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厂管理制度(通用25篇)
一、一般规定
1、各级分管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待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考察。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⑴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⑵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⑶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电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⑷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⑴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做出记录。
⑵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⑶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上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分管领导的任务
⑴领导督促各班进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⑵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⑷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推动现场管理动态达标,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
1、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确保实现全年的安全目标。
2、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确保现场标准化管理,实现动态达标。
二、奖惩办法:
1、安全上出现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的,班组扣除奖金加分,责任人同时按矿规矿纪及厂规纪处理。
2、对“三违”人员按规定扣罚xx元,当月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对“三违”超标班组按规定扣罚xx元。
3、对标准化退步的班组除追究班组长责任外,同时按情况扣除其奖金加分。
安全设施、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各类安全设施齐全、灵活可靠,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上岗人员,上岗前要对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或维修,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转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岗位安全设备、设施的性能,维护及操作要领,并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各类电气及保护装置,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四、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必须达到齐全、有效、灵活、可靠。
五、上岗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严禁甩保护使用电气设备。
六、严格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安全设备、设施及器材。
七、维修及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停送电制度。
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强化安全意识,充实安全知识,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员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不得上岗。
二、无论是脱产培训或是业余培训,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凡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同时每一名员工必须参加每周一题学习。
三、参加规程措施培训学习的,必须掌握规程措施的内容,达到融会贯通,经过考核合格和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对参加业余培训的特殊工种,厂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五、厂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同时执行安全活动会议制度。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 负责公司领导办公室及茶社内外的卫生,保持物品摆放条理整洁,注重个人仪表,讲究个人卫生。
第3条 负责茶社前石亭和走廊及荣誉室的卫生,每天擦拭,保持清洁。建立健全各种物品的登记簿,做好详细出入库记录,定期和办公室主管对帐。
第4条 收到物品要注明来源方式和数量,经办人要签字,送出的贵重物品要有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第5条 定时清理冰箱,查看物品的保质、保鲜期,防止物品变质损坏。
第6条 负责办公楼十楼招待所的卫生和管理,保持随时可安排客人住宿。
第7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和内部联络协调工作。
第8条 保守企业秘密,做好保密工作。
第9条 做好双休日及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第10条 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矿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2、所负责的领导办公室、茶社、荣誉室、十楼招待所等处卫生不合格,不整洁,罚款50-100元;
3、衣着不端庄大方,不注重个人形象,罚款50元;
4、建立物品登记表,进、出账目相符,不得丢失,贵重物品出库必须有领导签字批准,否则罚款100--1000元;
5、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带人进入茶社,不得私自安排在招待所住宿,否则,罚款200-500元;
6、按时清理冰箱,查看物品的保质、保鲜期,如出现物品变质损坏,根据物品价值进行罚款;
7、不按时值班,不服从领导,不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罚款50-200元;
8、泄露企业秘密,从重处罚,严重者开除矿籍,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赵官洗煤厂设备防寒防冻安全管理的职能、内容、管理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赵官洗煤厂设备的防寒防冻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防寒防冻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良
副组长:廖书亮
成 员:张连萌、刘洪斌
(二)、防寒防冻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防寒防冻工作总体布置,解决审批等突出问题;
2、负责对因防寒防冻工作失职、擅自减少防寒防冻工作项目和降低防寒防冻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成立防寒防冻工作小组:
组 长:苗春代
副组长:侯焕坤
成 员:刘刚、赵胜德、王光栋、王瑞、王亮
(四)、公司防寒防冻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防寒防冻工作的文件、规定和要求;
2、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各部门防寒防冻指导措施表。
3、负责组织对全厂区域防寒防冻计划、项目、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抽查,确保万无一失。
4、负责组织生产各部门收集、研究设备防寒防冻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信息;
5、负责布置安排因防寒防冻工作造成异常事件的组织分析,制定改进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管理要求
(一)、各小组要高度重视设备防寒防冻工作,坚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措施完善、执行到位”的原则,由各工长为防寒防冻第一责任人进行全面负责,将设备防寒防冻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点检员、运行人员及维修人员。
(二)、压缩空气系统、消防水系统应该进行保温的部分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温,入冬前对保温层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部分及时进行恢复。
(三)、转机冷却水,各部水封,灰渣沟喷咀均应开启,保持一定流量,停用的泵和消防水管道应将水放尽。
(四)、对系统中存在存水存汽不能够排尽的死角,应做到保持该点常流水。备用系统、设备冷却水必须保持一定的流量,防止管道存水冻。
(五)、在冬季来临之前安排班组对现场的室外设备进行普查,对于应装设保温设施的设备应加强检查,保温设施不全或有缺陷的应及时联系管理部门及责任检修维护单位在冬季来临之前应完善保温设施。
(六)、冬季到来,根据气象预报,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及时投入防冻设施。
四、检查与考核
(一)自防寒、防冻制度下发之日起,各小组应立即进行物资准备工作,并严格按计划规定期限,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防寒、防冻计划必须落实到个人,领导没有落实并监督执行的,扣罚责任人10分。
(三)各分管领导对所负责的范围不及时检查、督促的,扣罚20分
(四)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责任,加重处
五、防寒防冻工作措施
为确保冬季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产品的质量,防止意外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防寒防冻措施。
(一)、为保证安全越冬,进入冬季前各班组要对职工进行一次过冬防寒防冻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明白防寒防冻的意义,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上冻前各分管领导要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防寒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门、窗等保暖设施),特别是厂外管道的保暖工作,损坏的要及时修理,确保安全越冬,防止因设备冻坏或管道冻裂而影响生产。
(三)、岗位司机发现暖气没有或不足时,要及时汇报集控室,集控室及时与物业联系,要求达到规定的送气压力,保证全厂各处取暖的需要。
(四)、冬季要特别注意皮带,停车后尽量少洒水,尤其是注意皮带冻住。
(五)、天气聚冷或者根据用户的需要,为防止产品水分过大发生冻车、冻仓事故,必要时适当添加防冻液,保证产品外运质量。
(六)、天气变化时,集控室要提醒各班组加强保暖设施,下雪后,浓缩机司机要及时清扫浓缩机跑道上的雪,避免压实造成浓缩机打滑;全厂职工要及时清理道路及厂房周围的积雪,防止路滑,职工摔伤等人身事故的发生。
(七)、各岗位需要生火或电热取暖时,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做到按标准安全使用,严禁用煤油和不明物(如精煤)引火,防止火灾及烧伤事故的发生。
(八)、冰冻期间,外出检查或工作应做好防滑措施,按规定着装,穿好防滑鞋和戴手套,穿非防滑鞋进入冰雪地面须有防滑措施,否则不许进入现场。
(九) 各部门专职安全员要组织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专项检查,如:楼梯、护板、栏杆、地面、孔洞、门锁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及时登录缺陷系统,跟踪处理情况。
(十) 巡检路线发现有积雪、结冰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责任
部门和单位进行清理,并采取铺设草垫、撒盐等临时措施。
(十一)、 生产现场及道路地面保洁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检查地面没有积水。
(十二)、冰雪天气时,照明班要增加现场照明的巡检次数,发现灯具缺陷,要及时消缺,保障生产现场照明充足。
六、防寒防冻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厂冬季设备正常运行及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年底至明年初冬季内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进入冬季以来,因低温天气的持继造成职工生病、凝冻路滑伤人、供电中断造成生产停止运行及取暖设施不到位或损坏造成职工受冻、供水管路冻结造成生产生活的不便、供电线路结冰造成线路的中断及接地伤人、因取暖造成煤气中毒身忘、车辆在雪凝天气因路滑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等。
“冬季四防”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非常大,会不同程度造成职工的人身伤亡、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给矿井财产带来极大损失、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及打击职工生产的积极性. (二)事故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落实。
2、“四防”工作要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工协作,遵循局部利益服从全厂利益的原则,执行统一指挥。 3、全厂任何人都有自主保安的义务和监督的义务,提高警惕,自主保安,群监群治。
(三)应急组织体系
