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
题目:
庞德法律与道德思想研究
一、选题意义
1、理论意义
以庞德为代表社会法学派产生于十九世纪末期,此时的法学界,正处于分析法学派、哲理法学派以及历史法学派三足鼎力的时期。庞德认为分析法学派只注重法律规则的内部逻辑演进,忽视了法律的目的;哲理法学派仅仅关注法律的伦理和道德基础,也即过分强调了法律的理想要素;历史法学派则将法律视为发现的物品,没有认识到社会中人的主动性。庞德在他的《法律与道德》一书中,通过这三个视角对法与道德的关系予以阐述,本文通过对法律与道德理论分析,将更有助于使我们清晰的认识各个法学流派的观点以及各个历史阶段下人类的法哲学认知。
2、现实意义
社会法学派起源于美国垄断经济时期,其观点认为,法律是国家重要的社会调整方式,在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现代化建设时期,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日趋显著,庞德曾以其法律目的论为基础指出,法律法律以调整社会利益为核心,促进社会文明,保障社会安全为法律的任务。从我国的社会现状以及我国的法制建设而言,对该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二、论文综述
1、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罗斯科·庞德的是美国社会法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代表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法学基本的发展方向,庞德先生一生著述颇多,关于庞德的法律与道德理论,主要集中于他的两部著作中,即《法理学》五卷本和《法律与道德》,同时,在《普通法的精神》一书中也有所涉及。庞德在他的书中从法律目的出发,在法律的发展角度以及法律思想史的角度,逐步的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认知发展,同时通过对三大法学流派的批判,提炼自身的社会法学理念,构建社会目的下的法律与道德观。
2、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罗斯科·庞德的是美国著名的社会法学家,除了为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和著名律师外,庞德先生惊人的阅读量同样为人敬佩,正如Oliver Wendell Holmes所言,庞德孜孜不倦的学习和阅读视野的广泛,使自己记住庞德“知道”的数目都很累。更值得称赞的事,尽管庞德先生的思想带有一定的的时代色彩,但也充分意识到了新价值在未来出现的可能,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各种新的社会公共问题不断出现,例如民权、环保和医疗问题等等,由此而产生的罢工、抗议、起义等一系列的反社会行为,从形式上看这些行为很大程度上和庞德的社会工程理念并不相容,对此A.Jaier Trevino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庞德的法律目的理念旨在取得社会的秩序稳定,对各种社会利益和价值进行“衡量、平衡和有序化”,已达致“和解与和谐”,因此,哪怕时至今日,庞德先生的法律思考还“完全没有过时”。
3、国内研究的综述
1946年自庞德罗斯科·庞德担任中华民国司法部顾问以来,其著作的中译本相继在我国出现,在法律与道德领域,张文伯老师在五八年就完成了《Law and Morals》的翻译。后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很多译本相继散失,改革开放来,对庞德的研究又重新相继展开,例如,陈林林老师《法律与道德》的重译,邓正来、余履雪等法学人士对《法理学》五卷本的翻译等,给我们当下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条件。
就本文所要谈到的视角而言,首先关于社会法学派的兴起,孙文凯在《社会学法学》一书的开头就从经济、政治、法律和观念角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重点提及了当时价值观改变、国家干预经济以及现实主义思想的影响。其次,在法与道德层面,我国学者就庞德关于三大法学流派的批判做了较深入的研究,尤其是针对庞德法律目的说,进行了较深入的思考,正如邓正来老师指出的“不知道目的地,选择走哪条路或确定如何走某条路都是无意义的”,庞德认为社会有其自身存在的目的,法律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是实现人类社会生活目的的工具。第三,关于庞德对于法律及社会所做的贡献,是十分显著的,庞德学说的兴起,改变了康马杰所说的当下法学界“牛顿力学传统”,将法学从日益抽象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上拉到了现实面前,从二十世纪头十年的中期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庞德在社会利益和反对形式主义方面的观点,被大批法学家尤其是法律现实主义者所广泛接受;另一方面,学者也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贫富分化严重,政治改革刚刚起步,环境、犯罪、就业等问题纷至沓来,而庞德的法律目的理论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的借鉴。
4、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笔者认为,国内外的研究已就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完整的探讨:⑴社会法学兴起的条件;⑵庞德法律目的思想;⑶对庞德《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所述三大法学流派思想的批判。本文正是在上述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首先,将社会法学兴起的众多因素进行道德层面分析,探求其深层次的`道德动因;其次,将庞德法律目的和法律与道德思想相结合,以更好的理解法律的理想要素,并最终指导实践。再次,对庞德的法律社会化理想进行理论构建,并从中探寻法律与道德的理想配置;最后,笔者将就以上各方面的论述,对庞德思想进行评价,进而寻找其中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要意义的思想和理论。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第3部分第2)项“格式”的规定。
开 题 报 告
学 生:
一、选题意义
1、理论意义
2、现实意义
二、论文综述
1、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国内研究的综述
4、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题目:
庞德法律与道德思想研究
一、选题意义
1、理论意义
以庞德为代表社会法学派产生于十九世纪末期,此时的法学界,正处于分析法学派、哲理法学派以及历史法学派三足鼎力的时期。庞德认为分析法学派只注重法律规则的内部逻辑演进,忽视了法律的目的;哲理法学派仅仅关注法律的伦理和道德基础,也即过分强调了法律的理想要素;历史法学派则将法律视为发现的物品,没有认识到社会中人的主动性。庞德在他的《法律与道德》一书中,通过这三个视角对法与道德的关系予以阐述,本文通过对法律与道德理论分析,将更有助于使我们清晰的认识各个法学流派的观点以及各个历史阶段下人类的法哲学认知。
2、现实意义
