要求和工作任务以及村级组织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
(二)对村干部的考评由镇党政办、组织办具体组织实施,年终进行一次。考评人员由全体党员、村民议事会成员和群众代表组成,采取集中考评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最后由镇党政办、组织办集中汇总后报镇党委评定等次和公示,并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考评结果与村级班子年终评优和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考评优秀的村干部,予以一定奖励;对考评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指派专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考评不称职的村干部,责令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十一、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认真落实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按期走访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化解矛盾问题。
(二)坚持镇、村、组三级分级处理解决问题的机制,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村组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在办公室内不闲谈,不准在办公室内进行各种娱乐性活动,不乱串科室。
3.教师应按时授课,上、下课,不准任意空课,串课。
4.教职工在校内必须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不说粗话、脏话,上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吸烟。
二、具体规定:
1.病、事假必须由本人事前向相关部门领导请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履行手续后经同意方可休假。病、事假半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病、事假半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病假需持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书,具备假条后方可休假。
2.教职工休假假条必须一式两份,教导处和校务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3.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时间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离职学习、公出、工作时间去市区办事等必须履行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4.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教职工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在三十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超过三十分钟的,累计按旷工处理。
6.教职工凡在全校性大型活动、会议、政治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中,均由办公室统一考勤。无故不参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中层干部公出、工作时间到市区办事、病事假由校长批准并办理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渔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提前基本实现渔农业和渔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村干部由乡镇(含辖村的街道,下同)党委管理。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发扬民主、依法选举的原则。要通过认真贯彻上述原则,实现使一大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目的。
第五条主要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3、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4、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
第六条基本条件。1、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下同)一般新任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留任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2、村干部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其中提任的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门以上渔农村实用技术;3、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和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选拔渠道。村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外引、下派等多种方法,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对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村,可以从县(区)、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吸收社会上优秀的党员到村任职。
第八条选拔方式。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选测评,并与党内选举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第九条领导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7人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兼职,减少领导职数。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条教育培训重点。着眼于渔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建设,把干部长期受教育、接受群众再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形成渔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以政治理论教育为重点,以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配套,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职责。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市委党校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村主要干部,其余村主要干部由县(区)负责培训,村一般干部由乡镇负责培训,村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支部组织。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党在渔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渔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渔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方法。一是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包括""、专题学习以及干部自学;二是定期培训,村干部每年应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不少于3天,对新任职的村干部,应及时组织上岗培训;三是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农广校、农函大、成人高中、党校以及自学考试等学习;四是实践锻炼,有条件的可安排村干部到乡镇或县(区)部门挂职锻炼,或组织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基地。切实加强县(区)、乡镇党校建设,逐步改善教育培训设施,认真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乡镇党校是村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基地,师资力量做到专兼结合、以兼为主,培训教材以中央、省委统编教材为主,也可选用切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辅助教材。各地还可以建立一些高质量的示范村、示范点,作为村干部学习和实践的基地。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党在渔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2、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3、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渔农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渔农业增效、渔农民增收的情况;4、加强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5、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实行集体领导的`情况;6、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情况。各地要根据实际,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六条考核方法。对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届末考核。村干部考核分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岗位目标的制定应结合村级发展目标和干部岗位职责,一年一定,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民主评议应坚持上下结合,综合评价。村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测评;乡镇领导及其中层干部应对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现作出总体评价。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等次,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干部,应给予一定奖励,或予以提拔重用,其中特别优秀的村主要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政策,录用为基层公务员;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应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不称职的村干部,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
第五章监督约束
第十八条村务决策程序。建立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应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议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应提请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需要盖章的,须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审批和登记。
第十九条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村务公开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村务民主听证会制度。村务民主听证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听证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向群众报告前阶段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财务收支、重大实事项目和相关政策的实施等情况,接受群众的质询和诉求。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要以一定方式向群众反馈。
第二十一条村级财务管理。大力推行村级会计业务委托制,严格把握会计审核关。有条件的乡镇可建立结算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电算化管理。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每年确定一批经济总量大、财务收支频繁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各乡镇每年至少要对所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进行审计,并及时做好村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审计结果都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制度。乡镇党政领导都应有联系村,每年至少找村主要干部谈话两次,其他村干部谈话一次。对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乡镇党委应及时提醒、及早解决。村主要干部也要多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第六章报酬待遇