1、指挥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李国良。负责“冬季四防”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成员: 张连萌、廖书亮。协助搞好“冬季四防”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 刘刚、赵胜德、王光栋、王瑞、王亮,服从组长的指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成员单位职责:
2.1、集控室:负责传递信息,安排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四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有关 “四防”工作的汇报。
2.2、安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全厂的“四防”工作进展情况。对选煤厂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单位要严格管理,重点巡查,排除隐患,确保选煤厂安全稳定生产运行。
2.3、机电组:加强对机电设备各供线路的检查,各项设备必须经检验投入使用,并且保证运行可靠。值班室等取暖设施做到人离断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和大功率灯泡取暖。
2.4、物资组:负责组织“四防”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库房的“四防”工作。要求抢险物资能保证抢险需要, 并做到专库专放。
2.5、综合组:负责上级“四防”文件的及时传递以及负责发生险灾后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事故预防
1、防滑措施
1.1、重点防滑对象:露天楼梯、厂区道路、矸石栈桥区域道路等
1.2、所有员工必须加强防滑意识,室外用水要防止四处随意乱溅,积水要及时处理,以免结成冰块滑倒行人。
1.3、冬季作业时,若有出现大降雪天气,应停止作业,降雪停止后采用装载机或人工进行场地和道路清理,待冰雪融化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2、防冻措施
2.1、重点防冻对象:宿舍楼、低压风机房、厂房、浓缩池及消防水管路。
2.2、为保证安全越冬,进入冬季前各队要对职工进行一次过冬防寒防冻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明白防寒防冻的意义,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2.3、进入冬季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均发放保暖的劳保用品,如棉衣、棉裤、手套、棉靴及保暖帽等。
2.4、上冻前对防寒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门、窗等保暖设施),特别是厂外管道的保暖工作,损坏的要及时修理,确保安全越冬,防止因设备冻坏或管道冻裂而影响生产。
2.5、集控室要及时了解当日天气预报情况,及时收集气象预报资料,接到降温预报,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加强供暖。
2.6、各岗位需要生火或电热取暖时,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做到按标准安全使用,严禁用煤油和不明物(如精煤)引火,防止火灾及烧伤事故的发生。
2.6、为确保施工机械及设备等运输车辆的正常进行,所有作业机械必须加防冻液,以防温度较低时油箱被冻,设备无法正常启动。
(五)应急处理程序
1、抢险救灾原则:
1.1、迅速判定灾情性质,了解灾情地点、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1.2、掌握受灾范围,搞清人员分布,分析灾情性质,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1.3、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降低灾情造成的伤亡及损失。
2、应急救援
1、发生“冬季四防”事故时,现场人员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造成危害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向集控室和本单位值班领导进行汇报。
2、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现场人员应同时现场进行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对因挤、压、碾、砸等原因引起的出血人员,应采取利用绷带、毛巾包扎止血,出血严重的用包扎法止血;对因外伤窒息引起的呼吸停止人员,应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
3、实施救援前,在事故区域前后设置警戒标志,救援期间严禁与救援无关的车辆通行。
4、平时要采取制度及可靠措施,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防洪物资仓库内必须备有担架一付,并进行正常维护。
2、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
一、安全目标
1、全年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以上非人身事故。
2、班组全员杜绝严重违章,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人人正规操作,减少轻伤事故发生。
二、管理措施
总的要求是:牢固树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
具体措施:
第一、强化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第二、抓安全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发扬勇于吃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身先士卒的好作风,带头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现场安全管理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跟、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24小时坚守岗位,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跟班干部要八小时盯在现场,切实起到领导各监督的作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发生的根源。
第三、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并在月底的考核中兑现。
第四,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建设关健在班组。要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长关键人物在现场抓安全的作用。
1、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系好衣扣、袖扣、鞋带、安全帽带,女工发辫要可靠地盘放在工作帽内,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等非劳防用品从事生产活动。冬天严禁穿大衣上岗,凡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与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和处理,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以安全为主。
3、任何设备发生故障后不得随意进行处理,必须由专人进行检修。
4、禁止在设备和管道上乱放衣物、工具、杂物,更不准随意在厂内、车间、岗位焚烧垃圾和其它杂物。
5、任何人不准随意靠近标有警示的.区域,更不准在警示区域打闹、观望。
6、发现有违规喝酒上岗者,由带班长负责强行将其护送离岗。
7、严禁携带引火物和发火物进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
8、严禁用汽油等极易挥发可燃性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9、各种传动机械及电器设施的检修、移动、加油、清扫及故障处理时,都必须在切断电源停机后进行,挂停送电牌,并执行工作票制,过程中不准任何人随意开机和送电。
10、未经申请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打桩,更改设施管道、电路、电器
11、发生事故所在工段,当事者应立即上报调度和带班长,在15分钟内不上报者要追究其责任。
机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管理,减少机电事故。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电人员,必须遵守机电管理制度。
二、上班期间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迟到和早退,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串岗、不准外出、不准用手机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新工人进入机电工段,要进行技术培训,经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可录用。
四、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维护,严禁违章操作。
五、对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护、包排除故障。
六、对使用的设备切实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煤、不漏电。
七、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度一中修、一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八、厂房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
九、要熟悉设备部件性能和结构,保证当班生产,有强化处理设备故障的超前意识,确保有效的生产时间。
十、要爱护所有使用工具如摇表、万能表、钳形表等一切物品。
十一、要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降低生产材料消耗。
十二、要尊敬领导和师傅,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加强责任心,钻研业务。
十三、在处理事故时,头脑一定清晰,处理事故要果断,严禁违章作业。
十四、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十五、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机电班工长岗位责任制
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班组行政管理工作,机电设备的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工作,其岗位的具体责任是:
一、带班人员严格执行厂内各项制度,具体做好全厂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对全厂所有的机电进行维修,实行分工到人的管理,确保全厂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督促全组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坚决预防和杜绝一切机电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班组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
四、抓好各包干区域的设备维修工作、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各随机检修台帐记录。
五、参加矿的逢五逢十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排除。
六、负责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现场指导工作。
七、发生事故时,积极参与抢修、协助调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监护当事人。
八、积极带领全组人员努力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设备维修制度
一、设备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大中修两级管理,日常维修由机电主管全全负责,合理安排检修日程。
二、日常维修方法:维修工人接到维修通知或通过查看值班记录本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三、设备的大中修计划由本单位负责安排,每年12月份前编制明年的大中修计划,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实行。
四、计划编制完毕后,将计划下发到检修工段,由检修工段编制检修内容和安全措施。
五、维修工人进行大中修,应填写设备大中修检修内容和技术参数。
六、检修好的设备,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供、备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计划检修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础管理。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如:配件加工订货制度、配件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图纸修改审批制度以及管理工作程序。
二、定额管理。生产车间根据设备运行部位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机电动力部根据实际需要和同行先进消耗水平,编制矿洗煤厂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并每年修改补充一次。
三、计划管理机加工订货。生产车间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定出年、季、月配件需要计划(非定额配件同时需提供图纸和留有一定的加工周期)。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汇总,经平衡库存后,分别通过订货、外协、修旧等不同渠道申请解决。配件的加工订货要严格按合同管理规定执行,要保证生产需要,同时防止积压。对已积压过剩的配件 ,应及时采取措施调剂处理。配件必须专用,储备定额资金,不得超过电修厂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4%。
