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
有没有这样一种超能力,能够使时光倒流?有没有这样一种灵丹妙药,能够让人永葆青春?
窗外是一片浑浊的黑色,这座繁华的城市,此时却沉睡着。只听那密密的雨砸在地上的滴答声,却不见那晶莹的水珠。我静静地坐着,没有开灯,将自己埋没在这黑暗中。窗外那本清脆悦耳的雨声,在此时的我听起来,却是嘈杂的。望着这片黑茫茫的天,我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像是什么也记不清了。我记得无数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而他们所说的那些话,我却又一句也记不得了,只知道不过是“这次考试很重要,但既然已经跌倒了,再难过也挽不回,你要学会往前看,你的路还很长,不要放弃自己”之类的话。每每这时,心中那个阴暗的魔鬼便开始自嘲:这次考试如此重要我都失利了,还叫我如何去憧憬所谓的美好未来?想到这里,心中不免又是一阵难过与烦躁,便悄声换上一身运动装,出去走走。
我绕着小区一圈一圈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叫我:“嘿,小姑娘,外头下着雨呢,感冒了可不好,快过来吧!”我四处望了望,看见一个身影在凉亭处朝我挥着手,我慢慢地走了过去,走近了才看清,原来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她拉着我在一个长凳上坐下,不善于与老人打交道的我有些紧张,却还是忍不住,好奇的问她道:“奶奶,这么早,您在这儿干什么呀?”她笑呵呵地说:“你知道黄梅戏吗?我是来练这个的。”我们开始聊了起来,在聊天中我得知:她已经到了耄耋之年;有一个儿子,但不住在身边;最大的爱好是唱戏:“我可喜欢唱戏了,小时候,我还想要加入戏班子呢,但人家不肯要我,说我底子太差了。可我就是不信,天天练,天天练,这不,一眨眼几十年都过去了,我还在练。”说这番话的时候,她脸上的坦然与自豪令我羡慕。不知不觉间,雨停了,太阳出来了,我也要回家了,告别前,她有些依依不舍地问我:“你以后不会再来了吧?”我向她保证我一定每天都来,她这才笑着向我挥手告别。
此后的每个早晨,她都会在楼下等着我,我跑步,她就在亭子里练功,每当我觉得快要跑不动的时候,一看到她那鼓励的微笑,我便又充满了力量。可是有一天,当我下了楼,走到亭子旁时,却没有看到她那熟悉的身影,我等着等着,心里不安起来:她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不可能,她平时明明看起来那么健康!就在我有些丧气想要离开时,她从她住的那一栋楼中急急地走了过来:“等急了吧?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有一个戏班子愿意收我这个老太婆了!”原来,她从未放弃过任何一个上台表演的机会,我心中不禁暗暗感到敬佩,这么久了她竟还执着地守护着这个爱好,并为它努力着,再回想自己,就因为一次考试的失败,我就想要放弃!
有这样一件东西,它不能够让人长生不老,但它让人保留着一颗充满活力的心,这便是在面对失败时永不妥协,永不放弃的信念!