第二十三条固定补贴标准。村干部固定补贴的确定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固定补贴应与干部的工作实绩紧密挂钩,做到能高能低。固定补贴包括每月基本补贴、年度考核补贴、各种奖金和通讯费补助等几个部分,总额要适度,在保证村干部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绩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拉开差距。村主要干部全年固定补贴总额应不低于上年本村渔农民人均收入的1.5倍,其他村干部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递减。具体数额由乡镇党委、政府每年根据各行政村情况划分档次,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村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四条固定补贴人数。每个行政村享受固定补贴的人数控制在2—4人,最多不超过5人。享受固定补贴的村干部应每天到村里上班,主动为群众搞好服务。具体人数根据各村人口数量、地域分布、主要产业和经济发展情况,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第二十五条误工补贴额度。对参加临时性工作的村干部,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根据其误工天数、工作强度、工作效果等情况,拟定补贴额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发放。
第二十六条补贴资金来源。村干部的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原则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对一些集体经济薄弱、干部补贴难落实的村,由乡镇政府负责补助;乡镇财政困难的,由县(区)负责补助。
第二十七条养老保险办法。逐步统一村主要干部的养老保险办法,提高养老保险标准,真正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村主要干部在职期间的保险费继续由市、县(区)、乡镇、村分别补助一部分,村干部个人承担一部分。村主要干部离职后保险费原则上由本人全额承担。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考虑其他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和村干部的医疗保险。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制定、完善具体投保办法。
第七章后备干部
第二十八条数量和质量。每个村至少应有两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后备干部的主要标准可参照现职村干部,年龄一般应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度应在高中(中专)以上。
第二十九条选拔和管理。村级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乡镇党委审定。乡镇党委应建立村级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察了解,及时调整充实。
第三十条培训和锻炼。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应纳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计划,有条件的应定期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或有计划地选送后备干部到中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与村里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第三十一条后备干部使用。村干部出现缺额时,原则上应从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县(区)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帮助帮扶村及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驻村实行分期分批、定期轮换。单位已在所联系村设立了干部驻村点,并结合村情和单位实际,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干部分期分批驻村计划,合理安排驻村干部,每期确定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长流水、不断线。
二、驻村干部要牢记自身职责,联络协调搞好单位与村、干部与户之间的相关事宜,记录工作日志,书写学习笔记和民情日记,及时反映情况、报送工作信息。
三、驻村干部指导和协助村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把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同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
四、驻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带着感情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尤其是与困难群众交朋友,及时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单位双联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五、驻村干部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制定的联村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脱贫致富计划,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特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建立增收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任务明确、措施具体。
六、驻村干部要注意通过座谈交流、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与群众谈日常生活、谈实际问题、谈政策,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纪、有理性。同时协助村级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
七、驻村干部重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疏导思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八、驻村干部积极配合乡村两级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动员农村富余劳力积极走出去实现异地就业。
九、干部驻村期间,准确掌握确定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驻村日志和帮扶工作日志记录,每次下村的工作内容需登记备案。
十、干部驻村期间,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联村联户连心,为民富民亲民,树立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驻村干部原则上吃住在村办公场所,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确保驻村干部能够在村上静下心开展工作。
十二、驻村干部在帮助、指导、督促、协调村上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特别要解决好一批难度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群众反映普遍的问题,做到群众有困难、干部在身边,群众有要求、干部有行动。
十三、联村单位将干部驻村工作纳入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表彰,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十四、对驻村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五、单位将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干部驻村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驻村工作图形式、走过场。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办事处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办事处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办事处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职责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职责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却有不妥,务必经两委复议。
6、水、电、气的使用,应励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办公室电灯、电脑、电火盆、饮水机等电器设施,干部离开后应及时关掉所用电源;持续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坚持每一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窗明几净。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办事处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状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村文书向分管领导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参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掉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持续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三、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除党员学习以外的其他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四、议事制度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务必群众研究讨论,需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务必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五、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
认真落实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大会,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级班子评价结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六、便民服务制度
为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应严格执行“双代服务”的相关要求,村三职干部为“双代服务”代办员,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时间务必坚持有一人坐班,切实服务群众。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认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八、请销假制度
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务必请假,两天以内务必向村支部书记请假,2天以上务必向办事处党委请假;支部书记、村主任有事外出务必向办事处党委书记请假;村上群众外出活动,务必提前征得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政府报告。如不履行,发现一次扣50元,并在全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
九、干部纪律
1、村级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事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3、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由书记先审核,主任后签报,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4、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5、村要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来人外,禁止饮酒。
6、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
十、职责追究制度
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职责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职责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职责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
干部必须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
