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在职硕士毕业论文答辩

如有两位评阅人的评语皆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如有一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意见,则增聘一位评阅人对论文进行评阅,如增聘评阅人评语亦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人可按照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确保修改时间不少于半年),并在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若一年内不能再次提出申请,或再次申请后评阅仍未通过,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1、由导师提出答辩委员会名单、时间和地点,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批。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主席一般由校外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限1名)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研究生需在答辩前一天张贴海报,公布答辩时间及地点,做好答辩准备。

2、答辩人最迟应于答辩前三天将装订好的论文送给各位评委审阅,以利于评委在答辩时提问。答辩人提前准备好汇报用ppt(一般为25分钟左右)。

3、申请人答辩完成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和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学位授予信息等有关申请材料。

在职研究生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指导教师,并拟出需要提问的问题及答案。

在在职研究生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

主答辩老师提问,主答辩老师一般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完后,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15—20分钟后,再来当场回答,根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在职研究生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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