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管理制度(精选30篇)
一、食用的洗涤消毒所有的食具、茶具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热力消毒(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清水冲→热力消毒)
①煮沸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②蒸汽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蒸汽柜内,温度保持100℃,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③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温度保持100℃,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药物消毒(对不宜蒸、煮消毒的饮具、茶杯、酒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药物消毒。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药物消毒→清水冲)
①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②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二、食具的保管经消毒的食(饮)具应有专门的存放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食具重复污染,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医院紫外线消毒管理制度
一、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分枝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等,适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二、紫外线灯室内安装的数量为平均每m3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应当适当延长照射时间;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物体表面应清洁、充分暴露,表面粗糙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并且要两面照射;对水的消毒水层厚度均应小于2cm。
四、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清洁,每1―2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并记录,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五、紫外线消毒必须做好日常监测,包括消毒场所(或物品)的名称、灯管照射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六、要做好紫外线灯管的强度监测,对新管在使用前要进行强度监测,强度不得小于100μw/m2;在使用中的灯管应每半年(4月份、10月份)监测一次,灯管强度不得小于70μw/m2,并均要做好记录。一旦低于要求的强度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七、紫外线消毒,每月应进行一次生物监测,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八、紫外线光源不得直接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一、烧煮前检查食品质量,不得烧腐败变质食品。
二、烹调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防止里生外熟,尤其应注意引起食物中毒。
三、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
四、烧煮出来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菜分层或分台放置,生熟食品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五、食堂严加工凉菜、凉面、四季豆等蔬菜的干煸,需
经高温煮熟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饭菜咳嗽、打喷嚏,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垢,调料内无异物。
八、不得用炒菜勺子尝味。
九、抹布、锅盖、防蝇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88)卫医字第6号《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
二、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划分清楚,区域间有实际屏障,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
三、各种物品车有“污”“洁”标记,专车专用,分区存放。发放无菌物品的车用后用1:200施康i号消毒液擦拭后,方能进入无菌区,收污染物品的车,每次用后用1:200施康i号消毒液擦拭。
四、无菌物品储存柜,每日用含250-500mp/l施康i号消毒液擦拭一次。
五、各种包布(治疗包、器械包等包布)一用一洗一更换,保证无缺损。
六、严格检验灭菌后成品的。包装和外观质量,灭菌合格物品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人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发放。
七、无菌物品一律存放于无菌室,注明名称、灭菌日期、有效期(霉季5天,其它10天)
八、用储槽或特制灭菌盘存放塑料和空针进行灭菌,放入压力蒸汽灭菌锅,先打开筛孔的药板。
九、每日一次做灭菌设备检查,每晨一次做b--d试验,将b--d试纸归档备查。
十、每批物品灭菌处理完成后,按流水号登记入册,记录灭菌物品包的种类数量灭菌温度作用时间和灭菌日期与操作者等,并将温度时间记录纸归档备查。
十一、有明确的质量管理和监测措施,每月一次,对空气,无菌物品、物表、消毒液,手等进行细菌检测,资料归档备查,每周一次对消毒液浓度进行测试。
十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严格质量检查,不得有包装破损、失效、霉变,不洁净的产品发放到使用科室,执行一对一发放回收制度。
十三、输液器注射器由使用科室毁形,供应室统一回收处理。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鲜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表》或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发现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层顶无蜘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员工打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师生在用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师生文明就餐,用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餐厅,值班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
1、 室内外环境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清扫(比例1:100的84消毒液),保持整齐清洁。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冬季每半日通风一次,每次10-15分钟。夏季要安装防蚊、蝇、鼠、蟑螂等病媒昆虫动物的设施。垃圾要有专门容器集中存放。
2、 儿童使用的餐具要餐餐消毒:餐具、水杯每天消毒柜消毒,毛巾每天用1:200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图书、玩教具每周一消毒。
3、 厕所要儿童专用,并定期用酸类刷洗消毒,保持无异味。
4、 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及其它辅助教室每日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时间不低于40分钟)、来苏儿等进行空气消毒。
5、 用自动饮水机的园所,后勤负责每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和消毒并详实记载消毒记录。
6、 幼儿园班车由专任教师每日管理和消毒。
7、 校医室有详实的消毒液发放使用记录。
1、员工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4、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5、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6、员工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名原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
7、员工要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8、员工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保持公用物品的.消毒,坚持湿式清扫,避免灰尘。
9、工作时间绝对不能吃东西,抓头,掏耳掏鼻。不做有碍感官的动作。
10、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做好各功能车间和车间外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二、各功能车间必须明确一名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部门环境保洁管理工作,并对本部门环境保洁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形成企业、部门、班组(岗位)三级保洁网络。
三、生产期间要及时清理地面污物和积水,保持明沟地漏畅通。同时要保持室内墙壁清洁、门窗玻璃齐全、物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四、厕所为水冲式,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无积便、无异味。
五、生产车间外30米内无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等污染源,及时消灭四害,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应该对企业内部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组织检查和考核。
1、职责
1.1、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消毒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废液的收集和处理。
1.2、生物安全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消毒工作、废弃物处理的监督检查。
2、具体要求
2.1实验室清洁消毒
2.1.1消毒液配制
2.1.1.1配制2g/l有效氯消毒液:参照消毒剂说明书配制终浓度为2g/l有效氯消毒液。
2.1.1.2各实验区的清洁消毒工具均专用,不可混用。所配制的消毒液只限在当天内使用,隔夜如使用时应根据本sop重新配制。
2.1.2紫外消毒