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x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必须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x日内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起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助、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五、镇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必须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特别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特别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村两委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村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村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村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支部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镇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各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一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村干部岗位工作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按《吴山镇村干部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内容,镇组织办会同有关部门,年终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
2、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镇上的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xx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xx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xx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xx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x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12、中层干部保密义务
①、中层干部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中层干部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②、中层管理干部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③、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中层管理干部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中层干部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中层干部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中层干部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中层干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中层干部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七、中层干部必须服从上级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中层干部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中层干部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信息户或司机的请吃喝等贿赂,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不准向司机、信息户及下属员工索拿卡要。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中层干部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中层干部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干部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干部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干部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中层干部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6、上班及代表公司出席公共场所、业务洽谈等场合时应穿工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镇干部工作水平,形成有效的村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村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的原则。
第三条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村工作的所有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工作人员。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六条基本原则。选拔任用村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原则。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带头创先争优,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处理各类矛盾;工作务实,热心村工作,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无村干部工作经验的竞选者,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以上。在镇村企业担任领导、民办教师、退伍军人或涉及群从工作年龄可以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村干部继续参选无年龄和学历要求。
第八条选任渠道。从现职村干部和镇直机关工作人员中挑选一批素质高、群众公认的同志担任村主要干部;将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聘用到村“两委”中。
第九条选任方式
(一)“两委”班子的选任。一般通过民主推荐(选举)、组织考察、党委票决、集体讨论研究、公示等程序选拔村干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一般要经过“两推一选”(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党内选举)方式产生。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二)聘用干部的选任。村工作人员的选任坚持“德才兼备,作风务实、群从认可”原则。各村因工作需要进人时,在职数允许范围内,要向镇党委申报,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经一定程序通过后方可录用,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建立人事档案。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条村干部教育培训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村“两委”班子一般由镇党委负责培训,聘用干部一般由村负责培训,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各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个月要组织村全体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组织集中学习时,要登记到会人数,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要宣布学习内容,围绕主题开展讨论并归纳讨论意见。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教育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村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方法。主要采取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定期培训、参继续学习教育及外出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鼓励村干部参加农村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
第十四条各支部要建立学习教育登记本,并保存相关学习资料,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会议制度
(一)村书记一般每月组织“两委”干部召开一次以上工作会议,讲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等。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时,必要时吸收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二)召开会议必须有记录。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六条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无特殊情况要坚持上下班,法定工作日内都要安排干部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值班。
(二)村要有轮流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人员。值班村干部的姓名、联系电话要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显眼位置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做好详细的当日值班记录。
(三)值班村干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群众提供政策或有关业务咨询;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上级交办和有关事项。
(四)村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先自行协商好替班人员,再经村“两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
(五)遇重大节日、突发性事件和特护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请假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因事需要外出离开黄州,请假1天以上的.需经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送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请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准假领导处销假报到。村副职干部、委员、村聘用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或因事外出不超过一天的,要向村支部书记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镇党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村干部旷工或者因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参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
(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册,严格考勤登记。村书记、主任的请销假由镇直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其他干部请销假由村负责,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四)请销假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年底将组织检查考评。第十八条服务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对不予受理许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违反规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度。群众办事时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态度做到和蔼、热情、文明、礼貌。服务环境达到办公场所明亮、整齐、清洁、美观,业务标识牌准确完整,办公物品放置有序,便民设施完好。服务质量做到正确解答问题、准确办理业务,限时办结手续。
(三)推行限时办结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确有特殊情况要
