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精选30篇)
一、采用全天值班制度,保卫人员办公地点在传达室,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保全年天天有人值班。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园秩序,协助学校处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三、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填写《会客登记单》,离校时应交还《会客登记单》。
四、本校学生一律凭《星城中学学生证》和班主任和政教处签发的《出门条》进出校门。
五、定时启闭校门。早7:00,晚6:40。上课期间,校门关闭,保卫人员在校园内巡视,发现可疑人员驱逐出校门。
七、物资出校时,应严格查验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做好记录。发现手续不符合规定,应立即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为加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学校另安排行政领导带班值日,全天巡视校园。
九、保卫人员着装整齐,佩戴袖标,文明执法,接受学校工作安排。
十、学校对保卫人员做好平时考核记录,对表现突出人员,报有关部门另行奖励;如有失职行为,要追究相应责任。
为了学校的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及员工的人生财产安全,结合我校的校情特拟定本工作制度如下: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安全办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综治制教育和防“六灾”教育。
3、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常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8、外来人员在学校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9、加强行政领导办公室、安全办、财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微机室、实验室以及警务室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节假日由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督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二、综治办工作制度
1、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协调学校的综治工作。
2、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5、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文明安全学校活动。
3、指导督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
4、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
5、综治成员要注意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四、政教处工作制度
1、组织开展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全体师生,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防“六灾”工作(火灾、水灾、山体滑坡、路灾、食灾、人灾)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4、认真督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安全。
5、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10、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11、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12、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13、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14、开大门条件:学生必须持有放行条,或请假条的予以放行。
15、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约
1、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努力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安全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4、加强用火管理,学校食堂和住户厨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时要注意防火。
5、不得乱接乱搭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烧水、做饭,实验室、保管室严禁吸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6、供水、用电等公共防火设施要倍加爱护,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奋力扑救,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以上公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协助校长抓好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认真执行校长决策和行政会议决议,参与学校重大安全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落实,考核评价落实效果。
5、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岗位整改落实。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校舍维修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和事故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调查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8、按时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操作,规范管理。
9、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做好各处室、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11、协助校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12、协调、协助辖区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3、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力量积极稳妥地作好师生员工的撤离工作,稳妥处理善后工作。
其他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对分管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2、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指导工作时同时指导安全,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安全,评价工作时同时评价安全。
3、督促分管领域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做好本领域安全基础工作。
4、严格要求分管领域落实安全工作的月检、周检、日检制度,及时整改隐患,健全资料台帐。
5、随时与校长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沟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的工作,协调落实分管领域的细节安排,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安全培训,具有明确的安全意识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协助做好分管工作。
办公室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和事故通报。
2、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本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管理好人事、文书、档案室档案及各类文件、职改材料、毕业生高三年政审材料、各类印章、印信,防止丢失、损坏、遗漏,外借材料应及时归档。
4、加强本部门保密管理,有关保密性质内容的文件材料要严防泄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缴有时限的文件。
5、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熟练使用灭火器;及时清理废弃纸张,下班时应关掉电源,锁好门窗。
6、检查落实本处室人事、文书、档案的安全责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检查台帐。
教务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2、负责对体育课、艺术课、活动课等教学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3、加强对学生档案、学籍卡、学生成绩等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负责对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网络管理室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特别是化学药品和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监管。
5、加强课堂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基本权益,保证教学秩序稳定运行。
6、指导教务系统安全台帐建设,建立健全基础资料。
7、完成分管范围的安全培训任务。
总务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后勤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组织校舍、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负责全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全校消防、水、暖、电、设施的安全检查,抓好校园、校舍操场的维修、改造的落实工作。
4、协助教务、政教系统抓好实验室、信息技术室、文娱场馆、体育设施、学生教室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5、配合公安、工商、社区等部门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参与制订学校值班制度、值班表、夜间巡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重点部位重点防控,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饮食、住宿、卫生和超市(小卖部)管理和监督,保证制度落实,效果良好。
7、负责分管区域的安全管理和分管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8、完成分管范围的安全培训任务。
9、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抢险、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和化解矛盾。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迅速作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巡查员岗位安全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履行职责。
2、参与制定、完善校园安全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图。
3、工作日内,坚持每天沿着“布局图”巡查一遍。
4、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台帐。
5、发现问题直接向主管安全副校长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6、跟踪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向主管安全副校长反馈整改结果。
7、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抢险、调查处理工作。