社会法学派起源于美国垄断经济时期,其观点认为,法律是国家重要的社会调整方式,在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现代化建设时期,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日趋显著,庞德曾以其法律目的论为基础指出,法律法律以调整社会利益为核心,促进社会文明,保障社会安全为法律的任务。从我国的社会现状以及我国的法制建设而言,对该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二、论文综述
1、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罗斯科・庞德的是美国社会法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代表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法学基本的发展方向,庞德先生一生著述颇多,关于庞德的法律与道德理论,主要集中于他的两部著作中,即《法理学》五卷本和《法律与道德》,同时,在《普通法的精神》一书中也有所涉及。庞德在他的书中从法律目的出发,在法律的发展角度以及法律思想史的角度,逐步的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认知发展,同时通过对三大法学流派的批判,提炼自身的社会法学理念,构建社会目的下的法律与道德观。
2、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罗斯科・庞德的是美国著名的社会法学家,除了为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和著名律师外,庞德先生惊人的阅读量同样为人敬佩,正如Oliver Wendell Holmes所言,庞德孜孜不倦的学习和阅读视野的广泛,使自己记住庞德“知道”的数目都很累。更值得称赞的事,尽管庞德先生的思想带有一定的的时代色彩,但也充分意识到了新价值在未来出现的可能,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各种新的社会公共问题不断出现,例如民权、环保和医疗问题等等,由此而产生的罢工、抗议、起义等一系列的反社会行为,从形式上看这些行为很大程度上和庞德的社会工程理念并不相容,对此A.Jaier Trevino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庞德的法律目的理念旨在取得社会的秩序稳定,对各种社会利益和价值进行“衡量、平衡和有序化”,已达致“和解与和谐”,因此,哪怕时至今日,庞德先生的法律思考还“完全没有过时”。
3、国内研究的综述
1946年自庞德罗斯科・庞德担任中华民国司法部顾问以来,其著作的中译本相继在我国出现,在法律与道德领域,张文伯老师在五八年就完成了《Law and Morals》的翻译。后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很多译本相继散失,改革开放来,对庞德的研究又重新相继展开,例如,陈林林老师《法律与道德》的重译,邓正来、余履雪等法学人士对《法理学》五卷本的翻译等,给我们当下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条件。
就本文所要谈到的视角而言,首先关于社会法学派的兴起,孙文凯在《社会学法学》一书的开头就从经济、政治、法律和观念角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重点提及了当时价值观改变、国家干预经济以及现实主义思想的影响。其次,在法与道德层面,我国学者就庞德关于三大法学流派的批判做了较深入的研究,尤其是针对庞德法律目的说,进行了较深入的思考,正如邓正来老师指出的“不知道目的地,选择走哪条路或确定如何走某条路都是无意义的”,庞德认为社会有其自身存在的目的,法律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是实现人类社会生活目的的工具。第三,关于庞德对于法律及社会所做的贡献,是十分显著的,庞德学说的兴起,改变了康马杰所说的当下法学界“牛顿力学传统”,将法学从日益抽象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上拉到了现实面前,从二十世纪头十年的中期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庞德在社会利益和反对形式主义方面的观点,被大批法学家尤其是法律现实主义者所广泛接受;另一方面,学者也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贫富分化严重,政治改革刚刚起步,环境、犯罪、就业等问题纷至沓来,而庞德的法律目的理论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的借鉴。
4、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笔者认为,国内外的研究已就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完整的探讨:⑴社会法学兴起的条件;⑵庞德法律目的思想;⑶对庞德《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所述三大法学流派思想的批判。本文正是在上述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首先,将社会法学兴起的众多因素进行道德层面分析,探求其深层次的道德动因;其次,将庞德法律目的和法律与道德思想相结合,以更好的理解法律的理想要素,并最终指导实践。再次,对庞德的法律社会化理想进行理论构建,并从中探寻法律与道德的理想配置;最后,笔者将就以上各方面的论述,对庞德思想进行评价,进而寻找其中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要意义的思想和理论。
三、论文提纲
前言、
一、社会法学兴起的道德动因
1、自由经济与道德危机
①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
②自由市场发展下的道德危机
③道德危机下的争论
2、法律社会化下的价值诉求
①个人自由是现代社会存在的基础
②个人主义繁荣下的秩序危机
③法律社会化下的正义诉求
3、’理性认知一切’的观念批判
①理性主义的兴起和繁荣
②社会现状下的怀疑与批判
③法律目的的指引
二、庞德法律与道德思想的内容
1、庞德的法律目的思想
①耶林目的法学对庞德的影响
②庞德对法律目的的历史探寻
2、庞德法律目的下的法律与道德观
①批判的视角(庞德对三大法学流派的批判)
②构建的视角(庞德的法律社会化构想)
三、庞德法律与道德思想的时代影响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1、对美国法律和法学的影响
2、对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启示
结论
四、查阅文献:
[1]吴昌华。论庞德的法律目的思想。西南政法大学。
[2]过洋。庞德社会学法学思想研究。湘潭大学。
[3]邓正来。社会学法理学中的‘社会神’―――庞德法律理论的研究和批判[EB/OL],正来学堂。2006.
[4]A.Jaier Trevino/著,郭辉/译。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中看庞德的法律思想[EB/OL],正来学堂。2006.
[5]Roscoe Pound/著,陈林林/译。法律与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Arthur Kaufmann/著,刘幸义/译。 法律哲学。法律出版社,.
[7] Roscoe Pound/著,高雪原/译。普通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2005.
[8]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9]蔡宝刚。法律目的下的法律与道德―――庞德的阐释及启示。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
[10]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
[11]孙文凯。社会学法学。法律出版社。2005