求尽快办理的,应按规定和程序在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尽力在其请求的时限内办理。限时办结应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因时限上的要求而降低工作质量。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来办事者不予理睬或态度不好者,经发现、举报,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故意拖延时间或对办事者不负责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干部,经核实,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较大、意见较多的村干部,连续两次违规者,调离岗位。
第十九条干部监督制度
(一)加强村干部监督,特别是村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服务、联系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建立健全以党组织议事规则、社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和述职述廉、村委会定期通报、报告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五议五公开”工作法,按程序对社务、财务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村建设的积极性,对不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村干部,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原则。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民主测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一条考核对象。主要包括对村“两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村干部、工作人员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重点考核村“两委”班子及干部履行职责、主要业绩、廉洁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了解掌握村干部、工作人员完成阶段性中心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的现实表现。镇每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考核时间。一般每年度一次,集中在年底进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班级管理,促进班级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班干部管理和服务同学们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班干部是联系院系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系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学生工作的开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班主任(辅导员)要重视学生班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班干部管理,提高班干部素质,在班级管理上实行班委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同学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班干部必须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群众,更不允许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班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同学的表率;以身作则,踏实工作,在同学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班委职责
班委会负责组织全班学生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院系工作计划实施各项活动,组织和建设好班集体,使全班同学成为合格的大学生。
班委会成员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经班主任/辅导员审议当选。班委会每学年改选一次,任期一年。
各班班委要服从院系的领导,服从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协助该部门开展相应的学生工作。班委会干部设置主要有以下职务:班长(男女各一名)、团支书、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记录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班长职责
1、主持班委会的工作并对班级工作负总责。
2、协调班委团支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委员的积极性,支持各委员独立开展工作。
3、有权召集班委会成员,定期主持召开班委会,研究班内工作和安排、布置各项任务。
4、传达上级的各项任务,如实向上级反映班内学生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发挥好桥梁作用。
5、主持召开班会,做好会议记录。
6、做好班级各项工作的计划与总结工作。
7、服从学生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学生会开展相应的学生工作和活动。
二、学习委员职责
1、全面掌握全班同学的学习状况,积极创造条件,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2、积极与任课教师联系,解决同学学习上存在的各种问题。
3、督促全体同学,独立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
4、适时主持班级学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并能帮助学习差的同学,搞好学习。
5、安排落实本班学习兴趣小组的活动,并检查小组的活动效果。
6、服从学生会学习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学习部组织开展学院学风建设的相关活动,如:奖学金的评定、知识竞赛、学习经验交流会等。
三、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经费管理。
2、负责调查、了解本班学生生活状况,并负责及时将情况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协助做好班级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对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帮助。
3、协助学生会做好寝室的日常生活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协助学生会为校、院重要集会、大型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四、劳动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劳动卫生和必修劳动卫生课的组织安排。
2、积极带领各寝室开展卫生扫除工作,组织、落实、监督寝室卫生的管理工作和相关的检查评比工作;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寝室卫生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站所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
3天以上5天以内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因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年累计请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四、内务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外来人员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况需在餐馆招待的,须经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批准,凭单报销。
2、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3、政府车辆由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统一管理,经批准方可派车,不能公车私用。
4、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资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5、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觉打扫会议室、卫生间和清洁区等。
五、干部管理细则
1、一般干部按照机构改革设定的岗位职责及所分工的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
2、严格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由党政办公室严格考勤。如遇特殊情况,需竟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若先离岗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3、一般干部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间脱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般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六、村领导干部管理细则
1、村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与乡党委、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奖惩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制定的办法执行。因工作滞后,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对主要领导予以相应的处罚,不得评先评优。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浮于事的现象,密切联系群众,走访农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不许随意转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细,造成x,视情节轻重,给予村主要领导相应处罚。
3、各村领导对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证政令畅通,抓好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党政办对各村上报各种报表情况建立详细登记,并根据相关制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年终时做综合评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村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及乡组织的其它活动,乡党委将严格考勤,认真建立考核台帐,严肃考核。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经济、精神文明等工作实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重点对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占50%,群众测评占50%。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管理,规范和完善干部外出行为,严格电话畅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公因私离开,必须严格遵守请假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的,必须向局长请假,并告之局办公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必须分别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请假,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上述人员因公务活动外出,有局长签批意见的不再报告。
三、各二级单位副职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机关一般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的局长请假报告,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回远后,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销假。需继续外出的必须再行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五、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外出离开的,视为无故脱岗。对无故脱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谈话批评、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纪律处分等处理。
七、凡未报告并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因电话不畅通,耽误工作的,可视情况扣减电话费,并根据新的工作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九、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和电话畅通管理。
第一条、工作例会制度
1、驻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区召开周工作小结会。