班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2、经常宣传安全知识,新学期入学后要有效地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3、准确掌握本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出勤、身体健康状况及学习生活情况,坚持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制度,学生请假须出具书面假条,经与家长电话确认后方可签字、并经政教处同意,学生才能离校。未经请假而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反馈给家长,敏感问题及时汇报政教处。
4、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本班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转化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班内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5、经常巡查班级和宿舍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积极与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8、指导班干部建好本班安全工作台帐。
9、指导学生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预案,班主任审查、签字。
10、做好其他本班日常安全工作。
文化课教师岗位安全职责
1、学习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安全制度。
2、尊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讽刺侮辱学生。
3、遵守课堂管理制度,不得擅离职守。
4、教师上课前应核查学生出勤情况,对缺勤学生要查明原因,原因不明者,应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5、上课期间要维护好课堂纪律,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并逐级上报。
6、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具、实验仪器和劳技器材,确保使用安全。
7、遇到突发灾害,首先要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音体美教师岗位安全职责
1、坚持课前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潜移默化地培养自救互救的常规技能。
2、上课铃响之前及时到位,做好教学准备。
3、严格课堂组织,不能让学生无组织地自由活动,尤其不能出现学生擅自离开教学场所的现象,反之,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4、教师应自始至终在教学场所地,组织、监护学生活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在进行潜在危险性较大的体育活动时,要特别注意活动的组织、指导、监控、保护,确保学生安全。
5、关注特殊身心条件的学生,放宽要求,妥善处理。
6、教师自身要强化安全意识,学习必要的安全技能,确保自身职业安全。
7、一旦发现意外,必须立即组织救治,同时按管理程序上报,要求援助。
8、保管好教学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联系整改,对整改效果认真复查,做好流水记录。
实验员岗位安全职责
1、执行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完成实验任务,对实验室安全负责。实验室仪器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配套合理,仪器要保持完好、清洁,有损坏及时维修。
2、实验员要保持试验用药分类有序,所用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要分别加以说明并指导有关人员安全使用,用毕后要妥善处理。
3、每次实验课后及时清点仪器和药品,避免损毁、丢失,发现损毁仪器要按章登记、处理并及时上报。
4、学生实验用电,管理人员一定要课前检查后方可接通电源,课后再查有无漏电,实验完毕后,要关闭电源。
5、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实验员不得离岗。
6、要作好防火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干粉灭火器,并学会使用;遇有险情应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关掉电源,立即疏散学生,上报有关部门。
7、实验室不得存放贵重仪器,即用即收;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必须按规定另行存放,每次使用应按学生用量多少摆放,一次一放,不得超量放置,剩余药品不得带出,及时回收。
8、实验室库房内的仪器、药品,要建立健全库房实物账,定时清点库存,做到物账相符;严格存取登记手续,贵重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9、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
10、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11、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2、按照规定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台帐。
图书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执行学校、幼儿园管理规定,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学配合任务,对图书馆安全负责。
2、根据图书馆的特点和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量力性的原则提出购书申请,参与图书选购,负责新进图书验收、进馆和建账工作,对图书质量和版权承担把关责任。
3、所购新书按照专业方法分类、编目、管理,及时上架,对书架安全检查负责。
4、室内严禁存放现金、有价证券、保险单据等。私人现金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外出购书保管好支票、防止被盗。
5、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6、及时做好报刊的订阅工作,新到报刊杂志应及时展出,过期杂志要及时调下,年终做好报纸、刊物的装订入库工作,对书库安全检查负责。
7、做好书库、阅览室的通风清洁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霉、防虫。
8、爱护书籍,同时提醒读者不得涂改污损图书,保护图书完整。
9、严禁不健康的书籍流入图书馆。
10、熟悉图书馆安全规则、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图书馆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好学校财产。
11、熟悉图书馆灭火器、水暖电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够熟练操作。
12、按照规定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台帐。
信息技术课教师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执行学校信息技术课管理规定,负责计算机室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学任务,对计算机室的安全负责。
2、保管、维护计算机和多媒体等各种设备,保证硬件设备的安全、可靠。
3、执行上网保密安全制度,安装、运行计算机防毒、杀毒软件;禁止制作、安装、转录、播放淫秽及不健康的软件、录像。
4、本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挪用、转借;贵重设备要有财产账目,专人负责保管,校内借用要有手续。
5、教师、学生上完课后要及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追查,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6、作好防火、防盗工作,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
7、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
8、本室计算机、空调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9、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10、熟悉计算机室安全规则、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先切断电源,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1、熟悉灭火器、水暖电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够熟练操作。
12、按照规定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台帐。
水电工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树立安全用电、防患于未然的职业意识,熟悉安全用电知识,熟练掌握用电设备维护保养技能,工作责任心强。
2、对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有批评、教育、制止的权利和义务。
3.对用电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准带电维修和安装,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断电维修。
4、及时检修供电系统,消除用电隐患。
5、负责校园照明、动力用电、公共用电、专项用电的安全检查。每季度系统进行一次全校用电安全检查,每日对用电设备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6、做好雨季的用电安全检查工作。
7、配合公安、电力部门工作,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
8、一旦发生用电和消防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9、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无论班上班下,只要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岗。
10、利用工作机会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财务室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财务室要做到“三铁一锁一器”,报警系统入网,保险柜固定生根。
2、会计、出纳职责分明,出纳负责现金、支票的收发、有价证券、保险单据等金融券物保管,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经管现金和支票。
3、会计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数字要准确。
4、必须严格遵守财会库存现金的保管制度,各种金融券物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锁好后,必须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不许乱放。
5、学校的空白支票和印章要分开存放在保险柜内,万一出现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报告保卫部门。
6、使用支票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并认真填上用途、限额及时间,不准空白支票出门。
7、财会人员到银行取送款,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必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安全。
8、本室计算机、空调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9、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离门锁。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10、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资产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依据岗位职责,具体负责资产、库房的安全管理。
2、严守岗位,注意防火防盗。离库时关窗锁门,切断电源,关闭水源。严禁携带火种、火源入库,禁止无关人员入库。
3、保证物资仓库门窗牢固,门锁保险,定期检查电器电线,仓库周围禁止堆放杂物,要保持道路的畅通。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主动设法解决,或向有关人员报告。
4、严格领用、借用、检验制度,要做到帐目账目清楚(各种仪器设备,在帐上要有设备编号及仪器、设备的出厂编号),交接手续完备,以防失窃。
5、定期核对资产,做到物账相符,流向清楚,有效使用,规范报废,合理补充。
6、熟练使用灭火器,熟悉库房内水暖电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食堂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就餐的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进货制度,购买货物须过秤验收,严禁质劣、价高或滞销的食品进食堂,确保食品安全。