四、配件图纸管理。图纸是进行设备维修、备件加工的技术依据,是最基本的基础资料。应加强配件图纸的管理,机电动力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配件图纸的审核、整理、修改和归档工作,做到物有所图、物图相符,要掌握一套完整的制造图纸。配件底图修改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设备管理员要掌握设备零部件结构、尺寸、材质的变更情况并及时报机电主管审批后修改底图。设备停用或零件以做很大变动时,要及时修改底图和蓝图。
五、修旧利废。保证技术性能和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切实抓好修复品的管理使用,并严格控制修理质量。
六、备件管理。配件由仓库统一管理,车间不设库房,配件按一类标准管理,配件收发做到收、卡、物、三对口。每月初统计上月的配件储备情况。自制或外购配件均办理检验入库手续,入库备件符合质量要求,并有合格证。主要配件要加强管理。所有配件入库后采取防锈、反腐措施,对存放年久、无合格证的配件、鉴定后方可发出。
七、搞好清库,查库。对已淘汰的配件、质量低劣及生锈、腐蚀严重的配件应认真处理。需要处理或报废的配件需经技术鉴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八、结合推广设备综合管理开展备件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尽量采用范围广的标准,减少配件储备品种,提高配件资金利用率。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厂机电设备的管理,杜绝各种设备损坏和流失,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设备制度如下:
一、凡是我厂所有设备,要分工管理,搞好设备保养。
二、要负责全厂设备的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以及超前防范。
三、严格按设备标准认真负责检修好每一台机械设备,保证安全生产。
四、要每天对设备的地级螺丝进行紧固,清理外观卫生,每年进行反腐一次。
五、要求操作工做好三好〈设备运转好、卫生清洁好、工具管理好〉。三勤〈勤问、勤看、勤检查〉。三懂四会〈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四会〈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六、坚守工作岗位,遵章守纪,严禁三违,爱护工具,节约材料。
七、对设备每半年进行大修一次,每三个月进行小修一次,对转动部位要进行不定时间注油。
八、必须保证各种设备达到完好标准。
配电室操作规程
一、保证配电室各种仪表显示正常。
二、室内电气设备需检修时,必须先申请厂部领导,经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
三、进入配电室工作人员,必修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上岗资格资质。
四、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有操作票,指定操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需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然后放电接地,封住地线。操作完毕后必须严格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送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安排专职人员,每天要对盘内进行严格检查,定期清扫盘内灰尘,紧固盘内各部件螺丝和弹簧垫,打磨各接触头,调整接触部位。
六、每天要做到清扫室内卫生,保证室内卫生清洁。
七、对电源线和所有负荷温度严格检查,并填写各种记录。
八、以上规定,望机电工要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杜绝违章作业。
配电室岗位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配电室安全供电。
二、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三违”。
三、负责配电室内低压供电线路,定期检修,日常维护。检查并负责正常操作及倒停电操作,以及事故处理工作。
四、熟悉各种隔离刀闸、空气开关、变频器、过热保护器的性能、工作原理和供电线路。
五、在检修配电室内开关时,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六、无人在配电室值班时,必须加锁,严防他人进入,防止发生事故。
七、配电盘上必须悬挂“有电危险”等警示牌。
八、严禁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九、配电室各操作手柄和工作必须接触的部分,应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或按钮。
十、文明生产、清扫卫生,保持岗位清洁,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配电室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配电室安全供电,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严禁在配电室内抽烟、打闹等工作无关的事。
三、不准在配电室动用电焊和气割,如需要使用,必须有安全措施和施工措施。
四、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有厂内主管厂长带队和签字方可入内,并填写参观内容。
五、分管配电室的电修工,要对盘内开关和各种负荷线进行检查,清扫盘内灰尘,紧固各种螺丝,测量负荷线温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每天要对配电室卫生清扫,保证配电室卫生干净整洁。
七、小班维修电工每天要对配电室各种仪表、隔离刀闸、空气开关及负荷线进行详细检查,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本。
八、以上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每天要对室内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进行详细检查。
二、盘内每个部位螺栓、开关及各种控制线路,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停电进行检修处理。
三、每天清扫盘内灰尘和煤尘。
四、检查每个负荷线温度,如有异常,请示领导进行处理。
五、要不定时间进行对负荷线和盘内接地系统进行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开关出现突然跳闸现象,必须查问事故原因,决不允许盲目送电,以防造成伤亡事故。
七、现场处理完事故或检修完,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八、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企业形象,加强岗位责任。认真填写记录,保证记录整洁、清晰、真实。
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每天要对室内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进行详细检查。
二、盘内每个部位螺栓、开关及各种控制线路,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停电进行检修处理。
三、每天清扫盘内灰尘和煤尘。
四、检查每个负荷线温度,如有异常,请示领导进行处理。
五、要不定时间进行对负荷线和盘内接地系统进行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开关出现突然跳闸现象,必须查问事故原因,决不允许盲目送电,以防造成伤亡事故。
七、现场处理完事故或检修完,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八、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企业形象,加强岗位责任。认真填写记录,保证记录整洁、清晰、真实。
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要熟悉全厂供电设备系统图,掌握供电性能及原理。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票,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正规操作,停电时将工作部分进行断电。封好地线。操作低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三、非专职电工及非值班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电器设备按钮。
四、操作人员身体任何部分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必须设置安全隔栏和护架等。
五、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其外壳有可靠的接地。
六、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把手,必须专人看管或加锁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牌。
七、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摘除接地线和警示牌,有专人及检查无误后和专职操作人员再次确认后通知看管人员送电。
八、希望电修工要认真执行以上制定的操作规程。
修理工巡回检查制度
为保证洗煤厂整体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机电事故率,特制订一下巡回检查制度:
一、要求分机包台人员,每天要对自己主管的设备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对设备的螺栓、螺母要完好、齐全紧固,无松动、变形或折断现象。
三、各种仪表,如电流表、电压表、真空表和压力表、流量计、密度计、液位计、料位计等计质,要做到齐全、灵敏、可靠、准确。型号规格符合要求并定期校验。
四、对减速器的检查,箱体、上下箱体结合严密,轴头端密封良好、不漏油。
五、轴和轴承、齿轮和轴配合牢固、不松旷、油脂清洁、油量适当。
六、运转中油池温升不得超过35度,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5度,涡轮涡杆、减速器温升不得超过60度。
七、运转平稳、正常不得有冲击、异常震动及不均匀音响。
八、联轴器检查,检查各联轴器在运行中不得有异常声音,螺栓、垫圈开销齐全。
九、对齿轮传动不得有异常声音,要保持良好的润滑,齿厚磨损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无断裂现象。
十、轴承润滑良好,要求油脂适合,运转中应无异常。(1)滚动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5度;(2)乌金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度;(3)铜瓦轴承最高不得超过75度。
十一、对传动装置的检查,型号相符,根数配齐,长度基本一致,不准打滑。
十二、传动链传动,松紧适宜、润滑良好、不摔油,链条与链轮齿合良好,运行平稳,无卡住和撞击现象。
十三、要求所有设备必须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不漏煤、不漏风。
十四、所有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可以投入生产使用,并按工作设备的完好标准认真执行。
选煤厂货场进出厂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货场车辆管理工作,确保煤炭产品质量,计量准确,货场安全和产品销售工作有序进行,使广大客户及时顺利运营,营造良好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装煤车辆,必须在地磅房外排队,首次放行五辆,以后每外出三辆再放行三辆。按序排队的车辆必须持有销售开具的销售单,销售单上必须注明车号、煤种、装煤顺序编号及现金与非现金。
2.所有装精煤的车辆,必须做到其车底、箱板必须清理达标。
3.大箱清理干净的车辆必须依序进入精煤货场对位装车,现场煤道员再次检查车辆清洁方可进行装车作业。
4.货场煤道员发现经检验车厢清洁不达标的车辆,必须勒令其出厂清净大箱,不服从指令并占道影响装车者,经领导查实罚款200元。
5.所有进出厂车辆必须平车并加盖篷布,篷布必须覆盖整个箱体,并用皮条固定后方可进出厂。
6.所有车辆装车完毕后必须及时经磅房过衡出矿,无故停留20分钟以上者,每车罚款200元。
7.所有进入货场的车主、司机,其矿泉水瓶、方便面盒子、烟头烟盒、废纸削等杂物不得乱放乱扔,否则罚款200元。
8.所有进入货场的待装车业主,必须爱护本厂生产或生活设施,撞坏设施照价赔偿。
9、所有进入货场的拉原煤车辆必须听从煤道员指挥,如有不听从指挥、无故乱卸的一经核实罚款200元。
10、所有进入厂区卸煤的车辆必须卸净,如有发现没有卸净的情况发生,一经核实对其车辆罚款200元。
11、货场严禁闲杂人员逗留或闲杂车辆通行。
12、严禁任何人员在货场内聚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等行为的发生,违者移交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3、进入货场车辆,必须服从货场管理员的.统一管理,对乱停乱放等堵塞场内交通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外。
14、任何车辆严禁压磅、堵磅、堵道、占道等行为,若发生压磅、堵磅、占道、堵道者,影响正常生产,除赔偿影响生产损失外,并罚款200元
15、严禁车辆不过皮,先装煤或调换品种等行为,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16、杜绝对车号不固定和不正规的车辆装车。
17、严禁小车过皮,大车装煤,杜绝给多油箱和多水箱车辆装煤,杜绝一车多号和一号多车进出货场,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18、任何单位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空车过皮重车过磅时插队,若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影响货场秩序和形象者,处以200元罚款。
19、因插队造成撞车,必须无条件让开车辆通道,对不服从管理者,处以200元罚款。