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3、主要任务:听取驻村工作汇报,交流驻村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工作例会由驻村工作队长和乡党委负责人共同召集。会后,要及时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县委党建办。
第二条、工作报告制度
1、驻村工作队要建立挂帮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挂帮工作情况每月报乡同步小康办。
2、驻村干部要坚持记录民情日记,记录办理的实事、完成的具体工作等,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报乡党委,遇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3、驻村干部要对本村《万村千乡网页》的内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传一篇驻村工作信息(小罗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飞负责)。
4、在4月30日前负责所驻村《村志》编写初稿审定。
第三条、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负责对驻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驻村干部请假1天的,须经所驻村支部书记批准;请假2天的由乡党委审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转载于:小龙文档网:包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组织纪律制度
严格实行“六不准”: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
第五条、考核管理制度
驻村干部与区包村干部职工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重点实行“十个一”考核管理:制定一个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一个驻村年度工作计划,建设一个发展型的村级班子,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提供一份考勤记录,撰写一个工作总结,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军休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军休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包括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所、军休服务站等,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服务管理内容
第六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军休干部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永葆政治本色。
第七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等。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主动协调当地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将军休干部纳入本级老干部工作体系。
第八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九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第十一条军休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
(一)举行新接收军休干部迎接仪式。
(二)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
(三)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落实体检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
(四)培育军休干部文化队伍,开展军休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五)开展经常性走访探望,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加强对军休干部参加社会组织、出国(境)、著作出书、发表言论等事项的管理,督促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军休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鼓励支持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继续贡献力量。
第三章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四条军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五条军休机构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六条军休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失能、失智、重病、高龄、独居、空巢等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七条军休机构应当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推进服务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确保规范运行。
第十八条军休机构应当推进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医疗、养老、志愿服务等方面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多元服务。
第十九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发挥军休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军休所”等信息化平台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精准服务。
第二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推进军休老年大学建设,线上线下融合,扩大教学供给,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满足军休干部终身学习需求。
第二十一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健全军休机构服务网格,加强军休干部服务保障。
第二十二条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军休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军休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军休机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第四章军休机构建设
第二十三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务的原则设置、调整军休机构。
第二十四条军休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对重大问题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军休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落实政策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接受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改进和创新军休干部党组织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使之成为组织、凝聚、教育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坚强堡垒。
加强军休干部中的流动党员管理,将流动党员就近安排在暂住地军休机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第二十六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根据军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开展适老化改造,具备条件的可引进或设立养老、医疗、助餐等功能设施,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第二十七条军休机构应当按规定用好军休经费,加强军休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军休干部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卫生、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章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编制员额内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
第三十一条军休机构在编制员额内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军人家属。
第三十二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以通过引进专业化服务等渠道充实工作力量。
第三十三条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强化能力素质和作风纪律,树牢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的意识。
第三十四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第三十五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建立以军休干部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管理工作监督考评体系,定期对军休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测评。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建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岗位交流制度。对军休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军(警)士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准时出席各种会议,积极参与研究和讨论问题,自己负责主持的会议、学习,事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会议质量,开短会,并提前到会。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3、凡代表学校出席的各种会议必须认真参加,会后应及时向校长或在行政会上汇报,并提出贯彻意见。
4、参加学习或会议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做好笔记,增强组织观念,坚决执行会议决议,遵守保密纪律。
5、校长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教育教教学工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校长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校务会议,研究学校有关重大事宜,由全体行政、各组组长参加。校长每学期召开一次校会,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和时事政策教育,全校师生参加。
6、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每月召开一次校务工作会议,研究科室内的业务工作。
7、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研究学校德育工作,校长在校必须参加,要求团员代表参加。
8、临时性会议由各处室负责。
二、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端正办学思想,根据上级领导有关指示,从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作好工作总结。
2、根据学校总体目标,主动分担责任,管好本部门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学校研究决定本部门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3、善于运用书面形式处理公务,应当上交的报表、材料,必须按要求送交,凡代表学校送交上级的有关材料,必须先交校长过目或提交行政会议讨论。
4、定期向校长或行政会议汇报工作。
5、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管班组(年级),了解情况,指导班上的工作。
6、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做到相互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共事,和谐一致。
为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社区)干部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执行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各村(社区)要随时处理并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对消极怠慢,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1、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