3、负责食堂人员技能训练,负责制订厨房操作规程和制定厨房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标准.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每天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保证食堂人员100%持有健康证,督促食堂人员注意个人卫生。
5、严格把握食品操作卫生关,容器及饭菜暂存场所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应烧熟煮透,并保证烧熟后的成品到食用间隔不超过3小时,每天菜肴实行24小时留样。
6、做好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不留死角,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设备,做好维护维修工作。
7、熟悉食堂内水电暖安装布局,定期巡视敏感部位,督促食堂规范操作。
8、熟练使用灭火器;有联系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准确信息。
门卫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进行犯罪活动。
2、礼貌接待来客,依据制度帮助其办理登记、会客手续,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并于与受访人员座机联系,未经对方同意不允许来访者进入校园。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
5、机动车一律从侧门进出,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待与受访人员联系确认后再开门房车,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6、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7、及时阻止小摊小贩在校园门口叫卖,严禁进入校园卖东西。
8、昼夜按时巡逻,按巡检路线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财务室等敏感部位门窗、电器设备等安全状况。
9、适量承担学生的教育提示任务,上课前、放学后等管理薄弱时段要加强对相对隐蔽部位的巡视,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纠正不文明行为。
10、加强自身技能训练,熟练使用保安器械和简易防火设备,提高自卫和防护能力。
体育器材库(室)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
2、保护、保管好本室灭火器,水、暖、电等基础设施。
3、体育器材要专人保管、维护,建立器材实物账,严格借用手续,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4、发现故障或有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材,不得出库使用,要及时维修或上报主管部门。
5、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6、熟悉文印体育器材室安全规则、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先切断电源,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7、熟悉灭火器、水暖电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够熟练操作。
8、按照规定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台帐。
教职员工办公室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熟悉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及时清理无用的易燃物品。
3、室内所用贵重器材,要妥善保管和规范使用,严格借用手续,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4、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
5、室内有计算机、空调的须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6、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7、熟悉办公室安全规则、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先切断电源,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8、熟悉灭火器、水暖电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够熟练操作。
9、信息安全意识明确,不泄露岗位职责内的保密信息;不下载、传播不健康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巡查员每日巡点,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副校长汇报,做好记录;重点岗位和教学班每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做好台账;安全小组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整改,做好汇总表;学校每学年考核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强化薄弱环节。
2、日常安全检查要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实验室、档案室、会议室、报告厅、体育馆、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食堂、超市(小卖部);消防设备、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取暖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等作为重点注意检查。
3、安全检查要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签名负责。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分管领导。
5、分管领导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的整改措施,制定方案,限定时间,明确专人负责。
6、每月底汇总当月安全检查情况,分析问题,评估效果,研究重点,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学校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日常值班及其他临时性值班。
2、值班人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3、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在岗,并保持通讯畅通。
4、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与保安共同负责安保工作,保安按时按点巡逻;本单位人员进入校园要履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未经值班领导同意不得进入。
5、值班人员对值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或校长直接报告,听从指令,妥善处理。
6、值班人员要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查岗,完成临时性任务。
7、值班人员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并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8、值班人员要有清醒的责任意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考核是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的决定性环节。
2、学校(幼儿园)建立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岗位组成考核小组。
3、建立健全安全考核的经常机制,依据《考评方案》一学期组织一次考核,一学年进行一次兑现——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体系,是教职员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的主要依据,发生责任事故者一票否。
4、安全考评依据《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考核评估细则》进行。
5、考评奖励: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班级班子成员和科室,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意识强,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6)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一票否决”: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
(2)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被盗、火灾等,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3)学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食物中毒事故的。
7、对于违反安全法规和上级部门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实验室、档案室、会议室;报告厅、体育馆;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食堂、超市(小卖部);消防设备、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取暖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高层建筑容易坠落物等安全敏感部位。
3、排查整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定期重点检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和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可靠性;排查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及卫生情况;检查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的防治情况。
4、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检测和维护;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6、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的管理、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上下楼等人员集中时段的管控,确保学生宿舍楼有人值班,出口畅通;严防在集体活动和上、放学等人员高峰时发生交通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师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夜间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管制刀具收缴是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7、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隐患。对排水、滑坡、防雷、防风、防沙、防震、防冰雪等基础设施定人、定期排查,确保功能完好。
8、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排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查处非法车辆和无证摊点,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学校安全预案演练制度
1、为了让“预案”确实发挥“保护生命,减少损失”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法人代表是落实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
3、对《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基本预案目录》中的12个“预案”每学年至少要逐一演示演练一次:
(1)《学校、幼儿园预防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学校、幼儿园预防失火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学校、幼儿园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4)《学校、幼儿园预防流行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5)《学校、幼儿园预防突发伤病应急处置预案》