[12] Roscoe Pound/著。余履雪等/译。法理学(第一到第四卷).法律出版社。
[13] Roscoe Pound/著。雷宾南、张文伯/译。庞德法学文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五、总体安排和进度计划
1、毕业论文准备阶段:
.11.18――2009.11.20,进行毕业论文选题并确定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2、毕业论文研究、设计及论文撰写阶段
2009.11.21――2009.12.31,在指导老师的的指导下对所选课题进行调研,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010.1.1――2010.2.28,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0.3.1――2010.4.20,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二稿。
2010.4.21――2010.5.15,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并最后定稿。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就要毕业了,大家的论文写好了吗,下文是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3)、选题避免过大。(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
四、组织机构: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
一、文献综述与调研报告:(阐述课题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和价值、参考文献)
(一)课题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牵连犯作为罪数形态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的范畴,在现今我国刑法理论体系中对其的研究,大多数都是关于牵连犯的概念、特征、判断标准等方面,有广度却是没有深度。关于牵连犯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主观说,客观说,折衷说三种观点,其中客观说中的类型化说得到了很多学者的支持。而在牵连犯的科刑上,通说主张择一重罪处罚,但现在也有很多学者主张数罪并罚。这些浅尝辄止的理论研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牵连犯现今陷入的困境问题。随着刑法理论的发展和研究,牵连犯的实质受到了很多学者甚至是立法者的质疑。在看现今我国刑法理论界总共形成了两种学说,一种是牵连犯存在论,一种是牵连犯废除论。主张废除牵连犯的理由一是可以消除如今牵连犯的混论状况,有利于正确的区分一罪与数罪的问题;二是牵连犯罪数的复杂化主要是因为牵连犯的概念造成,废除牵连犯除了可以避免罪数复杂化的问题,还可以避免其与其他罪数理论的区别与竞合的问题;而主张牵连犯存在论的学者则认为,牵连犯是在实践中真实存在的一种现象,不能因为其复杂繁琐等问题就不研究它摒弃它,这反而应该是我们深加研究的根据。除此之外,单纯的将牵连犯的问题以想象竞合犯等罪数理论来处理,是不科学的,二者有明显的本质的区别。在此笔者认为如果废除牵连犯的规定,那么实践中出现了类似牵连犯的现象时,又该作何处理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所以笔者赞同牵连犯存在论。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对牵连犯及其处罚原则的研究,可以科学界定牵连犯的概念、特征及其判断标准,从而解决刑法理论上有关牵连犯的分歧问题。例如关于关于牵连犯的概念的界定,可以正确把握牵连犯的归罪问题,区分清楚罪与非罪;关于牵连犯判断标准的界定,深入研究会发现各个学说各有不充分之处,需要补正。通过研究牵连犯及其处罚原则,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个明确的标准,在罪与非罪,一罪与数罪的问题上做到有法可依,从而实现罪行相适应与罪刑法定原则,既保护人权又维护了法律的正义。
(三)参考文献
1.于志强:《论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法制与社会》第5期(上)
2.张小虎:《论牵连犯的典型界标》,《中国刑事法杂志》第5期
3.冯野光、闫莉:《论牵连犯的内涵、特征及处罚原则》,《法学杂志》第3期
4.韦加速:《论牵连犯与数罪并罚》,《法学研究》第9期(中)
5.郑峦:《牵连犯的认定与处罚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
6.娄永涛:《牵连犯若干问题的思考》,《法制与社会》20第1期(下)
7.杨文国:《牵连犯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
8.张眉:《牵连犯相关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
9.王开武:《牵连犯原理司法适用困境研究》,《社科纵横》第2期
10.高铭暄、叶良芳:《再论牵连犯》,《现代法学》第2期
二、主要研究内容,预计解决的难题(对所研究问题的范围和现状、水平的介绍以及本文的主体框架、写作提纲)
(一)、研究问题的范围和现状
本文研究的问题是牵连犯及其处罚原则研究,主要包括牵连犯概念、特征以及判断标准、罪数问题以及存废问题。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于牵连犯的研究太过薄弱,虽然涉及面很广但是研究的深度却是不够的,而随着其他各国刑法理论的发展,现如今刑法理论界出现两种观点,一种是牵连犯存在论,一种是牵连犯废除论。
(二)、写作提纲
一、牵连犯的概述
(一)牵连犯的现状及其发展
(二)牵连犯的存废问题
(三)牵连犯的概念、特征及其判断标准
二、牵连犯罪数问题
(一)牵连犯的罪数本质
(二)牵连犯与其他相关罪数
三、牵连犯的适用及其处罚原则
四、结语
三、课题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一)研究方法
搜集文献资料,将搜集来得文献资料研读,然后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在前人的研究结果上结合自我的理解,对牵连犯及其处罚原则进行进一步研究。
(二)技术路线
第一步,通过对搜集的文献资料的初步阅读,了解了牵连犯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境,完成了开题报告和写作的提纲。
第二步,通过对搜集的文献资料的进一步阅读,并结合司法实践问题,完成论文的初稿
第三步,经过反复的修改,以及导师的指导,最终完成定稿。
四、研究基础(学生对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准备情况、参与学术研究情况、已发表论文情况)
首先,通过中国知网电子论文搜集了大量的相关论文以及电子期刊,同时还阅读了张明楷教授《刑法学(第四版)》、周光权教授《刑法总论(第二版)》、曲新久教授《刑法学(第三版)》相关内容。
其次,通过将搜集来得资料分析总结,归纳整理,加深自己对牵连犯相关理论的理解,
五、研究计划(对研究内容拟定的步骤、进程、时间安排等)
起讫日期
1月 搜集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总结,完成写作提纲与开题报告
202月 阅读文献资料,按照写作提纲的框架,完成初稿
年3月 经导师阅读,结合导师指导意见,并搜索相关司法实践资料,进一步完善论文
2016年4月 经过导师的指导,进行了反复的修改,形成定稿
2016年5月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包括选题的意义、可行性分析、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结果、研究进度计划等)
