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疫病防控工作方案(4篇)

畜牧兽医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畜牧兽医局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1、主要措施

(一)抓好免疫和消毒灭源。要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全面推进免疫申请验收、每月补免周、免疫告知、免疫分类管理和免疫档案规范管理等有关制度,把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日常补免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基础免疫和强化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切实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要求达到80%以上。全面推动以“一库、一柜、一包”为主的冷链体系建设,做到市、县有冷库、乡镇有冷柜、村防疫员人人有冷藏包,确保疫苗储存质量。继续抓好消毒灭源工作,督促生产、屠宰、加工、交易、运输、储藏等有关场所完善消毒设施,健全落实定期消毒制度,及时有效杀灭病原和阻断病原传播。

(二)抓好监测预警和疫情报告。要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改善监测条件,提高监测手段,扩大监测范围,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把握疫情发病规律和流行态势,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要建立健全免疫效果“飞行”监测,及时掌握免疫情况。要建立健全定期定点监测制度,重点加强抚河流域、种畜禽场、畜禽主产县、活畜禽交易市场、曾发疫情地区、交通干道沿线等重点地区畜禽疫情监测。今年,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总量要求完成2.5万头(羽)份以上。要建立村防疫员定期巡查制度和疫情报告责任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规定,规范疫情报告、诊断、确认和公布工作,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要建立疫情举报核查机制,完善举报疫情核查档案制度,做到疫情举报有登记、有核查、有处置、有反馈,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三)抓好卫生监督执法和市场监管。要加大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力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源头动物卫生监管力度。实行畜禽准调、途中检查、调入报检和隔离观察制度,加强省际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加强流通环节动物卫生监管,严防外疫传入。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使用和出证管理,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专项整治,加强活畜禽交易、屠宰、运输环节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大力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规范活禽经营、市场活禽宰杀等行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卫生管理,实行定期休市等制度,严防活禽市场发生和传播禽流感疫情。要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四不准一处理”规定,依法监督指导生产经营者及时就地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和传播疫情。

(四)抓好技术培训和科技推广。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集成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防控技术进场入户率。要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加强综合防疫管理,规范养殖行为,改善防疫条件,转变养殖方式,提高生物安全水平。今年,生猪主产县、家禽主产县要分别抓好生猪、家禽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模式研究和集成技术示范推广,每个县区要继续抓好5个以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示范乡(镇)、场建设,通过典型带动,示范辐射,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五)抓好宣传引导和科普教育。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省动物防疫条例》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预防控制和应急管理方针政策以及基本知识,严格按规定把握好宣传尺度,不过分渲染,不刻意炒作,消除疑惑和恐慌心理,增强群众防控信心、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要重点宣传防控知识和病死畜禽“四不准一处理”规定,提高干部群众动物防疫意识,提高从业者依法自律和主动防疫意识。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基层好的防控经验做法,互补长短,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氛围。

(六)抓好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要认真总结和借鉴2011年中国南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成功经验与做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进一步锻炼和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应急储备金和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做好突发动物疫情的经费和物资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按规定紧急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早、快、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坚决果断处置疫情,把疫情消灭在疫点上,把疫情控制在疫区内,严防蔓延扩散。

(七)抓好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和督查整改机制,及时督促防控措施落实到场、到户,及时发现和妥善应对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今年,省、市指挥部办公室将分别组织开展春秋季两防督查各1次、春秋两防检查各1次和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1次;根据需要,还将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检查和重点督查。各地也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情况通报、限期整改制度,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工作重点

一是健全落实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建设。要继续按照“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要求,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继续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推进市、县、乡领导包扶制度,强化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体系,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和区域协作机制,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增强防控工作合力。

二是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撑三大体系,努力建立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动物防疫体系。全面完成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全面加强以乡、村为主的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切实延伸并强化动物防疫网络。

三是加大投入,强化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各地要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预算管理,切实将免疫、监测、消毒、扑杀等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依法纳入预算,确保防控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平台和冷链体系建设,加快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步伐,大力改善动物防疫物质装备和工作条件。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完善应急预案,完善指挥协调、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舆论引导、社会动员、风险评估等应急机制,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大应急资金投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实现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要明确和规范启动预案、封锁检疫、疫情通报等各项应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目标任务

今年的目标任务是要实现“两个力争、一个确保、两个保障”,即:力争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力争少发生或不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其它重大动物疫情;一旦发生疫情,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大力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水平,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4、工作思路

2012年,我们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方针要求,以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主题,以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动物防疫队伍体系、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重点,有效完善防控长效机制,大力规范和加强免疫、消毒、监测、报告、检疫、处置等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我市重大动物疫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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