2.1.2.1紫外消毒须根据需要设定时间,通常为30分钟,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时间。
2.1.2.2消毒结束后,关闭电源开关。
2.1.3实验室消毒清洁程序
2.1.3.1每次实验前一天和实验结束后对各区进行全面消毒。包括实验台面、地板。
2.1.3.2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标本或试剂外溅,应立即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湿布覆盖污染处30分钟,再进行擦拭,随后用清水擦洗,并作记录。
2.1.3.3实验结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对台面进行清洁,紫外灯照射30分钟。
2.1.3.4实验结束后,开启室内紫外灯对实验室进行紫外照射消毒至少30分钟。
2.1.3.5实验结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对各区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擦拭清洁。
2.1.3.6每次对使用过的移液器、镊子用75%酒精棉球进行擦拭。
2.1.3.7每周将待清洁工作服高压灭菌后洗涤消毒,不同实验区的工作服隔天洗涤
3.1.4生物安全柜消毒消毒、清洁方法
a、一项工作完成后,所有的`容器和设备应用75%乙醇进行表面消毒后取出。
b、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75%乙醇对生物安全柜内的工作台、两侧、后壁、观察窗玻璃内侧壁进行擦试。
c、开启生物安全柜紫外灯30-60分钟,用于工作台面和内部环境的消毒。
d、开启紫外灯时请勿在柜内操作。
e、生物安全柜内发生少量喷溅时的消毒措施
应立即用吸水纸巾清除,放入生物危害灭菌袋,应尽快对喷溅物沾染到的物品和生物安全柜内表面用浸透消毒液的毛巾浸湿,消毒工作面后,更换手套,再将清洁的吸湿巾放入柜内,无论脱手套还是换手套都要洗手。
f、生物安全柜内发生大量的溢出时消毒措施
需要更广泛的消毒,柜中所有的物品都应进行表面消毒后移除柜外,要向工作台面上倾倒消毒液使其流入格栅到达排水托盘,然后再用清水擦试。
3.2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法和步骤:
3.2.1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等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后的废物品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2.2使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如试管、吸头、离心管等),放入2g/l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2小时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3.2.3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制品,加入2g/l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泡2~6小时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后高压蒸汽灭菌。
3.2.4污染的标本容器等投入盛有2g/l有效氯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3.2.5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特别是传染性检验标本(如肝炎或结核等)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可反复使用的容器用后集中消毒。
3.2.6废弃标本如血、痰,用10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搅匀后作用2~4小时后,集中处理并记录。
3.2.7实验室所有垃圾,包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置于专门污染袋内,集中处理并在废弃物处理记录表上记录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 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 ~ 60℃为宜; 笫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
第三步是消毒,笫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
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批准方能生产、使用。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广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曰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拒的温度等;
最后检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呈现本色。
(3)余氯试纸检查法。这是一种快速直观的检方法,适用于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灵敏度很高,残留余氯在50帅时也能检出。具体操作法是取余氯试纸一小块,投入备用碗盘内接触残留液,数秒后进行观察,若试纸变为淡紫色或深蓝色,表明该餐具已消毒,其颜色的深浅与消毒剂浓度的低相关,一般要求试纸呈深蓝色,其余氯浓度约为300PPm,若试纸仍为白色,证明该餐具未经消毒液消毒。
(4)细菌学检查法。一般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4、X线诊断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有着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电子版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5、定期组织集体阅片,经常研究X线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排休假。
7、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房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根据上级卫生部门与环保部门要求,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兴尧副组长:赵庚旭
成员:赵付华王廷和
2、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放射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针对防范措施失效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提出整改意见;对已发生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并向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通报;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负责恢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二)应急处置程序
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蔓延而扩大危害范围,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具体程序如下:
1、迅速报告
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等报告给放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立即将情况向主要情况报告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2、现场控制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3、启动应急系统
放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现场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4、现场处置
等待相关部门到达现场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危害、损失降到最小。若是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导致大剂量X线误照,应立即进行现场救助,采取措施,以使人员损伤、环境污染降到最小,组织人力将受照人员送往医院,并同时请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检测。
5、查找事故原因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以及环保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时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6、警报解除
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或修改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环境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三)放射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含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制的照射。
(四)附则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单位的放射事故的发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三、放射事故报告制度
(一)对放射事故处理实行部门负责制,分级管理和报告制度。
(二)发生或者发现放射性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尽快向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再向环保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医院在24小时内将《放射性事故报告卡》报出。
(三)事故的应急处理:
1、发生人体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迅速安排受照射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治疗;
2、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时,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严防对水源的污染;
3、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前,不得解除封锁。
4、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应当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侦破。