20、发现偷煤车辆或跑车,从重从严处罚,赔偿产品价格或差价外,处以所装总金额五倍的罚款。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本制度罚款项目均在检斤单上注明。于年11月21日起执行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争取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不错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了解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提升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
1。选煤厂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计计算。
2。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25分;发生重伤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计计算。
3。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不得分。
4。选煤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上级部门的.罚款、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由选煤厂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办法
1。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监部门组织相关部室主管人员、选煤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2。每次检查完现场,所有参加检查人员集中在一起,提出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打分评级。
3。安监队将全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矿领导审批,矿导审阅后,通报相关部门。
4。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1、能够引起生产过程中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实施连续的检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厂部及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危险源的专项检查。
3、岗位工填写危险源日检查记录,班长对岗位工检查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4、对当班发生的较大隐患及轻微以上事故,分析对应危险源的管控情况,分析导致隐患、事故发生的'危险源是否辨识到,是否失控。并将分析信息记录在危险源检查表中。
5、各车间每月对本车间危险源的管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新增危险源,并制定管控措施及标准,当月下发到所属岗位。
6、对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厂部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车间主任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车间班组长每班检查,检查结果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险源检查卡中。
1、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西南呈矿井建设成为环保绿色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企业。
2、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4、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环保工作,总工办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
5、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6、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7、凡本矿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须申报矿总工办,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8、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9、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0、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法规、职业安全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厂职业健康部在公司职业健康科统一安排下负责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厂的职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安全基本知识;
3、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劳资科和职工学校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车间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安全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安全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安全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公司定期邀请安监、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安全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安全培训,提高职业安全管理业务能力。
6、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安全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健康部备案。
7、未进行职业安全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选煤厂应每年制定职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科。
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安全标准和本厂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一、调度会议制度
1、每日在厂四楼会议室召开厂碰头会。参加人员有厂领导,各队队长,材料,备件,设备,安监,技术组长,化验组长,调度站长。凡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有事向当日值班长或分管领导请假,队可派书记参加。)
2、碰头会由当日值班长组织,调度站长主持。检查落实昨日碰头会安排事宜完成情况。若没有完成,必须说明原因。如原因不充分,视其轻重对责任者进行处罚10—50元。
3、对各队提出当日生产急需解决的挡手问题,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各队提出的问题。如因队组自身原因或故意隐瞒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进行处罚10—50元。
4、厂领导安排次日工作,各队及职能科室要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否则对责任者进行10—30元的处罚。
二、厂值班制度
1、厂内值班长设正副两名,当日值班长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计划,协调、组织、指挥全厂生产,处理重大生产事故。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尽心尽责,互相监督。由于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事故,对当日值班长处罚10—30元
2、当日值班长要按照生产计划任务,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环节,努力完成当日生产任务。,对完不成当班生产计划的和影响洗煤运转
发生故障事故的,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班后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措施,对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30—100元。如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立即上报矿调度,由矿有关领导进行分析处理。
3、值班长要进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三交清:当日生产运转完成情况要交清;上级领导安排要交清;生产中遗留问题要交清。交不清者处罚10元
三、队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可根据各车间情况而定,执行12小时或24小时的值班制度,即当日8:00—20:00或8:00—次日8:00。每天早上8:00以前,值班人员到厂调度室进行报到。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者一次扣10元。
2、车间值班人员要组织本车间的班前会,并对值班期间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工作任务全权负责,指挥和协调各班组及有关人员的工作,及时解决和处理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发生生产事故时,车间值班人员必须亲到现场处理,发现一次不到者对其处罚10—50元。
3、对自己解决不了的较大生产事故,要及时通知厂值班长请求协调处理,并参加事故分析。对分析后认定的责任者进行30—100元的处理。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地点,因上岗或办理其它事情需离开时,必须汇报厂调度向厂值班长说明去向,否则按脱岗处理。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四、调度管理制度
1、厂调度员必须熟悉全厂洗煤生产工艺流程,特别是新改造的各环节。了解全厂设备的性能、结构技术特征、事故和故障规律、常见故障的原因分析,能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因自身原因指挥失误的一次罚款10—30元,造成事故的按分析结果处理。
2、调度长要对调度员进行定期考试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分别给予批评、罚款10元处理,考核三次最后一名者调离工作岗位。
3、调度是全厂生产指挥中心和决策机构,各队必须坚决服从调度的正确指挥。不听指挥的一次罚款10—20元,影响生产和造成事故的按分析结果处理。
4、各队当班队干、工长、电工和其他关键岗位工,必须随时向调度汇报所在地点,便于联系和处理问题,不汇报或找不着以上人员者,一次罚款20元。影响运转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5、各队必须对生产现场情况如实汇报,对不在岗位交接班、故意停车进行假汇报、擅自停车不汇报者,对岗位工罚款50元,工长30元,队长20元。
6、现场反映问题必须准确。调度要根据现场反映情况进行分析,做出正确判断,提出处理办法。汇报不准或分析有误,对有关人员罚款20—50元,影响运转按有关规定处理。
7、当班发生事故影响生产的,班后分析。有关领导、考核组,安监站人员参加。按照事故分析不过夜的原则。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五、生产调度报表管理制度
1、调度员、集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集控室内的'各种原始记录。记录各车间开车时间、停车时间、停车岗位、停车原因。如发现漏写或错写的一次罚款10元。
2、记录商品煤外运批数、车数、吨数及品种、灰分、到车时间、开装时间、装起时间、及车全部拉走时间。如发现漏写或错写的一次罚款10元。
3、记录生产过程中产品灰分、水分、煤泥水底流及溢流浓度,由化验室承担,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调度和各厂长。错、缺一次罚款10元。
4、记录厂调度对原煤仓、矸仓、中煤仓、精煤仓、中、小块仓的仓储情况必须及时准确了解清。错报一次,对探仓者罚款20元。
5、对发生的问题要登记清楚汇报人、汇报内容及处理情况等,为生产考核提供准确的可靠的依据。错、漏一次罚款10元。
6、各类记录要求字迹工整、数据详实、准确无误。错、漏、缺一次罚款10元。
六、调度汇报制度
1、全厂各岗位工,维护工,在本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认真执行巡视检查制度,观察设备运行当中的隐患和异常现象,如发现必须立即先向调度、集控汇报隐患、事故的地点,部位,性质,听从调度员指挥。调度员要根据当时生产缓急,和其它岗位运行状况,积极组织队长,工长到现场了解情况,判断隐患事故性质,待一切条件具备后方可进行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对其罚款10—30元。
2、值班队干或工长要严格执行班中三汇报制度。接班后(20分以内)必须向调度汇报本班出勤人数,本班工作内容,重点项目工程以及上班遗留问题。缺一次罚款10元。
3、调度员要积极观察,了解,询问各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接到岗位汇报问题,要仔细询问事故的性质,类别。在出现工伤事故时,要沉着冷静,询问出事地点,受伤人人数、性别,年龄、部位,程度,汇报人、相关人员及简要经过。并立即向厂值班长汇报,了解准确真实情况后,需去医院的向上级调度,安监站汇报。汇报不清或延误的要按其性质严重程度给予10—50元的罚款。
4、调度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向运销调度了解车皮来源情况,装车点现场装车情况。并督促解决装车存在问题,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装好车。如出现装车延点,一定落实现场情况,随时向厂值班长汇报。属于责任事故的,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对责任者进行30—50元的处理。
第一条:胶带输送机
1、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在机下过人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保护板。如果输送机长度超过30m,必须设置人行过桥。