2、如遇特殊情况,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应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应向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未经请假,发现一次则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3、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保持会场秩序,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
三、上班制度
1、严格履行村(社区)干部每日值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处理好日常事务。
3、乡纪委采取不定期督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
四、值班制度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职责。为加大维稳工作和规范农民建房巡查力度,各村(社区)周六、周日必须安排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值班。乡双休日带班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五、请销假制度
1、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一天以内必须向村(社区)支部书记请假,二天以内必须向乡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工资200元、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2、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乡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后销假。如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外出活动时,未征得党委、政府同意擅自外出,则对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实行降职和停职处理;情节严重的进行撤职处理。
六、议事制度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1、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社区)建设、民生、公益事业及农民建房审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采取“四议五公开”工作制度。
2、需召开党员、干部、村(社区)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七、责任追究制度
在对各村(社区)进行综合考评过程中,把村(社区)干部上班考勤纳入考评内容。对村(社区)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诫勉谈话由乡纪委进行,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八、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二条: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一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扣除工资50元。
第三条: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党政办备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查处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五条:村干部务必持续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状况,接到通知务必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出现1次扣除工资20元。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1次扣除工资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七条:建立村社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二定为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透过现场督查、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督促检查,无特殊状况不组织学习和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的,目标职责书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条: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汇报、衔接、安排相关工作,分析、研究阶段性矛盾纠纷,通报有关状况,促进工作落实。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九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务必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事一议的有关程序进行决策,若不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引发矛盾纠纷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职责。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民情访谈活动,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一个社的群众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十一条: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稳定职责机制,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因职责不落实,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追究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第十三条: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第十四条:全面实施镇村干部潜力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村社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对因作风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员相互制肘,群众威信不高,维护稳定措施不落实的村干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待岗、停职、免职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五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和原则办理。村社财务严格按照村帐镇管的规定执行,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其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为落脚点,促进基层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参评对象:
村组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参评人员总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评议对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
四、评议时间:
每年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月份进行。
五、评议内容:
以村两委干部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评议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政治素质。能否自觉地坚持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具有大局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
2、思想品质。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襟怀坦白,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大公无私。
3、能力素质。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服务水平,工作是否具有开拓性和驾驭力。
4、学习精神。是否具有勤奋好学的精神,能否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拓宽知识面。
5、为民服务。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如何,是否为民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6、勤政廉洁。是否勤奋敬业,勇于奉献,清正廉洁,不谋私利。
7、团结协作。是否谦虚谨慎,顾全大局,善于同“两委”其他成员团结配合,协作共事。
8、工作业绩。是否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竞先意识,能否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评议办法:
按会议动员、个人述职、群众提问、民主测评四个步骤进行。
1、会议动员。由主持评议活动的镇领导进行动员,并向参评人员介绍该村一年来工作基本情况。
2、个人述职。被评议的对象要在评议会上介绍本年度的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要求内容具体详细,包括年度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向群众承诺的事项兑现落实情况,工作和
廉洁自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工工作在本镇所处位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下步打算等。
3、群众提问。与会群众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并对本村“两委”本年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
4、民主测评。组织参评人员独立填写测评表,测评表含综合素质和整体表现两个方面,综合素质按上述八个方面评议内容评出好、中、差,整体表现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种情况。
七、评议结果应用:
一是对被评议为优秀的村“两委”干部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表扬,连续两年优秀的,镇党委、政府年终给予表彰;
二是被评议为不称职的村“两委”干部,镇组织、纪检部门要给予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要调离工作岗位或免职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规范和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等村级工作人员,不包括市选派的挂(兼)职干部。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二)真实准确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五)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六)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干部的考核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村委会班子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管理。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分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平时工作考核。平时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对于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实绩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民意调查等。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是指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评价。
第六条村“两委”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第七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调查指标为:依法办事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服务群众和办事效率情况;公众形象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树文明新风情况;扶贫帮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群众信访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八条成立考核机构。在对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进行年终考核前,将成立专门机构,对考核工作做出专门安排组织考核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考核及有关计分办法。