(6)《学校、幼儿园预防盗抢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7)《学校、幼儿园预防突发滋事行为应急处置预案》
(8)《学校、幼儿园预防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9)《学校、幼儿园预防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0)《学校、幼儿园预防暴雨、洪水、冰雪灾害处置预案》
(11)《学校、幼儿园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应急预案》
(12)《学校、幼儿园预防踩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演练要以“检验方案的有效性”为目的,形式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5、每次演练之后,都要进行分析总结,找出缺陷,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完善预案。
6、每次的分析材料都要归入台账,以备检查。
学校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1、要将“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在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之中,象按管理教育教学资料管理要求一样管理安全资料。
2、学校安全资料分基层资料和单位资料两大部分。 3、基层资料主要包括敏感岗位记录、班组台账等常规流水资料,一学年一装订,就近留存在岗位和班组,作为工作的记录和检查的依据,一般以三年为期。
4、单位资料主要包括对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总结,体现工作落实的检查、考核、奖惩等资料,一学年一移交,保存在档案室,年限依据档案资料管理。
5、移交档案室的资料应保持卷内文件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DA型除外)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计,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9、资料管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10、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
11、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
12、调阅安全档案按照“档案查阅制度”执行。
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班级晨检,缺勤情况要落实清楚,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课堂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班长记考勤,出现问题下课后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3、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的,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要及时汇报,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要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并将结果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及时以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6、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由班主任或年级主任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7、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等,应及时处理并尽快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8、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不得隐瞒。并以书面文字材料将通报的内容、时间、监护人反馈的意见等上交存档。
学校安全巡查员工作制度
1、设置安全巡查员岗位的目的在于校(园领导能够及时掌握校园内敏感、要害部位的运行状况,将“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到实处。
2、巡查员直接对校园主管安全副校长负责。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置专职巡查员,反之,要设置兼职巡查员,并给予一定的待遇。
4、巡查员工作密度视校园规模而定,或者每日巡查一次,或者两天巡查一次。
5、学校(幼儿园)要尽心绘制校园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图,巡查员要依图巡查,不能漏点,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6、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如实汇报;主管领导要现场踏勘,安排整改。
7、巡查员要对整改结果跟踪巡查,直接对主管领导负责。
学校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1、安全台账是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基础资料,必须高度重视。
2、校长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导安全台帐建设是应有的责任。
3、每一位教职员工是安全台账建设效果的直接受益者,应该积极支持这一工作。
4、敏感、要害部位教职员工是安全台账的直接建设者,要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建设好岗位安全台账,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5、各班主任负责指导生活委员建设班级安全台账,随时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6、安全排查一日一查,一天一记;有事记事情,无事记平安。
7、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要尽快协调解决。
8、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学校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度,即由安全领导小组把安全隐患登记在案,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才予以注销。
9、对于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没有查实出来,或者已经登记在案的安全隐患,因为整治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xx小学 20xx年8月28日
1、教室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做到按时开门,放学后及时关窗锁门。如需到公共教室或操场上课,要关才教室门窗、锁好门。
2、教室内课桌椅要编号登记,实行专管专用,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3、维护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的各类公共设施,不在课桌上乱贴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4、保持教室安静,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随便搬运课桌、椅,课间不进行打牌、下棋、打球等活动,不乱起哄。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手机、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贵重物品。
6、要严格按多媒体操作规程操作多媒体设备并做好设备使用交接手续,禁止学生使用多媒体设备。
一、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二、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其它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二十五条的第六项规定内容进行。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必须每月上报保卫处(科),其它部门也应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六、保卫处(科)应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档案,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七、保卫处(科)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保卫处(科)的防火检查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防火检查工作,对阻碍检查者,依法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总则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委;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委,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乡镇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委。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
4、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7、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办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8、按时开锁大门。
9、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人员出入学校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外来人员进出入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登记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和年级主任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教育局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人名单。
2、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
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等活动时,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和抗洪抢险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也应阻止。
3、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4、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超速运行。
5、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电影等大型活动由学校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为保障全体师生冬季正常安全取暖,经学校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校冬季采用电暖扇取暖,所有人员必须保证电暖扇的完好使用,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增减、挪移、改动取暖设备。
2、各班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班教室的.取暖工作全面负责。教室电暖扇由本班班主任负责管理、开关,任何人不得让学生管理、开关电暖扇,否则责任自负。
3、电暖扇使用前,负责人要检查电源线、开关与插头、插座是否完好,发现异常禁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4、按照学校的规定开关电暖扇,每天早上8点前开,教室无人时关闭电暖扇电源,或者教室暖和时关闭,注意节约用电。
5、电暖扇周围不能放置易燃物品,严禁在电暖扇上晾烤物品,严禁覆盖电暖扇,严禁将水喷溅到电暖扇上,防止异物漏进电暖扇,确保取暖效果。
6、电暖扇周围留有一定的空间,保证电暖扇工作时通风顺畅。
7、严禁学生抚摸电暖扇,严禁学生在电暖扇周围玩耍打闹,以免发生烫伤和其他事故。
8、电暖扇表面要经常清理,保证清洁。清洁时要关闭电源保障安全。