四、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机房的设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计出机房面积,控制室防护及墙壁、门窗防护方案,经防疫站审批后,方能施工安装,安装后,经防疫站测试合格颁发许可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二)放射科对X线机和防护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检修情况及时登记归档。
(三)机房内对用线束投射方向的墙壁按原射线屏蔽要求设计,其余方向可按放射和散射线屏蔽要求设计。
(四)机房的窗户必须合理设置,必须在机房门外设工作指示灯,并安装连锁装置,只有在门关闭后才能实现照射。
(五)对从事医用X线机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不适应证,不得参加放疗工作。
(六)放疗工作者所接受职业照射的最大容许剂量当量,按国家有关放射防护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
(七)凡发现放疗工作者出现不适应征者,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八)接触医用X线的放射性工作人员,应有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九)X线机安装后,使用过程应定期监测,至少每周一次。
(十)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在照相室内,照相室门要关闭。严格按诊断要求的摄影部位调整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范围内。并对受检者的非摄影部位(尤其是晶状体、甲状腺、性腺等)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五、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防护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要经常检查防护物的防护效能,各种放射源只准在国家规定允许剂量的条件下使用,避免工作人员接受超量照射。
3、放射专业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暴露于原发射线束中,在不影响诊断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照射时间,设备允许时尽可能采取遥控和远距离操作。
4、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白细胞4×109/L以下或血小板7×109/L以下者,暂时脱离接触放射线,并给予治疗。恢复正常后再上岗工作,不能恢复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5、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对个人剂量监测有异常的,需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个人剂量监测的'准确性。
6、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和人剂量档案的保管时限:对放射工作人员年满75岁之前,为他们保存档案;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30年。
7、长期从事放射线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保健待遇。
六、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以后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2、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至少检测一次,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4、医院负责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5、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院统一保管,终身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七、放射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的知识学习和培训。
2、设立医院放射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医院组织落实放射防护人员及措施。
3、督促相关科制定并落实放射性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4、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及时整改。
5、对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6、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适时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7、放射诊疗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并作好对患者和受检者的放射防护工作。
8、按规定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由医院建立健康档案。
八、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1、成立质量保证、控制组织,明确领导和组员的职责分工。
2、定期组织人员参加防护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安排人员进修、短期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每周对影像质量分析,根据标准评价各类图像质量,对丙级片及废片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严格控制废片率。
4、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各类设备保养、维护,每年对各类X线设备的稳定性、状态检测,对不符合要求,进行校正。认真执行机房的各项制度。
5、制定X线检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并做好相关操作的记录签名,明确职责,保证检查、诊断质量。
6、做好以上各类的记录,发现问题,逐级上报。
7、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影像质量保证,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九、X射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医院聘请专业人员安装本设备,机房具备通风设备,周围墙壁增加硫酸钡或铅粉,门窗安装必须用含铅材料。
2、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经省卫生厅行政部门制定的机构进行验收监测,结果符合运行指标及防护标准,在领取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3、操作人员须经相应培训,持证上岗。
4、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规格、特点和各部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熟悉设备的使用限度及其使用规格表。
5、严格遵守操作规则,正确熟练地操作,以保证设备使用安全。
6、在使用前,必须先调整电源电压,使电源电压表指针达到规定的指示范围。外界电压不可超过额定电压的±10%,频率波支、动范围不可超过±1Hz。
7、在曝光过程中,不可以临时调节各种技术按钮,以免损坏机器。
8、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控制台各仪表指示数值,注意倾听电器部件工作时的声音,若有异常,及时关机。
9、在使用过程中,严防机件强烈震动,移动部件时,注意空间是否有障碍物;移动式X线机移动前应将X线管及各种旋钮固定。
10、X线机如停机时间较长,需将球管预热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受检者防护告知
(一)、电离辐射(X射线)对人体有害,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照射,有利于疾病诊断,接受过量照射有损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射线检查的要求;
(二)、受检者应按照医生嘱咐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诊,不要随意走动,更不可在X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
(三)、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您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或育龄妇女,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X射线不能作为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特殊情况下需要接受X射线检查的必须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十一、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制度
1、增强辐射安全和防护意识,提高警惕,严格遵守有关“辐射安全和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2、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的普及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人员,人人都要学会辐射安全和防护。每年相关从业人员要进行一次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严格辐射物品的管理。
4、经常检查不安全的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5、辐射安全和防护有专人承担。6、辐射仪器有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
十二、放射防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放射科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达到职业健康标准的才允许上岗工作。
二、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循《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从事放射操作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
四、所有检测结果应存档管理。
五、放射防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工作人员健康资料。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加强发热病人留观管理,预防医院新冠肺炎及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把我院新冠肺炎疫情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隔离留观对象工作要求
1、医院导诊台对将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确定其体温37.3℃或可疑病例及早期症状者,即护送其到留观室,采取隔离措施。