2、带式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时,各重点工作地点,必须设置中间“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
“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的设置位置,一般应在走廊人行道一侧。3条带式输送机共有的输送带走廊,中间的带式输送机在走廊两侧均应设置“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
3、倾斜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偏、止逆和过载、防滑停机保护装置。
4、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清扫器。输送机运转过程中,禁止清理或更换托辊,禁止清理机架和滚筒上的存煤,禁止站在机架上铲煤、扫水、触摸输送带。机架较高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护遮板。清理托辊、机头、机尾滚筒时,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5、禁止任何人在带式输送机输送带上站、行、坐、卧、横跨。禁止使用带式输送机搬运工具或其他物件。
6、禁止向滚筒撒煤、砂子、垫草袋等杂物。禁止带式输送机超负荷强行启动。禁止在运行中使用刮滚筒积煤的方法进行调偏。
7、移动式带式输送机走轮应当安装保护罩。禁止操作人员站在移动式带式输送机前进方向的轨道上进行操作。
8、使用电热胶接输送带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9、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运转时,禁止正面站人。温度低于零下19℃时,禁止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运行。
第二条:刮板输送机
1、刮板输送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人行过桥。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栏杆。严禁任何人横跨未加盖板的刮板输送机。
2、刮板输送机运行中,发现链条拉斜、跳链或槽箱内卡有杂物,必须停机处理,并由司机在按钮上挂“停车牌”。禁止在运行中清扫刮板输送机。
3、刮板输送机必须配备过载保护装置。禁止刮板输送机超负荷启动。
第三条:机动车运输
1、机动车的照明灯、倒车灯、刹车灯和转向灯必须齐全、完好。严禁无照和酒后开车。
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正常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结冰、积雪、积水情况和能见度在30m以内恶劣天气时,不得超过10km/h;进出厂房、仓库大门、上下地中?,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和倒车时,不得超过5km/h。
3、机动车辆通过道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一停、二看、三通过。
b、确需在道口停车作业时,作业负责人事前向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待办好所有手续后才能进行。
b、当机车、车辆占用一部分无人看守道口时,机动车不得通过。
4、机动车辆运送手选矸石,应当先将车箱对正矸石仓溜槽,再启动溜槽升降绞车,将矸石放入车箱内。工作人员不得站在汽车上由溜槽口捅矸石。
5、吊装孔装卸货物时,机动车车斗应当对正吊装孔。装货物时,驾驶员应当离开驾驶室,站在安全地带。不准操作人员从高处向车内抛掷货物。
6、机动车装运原煤和各种产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多辆汽车同时装卸,沿纵向前后车辆的间距不得小于2m,沿横向两车辆栏板的间距不小于1.5m.。
b、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0.5m。
c、靠近火车直接倒装时,汽车与铁路车辆的间距不小于0.5m。
7、机动车装载大型、超长、超高、超宽、超重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载的重量不得超过行车执照上核定的限度。如果确须超过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b、装载货物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指挥,并捆扎牢固。
c、指派专人押车,有专人指挥,并慢速行驶。
d、卸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
8、汽车卸货,应当选择平坦填实场地。向坑内卸货时,应当与坑边缘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车时,应当有专人指挥。
9、使用吊车装卸货物时,应当先检查箱体的`底脚是否牢固完好,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10、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行驶中,禁止任何人站在车脚踏板或车帮上。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在坡度较大的地段。
11、检修机动车辆底部,除使用千斤顶支撑外,还必须使用木桩垫实。
12、严禁烟火接近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加油时,必须停止发动机。机动车上必须配备有灭火装置。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照明和烤烘油水分离器、贮气罐和集流器放油塞等油水冻结部位(应用热水进行熔化)。严禁排气管及电机附近堆放易燃物品。
13、装载机(铲车)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尽量避免装载货物爬坡。如特殊情况需爬坡时,载重量不可超过额定量的70%。
b、不得在倾角超过10°的路面上行驶。
c、不得作为远距离运载工具。不得在厂外公路上运输物件。
d、上下坡时,不得换挡变速行驶。下坡时,柴油发动机不得熄火挂空挡行驶。
e、行驶时,除驾驶室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载人。
f、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装载机作业范围。配合机械作业的人员,在铲斗停止作业落地后,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14、推土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雨季施工,作业完毕,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平坦地面上,并使推刀着地。
b、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的照明充足。
c、行驶中,驾驶员不得与地面人员传递物件。
d、在陡坡上不得横向行驶,纵向行驶不得拐死弯。
e、悬崖边缘推土时,推刀不准推到边缘。
15、叉车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搬运物货,负荷不得超过规定值,不得使用单个叉尖挑物。
b、在大于1/10的坡道上,上坡向前行驶,下坡倒退行驶。
c、不得从事装卸作业。上下坡,不得转向。
d、车上不得载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货叉上或者货叉下或者叉下行走。
e、操作人员不得在司机座位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
f、叉车起升高度大于3m时,注意上方货物是否掉下,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四条:铁路运输
1、选煤厂铁路运输,必须按照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制定站场的安全管理细则和各工种的安全管理制度。
2、厂内的建筑物、设备和绿化不得妨碍行车视线,不得侵入铁路线路安全限界;已经侵入安全限界的,必须拆除。对于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筑物,在未解决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处设置侵限昼夜警示标志。
3、当检修跨越铁路、路基和桥梁敷设的电线、管道,或在厂房内铁路线上进行有碍于行车安全的设备时,检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事前必须向运输部门值班调度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运输值班调度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在施工线路两端各50m处,应设立防护信号,并设专人监护。器具、材料的堆放应当在轨道外侧,距枕木头1.5m以外。施工检修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书面通知值班调度员,并拆除防护信号。
4、当检修、施工有碍行车安全时,运输值班调度员应当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立即对该线路采取封锁措施。确认开通前,值班调度员应当取得检修施工负责人书面通知单后,到现场再次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通线路恢复使用。
5、铁路机车车辆进入厂区,厂内机车车辆出入铁路专用线作业,必须执行闭塞制度。
6、道口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瞭望,及时起落栏杆。禁止闲人在道口房逗留闲谈。
7、扳道员应当遵守“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四程序制度,做好人工联锁。
8、机车运行中乘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按照规定速度行驶。
b、执行“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16字呼唤应答制度,按规定鸣笛。严禁臆断行车。
c、当遇有信号中断、显示不明或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立即停车。
d、当蒸汽机车在指定地点清炉和开放汽缸排水阀、放水阀时,注意瞭望,防止烫人和冲击建筑物等。禁止机车通过桥梁、山洞、道口和道岔时向外抛掷炉碴、煤炭等物。
e、内燃机车在进入电力牵引区段以前,司机还须检查机车,确保机车任何部分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f、机车运行中非工作人员不得蹬乘。
g、机车停留,设有防溜措施,并有专人看护。
9、调车人员上下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遇地面不平、照明不好或有积水、结冰、障碍物时,不准上下车。
b、遇脚蹬不在内侧或脚蹬不良和无手把的车辆时,不准上下车。
c、不得迎面上车和反面下车。
d、上车时速不得超过5kw,下车时速不得超过10kw。
10、大风、扬沙和沙尘暴天气,司机必须减速慢行,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11、调车人员移动车辆时,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a、摘、接风管和提钩(溜放摘钩除外)。
b、在平车、低边车辆两端、棚车顶上站立行走。
c、调整钩位,或使用脚蹬钩。
d、两人同攀一个梯子或机车前进方向的脚踏板上站3人。
e、在连接器上、端板支架上站、蹲、坐。
f、手扒篷布、绳索、车门、链条和脚蹬在侧架上。
12、调车人员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使用手制动时,戴好安全带。
b、不准走道心、枕木。不准坐在车底下乘凉避雨。不准在钢轨上或枕木上坐卧。
c、推进车辆运行时,负责前方进路的确认,不得途中下车。没有显示开车信号,不准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d、同一条线路两端不得同时作业。两台机车不得同时接近一个进路道岔。
e、按调车作业计划工作。计划不清时,不准进行调车作业;变更计划时,及时向各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并要求复诵核对。
f、执行“要道还道”制度,确保进路正确。
g、不得站在道心或妨碍邻线机车行走的地方显示信号和联系工作。
h、在平车、煤车上瞭望或引导时,站立位置距车边缘距离不得少于1m;在车辆两端站立时,距车端距离不少于3m;线路上方有电车机车高压电源时,不得站在煤车上。
i、值乘小运转或推送车辆时,动车前先试拉手动闸,在前面的车辆上指派连接员确认进路或值乘。
13、机车取送车辆或对货位,在进入装知地点前必须停车,由连接员通知装卸人员停止作业。然后,由检查人员对装卸点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清好道,关好车门,车辆装载符合要求,装卸机械停止作业,装卸人员、取样人员离开不安全地点后,调车人员方可进行调车作业。
14、使用无线调车系统进行调车作业,司乘及调车人员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无关人员使用无线调车设备或带出作业现场。
15、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固定使用的线路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机车调运易燃、易爆车辆时,禁止易燃、易爆车辆与机车直接接触。严禁机车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
16、在电力机车动力线下面的车皮上进行采样或从事其他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任何人攀越电力机车或用长的导电物体接触机车。
第五条:装车
1、装车前,工作人员应当检查车门和拉风,并清扫车底。
2、装车时,绞车钩头挂好后,禁止工作人员站在绳鼻子上和绞车机尾。严禁工作人员在大绳内侧行走或站立。绞车应当按规定车数牵引,不准超挂。
3、使用调度绞车或无极绳挂钩(俗称铁牛)应当与车辆脱离。
4、运转中,发现影响人员及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必须按紧急停车按钮。
5、机车挂重车时,调度绞车或无极绳挂钩(俗称铁牛)应当与车辆脱离。
6、无极绳挂钩(俗称铁牛)运行中,不得进行清扫和维护。严禁工作人员在铁牛前进方向的轨道上站立或行走。
7、调车绞车、重锤和导向轮的四周必须加设围栏。
8、人工捅煤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伸进溜槽内。风力清仓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给煤机下面。检修设备或工作需要时,风力清仓应当停止。
9、平车人员站立的位置距车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1m。禁止工作人员在车帮上行走。禁止在平车时拉车。装车时,平车人员不得站在轨道衡上或在轨道下进行检修。