9、电暖扇如果发生故障,及时与学校联系,禁止自行拆卸。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建立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毒、等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3、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教育局和镇政府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4、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5、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应提前到校,加强课间午间巡视;班主任应组织值日生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节假日,由学校行政安排值班教师,经常巡视,认真负责做好保卫工作。
6、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注意食品卫生,严格食堂操作规程,严防食物中毒情况发生。
7、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8、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学生出校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把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切实保障全校广大师生及学校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断推进教育优质、和谐发展,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涴市镇初级中学安全教育管理一日常规》。
一、建立校园巡视检查制度
值周、值日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上、放学时段的校门口,课间休息时段的走廊、楼梯、室外体育设施,晚自习及晚自习结束后各楼梯处等)的巡视检查。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或危险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与教育。
二、建立门卫询查登记制度
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车辆,以及学生(包括住校生)在非放学时间出校门的,学校门卫必须要进行询查,并向学校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同时要作好登记工作。
三、建立班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或晚自习前必须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对未到学生要及时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查明原因。若遇异常情况必须报告学校。对排查出来的`有器质性疾病、心理异常、行为偏差等方面的特殊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天应给予关注。任课教师上课(活动)前必须要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班主任。体育、实验操作、劳技课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课前必须要教给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体育器材、刀剪、实验用具等物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上课时不得擅自离开课堂。
四、建立集体活动(进餐)上下楼梯排队制度
学生课间操、大型集会、进餐等必须要以班级为单位排队靠右上、下楼梯,并要安排教师随队维护秩序。
五、建立饮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规范》,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对食堂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和督查,不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队伍素质。要加强学生就餐秩序管理,倡导文明就餐,确保饮食安全无事故。
六、建立学生上放学定点值岗制度
学校要在校门口、接送车停泊处、校园周边危险路段等安排教师值勤,帮助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每辆接送车上要安排1至2名认真、正直的学生每天督查上放学接送车乘坐情况。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好《学生上放学接送车乘坐异常情况记录表》,并及时上交学校。学校发现问题后,要及时予以处置。
七、建立寝室巡查提醒制度
寝室管理员每天上、下午必须要在学生离开寝室后做好寝室开窗通风工作,每天要对学生床铺架子、门窗插销、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值班管理人员每天晚上学生就寝前要做好点名工作,提醒学生关好门窗,就寝后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同时记录好寝室巡查提醒工作日志。
希望各部门、各班要切实抓好学校安全教育管理一日常规的落实。要建立学校安全教育管理一日常规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记载、奖惩机制,将其纳入教职工年度绩效综合考评和学生一日行为规范考核之中。
学校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交通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服务。
2、具有交通安全的一般法律法规知识。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5、做好学生周末班车乘车管理,督促学生班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
6、不断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饮食卫生管理的一般知识。
2、协助学校领导建立健全切合本校实际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把好从事食品工作人员进校关,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制度。确保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知识培训证的持证率达100%。
5、督促学校后勤加强学生营养餐管理。
6、监督学校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指导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
7、主动取得卫生部门的配合,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防治工作。
三、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饮用水管理工作,具有饮用水管理的基本常识,熟悉学校饮用水源及其全程管理方式。
2、定期送检饮用水,对不符合标准的指标,提出整改方案。
3、经常性地对饮用水源进行检查,发现水源受污染或水质恶化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4、不定期地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饮用水的净化管理。
5、督促学校后勤人员为师生提供充足的开水。
四、住校生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住校生管理工作,富有爱心和童心,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住校生管理工作服务。
2、善于住校生管理工作研究,具有住校生管理工作的一般知识和能力。
3、协助学校领导制订切合学校实际的住校生寝室、课间、就餐等管理制度。
4、定期地组织召开住校生管理人员会议,及时反馈学生生活信息。
5、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关注学生的衣着、餐饮和课余活动
6、协助值周(日)教师维护好学生课间生活秩序,做好学生就餐、就寝等管理工作。
五、安全保卫管理员职责
1、热心安全保卫工作,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安全保卫工作服务。
2、具有安全保卫工作一般法律法规知识。
3、明确校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校外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4、定期排查、分析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对有可能引发学校纠纷的人和事要有记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5、学校有值班室的要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轮流值班的要做好班际间的衔接;无值班室的,值周(日)教师承担门卫任务,节假日、双休日有人值班。
6、对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对嫌疑人员要跟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消防管理的一般知识,了解学校消防管理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消防法规,学习、掌握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3、经常性开展校内防火安全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的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在节假日和火灾多发季节,要加强巡逻严防火灾发生。
4、根据实际需要,向校长作出需购置、配备消防器材的建议,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5、根据本校特点,利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学生传授、普及消防知识。
6、制订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7、一旦火灾发生,应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积极组织灭火,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七、校舍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校舍管理的一般知识和能力,了解校舍管理的基本内容。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建设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4、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
5、严格校舍管理程序,对校舍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及时向校长汇报并报校舍办进行检测、排除。
6、有基建项目时,要及时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向施工单位提出隔离方案并督促实施,确保师生及工地安全。
7、汛期(台风)到来之前,要对本校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校园安全卫生管理员职责
1、依照学校正常作息时间表,每天提前20分钟上班,推后20分钟下班,中午在校进餐,坚持履行职责。
2、负责校内三处校门的管理,平时上锁,为来访及进出人员开门,建立来访人员登记,西校门要随叫随开,随开随锁。
3、平时工作除保洁外,一般坚守在一楼小办公室或厅里,不得随意离开校园,若离开,不论时间长短,须向总务主任报告并请人顶班。
4、负责校内的清洁卫生保洁工作,任何时间都要做到校园内(含楼梯、走廊)不见纸屑、垃圾袋、果皮、烟头及大面积渣滓等有碍观瞻的东西。要组织发动好各责任班级共同管理、保洁。
5、负责维持校园内正常的治安秩序,未经允许的机动车辆、拾荒人员、推销人员、酗酒、泼皮人员及家禽宠物均不得进入校园,对学生之间的斗殴,可疑人员的闯入要及时制止、报告。
6、中午家长送餐时间要负责维持西校门处及教学楼的秩序,防止学生出校门、家长伤害学生、外来人员盗窃学校财物等情况发生。
7、放学时要敞开校门,并催促学生离校回家,不允许走读学生在校逗留。负责搭车学生的催促放学工作,对各班的搭车学生要建立台帐,在规定时间里到各班提醒搭车学生放学赶车。
8、负责学生上学时如今并指导学生干部的校门晨检迎接工作,负责放学时在校门适当位置放置并收取放学交通提示牌。
9、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0、负责学校报刊杂志的分发征订工作。
为确保学生课间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将学生课间活动伤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课间活动安全教育
各班级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课间活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课间活动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1、重点宣传以下两处安全要求:
(1)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跑步上下,应放慢步伐,踩稳踩实。