2、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人员、防控办(院感办)、院领导。
3、按流程立即向社区报告或打120。
4、做好病人的相关信息采集及记录。
二、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留观室的工作人员采取一级防护,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外科手套。戴医用外科口罩。
2、严格执行手消毒,接触隔离患者后及时更换手套并进行手部卫生清洗消毒(6步洗手法或速干手消毒剂擦拭)
三、留观室消毒要求
1、对隔离留观室每天进行湿式清扫,对桌椅、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 500mg/L-1000mg/L)进行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空气采用紫外线消毒。
2、隔离留观者转诊后,要对留观室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地面、空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以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需要消毒的场所和物品管理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毒的卫生要求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二条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
第十三条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第十四条殡仪馆、火葬场内与遗体接触的物品及运送遗体的车辆应当及时消毒。
第十五条招用流动人员2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当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源地的消毒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血液制品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八条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九条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
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第二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项目分为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卫生用品类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类。
第二十三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每年复核一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卫生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四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或者另设分厂(车间),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厂址、卫生许可证号应当是实际生产地地址和其卫生许可证号。
第二十五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六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在投放市场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时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要求的,发给备案凭证。备案文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备字(发证年份)第号。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备案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七条进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在首次进入中国市场销售前应当向卫生部备案。备案时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必要时,卫生部可以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核。
卫生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要求的,发给备案凭证。备案文号格式为:卫消备进字(发证年份)第号。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卫生部颁发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第二十九条生产企业申请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审批程序是:
(一)生产企业应当按卫生部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其申报资料和样品进行初审;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申报资料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卫生部审批;
(三)卫生部自受理申报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对批准的产品,发给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批准文号格式为:卫消准字(年份)第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申请进口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直接向卫生部提出申请,并按照卫生部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必要时,卫生部可以对生产企业现场进行审核。
卫生部应当自受理申报之日起四个月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进口的,发给进口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批准文号格式为:卫消进准字(年份)第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产品代理商应当按照卫生部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要求提出换发卫生许可批件申请。获准换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延用原批准文号。
第三十二条经营者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
(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
第三十三条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
(一)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的;
(二)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章消毒服务机构
第三十五条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消毒服务。
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辖市简称)卫消服证字(发证年份)第号,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卫生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换发新证。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三十六条消毒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消毒与灭菌设备;
(二)其消毒与灭菌工艺流程和工作环境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三)具有能对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检测的人员和条件,建立自检制度;
(四)用环氧乙烷和电离辐射的方法进行消毒与灭菌的,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从事用环氧乙烷和电离辐射进行消毒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专业技术培训,以其他消毒方法进行消毒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设区的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十七条消毒服务机构不得购置和使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消毒产品。
第三十八条消毒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监督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对已获得卫生许可批件和备案凭证的消毒产品进行重新审查:
(一)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真实性受到质疑的;
(二)产品安全性、消毒效果受到质疑的;
(三)产品宣传内容、标签(含说明书)受到质疑的。
第四十一条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持有者应当在接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重新审查通知一个月内,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交材料。超过上述期限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重新审查,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注销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
第四十二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重新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 应当作出重新审查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
(一)擅自更改产品名称、配方、生产工艺的;
(二)产品安全性、消毒效果达不到要求的;
(三)夸大宣传的。