10、禁止机车在轨道衡上启动、停留、紧急制动。机车通过轨道衡时,应当限速行驶。
一、通风机的管理
1、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正常工作的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
3、正常工作和备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通风机和备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
4、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离,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只有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通风机。
二、通风机主备切换、风电闭锁管理
1、通风机“三专两闭锁”由矿自动化部监督监察。
2、风、电闭锁必须每周试验一次,试验由矿自动化部派专人完成。
3、试验完成后,参加试验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好试验记录。
三、通风机瓦斯电闭锁管理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瓦斯闭锁功能:当瓦斯超限达了断电值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的复电值后,自动解锁。
2、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通知监测人员对瓦斯闭锁进行调整。
3、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作业。
4、每周五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测试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由矿自动化部完成,并由矿调度统一指挥
6、测试时,测试人员如发现有问题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排出故障,保证断电功能的正常运行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擅自甩开风电闭锁和瓦斯闭锁不用。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监督检查
厂部每月组织一次对全厂的消防检查;
每日当班班长对本车间进行消防巡查。内容包括:
2.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2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对查出的不符合、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
二、管理要求:
各车间对配置消防设施进行挂牌编号,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车间负责本车间消防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岗位的消防设施由岗位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所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构造和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其适用对象和操作方法。
配备的消防设施应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严格执行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各车间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本车间安全教育培训中。结合119宣传日、重点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
2.1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2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措施;
2.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和逃生器材的使用方法;
2.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职责
1.1生产部职责:
1.1.1生产部是设备缺陷主管部门,主任及各专工应每天查阅运行现场缺陷登记簿,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缺陷及发展情况,并负责监督检修班组的消缺进度和质量。
1.1.2对影响安全生产的或降低设备出力及构成事故后果的重大缺陷,应组织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明确提出考核意见。
1.2运行值班人员的职责:
1.2.1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填写在“设备缺陷登记簿”上。
1.2.2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向值长汇报,且详细做好记录,并同时联系检修维护组。认真做好消缺安全措施和消缺后的验收及缺陷单的注销工作。
1.2.3在缺陷未消除前应加强检查,必要时要做好预防措施和事故预想。
1.3检修维护组组长职责:
1.3.1应每天到现场检查所管辖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查阅运行缺陷登记簿,取回缺陷通知单,并到现场查看主要缺陷的情况,根据现场运行条件安排消除。
1.3.2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详细在本班组设备缺陷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1.3.3布置消缺工作时应向消缺人员交待安全及技术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消缺工作结束后应通知运行人员进行验收,重大的缺陷应通知生产部专工参加验收。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登记簿上详细注明情况并在消缺负责人栏签字,并督促运行人员办理缺陷注销手续。
1.3.4应督促设备专责人对所辖设备进行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安排消除,并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登记。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应汇报生产部专工,同时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如实登记,并做好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及确定消除时间。
1.4检修维护组专责工职责:
1.4.1设备专责人每天均应检查所辖设备,了解设备的健康情况,认真做好设备缺陷记录及消缺记录,较大缺陷应记录到设备台帐上,做好设备的诊断工作,做到对自身所辖设备心中有数。
1.4.2设备专责人是所辖设备缺陷消除的'工作负责人,检修维护组长所安排的其他人员为工作组成员,设备专责人对本次工作的安全、技术等负责。
2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
2.1设备缺陷的检查、登记填卡:
2.1.1当运行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将缺陷内容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内,并及时汇报主值班员,填写“缺陷联系单”,即时电话通知检修维护组。
2.1.2影响机组出力和经济运行的设备缺陷应立即通知检修处理,并在运行记录簿详细记录,对威胁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值长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直至汇报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
2.1.3夜间发生的一般缺陷,应通知检修维护组值班员,填写缺陷联系单。如夜间不处理而又能坚持次日白班处理,白班主值在缺陷处理完后要将检修结果和交待注意事项详细记录。
2.1.4运行夜班移白班的缺陷,由白班主值按规定负责通知。抢修重大缺陷时,若抢修时间超过两个小时,检修人员一边工作一边补办工作票,运行人员应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2.1.5检修维护组人员在巡检设备发现缺陷时,也应按要求办理工作票,否则运行应制止其私自处理。
2.1.6联系工作,双方要互通姓名、职务,缺陷单上应记录通知人与被通知人的姓名,时间。
2.1.7缺陷本严禁乱撕乱画,应保持其整洁。
2.2设备缺陷的消除、验收:
2.2.1检修维护组在接到运行人员消缺电话后,应及时(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安排处理。
2.2.2缺陷单登记的设备缺陷,在运行方式允许的条件下,均应在具备开工条件后,一般缺陷8小时内,重大缺陷24小时内,特殊缺陷48小时内必须消除。
2.2.3节假日、双休日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影响机组安全和影响主要辅助设备备用及机组出力的缺陷,检修维护组应及时组织消除,生产部负责检查督促。一般缺陷节假日后24小时内消除。对一时无法消除的缺陷,由检修维护组及生产部制定相应措施。
2.2.4设备缺陷消除后,由运行人员就地验收(包含卫生)合格,并在消缺单上签字,记录消缺终结时间,未经运行人员验收签字的缺陷一律按未消除考核。
2.2.5缺陷消除后有特殊要求者,由检修专责人在检修交待本上向运行人员交待注意事项,并汇报生产部专工。
2.3考核
2.3.1检修维护组缺陷消除率要达到95%以上,及时率要达到98%,其中:
2.3.2处罚标准:缺陷消除率、及时率分别按每降低1%罚25元。由生产部负责按月考核。
2.3.3由于系统隔离不开,经生产部专工或主任签字,而未消除的缺陷不再考核及时率,但按未消除考核。
2.3.4凡因系统等原因不能消除的缺陷,但如遇设备停役或具备消除条件而未进行消缺,此项缺陷按二次未消除考核。
2.3.5凡是在24小时内能处理的缺陷(特殊缺陷48小时能处理的缺陷)未及时处理按消缺不及时考核。
2.3.6消除后的缺陷复现(即同一设备、同一部位、一周内重复出现的缺陷)后,除考核一项(次)缺陷未消除外,再按一项(次)消缺不及时考核。
2.3.7检修维护组在接到消缺通知后,未及时答复或未及时进入现场确认和安排消缺的,每次按不及时一次考核。在许可消缺后,消极怠工延误系统恢复或设备投运,影响正常运行并造成不良后果者,对检修维护组组长及工作负责人同时进行考核。
2.3.8消缺所需备品确因非本公司原因不能供应者,需经生产部主任签字认可后,消缺暂不纳入考核。
1目的
为规范全厂停送电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程序,杜绝误停、误送、错停、错送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使全厂供配电管理提高一个深层次水平,结合五虎山洗煤厂供电系统实际,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全厂所属各生产单位
3职责
3.1 成立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
3.2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负责全厂各类停送电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3.3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计划、审核和监督停送电工作,编制高压停送电计划以及方案和措施,办理或配合办理高压停送电作业票。
3.4各生产车间机电管理人员负责配合五虎山洗煤厂生产技术部做好高低压停送电的作业相关程序的管理,负责组织车间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抢修及突发事故处理的低压系统的停送电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机电维修人员按照停送电规程规范操作。
4停送电管理制度及执行程序
(一) 停送电工作要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进行。
(二) 进行电气设备安装、检修,以及用电设备的安装、检修等相关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三)停送电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我厂各个生产车间配电系统分布比较分散,各车间管辖范围内电气系统由各车间独立控制。为此,我厂进行了如下停送电工作划分。
1. 设备安装、维修以及电气进行检修需要将厂级6kv高压主线路进行停电作业时,因停电影响涉及到多个车间生产,必须由厂调度室与35kv变电所进行联系,并由厂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变电所第一种电气工作票。
2. 各车间对自己所属低压系统进行检修时,需要对车间内高压柜进行停电,而不需要将厂6kv高压主线路停电且不涉及其它车间工作运行时,由车间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工作票,并开具倒闸操作票。
3. 车间对低压电气系统进行设备安装、检修以及对用电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时,由车间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作业票。
(四)高压电气操作、低压柜内电气操作、电气设备检修、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和非电气工作人员(如油漆工、起重工、临时工等)在电气场所工作时,必须执行专人监护制。
(五) 停送电工作票具体填写内容要按照《两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填写。所有涉及到电气系统检修的停电工作必须开具相应的电气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由开具此次停送电票据的同一人员填写。
(六) 高压停送电工作以及在低压配电室带电体附近进行电气检修时,必须穿戴好经检验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台或绝缘垫上。