我的朋友,她真平凡,因为她无法战胜时间,无法让青春永驻。我的朋友,她真超凡,她用她那永不老去,充满活力的心教会了我,只要怀揣着一颗赤子的雄心,即使失败无数次也无妨。
我印象最深的朋友是小明。他为什么让我印象深呢?让我慢慢跟你说吧,因为他很鲁莽。
头发乌黑乌黑的,眼睛整天眨来眨去的,一副鬼机灵的样子。小明今年十岁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动,总是闲不下来。他喜欢骑自行车,跑步,打跆拳,爬树等等,他的动作老是有些鲁莽,喜欢干刺激的事。为此,还闹出来不少“惊险”。
有一次,小明刚学会骑自行车,勉强学会了单丢把,就急着要试着双丢把。只见他以极快的速度骑着自行车冲向后院,我也骑着平衡车跟着他。过了十多秒钟,他看车子平稳了,双手松开了车把。谁知,他刚一松开车把,车就一下子撞到了灌木丛里了。要不是树枝把自行车卡住了,整个自行车都能冲到墙里面,这可把他吓坏了。幸好小明本人没事,真是有惊无险。不过我现在想起来,还是一身冷汗。
小明爬树也是“高手”。我们小区有一棵大树,有两个大枝杈,其中一个枝杈,被砍掉了,留下了一个缺口。那一次,小明三下五去二地就爬到了树的顶端。树顶的树枝细细的,他站到上面之后,摇摇欲坠。我喊他赶紧下来,可是他下不来了。幸好树不太高,在我的呼救下,他爸爸最终把他救了下来。当小明下来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脸都变成白纸了。
小明还喜欢打跆拳。他学了将近三年的跆拳道,已� 那一次他们馆里发宣传单的时候,上面的第一张照片就是小明的,赢得了南阳踢王总决赛“王中王”争夺战的冠军的照片。神采奕奕的他捧着一个特制的镀金大奖杯。我夸他厉害时,他和我炫耀他的绝招踢。跳起来猛地一踢,谁知道用力过猛,一下子摔了个四脚朝天,逗得我哈哈大笑。
怎么样,小明是不是也令你感到鲁莽、搞笑呀?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叫小玥。她的年纪和我差不多,住在我家对面。
她总爱穿着一身洁白的喇叭裙,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她扎着两根羊角辫,辫子上有一对凌空欲飞的蝴蝶。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透露出聪慧的目光,如夜空中闪烁的小星星。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总有讲不完的故事,说不完的笑话。
她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小女孩。记得有一次,吃过午饭,我和她玩石头、剪刀、布,谁输了谁就跑,谁赢了谁就追的游戏。结果我赢了。她见了,撒腿就跑,我也紧追不舍,经过一番奋力追赶,就在我快要追上她时,她却耍起了赖皮,一扭身就钻进了女厕所,我在外面干着急没办法,她在里面哈哈大笑。
她虽然淘气,但看起书来可认真了。有一次她来到我家作客,她看见我书架上有许多课外书,拿起一本,废寝忘食地看了起来。中午吃午饭了,她才不情愿地放下了书。在她的影响下,我也变得爱看书了,大家都说我们俩是“小书迷”。
这就是我棒打不散的好伙伴,你们喜欢吗?
秋天的落叶如赤蝶般一样飞舞盘旋,而又消逝。但这份清凉,总扑不灭我心中莫名其妙的烦躁。
你和我,因舞蹈而相识、相知,结为玩伴。
前不久,你又获奖了,我去你家时,你三句不离“奖杯”这俩字,看着你那欣喜的表情,桌子上那一排奖杯对于我是如此的刺眼。
出于对婀娜多姿的舞裙的向往,我开始学习舞蹈。但受制于身体柔韧性的差异,完成老师教授的一系列动作对于我都是那么的困难。那四年间,从最初的兴趣到渐渐的厌烦,每次走进舞蹈的课堂我总是极不情愿的,当然,也是因为你。
你呀!体形很好,身体又很柔软,一个个动作都做得如此完美无瑕,老师的赞扬声总是围绕着你,与我是云泥之别。那时起,我就无比地嫉妒你。
夏夜,天气闷热,我吃着冰淇淋蜷窝在空调房中看电视。一声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我自认为是这般美好的氛围。不用猜,除了你,没有人会这样敲门。我捂住耳朵,装作没听见。
“怎么不去开门?”妈妈在里屋里大声喊。那时我觉得,妈妈的声音就像魔兽的嚎叫,没有了往日的柔和,把我一步步推向深渊。我极不情愿地应了一声,才去给你开门。
看到站在门外的你,我忍住自己的怒意,不耐烦地问:“干什么?”
你一脸无辜样,摊了摊手说:“找你来玩呀!”