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也是直接言辞原则对刑事审判的基本要求。一般来讲,适格的证人只有亲自出庭作证,陈述证人证言,回答控辩双方的询问,参与质证过程,证人的证言、陈述、结论等才能作为法庭最后定案的依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因此,如何建构并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成为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
1.1 选题的背景
自我国实施新的刑诉法以来,在审判实践中不难发现,刑事证人作证制度并没有随着立法的确立而逐渐进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人口流动性的加大使许多案件的关键证人处于长期流动的过程中,很难及时取证。第二,证人不诚实作证的情况较多,或模棱两可,或借口搪塞,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第三,翻供和串供行为时有发生。第四,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是困扰审判工作和公诉工作的重要障碍。上述情况如果继续下去,必将导致新刑诉法确定的刑事庭审改革流于形式,最终导致改革失败,使法律得不到正确实施,难以达到惩治犯罪的效果。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刑事证人作证制度,意义重大。
1.2 国内外反腐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的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和缺陷:在作证制度方面,我国采取的是证人出庭作证和例外原则相结合的制度。孙长永教授认为,这种制度相对而言显得缺少灵活性和难以操作,弱化了证人作证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应发挥的作用。而在证人资格认定方面,我国法律确立的是以证人对案情能否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为作证资格界定标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毕海毅认为,这一规定过于原则,难于确认最佳证人和最佳证据。在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制度方面,我国法律规定显得空洞,不成系统,周璐怡就认为,我国缺乏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配套制度,证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充分保障和履行。
相较于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严峻的立法与司法现实,汤维建教授研究国外的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后认为,两大法系国家基于不同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所形成的各具特色的与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息息相关的立法例有着明显的优势与先进之处,为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带来了崭新的思路。例如英美法系国家的证人保护制度、专家证人制度、传闻证据规则、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权制度等,都是十分有特色的立法例。而大陆法系国家的证人拒证制度、经济补偿制度等也值得我国借鉴,以完善我国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
2 研究的基本内容
刑事诉讼中最广泛、最普遍的证据,莫过于证人证言,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对刑事案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了证人作证制度,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司法实践中仍然暴露出许多问题。本文基于实践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以刑事证人作证制度为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首先对‘证人’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主体范围;其次剖析完善证人作证制度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实体正义、程序正义的重要作用;第三,在做好理论准备的前提下,研究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现状,从立法、司法、制度因素、社会因素等多个层面探寻原因;第四,借鉴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成熟的立法例,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建议。
2.1 基本框架
1、引言
2、证人作证制度的理论准备
2.1、“证人”概念的界定
2.2、不同法系对证人的资格确定
2.3、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主体范围
3、证人作证制度的意义
3.1、维护司法权威
3.2、实现实体正义
3.3、保障程序正义
4、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现状
4.1、立法上过于模糊
4.2、司法上困难重重
4.3、制度上的缺失
4.3.1、证人保护制度
4.4.2、证人补偿制度
4.4、公民作证观念缺乏
5、改革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建议
5.1、立法层面的提升
5.2、司法实践中建立并落实配套制度
5.3、鼓励公民提升证人作证的法律意识
2.2 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研究我国刑事庭审实践中证人作证制度的前提下,借鉴他国的经验与实际案例,找出目前我国刑事证人作证制度里最突出的现实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建议。本文研究的难点在于卷帙浩繁的国内外文献。证人作证制度是理论研究的热点,各种资料数不胜数,去芜存菁,去伪存真,任重道远。
2.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二:一是分析、归纳、总结出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作证制度存在的有代表性的'问题;二是如何借鉴其他法系国家成熟而有特色的证人作证制度的立法例,来解决我国的现实问题。
3 研究的方法及措施
本文将证人作证制度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力图详尽分析当前我国刑事证人作证制度的性质、特征、构成要素、现实意义、现状、问题等等,希望能抛砖引玉,为该制度的完善贡献一点心力。
