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浅析我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问题。
应急物流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应急物资是应急物流实现的核心环节。因此研究应急物资体系,提高物流系统应急能力,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应急物资分类和体系
应急物资的分类。按照用途可将应急物资分为生命支持、交通运输、防护用品、照明设备、工程材料类等十三类;按照需求的原因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五类;按照使用紧急程度分为紧急级、严重级和一般级三类。紧急级指对挽救生命财产损失,稳定局势起关键作用且极重要的物资,严重级指对减轻灾害损失,缩小灾情范围非常重要的物资,一般级指有利于灾害救急,减轻灾害的损失且必要的物资;按照使用范围分为通用类和专用类。通用类物资适合一般情况下救灾工作的普遍需要。专用类物资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2.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从社会角度看,应急物资包括政府、企业、市场、非政府组织等储备的物资。政府储备是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核心,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把应急物资调往事发地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企业储备是应急物资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通过出资的方式委托企业进行应急物资储备或者企业根据自身风险特征自行储备物资;市场储备是将市场流通的应急物资纳入应急物资储备中;非政府组织也进行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但因起步较晚,储备的种类和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从储备模式看,应急物资储备分为实物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合同储备。实物储备是将应急物资以实物形式储存在仓库中,突发事件发生可随时调用。生产能力储备是通过和企业签订协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企业能按协议要求迅速生产、转产或研制救灾物资。合同储备是通过与已有物资的部门或单位签订合同,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调用这些物资。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储备分散,缺乏统筹管理。我国应急物资储备机构尚未统一,不同系统和灾种间存在独立管理、缺乏协调、重复建设等问题。除此之外,应急物资储备的主体是市级和突发事件易发的县级人民政府,客观上造成地区间储备的差异。
2.储备数量和种类不足。中央应急物资储备的数量和种类远不能满足巨灾需求,应急物资储备的布局也不合理;地方缺乏足够的物资储备,储备的数量和种类不足,甚至大多数县级政府尚未进行应急物资储备。
3.储备设施和手段落后。由于应急仓库的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受到资金的限制,大部分应急救灾储备仓库的建设尚不完善。此外,储备物资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缺乏救援物资的信息系统数据库,不同地区互联互通困难,难以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
4.相关法律规范缺失。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法律法规和政策,现有法规涉及面有限,空白较多且针对性不够。大多法规仅规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没有扩大到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