妈妈听见了你的声音,立即从里屋里走了出来,笑盈盈地问你:“来了呀!你这孩子就乖,舞蹈跳的好,学习成绩也不错,哪像……”
“我今晚不想玩!”我硬生生地挤出这句,转身回到自己的屋里。外面还有妈妈对你的赞扬声和对我的奚落……,我握紧小拳头,心中的火苗越窜越旺。“认识她,是我人生最大的错误!”我想。
小学毕业那年暑假,我独自一人坐在小区的凉亭中专心地看着自己喜欢的梦幻小说。忽然抬起头,你正站在我面前,苍白的脸颊上还留着伤心的泪痕。
“恭喜你考入理想的中学!”你勉强地笑了笑,留下了这句话就转身而去。我呆在那里,任由手中的书籍滑落在地。我本以为你会一直笑着应对人生的每一个抉择,那应该是骄傲的笑,属于你独一无二自信的笑。
但我似乎忘了,你与我一样,也只是一个懵懂的少女,也有着和我一样莫名的烦恼和喜悦!
忽然间,我更深刻地理解了书中那句“与你为敌,与你为伴”的感言。感谢生活,让我遇见你,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嫉妒”的人!
我有一个好朋友-----书,它放学陪着我,周末陪着我,每一天睡前陪着我,我可喜欢它了。
我发现书的。家庭成员有很多:绘本、故事书、童话书,它们让我增长知识,带给我快乐。
记得一次,爷爷带我去猜灯谜,当我看见这一则谜语“四面都是山,山山都相连。猜一字”时,我眼珠子骨碌一转,马上说出谜底“田”,围观的人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表扬了我,我见了心里美滋滋的。感谢书,让我收获了一份份快乐。
我越来越喜欢这位朋友-----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会用包书纸认真地把书包好,从不舍得扔掉,到现在我已经收藏了很多书了。怎么样?你们也喜欢这位朋友吗?
我总会去尝试用一个孩童的角度去解读世界,幼稚的语言单纯的感情还有无与伦比的欢乐。所以就以这样一个幼稚又可爱的开头开始这篇作文吧,我亲爱的朋友叫小七,是一位漂亮的姑娘。
小七的出现于我而言像是一个新世界大门的钥匙,人们乞求救赎的出现日夜不歇,救赎二字,分量太重,朗朗上口但又不形象,不好。黎明,黎明里的第一束照进房间里的光,当那束光照进来的时候满堂皆是烟火气,大概我的言语不是太形象,但我所能想象到的最美的画面,我从睡梦中醒来,彷徨且孤单,无措且迷失,在犄角旮旯处,我颓废滑跌在地,披散着头发,不经打理的头发如杂草狂野的生长着,不着痕迹的缠绕着我的喉咙,我开始慢慢窒息,双手不住的搓捏着空气里不存在但又觉得存在的东西,我开始无力,直到我的眼前出现一束光,那是清晨的第一束光,我的眼睛被金黄色的神圣刺伤,慢慢地她滑过我的所有,就像双手轻柔的抚摸,再到徒然照亮我的所有一切,小七也许就是这样的存在。
小七很美,简单层次的美真的无法去描述评价一个人,美这个词也是形容词里最贫瘠最乏味的,柔顺的长发或者是炯炯有神的眼睛更或是一个玲珑有致的好身材,我觉得小七或许像一颗水果糖,入口的清甜不像是其他糖一样来势汹汹瞬间俘获你的那种甜腻甜腻,循序渐进的可口,恰到好处的细腻,一切掌握的角度都刚刚好。
小七是标准的美人,也不知道她所说的不堪入目的刘海长好了没,但其实我觉得怎么样都是很漂亮的,印象深刻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小七的照片偏成熟风了些,本身的声音也是偏御姐风的,所以可能更加匹配哦,我会想象一个穿着夏季校服上衣和短裙的女孩子腰间可能会系着春季的校服迎着黄昏向前跑着,头发会随着风自然地飘荡着,然后蓦然地转头,捂着嘴笑起来,眼睛也像月牙一样可爱,她会俏皮的讲,你怎么不追我了呢。然后她慢慢地走近,我好像闻到了青春的气息。