第九条召开村级考核大会。村级考核大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召集,镇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包括联系包村的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公开述职。先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个人述职。
第十一条民主测评。在总结工作、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
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村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再由考核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村“两委”班子民主评议得分=(“好”票数×1+“较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总票数×100;村干部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总票数×100。弃权票不计入总票数。
第十二条个别谈话。主要是深入了解村级班子建设情况和村干部德才素质及表现。
随机确定部分参会代表进行个别谈话,谈话面不得低于参会人员数的30%,参会人数少于20人的,谈话面要达到50%以上。个别谈话的结果应作为考评组评分及最终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民意调查。在全村范围内,随机确定部分农户进行入户民意调查,了解村民对“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的反映。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接受民意调查的党员群众根据调查问卷所列项目,按照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民意调查得分的积分系数分别为1.0、0.8、0.2、0.5,其计算公式是:民意调查得分=(“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不满意”票数×0.2+“不了解”票数×0.5)×100/调查人数。
第十四条目标责任考核。对照村“两委”班子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书进行逐项考核。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五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结构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平时考核占20%,民主测评得分占20%,民意调查得分占10%,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占40%,乡领导评分占5%,考核组评分占5%的比例计算。
第十六条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等次按考核最后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好班子或优秀村干部,70—89分(含70分)的为较好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69分(含60分)的为一般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分以下的为差班子或不称职村干部。村级班子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全乡行政村总数的30%,村干部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的20%。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作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奖励惩戒和组织调整的主要依据,并与村干部的年终考核和报酬待遇相挂钩。村干部工资中奖励工资部分,根据考核等次,按规定标准计发。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召开一次两委联席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社区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总支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乡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党总支书记和主任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组成。村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干部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按年初村与乡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容,每季度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较好的,由乡镇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或责令其辞职。
2、按时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5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
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
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
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20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要做好笔记。迟到一次从年终补贴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实到人头)。
第七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招商优环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必须的奖励。
第八条:建立村主要领导述职制度,每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向乡党委、政府作一次述职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村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各村到乡领款至少有两名以上村干部到场。村级财务每年集中会审四次以上,村级纪委委员要参与村级财务会审,审查签字把关。财务会审结果要透过必须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并及时向村账乡代管办报账。对不能及时上报村级账务的村,乡里一律停拨该村所有下拔资金。
第十条:村干部任职期间除享受上级的补贴外,年终各村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xx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实行“五包三定二挂钩”(定岗位、定任务、定责任;包片、包村、包社、包户、包项目(典型);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推荐、提拔、调动挂钩)工作责任制,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包到底,明确管理层次,靠实工作责任。
3、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全年请假不超过天,婚假期限为天,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分管副书记处备案,严禁捎假和电话请假。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乡长请假。请假奖罚依照考核办法执行。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参照考核办法执行)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发工资x元(临时工x元),月旷工累计天以下者,除扣发工资外,写出书面检查;年累计旷工天以下者,还要大会作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年连续旷工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报上级组织处理。
二、学习制度
6、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平时各自自行学习,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万字,撰写学习心得(论文)不少于x篇,并鼓励在省市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或新闻报道,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x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x元;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x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x元。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x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x元,次日上交乡政府。
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x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四、机关管理制度
13、坚持实行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14、认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记录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5、每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x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6、机关后勤人员对机关院内外卫生划片包干,分区域打扫,每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扫结束,全天对楼道、院内垃圾随时清扫,确保机关清洁。如遇大雪天气,职工集体划片打扫;如后勤人员因公出差或请假,必须将本人负责区域托付专人打扫。
17、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责任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责任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进行集体赔偿。
五、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8、全体乡、村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9、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六、信访工作制度
1、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信访接待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当时接待的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并负责做好交办事项的跟踪督查落实工作。
2、来信来访由综治信访办负责对口接待,牵头会办。对处理有难度或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实行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分工责任制,相关人员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得玩忽职守。
3、对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综治信访办负责做好接待、登记,由当日值班负责人签署意见,落实好分类归口处理交办意见。
4、对来信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做好答复解释、疏导教育、劝解钝化工作。
5、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综治信访办必须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越访、集访、重复上访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勤钻业务,提高驾驶水平,保证行车安全。
2、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按时出车,不论有无工作任务,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未经调度安排,杜绝私自出车。
3、司机必须坚持每天随时擦洗打扫车内卫生,检查维护车况,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正常情况下车辆维修、加油实行人员分离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司机不得擅自维修,加油;确需维修时,由指定专人负责维修、加油,并做好记录。按期由主管财经的人员结帐,记帐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车或出租车必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当事人必须对用车期间发生的费用签字负责,并及时报销。
八、大灶管理制度