(七) 高压电气倒闸操作时,必须按照电气倒闸操作顺序要求进行操作。每操作完毕一项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正确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八) 倒闸操作完毕必须检查应使存在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查看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九) 在停电工作时,要确保所有相关的部位均断开,防止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联络柜和互感器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十) 停电检修时必须履行验电,验电时必须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匹配的的接触式验电器在断开出线端一侧验电,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十一) 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母排停电检修时,验电确认无电后,应挂接三相短路式接地线。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
(十二) 停送电必须遵循“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停电后必须在操作手柄位置或柜体明显位置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可设临时防护栏等安全措施。
(十三) 禁止越级停电,严禁扩大停电范围,严禁电话预约停送电。
(十四) 使用高压绝缘钳夹进行户外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戴好安全帽和防护镜,雷雨天气禁止户外操作。
(十五) 两个及两个以上车间共用同一条线路时,停电工作必须应由厂调度室提前向各车间协调联系,征得各方同意回复后方可履行停电手续。
(十六)设备检修停电时,在配电室空开进行停电、挂牌,并做停电记录。检修人员必须关断现场电控箱控制回路的闭锁开关。
(十七) 检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检修人员在停送电记录本上填写送电申请。送电人员送电后必须签字注明送电时间。车间所有送电工作完成后及时向车间集控进行汇报。
(十八) 送电前应查看现场是否已将短接线拆除,是否一切情况正常。操作完毕后核实是否接触完好,是否供电正常, 送电后取掉 “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十九)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进行停送电作业操作。
(二十)对于突发停电工作可不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当发生下列特殊状况时,应立即由配电人员进行紧急停电处理。
1. 用电设备发生火灾情况。
2. 人员发生触电等事故时。
3. 其他非正常生产紧急情况需要进行停电时。停电后必须做好停电记录,并按要求进行送电。
第四条 管理监督与考核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停送电工作中存在违章操作,将对车间下达整改单,在车间安全考核中给予处罚。
如因违章停送电作业而造成生产延误、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时,根据机电事故追查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5相关文件
*《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停送电记录》
7附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洗煤厂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危险源定义
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或设施)。
2、监督与控制
(1)、所属车间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并定期对监控报警系统进行检查。
(2)、由厂部组织制定本厂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3)、制定演练计划,计划中必须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练步骤;
(4)、组织演练前,应对演练人员进行培训;
(5)、配备必需的救护装置及防护装置。
(6)、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7)、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3、检查
(1)、厂部每半年应对重大危险源及演练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责令所在车间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
(3)、所属车间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进行检查,每隔半年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台帐;
(4)、岗位工每隔三小时对所在区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检;
(5)、班组对所在区域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6)、安监员对分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7)、值班领导在值班期必须检查本厂的重大危险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建设本质安全型选煤厂,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选煤厂安全生产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和管理机构
第四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副厂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备。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二)制定选煤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贯彻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各类规程、措施的审核、监督落实工作;
(四)参与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的设计审查、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五)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和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组织制定、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的演练与落实。
(九)收集整理各类安全档案,做好上报、存档等工作。
第八条选煤厂各生产车间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车间领导和厂安全管理机构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投入保障
第九条要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费用的及时到位和安措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条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额度不低于有关规定的额定要求(不低于销售收入1%或10元/吨精煤提取)。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的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二)重点保证的原则
安全费用分轻、重、缓、急,重点保证用在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完善和重大隐患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达到消除事故隐患和杜绝重大事故的目的;
(三)突出效果的原则
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通过过程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工程必须有计划、有审批、有设计和审查、有监督、有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
第四章安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逐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厂和所属各车间、科室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制定和落实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绩效结构工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办法,与职工行为规范、工作质量等挂钩,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六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环节人员意识、责任意识,并明确考核方案。
第十七条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厂安监部门按规定考核后落实兑现。
第五章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会议制度,主要包括车间安全例会、厂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隐患排查会以及专题安全会议,可以分别召开,也可以合并召开。
第十九条车间安全例会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厂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安全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车间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分析总结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执行安全述职制度。生产车间行政正职每月在厂安全例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述职人对安全述职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安监部门对安全述职书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逐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安全培训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组培训、教考分离、全员参与、质量保证、重点突出、整体提升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形式是:业余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业余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
第二十五条安全培训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二)按要求选派符合要求人员参加上级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完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要按照规定,按时培训、考核、换(发)证,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四)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业余培训形式;
(五)按时、保证质量完成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等其他各项培训工作;
(六)培训经费落实到位;
(七)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六章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制定近期和长远安全技术规划,详细规划安全装备和设施的更新与完善、安全技术提升、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经过设计、审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程序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常规规程每年要结合实际至少审核修订一次,逐级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签发后贯彻执行;技术、工艺、设备等变化后,要随时修改有关规程,确保规程有效,能够起到规范运行、指导操作、防范事故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临时工程、重点工程、安全重点管理区域、危险环节检修或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经过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全程监督。
第三十二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按规划实施。
第三十三条开展安全技术项目评先创优活动,规范项目的申报、评比程序,创新奖励和推广机制。
第七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三十四条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全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安全小分队突击检查。
第三十五条每月由厂分管安全领导、安监部门组织,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对全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车间和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班队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车间和要害场所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和复查。