小七是个酷女孩也很可爱,记得小七也是最锲而不舍的人呢,所以小七和我讲自己考上重点,真的一点也不稀奇,像这样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脑袋又会笨到哪去。所以呢小七请自动脑补一下我的形象,然后呢想象着我对你一脸宠溺但又突然之间很是欣慰的表情,嗔怪地对你讲,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其实好多的事情讲出来就会很平淡,阿嫣学姐也要调皮一下子,等我们未来见面的时候呢,我们谁记得事情最多就算谁赢,那我们输了的就没有办法开摄像头了,就自行罚黑照一张例行公法并上交。对了,麻也姐姐可能会吃醋哦。
那记不记得第一次你私信我讲,小姐姐我们可不可以交个朋友呢,我每次想到总觉得是自己的人格魅力吸引了你吧,我没有回复你。
但是第二天我的主页上挂着这样一句话“可以叫阿嫣,喜欢交朋友,但不交兄弟姐妹父母哦。”
“小姐姐你是叫阿嫣吧。”
第一眼认识刘安,并没把他放心上,故还装自大,装成一幅高人一等的模样。而他肉肉的脸蛋却也十分平静,一双眼睛透着热情,他很快便与我攀谈起来。他很能聊,原本以为他跟身边大多数类似,是那种只知玩乐,不知品性的人,却没想到还真是人不能貌相,自此之后,两个人变成了好友。
我们两人是同桌,可既然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友,上课的时候依旧很认真的听讲,互相不打扰,在这一点上我对他好感特别好。以往如果交上一个无话不说的好友,上课时候一定得拉着我说话,虽然我头疼不已,但这似乎是对方的天性,按耐不住这种枯燥,于是我也便慢慢跟他们划清了距离。
而刘安是我认识之后,并长交的唯一朋友,他似乎成了我唯一的朋友。他并不是那种学霸级的人物,而是那种就算自己不想学习,也不会打扰身边人学习的那种人。后来我才知道上课他认真听课而不打扰我是为了我好,而他本身是贪玩,喜欢好动,喜欢说话的人,所以一到下课时间对于他就是解放了般,整个教室蹿,从外面窜到屋里,整个教室都是他高调的嗓门。
虽然他有着一张肉肉的脸,但却十分精神,一身衣服穿在身上总是干爽,透着胖子的帅气。我有时候总感觉邪门,一个胖子居然能把衣服穿得这么好看。不仅穿衣服好看,他篮球也打得不错,不对,是投篮,投篮很准确,不然他这一身肉早下去了。
在认识刘安之前,我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而认识他之后,我变成了一个狂热的运动狂。有段时间,因为他要减肥,每天早上六点多就起床跑步。因为他怕一个人坚持不下去,便也拉着我跑,而我体型非常瘦,但是我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增肥。每天早晨,我们两个人都忍着前一天运动带来全身的酸疼感,彼此鼓励着下楼跑步,从开始的跑两公里开始,到后来的十公里,再到后来的跑完步在做运动,每天一个小时的运动时间一直保持着。最后他成功的减肥,而我也成功的增肥,看着自己比以前要健壮的身体,我突然很感谢他能拉着我跑步,如果不是他一直坚持,我想我早放弃了。
在毕业后,我们便在不同的城市工作了,他去了北京,而我留在了武汉,因为工作缘故,每年只有过年才回一次家的他,这个时候也只有我们见一次面的机会。但就算分隔两地,这段友情我想也不会变。
我的家中住着一位“小”,名叫小白。它十分机灵,可爱,灵活。它就是我的——小白鼠。
它和普通的老鼠长得差不多,就是比它们白,毛茸茸的就像一床温暖的迷你棉被。它是野生鼷鼠的变种,脊椎门,哺乳纲,啮齿目,鼠种。
小白鼠的四肢虽短,却跑得比还快,有时放它出来,它就会到处乱跑,如果你不用九牛二虎之力是很难将它捉住的。