第四十三条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未经认定的,不得从事消毒产品检验工作。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和评价报告,应当客观、真实,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四十四条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者疏于管理难以保证检验质量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认定资格。被取消认定资格的检验机构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七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二)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消毒服务业务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感染性疾病:由微生物引起的疾病。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消毒服务机构:指为社会提供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及场所、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进行消毒与灭菌服务的单位。
医疗卫生机构:指医疗保健、疾病控制、采供血机构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31日卫生部发布的《消毒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学校各班级教室每日由值日生打扫卫生,办公室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值日对卫生进行清洁。办公室和教室每天要有充足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由保洁人员每天负责进行公共环境卫生清洁。
三、学校后勤处安排专人定期喷洒消毒液或石灰水进行喷雾消毒,防止病菌的滋生和传染。
四、消杀区域包括:楼梯楼道及周围、各办公室、厕所、沙井、化粪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室外公共区域及宿舍。食堂消杀由食堂安排专人负责。
五、消杀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六、定期做好灭“四害”工作,投放鼠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时挂上明显的标识。
七、校园内无乱堆放现象,杂物及时清除,生活垃圾须日产日清。
八、随时清除绿化带杂草、纸屑、落叶、果皮等杂物,定时浇水、修枝、松土。
九、如发现校外、社区有类似“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病例,全校各部门按照“防非”、防治“禽流感”时期学校消毒制度进行责任区内的消毒工作。
十、如发现班内有类似“流感”、“禽流感”、“结核病”“手、足、口病”的现象,则班主任应及时做好监控和上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
一、对留观室实施严格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校医(或保健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二、留观室为临时隔离有发热症状的师生员工专用房间,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三、留观室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临时挪作他用。
四、工作人员进出留观室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穿便服出入留观室。
五、留观室设施、设备与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日做好登记验收。
六、留观室每天必须按规定进行消毒,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必须按有害垃圾正确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必须检查各项设施设备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关锁好。
八、对留观室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记载、留档备查。
1、食品安全关系重大,本店任何员工都有责任对本店采购回来的食品进行监督。
2、采购人员在采购肉类时,应采购经疾控中心查验过关的肉类,杜绝采购变质肉类,夏天要特别注意。
3、采购人员在采购禽类时,应观察其是否有瘟病等症状,杜绝采购有瘟病的禽类,以免引发各类疾病。
4、在采购鱼类时,应观其表皮是否损伤,病态。不能采购有病症,瘟症等有碍食品安全东西。
5、在采购蔬菜时,应采购新鲜蔬菜。有腐烂,变质的蔬菜绝对不能采用。
6、在采购油类时,应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证件,决不采用潲水油,地沟油等国家禁止的油类产品。
7、在采购带有包装的食品时,应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于过期变质的一律拒绝采用。
8、对于采购回来的干货,一定要了解其性质,该发透的一定要发透,要保证食品的质量。
9、不能采购有碍感官的`食品,对于采购回来的食品,该保鲜的保鲜,该急冻的急冻。对于采购回来多天未用的食品,应专门存放。使用时要看其是否过期,绝对不能使用有碍食品安全东西。
10、总之食品安全责任重大,本店员工任何时候发现有变质,过期等食品,都有责任对其进行处理。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洁。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两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
九、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一、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二、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十三、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
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
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
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
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
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高温消毒程序
1.把待清毒餐具立插在栏架上,关好柜门(关门时应先将门拉手拉起后轻轻将门推严,再松开门把手,严禁一次性推卡门)。
2.设定温控器温度,然后把“工作/停止”开关推至“工作”位置上,绿灯亮,(温度调试至100度;定时40分钟-60分钟)柜内开始加温消毒,当柜内温度达到设定温度时便自动断电,工作灯灭此时消毒工作完毕。
3.注意事项:
3.1操作设备电器开关时,手不能潮湿。
3.2保养和清洁设备时应先关断电源且不能用水冲刷。
为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企业(个体户)的管理,防止疫情输入蔓延,2月12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发了《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要求我市各区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一并贯彻执行。
《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原文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住宿业单位(含宾馆酒店、民宿等,以下简称单位)是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自疫领〔20__〕4号)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把好“进出关、管理关、经营关”,坚决阻止疫情输入蔓延。
二、严格落实开业标准
对关闭后再营业的单位,必须向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管理机构、储备防控物资及管理情况、体温检测设施设备情况、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消毒管理情况,经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营业。对尚在营业的单位,也须于20__年2月13日前完善相关防控措施,主动接受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可继续经营;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严格执行登记告知
各单位必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张贴《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对入住客人严格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签订入住承诺书,做好台账登记,于每日15:00前将汇总统计情况报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相关登记表、承诺书、统计表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统一制定,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每日的14:00)。
四、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各单位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防控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备齐防控物资,落实人员进出体温检测及登记、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并登记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管理人员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对经营人员疫情防护知识培训;强化安保巡查和流动人员监测;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公安和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报送,建立联席机制,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原文如下:
(一)把好进出关
1.“三分离”。住宿客人通道和员工通道应分离;有条件的实行车辆进出分离,一道门进、另一道门出;食品原料采购收货储存与使用应分离,采购收货后立即转移至储存区域,使用时按需领取,并做好相关记录。