1、大师要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按时开饭,改变饭菜花样,努力提高职工满意率。
2、要保持食堂内及灶具整洁卫生,大师本人要讲究个人卫生,每季做一次身体检查。食堂管理员要定期对食堂进行灭菌,夏季勤防蚊蝇,避免和防止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3、大师要紧跟工作节奏,把握每顿就餐人数,按实际上灶人数备餐,力求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结算伙食,由管理人员每月对大灶收支情况张榜公布,并对职工就餐情况进行统计,安排摊派。
4、正常情况下,来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员要根据需要准备足量蔬菜和肉、蛋等,来人接待费用支出由会计、文书登记,政府统一补贴。
九、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实行民主管理、严格审批、财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每月向主要领导提供一次收支情况,每年向乡党委汇报一次收支情况。
2、机关一切费用开支必须坚持预先报告,按权限审批,签字记帐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支,办公用品购买由指定专人统一购买,严禁其他人随意购买,记账。做到管理一条线,记载一本帐,审批一支笔。
3、经费开支的批准限额是:x元以上由党委会议批准,x元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会计应恪守职责,坚持原则。
4、机关所有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严防流失。个人宿舍和公共场所的财产,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挪用、互换、转让,更不能占为己有。职工调动后,未经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的,不办理调出证件。单位固定资产谁丢失,谁赔偿。
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财会人员无权对外人借款,一经发现,按挪用处理。
6、要节约用水、用电,外出或下乡时,必须关掉电器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用单位电话打私人电话和长途电话。
第一条、工作例会制度
1、驻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区召开周工作小结会。
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3、主要任务:听取驻村工作汇报,交流驻村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工作例会由驻村工作队长和乡党委负责人共同召集。会后,要及时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县委党建办。
第二条、工作报告制度
1、驻村工作队要建立挂帮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挂帮工作情况每月报乡同步小康办。
2、驻村干部要坚持记录民情日记,记录办理的实事、完成的具体工作等,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报乡党委,遇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3、驻村干部要对本村《万村千乡网页》的内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传一篇驻村工作信息(小罗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飞负责)。
4、在4月30日前负责所驻村《村志》编写初稿审定。
第三条、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负责对驻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驻村干部请假1天的,须经所驻村支部书记批准;请假2天的由乡党委审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第四条、组织纪律制度
严格实行“六不准”: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
第五条、考核管理制度
驻村干部与区包村干部职工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重点实行“十个一”考核管理:制定一个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一个驻村年度工作计划,建设一个发展型的村级班子,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提供一份考勤记录,撰写一个工作总结,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预防灰尘、蛀虫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五、档案室、档案柜钥匙由管理员妥善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交与他人代管。
六、经常检查柜内档案,发现异常及时做好补救工作。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八、严禁在档案室存放易燃及化学物品。
九、离开档案室,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办事处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办事处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办事处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却有不妥,必须经两委复议。
6、水、电、气的使用,应励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办公室电灯、电脑、电火盆、饮水机等电器设施,干部离开后应及时关掉所用电源;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窗明几净。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办事处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村文书向分管领导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保持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三、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除党员学习以外的其他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四、议事制度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
论,需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五、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
认真落实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大会,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级班子评价结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六、便民服务制度
为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应严格执行“双代服务”的相关要求,村三职干部为“双代服务”代办员,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时间必须坚持有一人坐班,切实服务群众。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认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八、请销假制度
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两天以内必须向村支部书记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办事处党委请假;支部书记、村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办事处党委书记请假;村上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政
府报告。如不履行,发现一次扣50元,并在全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
九、干部纪律
1、村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事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3、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由书记先审核,主任后签报,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4、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5、村要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来人外,禁止饮酒。
6、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
十、责任追究制度
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峰村党支部、村民委
20xx年5月20日
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则
第一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集会、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一、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乡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个村干部年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学习笔记适时由党政办公室调阅。
二、积极组织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水平,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三、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材料报表,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村干部每人罚款100元,年终从工资中。
四、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五、根据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召集村干部会议,由村干部汇报进展情况。
六、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罚款200元,年终从工资中扣除并予以通报。对连续缺席(或累计)3次会议以上的,由乡纪委集体约谈,所有先进不得评选。
七、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切开支,先审批,后使用,并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制。
九、村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效益工资五项组成,并与年底的“五位一体”目标责任书考核分值相挂钩,兑现发放工资。
十、“五位一体”目标责任书任务的完成按120分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在各村干部考核台帐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村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记分在册,季度汇总,年度通报,全年评定。考核汇总求村干部得分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每高1分奖励基础工资的1%,并适当增加村级办公经费,低于平均值的每低1分,减发基础工资的1%,并适当扣除村级办公经费。120分考核评价体系分值分解:日常工作(参加会议、上报材料、组织参加活动)占10分;阶段中心工作占20分;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占50分;民主测评占20分,组织评分占20分,总计120分。
十一、单项工作的考核,以单项工作出台的奖励政策兑现。
十二、对在项目争引和招商引资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村干部,给予重奖。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干部务必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务必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务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齐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职责人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忙、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五、镇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务必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个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个性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持续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