(2)在走廊上不嬉向闹,不搞恶作剧,不做危险游戏,不弯腰系鞋带。
2、各班主任还要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翻越楼梯扶栏,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台阶。
二、明确课间活动安全值班要求。
1、设立"教师课间安全岗",由值日教师负责,在学生课间和其他室外活动期间进行巡查,发现学生有追逐打闹或其他危险行为的,及时予以告诫、制止;当有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每年级每课间安排一名教师在楼道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在上下楼高峰期,到楼梯口监督、组织学生有序、快速上下楼,制止学生拥挤、打闹、推搡等不安全行为。有问题及时馈给班主任或行政值周。值班教师要保证按时到岗,临时有事要找人代替,不得有空岗现象。
2、设立"学生文明监督岗",由各年级团学联负责,每课间两人,佩戴袖标,分区域在学生课间活动期间巡逻。给同学温馨提示"慢慢走,不要跑上下楼梯靠右行"等,尽量避免课间追逐打闹现象。有问题找值班教师汇报。
3、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上报德育室,如果有必要则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4、安管办安全检查小分队不定时检查,发现违纪情况,除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班级量化评比条件,进行扣分处理。
三、全体值周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值班考勤情况由行政值周认真做好记录汇总。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一、学校安全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每年年初,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
五、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
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常规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每周定时召开行政例会、班主任例会,对各部门及班级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办法及措施;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三次安全大排查,同时实行每月定时检查制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一发现问题,立即上报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报告会,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广播、张贴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加强师生的应变能力。
二、安全教育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1、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2、总务处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3、教务处职责
(1)组织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教师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督促所属部门科室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与使用;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4、德育处职责
(1)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现象;
(3)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督促班主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5、教职工职责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出走等后果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规制度
1、校内安全
(1)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立即进教室学习;
(2)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不拿公物玩耍;
(3)遵守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4)课间文明活动,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5)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有事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6)同学之间不打架、不骂人,有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7)学校食堂杜绝不洁食品出售,保持师生食用品清洁、卫生;
(8)宿舍内严禁学生私装电器,严禁用明火照明。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外出游泳需由家长同行;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严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
(4)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之事,离家外出需告知家长。
3、交通安全
(1)上、下学行路时靠右行走,不抄近路,不奔跑,不争挤,按时到校,及时回家;
(2)骑自行车上路时,不骑英雄车,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使;
(3)自觉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等交通规则。
4、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提前报告制度,提倡徒步运足,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车辆;
(2)活动前学校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
(1)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1、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了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排除萌牙状态,必须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完善各种安全制度是做安全工作的前提,现将我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制定如下:
一、加强监督、层层把关
每学年由校长对各教师、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校舍安全工作方面,校长对安全副组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学生安全工作方面对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对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作好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
二、定期检查,及时总结
安全责任书签订后,副组长每学月对校舍安全普查一次,校长每学月检查一次检查安全隐患记录,列检查记录一次扣操行分5分,校长未监查扣校长操行分10分,班主任每周每天都要强调安全工作,并作好记载,校长每学月检查班主任工作安全记录一次,发现未作好安全工作的班主任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改正。如校长未检查,扣操行分10分,班主任安全工作未做或记载不好的扣操行分2—10分,每学月总结一次安全工作及时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安全工作督查制度,有不足之处,在工作中及时补充完善。总之,在安全工作上,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我校建设成为无安全事故发生的一流学校。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一、安全工作例会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做到“时时、处处、人人”讲安全、抓安全。
2、加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如实汇报相关情况,不瞒报、不夸大。
3、利用墙报、校内广播、周朝会等积极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卫生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建立安全例检制度,督促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例检,及时掌握情况,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
二、安全例会制度:
1、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制度。
2、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3、坚持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例检制度。
4、坚持安全工作发现与处理结合制度。
5、坚持安全工作第一知情人责任追究制度。
6、坚持安全工作记录制度。
今年,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切实加强对各中小学(园)常规工作的管理,德江县教育局三措并举对中小学(园)常规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制度。
一是及时查收处理相关文件。该县教育局要求各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中小学(园)及时加入相应“工作群”,并及时关注和查收相关文件(通知),抓好落实。对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要及时规范建档。
二是完善工作台账管理制度。教育局(各股室)对凡需基层完成的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实际完成时间、报送人等(见附件)。每项工作结束,将在“工作群”里通报各单位完成情况,实行“一事一通报制”;季度末,各股室交督导办汇总实行“季通报”。同时,为防止无关信息影响相关资料的接收和查阅,凡与安排工作无关的言论、信息、视频等杜绝在“群里”发送和传播,如有这一现象的一并通报,造成负面影响的视其情节另行处理。
三是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效能考核。要求各乡(镇、街道)教办、中小学(园)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质量保证、报送按时。工作台账(“一事一通报”)记录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车定义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为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
(二)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光膜;
(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四)自有校车外观必须符合本市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