2.“四必须”。必须严格实名登记、人证合一,及时上传、报送信息,对疫情重点地区到(返)市未超过14天的住宿人员引导前往市、县设立的爱心酒店住宿;进出人员必须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员工返岗前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必须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员工每日必须晨检,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督促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四不得”。对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得接待,体温检测高于37.3度人员不得接待(督促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检测),送外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域,不得接待访客。
(二)把好管理关
4.“三个按时”。每天按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墙面、台面、地面)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按时通风换气;按时清理垃圾。
5.“四个做到”。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做到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到布草装袋、外包、清洗等环节按程序规范处理,做到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容器。
6.“两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隔离,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及时按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开展接触者排查、消毒等工作。
(三)把好经营关
7.“三个倡导”。倡导分散就餐(提供分餐、送餐服务),倡导在线销售,倡导非现金结算。
8.“三个尽量少”。尽量少乘坐电梯,尽量少开空调(不开中央空调),尽量少开会议(倡导视频会议、在线沟通,暂停人员集聚的大型会议)。
9.“三个要”。安保、保洁等后勤人员工作时要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要戴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工作时要加强流动人员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原文如下:
尊敬的旅客朋友们: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遵守公安机关关于住宿业实名登记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请配合住宿业单位相关人员的问询并签订《入住承诺书》。
2.您若是从疫情重点地区到(返)我市未超过14天的客人,请入住我们设置的爱心酒店(自贡市区:汇东天骄大酒店,地址:汇川路天骄国际2号楼868号,联系电话:;荣县:中海·荷塘月色度假村,地址:荣县朝阳村2组,联系电话:;富顺县:富华大酒店,地址:釜江大道西段157号,联系电话:),不要入住其他酒店。
3.您若是从其他地区到(返)我市的客人,请自觉执行在住宿单位连续登记居住不低于7天的隔离要求。您在“7天居住隔离”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住宿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必须向住宿单位总台申报,并由相关单位或行业组织书面提供您出行的防护保障措施、时间、行程安排等,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4.住店期间住宿单位不开中央空调,就餐提供分餐或送餐服务,请您不要随意走动,出房间必须佩戴口罩,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和登记。
请您积极配合我市的防疫措施,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酒店民宿新冠疫情防控消毒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以及《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住宿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规范经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提供住宿服务的各类宾馆、饭店(酒店)、快捷酒店、普通旅店、招待所、民宿等市场经营主体。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宾馆、饭店(酒店)、快捷酒店、普通旅店、招待所、民宿等住宿业市场主体责任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做好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强化酒店安全管理日报机制。进口商品应单独存放。
(二)实施分区分级管理。根据疫情响应级别,结合住宿业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针对来自市(州)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低、中、高不同等级风险地区的住客、访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审慎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按照国家、省、市(州)各级防控疫情境外输入的要求做好防控并落实管理责任。对于承担为隔离任务的住宿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的要求,严格落实区域划分、房间设置、医疗保障、封闭管控等各项措施。
(三)坚持群防群控。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所有企业经营者、服务人员、酒店住客、访客都必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防控,做到不留死角。
(四)进行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州)卫生健康委和疾控部门的专业防控要求,在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科学防控、专业防控;制订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防控到位,处置及时,信息收集要完整和可追溯。
三、具体防控措施
(一)组织领导。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住宿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企业内的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进入酒店的住客、访客提供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与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
(二)人员管理。
2.强化员工管理。建立员工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应加强员工网格化管理,建立每日主动报告制度,对密切接触家人、亲戚及居住小区进行摸查;外出风险地区必须提前上报,返回本地后应立即提交核酸检测报告并进行14天的自我隔离后方可返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开展健康摸排,及时进行手部消毒;工作期间,落实好个人防护,戴好一次性防护口罩,建立员工健康建档记录。不用或减少雇佣外包小时工,如不得不雇佣,应固定人员。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要禁止进入酒店内部或立即停工: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疫区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有其他疑似症状。
3.做好住客访客管理。建立住客、访客管理制度。住客、访客到店需按照当地政府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和手部消毒,提醒进入酒店的住客、访客、餐饮用餐人员佩戴口罩,在总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在公共区域、客房内应摆放明显的消毒等防疫措施宣传标语。对住客、访客出现发烧37.3度以上的,要有专门的应急预案,并暂时将客人安排进入指定房间隔离,按规定上报。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劝阻入内: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疫区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有其他疑似症状。
4.定期进行防疫培训。住宿企业要积极对一线员工开展内容丰富、务实有效的防疫培训,使员工保持防控意识。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住宿企业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排查,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宣传,确保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5.强化快递、维修人员出入管理。谢绝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在酒店门口设置专区进行快递物品交接,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检查、维修等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专门的区域开展相关工作。
(三)环境设施防疫管理。
6.落实客房区域卫生消毒工作。客房需保证每日开窗或阳台通风,每次不少于15分钟(严寒地区的冬季适当减少时间),并做好登记工作。一旦本地区发生疫情,大堂、餐厅、会议室、宴会厅等公共区域须关闭中央空调回风,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696-20__),分不同集中通风系统,按低、中、高风险分类执行。用水器具与排水系统的连接必须通过水封阻断下水管道内的污染气体进入室内。客房及公共区域的卫生间、淋浴间的排水系统及地漏必须有存水弯,并保持存水弯始终有水。没有存水弯的地漏必须安装防臭地漏,严防下水管道的污染气体从地漏冒出。
每次打扫客房时对家具、家电设施、卫生间整体环境、卫浴器具、室内用品(如电话机、遥控器、吹风机和体重秤等接触性物品)等使用过氧乙酸消毒液或季铵盐消毒液进行喷洒和擦拭消毒。布草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采买密封客耗品。要严格执行杯具消毒制度,房间被褥进行高温烘干。
7.加强公共区域和工作间的卫生消毒工作。楼外门口处铺设一定尺寸的塑胶垫,每小时喷洒一次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mg/L)。客房楼道区域每周不少于两次喷洒过氧乙酸消毒液或季铵盐消毒液。每天不少于2次对电梯、通道、大堂、前台、公共卫生间、客用更衣室等公共区域,以及酒店出入口、门拉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公共卫生间马桶按钮、座盆、门把手等公共设施进行消毒。采取预约或限流方式开放酒店内娱乐、健身等密闭式配套设施。前厅配备有红外测温仪、免洗消毒洗手液、消毒棉片等供客人免费使用。