就像那一次一样,阳光透过窗户从外面射进来,照射在家中客厅的各个角落,除了没让冰凉的瓷砖热起来外,其他的东西都像被大火炙烤了一番似的,变得十分烫,似乎都能煎蛋了。
我担心小白鼠会不会呆在笼子中热坏了,于是就把它放在冰凉的地板上。果然,小白鼠就像大病初愈的病人似的,欢快地到处乱跑,似乎如小火车一样在客厅中央“行驶”。
这时,调皮的小白鼠改变了方向,继而往沙发冲去,有如一只饿坏了几天的马发现了食物似的,疯了般冲向沙发,我顿时明白了这个“小伙子”要咬沙发。我却只能爬过去,不能站起,因为这只小白鼠跑得太快了,我根本没有时间站起来,只好费力地爬,在它快到时,被我轻轻一抓,总算抓回笼子了。
小白鼠食量并不大,拿几粒米饭和一小片青菜就行了。睡觉时它十分安静地趴在那。洗澡时它在它的“澡盆”中奔跑,真是可爱极了!
家那只调皮、淘气的小白鼠,你家的动物又是什么呢?
小时候,我们在幼儿园里就相识了。她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但在我的脑海里却刻下了深深的印记。她就是我的小伙伴——潘羽嫣。
她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下面有一张樱桃小嘴,一卷乌黑发亮的头发像柳树姑娘的纸条一样滑、长,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漂亮极了!
小时候,我们一起在同一幼儿园里度过。有一天,正在上课,不知不觉中窗外下起了雨。放学了,我见奶奶还没来,又在下雨,我躲在门口。那天,正是冬天的一个日子,北风呼啸,我等了很久,但奶奶还是没来。潘羽嫣看见我瑟瑟发抖的样子,便说:“平锶雨,你奶奶还没来接你,我送你回家吧。”“好啊。”我那愁眉苦脸的样子一下子变得豁然开朗。一路上,潘羽嫣趁我不注意,把伞悄悄地推到我这边。到家了,我的衣服一点都没有湿,但他的衣服就像被水泼了一样,湿透了。
因为她,我不再伤心;因为她,我不再孤独;因为她,我不再忧伤……
我有一个朋友,个子不高,性格内向。平时只跟我聊几句,句子很简洁。大家都说他的血凝固了,是个冷酷的小家伙,所以叫他“冰豆”。
在课堂上,冰豆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也不喜欢和别人一起笑。他是一个不知名的小人物。记得第一次接触他是在初二的时候。那天放学后,我骑自行车回家。要开车的人太多了,所以我不得不下车,但我不想踩到悬浮的木板。呱呱呱呱,我带着人开进了车旁的沟里。沟不宽不深,把我夹在中间,顿时传来同伴的哄笑声。我的车有压力吗?我很难马上站起来。真的很尴尬。就在这时,“冰豆”出来了。他一言不发地走到我面前,先帮我提车。然后他把我拉了起来。我连忙道谢,他却一言不发,轻吐了一句:“这是怎么回事,不用谢。”我们边走边说。我说人家说你不太合群,你喜欢吗?” “习惯了。”他冷冷地回答。我又问:“你怎么不交几个朋友?让大家不仅在一起快乐,还互相帮助。”他轻哼一声,轻蔑的说是!你会交到朋友,朋友也很多,刚才的笑声非常响亮。”话中没有揣测。我很无聊,分手了。不过我觉得这个人不错,就是有点古怪,说话太刻薄了。
很快,“冰豆,我得了重病好几天了,没去上学,等他病好返校复课,正好赶上期中考试,我自荐,想考帮他。他冷冷的跟我说,他可以自己做。我说,你帮了我,但你不想接受别人的帮助,否则,你似乎会失去一些尊严。不,难怪这么多人不跟你玩。“冰豆”憋了半天,说:“白痴喜欢听人教。我可以自己学。 “我问他以后会不会来学校。现在他无话可说,但他还是拒绝了我的帮助。这件事不会结束。真的很邪恶。考试结束后,有四个“冰豆”分数在我之上。我问有没有神祝福他,他难得一笑,说是!我是神。”看他自以为是的样子,我说你真好,而且你可以自己学。太好了,但你总是一个人不寂寞吗?“我有点孤独,但我还没有感到孤独。” ”我很佩服‘冰豆’这句话,觉得他以后会做点什么,但他有点自给自足,真的不好。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去改变他,但我们的友谊已经不同寻常。
