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幼儿园预防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的指示和部署,结合我园实际,按照“以人为本、科学防控、高效沟通、安全处置”的原则,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目的意义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实施群防群治。
2、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时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及其职责,并事前演练和准备,确保应急工作科学有序。
3、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所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防控、高效沟通、安全处置。
工作要求
1、预防为主、增强意识。
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范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防护意识,清理学校环境卫生死角,协助防疫部门的防控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的统计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全园师生健康状况,掌握全园师生的行动范围和区域,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幼儿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幼儿园园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
3、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各级组各部门人员逐级向上级负责。
4、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四早"要求(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准确处置,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组织机构:
组长: 陆晶 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副组长: 钟秋萍 负责统筹各项防控措施及工作
刘杰灵 负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工作,负责全园情况跟踪统计及上报,负责资料归档工作
组员:
刘少媚 负责后勤保障和防控物资采购等
张栋利 负责全园各区域防控措施工作
彭漫 负责防控宣传
落实反控措施
1、加强防控的健康教育。将《家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指引---致家长一封信》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通过微信群发送给师生及家长。鼓励师生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叮嘱家长尽量减少自己和幼儿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武汉,非去不可的要做好预防措施。
2、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假期到过武汉的师生返回广时,要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要及时向所管社区医院汇报。
3、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做好有热源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做好开学准备
1、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加强师生和幼儿的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返园制度等,完善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2、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
在开学前应做好全园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厨房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3、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在爱卫办的统一部署下,遵循原则,在假期科学开展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尤其在师生返园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厨房、各功能室、公共区域、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园。
附: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宣传要点
1.勤开窗通风、勤洗手、常消毒,预防流感、肺炎等冬春季传染病。
2.请不要带病出行、旅游或上学、上班。
3.如果有咳嗽喷嚏,请您佩戴口罩。
4.勤洗手可以预防呼吸道和胃肠道传染病,请用肥皂或洗手液搓洗20秒以上。
5.开空调时记得定期换气。
6.请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预防呼吸道传染病。
7.及时清理消毒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内呕吐物,预防肠道传染病。
8.出现发烧或感冒咳嗽,请佩戴口罩并及时看医生。
9.出现腹泻呕吐等胃肠道症状,请及时看医生。
10.搞好市场卫生环境,预防禽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
11.节日期间聚餐和在外就餐,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12.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可能传播突发急性传染病,应尽量避免接触;不食用病死禽畜。从事饲养、加工、销售等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1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14.公民应积极配合医疗卫生人员采取调查、隔离、消毒、接种等卫生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