本文主要采用理论分析与文献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既借鉴了证人作证制度的基本理论方法,又从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证人的主体特点进行研究,对当前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具体采用下面的方法:
资料文献分析法:采用国内外比较研究法,通过对国内外证人作证制度相关文献的分析研究,厘清基本概念及其特征、现实意义等。
理论分析与演绎推理法:重点从我国审判改革的趋势等出发,探求我国的证人作证制度及其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证人作证制度的区别,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当前证人作证制度的现状进行理性判断。
实地调研与访谈法:主要是访问调查,即针对特定问题对笔者所能接触到的公、检、法各级国家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和律师进行访谈,以获得了第一手文献与访谈资料,并借助资料深入分析,以准确判断我国证人作证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索完善这一制度的途径与方法。
4 预期成果
资料翔实,内容完备,有一定的创新,通过这次研究,希望能够尽可能提出一些有实际意义的提议,对改变现状有所帮助。
5 研究工作进度计划
12月8日-12月25日 收集资料
12月28日-1月17日 列出提纲
1月18日-3月12日 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
3月13日-4月20日 初稿写作
4月23日-5月3日 论文检查
5月5日-5月15日 论文修改
一、综合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外刑法理论界对“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得出了肯定与否定两种结论,同时,亦有学者主张限定的肯定说。
(1)肯定说认为犯罪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表现,而共同犯罪的“共同”正是共同恶性的体现,而共同犯罪的行为不过是实现共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东西。
(2)否定说主张,共同犯罪是两个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参与实施一个犯罪。
(3)限定的肯定说则认为,一般不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但当各共同行为人负有法律规定的共同注意义务并共同违反了该义务时,就应当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
诚然,德、日、前苏联刑法学者主张共同过失犯罪论的日趋增多,但在德、日、俄等国占通说地位的还是共同过失犯罪的否定说。
2、国内理论层面,我国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共同犯罪,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互相利用各人的行为而共同实行犯罪。
”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
我国刑法已经承认了共同过失犯罪这一概念,刑法第25条第2款关于“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规定就是一个证明。
只不过,我国刑法对共同过失犯罪人不以传统的共同犯罪论处罢了。
(二)选题的依据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通用10篇
2、我国有些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
是否应该认定共同过失犯罪在学术上有很大争议。
3、有相当部分案件(共同实施过失行为,但不能证明死亡结果由谁的行为造成,如脚手架上扔圆木案)只有在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下才能得到妥善的判决;同时,肯定共同过失犯罪,追究其共同过失犯罪的责任,这对于遏制过失犯罪是相当有利的。
(三)选题的意义
1、当前我国提倡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刑事犯罪的种类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有的刑法理论已经不能满足定罪量刑的需要。
因此,研究共同过失犯罪有深远的政治意义。
2、从立法方面讲,我国的立法否认了共同过失犯罪,使得实际生活中许多的犯罪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不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建立。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通用10篇
3、从司法层面讲,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同罪犯的量刑常常大相径庭,这与我国的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相违背的。
对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可以
为司法实践提供相应的指导。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的`基本内容:
(一)共同过失犯罪的概述
1、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
2、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依据
3、共同过失犯罪的意义
(二)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二人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要件:违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
(1)共同注意义务的来源
(2)共同注意义务的内容
(3)共同注意能力的判断
3、客体要件: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要件:数个行为人实施了违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共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1、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
2、共同过失犯罪刑罚的具体裁量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外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对于共同过失行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则是该问题的核心所在,因为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也就确定了我国应怎样对共同过失犯罪定罪量刑的问题,使这一理论更好的为我国刑法服务。
三、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
(一)步骤
1、确定选题方向。
共同过失犯罪对于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刑法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2、大量查找搜集资料。