第三十六条安全小分队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
第三十七条厂长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5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0天。其它厂领导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副总及生产、机电、安监部门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其他业务科室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0天。
各车间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下车间、下基层的要抓“三违”、抓安全培训学习和抽考、抓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八条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层层分解责任,按照隐患排查———筛选———“三定”落实———整改———验收———再排查的模式,严密隐患治理程序,确保隐患治理过程安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闭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的安全会议,按照分析定级、上报、研究制定处理方案、“三定”落实、复查验收的程序加以治理。
第四十条隐患治理完成之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发生事故时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人的伤害。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控制和治理。
第四十二条各分管副职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分级、汇总、上报和复查验收。
第八章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选煤厂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和追究处理。
第四十五条发生事故要及时按下列要求报告:
(一)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及时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厂调度和安监部门报告;
(二)车间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向厂调度员和厂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调度人员和安监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尽快掌握事故情况,做好记录,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报告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的时限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采取措施;
(四)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必须按要求赶赴调度室或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等级划分规定和事故调查有关要求,由厂安监部门组织、协调或协助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的主要工作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二)确定事故的性质责任;
(三)提出事故处理的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七条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事故责任大小,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九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第五十条选煤厂成立由厂长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厂、车间和班队(组)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应对措施。
选煤厂成立由厂长任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可能引起一人以上生命危险的或损失财物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事故的应急。指挥部在安监部门设立办公室,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救援组织。
生产车间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队,负责对可能发生一人重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应救援。
班队(组)长担任事故现场处理指挥员,负责对可能发生发生一人轻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元以下的事故应急。
事故发生后,下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无条件服从上级救援机构调遣。
第五十一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副厂长牵头,安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每年至少对全厂的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和挂牌,生产车间由行政正职组织,对本单位危险源(害)并由安监部门负责存档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五级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控制风险的计划和措施,并严格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三条针对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必须进行全面的贯彻学习,并考核存档。
第五十四条厂每年至少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车间每半年组织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和讲评,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对于运输、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每年必须有不少于两次的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新工人未经培训合格,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工作。
二、在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摔、掷、抛、拖、拉,要轻拿轻放。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严格防火制度,必须加强通风,防止达到燃烧爆炸浓度。
四、对生产设备和盛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防止易燃液体和气体跑、冒、滴、漏,并分库存放。
五、在车间内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规定存放期限,指定存放地点,确定专人负责,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工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4、锅炉房废气经TXD型陶瓷多管除尘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大气排放一级标准,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5、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6、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厂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设备须安装减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人员操作应设隔音操作室。
7、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对矸石沟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8、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提高保护效果。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我矿设立了化验室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监测。
为保证选煤厂的机电设备处于不错的运行状态,避免因维修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延误生产,有效提升设备利用率,特制订本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每月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各厂机械技术员负责按照生产技术部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结合本厂设备运行时间安排班组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三条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工单制,每天根据设备点检的结果,填写《机电设备保养单》。
第四条设备保养实行定期保养制度,即根据设备运行的`时间或工作小时,结合油品化验,定期进行保养。
第五条对设备大型构件的检查保养
1.设备大型构件的检查项目:破碎机:齿辊、齿板、驱动装置;筛子:大梁、副梁、支座、激振器;浓缩机:大小耙架、行走道轨、中心支座;装车站:移动溜槽梁(架)、工作平台、行走悬挂装置、支撑梁(架);
2.对大型结构件应重点检查有无锈蚀、弯曲、扭曲及损伤变形、裂纹、开焊等异常。
3.检查周期:所有设备每运行1000小时彻底检查1次。
第六条机电设备越冬的管理
1.进入冬季,各厂要及时悬挂防寒门帘,关严门窗,防止热量散失。防冻层以上及裸露在外的水管、气管,要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防止冻裂管路而影响生产。
2.按规定合理选用润滑油,保证设备正常润滑。
3.对于机头溜槽、装车站定量仓等需要安装加热板的地方,一定要安装,并检查其是否可靠工作。
4.配电室内电气设备要做好各项检查,保证性能参数均在规定范围之内,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物。
5.注意检查各转动部位是否有结冰,如有必须及时清理,方可起车运行。意做好相应保温措施。
6.液压站、部分电机、减速机有自动加热装置的,应保证其工作可靠。
7.风包要定期放水,在设备停产后,要及时对管道进行放水。
第一条选煤厂必须制定《检修图表》、《润滑图表》,并在值班室和主要机房、厂房制成牌版张挂。
第二条每年XX月由公司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下设部门、厂负责汇总编制各选煤厂下年度的大修项目计划、材料配件计划及资金需求和来源,并将计划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条编制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内容包含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
第四条重点项目或检修涉及到停风停电工作必须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审,其他日常或小检修项目各选煤厂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月检项目必须编写《机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导顺批。
第五条检修《措施》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严格按《机电管理制度》中《机电技术管理》执行。检修前将施工作业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到每一位检修人员,并有贯彻记录。
第六条检修前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专用设施(如绝缘靴、绝缘手套、试电笔、验电器、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放置整齐,并保证性能可靠,不得兼作它用。专用设施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七条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工艺,保证检修质量,对检修中的各种技术数据、更换零部件的原因、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八条检修中严禁擅自改变主要设备及设施的结构、功能和用途,如确实需要改造,必须拿出改造方案,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检修中多单位、多工种、多人员平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加强安全组织和指挥协调工作,检修信号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检修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相应要求认真进行验收,对设备检修前后的技术参数,进行认真分析,填写好检修记录,不断总结各种机电设备的检修经验,并编写检修总结,将检修记录及总结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