(五)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六条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应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具体程序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及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3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经历证明;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3、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4、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校车使用许可程序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配备校车应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请校车使用的,应当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教育部门签发的校车使用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证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身份证、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8、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三)区县教育部门自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本区县同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送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依法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其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进行查验,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五)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决定批准的,出具校车使用许可证明,由区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当校车使用许可的申领条件发生改变,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第八条校车通行安全
(一)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在规定站点停靠;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不得违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校车必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不得违有关限速要求。
(五)校车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管理职责
(一)区县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保障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对于我市部分涉农区县因冲并镇,对义务教育学校设点布局进行调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造成学生上下学困难的,应当安排住宿。学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校车。
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县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二)区县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依照本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合抽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的范畴,依职能处理校车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学校责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审核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工作,建立校车及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及时抄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校车年检、运行及校车驾驶人审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将校车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
校车标牌发放的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运行管理。
(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对其道路运输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七)财政部门要指导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
(八)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提供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证明;与校车使用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措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约定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当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九)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
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十)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安全技术的检查。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途中离开座位、嬉向闹、吃东西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第十条乘坐人申请和权利
学生乘坐校车,应当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义务和监督权利。
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校车违本规定的,有权制止,有权拒乘,并向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违规责任
(一)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本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二)学校违本细则规定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违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退出机制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因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15天内,到所在区县政府办理校车标牌注销手续。同时,将校车标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门。自有校车的颜色必须在30天内消除。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有效期为五年。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巡查护校,重点时间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校园安全。
2、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脱离岗位,每日上晚自习时到治安室到,值班时间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一呼即到,不拖拉,不推诿。
3、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安全巡查情况记录,以明确各自的责任。
4、值班人员禁止酗酒后上岗或在工作中酗酒,值班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迅速准确地处理突发事件。
5、值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对校园重点场所勤巡勤查。
二、工作任务
1、对校园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危险游戏活动、防打架斗殴工作,确保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保管室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报告,消除隐患。
2、学生宿舍关灯后,要巡查学生宿舍,检查学生就寝人数和就寝安全,发现学生违背就寝管理制度和不安全行为,要和宿舍管理人员一起制止。
3、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巡查,对校园实施有效的监控,加强学生上课、自习纪律管理,发生治安事件要及时制止和报告,并积极主动处理。
4、在校园内发现可疑人员要积极主动盘问,核实身份。
5、护校人员应熟记各类报警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6、要根据违纪违法分子的特点,确定巡查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
7、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
8、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的“一日四查”工作要求,并且要有详细的记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把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切实保障师生及学校的人身、财产安全,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常规。
一、一日常规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巡视检查制度。值周、值日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上、放学时段的校门口,课间休息时段的走廊、楼梯、室外体育设施,晚自修及晚自修结束时段的各楼梯处等)的巡视检查。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或危险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与教育。
2、门卫询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以及学生在非放学时间出校门,学校门卫必须进行询查,并向学校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同时要作好登记工作。
3、班级安全管理责任制。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必须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对未到班的学生要及时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查明原因。若遇异常情况必须报告学校。对有器质性疾病、心理异常、行为偏差等的特殊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天应给予关注。任课教师上课(活动)前必须清点学生、幼儿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通报班主任。上课时教师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学生上课期间离开学校,必须持有写明离开原因并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名批准的出入证,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夏季中午各校要建立学生午休制度,值日教师要加强管理;对早到的通学生,要安排在教室里午休,不准学生在校园、教室大声喧哗、乱跑。
4、教学安全管理责任制。体育、实验操作、劳技课等科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按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涉及到体育器材、刀剪、实验用具等物品,任课教师课前必须教给学生正确的使用方法,并在教学过程中给予全程关注。
5、集体活动上下楼梯排队制度。学生课间操、大型集会、等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排队靠右上、下楼梯,并安排教师随队维护秩序。
6、饮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对送餐公司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其素质。要加强学生就餐秩序管理,倡导文明就餐,确保饮食无安全事故。