8.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会议服务。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控制会场接待人数。在酒店门口处设置查验台,查验进出人员的健康码,并测量其体温。会议室门口配备免洗洗手液、消毒水、口罩。加强会议室空气流通,通风不良的可使用机械通风。会议举办前半小时至少通风一次,时长不小于半小时。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做好会议座位间距管理,使用中的会议室推荐每半天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建议使用移动消毒喷雾设施)。建议有条件的企业提供视频会议设备,鼓励开展线上视频会议。会议桌配备消毒湿巾和纸巾,优先提供矿泉水。会议结束后,对会场、洗手间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9.规范提供餐厅服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圈养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食品来源可追溯制度,对进口冷链食材严格按照当地防疫及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防疫管理。就餐区域应保持空气流通。使用中央空调时,定期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控制人员密度。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顾客进入堂食区前,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对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顾客,建议其立即就医。顾客进入堂食区时,对其鞋底及双手进行酒精消毒。确保就餐场所里的洗手设施正常运行,并配备手消毒剂。鼓励分餐制、自助餐、营养套餐。对于合餐顾客,要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若本地区出现疫情,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控制就餐人数。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做好用餐座位间距管理;若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不得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工作人员与消费者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推荐客户扫码结算,减少排队及人员聚集接触。
10.规范进行垃圾处理。酒店内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回收垃圾2-3天清一次,垃圾集中处等重点区域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mg/L)清洁消毒不少于两次。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尤其是对隔离人员、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的生活垃圾要密封装袋,粘贴标识后专人收集、专车清运和专业处理;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加强餐厨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不应溢出垃圾桶等垃圾存放设施,鼓励使用加盖式垃圾桶并使用垃圾袋。生活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落实防疫信息管理。
11.及时关注国际及国内的疫情信息动态。酒店人员及住客、访客的异常信息及时上报社区卫生防疫部门。服务人员要熟悉就近发热门诊、新冠肺炎收治医疗机构,以及交通路线信息。接受消费者防疫安全监督及投诉建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酒店民宿新冠疫情防控消毒管理制度
01
举办或承办50人以上会议、培训等各类活动要制定详细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原则上于举办活动7日前,将《防控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防控措施、活动参加人员来源地、防控物资保障、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内容)以及《参加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报属地政府(办事处)审批,星级酒店报市文体旅局审批。
02
所有员工(含临时务工人员)必须注册四川天府健康通,严格监测员工和客人体温,掌握员工和客人近期活动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03
加强对采购的物资,特别是冷链食品的管控力度,做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严格查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以及“川冷链”追溯信息,凡是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一律不准采购。
04
暂停聚集性演出、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
05
严格查验并登记每一名客人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卡,对入境隔离不足28天的客人不能接待,如有发现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对存在中风险区所涉地级市(或者直辖市属区)旅居史的客人必须查看是否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检测报告不能接待,并及时报属地镇(街道)。
06
加强民宿(乡村酒店)公共设施、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设施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
07
进入民宿(乡村酒店)须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要佩戴口罩。保持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1米间距。避免大堂或大厅人员聚集。
08
鼓励线上预定,坚持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
09
勤通风,房间、卫生间、厨房及公共空间每天通风数次,每次15分钟以上。
10
配备足量防疫物资,严格落实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好清洁消毒并完善记录,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一用一消毒。
民宿(乡村酒店)有餐饮业务的,参照《都江堰市农家乐新冠疫情防控指南》执行,具体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成都市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执行》。
民宿(乡村酒店)经营者承担防疫主体责任,镇(街道)社区承担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指导督促查处责任。
学校消毒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光
1、在无流行性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
2、在流行性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周消毒一次。(每一天放学后)
3、食堂餐饮具每餐消毒,持续洁净。
4、饮水器隔天消毒,持续洁净。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走廊、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功能室、垃圾库、下水道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三、消毒药品浓度配置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进行全方位消毒。
四、消毒方式方法
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
五、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六、消毒着装要求
消毒员工作时,务必带好卫生帽、卫生手套、卫生口罩。
七、消毒的技术要求
1、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2、每一天有专人负责督促各教室、寝室的通风。
八、严格登记制度
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消毒记录登记表,后勤处负责督促资料完成和工作落实。
放射科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2、工作人员衣帽整齐,工作场所整洁。在接触病人前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3、保持室内整洁,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进行通风。每日对地面、物表进行湿拭拖擦,如遇污染应用含氯消毒剂拖擦,空气紫外线消毒或用消毒机进行消毒。
4、各种仪器应每天清洁,如接触传染病患者后,接触部分应以75%乙醇擦拭。
5、调钡用具使用一次性口杯,做到一人一杯。
6、各种诊疗用品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可复用的由消毒供应室统一供应,一次性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7、传染病人检查后按传染病消毒隔离措施进行,患者如为呼吸道传染疾病,则须采取空气、飞沫隔离,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并遵照隔离技术执行。如为接触隔离患者进行体检,必须遵循接触隔离预防措施。
8、进行介入(治疗)手术时,应按手术室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9、做好职业防护,接触开放性伤口时,应戴无菌手套。
10、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1、本店的环境卫生关系到本店的经营状况,所以任何员工都有责任对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持,并随时注意环境的。清洁状况,如发现有不当的地方应及时处理。
2、厨房是整个餐厅的心脏,所以必须做到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并且随便保持卫生状况。对于灶台等地方更应做到随用随清洗,时刻注意卫生状况。
3、用餐场所要保持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员工要做
到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4. 服务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
5、粗加工处要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每天使用完后都要认真清洗干净,夏季要用杀蟑剂喷杀,防止蟑螂繁殖。
6、卫生间要天天打扫,用餐时间如发现有客人的呕吐物,服务员要及时清理并使用空气清新剂。
7、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涂指甲。对客人弃于地上的`垃圾要及时处理。
8、供客人自取的调料要归纳到位,不等随处丢放。油碟要放在指定位置,并保持其卫生状况。