充分利用周围的资源,对图书馆相关书籍和网上相关文章进行大量阅读和收集,丰富自己在这个问题方面的知识。
3、研究分析资料。
通过对资料的阅读,了解共同过失犯罪的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对这一问题的逐步有了自己观点和想法。
4、列出论文提纲。
罗列出自己要写的基本内容和提纲。
5、完成论文。
(二)方法
1、比较法:外国学者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比较。
结合我国国情与外国相关理论进行比较。
2、从理论到实际的结合:在充分了解国内外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现状后,再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实际运用。
(三)措施
1、阅读了大量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的著作,如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赵秉志主编:。
2、上网查看和阅读了很多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学术论文,硕士毕业论文等。
3、收集了不少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案例,如央视大火案、共同射击致人死亡案、脚手架上扔圆木案等。
四、研究工作进度
、10——-2010、12确定选题方向、决定论文题目
2010、12——-、3收集论文的相关资料、提炼观点、确定论文大纲2011、3——-2011、5拟好论文提纲、举行开题报告、准备论文初稿2011、5——-2011、6修改论文定稿、进行论文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昌主编:修订本第3版武汉大学出版社6月版
[2]李光灿、马克昌、罗平:北京大学出版社10月版
[3]张明楷:清华大学出版社196月版
相关阅读
法学论文写作
一、选题
很多人认为选题很简单,只是一个题目而已,随便选。
其实不然,选题对于法学论文的写作至关重要,俗话说,题好一半文,由此可见题目的重要性。
选题,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开始,实际上就是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研究方向的过程,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引自《汉语写作学》。
一个选题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基本科研能力,也是决定论文是否成功的关键。
对于一般地来说,选题的时候要注意选择的题目要有可写性,意思就是说这个题目要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由此可以引起一定的思考,最好是有一定的创新性。
其次,法学论文的题目还应该体现其专业性,一些人选择的题目可能无法从法学的角度来写,最后写出来的文章可能内似于一些报纸评论或者一些宣传稿,从而丧失了文章的价值,违背了其本来的写作目的。
根据梁慧星教授的《学位论文写作方法》里的观点,选题有四个基本要求,即:(1)有学术性、理论性;(2)有实践性、针对性;(3)有充足的资料;(4)能够扬长避短。
下面简短的就这四个基本方面做出下解释。
1、有学术性,学位论文是体现理论科研水平的一个标尺之一,仅仅是单纯的整理出其他人的学术观点或者是翻译国外的法学家们的学术观点就只能说是汇编了,而非自己的论文写作了。
当前对于文章学术性标准没有什么统一的定论,根据梁慧星教授的观点,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看,其一,补白性选题。
其二,开拓性选题。
其三,提出问题性选题。
其四,超越性选题。
其五,总结性选题。
2、有实践性、针对性。
一个选题如果仅仅是有学术性和理论性,而在当今法治社会没有地位,对民主、法治、人权没有什么意义,那就不能说这个选题具实践性。
当然针对性不仅仅是指针对当前的社会现实,还可以是对社会预见的一些课题。
(一)
专业:法学学号:
姓名:指导老师
题目:论共同过失犯罪
一、综合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外刑法理论界对“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得出了肯定与否定两种结论,同时,亦有学者主张限定的肯定说。
(1)肯定说认为犯罪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表现,而共同犯罪的“共同”正是共同恶性的体现,而共同犯罪的行为不过是实现共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东西。
(2)否定说主张,共同犯罪是两个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参与实施一个犯罪。
(3)限定的肯定说则认为,一般不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但当各共同行为人负有法律规定的共同注意义务并共同违反了该义务时,就应当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
诚然,德、日、前苏联刑法学者主张共同过失犯罪论的日趋增多,但在德、日、俄等国占通说地位的还是共同过失犯罪的否定说。
2.国内理论层面,我国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共同犯罪,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互相利用各人的行为而共同实行犯罪。”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我国刑法已经承认了共同过失犯罪这一概念,刑法第25条第2款关于“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规定就是一个证明。只不过,我国刑法对共同过失犯罪人不以传统的共同犯罪论处罢了。
(二)选题的依据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通用10篇
2.我国有些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是否应该认定共同过失犯罪在学术上有很大争议。
3.有相当部分案件(共同实施过失行为,但不能证明死亡结果由谁的行为造成,如脚手架上扔圆木案)只有在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下才能得到妥善的判决;同时,肯定共同过失犯罪,追究其共同过失犯罪的责任,这对于遏制过失犯罪是相当有利的。
(三)选题的意义
1.当前我国提倡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刑事犯罪的种类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有的刑法理论已经不能满足定罪量刑的需要。因此,研究共同过失犯罪有深远的政治意义。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通用10篇
3.从司法层面讲,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同罪犯的量刑常常大相径庭,这与我国的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相违背的。对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相应的指导。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的基本内容:
(一)共同过失犯罪的概述