7、学生上、放学定点值岗制度。学校要在校门口、接送车辆停泊处、校园周边危险路段等安排教师值勤,帮助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作好学生上、放学乘坐车辆的调查工作,对家长自行承包送子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8、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学校安全专干要坚持每天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或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安全专干要在2小时之内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
10、安全例会制度。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当月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相关措施。
二、一日常规安全工作要点
1、学校保安要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负责门卫工作的保安要对入校人员进行检查,以防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幼儿园。
2、上学时段,学校必须安排两名保安或门卫、一名值日教师、一名带班领导在校门口,看护、管理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发现学生遇到危险或有过激行为要及时制止。
3、学生入校后,应自觉到本班级学习,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负责门卫工作的保安要及时锁好校园大门,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
4、学生进入教室上课后,任课教师要先清点人数,发现有缺席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与家长沟通。
5、上课期间,任课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幼儿状态,及时制止和处理课堂中出现的纠纷、冲突,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6、下课期间,学校、幼儿园要在各楼层各楼梯口安排值日教师值守,负责学生安全、有序上下楼,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7、课间值日教师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要阻止学生到有安全隐患地方活动;二要劝阻学生不要进行过于激烈以及有危险性、伤害性的活动;三要化解学生之间发生的纠纷;四要看护学生安全、有序返回教室。
8、学生在校园期间,学校要安排一名保安、一名值日教师、一名带班领导在学校内进行巡查,严防外来无关人员入校园,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
9、放学时,学校要安排各班学生排队依次出校,同时必须安排两名保安、一名值日教师、一名带班领导,在校门前看护、管理学生走出校园,必须在学生全部出校后方可离岗。
10、学生出校后,保安、门卫要及时锁好校园大门,加强学校内部巡查,确保学校安全。
11、带班领导、值日教师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并做好夜间巡查,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同时做好值日记录。
12、学校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组织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幼儿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三、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忙。
四、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五、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七、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天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我面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学生与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
5、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7、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种安全漏洞,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无任何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具体安全责任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具体管理,安全实行分块管理,划分为教学活动区、师生生活区、后勤服务区三大块由分管人员进行管理。为了强化对各级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可随时对下属的各部门或班级的安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指导和整改意见。
二、建立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制度:校长对全校的安全做到一月一检查,每次检查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全体教师会通报。分管副校长对所管部门、班、宿舍的安全做到日检查记载,周汇总通报,月全面总结。
三、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商南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常规要求》和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等,校委会成员,尤其是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下属的部门、班级,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制度情况,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指导。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及时发现安全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中的各种漏洞,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运动会、考试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严格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对于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安全工作中的各种渎职失职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处理。
一、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逻制度
1、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三)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四、法制教育相关制度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2、对于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五、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1)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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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2、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六、集体外出交通制度
(1)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七、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校内商店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2、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第一条为完善上海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工作制度,确保有关工作有序开展,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制度是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督查”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会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创新实践。本办法所称的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工作,具体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本市高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课题研究、调研、宣传、专题培训以及对本市高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的明查和暗访工作。
第三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采取个人自荐、所在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推荐方式产生。市教委对有关人选进行遴选和聘用,聘用期一般为1年,由市教委统一制作聘书,统一发证,聘用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
第四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关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经验;
(三)熟悉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认真负责。
第五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的主要职责:
(一)受市教委委托,开展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暗访工作;
(二)参与高校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咨询和专项培训;
(三)参与开展高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调查和有关课题研究;
(四)承担市教委委托的其他相关任务。
第六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方式:
第一条明查。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教委工作计划,在市教委组织下,以学校自查为基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采用明查形式,应进行检查告知,现场出示聘书等检查凭证,检查内容要有记录。
第二条暗访。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教委工作计划和信访投诉情况,对高校食品安全工作采取飞行检查和暗查。采用暗访形式,检查组在检查时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存在问题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或拍摄,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复印。
第三条督办。接受市教委委托,对高校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情况通报及有关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和复查。
第四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受市教委委托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应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明察暗访结束后,检查组应于7个工作日内撰写检查报告,并上报市教委。
第五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实行例会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工作例会,分析梳理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工作建议报市教委。
第六条市教委委托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对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工作进行管理。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