n最难忘的是我们的小兄弟们并肩作战的那段时光。我去买书了。在书店遇见“冰豆”是个巧合。买完书,我们在东单公园逗留了一会,可不想遇到两个强盗,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打了几拳。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勇者必胜”,双方动了手。 “冰豆”真是着急了。犹如大海卷起风暴,怒火冲天。我不甘示弱,竭尽全力击败。之后,虽然我们“受了重伤”,但两人的阴谋并未得逞。(这一次,我们称之为。在逆境的相识中,我们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
从此,他变了,再也看不到他那张冷酷无情的小脸。我 可他还是很少向别人请教,我也不愿意帮他。据“冰豆”本人说, 但毕竟,他要随和得多。
我希望我们永远是朋友。
在记忆深处,大家的好朋友,可以是人物、动物、玩具……我也不例外。当然,我最要好的朋友还是伴我成长的玩具。那些玩具好像先我而生,埋伏在我成长的道路上。
我的玩具中有妈妈买的自行车,有六一儿童节叔叔送的橡皮泥,还有爸爸从公司带回来的飞机模型等等。其中,漂亮可爱的洋娃娃是我的最爱。我几乎没把她当玩具,我当她是个人,她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我和她玩过家家,当她是我的孩子,我还给她起了一个名字——阳阳。
你看,她胖乎乎的,有着苹果型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小耳朵藏在金发里,似有似无,真有趣@她那红红的小嘴,总好像说着什么,多么天真、可爱呀!
她头上带着一顶鹅黄色的带有蕾丝的太阳帽,身上穿着底是绿色的印有碎花的连衣裙,脚蹬一双白色的小皮鞋,多漂亮呀!不过,我总给她换衣服,乐此不疲。她似乎也都喜欢,总是笑着。
我每次见到她,就会情不自禁地亲她的小脸,似乎每次都能听到她的笑声呢。不过,朋友之间也会闹矛盾的,我也和她闹过矛盾。有一回,我给她穿的太少了,她那小嘴嘟嘟着,好像在说:这么冷的天,怎么就给我穿这么点衣服,讨厌!我也很生气,就把她一丢在一旁,竟然不理她了。
过了几天,不经意间我看了一眼我的娃娃。她那可爱的小嘴依然嘟嘟着,好像在说话:“朋友,我们和好吧。”我毫不迟疑,立刻给她换好漂亮的衣服,和她唱歌,和她跳舞,屋里的空气似乎都流动起来,发出泉水般的声音……有时我们也玩上学的游戏,我给她做了一套校服,还给她一个作业本,每次她都把作业写得工工整整。(嘘,是我帮她写的。)
有一天,妈妈不在家,我又教她数学1+1=2、1+2=3、2+3=5……洋娃娃忽闪着一对大眼睛,好像都明白了。那时,我感觉非常幸福、自豪。
于是,我即兴又给她讲了一个《卡夫卡变虫记》的故事。我告诉她:有一个叫卡夫卡的男孩子,一天起床后变成了一只甲虫,直到晚上才被家人发现,第二天又变回去的故事。每次我讲故事时,娃娃的眼里闪着兴奋的神情,好像很开心。我更开心,抱着她又是一顿亲。
我和她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反正,我不把她当玩具看待。她就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