1.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
2.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依据
3.共同过失犯罪的意义
(二)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二人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要件: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
(1)共同注意义务的来源
(2)共同注意义务的内容
(3)共同注意能力的判断
3.客体要件: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要件:数个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共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1.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
2.共同过失犯罪刑罚的具体裁量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外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对于共同过失行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则是该问题的核心所在,因为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也就确定了我国应怎样对共同过失犯罪定罪量刑的问题,使这一理论更好的为我国刑法服务。
三、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
(一)步骤
1.确定选题方向。共同过失犯罪对于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刑法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2.大量查找搜集资料。充分利用周围的资源,对图书馆相关书籍和网上相关文章进行大量阅读和收集,丰富自己在这个问题方面的知识。
3.研究分析资料。通过对资料的阅读,了解共同过失犯罪的'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对这一问题的逐步有了自己观点和想法。
4.列出论文提纲。罗列出自己要写的基本内容和提纲。
5.完成论文。
(二)方法
1.比较法:外国学者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比较。结合我国国情与外国相关理论进行比较。
2.从理论到实际的结合:在充分了解国内外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现状后,再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实际运用。
(三)措施
1.阅读了大量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的著作,如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
2.上网查看和阅读了很多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学术论文,硕士毕业论文等。
3.收集了不少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案例,如央视大火案、共同射击致人死亡案、脚手架上扔圆木案等。
四、研究工作进度
.10---2010.12确定选题方向、决定论文题目
2010.12---.3收集论文的相关资料、提炼观点、确定论文大纲
2011.3---2011.5拟好论文提纲、举行开题报告、准备论文初稿
2011.5---2011.6修改论文定稿、进行论文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修订本第3版武汉大学出版社6月版
[2]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北京大学出版社10月版
[3]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6月版
[4]赵采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第一卷法律出版社9月版
[5]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3月第2期
[6]杨妮妮马诗雨:《浅析过失共同犯罪》法制与社会8月(中)
[7]刘俊:《浅议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第4期
[8]罗云:《浅论过失共同犯罪》南昌高专学报第4期
[9]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版
[10]李风梅:《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第3期
[11]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年第2期
[12]马琳:《论共同过失犯罪》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3月第30卷第3期
[13]舒洪水:仪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第4期
[14]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年3月第2期
[15]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版
[16]郑鹤瑜:《过失共同正犯若干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
[17]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8]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2002年第2期
[19](日)阿部纯二:《刑法墓本讲座》第四卷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
[20]罗结珍译(法)卡斯乐・斯特法尼:《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版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
四、组织机构: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工伤保险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论文语种:中文
您的研究方向:法律类
是否有数据处理要求:否
您的国家:海口
您的学校背景:
要求字数:1500开题报告
论文用途:本科毕业论文
是否需要盲审(博士或硕士生有这个需要):否
补充要求和说明:
工伤保险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各种工伤事故频发。工伤事故不仅严重威胁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对社会的整体安定以及经济增长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相关矛盾日益凸显,工伤保险问题也更为突出。因此如何积极应对工伤事故风险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有关理论的研究动态
三、提纲设计
四、写作计划
五、参考文献
[1] 果婧。中国农民工工伤保险模式研究[D].南开大学,.