9、要保持用餐场所的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地面不能有油污,水渍等。用餐前一定要打扫干净。
10、下班前,各区员工应对负责区域进行检查。厨房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服务员对用餐区进行检查,看是否有遗漏的垃圾等。
一、幼儿每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每天清洗一次,并及时彻底消毒。
二、食堂所用炊具,餐后认真清洗,每天煮沸消毒一次,每次20分钟。
三、儿童所用餐具,每餐清洗后消毒并烘干。
四、幼儿卧室、地面、墙壁等周围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
五、厕所用3%的来苏水定期喷洒、消毒。
六、幼儿所用被褥每周日光曝晒一次,每两周被褥、床单用消毒液浸泡、消毒一次。
七、幼儿及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所在班立即彻底消毒(按呼吸道、肠道传染病消毒方法)。
蓓蕾幼儿园疾病预防制度
一、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二、按年龄和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做到一个不漏,全程足量,记录完整。凡有禁忌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三、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各种办法来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减轻病情。
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参加各种活动。
五、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蓓蕾幼儿园卫生检查制度
一、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人定员,分片包干,并随时灭蝇。
二、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三、被褥摆放要整洁卫生、被褥要勤洗勤晒,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定期开窗通风换气。
四、教室要做到窗明、地净、光线充足、桌椅每周用消毒水擦洗三遍,做到不留油渍污迹。
五、幼儿做到一人一杯一巾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六、幼儿饭前饭后用流水洗手,并经常保持手脸干净,服装整洁,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一次。
七、幼儿园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不准留长指甲,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水洗手。
蓓蕾幼儿园健康查体制度
一、幼儿入园体检查制度。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其中包括胸透、肝功能检查,健康合格才方可入园。
二、工作人员体检制度。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健康证件(合格证)方可就职。
三、定期体检制度
1、一岁以上的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填好幼儿健康卡。
2、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待病愈,持医疗单位的卫生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3、每学期开学前,为全体幼儿进行肝功检查,发现有肝功能异常及病毒携带,不得入园。
四、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幼儿离园1个月以上或从外地返回时,要经医务室检查,询问后确定回班或检疫。
蓓蕾幼儿园隔理制度
一、班上发生传染病,及时召开班务会,研究隔离措施。
二、班上的用具、玩具立即消毒,每天早上用消毒水消毒桌面、脸盆、玩具柜。
三、老师穿隔离衣,吃饭单独一桌。
四、幼儿不串班,出入走一个门。
五、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
六、幼儿被褥每周晒1次,毛巾每天消毒。
七、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幼儿身体锻炼。
八、家长可以给幼儿带糖果,加强营养。
幼儿个人卫生制度
一、培养幼儿养成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擦嘴的好习惯。
二、天天洗手绢,每天洗脚,女孩要洗屁股。
三、每周剪甲1次,每2周剪脚指甲1次。
四、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五、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六、教会幼儿正确使用手绢,有鼻涕用手绢擦,不用衣袖抹。
七、不吃手,不咬指甲,不往嘴甲放脏东西,睡觉不咬被角。
生 活 制 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不同年龄的儿童生理特点,合理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要求做到:
1、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2、幼儿户外活动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
3、幼儿睡眠时间昼夜共计不得少于或超过12小时至12小时半。
一、使用市政公共管网供水时,每年应将本企业用水向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送检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将水质检验报告报送管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二、使用自建设施供水时,应执行下列卫生管理制度:
(一)搞好水源卫生防护,井周30米内不得有猪圈、坑式厕所等污染源。
(二)井周2米,深1米内应用三合土夯实,水泥硬化地面;砌10厘米高的井沿,防渗漏;井口加盖落锁井房安防盗门。
(三)坚持水质常年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四)每年对水质检验不少于两次,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内进行,将检验报告及时报送辖区内的卫生行政部门。
(五)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餐厅提供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二、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餐具、容器、炊具应分开洗涤。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正确使用。
三、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密闭并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附:餐用具洗涤消毒方法
1.容器、工用具应首选热力消毒,包括煮、蒸和洗碗机,其次用消毒液浸泡消毒。有些容器、工用具何种圈套不方便热消毒方法,如盛熟食的大桶、大盆和切食品用的大木墩、长案板等,对这些物品可选择其他的方法进行消毒。刀墩、案等每天使用多次,每次使用前应随时进行消毒,可采用消毒液擦拭或涂上酒精烧灼消毒。墩、案在消毒前必须先用刀刮一刮表面,再刷洗消毒。为保证消毒效果,应定期蒸煮或下班时浸泡在消毒液里。食品机械必须把零部件拆卸下来进行洗刷消毒。抹布可洗净后浸泡在一小盆消毒液里,供随时使用。
2.热力消毒:
(1)、煮沸消毒:要设专用的炉灶,将洗涤好的食具放入100"C的水中煮沸lO分钟;
(2)、蒸汽消毒:在无压力的
蒸汽柜内,温度达90"C以上,食具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3)、远红外线消毒柜(电子消毒):消毒时,要把温度调到120后,保温15分钟,才能达到消毒目的。若柜内餐具用具密度厚度较大,应延长消毒时间。
3.化学方法:因化学方法的使用较
为复杂,不易掌握,只有在无法进行热力消毒时方可使用。
(1)、氯制剂:氯浓度应保持在250mg/L几以上,消毒液使用一段时间后,有效氯被消耗,应及时更换消毒液,更换应根据消毒物品的数量而定,消毒液浓度可用试纸法粗略测试,半分钟即可出效果,低于规定的有效浓度应立即更换。消毒作用时间必须保持5分钟以上,不能仅在消毒液里过一下就取出来。必须将消毒
物品浸泡在消毒液里,消毒后应把消毒液冲洗干净、控干、保洁。
(2)、酒精:也是一种常用的消毒剂。95%的酒精可用于刀、墩、板等用具的烧灼消毒。75%的酒精用于双手和其他表面的擦拭消毒。注意95%的酒精没有直接消毒作用。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部门:客房部
职称(中文):PA组保洁员、养护员
职称(英文):
向上负责:PA组领班
职位级别:员工级
基本工作:在领班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并做好计划卫生与常规卫生,保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职责:
1、服从领班的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并掌握花木的养保、培育和修剪技术。
2、检查责任区内各种设备设施和家具的完好情况,及时报告和报修。
3、做好清洁机械和清洁用品的保养和保管工作。
4、严格按照绿化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花木的布置、养护和清洁工作。
5、对分管的场所,包括各办公室、楼道、仓库,每天要保证其清洁卫生。
6、对于洗手间、废物箱,要按时喷药水或放置卫生药品,保持干净。
7、晚班要负责清除所有的垃圾桶,做好防火工作。
1.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本店应向供货商索取其工商执照、有关票据及相关的检验合格报告。不得购置、使用没有资质或没有检验合格报告的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
3、洗刷餐饮具;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洗刷餐具,用具应严格执行洗,刷,冲,消毒四个环节。
7、经过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感观要保持光洁干净,不得粘有肉眼可见物,抽查有要符合餐具消毒卫生标准。
8、厨房使用的食品容器,刀具等,应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
9、采购回来的肉类,菜一定要洗干净,菜要洗三次,做到无杂物。食物要煮熟。
10、工作结束后工用具,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并归类存放。
为了做好本经营单位清洁用具的消毒工作,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清洁用具在专用的洗消间(区)进行清洗消毒,并且有专用的清洗、消毒池(桶),分类清洗消毒。
2、要定期将清洁用具如抹布、拖把等用消毒剂消毒并置于太阳下曝晒。
3、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清洁用具的定期消毒进行落实并进行登记。
4、消毒按顺序进行:消毒前洗净→消毒→冲洗→晾晒
5、消毒后的清洁用具经晒晾晒干爽后,放于固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