[2] 陈磊。工伤保险制度法律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
[3] 顾欣欣。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1.
[4] 冷建辉。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与司法实践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1.
[5] 苏文普。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研究——基于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D].河南大学,2011.
[6] 郭晓宏。《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偏向的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7(11):54-59.
[7] 唐鸣,陈荣卓。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兼析省级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的相关规定[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45(6):2-9.
[8] 姜颖。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突破与未来发展--《工伤保险条例》评析[J].工会理论与实践,18(3):15-18.
[9] 彭代君,陈永智,蒋琳等。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难点及对策[J].工业安全与环保,31(2):49-51.
[10] 关怀。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2):111-112.
[11] 黄晶晶。新《工伤保险条例》亮点解读[J].知识经济,(21):25-25.
[12] 江义知。工伤认定中的调查核实职责探讨——兼评《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之适用[J].党政干部论坛,2012,(8):45-48.
[13] 钱建议。新工伤保险条例对企业的影响[J].四川劳动保障,2011,(12):25-25.
(三)共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1.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
2.共同过失犯罪刑罚的具体裁量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外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对于共同过失行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则是该问题的核心所在,因为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也就确定了我国应怎样对共同过失犯罪定罪量刑的问题,使这一理论更好的为我国刑法服务。
三、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
(一)步骤
1.确定选题方向。共同过失犯罪对于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刑法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2.大量查找搜集资料。充分利用周围的资源,对图书馆相关书籍和网上相关文章进行大量阅读和收集,丰富自己在这个问题方面的知识。
3.研究分析资料。通过对资料的阅读,了解共同过失犯罪的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对这一问题的逐步有了自己观点和想法。
4.列出论文提纲。罗列出自己要写的基本内容和提纲。
5.完成论文。
(二)方法
1.比较法:外国学者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比较。结合我国国情与外国相关理论进行比较。
2.从理论到实际的结合:在充分了解国内外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现状后,再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实际运用。
(三)措施
1.阅读了大量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的著作,如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
2.上网查看和阅读了很多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学术论文,硕士毕业论文等。
3.收集了不少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案例,如央视大火案、共同射击致人死亡案、脚手架上扔圆木案等。
四、研究工作进度
.10--- 2010.12 确定选题方向、决定论文题目
2010.12--- .3 收集论文的相关资料、提炼观点、确定论文大纲 2011.3 --- 2011.5 拟好论文提纲、举行开题报告、准备论文初稿 2011.5 --- 2011.6 修改论文定稿、进行论文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修订本 第3版 武汉大学出版社6月版
[2]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北京大学出版社10月版
[3]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6月版
[4]赵采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第一卷 法律出版社9月版
[5] 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3月第2期
[6]杨妮妮 马诗雨:《浅析过失共同犯罪》法制与社会 8月(中)
[7]刘俊:《浅议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第4期
[8] 罗云:《浅论过失共同犯罪》南昌高专学报第4期
[9]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版
[10]李风梅:《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第3期
[11]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年第2期
[12]马琳:《论共同过失犯罪》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3月第30卷第3期
[13]舒洪水:仪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西北政法学院学报年第4期
[14]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年3月第2期
[15]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 版
[16]郑鹤瑜:《过失共同正犯若干问题研究》河北法学 20
[17]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8]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2002年第2期
[19] (日)阿部纯二:《刑法墓本讲座》第四卷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
[20]罗结珍译(法)卡斯乐。斯特法尼:《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